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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在随身空间-第2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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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你来砍吧。”这下蓝洛有些惊讶了,爸爸怎么能让天明这个客人帮忙干活?爸也真是看到他眼中那道好奇的目光和似笑非笑的表情,蓝洛明白父亲的意思了,他这是在试探天明。

    蓝洛瞬间脸红起来,虽然她很想解释,两人的关系其实没这么近,只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而已。但父亲那看女婿般的眼神,蓝洛实在压力山大,却又不好扫了他的兴。

    不知怎么回事,蓝洛内心,也不是很抗拒这种误会,甚至内心隐隐希望,天明能表现的好一些。

    砍柴,对于天明完全是个小case,除了一开始上手有些麻烦,不怎么流畅地砍了两截木头,但他力气大,一斧头下去,不管对没对缝,基本上是一斧两半的结果。

    随着精神力的不断提高,天明对于一些动作的操作精细度,提高到了非常惊人的地步,拿砍柴来说,很多人要等木头放稳了,瞄准了之后,才会一斧子下去,却常常不能取得将木头劈成均匀两半的效果。

    天明砍了几截木头之后,却很容易找到了诀窍,三个字:快、狠、准!

    他不需要等木头停稳了再劈下去,而是将木头竖在地上,在其要倒斜的一瞬间,将其对半劈开。

    天明力大,他将木头劈开了之后,还产生了炸开的效果。原本可能要三斧子解决的木头,一斧子就能解决,效率惊人。

    后院剩下的木头还是挺多。大概三百来根的样子,天明只用了十多分钟。就闹着玩一样的砍完了,将斧头放下,拍拍手,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

    又花了几分钟,和蓝洛一起,把砍好的柴火堆成一堆,天明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对蓝父道:“伯父。全都弄好了。”

    蓝父极其满意地点了点头,大笑道:“好,好小伙啊!我家大丫头有眼光,好!”

    “爸,你说什么啊。”蓝洛扭捏地道,一副小女人般的娇羞之态。

    “吃饭了!”厨房传来蓝母的声音。

    饭桌上,大概有*道菜。

    “小绪,来,尝尝这道野山菇,从附近山上采摘来的。你尝尝味道怎么样?”蓝父夹了几根野山菇,放在天明碗里。

    “嗯不错!鲜,很鲜。而且香,味道非常好!”天明夸奖道。

    “再试试这个汤,从附近山上打来的野鸡,只有一斤多重,但熬出的山药野鸡汤,非常补身体,你也尝尝。”

    “不错,这个更不错,鸡汤特别好喝!”

    “还有这个。红烧野兔,也是从附近山上打来的。你尝尝这野兔子的肉,保证不一样。”

    “不错!这兔肉好像是风干了以后。再用特殊调料处理了一下,很入味,很有嚼劲伯父,我外公以前也经常上山打猎,调制的野兔肉也好吃,和伯母做的,味道不相上下。”

    “哦,你外公也会打猎?”蓝父好奇问道。

    “我外公也是住在山上的,靠山吃山,已经八十多岁了,身体现在还很健朗。”

    蓝洛的家,以前确实挺穷的,为了供蓝洛上学,蓝父上山采药卖钱,偶尔打些猎物带到县城卖,再加上种地养猪,一年忙的停不下来,但也只能弄万把块钱。地里的粮食就是丰收了,也没办法运出去卖,那条山路太难走了,挑两百斤谷子走一天,也就百十块钱,还不如挖一颗中草药赚的钱多。

    不过,附近的采药人不止蓝父一个,专门从事打猎的也多,经过一段时期的过渡挖掘,大山能赐予山民们的财富,也到了极其有限的地步,所以,这也导致了蓝洛没能实现读大学的梦想,高中毕业后,她就当兵去了。

    这让蓝父很是愧疚,但他确实无能为力,常年的辛苦劳作,让他身体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时候难受的不行了,去医院跑一趟就是几十上百,心痛的不行为了省钱,他自己去山上找点草药熬成汤药撑一撑,这些年稍稍调养的好了一些,但让他去城里的建筑工地干重体力活,那肯定是不行了。

    靠着蓝洛的在部队汇回家的补贴,家里的负担明显减轻了很多,至少小女儿的学费、生活费不用再担心了。

    而且,去年蓝洛那次回家,带了五十万过来,家里所有人震惊了,蓝洛解释说在部队立了个大功,这是国家发给她的奖励,都是正经钱,可以放心地花。

    听到父亲说这栋新房花了28万后,蓝洛有些责怪道:“爸,妈,我给你了你们五十万,你们都可以在县城买一套房子了,干嘛在这个山里面建一栋这么好的房子啊?这不是太浪费了么?”

