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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欲逍遥-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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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就是两个小时过去了,孟翔和小胡子的战斗还在继续,而且变得更加激烈了,由于交锋太过密集,从声音很难判断出他们究竟交手了多少次。
再一次次的碰撞之下,孟翔感觉到体内的气血就像是烧开了的水,沸腾起来,让他感觉如同置身火炉之内,不但感觉到不到丝毫的疲惫,反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畅快。
他可以清楚感觉到无漏真身和身体本身的潜力正在一点点的被压榨了出来,身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就像一块不断被捶打的精钢,杂质被一点点地剔除掉,变得愈加坚韧和结实。
不过也有一点让孟翔很不爽,在和小胡子的战斗中,在小胡子挥动大棒时,当空气灌入了大棒上的人头中的时候就会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扰得他心绪不宁,很是讨厌。
孟翔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热,陡然发出一声霹雳大吼,纵身跃起,双手举刀,对准小胡子恶狠狠地劈了下去,只见一道匹练般的白光从天而降,就如天河倒泄一般,气势恢宏,一时无两。
当!孟翔和小胡子的耳朵都失去了作用,根本听不见那声刀棒交击的声音,只看见透明的声波化作大浪,向四周席卷而去。
噔噔……小胡子向后一连退出去了十几步,口鼻都沁出了血液,孟翔在空中也翻了三个跟头,不过他的神色不变,显然他在刚才的比斗中占到了上风。
不等身体落地,孟翔利用他踏空术在空中使劲一踏,挥刀前劈,刀气喷涌,将他连人带刀都裹在了里面,化作了一道惊天长虹,向身形尚未站稳的小胡子射了过去。
小胡子的神色变得极为浓重,猛地一咬牙,将手中的人头大棒突然扔了出去。
第二百一十一章 最后击杀
“百鬼噬魂!”小胡子发出了一声大喝,那条被他扔出去的大棒之上黑光大盛,那些镶嵌在棒身上的人头纷纷脱离,并急速扩大,嘎嘎怪笑着,就像一颗颗的流星向孟翔砸了过去。
当当……洗澡桶大小的人头被孟翔发出的强烈刀气撞飞了出去,一个个四下飞溅,不过当将所有的人头都击飞了之后,刀气终于消耗殆尽,露出孟翔的真身。
此时接住了大棒的小胡子一个前掠,将手中的大棒当作了长枪,猛地刺出,周围的空气都向棒尖塌陷而去,连去势已尽的孟翔都被它吸了过去。
长棒的棒尖就像吐芯子的毒蛇直奔孟翔的左胸口刺了过去,势大力沉,如果刺中了,虽然棒尖远不如枪尖锋利,也足以震碎他的心脏。
眼看长棒的尖端距离孟翔的心脏越来越近了,小胡子的眼中露出了喜色,手下加力,长棒的速度又快了三分。
下一瞬间,小胡子脸色大变,他偷袭孟翔的图谋被一只拳头粉碎了。孟翔的左拳准确地击打在了长棒的棒尖上,让再也无法前进分毫。
小胡子心头一紧,下意识地将长棒回撤。孟翔看着他,嘴角露出了一声冷笑,手掌轻轻一推棒头,向后退出了五六丈远,轻轻地落在地上。
轻松撤回长棒的小胡子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他手中的长棒就像发了脾气的怪物突然不受他的管束了,一下子挣脱他的双手,猛地向后倒射,速度比他刚才刺向孟翔还快。
咚地一声,小胡子庞大的身躯倒飞出去,长棒的棒头插入了他的胸膛,虽然没有将他洞穿,毫无疑问对他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移花接木!孟翔不但通过左拳传递出了一股极为强大的,而且还将小胡子奋力一刺的原封不动地送了回去。小胡子等到受到了他和孟翔合力的一击,没有在他身上穿出一个大洞是便宜他了。
扑通一声,小胡子重重地摔倒在地,双手抱着插进自己胸膛的长棒,痛苦地缩成了一团,就像一只煮熟的虾子。不过受到如此的重创,他并没有吐出太多的血,而是从口鼻等七窍中不断向外喷射黑色烟气。
在孟翔的眼睛中,随着黑色烟气不断从小胡子的身体冒出来,他的体型慢慢地开始缩水,等他停止了向外喷射烟雾,他的身高整整矮了五尺还多,不足两丈了。
孟翔摇了摇头,提着长刀向小胡子走了过去,眼中充满了杀机,显然他是准备将他料理了。
小胡子眼中充满了恐惧,拄着长棒挣扎着站了起来,急促地说道:“阁下,且慢动手!如果你放过我,我有好宝贝奉上!”
