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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之拯救病美人-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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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筱承认这一点。
  “唉,我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你先回去吧。”班主任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过了会儿,又补充道“我看站在窗前那个是你朋友吧,他已经等你很久了。”
  朋友?
  林筱站起来,转身,看到被雨打湿的落地玻璃窗上倒映着一个人影,撑着伞,静静地站在前方。
  雨珠落在玻璃上,模糊了人影,一片雾茫茫。
  班主任说等了很久,也不知道是多久。
  ……
  “那好,我先走了。”林筱奔出办公室,冲班主任挥挥手,“老师再见!”
  **
  林筱的一跑出办公室她的步伐就变得缓慢起来。
  她对温如翊的心情是矛盾的,想接近但是理智劝她不要,催眠自己不要接近吧,总是管不住自己的脚。
  林筱把这一切总结为前任综合症。
  温如翊看见林筱从办公室出来后,并没有说话,无声地递给她一把伞。
  林筱接过,撑开。
  这是一把很朴素的黑色长柄伞,框架很大,足以罩两个成年男子,款式很简单,没有那些小女生喜欢的小蕾丝和小花边。嗯……很有温如翊的味道。
  只是,尼玛,这把伞也太大了吧。
  林筱一撑伞,就把她整个人罩了个严严实实的,连书包都遮住了,更不用提脸了大部分行人只能看到她的下半身穿着的一条浅色休闲裤。
  “走吧。”他说。
  温如翊也撑着一把类似的黑伞,由于伞面太大,即使是两个人并排一起走,两人的距离也相差将近一个小孩子的身高。
  心理学上认为“人际距离”分为四种,与亲密之人的距离为半米以内,与朋友的距离约为半米到一米半,与上司、医生等人的距离为一米半以外。而公众距离,即陌生人距离,则是至少三米。
  林筱目测了一番两人的距离,可喜可贺,还算朋友之间的距离。
  这场雨下得并不大,小雨淅淅沥沥的,轻轻巧巧地落在街道上、窨井盖上,落在温如翊的脚边,落在林筱的伞顶。
  两人无声地行走在雨中。这种粘稠的雨丝让林筱错以为来到了江南,看到了传说中的梅雨。
  走到半路,温如翊停住,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看向右手边的黑伞。
  “先去吃晚饭吧,你想吃什么?”
  黑伞:“……麻辣香锅!”
作者有话要说:  

  ☆、L&L的遗留问题

  学校旁边有一家专门卖麻辣香锅的店,据胡真真说味道很好,够辣够味儿。林筱一直想去吃吃看,可惜荷包空空,好不容易抱上温如翊的大腿,当然要狠狠搓一顿。
  两人到那家店的时候,看到店门是紧闭的,店门上贴了一张纸:今天是老板和老板娘的结婚纪念日,店面停业一天。
  林筱立刻化身成为右手高举火把的小黑人,加入“FFF”烧死团。我的香锅啊……美味滴香锅啊……据说特别有味的香锅啊……就因为结婚纪念日还停业休息。
  她才不承认是嫉妒羡慕恨。
  “关门了。”林筱失落地用脚踢着地上的小石头,溅起小小的水花,蹭到林筱的裤脚上,但她毫不在意。
  对一个吃货来说,没有比满怀期待地等待着美味佳肴,最后只能败兴而归更虐的了。
  看着林筱一张小脸皱得紧巴巴、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温如翊沉思片刻,用三年前的印象,搜罗着整个B市几公里内的麻辣香锅店。
  “我记得高基百货二楼好像有一家。”说起来,他能知道这么多小吃店、美食店,完全是败林筱所赐。谁叫他选了一个励志要吃遍全世界的女朋友……
  林筱以前责怪他对她不上心,温如翊却没有说,他曾经跑遍整个B市,搜遍各种网站,就是为她找各种好吃的。
  温如翊没有谈过恋爱,他不知道别人谈恋爱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他只能从林筱的兴趣入手。
  “太远了。”林筱撇撇嘴,而且还是下雨天这种鬼天气。
  公交车四十分钟、打的20分钟,的确有点远。
  “算了,回去吧。我不饿。”林筱这就话绝对不是真心的,因为……
  “咕噜噜”——她还没说完,肚子就在抗议了。
  林筱欲哭无泪,这不就是打脸吗?刚说完不饿,就用实际行动证明她其实很饿。而且还是在温如翊面前,她不想让前任看到她的窘样啊。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和男票分手以后,就要过得好,让他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你。林筱在他面前一直绷着,摆出“离开你我过得很好、你不用同情我、我现在变成一个淑女”的姿态。
  【结果一声肚子叫就破功了吗……】
  林筱沉痛地点点头,真是不争气的肚子。
  “饿了?”温如翊皱着眉头问林筱。
  咦……这个语气怎么那么认真,一点没听出嘲讽的语气。看来温如翊出国、回国一趟,变得成熟多了啊,都不怎么毒舌人了,还用这么严肃认真的态度,孺子可教。
  林筱抓住机遇,眼巴巴地看着他,语气中带着点小委屈:“饿了。”
  “隔壁摊有卖烧饼的。”既然是饿了,吃什么也没关系吧。
  “……烧饼?”说好的大餐呢?!
