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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药王-第7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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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铜皮铁骨、刀斧难伤,这不是传说之中的那些连铁布衫、金钟罩硬功的么?练成之后,都是一些肌肉男、大猩猩,我一个女生长那样子,恐怕你都不要了吧?”唐雨溪解释道。
“呃……”隋戈这才明白唐雨溪在担心什么,有些无语道,“这个你尽可放心,你是绝对不会练成肌肉猛女的。淬体,只是一种境界,并不意味着就是肌肉男、大猩猩,况且,我也经过了淬体期,你看我变成了大猩猩么?”
听隋戈这么一说,唐雨溪倒是放下心里啊,说道:“呵,那是虚惊一场了呢。你继续说吧,我要怎样才能淬体成功呢?”
“本来,就算是淬体期,要练成也至少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不过,你因为吃了很多灵药,并且经脉之中还残留了一些我输给你的真气,所以你要淬体成功,比别人应该会容易很多,我只需要传给你一套淬体的拳法,你勤加修炼,以此来激发你体内的灵药药性,然后自然而然地就能够淬体成功了。”
“你要传授给我什么拳法?”唐雨溪很是激动地说道。
隋戈想了想,他生平最得意的,无非就是震灵锄法和千变捉虫手了。而且,这两套**对于修行,都是有很大帮助的,用来淬体的话,也是大材小用。不过,唐雨溪自然不可能天天拿着一把锄头来修炼,所以震灵锄法就罢了,隋戈决定将千变捉虫手传授给唐雨溪。
只是,这千变捉虫手实在太过精妙,如果要全部传授给唐雨溪的话,恐怕隋戈连续传授三五日都不一定能行。所以,隋戈打算从中“扣”出一些浅显的招式传授给唐雨溪,反正用于淬体的话,已经足够。
随后,隋戈将唐雨溪带到了露台上,手把手地教授她这些招式。
尽管对于隋戈来说,这些招式都是非常简单的,但是仍然花费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的时间,这才让唐雨溪完全学会了这些招式。
没办法,唐雨溪可不像隋戈,脑子当中有这么一部奇怪的“书”存在。
把唐雨溪教会之后,隋戈觉得实在有些困倦了,便躺在沙发上睡了。
而唐雨溪,因为太过兴奋的缘故,居然睡意全无,一个人在那里不断地练习着这些招式。
到了第二天清晨的时候,隋戈被敲门声惊醒了。
开门一看,却是许衡山叫他们吃早点了。
开门的刹那,许衡山分明往房间里面瞅了瞅,用意非常明显不过,是想弄清楚隋戈和唐雨溪之间是否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许衡山可不是一个守旧的老古董,否则也不会允许隋戈在这里“留宿”了,不过,作为唐雨溪的外公,如果发现了隋戈跟唐雨溪有什么实质性进展的话,他就会敦促隋戈这小子负起责任,不能让唐雨溪受到伤害。
不过,许衡山的担心未免多余了。
一看隋戈这状态,就知道是在沙发上呆了一晚上,连床都没有挨上。
而唐雨溪,却乐此不疲地在阳台上练了一晚上拳。
看到许衡山来了,唐雨溪终于停止了练拳。
许衡山走进房间,向唐雨溪道:“雨溪,你这么早就开始锻炼身体了?练得都满头大汗的。对了,你刚才练的是什么,太极拳还是瑜伽啊?”
“都不是。”唐雨溪笑道,“是隋戈教给我的一套拳法。”
“拳法?”许衡山道,“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忽然想到要舞刀弄棍了。小隋也是的,有你保护雨溪不就好了么,还让一个女孩子连拳法,这多吃苦啊。”
“许老您多虑了。”隋戈笑道,扯了一个谎,“我这套拳法可不一般,不止是提升武力,而且还能让姑娘们练了之后越来越漂亮。”
“你这小子,敢糊弄我么。况且,雨溪还不够美的么,哪需要练什么拳法来美容。”许衡山显然不会相信什么“美容拳法”。
“许老,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吧。”隋戈微微笑道。
这时候,唐雨溪走了过来,隋戈用毛巾替她擦拭了额上和脸上的汗水,说道:“就算这拳法能够美容,你也不用练得这么辛苦吧。”
“怎么,这拳法还能美容?”唐雨溪显然也不相信。
“你以后自然就知道了。”隋戈说道,然后握住了唐雨溪的手,将一道真气注入她的身体内,探查她身体的情况。
片刻之后,隋戈讶道:“咦,这么快!”