    其实,老山庄里不是没有有钱人,但有钱人都带着一家老小搬城里住去了,就算是一些家里不是特别穷的,他们也不会将破败不堪的房子重修一下:一个是成本问题,另一个小山村迟早是要淘汰的,交通太不方便了。这些年,村里人陆陆续续都搬到了外面,现在还留在村子里的,可能不到五十户了。

    蓝父在这个村子里盖一栋好房子的举动,完全是一种浪费,甚至在别人眼里显得傻气,有钱烧得慌,房子造好后,没有几个村民夸这栋房子如何如何好看这类的话,都是说“蓝老根家发达了,钱多的可以当柴烧了,能在城里买的房,都能糟蹋在乡下了。”

    蓝父笑了笑:“城里不见得有乡下好,我一站在城里的马路边上,就觉得身体不舒服。山里的空气好、水干净,以后我就可以和你妈在这里养老了。”

    蓝洛知道父亲的真正意思,他不想给自己添麻烦,把乡下的房子造好一点的原因,是希望自己回来看他们的时候,能有个好点的居住条件。

    “爸,我以前可是说了要带你和妈妈去城里养老的!不仅如此,我还要给你们买一栋别墅,以后你们就住在别墅里,再也不待在这座山里受苦了。”

    “好好好,如果真有别墅,我们就去你们的别墅里住。”说完,蓝父还笑着看了天明一眼。

    天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蓝洛的妹妹蓝梦,还在县城的学校上课,要隔三个礼拜才能回家一趟,明年就要高考了,她的学习压力很大,估计过年都回不了家一趟。

    “爸,妈,过两天我们一起去县城看看妹妹吧,我给她买的礼物还没给她呢,我们去给她一个惊喜!”

    “好啊,小丫头可想你了呢,我们一起去看看她。”

第369章 恋爱的感觉() 
本来,天明打算把蓝洛送回家了,自己也回自己的老家,不做停留。

    但此时已经天黑,天明也在蓝洛家里吃了晚饭,要回去,只能明天回去了。

    给天明安排房间的时候,蓝母把蓝洛偷偷拉到了一边,“女儿,你和那小伙关系发展到了什么地步了啊?如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那就让他睡你房间呗。”

    蓝洛大汗,红着脸道:“妈,哪有啊,我们还只是朋友呢。”

    “就是有也没关系啊,大丫头,你今年都26了,年纪不小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能上学了。你不如就和那小伙把事成了吧,早点生个外孙给我们抱抱。”

    “妈!我和他真的只是朋友。”蓝洛却始终没有在朋友面前加上“普通”两个字。

    “好好,大丫头,那小伙确实不错,也挺能干活,你可别错过了啊。”

    “妈”这次,蓝洛的声音却小了一些。

    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蓝家的房子造的较小,上下两层,一共是四室两厅,但腾出一间房间给天明住还是没问题的,只是舒适度一般般,没有自己家好。

    第二天一早,天明起床之后,发现蓝父从村里的一家小卖铺里,买来了牙膏牙刷毛巾这类的东西,都是给他用的。

    天明送蓝洛回家的时候,自己的东西一样没带,甚至一件衣服都没带,全放在了他的异能空间里。

    蓝父蓝母看天明没带自己的东西过来,他们的理解是:这小伙为了送他们女儿回家,扛着一百多斤重的东西走了几十里山路不说,连自己的行李都不带了。这份心,实在是太难得了。

    蓝母感叹道:“我们的大丫头有福气啊。遇上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男人,成熟稳重、懂事孝顺,关键还能吃苦。我这心里是一百个满意啊。”

    蓝父深表赞同:“确实,人家大老远来这个穷山沟。没有嫌三嫌四,没说一句抱怨的话,还主动帮忙干活。我们可不能怠慢了他啊。”

