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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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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一个大染缸,想在这里头混,就不能太异类,而且有些时候,有些东西有些钱,是必须要拿的,我的工作比较特殊,拿的也不多,但是绝没有任何跟毒沾边的,跟别人比起来,我简直就是清廉如水,可是只有尾巴被抓住,谁都保不住,除非站好队伍!”
  “老耿,你一再提站队,是几个意思?”孙易总算是从老耿绕来绕去的话里头听出点东西来了。
  老耿的面孔都纠结了起来,扭成了一团,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目光闪烁着不敢看孙易。
  此时,在市政办公室里,刘飞拿着电话紧紧地皱着眉头,“老沈,倒底是什么意思?”
  “玛的,别提了,我特么被韦立轩那二货给坑惨了,我寻思在毛子国顺手帮你收拾了你最看不顺眼的那个孙易!”
  “然后呢?”刘飞问道,甚至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沈城叹了口气,“你也知道,我家是搞能源的,正在跟毛子国谈判天然气和石油进口的事,而我们进口的主要地就在远东地区,不知怎么的毛子国的远东情报部门掺和了进来,提出了要一个人,就是孙易。
  一个小百姓,死也就死了,就当是为国做了贡献,我的那个智囊韦立轩给设了一个局,谁知道这个局把老关家的人给罩了进去,那小子在毛子国逃出生天,还差点把老关家那小子的命搭进去。
  上头震怒,正在查这事呢,韦立轩顶了缸,估计已经被弄死了,总之,我们要退一步,我二叔警告我最近不要惹事,还把我派到中东去!”
  “一个孙易,就是一个道上混的小百姓,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刘飞皱着眉头问道。
  “可别小看了这家伙,他跟安家、关家还有路家的几个公主少爷关系都非常不错!”
  刘飞都觉得有些牙疼了,这三大家在京城虽说算不上顶级家族,但是能量也不小,安家主攻的是政治,而关和路家都是一方军豪,甚至路家的第二代精英已经做到了一方军区司令的职位,省里头开会,也手握常委一票,绝对属于一方封疆大吏,就算是他的岳丈见了也要客客气气。
  刘飞捏了捏眉心,觉得有些头疼,但是绝不会拿任何事情对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他是上头最看好的年青干部,不到四十岁就已经是省城市长,高配到了副省,完全有可能在四十出头的时候进省里头,他绝不会让任何事情影响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行,那这事就先放一放,如果他识相的话!”
  “应该没有问题,不过就是一个匹夫,关家那小子要是聪明的话,就该知道先把他压下去!”沈城笑着道。
  只是他们怎么算都算漏了一个,那就是苏家,还有苏家的大小姐苏子墨。
  老耿终于还是一咬牙,伸手抓过了桌上的酒瓶子,还剩下半瓶酒,一口气全都倒进了嘴里,呛得他剧烈地咳了起来。
  看到桌上发生的事情,柳双双和尼莎都觉得有些不太对劲,抬着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柳双双跟上叼着一片肘花,尼莎的嘴上叼着一截耳丝,都忘了嚼,看起来又呆又萌的。
  “刘市长现在很强势,所以,我必须要站在他那一边,我知道你们之间有过不愉快,可是……可是……”
  “老耿!”孙易算是听明白怎么回事了,在手上转着酒杯,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我孙易不过就是一个平头小百姓而已,你可是堂堂省城大局长呢,你能亲自跟我说明这事,证明你还拿我当朋友,咱们当朋友的,绝不能影响了朋友的前途。
  不过我们也算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吧,这一杯酒,敬你,祝你官运享通,步步高升!”孙易说着一举杯,一饮而尽。
  许星叹了口气,也跟着举了一杯,大有都是成年人了,思想也都成熟,自然懂事情的轻重,老耿有老耿的选择,朋友归朋友,但是不能挡人上进之路就是了,以后有难的时候,能伸把手,就算是把这份友情延续了下去。
