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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欲逍遥-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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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也真该他走运,他花两个馒头的钱从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手中买到一本谁也不认识的古书。虽然书生很博学,那本书上他也只能勉强认识不到三成。而他就凭着认出来的那些古字,他就知道他捡到宝贝了。

回去之后,书生经过了一番研究,终于验证了他的猜想,那本古书确实是一个宝贝,而且还是一个无价之宝。它居然是一个古老门派的镇派功法,只因书上的文字太过古老,一直没有被人认出来,才导致白玉蒙尘,不为人所识。

那个幸运的书生按照那本功法修炼,居然取得了极大的成就,成为一方高人,最后更是开宗立派,成为一个强大修仙宗派的开山始祖,受到无数人的敬仰。

孟翔虽然明知自己的运气没有可能那么好,他依然忍不住心存侥幸,他还是自己有朝一日可以运气爆棚,像那个书生一样,得到一本好的修仙功法,摆脱悲惨的命运,一飞冲天。

前世他学的那些古文字没有派上用场,重生之后却帮了他的大忙。那本从石柱天那里得到的兽皮书就是用一种很古老的文字写成的,比如今一些修仙门派使用的文字还要古老许多。

兽皮书的封面上面四个龙飞凤舞、铁画银钩的大字是混元无极。书的前五分之一记载是一种锻炼**的功法,叫做无漏真身。

按照书上的记载,要是将无漏真身练到极致的话,可以将人之三宝——精气神完全锁住,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会泄露,同时外邪也无法侵入身体。至于像什么精力充沛、力能抗山、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之类的效果更是不在话下。

混元无极的后面五分之四介绍的内容则有一点玄乎,好像是教人修炼一种叫做混元无极金身的东西,虽然很难,而且必须将前面的无漏真身练到极致才能够修炼,一旦练成,将万劫不侵,万法不沾,即便站着一动不动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战胜。

反正写得挺玄乎,以孟翔的认识,基本上也看不懂。最后他也就索性放弃了,准备等见识和知识增长了再看。

《混元无极》前面的无漏真身很对他的胃口,虽然修仙者一般不太注重身体的强度,他前世一直生活在刀锋之上,最先受到伤害和最能够保护他的都是身体,从而导致他对身体的强大有一种近乎固执的偏好。

如果它真有《混元无极》上面记载的那么好的话,一旦他连成了,即便他还是无法修仙,那些等级比较低的修仙者也奈何不了他了。

当孟翔仔细将《混元无极》中关于无漏真身的部份仔细看了一遍,他不禁暗呼侥幸。虽然有人对那些古文字做了注释,很多都是错的,如果石柱天修炼无漏真身时没有出现错误的话,他的身体强度一定比现在强上很多倍,生命力和自愈能力也会增加很多倍,他再想像现在这样一刀将他杀死根本就不可能。

即便他还能够得到机会,欺入他的怀中,刺破他的身体,甚至于还能够侥幸砸破他的心脏,他也难逃一死。强大无比的生命力和自愈能力,完全可以保证在他的心脏被扎破的情况还能够继续存活。就算存货的时间不长,也足够他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了。

孟翔吃力地将石柱天和他的狼牙棒拖到了一座偏僻的小山背后,找了一处凹陷处,用长刀刨了刨,挖出了一个洞穴,将尸体将狼牙棒一起推进去,然后用一些石头泥土封死,再在上面种一些灌木和野草,直到完全看不出痕迹了,才满意地离开。

之后,孟翔又大概处理一下战场,他所谓的处理只是将一些血迹之类的东西清理掉,至于那些倒伏的大树和满地的大坑,他则是无能为力。

孟翔背着包裹继续向龙爪滩进发,虽然身上的包袱沉了很多,全身上下也很不舒服,他的心情却很好,这从他还有心情哼小曲就可以看出来。

走了大约二三里路的样子,孟翔突然停住了脚步,然后急匆匆地赶到埋葬石柱天的洞穴前,快速地挖掘了起来。

第十二章 铁木往事

孟翔一手举着火灵珠,一手举着一颗泛着血红光泽的圆形小珠,眼神之中露出了恍然的神色:难怪石柱天说可以感应到火灵珠就在他的身上,原来他是借助了这颗圆珠的帮助。

圆珠只有鸡蛋大小,质地比较细密,有些像玉石,又比玉石显得粗粝。如果是一个不识货的人,只会将它当作一个次品玉石打磨成的圆球。

一开始,孟翔也是这么认为的,当他将它靠近火灵珠时,它却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不但颜色变得极为鲜红,而且还泛起了明亮的光泽,并且距离火灵珠越近,颜色就越深,亮度也就越高,相反,距离越远,颜色和亮度就越淡。

