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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个妻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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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语
樱杜编织了这个毫无破绽的故事,将她对莫卧儿帝国时期的政治事件所做的扎实研究,与虚构的描述融为一体……技巧高超得让人对莫卧儿宫廷生活有种油然而生的熟悉感。
  ………The Seattle Times
  大致上符合史实,桑妲蕾森编织了一部迷人而引人入胜的小说,故事围绕着主角茉荷茹妮莎,一个拒绝遵守皇后本分,敢于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决策者,挑战所有规范的女子。
  … Free Press Journal
  刚开始读这个故事,我对这位印度史上最有权势的皇后的印象似乎仅止刻板印象:倾国倾城、任性自傲、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然而续读下去,透过作者对于那个时代的印度的深入描绘,也才意识到印度女性,即使贵为皇后,在当时也是倍受压抑的。而随着故事情节的开展,茉荷茹妮莎的聪慧坚毅、城府深沉以及渴望权力的性格也越来越鲜明;看着她一步步在宫廷里扩展势力,也越发期待接下来她将如何继续挑战传统父权、成为一位不平凡的皇后。
  ………by 吴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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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二十个妻子》是根据事实并以部分想象情节贯穿的一部历史爱情小说,女主角茉荷茹妮莎三十四岁才嫁给印度莫卧儿王朝的贾汗季皇帝,但其后十五年以他的名义统治帝国。十七世纪去过贾汗季皇帝宫廷的人,在返国的记述里对她着墨很多,当时她正权倾一时。这些人都未亲眼目睹过她,他们对英属和荷属东印度公司雇主所描述的,部分是事实,部分是传说,部分是市井的街谈巷议。
  这些说法都千篇一律地提到她出生时不寻常的遭遇、在萨林(即后来的贾汗季)即位前两人的恋情,以及怀疑萨林是她丈夫之死的主谋。当代史家一般并不同意这些说法,但所有作者对某些观点看法倒是一一致,贾汗季从此未再迎妻纳妾,茉荷茹妮莎是他第二十个妻子,也是最后一个妻子。虽然他在*里只略为提到她,但是她是他在一六二七年过世前生命力最重要的人。印度很多诗歌和民谣都是以他们的爱情故事为题材,而着名的爱尔兰诗人汤马斯·摩尔(Thomas Moore;1779…1852;着有The Last Rose of Summer等知名作品)的诗集《拉娜茹珂》(Lalla Rookh)就是根据他们的故事写成的。
  围绕着她的传说几百年来萦绕人心,开始引起我的兴趣。这个隐在面纱后的女人是谁?为什么皇帝对她痴心不移?为什么他给她这么大的权力?在那个据说女人鲜少露面和发言的时代,茉荷茹妮莎铸造有自己名号的硬币,发布敕书,与外国贸易,拥有船只定期往返于*海,赞助艺术,批准修筑了许多到今天还存在的御花园和皇陵。换言之,她跨越了传统的藩篱,这一切都因为皇帝爱恋她到了痴迷的地步。
  有关她的说法莫衷一是,有人说她慷慨大度,也有人说她残酷卑鄙。她深爱贾汗季,对他着迷到无法自已的地步,她用美酒和鸦片麻木他的感官。可是,他生病时只求助于她,连御医都不相信。《第二十个妻子》是依据所有这些有关茉荷茹妮莎的野史写成,这些野史大部分是在她死后以及她以皇后身份统治时所写的。
  她在嫁给贾汗季之前的生平故事是以历史为本,但穿插一些想象的情节。萨林反叛阿克巴、库斯劳反叛萨林、贾汗季在库斯劳逃到拉合尔后对其下毒手、乌兹别克国王和波斯国王威胁帝国西北边境、德干战事、甚至茉荷茹妮莎侄女与库伦王子订婚等,这些都是史实。在萨林王子意图进攻亚格拉的国库未果后,阿里库里叛逃,他支持库斯劳,杀死库图布丁汗·柯卡,以及死在帝国大军手里,也都是事实。至于其余的部分,我是依据市井耳语、十七世纪到印度旅人的说法、茉荷茹妮莎的传说,再加上自己的想象。
