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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失忆-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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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又意外地重逢。重逢的喜悦使作者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把那位女郎拉到灯下来,细细地端详着,问自己:‘这是不是在做梦?’”
这首词虽属男女恋情的传统题材,但在艺术上具有独到之处,作者把自己写进去,并依照时间顺序,写了两个人情感发展的全过程:初欢——久别——重逢。这首词在当时被列入宋金十大名曲之一,传唱甚广。”
杨丑丑插话道:“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最流行的歌曲吧?”
“对。这你就明白了我说你的词填的不错的原因了吧?”
“我那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我就是把我的感受写了出来。”杨丑丑说道。
“你那首词的上半阙写的也是我们初见、初欢的动人心魄的过程,下半阙和晏几道的词反其道而行之,尽管我们没有分开,但总在思念着对方,天天见面,但就是相隔的夜晚也要在梦中想见,可见我们俩爱到了彻骨,爱到了极致。下面两句,虽然写的是你的一个真实的梦境,可还是发出了不能终日厮守的无奈,睁开眼睛一看,不是你的心上人,而是你那位可怕的老公。在艺术表现手法上,你可以和晏几道相提并论,甚或高他一筹。他写的是久别相见后的情景,相对有空间和时间,好写。可我俩天天见,没有余地和时间,但真挚的爱使你忘却了空间,使的感情从时间和空间的缝隙中喷涌而出。”
这时,董智又把杨丑丑拥入怀中,尽情地吻了起来。
杨丑丑双手捧着董子的脸,柔柔地说:“你真可爱。”
“你是在说文化知识是可爱的吧?”
“文化知识固然可爱,但被文化知识浸泡过的你才真可爱。”
“既然承认文化知识对情有着天然的养护作用,那就让我们两个狼狈为奸。”
“狼狈为奸,让我去干坏事?”杨丑丑惊愕地问。
“你看我是个干坏事的人吗?真要是去干坏事,人家还能说出来吗?”
“那个狼狈为奸还真把我吓了一跳,那你要去干什么?”杨丑丑不解地问。
“不是我要去干什么,我不是说狼狈为奸吗?就是我们两个人,明白吗?”董智调侃道。
“坏蛋!你说话和你*一样。”
“什么意思?”
“拐弯抹角,总是吊人胃口。”杨丑丑边拍着董智的脸边说。
“我不是要营造出‘山村水复疑无路’的情景,然后给你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突然兴奋感嘛。”董智一语双关。
杨丑丑又吻了一下董智,催促道:“老兄,我这等着狼狈为奸呢。”
“好好好,那就让我们狼狈为奸,张开大嘴,去贪婪地*知识的乳汁吧。”董智一边揪揪杨丑丑的耳朵,一边吻吻她的唇,一边拉长音调,由低到高,由慢到快地把杨丑丑等了半天的话说了出来。
这时,杨丑丑故意长吁一口气,揶揄道:“这可真是一句豪言等半天,难得难得。两首诗词讲白昼,才子才子。”
董智也打趣道:“真是丑别几日,当瞪眼相看,活宝活宝。情过十载,已如胶似漆,得难得难。”
杨丑丑半是撒娇半是嗔怪道:“讨厌,你就会耍笑我。”
“No,No,No,那就把‘得难得难’改成快活快活好啦。”董智学着外国人的声调,双手一摊,双肩一耸,又用广东腔说道。
“讨厌,讨厌,讨厌!”杨丑丑边说边捶打着董智。
董智又嘻皮笑脸地用广东腔说道:“中国有句古语,打是爱啦。”
“人家才不爱你呢。”杨丑丑说着坐到了另一个椅子上。
“好啦,好啦,我再给你透露一个秘密啦。”董智还是一副广东腔。
“真的?”一听说要透露秘密,杨丑丑又来了精神。
董智把嘴凑到杨丑丑的耳边,悄声地说:“秘密就是永远不断地提高自己,优化自己,强大自己。”
不知为什么,杨丑丑高兴的蹦了起来。
董智和杨丑丑一起吃完早点,他独自骑自行车穿行在大街上。
