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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异谭-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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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个赌注,Leo、Jo和大键决定在今晚表演的时候仔细观察台下的客人,如果有人死盯着Jake做花痴状目不转睛,那一准儿就是那位送酒达人错不了。
凯撒皇宫酒吧一共有八位驻唱,有人擅长摇滚,有人钟情蓝调,有人专精民谣,有人只爱电音。Jake的烟酒嗓,唱摇滚时可以狂野如火,唱蓝调时可以颓伤似风,唱民谣时悠沉如雨,唱电音时畅快似光。
Leo把Jake称为“人肉效果器”,效果器就是给音乐施加各种效果、将音乐润色得更趋完美丰富的仪器。
Jake的音乐,总能引爆全场。
Leo、Jo和大键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演奏的曲目早已经滚瓜烂熟,因而完全可以腾出心思来注意场下的客人。
今晚的第一支曲目,来自Nirvana(涅槃)乐队的《Smell Like Te。en Spirit》(少年心气),音乐里铺天盖地的喧嚣躁动气氛立刻点燃了客人们的热情,他们嘶吼着,甩动着,发泄着,像群魔乱舞,狰狞毕现。
看!那里有个身材火辣的靓妹在盯着杰哥,大键给Jo打眼色。
那肥佬的眼神可真恶心!像是要把杰哥整个儿吞了。Leo皱着鼻子,狠狠地敲着鼓。
那位执着的客人会是谁呢?中年秃顶的忧郁大叔?纹了满身青花的黑社会小头目?失足的杀马特少女?还是装腔作势的小公司老板?
在凯撒皇宫酒吧,人人都爱烟酒嗓J。
第二支曲目,还是来自Nirvana乐队的《Lake of fire》(火湖),Jake走到舞台边缘坐下来,吉他架在大腿上,场务小弟动作迅速地为他调整好麦克风的位置,弦音铮铮响起,LED灯光骤灭骤亮,幻化出一片血红火光。
“Where do bad folks go when they die(坏人死后会去往何地?)
They don't go to heaven where the angels fly。(他们进不了天堂见上帝。)
They go down to the lake of fire and fry,(他们会堕入硫火的地狱,)
Won't se。e them again till the fourth of July。(再见时只有在独立日到来之际。)……”
舞台只有一米五高,Jake坐在边缘吟唱,有醉了酒或是嗑药HIGH了的疯狂客人扑上来,伏在他的腿上嘶吼哭泣。
见多不怪,Jake毫不在意地只管继续唱着,记得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客人,他吓得直接从台上滑了下去,崴了脚不说,还打断了演出,引来客人们的哄然嘲笑。
那时的他青涩腼腆,对人生充满希望,对未来饱怀信心。
那时的他声音清亮,音质无暇,只能唱清新的校园民谣。
那时的他爱穿白T恤,牛仔裤,运动鞋,喝绿茶,吃面包,骑单车。
进入一段间奏,金属重弦撕铰着眼前纸醉金迷的喧嚣糜乱,一个肥佬晃上前来,从嘴里捏出吸了一半的雪茄塞进Jake的唇间,Jake咬着烟嘴,那上面残留着的浓浓蒜臭味儿和辛辣烈酒味儿已经激不起他生理上的任何抵触,习惯成自然,习惯,是人类所拥有的最无奈的一种自我治愈能力,假如你厌倦了这个世界却又无力反抗,那就去习惯它吧,假如你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却又无法改变,那就去习惯它吧,假如你厌倦了身边的人却又无法避开,那就去习惯他吧。习惯,就是不断地抛弃旧的自己与接受新的自己的过程。
那个白T恤牛仔裤的自己,早已不知被他抛在了过去的哪一天的吉他弦断声里。
“孩子,跟我走吧!”肥佬用中指的金戒指顶在Jake的大腿上,肥肉抖动的脸上毫不掩饰地展示着他的占有欲。
Jake把雪茄摁在自己的膝盖上,距肥佬的手只有一寸,不算厚的皮裤瞬间被烧破了洞,烟头在皮肉上被摁熄,Jake对着麦克吼:“Follow me!(谁想跟我走?)”