孟翔试验了一下,那颗圆珠对火灵珠的感应达到了两百丈。超过了两百丈它就完全没有反应了,它看起来就只是一颗白色的平淡无奇的小圆珠而已。

这时,孟翔可以大致推测出石柱天找到他的大概过程了:不是在谷阳城内,就是在谷阳城的城门口,他通过那圆珠感应到了火灵珠的存在,进而确定火灵珠就在他的身上,然后在一个偏僻地方他拦住他,准备通过武力将火灵珠抢过去,结果火灵珠没有抢去,反而丢掉了性命。

一时之间,孟翔也推测不出那颗圆珠有什么作用,不过他还是决定将它留着,至少没有灯油了,可以做照明之用。

回到了龙爪滩之后,严实很激动,先是围着他不停打转,直到确定他全身上下没有少什么零件后,才彻底放下了心。不过他很快就滔滔不绝地发问,问他去了谷阳城之后的种种遭遇。

孟翔没有隐瞒,将谷阳城之中发生的情况告诉了他。不过一些像他杀人夺宝以及涉险杀死石柱天的事情,他则一个字也没有说。即便如此,也听得严实脸色潮红,特别当他知道整个黄家都付诸一炬之后,更是大呼痛快。

好好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吃完早饭,孟翔找到了严实,跟他说了自己的计划,说是他在谷阳城得到了一本武功秘籍,修炼之后,可以身强体壮,撕虎裂熊,不在话下。

其实所谓的武功秘籍就是他前世修炼的一种炼体功法,很普通,居住在铁木城的居民,只要是男人,基本上有一半都练过这种功法。

名字听起来也还算威风,叫做《铜皮铁骨功》。据说练到极致,皮如铜,骨似铁,刀剑难伤。真正可以练到极致的,整个铁木城也没有几个。

它修炼的过程相当的痛苦,需要承受各种打击,先是用各种木头制成的棍棒击打身体,等有了一定的功底之后,就换作铁制的棍棒继续击打。如果能够承受得起铁制锐器的戳刺,就算是小成了。

且不论在修炼过程所需要经受的痛苦,对身体的伤害也很大,就是在锤炼身体的过程也会出现很多的危险。皮肤溃烂还是小事,一旦伤到了内腑,形成了内伤,可就危险了。在铁木城这种地方,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劳动能力,除非有人供养,否则很多时候就只能够活活地饿死。

人们不愿意一直修炼它,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修炼效果太差了。稍微高级一点的功法,修炼一天的效果就顶得上它好几天,而且对身体伤害还没有那么大。

所以说,只有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穷人才会修炼它,因为它最便宜,花一顿饭的钱就可以买到,几乎是等于白送的,和那些动辄成千上万两白银一本的高级一点的功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倒不是说铁木城的管理者的心地比较的善良,在铁木城这种极为现实和残酷的地方,善良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过稀有了。铁木城的管理者之所以愿意将《铜皮铁骨功》以近乎白送的价格提供给居住在铁木城的居民,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

孟翔原本以龙爪滩的生存条件就够艰苦的了,遇到一些不好的年景和酷寒的冬季,就会出现饿死人和冻死人的情况,和铁木城相比,可以算作天堂了。在铁木城,每天死掉的生物,人绝对可以列入前三甲。

当然,那是对那些没有实力,在最底层挣扎的穷人而言的。如果你足够强大的话,铁木城就是天堂,你可以找到最美的女人、品尝到最美味的佳肴、喝到最烈的美酒、得到最锋利的刀剑……

在铁木城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只要出了铁木城,脱离了铁木城屏障的保护,即便没有遇到各种可怕的野兽、凶兽和妖兽,单单存活下来都不容易。且不论别的,就是不定时刮过的黑风,如果抵抗力不强,就会被它撕裂皮肤,而黑风一旦侵入了身体,就算有人救助,也是九死一生。

