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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旧事-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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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边的人都知道,潮水不等人,它说涨就涨,说退就退,由不得人。所以,有时为了赶潮水,我们就没有时间晒衣裳,而时辰一到,就匆匆离开后边溪,路上走得很急。其实,在后边溪,我们都恨不得多呆一会儿。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有时时间充裕,衣裳洗的洗了,晒的晒了,可我们还是迟迟不肯离开。为能在后边溪多呆一会,有时我们会把外衣也脱下来洗,然后用手一个劲地洗脸——反正该洗的都洗,洗个痛快,洗个尽兴。当然,有了经验之后,有时我们一到后边溪,放下担子,就把身上的外衣脱下来先洗,随后将它晒在石滩上,这样,待到全部衣裳洗完并晒好之后,外衣也就干了。说真的,我们每次去芙蓉,总是希望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搬到后边溪去洗。特别是我,家里洗衣裳的担子主要落在我身上,我更希望自己能天天在后边溪里洗衣裳。也许是缘分,也许是天意,十多年以后,即1980年,我与倪蓉棣结合,也成了一位芙蓉人,于是实现了夙愿,此后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夫妻俩工作调动,我这辈子恐怕真的要在后边溪天天洗衣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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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不去的芙蓉后边溪(3)
五
  我们离开芙蓉已20年了,这20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芙蓉,始终没有忘记后边溪。而每当想起后边溪,我脑海里便会浮现出溪流、溪潭、溪滩、溪椤林等美丽的画面。因为后边溪,我还常常进而回想起在芙蓉的日子——儿子出生之前,我和倪蓉棣常常在傍晚时分,披着夕阳,时而沿着后边溪塘坝,时而绕着溪椤林散步,我们常常不知不觉到了西塍桥才折回来,那些日子是多么的快乐和幸福啊!
  后边溪是我和倪蓉棣的精神乐园,如果我们不是因为工作调动而离开芙蓉,它也肯定会成为我们儿子倪考梦的精神乐园。
  我在芙蓉中学读过初中、高中,先后在芙蓉中心小学、芙蓉中学当过教师,芙蓉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在读书写作文时常常引用毛泽东的“芙蓉国里尽朝晖”的诗句来证明芙蓉的美好,但芙蓉当初的那条马路竟出了车祸,夺走了我母亲的生命,给我家造成莫大的悲剧,给我们带来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以至芙蓉成了我的伤心地——这有点像今天的后边溪一样,其溪流、溪滩、溪潭、溪椤林等已面目全非,往日美如水墨画的景象一去不复返,令人感到揪心的痛!然而,尽管如此,后边溪在我的记忆中依然是美好的,她的印象,留在我的脑海中怎么也抹不去!
  我深深地爱着后边溪。
  2006年4月10日于乐清
  

海陬旧事三题(1)
谢智勇
    捉跳鱼
  每次回老家,我站在塘头,总是要寻觅那久违了的海涂“公民”,尤其是跳鱼们。
