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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走私1859-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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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堡,并陷入敌人的重重包围之中以后,你以为其他地方的军队还会死心塌地为我效力,肯费尽心思冲过来跟联盟军拼命。以求把我从重重包围中拯救出来么?不,不会,他们不会!”
说到这。林肯狠狠的挥舞了一下右手:“我敢打赌,一旦我抛弃华盛顿,陷入重重包围之后,那些军团司令肯定不会派兵过来,而是静观其变,坐等联盟国的开价。以祈求联盟国彻底灭掉我之后,他们能继续在新政府中获得一个更好的位子。至少也是保持原有的地位不变。”
“您太悲观了,总统先生。”乔治。米德皱了皱眉。“我相信那些军团司令官都是爱国的,他们也是热爱美利坚的,不会轻易做出这种卖国之举。”
“是的,如果我不离开华盛顿,他们的确会继续爱国。”林肯讽刺的一笑,“因为华盛顿是美利坚合众国的首都,这里不但是合众国的中心,还有那些军团官兵的许多亲戚朋友,这些都是最好的人质。所以,只要我不离开华盛顿,无论是为了大义,还是为了私情,在费城跟纽约的部队都不敢对我见死不救,必然要拼命派兵过来。
相反,一旦我匆忙离开华盛顿,让那些军团官兵的亲属落入联盟军的手中,那联盟军的手中就掌握了人质,再加上首都已经陷落,对军心士气的打击不是一点半点。
到时候,他们的厌战情绪就会高涨,很可能就会对我见死不救,坐等联盟国灭掉我,然后归顺戴维斯,让整个联邦政府整个并入他们所谓的联盟国政府,重新完成他们所谓的南北统一!”
“总统先生,他们不会的。”乔治。米德再次劝道,“他们都是您亲自提拔的将军,都是忠于美利坚合众国,也都是反对蓄奴制的。”
“人是会变的,乔治。”林肯摇摇头,“是的,那些人的确是我提拔的,他们也都是表现的反对蓄奴制,反对南方分裂势力,可那又怎么样?
此一时彼一时,再说他们之所以表现的那样,很可能只是为了往上爬,而故意迎合我们的政策跟口味,根本当不得真的。
当然,也许会有些人是真正的爱国,真正的忠于美利坚合众国,但我不能把希望都压在一个可能上。
总之,在目前这个险恶的局势中,我们容不得一丝错误,尤其是华盛顿,我坚决不能走!
我有个预感,一旦我现在走了,很可能以后再也回不来了!”
“好吧,就算您说的对,但那都是以后,而且只是一种可能罢了。”乔治。米德道,“可现在的情况是,您继续留在华盛顿,根本挡不住敌军的进攻,一旦您被抓或者被杀,美利坚合众国的败亡只会更加迅速,因为在短期内,合众国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您这样凝聚起民心士气了。
可以这么说,您现在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精神象征,很多人就是因为您的坚决抵抗以及永不屈服,才一直坚持到现在的,如果您轻易倒下了,很多人就再也没有勇气继续与南方军以及英法侵略者战斗了,那样一来,您觉得真的好么?”
“所以我需要你,需要你挡住那个杰克逊!”林肯笑了笑,“我就在这里,就在华盛顿……当然,我不会继续呆在白宫发愣,我会亲自走上街头发表演讲,鼓励大家踊跃参军!鼓励大家一起奋斗!
是的,我们的确看起来只有八万士兵,但我们其实还有二十多万普通民众,这些人虽然很多都是女人跟孩子。大多是士兵家属,但一样有战斗力,一样可以为战争服务。
另外,华盛顿有大量的军火、粮食还有药品,只要大家有信心。不怕牺牲,依托布莱登斯堡的有利地形,再加上我们的军火物资,谁说杰克逊那三十万人就一定能吃掉我们?”
“可是……”
“可是他们是轻装部队!”林肯打断乔治。米德的话,“是的,他们是占领了巴尔的摩。但那又怎样?从那里到华盛顿至少有六十公里,这么远的距离过来,补给线就是个大问题!
