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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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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不能独享一个男子的情爱性爱,倒也罢了,尤其是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种贵族家庭里,袭人也不可能有独占宝玉的想法,她只是希望能稳定地跟将来宝玉的正室分享宝玉的情爱与性爱。但是,宝玉的这一番错认中的诉肺腑,让她发现了宝玉心中其实只有对黛玉的爱,跟她睡觉行云雨时竟然心里想的还是黛玉,那就超过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理承受度了。她原本就倾向宝钗排拒黛玉,经过这件事以后,她那阻拦二玉婚事的决心肯定如铜似铁,有了王夫人召见的绝好机会,她岂能放过?就她自己而言,无下贱之虞,亦无虚伪之感,更没有什么意识形态的前提,她无非是要捍卫自己已经得到的利益。至于王夫人因此对她厚爱,立竿见影地划拨给她特殊津贴,确定她准姨娘的地位,倒确实并非她主观上想谋求的。曹雪芹就是这样来写袭人人性深处的东西。
根据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副册里图画和判词的暗示,以及来自蒋玉菡的血点子似的红汗巾一度系到了她的腰上等正文中的伏笔,还有脂砚斋对后数十回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内容的透露,我们可以知道,高鹗续书对袭人的那种写法是违背曹雪芹原意的。曹雪芹已经写出了关于袭人的完整的故事。八十回后,忠顺王之子看上了袭人,派人向贾府索要。袭人知自己如果拒绝会牵连贾府,便不惜舍弃声名答应去忠顺王府。她临走前建议,倘若今后二宝只能有一个丫头服侍,那就“好歹留下麝月”。到忠顺王府后,经历一番曲折,袭人嫁给了蒋玉菡。那以后直到宝钗死去、贾府崩溃,蒋氏夫妇一直接济二宝。宝玉入狱后,袭人也还尽量地去救助他。这大体就是八十回后曹雪芹关于袭人这个角色所写下的内容,倘若八十回后的这些篇章没有迷失,本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多余续写的。
曹雪芹塑造袭人这个艺术形象,我以为他没有“主题先行”的框架,更没有意识形态的大前提,他就是写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个生命一直沿着自我的心理逻辑在命运之途跋涉。如何评价这个生命?曹雪芹没有贴标签,没有品德鉴定,他把评价这项任务,开放性地留给了读者。不管历来的读者在对袭人的评价上有多么严重的分歧,有一点是所有读者都承认的,那就是:袭人是一个可信的生命存在。这又是曹雪芹高妙文笔的一大胜利。
第三个问题:第三十五回里,贾母当着薛姨妈夸赞宝钗,这怎么理解?第二十九回里,元妃通过端午节颁赐,特意让二宝所得一样,含有指婚的意思,但贾母却不理这个茬儿,还在清虚观借着张道士提亲之机,当着薛姨妈说了一番话,含蓄地表明她所中意的孙媳,非钗而黛,甚至公开把二玉说成“不是冤家不聚头”。那么,她在第三十五回里,当着薛姨妈大赞宝钗确实令人费解。
这就更需要文本细读。贾母是一个智商很高的老太太,她夸赞宝钗的话,是在大家都到怡红院看望养棒伤的宝玉,被宝玉引逗夸赞黛玉时,顺口说出来的。她何必当着众人夸宝钗呢?那时元妃指婚一事已经过去,她和王夫人、薛姨妈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大大缓和,因此她乐得送个顺水人情。她怎么说的呢?她造出的句子非常巧妙:“提起姊妹来,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都不如宝丫头。”宝玉已经非常具体地提出了黛玉,希望贾母夸赞,贾母却并不就黛玉论事,而是突出“我们家四个女孩儿”。哪四个女孩儿?元、迎、探、惜。