就是在铁木城内也不能够确保彻底安全,除了靠近支撑整座城市的铁木的城市核心区,其他地方的生活环境都不算特别的优越。其中最让人们烦恼的就是一种小虫子——蚊子。

它叫毒刺蚊,和普通的蚊子很不一样,不但体型要大上两三倍,而且还有具有很大的毒性,只要被咬后,就出现一个鸡蛋大的红疙瘩,除了火辣辣的疼之外,还伴着奇痒,让人难以忍受。一些身体提抗力比较差的人,甚至还会因此病倒,严重的甚至可能会丢掉性命。

铁木城的高层以近乎免费的价格发放《铜皮铁骨功》就是为了应付城外的黑风和城内的毒刺蚊。这两种东西虽然对一般人而言是很大的麻烦,只有能够将《铜皮铁骨功》修炼到一定的水平,就可以基本无视它们。

严实看了孟翔手写誊抄的《铜皮铁骨功》,很是兴奋,迫不及待地就想修炼,不过被孟翔阻止了。

前世的经验和老头子的教诲都告诉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够做到事半功倍,否则,必将是事倍功半。

说到准备,就不得不提《铜皮铁骨功》另一个为人所诟病的地方,那就是消耗的资源很大。别的不说,只要一个人开始了修炼,他的胃口就会突然增加许多倍,他的胃似乎变成了一个无底洞,怎么都填不满。

不过孟翔在跟严实解释了原因之后,他们第一事情并不是准备食物,而是进山采药。虽然那个给他药方的神秘中年人没有具体说明那张药方的作用,但他还是能够从它的名字上猜测到一二。拔毛洗髓汤,顾名思义,主要的作用应该是改善体质的。

如果他的猜测正确的话,药汤之效,再配上《铜皮铁骨功》,甚至是无漏真身的效果,他们就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不错的成效,提升实力,增加生存的资本。

等时间到了,那颗金色种子长成了巨藤,他们顺着他爬到另一个后,他们也不会像他前世一般生活得那么艰难,只能在最底层苦苦地挣扎,干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却过着最差的生活。

尽管那个神秘中年人给孟翔的药方上面只有药材的名字,并没有药材的图形和具体介绍,不过也难不住他,这自然是得益于他前世的经历。

那时他为了生存拼命地工作,而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到铁木城外猎杀各种野兽。自然凶兽和妖兽,他是不敢触碰的,尽管它们的价值要比前者高出几十倍几百倍,甚至是更多。

狩猎自然不可能不受伤,铁木城中那些所谓的大夫一个个都是名副其实的吸血鬼,只要去找他们,无论是再小的伤患,都会被他们吸干血。如果不榨干病人口袋中最后一个铜板,他们是无论任何也不会放人的。

所以,生活在铁木城的人根本就不敢生病,且不论最后能不能够被治好,就是治疗好了,全家老小也只能去喝西北风了。

有病又不能够放着不管,当然有些小病,一些体质比较好的人是能够扛过去的。可惜,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所以病还是要治的,自然不是找那些黑心的大夫去治。

千百年来,那些没有钱治病的穷人在付出各种代价,甚至于是生命之后,倒是让他们总结出了很多所谓的偏方,虽然未必每一个都有用,却也着实拯救了不少人的性命。

一次,孟翔出于善心,帮了一个靠着偏方给人治病的赤脚大夫的忙。作为回报,他就容许他在他的身边呆上半年,他什么也不教他,不过他无论治什么病,他都可以留在他的身边,至于他能够学多少就看他的本事了。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知道机会难得,他在半年之内刻苦学习。当他不得不离开那个赤脚大夫时,一些常见的毛病基本难不住了他。不过让他觉得收获最大的还是认识了很多的草药以及它们药性和大概功效。

从那之后,他出城后,除了打猎之外,还会采集一些药材,卖个那些黑心的大夫和同样黑心的药店,虽然价格很低,怎么说也是一笔收入。也正是靠着这笔额外的收入,才让他积蓄够了进入古文馆学习的学费。