要知道,就算那边跟华盛顿有铁路当运输线,可巴尔的摩那边我记得没什么火车头。杰克逊的人总不能用船把火车头也运过来吧?而没有火车头,铁路线对他们来说就无法有效利用,无法迅速有效的把重装备运过来。
所以说,这一仗还是有的打的,因为我们人数虽少,但后勤物资不缺,加上我们是守卫家园,士气必然高涨。又是防守作战,最终结果如何,还真的不一定呢。我看还是我们的胜算更高一点。”
“可我们的人都是没多少经验的菜鸟。”乔治。米德摇摇头,“如果那八万人是正规军,不,哪怕只有五万正规军,我也有信心守住这里,可惜不是。那八万人根本不是正规军,他们是彻头彻尾的菜鸟!
菜鸟是不能让人安心的。总统先生,在没有足够数目的老兵带领下。他们只会坏事,人数越多,坏事的可能性越大,很可能几个逃兵就能毁掉一场战争。”
“那就让他们当不成逃兵!”林肯斩钉截铁的道,“把那些伤兵都放在最后,全部当执法队,同时我也会让爱国会跟情报局的特工加入军队,充当执法队,战争过程中敢有私自后退或者逃跑者,可不经审判立刻枪毙!”
“只靠那些人恐怕不够,远远不够。”乔治。米德摇摇头。
“那就再颁布一条法令,一条紧急动员令。”林肯冷冷的道,“新的规定中,任何新兵逃逸者,所属部队长官有权当场击毙!如果部队长官没有逃跑,底下的士兵却逃跑了,而且没有得到及时制止的话,那么整个部队全部枪毙!
嗯,暂时来说,就以连为单位吧,一旦连长私自逃跑,副连长可以击毙对方,然后升级为连长,其他军官以此类推。
而如果连长排长之类的基层军官没有逃跑,下面的士兵逃跑了,且其他人无法制止,那整队官兵全部枪毙,一个不留!
非但如此,我还要下命令,所有逃跑官兵的家属,全部剥夺一切政治权利,代替逃跑官兵进入部队服役,在最前线充当炮灰!
总之,现在是非常时期,只要能赢,只要能维持住前线官兵的士气,你做什么都可以,哪怕严重违宪,明白么?”
“我明白了,只要打赢就可以了。”乔治。米德点点头。
“那么我的总司令官,现在你还觉得我们守不住华盛顿么?”林肯笑眯眯的问。
“就算这样……”乔治。米德苦笑了下,“我也只有三成把握,而且,时间一长,我们终究不是对手。毕竟在很多时候,蛮勇是无法对抗人数以及经验优势的,尤其对方的指挥官是一名优秀指挥官的时候。我只能说,能挡住对方一段日子而已。”
“能挡住对方一段日子就足够了。”林肯摇摇头,“只要你能挡住对方两个月,那就足够了,两个月的时间,足够形势发生彻底的变化!
要知道华盛顿被袭击,费城部队或许一开始会有所犹豫,但只要我们一直战斗,只要华盛顿一直不陷落,那么最多一个月之后,他们就无法继续坐视不管,终究会派兵过来的。
而且,就算他们不管,我们还有西方的詹姆斯河军团,他们正在赶过来的路上,最多两个月,他们就能赶过来了,所以,我们还是很有胜算的,只要能守住两个月!”
“两个月……我尽量吧。”乔治。米德点点头。
“不是尽量,是必须守住!”林肯盯着他的眼睛道,“必须守住两个月!