  老耿红着眼睛,满身酒气地走了,腰都有些弯了,孙易叹了一口气,老耿的性子太直了,不太适合当官,特别是这种行政官员,在缉毒大队工作,可以很好的施展他的能力,但是一旦进了这个官场圈子以后,只怕他以后会吃亏,无它,脸皮不够厚,就这么点事还觉得对不起朋友。
  “老耿也有他的难处,咱们理解一些吧!”许星摇了摇头道。
  “我理解,怎么不理解,就是担心他啊,我怕他到最后,连渣都剩不下!”孙易摇着头道。
  匆匆地结束了这顿饭局,放下心事,找了一家酒店休息,柳双双让同学帮请了假跟着一块来了,孙易开了两间房,一间自己住,另一间自然是给柳双双和尼莎住的。
  孙易刚刚躺下,隔壁的柳双双就悄悄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刚刚下地,尼莎就醒了过来,瞪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看着柳双双,看得她脸一红。
  “我……我出去一趟!”柳双双比划了一个出去办事的手势。
  “你去找易?”尼莎用极其别扭的汉语道。



第346章:边陲小县

  第二天吃过了早餐,柳双双心满意足地回去上课了,虽然身体还有些不太舒服,但是并不影响她心中的痛快,就连走路都像是轻了几两。
  孙易哼着小曲带着尼莎向临省边境的毛子村而行,尼莎不时地扭头看看孙易,突然问道:“易,昨天夜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有,绝对没有!”孙易十分坚决地摇着头。
  “你在说谎,我又不傻,从你和双双姐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尼莎说完赌气似的一扭头,不再理会孙易了。
  孙易尴尬地笑了一下,十分聪明地没有再开口说话,女人下到八岁上到八十岁,男人根本就讲不通道理的,在合适的时候闭嘴才是最好的选择。
  有这么一个小美人陪着,十几个小时的车程也不显得乏味,甚至都不觉得如何累,顺利地就到了邻省的边陲小县,一个只比林河镇大了不到两倍的,叫富裕的小县城。
  老宋的那位老同学段振洋就在这个县城的派出所当所长,小县不大,只有五六万人口而已,在这个地方当个所长已经很不错了,地头蛇一样,上上下下都熟得很。
  段振洋四十余岁,保养得很好,看起来只有三十多的样子,不说先笑,只是眉心穴颇深,严肃起来很有威严。
  不过他对孙易和尼莎很热情很客气,细谈起来才知道,老宋当年可是救过他的命,在他最难的时候帮过他好几把,关系不是一般的铁,显然,老宋在电话里介绍孙易的时候,也加重了语气。
  听到孙易说了来意,段振洋摆了摆手,“我当是什么事呢,就这么点事寄几张照片过来就行了,哪还用得着你们亲自跑过来,不过来了也好,这事办起来也更快,走,我带你们去风情村,咱得先找一户合适的人家商量好了,然后再落个户,户口薄明后天就能下来,身份证要等下批,最多不超过十天!”
  段振洋十分聪明,甚至都没有询问尼莎的具体身份,多少也猜得出一点来,因为尼莎只会少量的汉语,风情村的毛子族绝大多数都是会说汉语的,只是语音有些怪异而已。
  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得出来,段振洋跟老宋的交情有多么好了,简直就是把自己的前途都压到老宋的身上了。
  段振洋看着孙易开来的那辆民版勇士,自己那辆长城h6都不好意思再开了,索性就坐了孙易的车,这车通过性更好。
  风情村属于富裕县重点旅游村,道路修建得非常不错,开车半个小时就看到了村子,颇有异域风情,让人一眼之下以为进入了江对岸的异域,虽说一些刻意模仿的痕迹很重,但是用来唬弄一些外来游客已经足够了。
  进了村,在一个小院子前停了下来,段振洋先下了车,隔着铁门敲了敲,丛那个圆顶小屋的后头走出来一个白发碧眼的老头,看到段振洋眼睛就是一亮,快走了几步打开了大门。
  “什么风把段所长给吹来啦,有事您打个电话,我直接去县里呀!”老头一边说着一边把段所长迎了进去。
  看着这老头一口北方话,而且极具有国人的那种客气,还有说说而已的那种话语,总有一种时空错乱一般的感觉。
  “哈哈,李契科,你还真会说话,可一点也不像毛子人!”段所长哈哈地笑着道。
  “可拉倒吧!咱们认识没有二十年也差不多了,你年青那会还上我们村里来找威风呢,现在才说这个,不觉得晚啊!”老头笑着道,李契科这个名字都觉得怪怪的。
  “这老头是村长,取了汉姓又取了汉名,大部分毛子族还是保留着他们本民族的名字!”
