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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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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然桑煜本人是想不到这些的,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十分追求品位的人,怎么舒服怎么来,可是他舒服的标准却于品位品质这样的字眼十分契合。所以说有些东西是在骨头里的。
那样干爽洁净奢侈品一样的煜叔却变成了这样地摊货的陈墨澜。
“冷静,冷静!”煜叔再次对自己说,低下头用冷水猛拍自己的脸,“我是桑煜!我是桑煜。”
凌霄出现在他身后。
“头疼吗?”在得知陈墨澜并非装病,而是脑震荡后遗症之后他并没有继续苛责这倒霉的男人,而是缓和了语气。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倒并非是个粗暴到底的经纪人。
拍了拍陈墨澜的背,凌霄道,“老陈,出院的事先放一放,你在这里再住几天观察观察,公司那边我会替你说情,实在不行,就去找李总说说,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你好好养病。”
煜叔双手按在洗脸池畔,犹豫了一下,道:“谢谢。”
凌霄意外地看了眼他,道:“我怎么突然觉得失忆对你来说也不是件绝对的坏事。”
煜叔稍有不解。
凌霄道:“你看,从前我要是提到去求李总你一定跟我又哭又闹,这些年错过多少事情……算了,现在我不跟你说这些,说了你也不记得。”
李总?看来是和陈墨澜有纠葛的某人,煜叔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搜集关于这身体主人的一切信息。既来之则安之,他是桑煜,可是从现在开始他要要做“陈墨澜牌”的桑煜了。
一个星期后,医生诊断说他的脑震荡已无大碍,即使记忆仍未恢复也不影响生产生活。
煜叔便跟着经纪人凌霄出了院,回到自己家中。
所谓的家,其实是“星势力”公司的员工宿舍,以陈墨澜混的惨淡的样子住进这里似乎是大大的越矩了。
煜叔斟酌了下,试探问道:“我一直做这里吗?”
凌霄一瞬间的反应还是吃惊,随即想起来他失忆了,道:“也不是。八年前离婚的时候你把房子留给前妻了,无家可归,租了阵房子,后来公司给你安排了员工宿舍,不用付房钱,我是在那之后才被安排做了你的经济人,听说这房子还是李总替你弄到的。”
路过公寓下面的大堂,管理员跟他打招呼还挺热情,“哟,老陈,你出院了?听说伤得挺重的,挺好,这不捡回条命!你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BLABLABLA……”这管理员老伯十分健谈,可能之前和陈墨澜的私人关系也比较好,拉着他的手聊了会儿,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才一拍脑门道,“瞧我这没眼力见的,你这刚出院身体还没大好,我不耽误你休息了。”
又殷切地送到电梯口。
凌霄用钥匙开了门熟门熟路地进了房间,转身把钥匙递给他。
煜叔看了一眼,抬手接过。
这是一间四十多坪的单身公寓,卧室,厨房,卫生间,一个小的明厅,甚至还附有一个阳台。屋子里乱七八糟,到处堆满了东西,客厅里有一个破的布艺沙发,沙发一头角落里摞着一堆鞋盒子,茶几上烟灰缸里圈是烟蒂,地上横七竖八的啤酒罐和啤酒瓶子,稍稍打开卧室的门可以看到里面窗帘还拉着,床上摊着一堆被子,光线暗也看不出什么颜色的;厨房里也是,杯碗盘碟,到处都是,有的干脆就在地上,内容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卫生间,煜叔都没有勇气一探究竟。
由于堆满了东西,本来就不宽裕的空间更显得逼仄,看上去都没有煜叔别墅的卫生间大。
这个叫陈墨澜的男人每天在这样的屋子里睡去吗?煜叔难以想象,那究竟是怎样的日子。
凌霄倒见怪不怪了,不过在打开冰箱门想拿点啤酒喝的时候还是被熏得皱了鼻子。匆匆关上冰箱,也没了胃口。
“我说老陈,你能不能把自己的狗窝收拾收拾,都是住公寓的,你到隔壁去看看……得啦,我也懒得说了,等你开工之后我从你的收入里扣点钱给你请个钟点工每个星期来收拾收拾吧。上次给你雇人的钱你是不是拿去买酒了?”
