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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在武侠世界-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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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倒霉!”李重也感叹一句,吕凤先把血肉之躯都练成兵器,轻功真不算……反正吕凤先踩到刀尖肯定要受影响。
吕凤先翻转一下酒杯,抬眼道:“如果不是运气呢?再者说是不是运气重要么?”
李重和郭嵩阳一起揉了揉脸,全都说不出话来,半晌李重才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李探花再战一场?”
吕凤先忽然笑道:“因为我好奇,想试试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
李重眼珠一转,问道:“你一定要试试小李飞刀吗?”
吕凤先道:“也不尽然,最近我很清闲,找一点事做。”
郭嵩阳笑道:“其实我也想试试小李飞刀的。”
李重道:“既然这样我有个很好玩的游戏,你有没有想法?”
吕凤先饶有兴趣的问道:“什么游戏?”
…………
十天很漫长,也很短暂。
对于万分期待能亲眼目睹这一战的武林高手们很漫长,十天到了,梅园中到处都是闻讯而来的江湖豪客,然而吕凤先却没有出现。
于是偌大一场盛会化为闹剧。
吕凤先为什么没有出现,有好几种传闻,其中比较可信的一种说法是这样说的:武功修炼到绝顶,信心将会对胜负造成很大影响,吕凤先没出现是因为他已经失去了必胜的信心。有必胜信心的吕凤先可能会战胜李探花,但失去信心的吕凤先肯定会一败涂地。这个说法很有市场,李重和郭嵩阳都同意这个观点,于是也就成为定论。
除了这件事,江湖好像平静了许多,最大的风暴中心上官金虹惊鸿一瞥之后就销声匿迹了,这让一大票人能把心当进肚子里。
……
李重现在有点头疼,龙啸云父子一起身亡,他有点把握不住剧情了,只能望着窗外的秋雨发呆。
秋天对乞丐来说不是一个好季节,因为马上就要入冬了。
街对面就有一个乞丐躲在当铺的屋檐下瑟瑟发抖,李重直勾勾的看了这个乞丐半天,嘴角忽然露出一丝冷笑。
李重慢慢走到乞丐身前,摸出两文铜钱递过去:“买几个馒头吃吧。”
“谢谢公子……谢谢公子……”乞丐手忙脚乱的抓向铜钱,天下的乞丐都这德行,乞丐的手指碰到铜钱,自然也碰到李重掌心。
骤变忽起,内家正宗粘衣十八跌,武当七十二路擒拿手,分筋错骨手,塞外摔跌,一瞬间乞丐就用出四种武功,每一种武功都用的出神入化,于是李重自然而然的看见了天空,躺在地上看天空。
吱嘎一声,当铺旁边的小门打开,冲出两个人来,抬着李重就跑。
院子很小,屋子也很简陋。
“中原八义?”李重坐在椅子上,身上还湿漉漉的。
瞎子易明湖拱手道:“对不起了李公子,我们兄弟为了报仇只能用点不光彩的手段,不过李公子你也不用担心,中原八义不是滥杀无辜的人,绝不会伤害李公子分毫,只要杀了铁传甲那奸贼立即就放了李公子。”
“刚才暗算我的是疯子剑客胡不归?”李重扬眉道。
宝马神枪边浩脸上露出十分尴尬的神情,低声道:“是,他是我朋友。”
“嗯……他人呢?”李重接着问道。
边浩道:“他不好意思见李公子,已经走了。”
“走了啊!”李重忽然叹息一声,悠悠道:“那就危险了。”
“什么意思?”易明湖和边浩齐声问道。
李重苦笑道:“难道你们没说过螳螂捕蝉的故事?”
还没等中原八义反应过来,门外就有人说道:“他们听说过,但没放在心上。”
翁大娘独眼一瞪,厉声道:“什么人?”
门外进来一个身穿杏黄色衣衫的少年,少年的衣衫上还镶着金丝,显得十分秀气,少年身边跟着两个人,一个独腿汉子,独腿汉子长的十分丑陋凶厉,一双三角眼光芒四射,他也穿着一身黄衣,但衣衫已经脏的不成样子,腋下撑着一根拐杖,走起路来笃笃作响。第二个人穿着一身黄衫,这人倒是干净许多,却更叫人浑身难受,他的一双眼睛仿佛能勾魂一般,浑身都散发着死气沉沉的气息。(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二章 野性阿飞
中原八义脸都绿了,三个人中有两个人他们都不认识,唯一能认出来的就是独腿汉子,金刚铁拐,兵器谱排名第八的高手。
可三个人中就连金刚铁拐都不是主事人。
秀气少年负手而立,看着李重笑道:“本来你们是不配让我报名的,但既然李前辈也在,在下就不能不自我介绍一下了,晚辈上官飞。”
李重问道:“你是晚辈么?”
