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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同人)风雨飘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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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同人)风雨飘摇》作者:古韵浅然【完结+番外】 

  楔子

  “许清澈…”某人眯起了眼,似笑非笑地注视着我,从牙缝中挤出了三个字。看这架势,就知道一直秉持着“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宋璟媛,又要将她那超级无敌碎碎念的功夫施展出来了。
  结果,不出意料的,她一把夺走我手中纳兰性德的《饮水词》,“你这个人怎么搞的,好不容易攒了这么多天的钱,才能来蒙古旅游一趟,你居然连马都不骑,天天捧着纳兰性德的《饮水词》看啊看,在家还没看够,到了草原还在看,你是要把那么多首词都滚瓜烂熟的背过才甘心吗?你知不知道这是多大的浪费,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么美的草原你就干看着?我代表我祖宗八代对你的反应迟钝表示无语。”
  “要去你就去喽,我又没有拦着你,”我仰望茫茫的云海,朝阳透过云隙撒下缕缕金光,照在身上暖暖的,让人不想动弹。
  “我不管,既然我们是一起来的,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这人可是很有原则的,怎么能躲在一旁一个人偷乐呢?”宋璟媛叉着腰,一脸的大义凛然。
  我白了她一眼,感觉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呱。呱。呱。呱。呱。”此人居然无视我的抗拒,极其没有眼力见的不由分说把我拉出去了,还不忘感叹一句:“唉,这世道像我这样有义气的人真是越来越少了。”
  从马厩牵了两匹马,我俩就骑在马上慢悠悠地往前溜,因之前总在练马场看别人骑马,一来二去的,也学了一点技巧,至少上马、下马、坐在马上不掉下来,是难不住我俩的。这回来到了一望无垠的大草原,整个人未免心旷神怡,比在一个小小的练马场里转圈来得爽多了。
  “小澈,咱俩比赛吧!”宋璟媛伸了个懒腰,一脸深情地望着我,我立刻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比赛?开什么国际玩笑?对于两个只会上马、下马、坐在马上不掉下来,连骑马小跑都胆战心惊的人来说,要怎么比赛?难不成是比……(马)竞走?
  正当我想方设法满肚子找词来嘲笑她的时候,一鞭子落在了我的马的屁股上,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嘶鸣,我的马开始狂奔,阵阵风声呼啸在我的耳边,夹杂着宋璟媛尖利的叫喊声,我死命抱住马脖子,却终究抵不过马的狂野,感觉身下一空,迅即跌下了马背。
  意识渐渐抽离,脑海中模糊一片,宋璟媛,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意外穿越

  脑海中出现的几幅画面不时像走马灯一样一遍遍的轮回着,一幕幕片段穿插交错,令我理不出个头绪,隐约间好像听见马的长声嘶鸣,眼前时清晰时模糊,骤感身上一痛,我又昏了过去。
  “醒醒吧!筠筱,你前缘未断,流落后世数年,也该回去了断了……”一个渺远的声音在脑海中悠悠的响起,分辨不清是从哪里而来,又该去往何处。
  筠筱是谁?谁是筠筱?我许清澈从小学到大学,见过的人、同学和老师,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连幼儿园的记忆都被我翻了出来,挑挑拣拣,我自认记性不错,可这个陌生的名字,却没有半点印象。这人说话咬文嚼字的,一听就是个典型的古典艺术爱好者,可惜跟我说这些,简直是对牛弹琴。
  那人好像能窥视出我的想法,又幽幽地开口“纳兰筠筱,你的前世今生。”
  我的前世、今生,吗?准是宋璟媛那家伙又结交了什么热爱穿越文的狐朋狗友,跑到我跟前卖弄,连什么前世今生都整出来了!
  那声音就此便销声匿迹了,我在半睡半醒间徘徊,耳边又响起了一阵浓重的呼吸声,不同与上次那般虚无缥缈,却是真实的存在,想起从马上摔下的情景,我不禁汗毛竖立,天啊,该死的宋璟媛不会以为我死了,便把我一人丢在这里逃之夭夭了吧,这可是大名鼎鼎的蒙古草原,不会有什么野兽吧?
  霎时我困意顿消,强撑着睁开了眼睛,一束强烈的日光立即透过瞳孔射了进来,刺得我一下子又闭上了眼,不过还好,至少现在不是晚上。缓了一会,眼前渐渐清明了起来,然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次我发现了一个让我不得我接受的残酷现实,我正在和一只貌似是熊的庞然大物面面相觑!