  “这是先进份子吧!”孙易笑道。
  “要不他村长的位子怎么坐那么稳,上头的人来都要到他家来坐坐的!”段振洋笑着道。
  “哈哈,跟党走肯定没错,到什么时候都不犯错误,你们两个说话也不用那么小心!”李契科端着一茶茉莉花茶走了进来笑着道,这个老人把华夏人特有的圆滑事故与精明学了个通透。
  老头倒了茶,又招呼着家里的老婆子做饭,老太太也是个毛子族人,五六十岁的样子,身材倒还消瘦,看她杀鸡泡蘑菇的利索劲,必定是深受华夏饮食的薰陶。
  在李契科村长家吃了顿饭,席间,段振洋只是稍稍地提了一句,李契科看了尼莎几眼,拍着胸脯保证完全没有问题,可以把尼莎的户藉落地村里的尹里奇家,他家只有他们老两口,尼莎可以当做是侄女落户。
  而且对于毛子国的人上户口也没有那么多说道,华夏人黑户多了,只要找好了理由就可以落户,正好快要人口普查了,所以落户也变得简单了起来。
  像尼莎这种情况,只要征得了尹里奇家的同意,拿着对方的户口本就可以落户了,有段振洋出面,甚至连户口本都不用拿,直接就可以分开一个单独的户口,有了户口就算有合法身份了,补办一张身份证就算齐活了。
  李契科在吃饭的时候出去了一趟,再回来的时候,脸色有些尴尬,先向段振洋和孙易敬了杯酒之后才说道:“尹里奇说没问题,只是,他家没儿没女的,要申请五保户,五保户每个月还有小二百块的低保……”
  孙易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抢在段振洋之前开口道:“没有问题,缺多少钱我给补上就行了,五万块不知够不够?”
  段振洋笑了笑没有开口,心中暗叹这个小伙子会办事,倒是省了他再卖这张老脸了。
  李契科微微一愣,尹里奇只是张口要了五千块而已,这个小伙子倒是够大方的。
  孙易拉开了包,直接就拿出了厚厚的五叠钱推了过去,“麻烦李村长了!”
  “客气客气!”李契科接过了钱,回头给尹里奇送去,有段振洋出面,他倒是不好分这份钱。
  李村长这边由村委会给出一张证明,再扣上村里的章就算是把事办完了,剩下的只要回到县里的派出所,就可以录入电脑,取得户籍。
  段振洋比较忙,先一步告辞了,而孙易和尼莎没有走,留在了风情村,以后这地方就算是尼莎的祖藉了,自然要有所了解,要不然人家一问可就露馅了。
  在村里转悠了半个下午,又在村外头转了几圈,直到天擦黑才返回,今天就借宿在李村长家,李村长杀了一只大鹅,晚上接着做硬菜。
  尼莎留在李村长家帮忙,孙易背手着走在村子里头,微微地皱着眉头,直到了一户看起来新翻修的民居前停了下来,今天白天在路过这家门口的时候,有一名女子趴在门缝里在看他,小声地叫他来,这让孙易很奇怪,难道自己在这个边陲小村还有熟人不成?
  轻轻地敲了一下门,木门瞬间被拉开,一只修长而又洁白的手探了出来,抓着他的衣服就拽了进去,力道很猛,倒是把孙易吓了一跳,差点一拳头就砸过去。
  回头看清了拽自己的那个女人,不由得微微一愣,瓜子脸,桃花眼,眼中似含秋水,长长的头发柔顺地披散着,倒是一个可以打**分的大美人,而且没有异族的特征,看起来像个汉人。
  这女人看起来非常眼熟,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指点着她名字就在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就在孙易想着这个女人的名字时,女人拽着他一直进了屋子,屋子里收拾得很干净,还有喷喷的香气,炕头上多以红色装饰,看样子是新婚不久的样子。
  进了屋子把孙易向炕头一按,然后伸手就开始脱衣服,孙易一咧嘴,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把罩罩给摘了下来,不大不小,一手可握的山峰俏皮地弹动着。
  如果真是一个陌生女人的话,孙易还真以为是艳遇上门,心动不如行动,稀里糊涂地弄上一弄,但是这女人看起来很眼熟啊,哪能随便乱搞。
  “你等会!”孙易一伸手要阻拦,却正按在了那一团柔软之上,忍不住又捏了一下。
  孙易这么一阻拦,女人眼中的泪水都下来了,扑通一声就跪到了地上,一把抱着孙易的大腿哭了起来,“易哥,易哥,我错了,我真的错,求求你了,饶过我吧,我已经躲到了这个小村子里头,只想活命啊,求求你了,别杀我!”
