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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亦有心-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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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虞欣点头,抬脚和霍笙一起走,和他一同前往霍家。
※
属西
千雨默默地回到属西皇城,自己的家。
看着正在重建的前院和大厅,千雨朝和他打招呼的颔首,然后朝里头走去。路上,千雨遇到了萧卫之。萧卫之现在很忙,倪三郎不知道什么原因暂时外出,到现在还没回来。王府的公务都落到了萧卫之头上。所以现在他比王府里的任何人都忙。
和他寒暄几句,千雨往父母亲的房间走去,敲敲门,在里头传来回应后,他开门进去。
“千雨。”
“爹。”对床上的人笑笑,千雨走过去,搬过凳子在床边坐下。他左右看看,问:“娘不再吗?”
“她进皇宫去了。”半躺在除上的杰斯笑着说。受了重伤的他现在脸色仍显得苍白,但伤势却已经好了大半,接回去的手也愈合,只要再休养一阵子就行。
点头。千雨看着父亲仍是苍白的脸色,心里有点痛。
为这人的身体状况,为自己的决定,为了他们日后的伤感而心痛。
看看千雨沉默的样子,杰斯把手贴在他脸颊上,道:“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握上他的手轻轻放下,千雨笑笑,“没事,我很好。”握着的手,却迟迟没有放开。
对他的话,杰斯没有多做表现,他笑了笑:“没事就好。就怕你有烦恼又自己闷着。”
“不会的。”
看着杰斯带笑的脸,千雨突然一阵鼻酸,他突然抱住杰斯,把脸埋在他胸口,咬牙忍住快掉出的眼泪。
突然被抱住,杰斯没多说什么,只是轻摸他的脑袋,道:“怎么了?长这么大了还会撒娇啊。”
“我是爹的儿子,多大我都会和你撒娇。”略带着点鼻音。
轻轻一笑,再千雨看不见的地方,杰斯的笑也带着伤感。他轻拍千雨的背,然后一把抽走他头冠上的簪子。
“你长这么大,又离家多年,爹什么东西都没给你,觉得挺对不起你的。”转着手里的簪子,杰斯带着点自责地说。
“什么话。爹什么也不欠我,所以不用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才对。”千雨又感伤了。
拍拍他,杰斯不知从哪拿出一支新簪子,簪子是用白玉做成的,顶部还有颗晶莹的珠子。杰斯抬手,千雨顺从地低头,方便杰斯给他戴上,然后听他说:“这支簪子早想给你了,但一直没机会,就趁现在,把他交给你了。”
摸着头上的新发簪,千雨笑了:“谢谢爹。”
对千雨笑笑,杰斯说:“这簪子你可得收好,不能弄丢,知道吗?”
“知道。”
“千万不能丢啊。或许有一天你会用到。”杰斯说。
“千雨一定记住,不弄丢。”千雨给杰斯保证。这是父亲送给他的礼物,说什么都不能丢。
微微一笑,杰斯又和千雨寒暄几句,直到清宁回来,看到他们父子俩都在,尤其是千雨,清宁又是一笑:“原来千雨你已经回来啦。这些天去哪了?娘都找不到你。”
“有点事出去了。”展开双臂让清宁抱住他,千雨也紧紧抱着这辛苦生下他的人,他的母亲。
抱了抱自己失踪多年的儿子,清宁抬头笑着说:“对了。千雨啊,娘给你带了新衣裳,现在去换换吧。”
“好。”千雨笑了,他跟着母亲往自己房间走,心里却是感伤的。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能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也不久,他必须把握当下。只要是他们所希望的,他都会做到,为了不留下遗憾。
回到自己的房间。千雨看着自己住不久的房间,眼里是思恋。这里是他对言星第一次展露脆弱一面,也是他和言星第一次喝下交杯酒的地方。
他一生最美好的回忆,都在此了……
“来,千雨,这是娘给你选的,穿穿看吧。”清宁拿了长袍和外套过来,给千雨穿上。
“好。”千雨接过衣服,把自己的外套和长袍换下,穿上清宁给他的。此刻的千雨,一身白色长袍,和青蓝色外套,在配上他头上代表着身分的头冠,一身属于上位者的气势不怒自发,更显出千雨修长高大的身躯。