  跳鱼头大尾尖,身体长而扁,褐色,有黑色或蓝色斑点,身子像泥鳅一样油滑。我们海边人根据跳鱼的花纹斑点和鲜味,给它们起了许多别名:“花蓝”、“耙牙”、“长腰”、“拉胡趵”,等等。“花蓝”身上长有蓝色斑点,身子最长,味最鲜,价格也最高;“长腰”硬骨,最难吃;“拉胡趵”个最小,但最会跳。跳鱼单独当菜味道太鲜,我们大多将它们和着咸菜一起烧。跳鱼也可烤成干作香料。我曾在母亲那里学会了烤跳鱼干的方法。先用细铁丝把跳鱼穿起来,一串串,再用早稻杆去烧烤,像郊外野炊一样。直烤得跳鱼滋滋作响,油汪汪的,最终变成了黑溜溜的铁硬铁硬的干。跳鱼干外表难看,但味道又鲜又香。现在街上卖的大都是劣品,因为烧烤不正宗,多半是用木柴代替早稻杆。
  跳鱼每年四至九月发得最旺。潮落时,它们跳跃在泥涂上,穿梭于油螺、咬蛳、螃蟹等之间,栖息于泥洞深处。潮涨时,它们游曳在海面上,跟着潮头随波逐流;或逆水跳跃,从这个浪尖跳到那一个浪尖,仿佛要跟海浪比高低似的。但想抓住它们可不那么容易。我几乎没有逮住过一条跳鱼,因为它们实在太狡滑了。但我却常常见过海上的健儿们捕捉跳鱼的情景。
  捕捉跳鱼的方法很多,可赶,可摸,可挖,可拦,可钓,不一而足。
  潮涨了,跳鱼开始游曳了,它们成群结队,像赶集似的在浪尖上随波跳跃。这时,只要你沿着江边泥涂,慢慢地一路踩去,留下一串串脚印,待潮水一漾上来,跳鱼们就会被海水“咚咚咚”地送进脚印里。它们不知道这是你设下的陷阱,却“汩汩”地一个劲地往底下钻,以为自己找到了安乐窝。所以,你只要稍回过头,伸手在脚印里摸,便可以摸到几条或一把跳鱼。这样循环往复,一潮摸下来,便可摸到三五斤或十来斤了。
  赶跳鱼则不然,事前要带工具——跳鱼帘、长竹竿,还有空酒埕或大口瓮。跳鱼帘约半米宽,四米长。长竹竿顶端需扎一束细竹枝。涨潮时,你悄悄地在江边泥涂上插好跳鱼帘,在一端埋好酒埕或大口瓮,让沿口高出水面些许,待这一切布置就绪后,你再绕到跳鱼帘的另一端,用长竹竿的细竹枝拍打海面,“噢噢”或“去去”地喊着,像赶鸭子似的,将江边潮头处的跳鱼赶进酒埕或大口瓮里去,于是,那些跳鱼便乖乖地成了你的俘虏。这种赶跳鱼的方法,不禁让人想起“请君入瓮”的典故来。
  挖跳鱼最常见,也最吃力,是男人们的招数。它需要一把特制的锄头——扁扁的,呈四方形。潮退了,跳鱼们在涂面上自由地跳跃,见人来了,就迅速地钻入洞中。因此,你想逮住它们,就得挥锄深挖。可跳鱼的洞很深很曲折,有的深达米许。有时你花了很大的劲,挖开一个大坑,才挖出一条跳鱼。泥涂上那些坑坑洼洼,都是挖跳鱼者留下的杰作。这样挖,一潮一般只能挖二三斤。唯独我隔壁的庆木伯一潮能挖七八斤。
  挖跳鱼固然是男人们的招数,姑娘们吃不消,但也有巾帼不让须眉的例子。记得我家西首有户人家,一对姐妹,她俩长得人高马壮,练就一身好功夫。人们常常看见她们赶海回来,腰系沉甸甸的竹篓,手提跳鱼板锄,高卷裤管,满身泥巴,雄赳赳地从塘头走过。听说她们的嫁妆全是自己掏钱操办的,而这些钱大半是靠挖跳鱼积攒下来的。
  如果说挖跳鱼得凭力气,那么钓跳鱼就看技术了。钓跳鱼像钓鱼,但比钓鱼更见功夫。俗话说:“死人钓拉胡。”拉胡就是跳鱼。钓跳鱼,首先要求钓者站在海涂上,硬戳戳的,不能乱动,跟“死”一样,否则,跳鱼就会因受惊而逃之夭夭了。钓跳鱼,它不用诱饵,只用一枚特制的钓钩(像船锚一样,四个钩焊接在一起,两寸来长)。因此,钓跳鱼其实是钩跳鱼。当然,这“钩”,需要眼力,你把钓线甩出去,让钩子准确无误地落在跳鱼的身后,然后,悄悄绷紧钓线,猛地一拉,一挥,就将那跳鱼钩来了。也许乡亲们有少林武僧的站功和养油基百步穿杨的绝招,因而他们每每挥钓回来,总是满载而归。但当年最具出名的,还是邻村西沿人,他们一潮往往能钓到十几斤,这是我家乡人所望尘莫及的。
  捕捉跳鱼的方法很多,有关这方面的故事也说不尽。但今天,在我的老家,因为海涂被围垦,跳鱼也锐减了,因为人类采用了最科学、最进步而又最恶毒、最残酷的工具——农药来消灭它们,它们的部落日见衰败了。而且,在我的老家,当年捕捉跳鱼的一应工具,今天也不复存在了。真可谓“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啊!