“晚了!”孟翔淡淡的一句话就粉碎了小胡子的。
“阁下,请考虑一下。如果你放了我,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为你服务。阁下,你和我交过手,我虽然远不如你,你应该不能够否认我确实是有能力的。有我在,一定可以帮助你做很多的事情。”
孟翔的眼神变得冰冷,不屑地说道:“你不配!为了区区小利就可以残害同门的不肖之徒!你以为我会收留你这种人吗?至于你的实力,你就不要说笑了,要不是我想看一看你究竟有几斤几两,我早就送你上路了,哪里还能够让你蹦跶到现在。像你这种废物我看着就恶心。”
“好,好,好。”小胡子怒极而笑,“既然你这么绝情,我就是死也不会放过你的。百鬼噬魂!”
声音未落,那些被孟翔击落的人头重新飞到了空中,一窝蜂地向孟翔冲了过去,眼眶中红光闪动,下颌骨不断开合,发出说墓中Α�
看见孟翔被那些人头围住了,小胡子的眼中露出了恶毒的光芒,怨毒地盯了他一眼,低头看了看差一点被棒头击穿的巨大伤口,里面的内脏几乎全部被震成粉末。
突然他一咬牙,顿时全身黑光缭绕,身体就像吹气一般,急速变大,同时一股可怕的波动从他的身体内散发出来,他要自爆。
如果真让小胡子自爆了,虽然擂台上的空间不小,因为有结界阻挡,能量散发不出去,势必会对孟翔造成不小的伤害。
“想拉我做垫背的?做梦!”孟翔虽然被那些恐怖的人头纠缠着,并不代表他拿小胡子没有办法。
一挥手,一道白亮的刀光电射而出,从那些人头的缝隙中一闪而过,下一瞬间,它从小胡子的眉心射进去,留下了一个碗口大的窟窿。
接下来,小胡子就像一只被戳破的气球,在嘶嘶的声响中,一股股黑色的烟气从他的七窍和身体的各处的伤口中飞出,而他的身体却在急速缩水。
眨眼的功夫,他就被打回了原形,恢复了原来的模样,不过变得极瘦,就像他体内的血肉被抽空了一般,皮肤耷拉着,惨白惨白的。他的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不过失去了光泽,他死了。
那一道被他放在肺中的温养的刀气,在沾染了无坚不摧的金之气后,自然而然地带有了庚金之气杀伐一切的锐气,在它击穿小胡子的头颅,穿透了道种的时候,彻底杀死了它的元神。
在小胡子死后,那些攻击孟翔的人头也像失去了主宰,悬停在了空中,一动不动。过了一会,直到那根本黑色大棒也消散成了黑色烟气之后,它们才和黑色的烟气聚合到了一起。
黑气一阵翻滚之后,里面传出了脚步声,然后一个个蛮族勇士走了出来,不过他们并没有攻击孟翔,而是向那面大鼓走了过去,随后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大鼓周围的图案中,又成了图案的一部分。
在所有的蛮族勇士都回到了他们原来呆着的地方,成为了大鼓的一部分之后,大鼓本身也开始缩小,成为一面不到脸盆口大的普通小鼓,外表斑驳,毫不起眼。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孟翔难以相信它能够发出那么大的威力。
孟翔扫视了一下擂台,红光一闪,红雪凭空出现在了擂台之上,看了孟翔和死掉的小胡子一眼,用严肃而庄重的口吻宣布道:“此场决斗的者是孟翔!”