尽管她说“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朦胧地把黛玉、湘云等囊括了进去,但是她故意把元春说进去,这顶高帽子,就让薛姨妈和宝钗都戴不起了,甚至不无讽刺的意味。我详尽分析过,在这本书前面也概括说明了,实际上第二十九回前后所写的故事,隐含着宝钗参加皇家选秀落选的情况。薛姨妈和王夫人听了贾母如此这般地“夸钗”,心里觉得尴尬,嘴里也只能是勉强应付。搞家族政治,不要说王夫人、薛姨妈斗不过贾母,就是乖巧如猴的凤姐,水平也差一大截呢。贾母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艺术形象,读者们应该多角度地加以审视欣赏。
枕霞阁十二钗
从第三十七回起,故事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大观园里成立诗社了,由探春召集。第一次活动是咏白海棠。这白海棠不是地栽的乔木海棠,而是盆栽的草本海棠,俗称秋海棠。秋海棠一般是红色的,白色是变种,比较少见,因此贾芸拿去孝敬宝玉。宝玉等人不及看花,只是听说,就诗兴大发,吟诵起来。
各古本从二十九回到三十一回,正文均无批语,三十二回到三十五回仅个别本子有少量批语,这对我们进行研究是个损失。究竟是母本里就没有批语,还是过录的过程中被抄手忽略,还不能确定。但从三十六回以后,批语又丰富起来。在第三十八回里,有几条批语尤其值得注意,现在介绍给大家。贾母来到藕香榭,回忆起小时候他们史家花园里,有个类似的枕霞阁,她那时跟史家的姊妹天天去玩,有回淘气失脚从竹桥上掉到水里,差点儿淹死,被救上来又让木钉把头蹦破,至今鬓角上还留下指头顶大一块窝儿……凤姐借机献媚,说那窝儿是用来盛福寿的,把贾母和大家都逗笑了。这时脂砚斋批道:“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定'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这条批语传递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一、《红楼梦》的文本具有家族史的特点。书中的“现在时”故事,不仅可以往前延伸,也可以往后延伸。
二、脂砚斋与书中贾母原型,同属一个家族。“真事”隐去后,以史家的“假语”含存。实际上贾母的原型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之妹,嫁给曹雪芹祖父曹寅为妻,而史湘云的原型则是李煦的孙女,曹雪芹的一位表妹,也就是李氏的侄孙女。换过来说,则李氏是史湘云原型的祖姑。书里所设定的贾母和湘云的关系,正与此吻合。第三十八回写贾母到了藕香榭,命人念出柱子上挂的黑漆嵌蚌的对子,曹雪芹特意写由湘云念出。由此也就再一次证明了,不但书中的史湘云原型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位李姓表妹,写批语的脂砚斋也就是同一个人。
三、脂砚斋当然最有资格来写她自己家族的故事,也就是所谓“枕霞阁十二钗”的故事。这条批语显示出脂砚斋对自己的写作能力颇有信心。前面我们提到过“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她对《红楼梦》或者说《石头记》(她更钟情后一个书名)的写作,介入得很深。古本八十回书,周汝昌先生认为有四回都并非曹雪芹原笔,后面我会详说,那么这四回是谁补成的呢?不是高鹗,而很可能就是脂砚斋。
在写到大家准备咏菊花诗时,有一笔写到宝玉“命将那合欢花酿的酒烫一壶来”,按说这句话算得什么?小说嘛,虚构嘛,作者大笔一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读的人有什么必要去仔细推敲?确实有那种纯虚构信笔挥洒的小说,但《红楼梦》不属于那种类型,因此,在这个地方,就出现了一条脂砚斋批语:“伤哉!作者犹记矮 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舫是船形的园林建筑,现在你到北京颐和园还可以看到很大的一个叫清宴舫的湖中石船。脂砚斋提到的这个舫名字很怪,当中那个字读音是“傲”,意思是头很大眼窝很深,可见那个舫造型非常特别。