    不知不觉,夫妇俩已经将天明当成一家人看待了,于是,去村里的小卖铺,用两倍的价钱买了些生活用品过来,蓝父还拿出了自己最好的两身衣服。送到了天明住的房间,说这是给他准备的洗换衣服。

    天明有些惊讶,赶紧解释道:“伯父,我不在这里待很久的,我今天——额,明天就要回去了,送蓝洛回来只是顺便。”

    “明天回去?这怎么能行,你好不容易才来我们这一趟,我们还没好好招待你呢,过几天再回去吧。在这里玩几天,过几天再走。”

    老山庄是个很安静的村子,村里年轻人很少。大部分都外出打工去了,以老人小孩居多,是一个典型的留守村庄。

    因为少了年轻人,整个村庄特别冷清,甚至可以说寂寞。

    蓝父蓝母他们平时过的就很寂寞,因为蓝洛在部队当兵,蓝梦在学校读书,两个女儿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身边,日子过的像流水线一样。空虚乏味。

    现在女儿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还说要在家陪他们四十多天。这可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把他们给乐的而且。天明这个小伙也给他们家带来很多的活力,从女儿的表现就能看出,这应该是她的对象了。

    “好好,那我在这里多住两天,过几天再走。”

    天明有些受不了蓝父蓝母那期冀的目光,再看到蓝洛在旁边不断示意,只能点点头答应了。

    蓝父蓝母立刻高兴起来,然后让蓝洛领着天明在村子四周参观参观。

    因为是冬季,山林间一片苍茫,万物寂寥,也没什么风景好看的,倒是村里有十几户行动不便的村民,蓝洛看到几位*十岁的老奶奶在吃力打井水的时候,忍不住过去帮了下忙,而村里有不少户这样的空巢老人,她便挨家挨户地问:“奶奶,要我帮你打水么?”

    蓝洛这样做,一个是她心地淳朴善良,另一个她是一名军人,有着为人民服务的朴素想法,帮这些老人打水,只是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而已。

    天明一个大男人,自然不能在一边干看着,也帮着干了不少活,因为他力气大,帮不少人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譬如一块重200多斤的废石磨,挡在路边很长时间了,天明稍稍用了点异能,轻松将这块石磨搬走,看到的人惊讶不已,一时间这一事迹传遍整个老山庄。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三天。

    后山果林,走着走着,天明和蓝洛的手牵在了一起。

    看蓝洛一脸羞赧的样子,天明还很少看到她有这种表情,再加上她的手又柔又软,天明总忍不住捏她两下。

    难道这就是恋爱的感觉?

    说实话,天明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大概是三年前,经历最后一段恋情的时候,天明觉得那种感觉应该不会再有了,再找一定要找个能结婚的,漂不漂亮都无所谓,别再碰到那种喜欢出去玩,喜欢逛夜店的女人就行了。

    他一共经历过四段感情,最深刻的可能还是大学的那段初恋,那时候不懂什么是爱,不懂什么是开/房,精神上互相依靠,产生共鸣就行了,没必要急着在*上发生关系结果,有位同学告诉自己,那位初恋,和一个高大帅气的学长走在一起了,卿卿我我。

    一开始他还不信,当他真看到两人如胶似漆地走在一起时,初恋面若桃花的样子,清纯何在?

    “我们只是比较要好的朋友而已?什么时候谈过恋爱了?”

    这句话,竟让天明无言以对。

    之后初恋意外怀孕,惨遭高富帅抛弃,她找到自己,求他送她去医院做手术,天明冷冷拒绝了:“你不再是我喜欢的那个人了。我为什么要送你去医院?”

    这次,她无言以对。

    所以,天明不太相信爱情这种东西。越纯真越假,走上社会后发现。在欲/望和物质这两样东西的冲击下,爱情在某个角落蜷缩着,不敢抬头。

    “小明,要不我们在在一起吧?”