煜叔说:“不知道。我不记得了。”
凌霄走之前吩咐他好好休息,他会尽快给他联系新的工作,还有少喝点酒什么的。
煜叔怕露出破绽,话不多,再说他本来也不是健谈之人,从前只要想要什么底下人就会揣度,不待他多说什么便会办得妥当。
凌霄打开门,摇摇头,微笑道:“老陈,你现在的性子比从前可要讨喜多了。”
煜叔道:“从前怎么?”
凌霄道:“从前你话多,特别是喝了酒之后。而且我发现你这几天一直没喝酒。”
凌霄走之后,真正独处的时候,煜叔环顾周围,很泄气,本来对于无意间杀害了陈墨澜又挤走他的灵魂这件事他还是心存内疚的,可是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俩个未必谁就比谁更无辜。他心在的境遇怎么看都不妙啊。
也许陈墨澜是属蟑螂的,可以再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安之若泰,不过很显然煜叔不行,他开始试着自己收拾屋子,虽然很多年没这么亲力亲为弯下腰干活了,可是二十多年前他留学的时候可是完全靠自己生存着。
从客厅开始,一点点地收拾,渐渐地上手了,进度也还好,不过这屋子虽然不大隐藏的垃圾却比想象的还要多,从各处搜集来堆放在门口竟然相当可观,等到收拾到差不多能坐下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四个多小时了,煜叔捶着有点酸的腰,满脸虚汗。
“老了,不中用了,这么一点活竟然就累成这样。”不过转念一想,“不中用的应该是陈墨澜吧……”
满身汗的煜叔打算洗个澡,好容易找出一件勉强能穿不太脏的T恤,到卫生间才发现那老式的莲蓬头莫名地坏掉了。
煜叔闻了闻自己身上的汗味,决定必须洗个澡。
他带上钥匙和换洗衣服走到隔壁敲了敲门,“谁呀?”一个年轻的声音应门。
“我是陈墨澜,住在你隔壁的邻居。我家的淋浴坏掉了,能不能借个地方冲个澡。”
门打开了,一个年轻漂亮的男人站在门口。煜叔以为得到了主人的首肯,点点头便要走进去,却被一把拦下,道:“猪油陈你还没死呀。”
煜叔皱了皱眉,现在的年轻人太浮躁了,对年长者没有一点该有的尊重。
年轻人看了看他,突然推了他一把,十分不客气地说:“你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还?!不还钱还那副德性!怎么?!想赖账怎么的?我告诉你,我这里还有你的欠条!”……
结果,澡没洗成,煜叔又拿着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是不敢再去敲别的门了,不知道里面还会出来多少债主。
最后烧了一盆水,煜叔讲究着擦了擦身。
坐在浴室的小板凳上,煜叔辛苦地弯腰拧着手巾,擦着自己肉呼呼的肚子,肉呼呼的手臂,肉乎乎的大腿,到处都是肉,就只有那里比常人还要短小些……煜叔忍不住发脾气踹翻了那盆水。
该死的!上帝为什么要和他开这种玩笑!
不管怎样生活还要继续,收拾好浴室,煜叔换上T恤,T恤穿在身上仍旧有点勒,越发勾勒出一个圆乎乎的肚子。
煜叔告诉自己尽量不要注意自己的身材外貌,现在他没有选择的权利。
再一次仔细翻查了这个房子里的一切有用信息,从那堆鞋盒子里发现了两张存折,存款加起来只有1000多块,此外这个房间里几乎没有可以称之为“财产”的东西。
鞋盒子里还有另一个东西引起了煜叔的注意,一个相册,体积可观,放在最下面的大盒子里。