上官飞拱手道:“家父上官金虹,所以面对李公子,在下还真算得上晚辈。”
“哦……”李重看了看第二个黄衣人,问道:“这位是?”
黄衣人开口答道:“崔判官!兵器谱排名十八。”
好像是怕李重听不懂,上官飞还解释了一句:“这位崔判官就叫崔判官。”
“你们来干什么?”宝马神枪边浩强忍着怒气问道。
上官飞好整以暇的找了张椅子坐下,这才望着李重笑道:“愚蠢之极,早就有人对我说过中原八义蠢,但没想到你竟然蠢到这种地步,我当然是李重先生来的,难道你以为就凭你们区区中原八义值得我出手?”
李重反问道:“我值得?”
上官飞道:“岂止,如果李前辈不是被胡不归暗算,我们还真没有必胜的把握。”
诸葛刚一直站在上官飞身后,闻言忍不住冷喝一声。
上官飞扭头道:“你若不信大可以试试。”
诸葛刚慢慢说道:“有机会定要试试。”
李重接着问道:“我还有个问题,你打算怎么处置这几个人。”
李重指的是中原八义,上官飞微微一笑,说道:“我没打算对他们怎么样,虽然他们几个的武功不值一提,但无端的杀戮并不能使人快乐。”
李重轻轻的摇了摇头:“我有点失望,还以为你能帮我出口气呢。”
“哈哈……”上官飞拊掌笑道:“李前辈果真不是常人,不愧是可以和我父亲比肩的高手,沦落至此还能做到谈笑风生,佩服!佩服!”
李重微微垂下眼帘,低声道:“我不怕不是因为我武功高,而是我知道你不敢拿我怎么样。”
“为什么?”上官飞的眼神陡然凌厉起来。
“因为我应该大概还有……一两个肯为我拼命的朋友,你说呢?”李重似答似问的轻声说道。
上官飞眼中的光芒渐渐散去,低声道:“你那样的朋友,一个就够了。”
…………
“你要走?你能不能不走?”林仙儿语声哀婉的问道。
阿飞站在木屋外,一动不动的凝视着林仙儿,良久才慢慢答道:“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要去救他。”
林仙儿垂泪道:“你走了我怎么办?”
阿飞忽然深吸了一口气,仰天道:“我知道我走了你也能活得很好,我保护你……是因为我一直欺骗我自己说你需要保护。”
林仙儿忽然觉得阿飞并不那么单纯,她擦干眼角的泪水,凝声问道:“李重被金钱帮抓走了,你怎么救他,你知道李重被关在哪里吗?”
阿飞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点,只要我和李探花一天不死,上官飞就绝对不敢杀李重,除非他活的不耐烦了。”
林仙儿终于看到了最可怕的阿飞,说这句话时,阿飞仿佛忽然变成一头荒野的孤狼,浑身都散发出凶厉的气息。
阿飞这话绝不是空涨自己士气,上官飞真不敢杀李重,除非他自信能躲过李探花出手一刀,哪怕有上官金虹护着他也不行,保护别人要远比保护自己难。
咽了口唾沫,林仙儿问道:“可……”
阿飞转过身:“没什么可是的,我至少要为李重出口气。”
利用一个人的邪恶面达到某种目的很可恨,利用一个人的善心更可恨,说的就是疯子剑客胡不归。
阿飞走了,林仙儿的小木屋却迎来一位客人,一位身穿黄衣的客人。
通常状况下主人和客人应该在饭桌上交谈,但小木屋的主人却喜欢在床上和客人交谈。
“啊……别动,让我歇一歇……”
“你这就受不了了?”
“求你了,就停一会儿,一小会儿……我真受不了了。”
“呼……哪有那么容易?”
“你好强,简直要杀人……”
“那你喜欢么?”
“……喜欢,可我害怕,你们抓走了李重,要是李探花找你们报仇怎么办?”
