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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而来的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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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踏雪而来的他
作者:不吃鱼的老猫
文案: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一眼足以执迷入骨。
时末喜欢上夏洛克,始于初见。他有一双圆圆的可爱眼睛,他身上带着淡淡的玫瑰花香,他的气质冷淡疏离,他踏雪而来。
最终踏雪而去。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洛克,时末 ┃ 配角:石敬泽,小井,木凡,章回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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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踏雪而来
在时末眼中,对待人的喜恶分三个层次,喜欢,一般,不喜欢。对于第一次见到的夏洛克,时末是近乎执迷的喜欢。
至于眼前这位王先生,在面前滔滔不绝唾沫横飞了两个小时,从他幼儿园得多少小红花,说到三十五岁的当下,在知名外企公司千辛万苦爬上经理位置后,获得多少名与利,自然年收入二十万和市中心有一套150平米房子的事,用着重的语气在不经意的语句中夹带出来,如果按家姐花重金安排的本意,此人正是当今社会所有丈母娘期望的有钱,有房,有车的新时代三好女婿人选,
可是,他上下窄左右宽的体型以及那凹凸不平似喀斯克地貌的脸面,实在是,时末自认为不是外貌协会的一员,只是无奈权衡过后,缺点勉强胜过优点,只能作罢。
“夏先生,听说你找我··”,拉住刚好从身边经过的夏洛克,趁机挽上对方的胳膊直接走人,
尽管和这位夏先生也就是“你好,我是夏洛克”“你好,我是时末”的点头之交,总比要忍受唾沫横飞洗礼好的多,好在对方任时末挽上胳膊,只是转头瞥了有钱有房的某男一眼,没多说什么。
走到食物区时末道了声‘谢谢’,准备抽回胳膊,这时听耳边传来他淡淡的声音,“他还在盯着你”,时末忙又紧紧的挽住夏洛克。
“对了,谢谢你的帮忙”时末对正在往盘子里夹食物的夏洛克说,他依次把牛排,蔬菜沙拉,水果放入盘子,然后微微偏头,非常清俊的一张侧脸,时末不自觉入了神。
夏洛克问道,“请问,时小姐喜欢吃什么?”
“我?都行”
问完时末又拿着另一个盘子夹了一份同样的食物,然后两人走进二楼的一个房间,时末不知道原来二楼的房间也可以用,就连知道可以用的一楼房间也没进去过,毕竟还没有认识到可以单独聊天的对象。
刚开始碰到几个感觉尚可的男人,浅谈几句便发现对方有自己绝对不能接受的‘缺点’存在。
四个月前认识的张先生,那是时末来这个俱乐部三次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感觉不错的男人。
去年冬天,那天下了好大的雪,由于眷恋室内的温度直到活动快要结束仍不想离开,就坐在角落的沙发上等着雪停,喝了几杯红酒,这时张先生坐到对面,他长得很秀气,不似一般成年男人的那种粗狂感,笑容斯文有度,
“时小姐,以前没见过你,最近刚加入的相亲活动?”
开始的问题很符合他的外貌,适度有礼,可是没聊几句就变成,
“我家人很喜欢小孩,父母要求婚后必须生三个小孩,最好是三个男孩,看时小姐的样子应该是很喜欢小孩子吧?气质娴静举止优雅,将来一定是位好妈妈”
程度是必须,毫无商量的余地,当然时末没和对方争辩他这种不顾人生计划和人生理想,一味把女人当生孩子机器的思想观念有多可笑,也许有人偏偏喜欢他这样的男人呢?毕竟,外貌出众,收入可观,气质绝佳,品性优良的男生也有女人不爱,反之,长相有碍观瞻,性格自私自利,收入难以启齿的男人照样会有女人抬爱,在择偶条件上没有正确与错误的标准,没必要浪费口舌,遂道一句“抱歉,我不喜欢小孩”,便拿着一杯红酒直接起身走向楼梯口的大落地窗前,欣赏雪景,只是没想到他穷追不舍,再次又出现在身后,
“怎么会又不喜欢自己孩子的母亲,女人天生都有繁衍后代的特有功能,当然也天生具有保护疼爱后代的本能,时小姐只是没有亲生经历过而已,你看外面的小孩子多可爱··”
窗外不远处一高一矮的两个小女孩站在鹅毛大雪中,身上穿着明显不符合天气的单薄衣裳,挎着装满玫瑰花的篮子仰着冻得通红的小脸挨个问匆匆路过的行人,她们走到一位正经过的高个男人面前,小女孩似乎极力推荐篮子里普通的没有任何包装的玫瑰花,那人就这样站在那里,整个面部淹没在深色的围脖里,时末看不到他的表情,猜想着,他会似其他人般漠然的走过去,还是耐心听她们的介绍呢?