  莫卧儿王朝前后共有十九位皇帝,统治长达332年(1526…1858)。提到王朝伊始的六个主要皇帝,一般的说法是:巴布尔(Babur;在位1526…1530)建立帝国;胡玛雍(Humayun;在位1530…1556)丢掉江山,被逐出印度,又中兴复国;阿克巴(Akbar,在位1556…1605)十三岁即位,巩固帝国;贾汗季(在位1605…1627)接下父亲留给他的江山后,开疆辟土的功绩不多,但是以*韵事而传世知名;从小就熟知父皇贾汗季与茉荷茹妮莎感人爱情故事的库伦王子,即位后号称沙贾汗(Shah Jahan,在位1627…1658),他兴建了人间不朽的爱情纪念建筑泰姬玛哈陵(Taj Mahal),而留名青史;随后的欧朗柴布(Aurangzeb,在位1658…1707)穷兵黩武并沉迷于宗教*,是帝国由盛转衰的罪魁祸首。
  这些帝王所娶的女人,或者她们所掌握的权力,鲜少被论及,《第二个妻子》一书企图填补这段空白。
  有一件事是不争的事实,季亚斯·贝格(茉荷茹妮莎的父亲)家族的女人对她们的男人和印度历史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力。后世给贾汗季一直到一六二七年他逝世前这段时间,一直大权在握。她组了一个三人执政团协助她统治,她父亲季亚斯·贝格、哥哥阿布尔·哈山和贾汗季三皇子库伦。本书续集《玫瑰盛宴》(The Feast of Roses)里所叙述的就是这段故事,茉荷茹妮莎以皇后身份入宫一年后,库伦就娶了她侄女艾珠曼德·芭努·比干(阿布尔的女儿,季亚斯的孙女)。库伦即位成为沙贾汗皇帝后几年,艾珠曼德在为他生下第十四个孩子后不幸过世。为了纪念艾珠曼德,沙贾汗修剪了泰姬玛哈陵,当时茉荷茹妮莎还在人世。
  一般来说,因为泰姬玛哈陵,全世界都知道库伦对艾珠曼德的深情。毫无疑问,贾汗季对茉荷茹妮莎的至情也不遑多让。他或许没有为后世留下纪念性的建筑,但是他给了她晚年的挚爱,随心所欲的最大自由。茉荷茹妮莎也确实充分运用这个自由,且因深爱他而尊重他的意愿。她以一介女流统治帝国而知名,但是她之所以成为权倾王朝的女子,是她身为皇帝的夫君衷心如此,一点都没有心不甘情不愿。
  樱杜·桑妲蕾森
  美国西雅图
  

前言(1)
狂风怒号,疾扫而下,帐篷入口的帆布几乎从接缝处撕裂。酷寒的空气硬挤进来,用它冰冷的手指沿着人温暖的颈背往下延伸,吞噬了稀薄的蓝色火焰。女人缩在角落里单薄的棉质床垫上颤抖着,手臂拥着隆起的肚子呻吟着:“产婆……”
  蹲坐着的产婆缓缓起身,脆弱的骨骼咔咔作响,蹒跚着走向入口。她绑好入口的帆布,回到女人身边,掀起毯子,检视女人两腿之间。她用蒙了尘土、起了老趼的指头戳过去,女人缩了一下。
  产婆肥厚的脸露出满意的神色:“不会太久了。”
  产婆扇着角落火盆里骆驼粪堆的余烬,火焰又熊熊燃起。女人躺回去,额头上的汗水渐凉,一脸的疲惫和痛苦。几分钟后,下背部又是一阵收缩,她紧抿着下唇不愿喊出声来,不想让帐篷外的人担心,却浑然不知,再大的哭喊声也会被尖叫的狂风吞没。
  帐篷外夜色早已降临,笼罩着营地。男人们围着火堆聚在一起,风在耳朵四周猛刮着,细砂刮进眼里和衣服底下,刺痛着脸,火噼啪响着。几顶破旧的帐篷,在坎大哈郊外沙漠边围成一圈,紧紧地挤在一块。骆驼、马匹和绵羊群聚在营帐四周,寻找遮风避雨的屏障。
  季亚斯·贝格从营火四周的人群中起身,一路避开动物,踏着沉重的步子,走向妻子躺着的帐篷。在狂风乱扫的飞沙走石里,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三个孩子伏靠在被风拍打着的黑帆布上,彼此相拥,合眼避着强风。“穆罕默德,”他顶着风大叫,“你妈还好吗?”
  孩子抬起头,泪眼汪汪地看着父亲:“我不知道,爸爸。”他的声音很小,季亚斯得弯身趋前才听得到。穆罕默德抓住肩上的手:“哦,爸爸,我们怎么办?”
  季亚斯跪下,把穆罕默德拉进怀里,温柔地亲他的额头,胡子把穆罕默德发上的砂都给蹭掉了,这是这些日子以来他头一回流露出恐惧的神色。
  他越过男孩的头望着女儿:“莎丽荷,去看看你妈。”
  小女孩默默起身爬进帐篷。
  她一进来,女人就抬眼向她伸出一只手,莎丽荷立刻来到她身边。
  “妈,爸爸问你还好吗?”