“什么这么快?”唐雨溪问道。
“你的修行进展,太快了。”隋戈说道,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当初隋戈以“偷天换日术”淬体,也用了大半月的时间才淬体大成。但是,他却没想到,唐雨溪只用了一个晚上,居然已经有了淬体大成的迹象了。
这样的进展,实在是匪夷所思。
不过,仔细一想,却又是在情理之中。
唐雨溪本来没有什么习武修行的天赋,但是因为隋戈的缘故,唐雨溪服用了大量的灵药,全身经脉也被隋戈用真气打通过。这样的待遇,就算是修行世家的继承人,恐怕也是无法享受到的。毕竟,现如今的灵气匮乏,灵草更是珍稀无比。
到了饭厅之后,隋戈忽地拿起桌子上的不锈钢杯子,抛给了唐雨溪,说道:“接着——”
唐雨溪下意识地伸手往那杯子一抓。
喀嚓!
那不锈钢的杯子,居然被唐雨溪给捏扁了。
“怎么会这样?”唐雨溪大惑不解,不敢相信这种程度的破坏是她造成的。
隋戈却微微一笑,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一点。
第283章 外出公干
银装素裹。天下皆白。
一场寒流,席卷了整个华夏神州,温度骤降几度。
东江市,也迎来了数百年不遇的罕见大雪。
清晨,403寝室。
“擦!又是尼玛的百年一遇!”
早晨,江涛在寝室里面高声叫骂了一声,“尼玛我二十岁不到,都已经经历过无数次百年不遇了!”
“这很正常。”柳小童说道,“我们原本就生活在一个百年不遇的时代。”
“我只知道,我今天真的不想起床了。”高峰说道,天地太冷,连游戏都不想玩了,所以高峰就窝在被窝里面,一动也不想动。
“高峰,你好歹也算是北方人吧,居然也会怕冷?”隋戈问道。
“北方人,那才怕冷呢。”高鞥解释道,“北方大部分敌区,都是有暖气的,一进屋子,不知道多暖和了。哪里会像这里,没有暖气,只能靠着初男的火气硬抗!太冷了!妈的,真是百年不遇!”
“高峰,你真的不起床?”柳小童已经开始穿衣服了,“还有半个月就期末考试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哦,咱们专业的教授,可是出了名的严厉,如果你不及格的话,绝对不会放水!”
“的确是,咱们东大最有名的‘四大名捕’之一,其中有两个就在咱们专业。”江涛说道。
东大的四大名捕,就是四位古董教授,喜欢在考试的时候出难题,然后让一些学生考试不及格,只能补考、重修,深受同学们惧怕和憎恨。
而草业科学专业的同学们更是背时,一个专业就出现了两位名捕。
据江涛所说,前两届从草业科学专业毕业的师兄当中,居然还有一部分回学校参加补考。其原因就是因为有一两门专业课至今未过,所以没有拿到毕业证,只能跟师弟们一起继续战斗下去。
“太残忍了!”高峰郁闷道,“教授猛于大雪!”
“那你起床吧?”江涛问道。
这个时候,江涛和柳小童已经冒着寒冷起床了,只有隋戈和高峰按兵不动。
“我……”
高峰似乎还在犹豫和挣扎,“隋戈起来,我再起床!”
“那你可真是找死了。”江涛笑道,“人家隋戈现在可是有校长罩着,你高峰有谁罩着?到时候考试不及格,你就准备着留在学校重修吧!”
“留在这里?”高峰惊呼道,“那不是要在这里继续挨冻?”
“当然。”江涛说道,“你以为呢?”
这时候,高峰、江涛的手机一起响了。
这是微博提示音。
江涛点开一看,然后惊呼道:“擦!想不到咱们的‘刘猪人’也玩起微博了。”
“是么?”隋戈讶道,“他发什么了?”