没几秒,只见他低下头,应该是询问了几句,口中的温热气息随着嘴巴一张一合缓缓而出,然后拿出钱包付了钱,看不出他到底拿出了多少,只见两个小女孩把玫瑰花全部递给了对方,并连连点头,应该是万分感谢的话吧。
在她们不远处,雪地里一对年轻男女领着一个小男孩悠闲的踏雪走过,留下一深一浅的大小不一的脚印,虽然听不到聊天的声音,但以一家人明朗的表情猜测的话,似乎小男孩正沐浴在幸福中欢乐的笑着,
“张先生说的是哪个小孩?”时末问,
“自然是小男孩,你看长得多漂亮,一双大眼骨碌骨碌转着,皮肤晶莹剔透,笑的多可爱··”
“嗯··”,时末应了一声。
在父母身边的孩子总是幸福的,尤其是穿着干净的衣裳露出安逸的笑脸,给人的感觉总比为贫寒家庭费心费力忧愁的面貌招人喜欢,她收回目光面目冷然的向他,
“听张先生的意思是喜欢男孩,何不去孤儿院领养一个,那里有很多父母遗弃的可爱男孩,如果自己生的话无法保证一定是男孩子,也保证不了那么漂亮可爱”
“时小姐是在暗指我貌不出众吗?我有自知之明的,呵呵。其实外面漂亮的女孩子有时是,只是很难见到时小姐这样洁身自好的女孩子,时小姐毕业于名牌大学,有稳定的工作,无情史,长得漂亮,不枉我花十几万来这里相亲了。”
“呵··”时末不置可否的笑一声,
这时身旁出现一道淡淡的声音,
“请让一下··”
这时一位年轻男人站在楼梯入口旁,应该是刚从外面进来,头发上还沾着湿气,一只手上拿着刚脱下来的外套,另一只手拿着一大束玫瑰花,啊··是他!
残留在花上的雪花遇热形成水滴,慢慢浸入在他的衣服,青色的棒织毛衣袖部湿了一片,不同于其他会员的西装革履,他一身休闲打扮,毛衣搭配棕色的九分棉质裤子,露出很漂亮的脚踝,脚底一双英伦风格的棕色休闲皮鞋,不知是因为他刚才善意的举动还是一身时末喜欢的男性衣着打扮,莫名觉得他帅气十足。
他有一双圆圆的可爱眼睛,但表情清淡的,就这样站于堵在门口的一男一女面前,不急不躁。
时末从那双可爱的眼睛收回心神后,见他仍站在楼梯口静静的看着自己,慌忙让开身子,放他过去,并低声说道,
“抱歉”
他走到与时末站在同一阶梯上,微停顿,侧过头看向时末说:“不好意思,打扰了小姐的约会”
只见他抬腿要走,时末不知自己哪来的冲动,忙拉着他胳膊,手恰巧碰上他手中的玫瑰,嘶··,正好扎到指腹,不过当下时末没时间检查是否流血,急忙说道,“那你就陪我喝一杯赔罪好了”
瞄到他淡然的表情明显一愣,时末才知自己操之过急了,她尴尬松开手,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显得一本正经一些,心里暗自祈祷,千万不要误会我是女流氓啊,我平时不这样的,真的···。
不等时末自怨自艾完,他墨绿的眼角露出清浅一笑,淡淡的应了声“好”。
这时从二楼下来一位中年男人走到他面前,微一躬身接过他手中的外套和玫瑰花,并笑着对时末轻点下头,然后对他说道,“少爷,您是现在去见客人还是另有的安排?是否需要我先请客人离开?“
听完这话,时末恍然他或许并不是来相亲的对象,不然为什么会有见客人之说,而中年男人唤他少爷这个称呼,再次肯定了心里的猜测,急切的心情下的莽撞言行竟然是个美丽的误会,时末有短暂的慌神,怎么办?接下来怎么办?瞄到他墨绿的眸子,她尴尬笑着说:“抱歉,我好像是误会了”
他抬手示意那人先走,然后问道,“误会了什么?”