“当然不会,难道你没听过投鼠忌器这个词吗?”
“老鼠要是跑了呢?”
“我亲自出手点了他三十六个穴道,他怎么逃?哈哈……”
“真的,你都点了他什么穴道?”
“会****就是这里……”
“别别……你又来了,你轻点啊……让我死了吧……”
…………
疯子剑客胡不归最近很狼狈,自从暗算了李重之后他就被人盯上了,这个人就是阿飞,阿飞总是远远的吊在他身后,无论胡不归用什么办法都甩不掉阿飞。
这一次胡不归甚至偷偷藏到出殡的棺材里,半夜从坟墓里爬出来,可他刚一现身,就看见阿飞远远的看着自己,一双眼睛比黑夜中的鬼火还可怕。
胡不归逃跑不是因为他害怕和阿飞交手,而是阿飞根本不给他出手的机会,每次只要胡不归一动手,阿飞就迅速逃的无影无踪。如果胡不归反过来追杀阿飞,阿飞也会很有耐心的逃亡,胡不归从没见过这样的人,和人类相比,阿飞简直就是一头永不放弃的狼。胡不归又逃了一段时间就决定不逃了,他盘膝坐下,静静的闭上眼睛。
阿飞也远处坐下,浓雾在树林间飘荡起来。
古龙说过一句话,大概是这个意思,一个江湖人可能会起错名字,但绝不会起错外号。胡不归之所以叫疯子剑客就是因为他真有点疯癫,疯子和傻子的忍耐力都和正常人不一样,比如忍受饥饿的能力。
三天,足足三天没吃一颗粮食,只能拿青草树皮果腹,虽然胃里不停的反着酸水,但胡不归却一点衰弱的感觉都没有,他感觉自己依旧能一跃三丈,还能一拳打死一头牛。可阿飞也是如此,阿飞的脸上也看不出疲惫之色,甚至胡不归还感觉阿飞在享受这种折磨。(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三章 心中有剑、手中也有剑
又过了三天,胡不归无奈的发现阿飞还是那么警觉,一双眼睛虽然布满血丝,但还是神采奕奕。
胡不归终于忍耐不住了,挺剑冲向阿飞。
人和野兽比耐力,几乎没有任何赢的可能,疯子也是人,阿飞却称得上半个野兽。
胡不归的剑是一截青绿色的竹子,剑身晃动,化作青蒙蒙一团光影,几乎隐藏在草木之间。
阿飞在地上盘膝而坐,见胡不归急掠而来,一个翻身就滚入草丛中。
胡不归竹剑从阿飞身前搅过,草叶翻飞,草木竹石皆可为剑,以胡不归的内功修为很轻松就能达到这一点。
阿飞就地一滚,飞脚踢出一篷泥土,劈头盖脸向胡不归打去。
胡不归俯身躲过袭来的泥土,一手撑地挥剑刺向阿飞,阿飞再退,胡不归也不起身,用类似于地躺刀之类的武功于阿飞纠缠起来。
胡不归这套剑法施展起来也跟野兽差不多,有点像吐信的毒蛇。
阿飞在胡不归身前连滚带爬,还不时跃上半空躲避,但就是不还手,他的夺情剑始终握在手中。可阿飞越不出剑,胡不归心理就越紧张,在他心里阿飞更像一条积攒着毒液的毒蛇,只需轻轻一口就能置自己于死地,而且这才阿飞还没逃,这是不是证明阿飞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心中杂念生,胡不归的剑法就出现一丝散乱,如果对别人来说这是致命的破绽,但胡不归的剑法本身就乱七八糟的,所以这次的失误并没要了胡不归的小命,但就算如此,阿飞一闪而逝的剑光依旧划过胡不归肩膀,只差一点就划破胡不归咽喉。
“砰……”十几个呼吸过后,没有把握绝不出剑的阿飞和胡不归硬拼了一脚,这一脚阿飞也不情愿,他稍微吃了一点亏,胡不归的真气深厚精纯。
阿飞被胡不归一脚踢出十几米远,三窜两窜跃上一棵大树。胡不归刚追到树下,阿飞忽然一个倒栽葱从树上摔下来,胡不归绝不会看错,阿飞绝对没施展人轻功。所以胡不归立即收住剑势,他相等阿飞快落地的时候再出手。
树虽然不高,阿飞要是直接摔倒地上……肯定没这个可能,阿飞绝不会摔个跟头,可如果阿飞施展轻功,真气运行一定会受到影响,这才是出剑的最佳实际。当然最有可能的是阿飞故意卖破绽,等自己上套,不过这个可能不需要考虑,高手的每一招都不简单,每一个变化都要人命。