“他发微博鼓励我们起床复习呢。”江涛说,“瞧瞧,这家伙写的:亲爱的同学们,温暖的被窝是埋葬青春的坟墓;赖床和懒惰是你们前途的墓碑。”
“看来,咱们的刘猪人也是与时俱进了,知道织微博了。”隋戈笑道。
这个刘忠海,上一次跟隋戈交锋完败之后,厚着脸皮找隋戈求情,总算是得到了一个“留职查看”的处理意见,暂时仍然做农学院的系主任。有了前车之鉴,刘忠海就收敛了很多,对学生们的态度也改观了不少,在教育学生的方式上面大打“温情牌”,比如微博劝说学生们起床,就是他创举之一。
“那我就回一条,我宁愿躺在坟墓里面做木乃伊!”高峰蜷缩在被窝里面说道,“唉,本来以为到东江市这样的南方城市,就不用经受严寒的摧残了,想不到这地方比北方还冷,真是坑爹啊。喂……隋戈,你干嘛,你也要起床啊?我们可是同盟战线啊,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你还怕考试不及格么?”
这时候,看到隋戈也开始起床了,高峰忽然感觉到失去了同盟。
“考试的事情,我暂时不担心。”隋戈说道,“不过今天佳人有约,我要赴约去了。”
“你约了谁啊?咱们的唐老师么?”江涛很八卦地问道。
“无可奉告了。”隋戈嘿嘿一笑,起床快速洗漱,然后出了寝室。
到了楼下,一阵冷风袭来。
伴随着寒风,还有雪花片片。
“真他妈冷!我回寝室去了!”
这时候,隋戈旁边有人叫骂了一声,扭头就返回寝室去了。
还有几个人,被寒风一吹,也开始打退堂鼓,准备回去留守“坟墓”。
嘎——就在这时候,一辆红色的跑车行驶到了男生公寓门口。
红色跑车,白色的雪花,相互映衬。
男生楼中惊呼声一片。
红色的跑车,下意识地让人联想到了美女。
可惜的是,车上的美女并未下车露面,只是冲着隋戈所在的方向招了招手。
在一片羡慕、嫉恨声之中,隋戈钻上了红色跑车。
“换车了?”上车之后,隋戈才向沈君菱问道。
“废话。”沈君菱道,“你的问题真是弱智,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么?而且,让姐姐我不满意的是,你居然首先问的是车,难道你没有看到,姐姐我今天也换了一身新衣服么?”
“呵……我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到了。”隋戈笑道,“我其实正想问,你这样穿,不觉得冷么?”
的确,车上的沈君菱,居然还穿着一套红色的晚礼裙,一身珠光宝气,还有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放在一旁。不过,开车的时候,她却穿着一双白色的毛茸茸拖鞋。
很显然,今天的沈君菱,是经过了一番盛装打扮的,尽显名媛风范,像是去出席什么重要场合。
“哼!”沈君菱冷哼一声,“你还说风凉话。我这么穿,还不是为了给你争面子。你要知道,一个男人是否有身份、有品位,其实就看他身旁的女伴是什么档次。所以,我盛装打扮,其实都是为了你。”
“呃……我错了,我误会了沈大小姐的良苦用心,行了吧?”
隋戈苦笑道,“但是,我们是去买棺材,又不是去参加什么珠宝展览、名人晚宴什么的。”
“切!”沈君菱道,“没见过世面不是?你真以为,胡一八举行的黑市买卖,是完全见不得光的,没有档次的拍卖?”