看着千雨焕然一新的模样,清宁轻轻一笑,对铜镜中的千雨道:“你和你爹,越来越像了。”
“千雨也很像娘啊。”千雨侧头笑道。
“当然像,你可是我辛苦生出来的,不像我像谁。”被千雨的话逗笑,清宁指指他的眼睛和鼻子,道:“你的这里和这里,和你爹很像。剩下的地方啊,不用说,自然是像我。”
“是啊,我可是爹和娘的综合体呢。”
“什么综合体,你是我们优良的后代,也是我们最珍贵的礼物。”微微笑着,清宁轻声道:“也是我们血脉相连,无人能取代的孩子。”
轻轻闭上眼,清宁轻声道:“千雨,不管你去了哪,做了什么,永远不要忘记,你,是杰斯.迪斯特,是我清宁公主,最宝贝,最重要的孩子。因为有你,我们的人生才会完整。因为有你,我和他才能真正的结合,真正的成为一体。”
一切只因有你,人生才变的完整。
你是上苍送给我的,最好,最棒,也是最珍贵的礼物。
也是无人能取代的,无价之宝。
“娘……”抱住这人,千雨鼻酸。
“好了,这么大还撒娇,不害躁啊。”拍拍千雨,清宁拉下他的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道:“你现在还有其他事要做吧?要做就快去,不然娘可就不放你走了。”
“娘。”千雨很无奈。
“别喊了,要办事就快去吧,别在这打扰我和你爹亲热。”清宁拍拍他,然后给他转身面对门的方向,轻拍。“快去吧。”
被清宁推出去,千雨来到门边,打开,在踏出去时,他最后深深看着自己的母亲,然后在对方的微笑中关上门,离开。
千雨离开了,清宁脸上的笑渐渐消失,最后,她红了眼眶,低低啜泣。
“清宁……”后面,杰斯不知何时来到千雨的房间。他来到清宁身旁,搂住她,把她揽住怀中,让她哭。
“杰斯……”把脸埋在杰斯的胸膛,清宁抬起头,“我这样,是不是个坚强的母亲了?”带着泪的眼里是分离的悲伤和对儿子的欣慰。清宁哭得不能自己。她知道儿子总有一天会离开他们,所以她让自己坚强,让自己以最好的状态和儿子相处到最后,让他安心的离开,专心去做要做的事。
“妳是。妳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好母亲。妳对千雨的爱,是无人能及的。”抱紧伤心的人,杰斯眼里也是深深的悲伤。作为千雨的父亲,他清楚儿子最后会做下哪种决定。
所以,他把那东西给他了。
即使痛苦,也不愿看他遗憾一辈子。所以他选择让自己痛苦,也不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后悔一辈子。
抱紧清宁,杰斯缓缓把头低下,和她的头靠在一起。一行清泪,再他闭眼的瞬间滑落,落在发间消失无踪。
※
离开了王府,千雨面无表情地走出城门,走在一片树林中,他终于忍不下去,痛哭了出来。
靠在树边,千雨摀着眼睛无声痛哭,身体颤抖,哭着低喊:“爹…娘…对不起,对不起…明知道你们会伤心,我还是选择这么做了。对不起…对不起……”
早在杰斯抱住他,早在清宁抱住他,给他换新衣又假藉要和杰斯亲热的理由把他赶出去时,他就已经知道,父母,已经知道他会离开了。
明明知道这么做他们会伤心难过,但他还是自私的选择这条路。他明明知道的,明明就……
“对不起……对不起……”无力再支撑,身躯靠着树木缓缓滑落。千雨靠着树痛哭失声,嘴里低喊着对不起,就这样一直重复,一直重复,直到他重新振作起来,踏出新的一步。

☆、第七十三章

离开了属西,千雨往边境地带的烟国前去。烟国再姜国南方,也是离海岸线最近的一国,他的东方边境靠着天苍山底部,从那翻过去就是雪国的邻近国,丰都。
这片大地上,以天苍山为界限,在过去就是名为黑暗大地的领土。雪国,丰都,都是黑暗大地的一部份。雪国长年下雪,几乎见不到阳光。丰都则地处阴邪,理论上是不该住人的,但那片国土上仍是有诸多子民,而他们也从事驱邪行业,可以说,那里的子民没有一个不懂这的。
但也因为丰都地处阴,所以阳光并不多,到了晚上街上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按当地人的说法,晚上并非属于他们的时间,所以他们绝不能出门。所以丰都还有另一个称呼,鬼郡。