    捉咬蛳
  我的家乡方江屿是座小岛,四面环海。潮落时,围绕着塘坝和山脚的那片片海滩,便成了青少年的乐园。
  在方江屿长大的人,无一不会捞海鲜。捞海鲜的内容丰富多彩,捞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最容易的要算是捉咬蛳了。无论谁,只要你愿意涉足海涂,都会捉到一篮。但这多半是小姑娘大媳妇们的一种消遣活动。
  咬蛳呈螺状,屁股尖细,像枚大头的螺丝钉,有黑色的,有黄褐色的。它们附丽在海涂表面,全身沾满泥油,爬行时像迟钝的蜗牛。咬蛳很笨,即使你站在它的面前,它也毫无反应。这也许是它没有听觉和视觉的缘故吧。
  

海陬旧事三题(2)
咬蛳在暮春和夏天时长得最旺。潮落后,在那闪闪发亮的泥涂上,咬蛳和它的近亲贪吃螺,优哉游哉地挪动身子,在身后撂下一绺绺细细的水痕,像一条条闪亮的尾巴。这时,你只要伸出手来,便像捡小石子一样容易,将它们一一捉进篮子。要是遇到咬蛳扎堆的地方,你可以用手拂拢来,然后成把成把地将它们捧走。
  捉咬蛳并不难,但必须练就踩海涂的本领。脚陷入海涂中,往往齐膝盖深,换脚很吃力。海涂并非都平坦,也有沼泽之地,我们管它叫泥潭。若陷入泥潭,就很难自拔了。踩海涂甚至有危险,因为底下藏着牡蛎壳,牡蛎壳像刀子一般锋利,踩上它,脚板就会让它划破口子。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怕,因此每次捉咬蛳总是满载而归。
  我们捉到咬蛳从来不卖,专供自己享受。将它们煮熟后,用火钳或旧剪刀剪掉那尖尖的屁股,想吃,就从篮子里抓一把,然后有滋有味地吮起来。咬蛳虽略带苦味,但越吮越鲜。
  夏天夜里,海风习习,塘坝上没有蚊子,是纳凉的好去处。人们不约而同地聚拢来,坐在石头、矮凳或草席上,边聊天边吃咬蛳,别有一番风味。20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经济落后,人们在劳作一天之后,能过上这种日子,已算是幸福了。
    撬牡蛎
  在围垦之前,现在的芙蓉池,即过去的大芙(蓉)港,沿江一马平川,都是牡蛎田。牡蛎田一垄接一垄,长满了牡蛎。牡蛎壳坚硬锋利,满身带“刀”,叫人望而生畏。但撬出肉来生吃,或烧熟了吃,营养丰富,味道鲜美。因此,牡蛎成了当地的特产之一。清江、芙蓉一带,许多人家靠养牡蛎维持家庭生活。
  牡蛎五月份养下,十月至翌年五月收成。特别是腊月、正月,牡蛎上市最走俏。这几个月,塘头里里外外都堆满了牡蛎岩(过去用石头养,牡蛎依附石头生长),也站满了人——冲洗牡蛎岩的,撬牡蛎的,热闹了整个海边。孩子们也不时地过来凑热闹,捡零星牡蛎的,在大人身边添乱的,有搭灶烤牡蛎的,也有“偷”几块回家煨熟吃的,乱哄哄,像作市一般。
  姑娘们从小就能撬牡蛎,一天能撬二三十斤,她们大多成为家庭的主力军。她们勤劳俭朴,舍不得吃自家养的牡蛎,常常成群结队去海涂或海滩撬野生的。能干的,一潮可撬二三斤甚至四五斤,但仍然舍不得吃,卖了存钱。我少时也喜欢撬牡蛎,手指常常被划割得鲜血淋淋。
  下海撬牡蛎远不像捉咬蛳那么容易。那时由于穷,姑娘们大多光着脚板去踩牡蛎田。牡蛎田像一座刀山,脚踩进去,稍不小心,就会受伤。脚底流血几乎是家常便饭。何况,寒冬腊月,北风呼啸,双脚陷进冰冷刺骨的海涂中,冻得浑身发抖,牙齿打架,够难受的了。而双手冻成红萝卜,常常吹一口热气,撬一个牡蛎。但我那些姐妹们,神通广大,踩泥涂如堂平地,从来不怕牡蛎壳的厉害,真可谓敢下“刀山”。我在她们的影响下,也练就一副好脚板,同样什么也不怕,并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
  我每次撬牡蛎回来,尽管收获不大,但看到家人分享我的劳动果实,心里便比吃蜜还要甜。母亲舍不得我受苦,常对我说:“你啊,有福不会享。为这一碗牡蛎去受那么多苦,不如在家帮我缝衣裳。但我不叫你做衣裳,那是为了让你专心读书。你还是把功夫花在读书上吧。”母亲说的总是有道理,但我今天想起来,一个人少时的磨练是用金钱所换不来的。
  如今,芙蓉池变成了一处水上乐园,昔日的牡蛎田已荡然无存,替代它的是坝外海面上那一排排“井”形竹架。如果当年的牡蛎田存在,现在的姑娘还敢光着脚板去踩、赤着双手去碰吗?我不敢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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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后记:心中澎湃不息的歌(1)
我想,大部分读者恐怕跟我一样,在拿到一本新书时,总爱先浏览书的序言和后记,借以判断书的阅读价值及作者的写作功力。因此,今天我请文坛写作高手许宗斌、吴玄为本书作序,这是自私而刻意的,而我写这篇文章,也是相当用心的。