“难道不是么?”隋戈问道。
胡一八其人,隋戈自然是听说过的,此君可是盗墓名家,而且有一种癖好,专门偷盗女人墓穴,自称为“寻香盗”。不过,既然是盗墓贼,他的许多东西当然就见不得光的,因此隋戈觉得胡一八的东西要拍卖出手的话,肯定也不敢进行公开拍卖的。
“那你就猜错了。”沈君菱道,“胡一八此人,很有些手段,他出手的货物,也根本不需要遮遮掩掩的,别的盗墓贼出手货物叫做赃物,他出手的东西,就叫做文物。”
赃物,文物。
说起来,大部分都是从墓穴里面挖出来的,但是赃物是见不得光的,文物却不一样。
沈君菱此语,就是说胡一八手段通天,能够将赃物变成了文物来拍卖。
“这么看来,这个胡一八,倒是很有些手段了。”隋戈说道。
“那是当然。”沈君菱道,“古代人的墓穴之中,机关重重,而且又要面对黑吃黑的危险,许多盗墓贼都难以善终。但是胡一八这家伙,却能够活到现在,这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听爷爷说,这个胡一八一定是学会了某种先天推算之术,能够趋吉避凶,所以才无往而不利。”
“唔……看来应该是这样。”隋戈点头道。
隋戈虽然没有接触过先天推算之术,但却相信这些东西一定是存在的。
“对了,我们去参加拍卖,你的钱准备好了么?”沈君菱又问道。
“应该准备好了吧。”隋戈说,“我随时可以调动十亿的资金,购买一尊棺材,难道还不够么?照我看来,这么一截木头,识货的人应该不多,我看至多几千万就能够拿下来吧。”
“几千万?”沈君菱微笑道,“你做梦。”
“怎么说?”隋戈不解道。
“你忘记了么,这一次拍卖的可不止是棺材,里面还有一具艳尸呢?”沈君菱说道,“你大概还不知道,现在有收藏家喜欢收集各类古尸,尤其是这种栩栩如生的艳尸,更是收藏的热门。”
“擦!”
隋戈忍不住低骂了一声,感觉有些失算了。
他的兴趣和注意力一直都放在那一截木头上面,几乎都忘记了那木头里面还躺着一具艳尸呢。而沈君菱说得没错,现在的确有些变态的收藏家喜欢收藏各类古尸,这种艳尸更是收藏的热门。
看来,就算是能够竞拍到这一截抱腹丹木,恐怕付出的代价也会很高的。
“算了,别担心啦。”沈君菱笑道,“就算是钱不够的话,我们沈家也可以为你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确保你一定能够竞拍到那一截木头。”
“你对我真好。”隋戈含笑望着沈君菱。
“呸!少肉麻。”沈君菱道,“这只是我爷爷的意思,谁让他这么看重你呢。”
“难道你不看重我?”隋戈反问道。
“目前你还在我的考察之中。”沈君菱道,“至于是否合格,就看你的表现了。”
冒着风雪,隋戈和沈君菱到了东江市机场。
到了机场的时候,宋文轩已经在机场大厅等候着了。
宋文轩可是隋戈的仆人兼保镖,为了完全起见,隋戈还是觉得应该带上这么一个“灯泡”。
第286章 投名状
“万年昌盛?”
胡一八冷笑一声,“俗话说,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你们周家腾达,这才几十年的事情,就出了你这样飞扬跋扈的子孙后代,别说千年万年,我看一百年都未必撑得过!”
“你——胡一八,你真是不识抬举!”
周恒鹏冷冷道,“你区区一个盗墓贼,甭管你有什么能耐,本少爷要踩你简直就是易如反掌,只要我一句话,保管你这些从墓地中挖出来的东西,全都没办法出手!还要将你的人统统送入监狱!把你的家产全不充公!想清楚没有?赶紧将本少爷要的东西送过来,否则,你不仅拿不到钱,还得当心你这条老命!”
“对不起,这东西我已经送出去了!”胡一八竟然无视周恒鹏的威胁。
“嘿!看来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周恒鹏冷哼道,冲旁边的保镖打了一个眼色。作为太子爷,周恒鹏可是嚣张惯了,强取豪夺就是他的代名词。
唰!
那保镖猛地拔出一柄手枪,用黑洞洞的枪口顶住了胡一八脑门。
胡一八旁边的老者捏了捏拳头,似乎就要出手,但又有些担心伤及胡一八。这个周恒鹏的两个保镖,身手都不简单,让丁老头不无顾忌。丁老头虽然是练气中期的高手,但双拳难敌双枪,何况还要担心胡一八的安全。
“东西在我这里,你们不要为难胡一八了。”隋戈这时候开口道,“胡先生已经打算将这东西送给我们了。所以,跟你没什么关系了,你可以离开了。”
“你——这是找死!”周恒鹏转过身,杀气腾腾地向隋戈说道。
另外一个保镖见状,也唰地拔出手枪,就要往隋戈的脑门上顶去。
这人只是内劲七重,也就是炼气中期的修为,在常人眼中算是高手,但怎么可能是隋戈的对手。想用手枪指着隋戈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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