眼看阿飞要落到胡不归头顶,忽然单脚一挂,挂在一根手臂粗细的树枝上,阿飞整个身体猛然停顿下来,一剑刺向胡不归咽喉,这一剑很快。胡不归毫不犹如的出剑对刺,他刺的也是阿飞咽喉。
胡不归当然不是想和阿飞同归于尽,他站在地面上还可以躲,阿飞要是想躲就要费一些力气了。
阿飞坠落的身躯忽然一顿,胡不归的剑法也随之一顿,因为在这一顿过后阿飞坠落的轨迹稍稍改变了一点,剑尖的落点也随之变化,胡不归自然而然的跟着移动身形,他也要躲剑夺情剑的剑尖。
可胡不归刚一改变剑势,他忽然发现阿飞的剑尖竟然追着自己的剑尖移动。胡不归立即再扭转剑势,可已经来不及了,阿飞的剑尖就像长了眼睛一样,点在竹剑的剑尖上,胡不归只感觉手中的竹剑一分为二。
竹剑一分为二并不只是感觉,阿飞真的一剑破开青竹。
胡不归立即扭转剑身,想要错开阿飞的夺情剑,但阿飞的动作更快,啪的一声,竹剑从中间裂开,阿飞夺情剑刺入如胡不归咽喉,又飞快的缩了回去。
单手撑地,阿飞一个翻身落到胡不归身侧,扭头看向胡不归,阿飞的肩膀慢慢洇出一滩血迹。裂成两半的竹剑依旧尖锐,依旧能杀人,能刺入阿飞的身体,阿飞选择用肩膀硬接胡不归半剑。这样的伤势对阿飞来说无关痛痒,再挨十剑他也挺得住。
胡不归手中的竹剑早就扔到地上,双手捂着咽喉,张嘴喊着什么,但他的声音含糊不清,每一次张口都会吐出大口鲜血。
阿飞在一旁冷冷的说到:“你是不是觉得很冤枉?”
胡不归无法回答,阿飞自顾说道:“我一直有个疑问,你为什么要用一柄竹剑。”
“但我不敢问,反派都死于话多!”
“你是不是有毛病,有铁剑不用非要用竹子?”
“你是不是以为心中有剑就真有剑了?”
“如果你用的是铁剑,我费尽心机的一剑绝对杀不了你,你自己找死。”
“杀人就是杀人,用竹剑杀人就必用铁剑杀人了不起……”
胡不归终于倒下,他倒下的时候已经听不清阿飞在说什么了,绝顶高手临死的时候也跟普通人一样。如果阿飞自己不说,谁也想不到一位鼎鼎有名的高手就死在这片树林中,死的时候身上连一块遮体布都没有。
阿飞最后说的几句话真是有感而发,不过他也没指望胡不归回答。阿飞的武功遵循自然之道,那就是用最小的代价击杀对方,就像捕食的猛兽一样小心谨慎,虽然表现出来的东西的大相径庭,但阿飞的武道确实和张三丰的武道没有任何区别。
另一位剑客荆无命和阿飞不一样,荆无命的道是杀道,只要能杀死对方就行,哪怕自己陪葬他也不在乎。
…………
盛夏马上就过去了,天气渐渐凉爽起来,阿飞赶到李园的时候李探花正在作画。
画一幅花鸟图,栩栩如生。
阿飞从没见过李探花作画,但此刻他才知道李探花六如公子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李探花这个人就不应该出现在江湖中,他应该出现庙堂军帐,出现在青楼画舫。
画还没画完,阿飞有些不耐烦的问道:“我杀了胡不归。”
李探花微微一笑,手中的画笔却没有停:“嗯,杀的好。”
阿飞试探着问道:“不如我们现在就去救李重。”
李探花头也不抬的问道:“去哪里救,你知道李重被关在哪里?”
阿飞摇头道:“我不知道李重被关在哪里,但我们可以抓一个金钱帮的人拷问。”
李探花放下画笔:“如果他们也不知道呢?”(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四章 邀请
阿飞皱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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