  温如翊指了指旁边的烧饼摊子,一个老头儿坐在摊子前,正吆喝着“卖烧饼咯”“好吃的山东烧饼咯”。察觉到林筱和温如翊的关注,两眼放光,立刻笑呵呵地招呼他们:“小姑娘、小伙子,来两个烧饼不?”
  “来两个。”温如翊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钞递给卖烧饼的老头儿。
  老头儿翻了翻口袋,把纸钞还给温如翊:“不好意思啊,小伙子,你这钱太大了,找不开,就付三块就好。”
  温如翊摸了摸口袋,兀然怔住,尴尬地咳嗽几声,面颊立刻染上两抹淡淡的红绯。
  他怏怏地往林筱的方向伸出手:“我没零钱,你有吗?”
  噗,脸皮还是这么薄啊,林筱强忍住笑意,拿出零钱包翻看着,最后从里面掏出两枚硬币。
  温如翊看着林筱放在手掌心里的——闪闪发光的一块五……
  “大爷,来一只烧饼。”温如翊接过林筱的钱,交给老头儿。
  “好咧!”老头儿麻溜地用牛皮纸袋包了一只烧饼,递给温如翊。
  温如翊把牛皮纸递给林筱,林筱接过,皱了皱眉:“就一只?“
  “嗯。”只有一个饼的钱。
  “你吃过晚饭了?”
  “没有。”我就是特意来找你吃晚饭的。
  “那你不饿吗?”
  “不饿。”
  “哦……”说饿我就分你一半饼,是你自己拒绝的,不要怪我。
  温如翊随意一瞥,就看到林筱愤愤地啃着烧饼,啃了满嘴的油。
  “林筱,我有一个礼物送给你。”
  “什么礼物?”林筱想起来,那天在谢忱家温如翊就说要那个礼物是要送给前女友的。如果他没有在澳洲泡大胸妹子或者性感车模之类的话,这个前女友应该说的就是她。
  然后,林筱就看见,温如翊从他的衬衫口袋里拿出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
  莫不是求婚戒指0。0
  零零八,温如翊要和我求婚该怎么办?我现在扮演的不是分手无情、拔腿就走、冷血无情、不念旧情……的冷酷少女吗?为嘛我有直觉自己会答应……!
  零零八本身拒绝林筱回答这个蠢问题的,因为……那不是钻戒啊!!!只是一个水晶发夹!!!
  咦,介个长得和她前前男友送她的发夹好像啊。
  她的前前男友,也就是林筱前世认识的学长,他就送给了林筱一枚水晶蜻蜓发夹。
  而温如翊手心的发夹,也是水晶的,但是不是蜻蜓,而是蝴蝶。
  ……这是前男友必送分手礼物吗?
  林筱疑惑的目光投向温如翊:“这个送给我?”
  温如翊见林筱并没有立刻接过发夹,执拗着不收回礼物,语气中带着不易察觉的失落:“不喜欢?”
  “还行。”她这是实话实说。对她来说,蝴蝶这种生物没有蜻蜓来着带感。同是飞来飞去的昆虫,蜻蜓听起来更有文艺范。但是也不丑,既然他一定要送给她,她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吧。
  温如翊垂在身侧的左手轻轻颤抖了一下,他舔了舔干涩的嘴角,斟酌片刻,决定说出他内心的想法:“我不喜欢你原来那个发夹,这个送给你,替代原来那个。”
  难道他知道这是哪个学长送的?不可能啊。
  看到林筱疑惑不解的眼神,温如翊内心涌上一阵阵的挫败感。
  “你就一直没有发现,之前发夹的内侧刻有两个字母吗?”