守住了,援军抵达了,美利坚就会继续存在,守不住……呵呵,那继续抵抗下去也没意义了,你说是不是?”(未完待续)
第四二一章 先打一下看看()
由于石墙杰克逊的进军速度太快,留给林肯与米德的反应时间并不多,不管是跑路还是防御,都必须足够快。
好在林肯的政府已经是个半独裁的集权政府,很多时候要做决定,只需要林肯一句话,而在军事领域,速度就更快了,只需要林肯总统跟联邦军总司令乔治。米德两个人商量好就可以了,就效率而言,是远远高于联盟军的。
于是,上午的时候,林肯刚在白宫跟米德将军商量好对策,确定了固守待援的政策,中午的时候米德将军就亲自带兵出城,并在傍晚时分带领部队抵达了布莱登斯堡,开始修缮工事,整军备战,做好了迎击敌人的准备。
就这样,当两天之后的一个傍晚,一支总数达三万人的联盟军部队抵达之后,面对的不是人心惶惶的华盛顿,而是严阵以待的布莱登斯堡。
虽然说石墙杰克逊的指挥能力出众,就综合能力来说,甚至远超罗伯特。李,但他毕竟不是神,不可能把一支总数达三十万的部队在三天之内跑完六十公里。
这倒不是说杰克逊不擅长行军,实际上他治军严谨,部队的行军速度很快,也曾经做出过在48天时间里,带领一万七千人行军一千公里,且还取得五次战争胜利的壮举。
换言之,对于巴尔的摩到华盛顿这六十来公里的路程,三天之内抵达根本不是事儿,但问题是,那是指人数少的时候,人数一旦超过三万。情况就完全不同,行军速度会大大下降,超过五万,速度又会有所降低,要是超过十万。那就更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不是脑门一拍就能做出行军决定的。
别的不说,光一个公路可容纳的通行数量就不可能让三十万人靠走路的方式,在三天内跑六十公里的。
为了兼顾稳妥与速度,杰克逊特意把部队分成了多股部队,三十万人总共分成十个纵队。每个纵队三万人,以纵队为单位,一节一节的向前推进。
而在这其中,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突袭首都的突然性,给对方造成强大的心理压迫。杰克逊专门组建了一支三万人的快速纵队,也叫马车纵队。
顾名思义,快速纵队,或者说马车纵队,就是指部队的行军方式是用马车,既不是靠两条腿走路,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骑兵或者骑马步兵,而是指不管是拉人还是拉装备。全部使用马拉的四**篷车。
实际上,马车在军队中的利用,早就不是新鲜事了。不管是欧洲还是亚洲、美洲,大部队行军的时候,马车都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只不过在过去的时候,马车大都是用来拉装备,当作后勤部队来用。很少用马车拉步兵的。
这倒不是说用马车拉步兵不行,纯粹是这个时代的战争方式决定的。
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欧美国家的军队,依然大体分为纯步兵、炮兵以及骑兵这三个兵种。虽然随着武器的发展,骑兵渐渐退出了主要战场,成为了辅助步兵跟炮兵的兵种,但重要性依旧不可忽视,但不管怎么说,在欧美的战争历史上,还从没单独出现过马车兵这个兵种。
之所以如此,一来出于传统型的惯性思维,二来则是因为路况以及技术的不完善。
要知道,一匹马拉一辆马车虽然比单纯骑一匹马的运力更强,对马车对技术跟路况的要求更高,不适合进行野外行军。
因为马车要有轮子、轴承、轮胎等关键技术,就算这些技术过关了,对路况的要求也很高,离开了公路,马车的能力基本就大打折扣,换言之,马车只能被当做一个战略运输工具,无法成为一个战术性兵种。
正因为马车受限太多,离不开公路,价格也太贵,加上马车的速度也不比步兵强行军快多少,所以这么算下来,欧美国家的主力部队都没有单独成立马车部队,没有大规模用马车拉步兵的举措,而只是用马车拉辎重跟炮兵。
当然,马车在战略运输上面的意义还是很重大的,但不巧的是,当马车技术开始进步,比如钢棍轴承技术、弹簧技术以及橡胶轮胎技术的出现等,让马车的运力更强,同时欧美的战争规模也开始扩大,火力需求更大,急需要更强运力运输物资的时候,一项更好的运输技术——火车出现了,这一下子就让马车成为鸡肋。
所以说,马车跟火车,就有点像弩与火枪的较量,当弩的技术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的时候,火枪强势出现,让弩的技术长期得不到发展,还是后来进入现代社会,由于特殊需求,才反过来发展了弩弓技术,但弩弓最多只能当做特战兵器,无法成为主流兵器了。