  艾诗玛特·比干①努力挤出一丝笑容:“还好,孩子。去告诉爸爸,不会很久了,叫他别担心。你也别担心。好吗?孩子。”
  莎丽荷点头起身离开,突然她又弯下身,紧紧拥抱住母亲,头埋在她肩头。
  产婆在一角起身,不以为然地说:“别碰,别碰。婴儿出生前别碰你妈,不然会生个女孩,因为你是女孩。快走开,快移开你那双不吉利的手。”
  “随她去吧,产婆。”艾诗玛特有气无力地说道,产婆正赶她女儿出去。她不再出声,不想再争辩。
  季亚斯对莎丽荷扬起眉毛。
  他点头转身,整了整头巾,双手抱胸,离开营帐,低头迎着刺耳的风。他走到一处可以避风的大石头边,沉重地坐下,脸埋在手里,他怎会让事情演变到这步田地?
  季亚斯的父亲穆罕默德·夏芮夫曾是波斯国王塔赫马斯·萨法维的朝廷大臣。季亚斯和哥哥穆罕默德·塔希尔在孩提时代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兄弟俩生长在一个日益兴旺的家族,快乐地成长。之后随着父亲工作调任而搬家,先搬到库拉桑,随后是亚兹德,最后到伊斯法罕。去年,也就是1567年,穆罕默德·夏芮夫在伊斯法罕总理大臣任上过世。如果一切都很平顺,季亚斯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每两三个月轻松地付清裁缝师傅和酒商的债款,慷慨地周济不幸的人,但是这一切成了过往。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前言(2)
塔赫马斯国王死了,伊斯梅二世继位成为波斯新王。新政权对穆罕默德·夏芮夫的儿子们并不宽待,债主们也是如此。季亚斯这样想着,掩在手里的脸变红了。债主们像闻到垃圾堆的野狗,纷纷拥到家里,一双双老练的眼睛盯着家具和地毯,账单堆叠在季亚斯的桌上,他和艾诗玛特都慌乱成一团。一向是父亲的管家们在料理这些事情,但是管家们都走了。他们没钱付给债主,因为父亲的财产——原该季亚斯继承的遗产——在父亲死后,就悉数充公。
  新王的一位朝臣,也是父亲的老友,通知季亚斯他将面临的命运,要么死路一条,要么进债务人的监狱。于是季亚斯知道,他再也无法在波斯过着有尊严的日子了。他想起他们在士兵来逮捕他们之前,连夜仓皇逃走的情景,头又深深埋入手中。他们将艾诗玛特的珠宝、金银器皿和凡能带在路上交易的贵重物品,都打包带走。
  起初,季亚斯并不知道该去何处避难。他们加入一支南行的商队,其中有人建议去印度。季亚斯想,有何不可。印度是由莫卧儿王朝的阿克巴皇帝统治,向来以公正仁慈著称,尤其虚心接纳有志之士。或许他可以在宫廷里谋得一官半职,开始新生活。
  季亚斯抬起头,怒号的风稍歇了一会儿,一声新生婴儿微弱的啼声划破乍现的平静。他立刻向西朝着麦加的方向,跪在坚硬的地上,举起双手。阿拉,让孩子健康,母亲平安,他默祷着。默祷结束,他两手垂落身旁。在他命运最不济的时刻,又一个孩子出世了。他转头望着,黑色的帐篷在漫天尘土的风暴中,几乎无法辨识。他应该去看看艾诗玛特,但是双脚并未走向他心爱的妻子。
  他向后靠着岩石,闭上双眼。谁会想到,伊斯法罕总理大臣的媳妇会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出第四个孩子。谁会想到,他的儿子得逃离祖国沦落为逃犯。他使家人蒙羞,这已够糟了,但是随后在旅途中的遭遇会更惨。
  商队在南下坎大哈的路上,穿过波斯的庐特荒漠。干旱的旷野自有它的美,绵延数里的大地寸草不生,壮丽暗沉的玫瑰色峭壁似乎拔地而起。但那些峭壁也包藏祸心,掩藏了一帮沙漠土匪。等这队命运多舛的商旅发现时,为时已晚。
  季亚斯打着寒颤,拉起粗羊毛披肩紧紧围在肩上。强盗们尖声怪叫,在一片暴戾混乱中,一哄而上,将时物洗劫得一干二净。珠宝抢走了,金银器皿也没了,妇女们被就地*。艾诗玛特因身怀六甲,遭弃置一旁。劫难过后,商队四散,人们落荒而逃,纷纷避难。季亚斯在劫后余生中找到两头老骡子,他们轮流骑骡,向沿途无数客栈乞讨食宿,来到坎大哈。
  全家人精疲力竭,脏兮兮皱巴巴地流浪到坎大哈。一群游牧部落的牧民给他们提供一处容身之所,将所剩无几的食物留给他们。但是他们没钱,印度之行似乎是不可能了,现在又多了个孩子。
