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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恋爱咨询中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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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我就被附近的鸟吵醒了。我往旁边一摸,狼和John都已经不见了,我揉著眼睛坐直起来,掀开帐蓬往外看,山间的晨曦微微抚著林间,我眯起眼睛,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要不是人类有其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我真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我穿著睡衣出去,又马上被早晨的气温冷得冲回去加衣服。不过我才重新探头,就看见一团东西笔直朝我飞了过来,有了火车上的经验,我马上缩了一下,那个东西就笔直地插到泥土里,留下满天的羽毛。
「呃。。。。。。你还好吧?」我盯著整颗头插在地上的雀鹰,有些不确定地问。
那只鹰把自己头拔出来,一开始还颠颠倒倒的,好半晌才站直过来。我心里想:他该不会是常做这种运动,脑子才会变得怪怪的吧?
「我没事!我好得很!Captain,今天要探索那一座神秘的岛屿呢?」
雀鹰举起翅膀向我敬礼,还一脸严肃地对著我。我不禁笑出声来,如果不需要我翻译的话,这只鹰还真是有点可爱。
「水手!你还愣在那里做什麽?清洗甲板!扬帆!再偷懒的话,就把你丢到大海里喂鲨鱼!怕了吧,哇哈哈哈哈哈。」
()
。。。。。。前言撤回。
我学Morris的动作,把那只鹰从地上抱起来,仔细检视他的左翼。发现竟然有伤愈的痕迹,看来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在那里受了伤,才变成这样。这麽说来,他的飞行技术如此别脚,或许也和翅膀上的伤有关。
我抱著雀鹰到处找John,不过他不在澡堂里,也不在营区,不晓得跑到那里去了。雀鹰在我怀里唱起航海歌,看来今天的角色是船长吧!我於是信步走到树林里,却发现一株杉木下有个人,靠近一看,却是男孩的老爸Vincent。
我慢慢走近他,雀鹰还在吵闹,我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喙,比了个「嘘」的手势,但是他还想继续唱,我只好说:「嘘!下士,现在我们要进行的是机密任务,请肃静!」
那只鹰眼睛一亮,立刻举起翅膀:「遵命,长官!」然後马上就闭嘴了。
我走到Vincent身後,才发现他坐在一个旧木椿上,在他面前的是个画板,Vincent专心地盯著那画板,还不时往上添些什麽。我才知道,他一直当宝贝背著的那袋东西,原来是一整组的画具。
我透过他肩膀往画板上看去,他画得异常专心,完全没注意到我靠近。他忽然抬起头望著树丛,我顺著他的视线看去,才发现树上是只鹌鹑,而Vincent正仔细一笔一划地勾勒出鸟翼。我发觉要是扣除他的个性,这男人还算得上是气质帅哥。
我想凑近一点看,结果我怀里的雀鹰却忽然尖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Vincent也立刻回过头来。「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看的。」
「你是。。。。。。?」他眯起眼睛,好像很困惑的样子。
「。。。。。。昨天晚上,和你一道上山的人,记得吗?」
「喔,对,你是借我们帐蓬的人嘛!不好意思,Morris说回T市的直达车要到下午才有,我觉得这里很漂亮,忍不住就自己出来逛逛。」他边说边轻咳了两声,别过头又转了回来,大概是昨晚山里太冷,所以感冒了。
「你在画画吗?」
「啊,是的,我在画鹌鹑,你要看吗?」
「可以吗?」我说。男人便微笑著把画从画板上拿下来,交到我手上,我在他身边的木椿上坐下,拿著画看了一阵,然後怯怯地抬起头,
「呃。。。。。。我知道有一种画派,叫做野兽派还抽象派还是超自然主义什麽的。。。。。。」
「不,只是单纯的素描而已。」Vincent满怀期待地看著我:
「怎麽样,像吗?」
「。。。。。。这是只很有个性的鹌鹑。」与其说是鹌鹑,我觉得画布上的东西比较像蟑螂,可是看著鹌鹑怎麽能画出蟑螂,这也是很厉害的一件事。我由衷地这麽想。
「果然还是画得不像吗?」Vincent的脸像孩子一样扁了下来。
「呀,你不要在意,我不太懂画。」
「没关系,我知道我画得很糟。」然後他哭了。
「呃。。。。。。」我看著至少也有三十多岁,在我面前哭得梨花带春雨的男人,我不太会安慰人,也不擅长人类的恭维,我只好转移话题:「那、那个,你是画家吗?」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别哭了,我真的不是故意。。。。。。」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不准哭。」
「啊,是的。」他立时正襟危坐。我看著眼角带泪的他,看起来有些憔悴,如果他是女孩子的话,应该会很让人疼惜吧?