这样一个舫名不可能是临时虚构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那么一个空间,在那个空间里面,批书人和著书人曾在一起用合欢花酿酒,也就是说,书中这么一句“闲笔”,其实也是有生活依据的,是有事件原型、细节原型的。批书的一见这句,由眼入心,就受触动,以致不由自主地发出喟叹:“伤哉!”这意味着他们昔日的好时光已经一去不返,正所谓“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伤哉”,也是笼罩《红楼梦》全书的一个基调。这条批语最早出现在己卯本上,它可能更早就已经批出。那么,就按己卯年(公历1759年)往前推二十年吧,大约是乾隆三年到四年,那正是现实生活里曹家以及相关家族“一枯俱枯”的陨落期,而当时的曹雪芹、脂砚斋大约是十六七岁。“伤哉!”这哀怨是发自内心的,用合欢花酿酒是他们共同享受过的“最后的欢乐”。这样的批语再次说明,《红楼梦》具有家族史、自传性、自叙性的特点,它的文本特征就是以“假语”来存留“真事”。周汇本在第三十七回里,有两处文字选择是值得特别跟大家提醒的。起了诗社,作为诗人,大家就要各取一个别号。请读者诸君将书中几位诗人的别号形成过程填入括号:
李纨自取( )
探春先自取( )
探春接受宝玉建议后再自取( )
黛玉刻薄探春后,探春给她取的,她默认( )
李纨替薛宝钗取的( )
探春替宝玉取的( )
李纨提醒宝玉小时候自己取过别号,是( )
宝钗又给宝玉取了个别号( )
宝玉最后采用的别号( )
史湘云来了后用的别号( )
迎春的别号( )
惜春的别号( )
其中李纨提醒宝玉曾有过一个别号,宝玉笑道:“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那个别号究竟是什么?1957年人文社的通行本印的是“绛洞花主”,这是延续了程乙本的错误。1982年推出的红学所校注本,却也印为“绛洞花主”,这真奇怪,因为红学所的这个本子是以庚辰本为底本的,庚辰本上清清楚楚写着“绛洞花王”,为什么要改“王”成“主”呢?更奇怪的是,这个红学所校注的通行本,每回后面有“校记”,如果他们认为庚辰本的写法不足信,换用别的古本的文句,按他们自定的体例,是应该在“校记”里加以说明的,可是这样重要的一处文字,他们撇开自己所用的底本,取“主”而否“王”,竟然在回后“校记”里也不予说明。周汇本的可贵,就在于正本清源。将通行本里讹误多年的“绛洞花主”订正为“绛洞花王”,又是鲜明的一例。和贾母提起娘家曾有枕霞阁一样,这里写到宝玉小时候曾给自己取过一个“绛洞花王”的别号,都属于小说文本中的延伸空间,使读者对作者笔下的“现在时”叙述,不仅可以有前瞻性的想象,也能够有回顾性的想象。换句话说,就是把角色的“前史”,通过这样的话语,逗漏给读者,令读者感到书中的人物更有立体感。
宝玉说取那样的别号,是他“小时候干的营生”,“小时候”是什么时候?他说这个话的时候是十三岁多没到十四岁,那个时代人们认为六十岁就算满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嘛,三十岁已是“半生”,十三岁则已接近成年了。因此,“小时候”应该指五六岁刚开始懂点事的时候。那时候荣国府没有大观园,宝玉跟贾母一起住,贾母院正房有很大的空间,宝玉在那个空间里淘气。五六岁的孩子不可能有“主”的概念,但“王”的概念肯定是有的,最现成的“榜样”就是“美猴王”孙悟空。宝玉从小爱红,爱跟花朵般的女孩子玩耍,贾母正房里的主色调是深红(绛)色,他就把自己想象成“红色山洞里的一个保护花儿的猴王”,于是有了“绛洞花王”的别号。这个小时候的别号把宝玉的性格特征凸显出来,而且这种特征在他成长的过程里只有增强没有衰减。“绛洞花王”这个别号,和第二十九回里出现的“遮天大王”的符码是相通的,都是对宝玉人格的隐喻,印本里千万不能错,读者则应该充分地重视。
第三十七回写迎春担任诗社副社长,她认真负责,当大家构思的时候,她命令丫鬟点了一支香。这支香的名字,此前所有通行本都印作“梦甜香”,周汇本则根据两种古本的写法,确定为“梦酣香”。我们都知道后面有关于史湘云醉卧芍药和抽到“香梦沉酣”花签的情节,周汝昌先生认为“甜”是“酣”的讹变,“梦酣香”是曹雪芹原笔。这也显示出周汇本的精校特色。
