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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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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9(2)
“我不知道,那太可怕了。可是我们最好还是晚点再要孩子。”“结了婚的人不会杀死自己的孩子的,在他们彼此相爱的时候不会的。”“别说得这么可怕,希德,我不喜欢。”“昨天晚上你说,‘继续爱我,一切都会好起来。’这是我努力在做的。爱你,照顾你。”“这不是爱的问题。这是我们怎么做才好的问题。”“你已经知道了,是吗?”“知道什么?”“知道你怀孕了。你不是猜想自己怀孕了,而是已经知道自己怀孕了。你什么时候做的检查?”从我认识她以来第一次,她在说话时背过脸去——无法面对我,对着墙说话。我捉住她说谎,她太窘了。“星期六早上。”她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比耳语大不了多少。“那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不能。”“不能?”“我很受打击,不想接受这个事实,我需要时间来消化它。我很难过,希德,我真的很难过。”我们又谈了两个小时,最后我消除了她的抵抗情绪,不停地劝解直到她屈服,答应留着孩子。这也许是我们一起经历过的最艰难的斗争。从任何实际的角度考虑,她的犹豫都是对的,但她的疑虑中的理性似乎触发了我心里一种病态的非理性的恐惧。我用非常情绪化又毫无意义的话语不停地辩驳。说到钱的问题时,我提到了剧本和我正在蓝色笔记本上勾画的那个故事,却忽略不提这第一件事才只是个试探性的询问,将来做的希望很渺茫,而第二件事已经停工了。如果两件事都不来钱,我说,我可以去随便哪个美国写作培训班教书,如果那也不成,我还可以回去教高中历史。说这些的时候,我很清楚我还没有足够的体力来应付一个正式的工作。换句话说,我对她撒谎了。我唯一的目的是想打消她堕胎的念头,为了赢这场辩论,我愿意纵容自己撒任何谎。可这是为什么呢。即便在我喋喋不休地辩解,词锋咄咄地轰炸她,逐条摧毁她那些平静而十分合理的意见时,我也奇怪自己为什么如此来劲。在心底,我根本不能确定我是否准备好了做父亲,我知道格蕾丝的坚持是对的。现在还不是时候,不到我完全康复那天我们不应该去想要孩子。几个月过去后,我才明白那晚我争的是什么。从遇见她起,我就很恐惧会失去她。结婚前,我已失去过一次。病倒变成半残废后,我渐渐陷入绝望,暗自深信她离开我会好些。而有了孩子就可以消除这种焦虑,防止她逃走。反过来说,她争辩想不要这个孩子也是她想抽身,想从我身边溜走的一种迹象。这就是我那晚为什么那么紧张的原由,我想,我像一个不择手段的律师一样无情地为自己辩护,更可鄙的是,我竟然从票夹里拿出了那一小片可怕的剪报硬要她看。“生于马桶,婴儿弃尸垃圾箱”,当她读到末尾,抬起头来看我,流着眼泪说,这不公平,希德尼,这种噩梦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跟我讲达豪的死婴,还有那些不能生小孩的父母,现在又给我看这个。你怎么了?我只是想尽力让我们过得好些。你难道不明白吗?”