为了完成那件事,他必须得到阎王令。而阎王令,就在丰都。为了拿到这样东西,千雨说什么都得翻过天苍山抵达丰都。但丰都不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说是危机四伏,没有绝对的实力,到那里也有可能回不来。
穿过属西和姜国间的高树林,千雨在太阳即将落下之际进入姜国边境,来到镇上找到客栈住一晚。千雨洗漱完便早早上床休息,明天一早他还得继续赶路呢。
躺在床上,千雨闭上眼,赶了一天路的他很快睡着。但他却做了一个梦。梦境在讲甚么他记不清,但他知道,这个梦,让他很不舒服却又无法抗拒。第二天醒来,一身的冷汗。千雨再出发前又重新洗漱一番,用了早膳才又继续上路。
这回,千雨买了匹马,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姜国并不算大,千雨又是清晨时候出发的,到了午后,他已经抵达烟国,只要再加快速度马不停歇的赶,太阳西下时就可以抵达天苍山山脚下。
事实上,千雨也确实这么做了。再累坏一匹马后他终于抵达天苍山山脚,仰头看着被浓雾覆盖的天苍山,千雨眼微凛,握着缰绳的手紧了又紧。
这里,就是天苍山了。丰都,就在这后面。
眼里闪过犀利,千雨驱动座下马匹前进,进入浓雾踏上天苍山的土地,越深入,雾越重。雪也不断落下,积雪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厚。气温,急转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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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看四周,树林中很安静,非常安静,安静到连个细小的东西掉落,声音也会听的清楚的地步。但这些都不是千雨皱眉的原因,真正让他皱眉的,是这完全没有活物活动迹象的宁静。
不管是在哪座山,哪座树林,里头或多或少都会有小生物存在。但天苍山第十三峰却完全没有活物的迹象,过分的安静,甚至诡异。
天苍山有十三峰,第一峰在西琴之后的边境地带,依照顺序穿过姜国直至烟国,其中大小山峰共有十三座。第十三峰是最低峰,最高峰为姜国东方的第十巅。第十巅,是最高,最冷,也最危险的一区。那里几乎,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人会去靠近,也没有人从那翻越而过。
当初千雨还是陈忠时,他追着言星前去雪国,还是从西琴和姜国边境的第八峰巅翻过去的。换到其他山峰,他还真不知道翻不翻的过去。天苍山是座十分危险的高山,真正可以徒步越过去的,就只有第八山峰,其他不是太高就是终年积雪过都过不去,不然就是悬崖峭壁,路直接断。
第十三峰虽然不会太高,没有悬崖峭壁也没有太多的雪,但雾太浓,离丰都也太近。很快的,千雨就发现了这里为何一点活物都没有的原因。因为这座山峰不只离丰都太近,连山峰本生的地脉都有问题。
越往里深入,千雨就更能感觉到一股冰冷刺骨的阴气。这实在是意想不到,天苍山第十三峰,居然和丰都的鬼脉是相连的,所以才会没有活物敢待在这。
座下马匹开始焦躁不安,千雨摸摸牠让他安心,但马儿还是很不安。千雨看了看,决定下马。这时,翊也出现在他身旁,同样深邃的眼看着被浓雾覆盖的道路,拧眉。
“千雨…”
“我知道。”千雨眼神一凛,低声道:“但这里是前往丰都最快的路径,除了这里没有别条选择。”
看看千雨,翊说:“我保护你。”
“嗯。”
把缰绳和马鞍拿下,千雨把马匹带到一条最安全的道路,拍拍马屁股让牠离开,自己则和翊往深处前进。
经过一段时间,当千雨和翊越过天苍山看到远处黑暗中的零星灯火后,天际已经完全暗下来。活人的时间结束,接下来,是属于鬼魅的世界。
看着远方的丰都,千雨眼里是无法看清的思绪,唯有坚定的信念支撑他到现在。迈开脚往山下走,千雨毫无畏惧的往夜晚的丰都前去,翊虽然想阻止他,但千雨是他的剑主也是造主,主人坚持要前往,身为剑灵的他说再多也无法阻止。
穿过黑暗的树林,在无月光的道路下,千雨终于来到丰都城门口。看着城门上高挂的门牌,千雨眼里是冷冽也是坚定,还有无畏惧的勇气。
他的手缓缓按上漆黑一片的城门。瞬间,一股不属于人间的阴寒气息袭卷全身,让千雨不由打了冷颤,眼里的警戒更盛。
放下手,千雨低头看着自己的掌心,拧眉。而同样感觉到那股气息的翊来到他身旁,道:“夜晚的丰都,不简单。”