  原来那粗重的呼吸声竟是它发出来的!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完了,我的小命要结果在这头熊手上了,想我本是拥有大好青春年华的大学毕业生,好不容易在首都某中学找了个语文老师的职位,还没干出什么作为,便要一命呜呼了,枉我辛辛苦苦的读了那么多年书。现在我终于能体会到当年诸葛亮的无奈了,什么叫做“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等等,等等,不知道哪位名人曾经曰过,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不自救,谁能救我?大脑的到命令立即开始高速运转,好像我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电视台播放的“动物世界”上看到过,遇到熊要装死,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过有这一条足矣。
  装死,是个好办法。反正我现在也跟活死人没什么分别,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痛,就勉为其难的客串一下“死人”吧!我这狼狈样也算本色出演了。我立即闭上眼,屏住呼吸,心里默默数着:一秒。两秒。三秒。拜托!熊老大!您倒是快着点,你是不着急,憋气的又不是你,可我就惨了,你要耗上个三五分钟的,那我现在就不是“装死”,而是“真死”了,没先被你拍死,倒先被你憋死了。
  终于,那头熊嗅了嗅我的鼻息,便转身离开了。待它走出几步远,我才放下心来大口大口的喘气,正暗自感叹,可捡回了一条小命,忽闻一阵凌乱的马蹄声纷至沓来,我好奇地盯着声源处,冷不防一支白羽箭嗖地一下径直飞向那头已掉转了方向的熊,它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凄厉惨叫,霎时间整个大地都在颤抖,它咆哮着就向我冲了过来,仿佛要将我撕成碎片来泄愤。
  我的身体似乎已经不听我的指挥,完全丧失了执行能力,我想逃跑,可是两腿发软,压根使不上力气,这回是真的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他吞掉了。我认命的闭上了双眼,谁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去掘了他家祖坟。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是嗖的一声,是另一只白羽箭,不同的是,它强有力的直捣那头熊的心脏,眼见着这头庞然大物就要向我倒过来,却不知从哪里来了一只手,猛地把我拽了过去,我顺势在地上滚了几圈后才停下来,这才躲离了泰山压境的危险。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出现在我眼前,我向上一看,却撞上了一双清澈的眸子,好似一泓深潭,瞬时将我溺毙。我的大脑在经受一连串惊吓后变得迟钝起来,我茫然地望着他,不知所措。“你想在那里躺上一辈子吗?”他不悦,沉声呵斥我,却掩不住声音里原有的童稚,“把手给我。”
  原来他想拉我起来,怎么不早直接说,就知道伸着只手难为人。我把手伸了过去,想借他的力气站起来,可是我躺的时间太久,两腿早已麻木,随即重心不稳,就要向下倒,他一把拉住我,想阻止我向下倒的趋势,但毕竟他也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而已,哪有那么大的力气,竟被我一起带了下去。
  一张放大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呼吸拂过我的脸颊,吹乱了我的发梢,痒痒的,他趴在我的身上,这姿势显的暧昧不清,我不禁红了脸,双手并用地把他推开。
  “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的?”他冷笑,仿佛一块千年寒冰,令我毛骨悚然。我惊叹,他小小年纪,正是天真无邪的时节,竟像个大人一般如此摄人心魄。
  我一个二十三岁的女青年还能怕得了这么一个小毛头?笑话!我毫不惧畏地直视他的眼睛,毫不意外的从他的瞳仁中看到一个凶神恶煞的我。“你还真是恶人先告状!若不是你射箭使那熊受了惊,我早就没事了。小孩子哪凉快哪待着去,闲着没事逞什么能啊?”
  不过,似乎、大概、也许、可能,以大欺小是很不道德的,我顿时泄了气,算了,小孩子都爱模仿,学大人装深沉也很正常,再说了,童言无忌吗。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的脸蛋,肤若凝脂啊,小孩子的皮囊就是好!
  他的五官痛苦的扭曲,眼里迸射出一道寒光,我立即停下时手上的动作,直觉告诉我,这孩子不好惹,将来没准就成了那个帮派的黑社会老大。
  还没等他发怒,便听见一群忙乱的脚步声和叫喊声,隐隐约约好像喊着什么“小姐”“小姐”的。我俩迅即对视一眼,难道还有哪位世家千金,流落到这蒙古大草原啦?