总之,大规模的马车部队在十八与十九世纪之所以没有出现,不是大家想不到,而是之前没必要,等需要的时候有了更好的替代品,这才让马车步兵,或者说车兵长期以来处于被忽视的地位。
反倒是火药时代之前,冷兵器时代早期的时候,车兵倒是有很多,但那也是因为技术不过关,等骑兵大规模出现,运转不灵的车兵就被淘汰了。
但在这个时空,由于李永吉的出现,并带来了一支本来不可能在这个时空出现的摩托化战车部队,这支部队表现出来的战斗力以及战果,都让近在咫尺的联盟军惊叹不已,也让联盟军部队开始重新重视起战车部队来。
其实这个时候,美国的四轮马车技术已经相当先进了,那种被称之为大篷车的东西,只需要两匹马,就能拉六个人,外带不少装备物资,虽然说离不开公路,但性价比还是相当不错的。
别人不提。至少对新技术跟新战术十分敏感,且对运动战十分情有独钟的罗伯特。李来说,战车部队的优越性让他十分着迷,因此当他听说了中国人铁甲战车的风采后,第一时间就利用自己的权力。开始一边派人接触中国远征军,想要采购一部分铁甲车,另外一个举措,就是向联盟政府索要马车,要大量的马车,准备组建纯马车部队。
中国人的铁甲车虽然买不到。但经过联盟政府的多方努力,大量使用了中国钢当轴承的四轮马车却被生产出来,然后被罗伯特。李直接扔给了他最看重的手下杰克逊,让杰克逊负责在后方组建马车部队。
也就是说,在那个时候。也就是去年的时候,罗伯特。李就已经打算对北方发动一场大规模突袭进攻了,要不然也不会做这么多准备。
杰克逊果然不负众望,训练出了一支由骑兵跟马车混编的部队,总人数高达三万人,由南军名将詹姆士。埃韦尔。布朗。斯图亚特亲自带队。
这一次,杰克逊带兵突袭巴尔的摩的时候,这支部队也被带了过来。不过,由于这支部队的特殊性,所以攻击巴尔的摩的时候。这支马车纵队并没有多少出彩的地方。
反倒是拿下巴尔的摩之后,这支部队就被当做了先锋部队,被杰克逊派了出去,用作快速打击华盛顿的首选。
按照杰克逊的想法,大军刚刚登陆,是很难在不做休整的状况下。连续奔袭六十公里外的华盛顿的,那样会造成大量非战争减员。
可是突袭巴尔的摩是一个妙招不假。但最重要是一个快字,一旦让他们反应过来。不远的费城可还有三十多万军队,虽然大都是新兵,但也不是个摆设。
因此,杰克逊拿下巴尔的摩之后,立刻大张旗鼓带兵出城,表面看来是要全军攻向华盛顿,造成一种直扑合众国首都心脏的姿态,但实际上,部队出城走了不到五里路,就在一处小溪边的树林中停了下来,开始原地驻扎休整。
杰克逊的想法很简单,他就是要欺骗敌人,让大家都以为他是愣头青,带着大部队不顾疲劳强行进击华盛顿,根本不管后方的巴尔的摩,大有一副只要拿下华盛顿,巴尔的摩根本不算什么的意思。
这样做法的好处有很多。
一来,可以给华盛顿更大的压力,如果能迫使林肯极其中央政府班子因此而仓皇逃窜,留下一个空城,那自己就能掌握更多的战略主动,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追着对方打,彻底俘虏或者击毙林肯,从而早日结束这场该死的战争。
二来么,假如对方不上当,要死守华盛顿,那他也可以用这个方式当诱饵,诱使费城的那三十万部队过来攻击巴尔的摩,一旦对方敢离开费城打过来,自己就可以来个出其不意,给对方一个迎头痛击,就算不能全歼,能击溃也是一场大胜利。
总而言之,杰克逊只是把部队带出巴尔的摩城,但其实部队并没走远,就在郊外树林里呆着,而且杰克逊也不打算轻易放弃巴尔的摩,带领所有主力赶去华盛顿,那样做太过危险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就在于巴尔的摩处在华盛顿与费城之间,而且这几个城市都通了铁路,且无论是华盛顿还是费城,都存有大量的火车头跟扯皮,运输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华盛顿且不提,费城可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大城市,这里驻扎着包括德拉瓦河军团、大海湾军团(也叫切萨皮克湾军团)、费城警卫军(属于民兵性质的军团)这几支主力兵团,总兵力超过三十五万。
这支部队隶属于宾夕法尼亚战区,总司令官是猛将乔治?亨利?托马斯,战斗力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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