第二天早上,我醒得早,做好了两个人的早饭。在七点钟,她定的闹铃响的前一分钟,我端着餐盘走进卧室,把盘子放在镜柜上,关掉闹钟,坐到格蕾丝身旁。她一睁开眼,我就伸手抱住她,开始亲她的脸蛋、脖子和肩膀,把头埋进她怀里,为昨晚说过的那些蠢话道歉。我对她说她想怎样就怎样,由她做主,我会支持她的一切决定。美丽的格蕾丝,她早上从不会显得慵倦或浮肿,她总是轻轻醒转,像小孩或者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一样敏捷,从香梦沉酣到神清气爽只是几秒钟的事情。她双手环绕,回抱了一下我,没有说话,只是在喉咙里低低咕哝着告诉我我已经被原谅了,分歧已经过去了。我伺候她在床上吃了早饭。先喝橘汁,再喝了杯奶咖,接着是两个白煮鸡蛋和一片吐司。她胃口不错,没有要呕吐或者不舒服的迹象。我喝着自己那杯咖啡,吃着吐司,觉得她从没像那一刻那么迷人过。我妻子是个光彩照人的女人,我心说,要是我忘了坐在她身边有多么幸运的话,就让雷劈死我好了。“我做了个最奇怪的梦。”格蕾丝说。“那种古怪的、混乱的长梦,一样东西不断地变成另一样东西。但是很清楚——比真的还像真的,你知道我的意思。”“你还记得吗?”“大部分都记得。可已经开始模糊了。我想不起来怎么开始的,但是到后来,你和我,还有我爸妈到了一起。我们在找新居。”“一个更大的公寓,我想是。”“不,不是公寓,是一栋房子。我们在一个城市里开着车。不是纽约也不是夏洛特城,而是别的地方,我从来没去过。我爸爸说我们应该去看看蓝鸟大道上的一处房子。你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想到这个名字的吗?蓝鸟大道。”“我不知道,不过这是个好名字。”“你在梦里就是这么说的。你说这是个好名字。”“你肯定梦做完了吗?也许我们还在睡觉,在一起做梦。”“别逗了。我们开着我爸妈的车。你和我坐在后座上,你对我妈妈说,‘这是个好名字。’”“然后呢?”“我们在一栋老房子前停下来。那地方很大——实际上是一幢别墅,我们四个走进去开始四处看。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里面没有家具,非常大,就像博物馆的走廊和篮球场。我们能听到自己脚步的回音。我爸妈决定走上去看看二楼。而我想到地下室去看看。开始,你不愿意去,但我拉着你的手拖你去。那里看起来和一楼差不多——一间接一间的空房间,在最后一间房间的正中有一扇活板门。我用劲拉开门,看到下面还有一层空间。我往下爬,这次你紧跟着我。当时你和我一样好奇。我们像在探险。你知道的,像两个小孩在一所怪宅里摸索。我们都有点害怕,可同时又很开心。”“梯子有多长?”“我不知道,十到十二尺吧,差不多。”“十到十二尺……然后呢?”“我们到了一个房间。比楼上的要小,天花板低多了。整个地方摆满了书架。金属的,漆成灰色,像图书馆里用的那种。我们查看起书名来,结果发现全是你写的。希德。成百上千的书,每条书脊上都写着你的名字:希德尼·奥尔。”“吓人的。”“不,一点不,我很为你骄傲。看了一会书后,我开始到处走,最后发现了一扇门。打开一看,里面是个完美的小卧室。非常奢华,有波斯小毯和舒适的椅子,墙上还有画,桌上熏着香,床上是丝绸枕头和缎面被套。我把你叫过来。一等你进来,我就用手抱住你,开始亲你的嘴。我很痒。欲望来了,好想做。”“我呢?”“你从来没那么硬、那么大过。”“讲下去,格蕾丝,你现在可以让我变个更大的出来。”“我们脱下衣服,在床上翻滚起来,大汗淋漓,对彼此充满了欲望。太爽了。我们都到了一次。然后,气都没喘一下,又接着来了。像两头动物一样扑向对方。”“听起来像小电影。”“很狂野,我不知道我们搞了多久。但是后来我们听到我爸妈开车走的声音。这不要紧,我们可以过会儿追上他们。我们说。然后我们又搞起来。搞完的时候,我们都瘫软了。我小睡了一会,醒来的时候,你光着身子站在门边,拽着门把手,样子有点绝望。‘怎么了?’我问。你说,‘看样子我们被锁在里面了。’”“这是我听过的最奇怪的事。”“那只是个梦。希德。所有的梦都奇怪。”“我没在梦里说过什么,是吗?”“什么?”“我知道你从来不进我的书房。可是如果你进去过,碰巧翻开了我星期六买的蓝色笔记本,你会看到我写的故事和你的梦境很相似。那架通向地下室的梯子,图书馆的书架,后面的小卧室,我的主人公正被锁在里面,我不知道怎么让他出来。”“奇怪啊。”“不止是奇怪,有点吓人。”“有意思的是,梦到这里就结束了。你脸上是害怕的表情,我还没来得及帮你,就醒了。而你坐在床上用手抱着我,就和你在梦里抱我的姿势一样。很奇妙,我觉得梦还在继续,即便我醒了。”“所以你不知道我们被锁在里面后发生了些什么。”“还没做到那么远。可是我们应该已经找到办法出来了。人在梦里是不会死的,你知道。即便门锁上了,一定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过了,我们就出来了。梦就是这样。只要你是在做梦,总有办法出来的。”