  就是那次林筱宿在温如翊家那天,他在洗手间看到林筱洗澡放在洗手台上的发夹,这是林筱常戴的发夹。鬼使神差的,他就拿起了那个发夹,接着,在发夹内侧发现了林筱的一丝断发……和那两个英文字母。
  “L&L”
  其中一个L,是林筱的林的首字母,第二个L是什么意思?
  他以前没有谈过恋爱,却不等于他没有在无聊时候看过狗血偶像剧。这种幼稚的鬼把戏……
  可惜温如翊不得不承认,他因此受到了影响。正好那天晚上林筱刚和他吵过一架,虽然他倒现在都不知道那天吵架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谢佳?还是传说中的MC……?
  之后的几天,温如翊一直为发夹的事耿耿于怀,没有主动和林筱求和好,他并没有想到,这么小的矛盾最后会闹得那么大,大到导致他们两人两年的不见。
  这枚蝴蝶发夹,是他在逛商场的时候看到的。其实它的原身并不是发夹,而是一枚胸针,他突发奇想,买下这枚胸针,又央求冶金师傅把胸针改造成发夹。
  ……
  林筱就是个粗心大意的,她一直没发现那枚发夹里竟然藏着两个字母。她的吃惊让温如翊的嘴角多了一丝笑意,也许这是场乌龙?
  “什么字母?”
  “L&L”温如翊提起这两个字母的时候,语气瞬间变得不耐烦,就好像这两个字眼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L……L……”林筱默默念着,恍然大悟“另一个是陆嘛!”
  温如翊的脸色一下子沉了。
  她已经快忘记那个学长的大名了,温如翊提到L,林筱才想起那个学长姓陆。
  【不知名的陆学长,为您点蜡。】
  等林筱回过神来,才发现温如翊的脸色已经很不对劲。
  打个比方,如果用天气比喻温如翊的脸色。他的长期状态是阴天,偶尔状态是晴天,这一秒的状态就是……暴风雨!
  “我现在有几点质问你。”温如翊露出阴森森、恐怖的白牙,林筱甚至能听到他身后时不时传来恶魔的笑声,她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这应该是黑化了吧。
  “第一点,L&L。”
  第二点,是S&M……林筱默默开了个玩笑。
  “第二点,谢忱为什么会发给我这些照片?”
  照片,那是什么鬼?林筱茫然。
  温如翊见林筱不肯承认,拿出手机,翻出那几张她的脸被涂鸦时的鬼脸照,明明是恶搞照片,却被拍得异常香艳。
  他能猜出谢忱一家应该是受了谢佳的指使,但是他猜不出千杯不醉的林筱是在何种情况下拍出这些照片的。
  “林筱,你应该给我一个解释。”温如翊重重地喘着气,压抑着埋藏心中的愤怒。
  第一个,那是前男友啊,过去式,pass。
  第二个,那是因为被chen下药了啊。
  这些她都可以解释的。
  当林筱张张嘴,正想向温如翊解释一切的时候,她心里却又另外一个声音在说:他是你谁啊,这么管你,问东问西的。你们不是早就分手了吗?
  也不知是逆反心理还是林筱想要在温如翊面前翻身做主人,而不是像几年前一样,温如翊说东,她不敢往西。
  听说这是奴性。她习惯在温如翊面前奴颜媚骨。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林筱暗暗骂着自己。
  她张张嘴说:“我们不是早就分手了吗?我有什么义务告诉你这些?”                    
作者有话要说:  想给我的新文打个广告QAQ
  新文已改名为:'重生'掰断金主粗大腿
  这里放一下小剧场
  主持人:请问您怎么看待娱乐圈的抱大腿事件?
  顾天后:哦,我不抱大腿,我自己就是大腿。
  前任大腿&现任大腿:(╥╯^╰╥)
  喜欢的包养我的新文啦>3<么么哒
  感觉林筱越来越作了……大家再忍受一下她,她会想通的

  ☆、再作一章QAQ

  半夜,温如翊从梦中惊醒。他打开床头灯,漆黑的房间一瞬间变得明亮。
  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发,潮潮的。大概是从梦中惊醒的缘故,整个人都汗津津的,很黏腻,很不舒服。温如翊沉默片刻,从衣柜里拿出干净的睡衣,起身到了浴室。
  花洒流淌出来的热水滑过着温如翊的全身,空气中弥漫着一团团水汽凝结而成的雾气,慢慢笼罩着整个浴室。
  “我们不是早就分手了吗?我有什么义务告诉你这些?”