客人们海啸山呼地回应他,盖住了震耳欲聋的音响。
“Who cares about me?!(谁在乎我?)”Jake的眼睛带着光,很亮,很冷,很厉,很野,肥佬盯着他看,像看着一头疯兽。
客人们歇斯底里地跟着Jake吼,一头疯兽带动了一群疯兽。
Jake站起来,手里的吉他像是魔鬼的骨骸,伴随着疯狂的拨动,群魔再一次在死亡的乐章里乱舞,有人爬上舞台,匍匐在Jake脚下痛哭,有人抢到了麦克,对着它大吼:“钓鱼岛是中国的!”有人拎着一整瓶的伏特加,灌了自己几口之后全都浇在了Jake身上。
Jake开始唱,烈酒浸透的发梢贴上脸颊,声音像带了火,呼出去,从地板烧上了天花板,硫火地狱,让梦想与肮脏同归于尽,是不是就能得到最纯粹的干净?醺然间跪下来,额头抵住地板,吉他垂死挣扎,是死亡诞下了音乐,还是音乐在走向死亡?
一首接一首,群魔在台下纵情释放,性,毒品,暴力,欺诈,背叛,黑幕,变态,年轻的歌者早已司空见惯,眼睛里黑白的世界却偏偏永远黑白难辨,唯一清晰的,只有黑白的乐谱,圣洁冰冷,迷茫灿烂。
今晚与过去的每一晚并没有什么不同,释放过后是更加难填的空虚和寂寞,客人们陆续拖着透支的疲惫身躯埋单离去,侍者开始打扫残局,Jake,Leo,Jo和大键帮着场务小弟收拾舞台器械,彩灯关闭,顶灯亮起,橘黄的光并没能为这所声色犬马之地增添一丝的暖意,反而被滤上了一层曲终人散的荒凉颓废。
“那肥佬过来了。”Leo悄悄地用胳膊肘捅了捅Jake。
Jake把吉他装进琴盒,他有两把吉他,电吉他放在酒吧,木吉他每晚从家里背来,下工后再背回家去。
木吉他装好,肥佬已经到了面前,臃肿的手拍在他的肩上,肥唇裂开,露出几粒被烟熏黄的牙来:“好孩子,唱的不错,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做签约艺人?”
音乐需要传播,乐者需要认可,无论是为梦想还是为生计,选择音乐的人,注定不能默默无闻。九成的酒吧驻唱,都是因为遇不到识才的伯乐或是天降机遇,而不得不委曲求生。
Jake也不例外。
酒吧的门槛低,受众涵盖各个阶层,收入也还过得去,重要的是,很多音乐公司的制作人或决策者,时常也会到这样的场合来喝两杯消遣消遣——机遇不是等来的,即便是曾经青涩的Jake,也懂得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不会争取就不会成功的道理。
“谢了,我还在进修,暂时不想参加正式工作。”Jake用相同的话拒绝过不止一个心机不纯的客人。
“没有关系,”肥佬一抻胳膊,就势揽住Jake的肩,可惜个头只到Jake胸口,这动作做起来费力又难看,“我的公司就是专门培养音乐人才的,对于年轻有潜力的音乐人,不惜血本全力资助——我们可以出钱助你出国留学,为你联络国外最好的音乐学院,等你学成回国后再正式签约,到时会有非常专业的团队为你做出道包装……”
“谢了老板,我只是打工挣个学费,并没有打算当艺人。”Jake转身,不动声色地甩脱肥佬的胳膊,背起琴盒准备离开。
“孩子,想挣学费何必这么辛苦,”肥佬的胳膊像一条巨大的肥蛆般重新趴在了Jake的肩上,他压低了声音,暧昧又无耻,“认了我做干爹,你要多少钱我给多少钱,怎么样?”
“您高看我了,看相的说我是穷命,硬要改命的话会克爹克娘克贵人,您慧眼如炬,总能捡着命里旺爹的干儿子的。”Jake垂着眼皮,挡住满目嘲讽和厌恶,他迈开大步,肩头的肥蛆没能扒住,被他再一次甩脱。
“好小子,还挺会说是吧?!”肥佬有了几分不满,脸上堆起横肉,几步赶上去,一把扯住了Jake的衣领,“识时务者为俊杰,这话不用我给你解释吧?我告诉你,明天我就能打听出你在哪个学校读书,明天下午我就能让你在学校臭透名声,明天晚上就能让你滚出学校,你要是不识抬举,我现在就能找你们老板炒了你!”
Jake眯起眼睛冲着肥佬哂笑:“老板,出来玩儿讲的是你情我愿,这么着才能玩儿痛快,何必强人所难,把人往绝路上逼呢?兔子急了还咬人,你毁我容易,我死前拉你当垫背的也并不难,我这么个小人物,一穷二白,无牵无挂,怎么死都没的挑,就看老板你觉得值不值了。”
“呀嗬,小王八羔子还挺冲!”肥佬脸上的横肉层层翻涌出怒意,“还敢拿死吓唬老子!老子今天就让你死挺了!”说着转头冲着不远处一挥手,立刻有四五个人拎着酒瓶子奔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话:礼物(2)
“有话好说,有话好说!”酒吧领班闻声也赶了过来,伸手架在肥佬和Jake之间赔笑,“这位老板,您大人大量,别跟黄毛小子一般见识,您到咱们这儿来消费图的就是个乐呵,犯不着跟小孩子置气不是?J,快给老板道歉,人家老板什么身份,跟你开玩笑呢你还当真了!赶紧说几句好话!”