放下手,千雨淡淡道:“丰都是鬼郡,他没有分大城小城,只要是地图上写着丰都的区域,都是一个城。换句话说,整座丰都领土,毫无意外的是一座庞大的鬼城,魔都。白天由人间帝王掌握,到了夜晚,则由酆都掌控。”
“丰都皇城,就在领土的正中心。以此为起点,建造出一座庞大的城。我们现在看到的门,不过是丰都城门的其中一个。”千雨低声道,但手却握起。丰都和雪国边境是以城墙为界,换句话说整座丰都都在一座庞大的围墙内,城门无数,内部除了皇城有围墙阻隔开外,其他根本毫无区别,树林和房子相互结合,形成一座庞大都城。
也就是说,围墙之内,就是一座庞大的鬼城。而阎王令,就在其中一处地方。
那个地方,只有在夜晚的丰都才能找到,白天,绝对寻不到一丝蛛丝马迹。那里,绝对是最阴,最冷,最危险得地方。
一旦穿过黑色城门,接下来脚下所踏的,就是酆都。
翊自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并不赞成千雨来取阎王令。变量太多,也太危险,就算有他跟在千雨身旁,也不能绝对保证他的安全。
翊的想法千雨很清楚,他又岂会不知丰都的危险,但为了拿到阎王令,他只能冒险进入。现在,城门掩上,活人退避三舍,要进入,就只有…
“和祂们打交道。”眼神一凛,千雨从怀里取出三摞早准备好的纸钱,用火烧掉。千雨中指食指并拢,放置唇边默念符咒,这是天师特有的道术,还是那天去见苏银叶时请他教的。现在想来,千雨很庆幸自己当时有和他讨教,不然现在都还不知道方法呢。
‘千雨,交给你此书时我已知道你大概会做下何种决定,四项宝物之一最难取的莫过于阎王令。要取得阎王令,你就必须踏入夜晚的丰都。丰都是怎么样的地方应该不用我讲。但有一点你必须注意,夜晚,是鬼魅的世界,生人必须回避,否则灵魂会被拖走。’
‘要行走在夜晚的丰都,就必须得到祂们的通行令。只有得到通行令你才可以在夜晚的酆都自由行动。’
‘我要如何得到通行令?’
‘很简单,你必须准备够多的过路费,然后交给镇守城门的鬼将,只要祂们同意,你就能得到通行令。’
‘那我又该如何把那些东西交过去?’千雨可不傻,要知道,镇守城墙的鬼将可不只一个,万一钱一烧每个都来讨,最后不只不够连通行令都没取到,那他不就得头大。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讲的。千雨,我现在教给你我天师道法,此法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引渡。在烧钱时就立刻使用,如此一来在钱烧完时就能立刻交到驻守城门的鬼将手上。但你要记住,一旦开始就不能停止,再钱烧完前你都不能停下,否则会引来麻烦。’
‘一定要记住。’
默念苏银叶教给他的经文,千雨全神贯注,翊则在一旁守候,直到纸钱烧完,最后剩下零星火花,他才停下,静静等待结果。
翊变回武器回到千雨身上,千雨一人待在原地等待。片刻后,紧闭的城门缓缓打开,一股森冷阴风在开门瞬间流露出来,吹拂再千雨身上,一股寒意从脚底往上窜,让他不禁打冷颤。
看着打开的城门,千雨知道自己获得准许了。他迈开脚缓缓进入城门,漆黑一片的天际吹着寒风,给这片神秘领土更添神秘色彩。
“啊………”随着一声似叹息又似低吟的声音,一块全黑的令牌从天而降,不偏不移地掉在千雨摊开的掌心中。看着手里的黑色令牌,千雨对无人的前方颔首打招呼,低着头,弯着腰直到城门阖上,他才慢慢直起身。
看着漆黑一片,一点月光和烛火都没有的黑暗大地,千雨玻鹧郏妊侨颂赜械氖恿θ盟芄豢辞搴诎抵械氖挛铩0簿驳目戳丝辞胺铰⒄衷诤诎抵械拇笫骱#в晡战羰种械耐ㄐ辛睿劾锸悄持旨ざ�
他终于,来到丰都了。

☆、第七十四章

踏入伸手不见五指的树海,千雨凭着自己超乎常人的视力在树海里走动,小心的前进。或许会疑惑他为什么不点火,其实这是有原因的。千雨虽然得到了通行令,但这并不能保证在他丰都里的安全,点燃烛火无非是在告诉祂们自己的活人身分,这样只会给他带来更大的危险。
要在丰都里平安,最好的办法就是入境随俗,不点烛火,让自己成为黑暗的一员,如此一来祂们就不会怀疑你,也能带着通行令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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