  孙易更是一头的雾水,挠了挠脑袋,自己一向怜香惜玉呀,什么时候杀过女人啊。
  就在孙易这一犹豫的时候,运动裤被一把拽掉,女人抽泣着小嘴就含了上来,活计非常不错,甚至比一向奔放好学的白云都强上几筹。
  孙易抽了几口冷气,赶紧把家伙给收了回来,一把按住了这个几个要把自己逆推的女人,看着她道:“你等会,我看你非常眼熟,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
  “哈哈……”女人惨笑了一声,“易哥你是大人物,就不要再戏耍我了,如果不是为了杀你,你又何必追到这个小村子里头来,我就知道我逃不过,只求你放我一马,给我留一条命,我知道你嫌我脏,搞我的时候是要用套套的,你放心,我已经准备好了!”
  女人说着,从旁边的被子里头拽出一盒进口超薄的套套。
  自己用套套弄过的女人?孙易看着这女人如同小狐狸般的小脸,突然脑海中一亮,他用套套弄过的女人好像只有一个,就是当初在松江市,为了恶心韦立轩而搞过的那个刘秘书。
  “你是刘秘书?刘依琴?”孙易终于可以确定了下来,感叹着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没想到在这边陲小镇竟然会碰到从前的熟人,虽说之间并没有那么友好。
  “我只是一个小人物,你连名字都懒得记!”刘依琴惨然一笑,扭着身子把那条白色条纹的长裤一脱到底。
  孙易瞪大了眼睛,赶紧制止了刘依琴,“我们之间有误会吧,我可不是来追杀你的,你不是被国安给带走了吗?”
  “我很配合,又只是一个小人物,罚了些钱,关了一阵子也就出来了!你真的不是来追杀我的?”
  “真的不是!”孙易笑道。
  刘依琴明显松了口气,抹干了泪水,不再像之前那么紧张了,伸手捡起了衣服想要穿起来,看看孙易,脸上竟然微微一红,不由得想起了当初他们在松江市的酒店里那一幕。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的!”刘依琴说着瞄了一眼放在一边的套套。
  孙易暗自抹了一把冷汗,上次还是因为要恶心一下韦立轩,才勉强用套套弄了一下子,现在人家好像有了新的生活,自己再那么搞就太不厚道了。
  孙易站了起来,正要走,却让刘依琴误会了,因为孙易有了反应,运动裤又薄,免不了要支起一个大包来,刘依琴伸手拉下了他的裤子,撩起了秀发就凑了上去。



第347章:强制退役的兵王

  她的活实在是太好了,让孙易一时间然舍不得走了,直抽着冷气,直到外头的大门响起,一个毛子大汉扛着一根四米多长,足有大腿粗的木头走了进来,另一只手上还拎着一只肥硕的野兔。
  大汉刚刚进门就大喊了起来,“依琴,依琴,快点来,我打到了一只兔子!”
  孙易的心里头一紧,赶紧收枪,心里头虚得很,这次的性质可不一样,简直就是不道德的典范,自己简直就是猪油蒙了心,竟然差点干出那种事来。
  甚至顾不上刘依琴了,提了裤子就从后门溜了出去,翻过院墙到了小路上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屋子里的刘依琴把衣服扔到了一边,匆匆地套上了真丝睡衣出了门,这个毛子大汉的眼睛一亮,扔了肩上的东西,只提着兔子走了过来,“这是咋啦?”
  “有些不舒服,睡了一觉!”刘依琴一撩头发,风情万种,而且毫不心虚,好歹她也在城市里混过,长袖善舞,唬弄一个乡村农汉一点问题都没有。
  毛子大汉看着她直流口水,哪怕她是自己名媒正嫁的老婆也压不住心头那团火气,甚至顾不上收拾兔子,把东西一扔,扛起她就向屋子里走去。
  这个毛子大汉是刘依琴所经历的男人当中最猛的一个,也只有孙易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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