贾母论窗需细品·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这四回围绕着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花团锦簇地展开情节。因为这些描写,“刘姥姥进大观园”已经成为一句广泛流传的俗谚,人们在表达从社会低层进入社会高层大开眼界大出洋相这类意思时,都可以使用这句谚语。比如:“哎呀!我可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啊!”一方面表示身临的空间场合十分高级,一方面在满足中又表达出谦虚。“哎呀!你可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啊!”则有“你可真是土气啊”、“难怪你大惊小怪啊”一类的意思,多少有些调侃的意味。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第六回,那时候还没盖起大观园。在曹雪芹的构思里,刘姥姥还应该有三进荣国府,估计那段情节在第九十五回左右,内容是贾府败落的危机时刻,她知恩报恩,参与搭救巧姐儿的事宜。
第三十九回的回目,周汇本取杨藏本的写法,与此前众通行本完全不同。这一回里写刘姥姥讲一个虚构的少女抽柴的故事,还没完全讲完,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原来是南院里的马棚起火,贾母起身由人扶出至廊上去看,东南上火光犹亮。这一笔我以为具有多方面的内涵:一、把荣国府的规模,进一步写出来了。第三回写黛玉初进荣国府,没进正门,进的是西南的角门,轿子抬进去,还走了一射之地,一射就是拉弓射箭那支箭所能飞越的距离,应该至少有三十米,从那里由府内小厮换下轿夫,再抬到垂花门,里面才是贾母住的院落。可见贾母院宇南面,还有相当大的空间。第三十二回说金钏投井的地点,是府里东南角,那里应该是她父母和别的仆人居住的空间,即所谓“下房”。这说明贾母院的垂花门,和贾政王夫人住的正房大院的仪门,应该是平齐的。而在通向这两个门的甬道的旁边,则有很大一个空间,这空间可以用墙围成几个区域,其中除了“下房”,还有马棚、轿房等必要的设施。贾母院正房的房基很高,因此站在廊下,能看到东南方向马棚余火的亮光。第六回写姥姥初闯荣国府,前边大门角门全进不去,后来找到府北边的后门,才终于进去见到了周瑞家的,可见府北也有很大的一片空间是供仆人居住的,可能像周瑞夫妇那样比较体面一点的陪房,都住在那个空间里。从那个空间往南,则能到达凤姐所住的那所小院落。小院落门前有粉油大影壁,转过那影壁,是贾母院与贾政王夫人院之间的高墙下的甬道。书里许多故事情节都发生在那个甬道里。比如贾芸为谋求一个差事而先求贾琏后求凤姐,就都是在那个空间发生的。那长长的甬道两侧有穿堂尽头有倒座。把《红楼梦》的文本读细了,闭眼一想,读者们应该对荣国府的建筑格局形成一个至少是比较粗放的概念吧。
二、刘姥姥虽是信口开河(有的古本写作“信口开合”,也通),贾宝玉竟当了真,这是再一次写宝玉“情不情”的特殊人格。宝玉的心思,只有黛玉深谙,因此大家说下雪吟诗,她却说:“还不如弄一捆柴火,咱们雪下抽柴,还更有趣儿呢。”其他人听完刘姥姥胡诌很快忘怀,独黛玉知道宝玉不仅不会忘,还要久存于心。宝玉岂止存于心,他还采取行动——命令茗烟去踏访那塑像成仙的美女祠,这就把宝玉的“情不情”推向了极致。
三、大家都知道,茗烟按刘姥姥所述的方向去寻美女祠,最后却只找到了一处破庙,里面供的是什么呢?“那是什么女孩儿,竟是一位青脸红发的瘟神爷!”我以为这是有象征意义的,也属于“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一例。雪中抽柴,以图御寒系命,这正是八十回后贾府将遇到的窘境,但到头来还是避免不了遭遇“瘟神爷”,在“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第一回中的句子)的政治大火里,归于毁灭。这一回写火起东南,贾母遥望,火光闪闪,暗示最先出事的,将是东南金陵的甄家。第七十五回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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