《神谕之夜》10(1)
格蕾丝去曼哈顿后,我在打字机前坐下来开始忙活波比·亨特的电影剧本。我本想用四页纸拟个大纲,但最后写出了六页纸。我意识到有些事情需要交代得更清楚些,我不想故事里有什么漏洞。有一点要提的是,既然这种作为成人礼的旅行危险重重,又存在遭受严酷惩罚的可能,为什么还有人愿意冒险潜入过去呢?我决定把这种旅行设定成有选择性的,你可以选择去或不去,不是强制性的。还有一点,二十二世纪的人怎么知道时空旅行者违规了呢?我又安排了一支专门的国家警察队伍来处理此事。时空旅行特工坐在图书馆中,睁大眼睛瞪着书本、杂志和报纸,而当一个年轻的旅行者干预了过去某个人的行动时,纸上的字就会改变。举个例子,奥斯瓦尔德的名字会突然从所有关于肯尼迪遇刺的书上消失。想象着那个场面,我明白这样的修改将会产生惊人的视觉效果:成百上千的字蠕动着,在页面上重新排序,像发疯的小虫子一样爬来爬去。我打好后,重又浏览了一下修改稿,修正了几个打印错误,然后穿过大厅走到厨房,打了个电话给斯珂拉代理处。玛丽在忙着接另一个电话,我告诉她的助手说我一两个小时之内会去他们办公室送手稿。“你很快。”她说。“是的,的确。”我回答说,“可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安吉拉,当你在进行时空旅行时,就得分秒必争。”听我这么轻描淡写地一说,安吉拉笑起来。“好的,我会告诉玛丽你在来的路上了,可这事不着急,你知道。你可以邮过来,免得自己跑一趟。”“别相信邮政,女士。”说着我换了一副俄克拉荷马牛仔口音,“过去不要,将来也不要。”挂上之后,我又拿起话筒拨了特劳斯的号码。玛丽的办公室在第五大道12街和13街之间,离约翰的住处不远,我想到他可能会有兴趣共进午餐。我还想知道他腿怎样了。星期六晚上之后我们就没说过话,现在是时候问候他,了解一下最新的情况。“还是老样子,”他说,“没好转也没恶化。医生开了些消炎药。昨天服了一片,有不良反应。呃逆、头晕之类,这些搞得我现在还觉得有点虚呢。”“我要到曼哈顿去见一下斯坷拉·玛丽,想随后去看你,一起吃个午饭或什么的,可现在听起来好像不是时候。”“你为什么不明天来呢,那时我肯定好了,至少会比现在好多了。”我十一点半离开公寓,走上伯根街,在那里赶上了去曼哈顿的F线地铁。一路上出了几次神秘的故障——一次是在隧道中停了很久;一次是车厢里黑灯有四站路;还有从约克站穿到河对岸时开得不是一般的慢。等我到玛丽的办公室时,她已经出去吃午饭了。我把稿子丢给安吉拉,那个胖乎乎的、一支接一支抽烟的女接线员和收发员。她从座位上站起来,和我吻别——一个意大利式的双面吻,每边脸颊都啄了一下,我吓了一跳。她悄悄地说:“你已经结婚这太糟糕了。你我本来可以琴瑟和弦的,希德。”安吉拉总是这样胡闹,经过三年的历练后,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纯熟的套路。为了完成我在游戏中的角色,我给了她想听到的回答。“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我说,“等着吧,天使,我迟早会自由的。”既然没必要马上回布鲁克林,我决定把下午的散步安排在村子里,然后到什么地方吃点东西,结束游览乘地铁回家。我从第五大道往西,沿着12街逛下去,那里有漂亮的褐石路和干净秀气的街树。走过新学院大学来到第六大道时,我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葆恩还锁在房间里,格蕾丝梦里的情节还在我脑中回荡,对那个故事我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从那以后我就不记得自己走到哪里了。接下来三四十分钟里,我像个瞎子一样在大街上游荡,与其说是走在曼哈顿,还不如说是走在堪萨斯城的地下室里。