  他的脑海里盘旋着林筱今天说的那句话。
  分手。
  他手贴着墙壁,慢慢蹲了下来,任由从上而下的水花将他淹没。
  ……
  他将手中的黏浊物洗去,关掉花洒,扯下挂在架子上的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
  要问温如翊是从什么时候发现他喜欢林筱的,那应该就是从他的初潮开始的。他没有像同龄人一样看过A。片,玩过各种十八禁。但是他是个身体健康、正处于荷尔蒙时期的男孩。
  而引起他一系列反应的人,就是林筱。
  温如翊从浴缸里爬起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苦笑。他眼角带着还未退散的情。欲,脸上残留着红晕,眼神却是灰暗没有光彩的。
  他自嘲,连这点控制欲也没有,温如翊,你也不过如此。
  他从放干净衣服的篮子里拿出早先准备好的睡衣,披上,将纽扣一颗一颗扣好。冰冷的手指触及到他温热的皮肤,温如翊不自觉地颤抖。他颓败地闭上眼睛,用力吸了一口冷气,想要缓解他躁动的心情。
  没想到鼻腔用力过度,不小心呛到喉管,止不住咳嗽起来。温如翊好不容易平息自己的气息后,满脑子都是林筱的音容笑貌,挥散不去。
  “林筱……林筱……”
  那时候,他以为一回头就能看到她永远站在不远处,甩不掉,躲不开。
  却原来,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
  **
  林筱没有想到温如翊在国外呆着连性子都转了,无论她怎么表达她对温如翊的嫌弃,温如翊还是像挥之不去的牛皮糖一样,每天出现在她的眼前。
  中午放学的时候,晚上放学的时候,双休日去图书馆的时候。这磨人程度,简直和当年的她有的一拼。唯一不一样的是,林筱黏起人来是真黏人,无时无刻不发出她的光芒,强调一下她的存在感。
  温如翊的黏人……
  林筱吃饭的时候可以看见他,回家的时候可以看见他,傻子都知道他肯定是故意的。林筱都在肚子里打好拒绝他的草稿了,结果人家硬是和你隔个君子之交的距离,你想拒绝,也许他还会说,他只是来看看风景,求您别自恋。
  后来连胡真真都察觉到不对劲了。
  一次在食堂的中午饭上,胡真真看着坐在斜对桌上的温如翊,“啧啧”几声:“你说同样是吃饭区别怎么就那么大捏?人家吃饭就像贵族用餐似的,斯文的啊,你看看,那温啥的,这个小身板啊,挺得像白杨树似的。秀色可餐,秀色可餐……”
  林筱本来一边听胡真真唠叨,一边握着筷子拨弄着米饭,时不时吃两口。食堂的饭,还真不是人吃的,要不是她生活拮据,才不会来这里吃。
  听到胡真真后半截话,林筱没趣地咽下口中冷硬的饭菜,右手放下筷子,屈起两根指头,狠狠敲了胡真真脑袋一声响指。
  “你以前不是嫌弃他嫌弃得厉害吗?现在怎么反而还欣赏起他来了。”林筱掀了掀眼皮,表示对胡真真见异思迁这一无节操行为的不满;“小心我告诉张子轩你移情别恋了。”
  胡真真看林筱表情严肃认真,不像是作假,笑得倒是更欢了。
  “喂,还说不在乎,这不就是吃醋了吗?”
  “想象力真丰富。我只是不喜欢你这种吃着锅里的,看着盆里的行为而已。”林筱的表情有一丝丝被说中心事的僵硬。
  胡真真也不继续和林筱开玩笑,她放下筷子,凑到林筱跟前,神神秘秘地眨眨眼:“他不是去国外念书了吗?怎么突然出现在我们学校了?”
  “也许是……”林筱脑海里略过N个词汇,一本正经地说,“也许是来看望母校和恩师的。”
  胡真真默了,温如翊那个性子像是来看望母校的人吗?
  林筱的眼神不经意(你确定?)往温如翊的方向略了略,唔,他吃饭的样子的确很好看,看着就很有教养,他拿筷子的手,骨骼分明,肌肉均匀,这种手据说很适合弹钢琴。手上的皮肤是略有些透明的白皙,仔细看还能看到隐藏在皮肤底下细细的青筋,流淌着他温热的血液。
  这一秒,林筱突然想化身成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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