「我不是画家,其实我以前是个外科医师。」他说,我有点惊讶,因为这还真看不出来。他忽然伸出手,用五指抚摸著身边的画板,露出怀念的笑容:
「我的伴侣才是画家,他专门画各种动物,特别是鸟类,我们都很喜欢动物。」
我顿时对他产生好感。「那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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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世了。」Vincent的声音很平静。
「啊,对不起。」
Vincent微微挤出一笑,又看著那个画板:「这是他平常工作用的画板,他死了之後,我就一直带著他,久了就想没事也自己画一画。可惜叫医生画画,好像还是太勉强了些啊,啊哈哈。」我又问道:「那你妻子她。。。。。。」他却忽然打断我的话,
「不是妻子喔。」
「咦?」
「他不是妻子,虽然说他以前都叫我老婆啦,不过叫他妻子他肯定会生气。。。。。。Lawrence是男的。」
我大吃一惊。「等、等一下,那Morris到底是。。。。。。」
「嗯,那孩子和Lawrence有血缘关系,但和我没有。」
「喔。。。。。。」我愣愣地看著他,Vincent大概看我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竟然笑了,然後放下画笔。「你听过代理孕母吗?」
「代理孕母?」
「是的,仔细讲起来很复杂,但简而言之,代理孕母就是借别的女性的子宫,来生自己的小孩,大部分是给患有不孕症的夫妻,一圆孩子梦的技术。」我听得很专心,因为这是我从没接触过的世界:
「以前人工生殖法还没通过前,这是非法的,很多夫妻都要偷偷做,但现在T市已经准许了,不过因为T市不承认同性的夫妻,所以我和Lawrence本来想申请也没办法。好在我因为职业的关系,在人工生殖中心那里有些人脉,他们才破例让我们做。」
「咦。。。。。。可是,呃,我不太懂,雄性只有。。。。。。精子不是吗?那雌性那部分。。。。。。」
「对,所以必须用到该名代理孕母的卵子,体外受精後再放回孕母子宫著床。这是代理孕母的一种型态,一般夫妻当妻的卵子有问题时,就会采取这种方式。虽然不需要经过性茭的程序,但很多人觉得形同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生小孩,所以争议很大。」
我听得半懂半不懂,只觉得这是离我很遥远的世界,但不知为何又有些感慨。
「哈。。。。。。你一定觉得我们很蠢吧!上帝明明安排好由雄性和雌性茭配,就能生出爱的结晶,但是人类如此妄自尊大,竟然做出这种完全违反自然的事情,只为了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Vincent苦笑著说。
我沉默下来。人类确实做了很多很多违逆自然法则的事,这也是我如此讨厌同类的地方,但是先天不足的人,真的就该顺从命运吗?