孟翔仔细研究了那张记载着拔毛洗髓汤的药方,发现上面的药材并不算很罕见,一共三十六味药材,除了五六种比较珍贵之外,其他的都还算普通。

更为关键的是,除了三种之外,其他的药材他都认识,至少见到之后,他不会错过。

原本他还在为那三样不认识的药材烦心,后来还是得到了严实的提醒,他们找到了李大爷。他曾经在谷阳城的一家医馆当过十年学徒,后来因故被辞退了,回到了老家——龙爪滩,平时村民们有个什么头疼脑热的都去找他。

说明来意之后,李大爷以让他们帮他采一些药材为条件,送给了他们一本介绍各种药材并附有图样的药书——《本草录》,里面正好有那三样药草的介绍。

第十三章 拔毛洗髓

严实将一株药材轻轻地用竹铲从地下挖起,放到了背后的药篓之中,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笑着说道:“孟哥,就差透骨钉和双尾蝎两样我们就可以回去了?”

“就差一样了。”孟翔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一处石缝,压低了声音回应道。

“?孟哥,你发现了什么?是透骨钉还是双尾蝎?”严实的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迈步就要向孟翔身边靠近,后来似乎突然了什么,停住了身形。

透骨钉和双尾蝎都是活物,而且十分的警觉,一旦被惊扰到了,就会立刻逃之夭夭,而且见缝就钻,要想再捉住它们可就相当困难了。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孟翔的右手突然探出,两根筷子模样的东西闪电般插入了石缝之中,收的时候,“筷子”上面夹着一条鲜红似火的大蜈蚣,足有六七寸长。

严实看见孟翔得手,快步抢到他的身边,双眼盯着被夹住的大蜈蚣,兴奋地说道:“是透骨钉!而且是七年的透骨钉!”

其实透骨钉就是一种蜈蚣,不过它比一般的蜈蚣更毒,药效也更大,能够很轻松地将一些药物送入病人身体平时药物很难达到的地方。双尾蝎的效果和它基本相似。它们在拔毛洗髓汤中的效果就是将其他三十四药物送入身体的深处,让身体的每一寸地方,即便是骨头也得到滋养和强化。

孟翔熟练地将透骨钉放入了事先准备好的竹筒里面,塞好塞子,摇了摇头:“一锅拔毛洗髓汤需要十条透骨钉,我们两个人就需要两锅,现在只抓住了一条,还差十九条,早着呢。”

“孟哥,其实你只要准备一锅就可以了。我嘛,我看……”

“你什么?”孟翔瞪了严实一眼,“你难道怕我害你不成?”

“孟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孟翔看严实有些急了,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石头,你真不经逗!我和你开玩笑你也当真了?好了,不说笑了。我们还是快一点将剩下的透骨钉和双尾蝎抓齐,回去。我看着天快要下雨,一旦淋了雨,药材受了潮,烂掉了可就麻烦了。”

接下来,两个人不再说话,开始仔细地寻找透骨钉和双尾蝎的踪迹。还别说,他们的运气还不错,当日头略微偏西的时候,还真让他们抓齐了剩下的透骨钉和双尾蝎。

天公也作美,虽然看着滴溜溜要下,可是一直等到天擦黑,孟翔和严实回到了家中,才哗啦啦地下起了雨来。

匆匆吃完了晚饭,雨势一停,严实就背着一个药篓将李大爷委托他们采摘的药材送了过去,而孟翔则留下,按照药方,开始配置拔毛洗髓汤。

严实去了没有多长时间也就急匆匆地了,显然他是想看一看那个所谓的拔毛洗髓汤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两人忙到了半夜,终于将各种药材按照要求制作好了。不过他们也遇到了一个难题,那就是没有可以盛放药汤的容器。要知道它不但要能够承载药汤,还要能够盛下一个人。按照药方上的说明,人可是要浸泡在药汤之中,吸收药效的。

最后还是严实了办法,将他的两口大水缸搬了过来,一试,还别说,正好合适。

将配好的药材放入了两口大缸之中,放水,然后点上早就准备好的桑树枝,开始加热。一开始,严实还能够和孟翔有说有笑的,当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就开始打瞌睡了,最后被孟翔勒令去休息。

第二天一早,严实睁开了眼睛,鼻子隐隐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他顺着香味来到了一间空房子里,发现发出香味的正是那两个口装着拔毛洗髓汤的大缸。孟翔正在小心地掌控着火候。

严实揉了揉眼睛:“孟哥,药汤快够火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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