“光说好话就行了吗?”冲过来的那几人中的一个喷着满嘴的酒气叫道,“让他跪下给哥儿几个磕仨头,哥儿几个就饶他这一回!”
Jake站着没动,冷冷看着这几人。
肥佬的肿泡眼里闪动着不依不饶的凶光,骤然一笑,抬高肥重的下巴,神情鄙夷,语气下流:“不愿磕头也行,只要他肯陪老子睡一觉,老子就大人不计人小过,当今天这事儿没发生过。”
领班不是没有见过这样的客人,相反,比之更龌龊的行径在酒吧这样的地方根本就是屡见不鲜,“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他一直嗤之以鼻,他们的客人,从来就只有魔鬼。
领班继续赔笑:“别介啊,这不是太委屈您了吗?咱们这儿有专门的‘少爷’,各种类型都齐全,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乖顺活儿好,包您满意,我给您把他们叫过来,随您挑,今晚免单!怎么样?”
肥佬扬起肥厚的手掌:“少来这套!老子就他妈要这个!看我弄不死他!”见Jake哂视着他,肥佬恶狠狠地又补了一句,“老子就他妈在这儿办了他!”
“哥儿几个把他摁住!”酒醉的人早没了耐心,冲着Jake一拥而上。
Jake挥拳撩翻了扑在最前面的那一个,然而双拳难敌四手,混乱中被谁抡起酒瓶砸在眉骨上,鲜血登时如柱。
“保安!保安!”领班大喝着。
Leo、Jo和大键被几个侍者拦住,侍者比他们见识过更多的仗势欺人,也更明白什么样的人不能惹,什么样的乱子不能掺和。
还没有离去的客人在各自的座位上袖手旁观,明哲保身,隔岸观火,这是几千年传下来的劣根性。
Jake被血糊住了视线,琴盒掉在地上,拳脚落在胸腹,他被打得不断向后趔趄,直到脚下一绊,摔在了坐着的谁的身上。他被扶了一把,踉跄着往旁边躲,免得这人被殃及池鱼,耳朵里却听见这人笑着说话:“弄脏了我新买的鞋。”
这样的暴力事件,别人看得心惊肉跳,这人却还有心思聊自己的鞋。
Jake并不记得踩到了他,此刻他只顾得上远离无辜,自己挨打不要紧,他没打算为了这个纠缠不清,打完了,这事也就了结了,可如果伤了客人,很可能引发没完没了的官司,他没精力也没耐心去应付。
“把他弹吉他那只手给我废了!”肥佬恶狠狠的声音夹杂在混乱的击打声中,“老子要让他这辈子除了吃软饭什么也干不成!”
有人薅住了Jake的右臂,手里剩下的半个破碎的瓶身照着Jake的手背扎过去,没等挨着皮肤,去势就突然卡在半空,紧接着连人带瓶子就向后飞了出去,摔在三米开外的地板上。
“嗬!还真有不知好歹多管闲事的!”Jake听见肥佬凶狠的声音厉喝着,“给我连这小子一起废了!真他妈的是——”
话音戛然而止,取代它的是轰然落地声,Jake避开迎面打来的一拳偏头看过去,一名穿着黑衬衫的年轻男人正抬着一只脚检查自己锃亮的皮鞋,肥佬在他面前的地上痛苦翻滚。
“找死!”一伙人丢下Jake掉转矛头扑向黑衬衫,一只酒瓶脱手而出,正砸在黑衬衫的额角,鲜血涌出来,黑衬衫居然还在笑:“又弄脏了我新买的衣服。”
酒吧的保安赶来拉架,领班给Jake使眼色示意他趁乱先走,他一走,肥佬再怎么闹也没了目标,闹累了估计也就歇菜了。
Jake弯腰去拣掉在地上的琴盒,却被肥佬一眼瞅见,抄起滚倒在地上的酒瓶爬起来照着Jake的后脑勺狠狠砸下,这一记是用了全力的,粗肥的手臂卯足劲儿抡圆了,着了这一下非死即伤。
惨呼声随即响起,Jake直起身来的时候,正看到肥佬被黑衬衫拽着胳膊扔出去,中间夹着“嘎叭”一声脆响,来自骨头断裂的声音。
“谢了。”Jake明白了原由,向着黑衬衫点头致意,黑衬衫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冲他笑笑,身后几步处突然出现了一只抡着椅子的胳膊,Jake冲上前去,一把推开黑衬衫,举起手臂挡在头前,硬生生地挨了这一下。
保安控制住局面已经是十几分钟之后的事情了,Jake背着琴盒,一手用餐巾捂着眉骨处的伤口离开了酒吧。今晚这样的闹剧不是他第一次经历,比这次还惨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习惯了就没了所谓,谈不上埋怨或是愤怒,他热爱摇滚,但早已被现实磨尽了摇滚的反抗精神。
距酒吧最近的医院步行需要四十分钟,Jake想今晚大概是没有什么时间睡觉了,明天还有一整天的课,眉骨的伤看样子不轻,不缝针恐怕是不行的……
Jake在路边等了一阵,没有等到跑夜活的的士,倒从路灯的暗影处等来了一个人,和他一样用餐巾捂着额头,黑衬衫上的血迹像是蜡染上去的罂粟花纹。
“HI!搭不上车?”黑衬衫笑着打招呼,像早起晨练的时候碰见了熟人一样放松自然,“要不要一起去医院?”