我一点没留意周围的事,直到发现自己来到了哈得逊大街,大步走过白马酒馆的橱窗时,我的脚才停住。我发现我已经培养好了食欲,一意识到这一事实,注意力马上从脑转移到了胃。我可以坐下来吃午饭了。更重要的是,现在又多了格蕾丝的梦。早上听她讲的时候,我就被它和我写的故事之间的相像处震住了,没去想这两者其实也有很多不同。她的房间是两个人的庇护所,一个小小的爱欲天堂。我的房间则是个阴森的地窖,只有一个人,唯一的野心是逃跑。可如果我把罗莎·莱曼也放进去会怎样?尼克已经爱上她了,如果他们被一起困在那房间里任意长的时间,她也许会开始回报他的爱意。罗莎是格蕾丝的精神加物质的双重复本,那么她应当有着格蕾丝一样的性趣味——一样的鲁莽,一样的没拘束。尼克和罗莎会在一起朗读《神谕之夜》里的章节,彼此袒露心迹,做爱,就这样打发时间。只要有足够的食物让他们活下来,他们凭什么还会想离开呢?我以前来过白马很多次,但是有几年没来过了。推开门的一刹那,我很高兴看到什么都没变。还是过去一样烟雾缭绕的木制喷水孔,一样有划痕的桌子,摇摇晃晃的椅子,地板上一样的锯木屑,北墙上一样的大钟。所有的桌子都有人,但酒吧里有两个空位。我穿过去坐在其中一个凳子上,要了一个汉堡和一杯啤酒,我很少喝酒,但白马勾起了我的怀旧情绪,想起我十几二十岁时在这里度过的光阴,我决定为过去喝一杯。我向服务生点完单之后才转头看了一下产生自己已经被活埋的感觉,那样任谁都会发疯,我最不想做的就是把葆恩的困境变成一次对恐惧与疯狂的研究。我把哈默特抛在身后,但这不意味着我打算把弗利特克拉夫特的故事改换成一个新版的“早夭”故事。那么,就给尼克一点光,让他保留一小片希望。就算火柴和蜡烛都用完了,就算手电筒电池没电了,他还可以打开冰箱门,让白色釉盒里亮着的小灯泡在房间里投射一点光线。这是我穿越西村的街道时完成的一点狂想。可还在脑子里演绎它的时候,我就明白这里面有严重缺陷。格蕾丝用她的性梦启发了我,似乎展现了一些诱惑,可尽管如此,那只是另一条死胡同而已。如果罗莎能进来,那么尼克就可以出去。一有机会,他就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可问题是他走不了。我给了他一点光,可他仍被锁在可怕的小间里,没有合适的工具来挖通道,他最终会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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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之夜》10(2)
坐在我右手的男人。进酒馆时我就从后面看到了他,一个穿棕色绒线衫的瘦子,俯身对着一杯饮料。他的姿势让我想起点什么。是什么我不知道。是认识的人?也许。也许更加模糊:是关于多年前一个穿同样棕色绒线衫,以相同姿势坐在同一个位置上的男人的记忆,来自久远的小人国的碎片。这个人低头看着杯子,里面是半杯苏格兰威士忌或波旁威士忌。我只能看到他的侧影,还被左手和手腕遮住了一部分。可毫无疑问,这张脸属于我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一个人:张生。“张先生,你好吗?”我说。听到有人叫他名字,张生转过身来,目光朝下,也许有点醉。起初他似乎没记起我是谁,接着他的脸慢慢放出光来,“啊,”他说,“希德尼先生,希德尼·奥尔先生,好兄弟。”“我昨天去你的店了,”我说,可是什么都不见了。出什么事了?”“大麻烦。”张生回答,摇头啜了口酒,显然是快要哭出来了。“房东要加房租。我告诉他我有租契,可他大笑着说如果到星期一钱还没到他手上,他就会和城里的黑帮来抢货品。所以我星期六晚上就打包离开了。那片街区到处是黑帮,如果你不听话他们就会开枪打死你。”“你可以请个律师带他们上法庭。”“没请律师,要价太高。我明天找新地方吧。也许是皇后区,或者曼哈顿。再也不去布鲁克林了。纸品宫殿彻底泡汤了。美国梦也破灭了。”
我也许不该心生怜悯。可他请我喝一杯时,我没忍心拒绝。在下午一点半的时候摄入威士忌是违反医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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