因为口渴想喝点什么的时候发现自己也不能忍受那冰箱散发的刺鼻异味而决定不动那里的任何东西,只能给自己倒了杯水,煜叔一边喝在沙发上坐下,翻看那本看似被珍藏着的相册。
第一页上是个小婴儿的黑白周岁照,上面写着字:陈墨澜,春风照相馆,XXXX年。下面几张都是陈墨澜五岁之前的照片,竟是个漂亮的小孩儿。
第 4 章
相册第一页上是个小婴儿的黑白周岁照,上面写着字:陈墨澜,春风照相馆,XXXX年。下面几张都是陈墨澜五岁之前的照片,竟是个漂亮的小孩儿。
后面几页忠实地记录了陈墨澜的成长轨迹,与听说不一样,这一次是以更直观的方式,陈墨澜和父母在一起的,自己独美的,在老家的月季花旁穿开裆裤蹲着的,换牙的,背着小书包的,看来无论多么灰暗油腻的中年人也都是从花季雨季走过。而属于陈墨澜的少年和青年时代竟意外地美貌。
也许用美貌这样的字眼不够准确。小时候看上去乖巧可爱,适合一切乳名叫“嘟嘟”的男孩;长大之后变成了清秀。是的,清秀,温文,一个与今天的周肉陈搭不上边的字眼却完美地适用在二十年前的青年陈墨澜身上。
这么说来“陈墨澜”是个很动听的名字,然而,对这样动听的名字来说,人的一生简直太长了,过了三十岁之后他似乎就不配拥有这样这个名字,所以他就变成了“老陈”或者“猪油陈”。
二十岁之后陈墨澜的相册里便多了很多剧照舞台照,往后便是家庭照,女儿的百天照,到这时候已经完全褪去了之前的青涩,带着点温柔的神情和一点点严肃的愁容,再然后……就没什么照片了,煜叔愣了愣,低头看看被T恤勒紧的肚子,仿佛一下子从那样美貌的青年膨胀成这样的身材一样突然,看来失败的婚姻给了陈墨澜很大的刺激,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他没有再往相册里添加一张照片。
相册的最后是几张大尺寸的集体照,从小学毕业到高中毕业,下面还写着同学老师的名字。煜叔仔细找到陈墨澜所在的位置,泯然众人,不过细看阳光下不甚清晰的轮廓还是能看出一点正太羞涩的意思。
煜叔摇摇头,这个陈墨澜明明有这么好的底子,却把自己糟蹋成这样不堪。
抬起手腕,煜叔带着另一样眼光审视这身体,这次,他发现陈墨澜的骨骼并不粗大,属于小核荔枝,骨小肉多绵软的类型。
既然自己已经成了这身体的主人,那么,就要按照自己的方式重新塑造一切了,包括生活,事业,以及身材。
喝了口水,煜叔下了个决断,“减肥。必须减肥。”随即他自嘲地笑了笑,“没想到重生后要做的第一件事竟是这件事……”
与其说命运之神以极端的方式给予他考验,不如说是体验,煜叔的人生字典里确实没有所谓“减肥”二字。然而,现在却变成了他无法绕行的一道路障。
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负担起有尊严的人生——他深知这个道理。
虽然决定了要剪掉一身的肉沙袋,然而这也不是立竿见影的事情,况且,这个身体不比本体,耐受程度非常差,只是一个晚上没吃饭,煜叔就觉得有点头晕眼花腿软胃疼冒虚汗。
胖成这样还会感到饥饿,并且饥饿到这种程度真是耻辱啊。
虽然煜叔的精神仍旧是强大的,可是身体却是虚胖的,在精神和物质的第一性问题上,煜叔还是很理智的。他决定出去找个地方吃上点东西,家里没什么可以吃的了,不要跟他提那个冰箱。
忍受着令人眩晕的饥饿感,打开衣柜,里面的内容再次让煜叔心情跌了下去,都是些没醒没款的旧衣服。再往深处挖掘挖掘……那些根本就是十年前的吧,不但是旧到不行的旧款,根本就是很瘦的款式,陈墨澜这家伙根本就不丢衣服的吗?