  纳兰筠筱

  不到一会功夫,一大群人呼啦啦的围了过来,穿的怪模怪样,像极了大宅门里的家丁,一个丫鬟样子打扮的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居然扑通一声跪在了我的脚边,还止不住的磕头,把我吓了个半死。
  她梨花带雨、声泪俱下:“小姐,您可吓死奴婢了,呜呜呜,都是奴婢不好,没有看好您。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说着竟开始打起自己巴掌来。我赶忙去阻止她,可这样,她反倒哭得更狠了:“小姐对奴婢这样好,可奴婢竟然贪睡,让您偷着跑了出去,还骑了老爷的马,如今伤成这样。奴婢该死。”
  她这两句话说的我云里雾里,我家三代都是工人阶级,她居然叫我小姐,准是认错了人。
  虽然我从电视上看到过,一些富豪家里的女儿,家里请的保姆啊什么的都叫她们小姐,可这家倒也怪了,雇了个小保姆不说,还自称“奴婢”,真是人性的摧残,这人得变态剥削到什么程度啊?
  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冲我和蔼一笑,“小姐既然找到就好,老爷福晋都急坏了,您这随奴才回去吧。”
  “奴婢”、“老爷”、“福晋”、“奴才”、这不是电视剧里清朝的称呼吗?怎么会?我转过头,用目光询问那个男孩,却猛然发现,他留的是清朝的“辫子头”!我低下头去看我的衣服,是什么时候换成了一套天蓝色的旗装。
  难道,我竟然穿越了?
  “你们是谁?我怎么不认识你们?”似乎穿越的人都会装失忆吧,只一点我还是从宋璟媛嘴里听出来的,听说百试不爽。
  “小姐,您……”老者的脸上布满了担忧,那个丫鬟一副恨不得以命抵过的样子。
  一旁沉默良久的男孩,终于开口说话了,“她许是刚才从马上摔下来,伤到了头。”随即打了一个响亮的马哨,一匹黑马带着一匹白马不紧不慢的踱步过来。
  老者立即上前,牵过白马的缰绳,向那男孩作了一揖,说道:“这是老爷的马,奴才替老爷和福晋谢过公子。”
  男孩摆了摆手,说了句“我记下了”,潇洒的翻身上马,动作随连贯却还有些笨拙,接着他调转马头,策马扬鞭向夕阳西下的方向奔腾。
  我情不自禁的叫住他,“喂!你叫什么名字?”
  “吁——”他勒住缰绳,回身望着我,嘴角溢出一抹不羁的轻笑,“你不需要知道。”绝尘而去。
  落日的余晖衬着他的背影,满目苍黄,更显得他孤独与冷傲。
  “咳!”那老者不适时宜的地清嗓子,意在提醒我该打道回府了,原来我盯着他的背影失了神,竟忘了还有这么多人等着我回家。一圈家丁们都低着头连大气也不敢出,可我却清晰地看到他们的肩膀轻微抖动,准是在笑,想必他们是以为他们的小姐春心萌动,那我岂不是成了恋童癖?
  一个家丁走了过来,看那架势好像要把我抱回去,看他那瘦弱的样子,能抱动我吗?我禁不住上下打量他,他被我盯的有些发毛,干脆一把把我抱了起来。我这才惊讶的发现,我竟然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他抱着我走了一会儿,就把我放进了一辆马车里,这是个四四方方的狭小空间,周围的帐幔上镶着一圈圈华丽的流苏,看样子这小姐的身份不低,以后过过养尊处优的生活,也算弥补我此行的精神损失了。我在现代苦学二十多年才混了个语文教师出来,还要看人眼色,这摔一下倒好,成了富二代。宋璟媛,回去我一定给你烧三柱高香。
  马车颠簸的拐过一条条冗长的街道,终于停了下来,那老者掀开帘子,示意我出来,一个家丁弓着背蹲在马车边,哦对了,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是要我踩着他的背下车,明明这么矮的距离,还要踩着“台阶”,这小姐可真娇贵!