话音未落,一道红光冲天而降,笼罩在了小胡子的身上,转眼之间,他就消失了,化作了一团人头大的晶莹红光,就像一颗巨大的红宝石,然后射向了孟翔,一闪消失在了他的身体。
“啊!”孟翔发出了一声大叫,身体上腾起了一道血色的光柱。他原本以为小胡子将体内的精血都用于发动攻击了,让没有的是,经过战神台的淬炼之后,他残存的精华进入他的体内后,依然让受益匪浅。
孟翔感觉到体内原本就极为丰沛的气血一下又增加了几乎一倍,让他担心自己会一下子被撑爆了。
出乎本能,他打起了再熟悉不过的无相拳。随着一遍又一遍打着无相拳,他的头顶上出现了一尊魔相,散发出了极为可怕的气息,连红雪都向一边壁开了一些。
与此同时,孟翔也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变化,原本他的身体和气血就是面与水的关系,虽然两者可以交融在一起,不经过揉搓是不行的。而打无相拳就是一个揉搓的过程,慢慢地将他们糅合到了一起,让他的身体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淬炼。
身体上因为释放了狂野之力而膨胀起来的肌肉也全部平复了下去,再次恢复了修长挺拔的体态。
红雪颇感兴趣的盯着孟翔健美的身体看了几眼,才有一些依依不舍地移开了目光,微微一笑,说道:“主人,你的运气真好。刚刚被你杀死的那个倒霉蛋应该刚得到血魄珠时间不长,并没有能够将里面的血精融入身体。如果他完全吸收了血魄珠,利用蛮神鼓召唤出来的蛮族勇士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一批废物可以比拟的了。主人,你要想战胜他们恐怕就不会这么容易了。”
“原来是这样!“孟翔点了点头,他终于知道小胡子为什么会给他补充那么的气血了,“哦,对了,红雪你说这个蛮神鼓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当然厉害了。蛮族可是天地诞生之初就出现了的种族,以强悍的身体和极强的生命力著称,是蛮荒时代的强势种族之一,要不是他们喜欢逞强斗狠,极不团结,说不定能够成为蛮荒时代的霸主之一也说不定。”
“原来蛮族还有这么久远的来历。红雪,你还没有说蛮神鼓是怎么一回事情呢?”
“蛮神鼓是每一个蛮族部落都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被所有蛮族人视为神器,战斗、集合、报讯、迁徙、狩猎等等都需要它,它一般是由族中的萨满巫师掌控握着。萨满是对蛮族部落中拥有沟通天地鬼神能力的人的称谓,享有几乎和族长同样的权力,不过人数很少,一般小一些的部落中只有一个萨满,即便很大的部落,人数也不会超过了十个。”
红雪绕着那面放在地上的蛮神鼓转了几圈,抬起了头,看着孟翔,说道:“主人,我不得不说你的运气真是太好了。这面蛮神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它应该是血蛮部落的,而且还是一个很大的血蛮部落的。”
“血蛮?”
“蛮族一般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土蛮,喜好平静,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另一类就是血蛮,喜好战斗。血蛮部落为了尽量增加蛮神鼓的威力,会对它进行祭炼,而祭炼是需要消耗很多资源的,所以只有大部落才会进行多次祭炼。而这个蛮神鼓上有鼓魂的存在则足以说明它来自很大的血蛮部落。”
“鼓魂?”孟翔又从红雪的口中听道了一个新词。
“所谓的鼓魂就是蛮族部落战死的勇士,死后被萨满经过特殊手段和蛮神鼓融为一体,在关键时刻,将他们召唤出来,帮助族人和敌人战斗。由于每一个鼓魂都必须是最强大的战士,所以鼓魂的多少在一定程度就体现出一面蛮神鼓的等级。”
红雪停住了脚步,将目光从蛮神鼓上收了,看向孟翔,犹豫了一下,说道:“主人,我恐怕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
第二百一十二章 梳理关系
孟翔愣一下,问道:“红雪,什么坏消息?”
“这面蛮神鼓确实很不错,但问题是它缺少了一样关键的东西。”红雪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惋惜的神色。
“关键的东西?”
“就是鼓槌啊。一面蛮神鼓要想发挥出它最大的作用,除了需要正确的操作手法之外,最关键的就是鼓槌了。”
“确实有些可惜。”
红雪见到孟翔有些失望,急忙安慰道:“主人,你也不必太过失望了。说不定鼓槌就在他的储物戒指中呢?”