煜叔说服努力打消对服装的多余执着——对这镜子的时候他也不是不能理解陈墨澜的想法,这样的身材讲究服装什么的基本没有必要。
套上一件领口都磨脏了的白衬衫,煜叔拿上那存折和身份证出门了。
到附近的银行告诉柜台忘记了密码,取出999块,揣在兜里,煜叔打车到之前常去的高级料理店。那家的豆腐处理的不错。自从被软禁之后他没离开那别墅,他说起想念这家店的味道,乔鑫就把那里的大厨请回别墅专门做给他吃。
其实他想要的不是食物本身,而是那里曲径通幽的氛围。
站在已经很久没有亲自光顾的料理店门口,煜叔才有了点重新做人的感觉,并且觉得重生什么的毕竟还是值得的。可是接下发生的事情再次打击了他。
之前只要他从自家车上下来,经理就已经等在门口亲自迎宾。现在的煜叔并没指望到这种地步,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连进门的权利都没有了。
大门外的迎宾台站着一个穿制服的男人,用余光见他走过来,连头也没台,只有发现他并不是在橱窗外看一下就走而是打算进去消费的时候才伸手阻拦道:“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是会员制,且吃饭要预约的。”
他没有问请问你是会员吗?你预约了吗?这样多余的话,因为答案从那廉价的衬衣朴实的裤子和旧皮鞋上就可以一目了然。
煜叔立刻明白了其中的涵义,他觉得有点尴尬,并且责备自己竟然没考虑现在的身份与周围的环境。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类似于之前的煜叔是收藏在剑鞘里供奉在案台上的宝剑,现在的煜叔就是把菜刀,只能放在菜板上。只是因为怀念而跑到高级料理店来吃饭的事情真是不明智。煜叔也一时有点汗颜。正噶干的时候,突然经理从里面匆匆走出来,站在门口,对迎宾道:“还愣着干什么?乔先生马上要到了。”
迎宾就慌忙丢下煜叔站在经理身后做出恭候大驾的姿势。
乔先生的称呼让煜叔心中一紧,他连忙躲到旁边的廊柱后,几辆车缓缓驶近,车门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果真是乔鑫。
他同一周之前没什么不同,是个很养眼的孩子——这也是煜叔当年一直很疼他的部分原因,煜叔有时候觉得自己如果不做当家也可以做个艺术家,有时候他对于美丽事物的抵抗力很差。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乔鑫挺拔的身姿略有些颓态,从前一丝不苟地向后梳拢的头发也略略凌乱,掉了几根在前额,黑色衬衫的袖子也随便地撸起来露出小臂,之前在煜叔面前乔鑫从来不会这样子,总是很谨慎地把自己弄得干练整洁,即使是在他篡权之后——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床上。
煜叔自嘲地,现在自己“死”了,这孩子连仪表也开始邋遢起来。自己对他的教育看来是彻底的失败。
后面一辆车随即停下来,下来的另一个人让煜叔眼色一沉,是桑竹楠,他的亲侄儿,自己虽然因为他母亲的关系同他不是很亲近,可是看在死去大哥的份上却一直给他该给的一切,只是没想到当初正是他同乔鑫联手掀起叛乱。被软禁之后煜叔就再也没见过桑竹楠,这孩子也长了张不错的颜,只可惜他不像大哥却像母亲,不是煜叔所喜爱。
此刻两个盟友先后向料理店门口走去,乔鑫大步流星,桑竹楠在后面追对他说:“你还是接受现实吧,找不到就算了。就当是被鱼吃了。”
乔鑫停下来,转过身一把拎起他的衣领道:“你闭嘴!他是有名的九尾狐狸!我不信他这么容易就挂了,何况没有尸体,他一定还活着!我们要找到他!”
桑竹楠推搡开他正了正领子道:“找到他干什么?”随即笑了笑道,“还关在海滨别墅和你过日子吗?”
乔鑫一瞬间暴怒,不过很快他就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可能是顾及到在公共场所,他只冷冷对桑竹楠道:“你最好祈祷煜叔在报复之前找到他,否则话,你该知道自己的下场。”说罢转身大踏步地走进去了。
听了这话桑竹楠也沉着脸心情欠佳地走进去。
不远处廊柱后的煜叔听到这消息心情五味陈杂。
如果那两个孩子知道他们要找的人就在此处不知道是什么表情。九尾狐狸吗……也许。
既然已经不吃到东西,那么至少把这件脏兮兮的衬衫处理下,煜叔从前穿的衣服都是老师傅做好了送来,他的尺寸几十年没怎么大变;或者偶尔有需要让旗下百货公司拣品质好的送来几样他挑出来用。软禁的时候这个习惯也延续下来,乔鑫夺了他的权利,可是不知道是人言可畏还是什么的,却不曾刻薄对待。
可以说煜叔和实际的钞票打交道的机会少之又少,相中什么自由底下人付钱,遥远的留学时代不算,那时候花的是美元。他接触的金钱只是个概念,是关于几个零的问题,他哪里会关心999块钱能买几件衣服吃几顿饭?
不过现在,很快,他就知道了。
走进他家控股的百货公司,找到男装部,想着随便拿一件看得过去的衣服就走,可是这个简单的愿望执行起来并不简单。
先是一家店,先是没人理他,等到好容易个售货员走过来,第一句话就是硬邦邦地说:“对不起,先生,本店不出售大码,恐怕没有合适您的衣服,再看下去也是浪费。”
终于找到一家唐装点,里面的衣服煜叔并不很满意,太花哨,料子也不够柔软,不过架子上有大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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