Vincent忽然从木椿上站起来,把画板重新背在身上,然後转向我。「我想再往里面走一走,陪我散步一段?」
「咦,可是我还要找John。。。。。。」
「可以吧,可以陪我吧?拜托,我跟营区的路不熟。」他开始泪眼盈眶。
「。。。。。。好吧。」
我和他踩著初夏新长的绿草,在逐渐移动的光影间散步,林子里有条简单的石子步道,所以虽然昨夜微雨,地面有点泥泞,可是并不难走。John似乎也没在树林里,我忽然想到Johnny,早知道就带他一起来了,和灰狼一起晨间散步一定很不错。
不过Vincent先生的咳嗽又严重起来,我想起男孩曾说过他身体不好,不会是得了肺炎之类的病吧!但Vincent似乎完全不在意,走到半路又和我聊了起来。
「其实Morris一直和Lawrence比较亲,可能血缘真的有差,因为以前我的工作很忙,Morris从三岁开始,就和Lawrence到处找动物画,那时候真的很愉快。」
我想起那男孩在我翻译雀鹰的话时,露出的灿烂笑容。Vincent继续说,
「他是个很早熟的孩子,平常也很照顾我。不过他好像不认为我是他爸爸,从来不肯叫我老爸,也难怪,毕竟对这麽小的孩子而言,两个爸爸有点奇怪吧!哈哈。」Vincent摸著头,我觉得他语气里有些许落寞:
「Morris很像Lawrence,都是能干又有主见的男孩子,我就完全不行了。」Vincent低著头,大概是看我一直沉默不语,他连忙又说:
「不好意思,这些话题很无聊吧?你和你爸的感情那麽好,应该没这种问题。」
「啊,John不是我爸,他只是我的监护人而已。」我赶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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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Vincent看起来十分惊讶:「那你的父母。。。。。。」
「好像是死了吧,天知道。我和John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过是他抚养我长大。」
他听完我的话,似乎很感兴趣地看著我。半晌才点头:「原来是这样。」他顿了一下,又说:
「Lawrence去世之後,这孩子就几乎什麽也不和我聊了,他一直不能原谅我害死了他承认的爸爸,倒是一天到晚和他那只幼鹰说话,两个人还常常一起看连续剧和电影,有时Morris还会把他藏到袋子里,一起去看歌剧之类的东西。一人一鹰感情很好。」
原来那只雀鹰的戏剧癖是这样来的。
「害死?」我问道。不过Vincent还来不及回答,我怀里的雀鹰忽然咻地一声飞了起来,飞到半空中又後继无力,碰地一声坠到树林里,把枝叶撞得漫天乱飞,我连忙跑过去把他捡起来,质问他说:「喂,不是说机密任务不能发出声音吗?你怎麽违约?」
「机密任务?喔,小女子什麽都不知道,小女子纯洁可爱什麽都会做,请不要伤害我也不要强Jian我!」
「。。。。。。。。。。。。」Morris平常都让他看什麽样的连续剧?
我听到背後传来呻吟,Vincent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好像被乱飞的树枝打伤了,手指滴著血,我赶忙过去帮忙:「Vincent先生,你还好吧?」
「不,先不要过来。」没想到他竟然阻止我,「先不要过来。。。。。。比较好。」
我一头雾水地愣在那,Vincent比平常冷静地站直起身,从口袋里拿出白布一类的东西,迅速地包扎了伤口。然後对我微微一笑:「这样就没问题了,抱歉吓到了你。」
「啊,不会。」
「虽然这一点血是没什麽关系,不过我怕你事後想起来会觉得恐怖,所以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Vincent说。我一脸问号地看著他,他好像终於下定了决定,看著我说道,「我的伴侣,就是Lawrence,他是死於HIV病毒。」
我一时反应不来。「HIV?啊。。。。。。就是那个AID。。。。。。」
「嗯,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称AIDS。」Vincent用近乎专业的口吻说道,对於夺走他一生挚爱的病因,他冷静的不像平常的他,我本来以为他会哭哭啼啼,但是他没有,连一点泪光都看不到。
「难道说,Vincent先生已经被他感染。。。。。。」
「不,正好相反。」Vincent紧紧地抱著手中的画板,
「是我传染给他的。」
我呆了呆,虽然我对 AIDS不太了解,但因为这个病相当有名,因此多多少少会听到一些传闻。例如不可以和AIDS病患共用牙刷啦、AIDS的感染者在车站拿针头乱戳人啦,或是毒品使用者因为共用针头而连续感染,总之都是些不好的传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同性恋者和AIDS的关系,有人说AIDS是神为了惩罚同性恋者而创造的病。
「你一定在想说,像我这样的人,会得这种病也不意外吧!」Vinent对我笑了笑,我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他看著我,表情忽然苦涩起来:
「不过很遗憾地,我并不是因为性茭行为而感染,而是因为输血。」
「输血?」