  过了几分钟,他抖擞了一下精神,慢慢地走向帐篷。
  艾诗玛特从床上抬眼往上看,对他微笑,心情沉重的季亚斯留意到她眼下的黑眼圈。她的脸瘦得不成人形,颧骨的皮肤几乎绷破,他伸手把她额头仍然汗湿的头发抚顺。一个完美的小婴孩裹着老旧的包布,躺在艾诗玛特的臂弯里。
  “我们的女儿。” 艾诗玛特把婴孩交给季亚斯。
  季亚斯抱着孩子,无助感又袭上心头。她躺在他的臂弯里,刚被清洗过,穿上衣服。一个小婴孩,仰赖着他供养。她好美,手臂和腿匀称合度,一头浓密闪亮的黑发,细致的脸颊衬托着长而卷曲的黑睫毛。 txt小说上传分享

前言(3)
“你替她想好名字了吗?”他问妻子。
  “想好了。”艾诗玛特迟疑了一会,说:“茉荷茹妮莎。”
  “茉荷茹妮莎。”季亚斯缓缓念着,“女人中的太阳,这个名字适合这个美丽的孩子。”他抚摸着婴儿熟睡中抵着下巴、蜷曲的小拳头,然后把茉荷茹妮莎交还给艾诗玛特。几乎可以确定的是,艾诗玛特无法亲自给茉荷茹妮莎喂奶,因为她几乎没有奶水。饿了几个月,这是毋庸置疑的结果。但他们哪来的钱雇奶娘?
  有人在他肋骨上戳了一下,季亚斯回头看到产婆伸手摊掌,他摇摇头。
  “对不起,我没什么给你。”
  她皱着眉在地上吐了口棕色的烟草汁,“什么都没有。”他听到她发着牢骚走出帐篷。“就算是女孩子也该值点什么。”
  季亚斯退回角落,疲倦地揉着前额,看着他们的孩子穆罕默德、阿布尔·桑和莎丽荷围拢在母亲和新生儿四周。
  他们养不起这个孩子,必须放弃。
  夜里,风突然缓了下来,就像开始时一样突如其来,清澈的天空镶着闪烁的星星。第二天清晨,天色还黑,他坐在帐篷外。一杯热茶,虽然掺水的牛奶多过茶叶,仍温暖了他的双手和冰凉的身体。几分钟后,东方的天空抹上灿烂的红色、金色和琥珀色,是这场风暴为大自然披上了一件五彩缤纷的彩衣。
  他把手伸到披肩里,拿出塞在腰带里的四枚宝贝金币。他肮脏的手触到金币,晨曦照在上面,泛起一层流动的光影。这是他们在这世上所有的一切,强盗们没发现艾诗玛特藏在短上衣里的金币,季亚斯决定将这些钱用作去印度的路费。但这些金币全得用来支付过路费,他们还需要更多钱才能活下去。
  季亚斯转身望着矗立在远方天蓝色的圆形屋顶和尖塔叫拜楼,衬着清晨红色的天空。也许他可以在坎大哈找到工作,他长到二十三岁从没做过一天事。但是艾诗玛特需要羔羊肉和牛奶恢复体力;冬天已迫近,孩子们需要多些衣物,还有婴儿。季亚斯甚至不愿想到她,连名字都不愿,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给别人抚养。他站起身来,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爬上天空,射出金光,笼罩着营地。他收紧下颌,眼里有一抹刚下了决心的坚定。
  到了下午,季亚斯耸着肩,站在当地市场窄街的一家面包店外,宽松外套长长的褶层在鹅卵石街道上拖曳着。人们乱挤乱钻地推撞他,对着朋友喊叫或向熟识的人打招呼。
  季亚斯抬头凝望远方,却什么也没看到。起初,他试着找替市区有钱贵族子弟做家教的工作,可是每个人一看到他衣衫褴褛、面容稀脏,就把他从门阶上赶走了。接着他去找工人的工作,但是他有教养的谈吐和口音泄露了他的贵族身份。
  突然,季亚斯闻到刚出炉的面包香味。他的肚子咕噜咕噜地直响,他想起从早上喝过那杯茶到现在,还没吃过任何东西。他转身看着面包师傅用手轻轻拍打厚厚的白面粉,用一把木勺挖面粉,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面团啪的一声,穿过地板一个洞里,丢到熊熊燃烧的烤炉里。十五分钟后,师傅用一把铁钳把刚烤好的面包从烤炉的壁上刮下来。他把淡黄色和褐红金黄色的面包,在店铺的前方叠成一堆。
  诱人的香气四溢,萦绕着季亚斯。他拿出一枚金币,看了一眼,还来不及变卦,就买了十个面包;再用零钱在附近一家铺子买了刚烤好的羊肉串,肉串上的莱姆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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