S城的大街显得很宽,但上午九点时分正是人们纷纷外出的当口,马路上人流滚滚,仿佛潮水一般在向前推进。过去在诗人的笔下,塞外是“胡天八月即飞雪”,但如今这一切,因为气候变暖的原因而再也难觅踪迹。人们仍在穿着夏装,许多女士还打着遮阳伞。马路两边的花草还没有衰薇的意思,仍在尽情地争奇斗妍。自行车咬着自行车尾巴,像河里的鲫鱼一样,在车流中游来游去。董智只好像一根柴棍一样在随着洪流飘荡。
董智一上午跑了几个单位,尽管他不愿意说那些既空洞又没有用的话,但他又不得不不厌其烦地在这个单位说一遍,又到那个单位说一遍,这是他的工作。这种工作不用动多少脑子,但她从心里往外烦。你想想,一个堂堂大学的高材生,一个很有思想见地的人,去做一些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是在搞形式空耗时间的事,实在是一件痛苦的事。
快十二点了,董智从最后一家单位走出来,天气有点闷热,中午的秋阳像暴怒一样地向马路上辐射着,马路上仿佛升腾起一股股热焰,董智的额角流下了汗。他走着走着,远处传来了轰响的雷声,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这时,阳光高照,闪电那时而耀眼的光在阳光的群落里仍那么耀眼,一片黑云从远处的山后迅速地向城市的上空移动,很快把肆虐的阳光挡去了大半。刹那间,伴着一条条金线似的长鞭,雨点劈头盖脸地向街上的行人砸来。最后,天上就像塌了一个口子,大雨如瀑布般从天上倾泻下来,董智的身上已经湿透,但他仍在雨幕中使劲地蹬着自行车,一种凉爽的怯意从心中荡漾开来。
下午,董智又去上班。太阳还是那么明亮,空气中增加了许多湿润、街道两旁的树上不时被风吹下一滴滴的水珠,树叶一下子绿了许多,花圃中的花也一下子精神了许多,仿佛化妆上轿前的新娘。马路上干净了许多,您能闻到泥水的潮气,淡淡的花香。
董智刚走进办公室,就接到了杨丑丑的电话。
“你上午被淋了没有?”杨丑丑关切地问。
“没有,可成了落汤鸡,哈哈哈哈!”董智发出爽朗的笑声。
“那你还笑呢,没感冒吧?”
“那可真是一次特殊的洗礼。”董智调侃道。
“你现在干什么呢?”
“我正在休息。”
“刚上班就那么累,中午干啥了?”杨丑丑不解地问。
“和你跑了一中午,你不知道?”董智故意惊讶道。
“你胡说八道,上午不是和我分开了吗?你不是去厅局办事了吗?”杨丑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才胡说呢,你拉着我跑啊跑啊,跑了一中午,累得我够呛。”董智一本正经地说道。
“究竟怎么回事?和谁又高兴去了?”杨丑丑有点急了。
“是你,没错。我中午在梦中和你拉着手跑啊跑啊……”
这时,两个人在电话两端同时大笑起来。 。 想看书来
第十一章 孽缘血光
董智接到朋友的电话,让他赶快过去。他放下了电话,急急忙忙地赶到了朋友的家,家里有好几位文化界的朋友,大家一言不发,都在抽着闷烟。给他打电话的朋友把他拉到一边,告诉他,成功的母亲和女儿被害,大家商量一起前去看望。
董智一下惊得目瞪口呆,
成功是一位著名的诗人,和董智同龄。也是董智的一位好朋友。成功曾给董智讲过他近几年情感生活的悲欢离合。
成功原本在一个林区小城的中学教语文,靠自学成才,爱好文学,独钟新诗写作,后来成了S省著名的诗人。随着社交圈子的增大,他也调到了市政府某部门工作,业余仍在创作诗歌。不知是受李白的影响,还是诗真得与酒有一定的渊源,他的朋友多,社交活动多,活动的中心议题当然是喝酒,而且每次都到醺醺然的状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成功到S大学文研班学习,有位比他小十岁的刘某也在同班学习,由于刘某非常崇拜成功,也非常喜欢成功的诗,结果,狂热崇拜变成了爱慕,成功受到美女的追捧当然是飘飘然了。
他是有妻子、有女儿的人,他的妻子有俄罗斯血统,大高个,金发,长得很漂亮,十分温柔善良,对他的艺术家的神经病态气质宽容有加,对他的*韵事也从不干涉,他几乎长年酒醉在外,经常夜不归宿。但妻子仍对他一如既往地加以关怀照顾。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妻子的这种宽容和善良成就了他的诗名。他们有个女儿,聪明伶俐,学习成绩优秀。他的父亲去世得很早,她和母亲相依为命,现在母亲和他们住在一起,妻子非常孝顺,一家人生活的幸福美满。
成功和刘某相处半年后,刘某提出要嫁给成功,这可让成功左右为难。让他和生活了十来年的发妻离婚于心何忍,况且还有他视为掌上明珠的宝贝女儿。刘某的要求自然遭到成功地婉言拒绝。