「是的,六年前的耶诞节我出了车祸,被送到医院急诊室,伤本身是不致命,但医院误用了未检验的血液替我输血。等到我伤好回家後,才辗转收到通知,我使用的血液疑似感染了HIV病毒,要我到医院复检。当时这个消息对我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检查出来结果是阳性,医院当时赔偿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但有什麽用?」
Vincent抿了抿唇,带著苦笑的神情微瞥过头,或松或紧地捏著拳头,
「其实输血感染是机率很小、但也最不幸的例子,因为AIDS的空窗期长,有时候就算检验也检验不出来。而因为我刚好是同性恋者,所以大部分人听到我感染了HIV,都是一副『啊我就说嘛,这是迟早的事。』不会有任何同情。确定感染之後,医院也把我免职了,毕竟就算实际上危险不大,院方也不可能让AIDS患者进开刀房。」
我听见他又轻咳了两声,我觉得胸口有块东西堵著,却说不出来那是什麽。
「那年。。。。。。刚好是Morris受孕成功的那年,我和Lawrence本来就快要有孩子了,他还说,如果Morris的情况不错,要用我的精子再生一个,让他们做兄弟。。。。。。」
「Lawrence先生。。。。。。他知道你感染了吗?」
「他当然知道,我本来想瞒著他,可是我什麽事都瞒不了他。接到阳性反应的报告,我本来想就此和他分手,但是他不放我走,而且执意继续和我上床,我哭著求他住手,但是他理都不理。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他也感染为止。」
「一个多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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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很惊讶吗?社会对於AIDS感染的观念偏差的很严重,因为是不治之症,所以人们感到恐惧,恐惧会进一步妖魔化。其实要感染HIV没有那麽容易,平常交谈、拥抱或接吻不用说,就连共用茶杯器皿、牙刷毛巾,大体上也没有问题。甚至只是一两次的性茭或血液沾染,因此感染的机率也相当低。」Vincent又苦笑起来,
「Lawrence他。。。。。。根本是故意被感染的,他说,没有理由让我一个人受罪。没想到得病不到五年,他就因为急性肺炎引起的并发症走了。。。。。。而我却还好好活著。」
我沉默不语,这种时候,很难有人知道该说些什麽。
「不好意思,我真是的,怎麽会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说这些。」Vincent深吸一口气,向我微一鞠躬,他还是没哭。我正想回话,Vincent却重新背起画板,指著树林深处:
「我还想往里面走一点,说不定能画到稀有的鸟类。你的监护人还在等你吧!我们就在这里道别好了。」
※※※f※※r※※e※※e※※※
我摸著原路走回营区,一走进草坪,就发现John正穿著围裙,在铁架上烤著什麽东西,原来他刚才是去备置午餐了吧!我心里沉甸甸的,友人远远地和我打招呼,我却没力气回应他,只是迳自走到他身边。
「你去那了?」友人问我。
「喔,没有,我陪Vincent先生在那边树林里写生。」
「怎麽啦,无精打采的?」
我微微瞥过头,不知如何和John启齿。而且我觉得那是Vincent的隐私,我不应该随便转述给别人,友人见我没有回答,也不勉强我,只是朝我递出一样东西:
「饿了吧,要吃吗?」是根刚烤好的热狗,我怀里的雀鹰高兴地拍打翅膀,一面唱著:「香肠、热狗、还有可爱的我,今晚你要点那一道?」我抱著鹰没有手,於是便歪著头凑进John,直接含住食物的一端,像小狗一样叨回口里。
「你干什麽!用手拿,用人类的吃法!」
友人不知为何脸红了一下,迅速抽开了手。我被热狗烫了一下嘴唇,只好放开雀鹰,让他滑翔到草地上,用手拿著咬下一半:「有什麽关系,你害我烫到了啦。」
「吃没吃相,你还是一点都没长进嘛!」友人说。我正想反唇相讥,举头就看到Johnny从远方慢慢踱了过来,过了一个夏季,灰狼长得越益壮硕,颇有草原之王的气质,我顿时觉得十分骄傲,自己能和这样英俊威风的狼为伴。
「在下久寻阁下不著,原来阁下在此。」
Johnny一跃跃到我身边,我把手中的半截热狗往上一抛,Johnny便俐落地接住,在野地里长大的灰狼是不吃死肉的,但Johnny因为被动物园养过,所以十分能接受这些。
我笑著和他玩起来,抬头看见John很不高兴地瞪著我。他一直到现在,还不能接受我养一只狼当宠物,只要每回Johnny稍微亲近我一点,他就会开始冷言冷语。
有时灰狼到我森林里的住所找我,我总让他趴在沙发上,和我一起倾听宗教音乐。如果John和他都在时,John会忽然变得很小孩子气,不但会怪我只和狼聊天,还会和Johnny抢沙发。有一次灰狼和我说:
『阁下的人类朋友,似乎相当厌恶在下。』
『咦?还好啦。我想John也不讨厌动物,只是担心你会咬我而已。』我安慰道。
当时Johnny没有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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