如若是在平时在俱乐部碰见,不可能没注意到他,他有让人难以过目既忘的超人气质,以及在芸芸相亲男性中不易忽视的挺拔身高,一双可爱的眼睛足以锁住时末漫无目飘过的一眼,像是遇到尤加利的无尾熊,怎么可能压下内心澎湃激叫嚣的亲近情绪,就这么放他离开,再找不知何年何月才会出现的下一棵栖息。只能是他从未在之前的时间出现过,而今天,今年的初雪,是第一次见到他,
时末重振精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缓,“我在一楼参加相亲活动,以为你也是了,看来是我误会了,你应该是来这见朋友的吧?难怪以前没见到过你”,
他缓步走在左前方,拿来两杯红酒,一杯递给时末,浅笑问道,“所以我失去了以酒赔罪的资格?”
“怎么会?”时末不自觉脱口而出。好友曾说自己喜怒形于色,喜恶的情绪最先显露在脸上,她微侧头看向落地窗上自己当下的表情,形于色的欢天喜地,妥妥帖帖的喜不自胜。
不知道是否自己不经大脑积极表达想和他喝一杯的热情吓坏了他,一双圆圆的眼睛又是一愣,微楞过后随即又缓缓露出笑容与她四目相接。
扑通扑通扑通···时末激烈的心脏跳动声振声如雷,如果喜欢听得见,怕是他要振聋发聩了吧。
奈何某根故作矜持的大脑神经线极力想拉回肆意奔走的理智,终是败给先一步由心不走脑的肢体动作,双脚再靠近一点,近到能够闻到他身上传来的不知名香水味,清淡却蛊惑人心。
近在咫尺后仍然丝毫没有平缓心脏的躁动,反而越跳越快,几近万马奔腾。
这是时末第一次见到他,一眼足以入骨执迷。
作者有话要说:
☆、欣喜相逢
三个月前认识了李先生,那天时末端着红酒坐在角落安抚亲戚突然驾到的不适,他走上前,李先生身材圆润尤其是腹部,与怀孕七个月的孕妇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满面油光尤其是鼻翼两侧,鬓角毛发浓密,金丝边眼镜细架淹没在眼角到耳后的肉里,对着时末眯眼一笑便坐于对面,张口说的第一句话是,
“时小姐这么漂亮怎么会来相亲?”,
第二句话是,“如我冒昧,请问时小姐是处女吗”
第三句话是,“时小姐很接近我心目中的另一半标准,你看,可否找个房间进一步深入了解?”
尽管时末多想把他已经几天没刷牙充满怪异气味的嘴,生生的按在马桶里清洗一遍,不能是别的地方,只有马桶和他臭味相同,或许拿马桶和他相提并论已经贬低了马桶的人生价值,毕竟马桶经过打扫清洗还是会焕然如新,而他别出心裁的择偶观任再优秀的清洁能手也只能是束手无策,所以时末重重吐一口气,很是无言以对,只好默默在心里向马桶致歉。
事情到了这里还没有结束,过后的一次聚会上,这位李先生再次拦住时末,问道,
“恕我冒昧看了时小姐的信息档案,时小姐果然如我想的那样,没有谈过恋爱,想必是处女无疑了,这样的话就完美无缺了。”
镜架顺着鼻翼的油光缓缓的滑到鼻尖处,他似乎没意识到。走近一步小声但不失得意的说到,“实话和时小姐说,我谈过很多女朋友,都不是完整的女人,可是如果结婚的话必须是处女才行,最好是长得漂亮的处女,时小姐是最符合条件的女人,我很喜欢你,你放心,我有很多钱,你想怎么花都成,只要安安分分的在家忠诚于我就行”
时末目光冷然的撇了他一眼,一副纵欲过度的嘴脸,还要求对方纯洁如未经世事的百合,前提你也是奉行上床就结婚的原则,才能在向别人提出“你是处女吗”时站的住脚,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被他围堵在楼梯口,在他仍滔滔不绝幻想两人未来幸福生活时,时末的心神早已神游他处,眼神漫无目的游移到俱乐部入口处,再次见到那个男人。
初雪那天真的只是简单的喝了一杯红酒,然后他便被电话叫走了,在他离开后,时末激动地连续喝了几杯凉凉的红酒,想借此稍稍压制一下内心火热的心情,直至喝至微醺仍于事无补,过了好久这股子心情才慢慢平复下来,她又开始后悔好像刚刚心情太过激动,只顾着喝酒,关于他的事情还什么都没问,连基本的名字都不得而知,自怨自艾了很久,原以为再也不会遇见他了。