  不顾其他人的目瞪口呆,我直接跳了下来,环顾一周,那家丁们的下巴都快惊讶得掉下来了。少见多怪,我在心里冷哼了一句。抬头仰望面前器宇轩昂的门第,木雕鎏金的牌匾上刻着三个烫金大字:“纳兰府”。
  大门轰的一下打开了,里面走出一位衣着华美的贵妇,我好奇的打量她,她带着繁重的头饰,两条黄色的流苏各自从一端垂下来,笑得花枝轻颤,却不失典雅庄重。两弯柳叶眉,一双杏核眼,白皙的皮肤在日光下更显晶莹剔透。我一时竟移不开眼了,好美的人!
  “箐儿,你可回来了,快让二婶瞧瞧。”她一看到我,就急急地迎了上来,心疼的摸着我沾满尘污的脸,眼中有两汪清泉在涌动,好似随时会落下泪来。
  听她絮絮叨叨了半天后,她终于吩咐下人把我带下去梳洗一番,那个刚才打自己巴掌的女孩将我领到了一个宽敞的房间,古人的房子果然是全木结构,这万一着了火,不就什么都剩不下了吗?
  她的眼圈还是红的,显然又被这家的主人责骂过了,我小心翼翼的问她,“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她把头压得低低的,声音卑微怯懦,“奴婢……奴婢名叫汀兰。”
  ‘岸芷汀兰,郁郁青青’出自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有意境。连起个丫鬟的名字都这么讲究,不愧是大户人家。
  “那好,汀兰,有些事我忘记了,能请你告诉我吗?”
  她居然一下子跪下了,“奴婢不敢,小姐尽管问便是。”封建等级思想害死人啊,跟她客气的讲话,她居然能吓成这样,看来这小姐以前的脾气不太好。
  从她口中我断断续续的捋清了一些人物关系,这个身体的主人名叫纳兰筠筱,还有个小名箐儿,今年七岁,是纳兰明珠之长子——纳兰性德的小女儿,四年前纳兰性德病逝,其母为纳兰性德的侧室,纳兰筠筱就被她的二叔——纳兰揆叙接到自己家抚养。刚刚在门口见到的那名贵妇是纳兰揆叙的嫡妻耿氏。
  由着汀兰给我梳洗打扮,说是一会儿要去给我所谓的二叔纳兰揆叙请安,我不禁望向铜镜中那个陌生的幼稚脸庞,竟是十分眉清目秀,宛若出水芙蓉,让我想到周敦颐的《爱莲说》中的“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沈家兄弟

  闲庭信步的漫步在一条条长廊中,不时张望四周的景致,才真正发现这座府邸的宏大,亭台楼阁星罗棋布,奇珍异草争芳斗艳,迂回曲折潺潺流水,沁人心脾袅袅余香,宛若人间仙境。
  来到前厅,从里面传出了说话声,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毕竟在古代女人的地位低下,行差踏错半步都有可能命丧黄泉,我还是谨守规矩才好,总不能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吧。
  这时,一个丫鬟进来奉茶,见我站在门口,就俯身行了个礼,道了句:“小姐吉祥!”,正好惊动了里面的人,便从前厅里传来了一个雄浑的男声:“箐儿来了啊,进来吧!”我迈步进入前厅,只见主位上坐了一个三十上下的男人,眉眼间散发着掩不住的豪气,这大概就是纳兰揆叙了。
  我正要行礼,忽闻另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既然有内眷在此,在下理当回避,就先行告退了。”我向声音的来源处张望,才发现纳兰揆叙的下首还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这个人的身份我就不得而知了。
  “沈老爷勿要多礼,咱满人不在乎这个,不碍的。”我依稀的看到那男人的眉头轻蹙了一下,却又不好再说什么,只得作罢。
  气氛一下子尴尬了起来,两人都已无话,我站在他们中间只觉得头皮发麻,随即反应过来,“箐儿,见过二叔、沈老爷,二叔、沈老爷吉祥。”我的一句请安立刻打破了僵局,纳兰揆叙眉开眼笑的看着我,眼神中含了一丝感激,“你大病初愈,本不该叫你来,可多日未见到,总是放心不下,回去好好将养着,没事在园子里散散心总是好的。”
  “谢二叔教诲,箐儿记住了,箐儿就不妨碍二叔与沈老爷谈话,先行告退了。”看着他点了点头,我就毕恭毕敬的退了出来。幸亏大学时宋婧媛老拉着我看些什么清宫戏,我本身又是学语文的,对这些咬文嚼字的说话方式还算勉强可以接受,不然我真担心自己会累得吐血而亡。
  走过花园,看到有两个锦衣华服的男孩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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