刘某虽是比成功小十岁的女孩子,但在心计方面成功要比她逊色得多。在和成功的相处中,她逐渐了解到了成功的两个特点:一个是心善加心软,一个是有一定的责任感。于是,刘某心生一计。
有一天,成功正在宿舍里看书,有一个同学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对他说:“可不得了啦,这么冷的天,刘某一个人双膝跪在学校的操场上,面前立了个牌子,牌子上写着:‘成功不娶我,我就长跪不起。’引得很多人围观,现在全校都在议论这事呢。你快去看看吧。”
成功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边穿外套边向操场跑去,操场上围了许多人,刘某就像一个请愿者一样仍然跪在那里,成功赶快跑过去,边拉边说道:“你这人怎么这么傻呢?快起来跟我回去,让这么多人看耍猴呢?”
刘某有点不情愿地说:“你不答应我,我就跪死在这里,我就是要让大家知道,我对你的爱天地可鉴。”
成功真是哭笑不得,好言劝道:“什么天地可鉴,这是丢人现眼,有什么话咱回宿舍说,行吗?”成功边说,边连拉带拽,好不容易才把刘某弄回宿舍。
成功虽然把这一关糊弄过去了,可刘某仍紧追不舍,根本不容成功商量。尽管如此,成功还是觉得离婚这话没法向妻子启齿,妻子是无过错的,错在自己,这一点他是清楚的。他爱过的女人,或者说和他有过关系的女人很多,但好过就好过了,他连个纪念品也没有给人家送过,可那些女人无一例外地都没有向他提出过什么。他好像一些邪教的教主一样,女信徒们只要能和他做一次爱,她们是多么的满足啊。所以,成功和女人有染就像一顿家常便饭一样平常。十多年了,他就是这样过来的,他有的只是尽情地享受男欢女爱带来的快乐。所以,刘某的这一手,弄得他有点手足无措。他不知如何是好,几天来吃不好睡不好,整天烟不离手。他有一种担心,担心刘某再出新招,他将如何是好?有时候,他又有一种满足感,他认为这是自己这一生中遇到的真爱。
成功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他几乎没有认真地学习过,晚上,混乱的思绪闹得他睡不好觉,白天,别的同学去上课,他还要去陪刘某。他劝刘某能够理智地考虑问题,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想想。但刘某却顽固地认为,爱情具有极强的排他性,是以自私为基础的。明确表示:我必须和你在一起。成功在刘某的海誓山盟面前显得有些木纳,有些语无伦次。难怪有人说:爱情中的人是愚人,恋人天天都在过“愚人节”。
成功家庭的长城开始在心目中坍塌,骨子里的艺术细胞渴望着这种波澜壮阔而又寻死觅活的爱情,刘某的所作所为正好合了他的胃口。尽管他对这种爱有点怕,但又觉得新鲜刺激。至少说,在这个时候成功对发妻和刘某的取舍已经到了七上八下的地步。他觉得,如果刘某能长期做他的情人,自己的家庭又不遭到破坏,女儿不会失去亲爹或亲妈,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可刘某绝不同意,她没有给他选择的权利,而完全是下命令,要求成功必须娶她为妻,她必须要合理合法地做他的妻子。
成功立刻意识到:爱情就是情感的攫取,而这种攫取又十分贪婪和无止尽。成功不能说不爱刘某,但这种爱的背后总潜伏着一种令人颤栗的东西。他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只不过是他的第六感觉罢了。这种东西和爱搅和在一起,又具有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力。
果不出所料,过了一段后,刘某给成功下了最后通牒,她说她已经怀孕了。这无疑是刘某的杀手锏,足以让成功缴械投降,因为成功这个人有点责任心,自己做的事要自己担起来,这是他的软肋。实际上,什么责任心?对刘某担起了责任,对发妻又是什么呢?悖论。悖论是爱情的基础理论,它所演绎出的一切都符合悖论的法则。说穿了,爱情有时候就像是面团子,你想揉捏成什么样,就能揉捏成什么样。爱情有时候就像一泡稀狗屎,拿又拿不起来,甩又甩不掉。
成功经过彻夜的思考后,决定回家和妻子摊牌。
成功坐车下午四五点钟回到家,给上班的妻子打了个电话,妻子兴冲冲地往家赶,顺便还在菜市场买了二斤排骨,因为成功最喜欢吃糖醋排骨。
妻子看到成功疲惫的面容,有点心疼地说:“是不是功课太紧,还是学校的伙食不好?怎么瘦成这个样子?”