时末欣喜于再次相逢,她小心翼翼的慢慢走近,目光坚定不移的看着他。
他正和某位西装革履的男士聊天,应该只是普通的熟识关系,没等她走至面前,他已经转过身来。这种时候是不是应该感激一下老天的眷顾,本来淡淡的眼神在落到时末身上时竟转为微微一笑。他还没有忘记,天呢,时末内心激动万分,他竟然记得自己。
他徐徐走上前,“你好。”他说,
“你好,我叫时末”
他也报上姓名,“夏洛克”
这是时末第二次见到他,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夏洛克。
柯南道尔书中的人物,依稀记得从哪里看过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简介,身高183公分,体重75公斤,与眼前的男人比较的话,显然后者更清瘦一些。
夏洛克比一般男人高一头高,皮肤比一般男人白几分。在这嘈杂的环境中,时末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脏咚咚的跳动声,欢快喜悦的跳着探戈,身体内每个细胞争相贴着薄薄的表层皮肤和他打招呼,你推我搡。
压下心里激动肆意的情绪,时末笑着问,“夏先生很少来这里?”距上次见他已经一个月有余。
夏洛克从侍者托盘中取了两杯红酒,递过来一杯,掬着淡淡的笑容说道,“我倒是经常看到时小姐”
“诶?”
“时小姐来这里,是为了找个喜欢男人谈恋爱,亦或是找位合适的结婚对象?”他的语气似是闲聊,并不在意真正答案的意思,可是时末却非常认真的说出了心中所想,
“本来打算顺了家里的意思,随便找个一般喜欢的男人结婚顺大流的,可是真到了该抉择的时候却又不肯委屈自己了,与一个不爱的男人结婚即委屈了对方,也看轻了爱情”
“怎么做才叫不看轻爱情?”他看过来,眼神突然变得深邃专注,
时末思索了片刻,看着他说:“与真正爱的人恋爱,结婚,相守一生到终老,不为外貌,工作,房子,车子等物质的东西所迷惑,甚至年龄、性别,只爱这个人,”
“倘若终其一生没有这份幸运呢?”夏洛克抿了一口红酒淡淡问,
时末垂目静静的忖思了几秒,抬头对他轻轻一笑,“如若遇不到,我大概会独自过完这一生吧。”
夏洛克浅笑回视,“如果对方陪你一时却不能陪你一时,这样的爱情,时小姐会希望遇到吗?”
为什么不能一起到老?时末不解,“既然喜欢,难道不想一起相伴到老吗?漫长人生路,有一个喜欢的人在身边,经历坎坷磨难和乏味平淡,也会变得轻松易过一些,不是吗?”
不知他之前是过得如何,但时末之前的二十六年的生活太过漫长难熬,如果之后的岁月同样如此,她只是想想就已经疲软无力,莫名感到索然无味,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及多么饱满的耐心才能坚持完剩余的几十年漫漫人生路,这样的孤独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她只盼着能绝处逢生。
“往往事与愿违,命运的发展如果随心中所愿按部就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遗憾了。再见,时小姐。”他站起身,淡淡的道了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爱而未得
在见到夏洛克之前,认识一位陈先生,畅聊过几次后,发现他是一位是集各方面总和考量后最为不错的男人。时末终于觉得老姐砸下十万会费报名这个据说诚信度高成功率高的相亲公司有了可观的回报,心里止不住感叹,果然名不虚传。
可是有天,无意间在卫生间里听到一位同时来相亲的女士讲电话,她兴奋的说已经找到完美的结婚对象了,她激动地一一说了对象的条件,样貌,年龄,身高,时末越听越蹊跷,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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