就算说“不要”好像也得顺路一起去吧?!Jake就没拒绝,沿着马路牙子往医院的方向走,黑衬衫跟上来,两人动作划一地捂着头。
“刚才的事多谢了。”Jake知道黑衬衫其实完全可以不卷进今晚的事件中来。
“哦,怎么个谢法儿?”黑衬衫笑着问。
“你的医药费和误工费我出,”Jake说,“如果你需要营养品,也由我来买。”
“那就这样吧。”黑衬衫十分不客气地接受了Jake的“提议”。
两个人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多钟了,水杉市安静得像是冰冷沉寂的沙漠,夜风从远处印着高耸楼群黢黑影子的天空冲下来,掀起了浓密的发丝,露出两颗白纱布包裹的脑袋。
“说好的营养品呢?”黑衬衫在穿过一片草坪的时候问Jake。
“你想吃什么?”Jake问。
黑衬衫忽然一蹲身坐到草坪上,仰起脸来冲着Jake笑:“你给我唱首歌,营养品就可以免掉了。”
“现在?”Jake觉得这人被酒瓶敲坏了脑子。
“对啊,就现在,你不是带着吉他呢?边弹边唱吧。”坏了脑子的人理直气壮地提着要求,并且伸展了长腿,摆出个郊游者的惬意架势。
Jake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一阵,确定这人没有恶意也并非促狭之后,反而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好摘下背上的琴盒,盘膝在他对面坐下来,“要是招来警察你要负全责。”
“放心,我确保整个城市都睡着了。”黑衬衫躺倒在草皮上,头枕着胳膊,并且闭上了眼睛,“就唱你最喜欢的那首歌吧。”
Jake觉得这人好像知道他最喜欢的是哪首歌一样。
“我喜欢很多歌。”Jake拨着弦,曲调轻浅。
“春风沉醉的晚上。”黑衬衫闭着眼睛说。
“没有这首歌。”Jake道。
“我是说你弹的这段调子,”黑衬衫咧开嘴,“像是春风沉醉的夜晚。”
Jake的手指顿了一顿,这段调子是他自己所作,在一个春风轻暖的夜晚,窗外街灯温柔,他刚洗过澡,干燥柔软的衣服贴在身上十分的舒服,头发上是洗发香波的味道,窗扇开着,风吹着纱制的窗帘在灯影下摇曳,他坐到窗前的写字台上,整个城市就在他的眼底熟睡。
可惜这支曲子他没有完成,灵感这种东西总是不请自来,不言即去。
Jake换了段调子,拨弦时快时慢,声声清淡。
“夏天午后的阳光雨。”黑衬衫道。
夏天的午后,偶然飘了一场太阳雨,他没有打伞,误入了蔷薇篱笆夹径的林间小路,满目绿意清透,鸟语嘀呖,他在一把旧漆剥落的长椅上消磨了整整一个下午,写下了这首曲子。
Jake调整指法,曲调又是一变,迷幻诡丽,跳脱灵动。
“一个女孩儿,”黑衬衫始终闭着眼睛,慢悠悠地说话,“有点儿神秘,还有点儿神经,唔……她很美艳,性感,脱线,懵懂……野蛮?有时候很想让人臭揍一顿……”
嗯,这是《燕彤之歌》,她逼他为她写的。
“你是妖怪吗?”Jake问。
黑衬衫终于睁开眼睛笑了:“你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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