    蓝洛鼓足勇气,小声将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一脸晕红地看着天明。

    蓝洛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对这个家伙上心了,可能是相处的时间长了的缘故。反正,有时候她很崇拜这个人,有时候也会抱怨这个人,甚至偶尔对他发点小脾气反正就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感情,她说不上来是什么。

    一开始她还没这么迫切,但孟心怡出现后,一种巨大的危机感,从心底压来。

    每次看到孟心怡找借口向天明咨询问题时,她就像一只警惕的母狮,坐在俩人旁边。随时准备捍卫自己的领地。

    蓝洛想起幕叶对自己说的话:“小蓝,我知道你喜欢他,只是不敢说出来而已。但如果你不主动的话,等别人主动了,那你就再也没有主动的机会了。”

    天明惊讶地看着蓝洛,此时她脸红的如同一块红布,一直红到了耳后根,连白皙的颈脖,也呈现一种淡粉。

    科学研究显示,男女互相表白时,会在一瞬间。消耗相当于两个苹果的能量,这些能量释放后。会让人心跳加速、面红耳赤,并处于一种特殊的愉悦之中。

    “小蓝”

    “嗯。”蓝洛猫叫般小声应答着。

    “转过头来。”

    蓝洛低着头。微微转了过去,随后唇间传来一阵男子气息,炽热而又熟悉,一时间她赶紧把眼睛闭上,身体不由自主地被男人紧紧搂着。

    一个持续时间超过五分钟的吻。

    “讨厌,谁让你把舌头伸过来的。”蓝洛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锤了天明胸口两下,这可是她的初吻呢。

    “哈哈哈哈”天明大笑起来,再次将蓝洛拥入怀中,又来了个五分钟的长吻。

    无人的山野林间,在两人忘我的拥吻中,天明,终于想通了。

    1月13号。

    蓝洛一家和天明四人,手里带着一些东西,去县城一中看望了蓝梦。

    蓝梦是小蓝洛8岁的妹妹,在读高三,学习成绩不仅在班里名列前茅,就是在全校,也是能排进前五十的优等生。

    要知道,县城一中可是重点高中,考上本来就不容易,而要在这群优等生中,挤进前列,非常之难。

    而且,高三这个年级的学生,不仅有应届生,还有很多复读的历届生,他们的实力不可小觑,前一百名中,大部分都是他们的名字,在这么多强劲的对手中,蓝梦能崭露头角,按她班主任的话说:这孩子,考上重点没有问题。

    不仅如此,和蓝洛长得有七八分像的蓝梦,还是她班里的班花,加上学习成绩好,打破了所谓“长得漂亮的女人智商一般较低”的平衡定律,所以她成了很多男生们心中的女神,也是公认的校花。

    天明看到蓝梦第一眼,觉得有些惊艳,同时也很惊讶,伯父伯母其实都不算那种长相特别俊俏的人,但两个女儿,一个比一个漂亮,这直接证明了:相貌与遗传没有必然联系,有时候不合理的搭配,也能生出天仙女来。

    县城一中,女生宿舍。

    蓝洛则把她带来的礼物,一一递到妹妹手中。

    礼物有名牌衣服数件、女式靴子两双、牛奶两箱、巧克力一盒以及手机一部。

    “肾八手机,姐!你竟然给我买了一台肾八手机?!”蓝梦惊喜地叫了起来,眼里尽是不敢相信。

    “什么肾八,是芒果八手机,今年刚出的。是他从送给我的,我就送给你了。”蓝洛指了指天明道。

    “原来是姐夫给我买的,谢谢姐夫送我手机!”

    蓝梦一开始就注意到天明这个家伙了,现在经过确认后,自然对着天明“姐夫姐夫”地叫了起来。

    “你个死妮子,调笑起姐姐我来了。”

    脸红红的蓝洛,在妹妹蓝梦咯吱窝下挠了起来,好一番嬉笑打闹,两串银铃般的声音,飘荡在青春校园之中。

第370章 抢婚() 
去县城看望完蓝梦,五个人一起吃了顿饭后,天明和蓝洛一家回到了老山庄。

    又住了两天,15号,有些心急的天明,终于提出了告别。

    饭桌上,天明放下碗筷道:“伯父伯母,我在这住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回去了。”

    从8号到今天15号,他在蓝洛家住了一个礼拜了,虽然他很喜欢和蓝洛手牵着手,然后去后山干点坏事什么的,但蓝洛比较传统,每次天明想更进一步,都被她一手拍开,结果某个不能描述的部位老是硬邦邦的,不能发泄,很是难受。

    “等我们结婚了,我再给你。”蓝洛红着脸,重复这句话道。

    “小绪,在这里住的不好么?再多住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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