成功心不在焉地答道:“兼而有之吧。”
成功在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
妻子忙活了一阵,糖醋排骨的香味弥漫着整个屋子。女儿从学校回来了,一进屋见爸爸回来了,高兴得连书包也没放下就一头扑到了成功的怀里,成功双手把女儿举了起来,上帝赋予的天伦之乐从成功的心灵深处升腾,妻子看着爷儿俩那高兴劲,会心地笑了。
晚上,久别胜新婚的妻子在柔和的台灯光晕下显得那么的柔情蜜意,不停地用手抚摸着成功的肌肤,可成功的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他借着灯光看到柔情似水的妻子眼角上那细密的皱纹,想起了妻子对这个家庭所付出的一切,妻子真是贤妻良母啊。想到这里,成功伸手关掉台灯。妻子钻到他的怀里,离别重逢后的渴望向成功袭来,他已感到了妻子的爱意。不知为什么,成功的心里突然冒出“卑鄙”两个字,可爱的妻子此刻哪里知道,她的丈夫正在思考着和她摊牌,要离他而去,去和另一个女人做夫妻。
成功有一种自责,他本想把他的事情告诉妻子,可此时此刻怎么也开不了口。尽管妻子把她那柔软的乳房在成功的胸腹上揉来揉去,当她用手去抓成功的宝贝时,宝贝仍像蔫了的茄子。妻子并没有责怪,仍在想尽办法逗宝贝生气,可成功的宝贝仍无动于衷。善良的妻子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把手按在了成功的额头,轻轻地问道:“是不是病了?”成功答道:“没有。可能有点累了,睡吧。”声音中带着沉重。
贤慧善良的妻子被一种委屈感攫住了,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滚落下来,她侧过脸去,背对着成功,她是不愿让成功看到,更不能让他感觉到。
成功看到妻子在背对着他,他本想去亲热亲热,但卑鄙和龌龊的感觉仿佛两根无情的绳索在紧紧地捆着他,他既无脸,更无心去和妻子做什么。
说实话,这一段以来,成功可以说是心力交瘁,他是疲劳了,可躺在家里的床上,躺在十来年的发妻的身旁,他却怎么也睡不着。但他得装睡,要不和妻子说什么好呢。
成功怎么也睡不着,自责如芒刺在背一般,他在床上慢慢地辗转反侧,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一团,冬夜的塞外,寒风刺骨,但在雪光的映照下,屋里还能依稀见物。
成功以为妻子睡着了,他轻轻地坐起来,借助窗外的夜光,默默地注视着那安详的妻子,他注视了好久好久。
成功又轻轻地下了床,走到堂屋,堂屋的火炉中的煤已燃过了劲,但火炉的周围仍然很温暖,他轻轻地给火炉加了煤,炉中的炭火又慢慢地旺了起来。他点燃了一支烟,慢悠悠地吸着,那烟头上的火光随着他的吮吸,一明一灭,如同半夜里的鬼火。烟吸完了,他把烟蒂扔进火炉,双手托腮,面对火炉,火炉的缝隙中钻出的亮光在他脸上有节奏地跳动着,仿佛要驱走他脸上的阴郁之气。
成功在火炉旁坐了很久,然后站起身,轻手轻脚地走进了女儿的房间,他借着窗外的雪光,看到女儿那稚嫩的脸上带着天真无邪的微笑,大概是女儿正在梦中和爸爸嬉戏,抑或是在妈妈的怀里撒娇?成功不知道,他下意识地去摸了摸女儿房间里的暖气片,暖气正在努力地发散着热,他又轻轻地坐在了女儿的床边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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