“也许吧。”孟翔显得很淡然,他知道鼓槌根本不可能在岳中山(孟翔通过战神台吸收了小胡子的精华,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记忆)的手中,否则他断然没有在和他交手的时候不使用它的道理。
经过一番整理,孟翔在岳中山的储物戒指中果然没有发现鼓槌的踪影。不过也有意外之喜,除了近十件法宝和总计大约五十块绝品灵石的各种灵石之外,他还得到了一张地图,上面有一个红点,在红点的旁边标了一个鼓字。
结合他从岳中山那里得到的记忆碎片,他得知那面蛮神鼓就是从那里得到的,并且因为他进入百蛮山(那张地图所显示区域的名称)的修为尚低,里面还有很多地方他都没有搜索,这就给了孟翔一些,他如果进入了百蛮山探索一番,说不定就可以找到蛮神鼓的鼓槌。
孟翔收起了战神台,由于那个通向地下暗河的通道被堵死了,索性他就放弃了,毕竟里面并没有什么太过吸引他的地方。
掐算了一下时间,孟翔得知清扫行动的时间就要结束了、不过他并没有按照地图所示,向五行宗弟子的集合点赶去,因为各派之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在清扫行动的过程中,除非必要,各派弟子都必须呆在各自的任务区域。
孟翔通过岳中山的记忆得知,他所在的地方是七情宗的任务区,而那株五色莲非是无主之物,早就被七情宗的弟子发现了,只不过是因为没有成熟才没有采摘。
那名发现五色莲的弟子叫做赫连无月,和是被他杀死的赫连青川一样都是七情宗的长老杀魔赫连泣血的晚辈。
此前五色莲一直由赫连无月看守着,因为要进行清扫行动他才不得不暂时离开。所幸五色莲所在的区域被划给了赫连青川所在的小组,他就委托他代为照顾。等五色莲成熟了,作为两人共同的礼物恭贺赫连泣血六百岁大寿。
在任务期间,赫连青川发现了一个兔妖,温柔美丽,一下子就被她吸引住了。虽然有爷爷赫连泣血的照应,他从来不缺女人,妖族女子他可是第一次见到。
鉴于五色莲生长位置的特殊,赫连青川只让两名小组成员把手住那个洞穴的洞口,并没有太过关注,却不曾想被孟翔捡了一个大便宜。
虽然抢了别人的宝贝,又杀了人,孟翔却一点愧疚之意也没有。尽管因为七情宗柳无情的缘故让他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并有了现在的机遇和成就,他心中早对七情宗,特别是柳无情埋了仇恨的种子。只要是七情宗的人,不管他们是不是和柳无情有关系,他都欲杀之而后快。
更何况通过岳中山的记忆,他得知道柳无情和那些被他杀死的人并不是没有关系,相反关系还相当的密切。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柳无情有幸得到了杀魔赫连泣血的赏识,拜入了他的门下。
虽然柳无情拜入赫连泣血门下时间不长,却因为他的秉性和赫连泣血极为相投,深受赫连泣血的看重,不少七情宗的弟子都叫他小杀魔。
在梳理岳中山记忆的过程中,孟翔还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收获,是关于他在魔门秘境中遇到的一个同门,同时也是他的仇人——赫连峰的。
他居然和杀魔赫连泣血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他是赫连峰捡到的一个弃婴,因为资质很好,被他着意培养,并赐名赫连峰,而赫连峰也对赫连泣血忠心耿耿。
虽然赫连青川所在的十人小组死掉了一半,为了不引人注意,孟翔还是准备找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暂避一下,等清扫行动结束了再赶往五行宗的集合点。
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通过战神台吸收了岳中山的精华之后需要消化了一下,虽然他的基础无法和他相比,他毕竟比他高出整整一个大境界,还有一些料的。
孟翔压低了飞行高度,开始寻找一个比较合适的藏身之地。时间不算太长,他在拐过一座高大的山峰后,突然看见从一处山谷喷出了一股股的黑烟。
定睛一看,孟翔发现他看到的根本不是什么黑烟,而是一群巨大蝙蝠,黑色,闪着幽光,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他很快就确定它们就是他在地下暗黑中看到的那群蝙蝠。
略微思考了一下,孟翔向那一大群蝙蝠飞出的山谷靠了过去。如果能够从蝙蝠洞回到地下暗黑中,他还是愿意的,那里既隐蔽,又能够获得不少的好东西。不久之前,他选择放弃,只是因为进入地下暗河的通道被堵住了。
等所有的蝙蝠都飞出了黑乎乎的洞穴,孟翔收敛了气息,悄然无声地潜了进去。还未进洞穴,他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听到了嘶嘶的刺耳尖叫。
孟翔闭住了呼吸,并用无漏真身锁住了所有的气息,包括热量。他在那些倒吊在洞顶上的小蝙蝠的感觉中和一块石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他能够移动而已。
随着不断向蝙蝠洞深处深入,孟翔感觉到燥热的温度慢慢地开始降低,并依稀感觉到了一丝凉意。他知道自己来对了,他所在的蝙蝠洞果然是通向地下暗河的,因为那丝空气游动的凉意太特殊了,是专属于那条地下暗河的。
在行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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