  我希望读者至少能看完我这篇文章。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本书所说的“芙蓉”,是指1987年乐清撤区扩镇并乡之前的“芙蓉(镇)”,即当地人所称的“大芙蓉”,它不包括当时与“芙蓉(镇)”并存的“小芙(乡)”,即当地人所称的“小芙蓉”,同时也不包括今天人们习惯以“芙蓉”之名统称的“雁湖(乡)”和“岭底(乡)”。
  芙蓉是浙江省乐清市的一个半山区小镇,历史上没有出现过什么伟人、大名人及奇人,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它平平常常,名不见经传,因此我写《芙蓉旧事》,似乎是很愚蠢的,而《芙蓉旧事》问世之后,命中注定会受到冷落的。然而,我还是坚持写了,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芙蓉很有特色,我认为值得一写。
  旧时的芙蓉,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海上涨大潮时,潮水常常漫进街道,人们大可临街垂钓。街上个别人家,台阶下竟布满了蟹洞。赶上集市,芙蓉街人流如潮,市声鼎沸;特别是全年最后一次集市——腊月廿七市,芙蓉街更是人山人海,人满为患,街道上常常掀起人浪,呐喊声此起彼伏,混乱中不时有人被挤伤、踩伤,而一街两旁做生意的人,为躲避“人浪”冲击,往往收起摊子,半关店门。芙蓉溪海相连,鱼虾蟹军团随着潮水而动,长年出没,不管是在浦湾中还是在溪流里,皆逮之不尽。芙蓉的香鱼会跟人斗智,芙蓉溪中的虾子,多得一脚踩下去,会踩伤一大片。芙蓉境内溪流清唱,溪椤林片片,且叶叶虫声;田畴上空不断划过的五色彩带,却是一种叫作“长儿巴丁”的鸟,它们与布谷鸟、翠鸟、白头翁等常常闹春,给寂静的乡村带来了盎然生机;每到麦熟时分,芙蓉更是蟋蟀遍地,歌声嘹亮。芙蓉是个比较封闭的地方,民间传统活动多而奇特,而当地人特别是芙蓉街上的人,好客,豪爽,乐观,爱做生意,爱赶热闹,爱无事找事,他们是农民,有的还是小市民、渔民,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永远说不完。
  第二.我熟悉芙蓉,应该写芙蓉。
  我生于芙蓉,长于芙蓉,熟悉芙蓉的一切。芙蓉最热闹的地方是芙蓉街,芙蓉街最热闹的地段是后边街,而我家就居住在后边街上横头。从解放初期到现在,我母亲以家为店,一直做小百货生意。我母亲人缘好,芙蓉方圆几十里地方,成年人特别是中老年妇女很少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她生意做得灵活,特别是集市,我家店堂前面总是挤满了人,一片嚷嚷,很热闹。我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有时店里生意忙,也帮一手,因此,我见过的人与事比同龄人多,对做生意这一行及芙蓉市面的盛衰变化,平时观察得比较细,有关的感受也比较深。同样道理,我一直生活在芙蓉街,见多闻广,对芙蓉街及周边地区的风情习俗、民间活动比较熟悉,而对当地所发生的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平时记得也比较深刻。可以这么说,我是“芙蓉通”。因此,作为作家,我不去写芙蓉,那是在浪费写作材料,太可惜,我应该写芙蓉。
  第三.我热爱芙蓉,有责任写芙蓉。
  我在芙蓉生活了30年,有着深深的芙蓉情结。尽管虹桥镇仙垟陈村是我的祖籍地和户粮所在地,那里住着我的父亲、弟弟和叔伯亲戚,有我的房子和竹园,而我在芙蓉,顶多只能算是半个芙蓉人,但是我却一直视芙蓉为第一故乡。诚然,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填写各类表格,都按户粮所在地称自己是虹桥人,但从2003年开始,我却按照公安部的最新规定,按出生地填报自己是芙蓉人。应该说,这是一种籍贯回归,是对故乡的确认。尽管当前芙蓉的经济文化明显落后于虹桥,做虹桥人似乎比做芙蓉人体面,但我把自己的籍贯由“虹桥”改为“芙蓉”,没有感到任何的遗憾,相反,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让我有资格以芙蓉当地人的身份说芙蓉,写芙蓉——试想,写芙蓉旧事,作者如果不是芙蓉人,而是一个外地人,那他写出来的“旧事”,读者一般会相信吗?
  我对芙蓉的爱是真挚而深沉的。1980年,我于乐清师范学校毕业,母校的老师劝我留校执教,我却因为要求回故乡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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