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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女-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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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她差点丧命的箭矢,正是和纳喇星徽箭筒中的两支,一模一样……

    乌琳珠的确是个足够心狠手辣,也是个心性强过无数男子的人!可只要是人,就会畏惧死亡,更会畏惧那个能够威胁她生命的人!

    而星徽就是那个能要了她命的人!!

    转瞬,乌琳珠娇嫩的面庞已然惨白,颜色大减,不负方才斗志昂扬的模样。

    星徽停下脚步,侧身回首,他的眸子如鹰隼一般尖锐地扫过乌琳珠惊愕的美人脸,喉间发出淡淡的“哼”声,他语气清淡而冷冽:“三脚猫的箭术,还是不要再拿出来丢人现眼得好。”

    宜萱听懂了星徽话中的意思,他的意思,竟是说暗箭欲伤她的人,不是那个受伤遁走的郭络罗郭浑,而就是眼前的乌琳珠!!!

    “你——”乌琳珠苍白的脸色透出涨红之色,如此被当面羞辱,她还是第一次遭受。以她傲气,何曾被人如此嘲讽?!

    宜萱忍不住扑哧笑了,呵呵道:“四堂妹这是怎么了?我这三弟说来像来是怪怪的,你可千万不要介意呀!”

    乌琳珠死死咬着嘴唇,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气呼呼道:“今儿时辰不早了,我便不打扰怀恪姐姐休息了!”

    说罢,拂袖扬长而去!

    乌琳珠可以算是被星徽气跑的,宜萱心头为之一畅,便对星徽道:“已经晌午了,三弟不如留下用了午膳再走?”

    星徽便回身,靠前二步道:“如此,恭敬不如从命。”——脸上依旧带着温润的微笑,与方才那个冷言冷语讥讽人的星徽,俨然是两个人。

    看着星徽平淡如常的面孔,宜萱忍不住提醒道:“乌琳珠的性子,你也看得出一二。只是我少不得再提醒你几句:我这个堂妹,性子像极了她阿玛,是个决计不肯吃亏的人。可她今日,前后两次在你手上吃了亏,日后怕是不会轻易放过你。”

    星徽依然是那张云淡风轻的面孔,声音亦是不疾不徐:“郡主,这是担心我吗?”说着,他漆黑的眸子闪烁着黑珍珠一般的光泽,熠熠灼灼直视着宜萱。

三十、弘时来了

    “郡主,这是担心我吗?”说着,他漆黑的眸子闪烁着黑珍珠一般的光泽,熠熠灼灼直视着宜萱。

    宜萱一愣,他这副表情,这般语气……可不是小叔子该有的……

    可星徽的年纪,明明才和弘时差不离!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而已……

    孩子——想到自从月前在国公府湖畔见到的星徽,之前后山林中镇定开弓如满月的星徽——无论如何都不能叫她把这个星徽和一个十五岁的大孩子划上等号。

    宜萱沉默了半晌,才端了神色,问道:“三弟,怎么不唤我‘二嫂’了?”

    星徽“额”了一下,似乎是不知该如何筹措话语,良久才支吾着道:“称呼‘郡主’不是更尊敬些吗?”

    宜萱颔首:“的确如此。其实叫什么也无妨的,只要三弟记住我是你嫂子就好。”——不论星徽是否有了那份心,她都应该给他提个醒。这个时代,改嫁那是天方夜谭的事情,更何况她还有丈夫,更怀着八个月的身孕。

    星徽垂下脑袋,道:“星徽只是想报恩罢了。”

    宜萱便微笑道:“如此,我便安心了。三弟自从病好了,倒是大不同于从前了,只是我觉得,三弟的睿智应该是更胜从前的。”——而一个睿智的人,不应该做出与这个时代礼教相悖的事情。

    这时候,玉簪突然慌慌张张闯了进来,“格格、格格,不好了!!”

    宜萱皱眉,这个死玉簪,越来越毛躁了,难道女人一谈起恋爱,都是如此吗?便搁下手中的珐琅茶盏,道:“有什么话,好好说!”

    玉簪这才补了忘记行的万福礼,语气却还是十分急促:“格格,四阿哥被皇上留在宫里读书了!三阿哥听说之后,跑到咱们皇庄来了!”

    “什么?!”——弘历被康熙帝留在宫里读书?宫里的南薰殿,惯来是皇子读书的地方,后来也允许各家嫡出的皇孙入读,记得从前弘晖就在哪儿读书过!可弘历——他不但是庶出,生母更是个连侧福晋都不是的侍妾格格啊!!

    “弘时的性子也太不稳重了!!”宜萱皱着眉头道。虽然弘历进宫读书不合规矩,可既然是皇上的意思,便是没有回旋的余地了,这个时候,他不好好留在王府读书,偏生跑到她这里来,当真是一步极为糟糕的棋!!

    “二姐——”

    弘时手中还攥着马鞭,人却已经飞扑到了宜萱跟前,眼睛里登时便含了泪,一副无比委屈的样子。

    这副模样,怀恪的记忆里有过很多次。那时弘时还是个小孩子,每每受了委屈,便会跑到她这个姐姐跟前,大哭一通来倾诉。

    他和寻常人家的弟弟一般,受了欺负,便找姐姐。

    这样的情形,若是放在寻常人家,其实也没什么!

    可偏偏,雍王府不是寻常人家,弘时也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

    “时儿!”宜萱当即就冷了一脸,“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哭唧唧的,像什么样子!!”——若是以前的怀恪,见到弟弟含泪,一定是心疼得不得了,又怎么还会忍心训责他呢?

    弘时见姐姐不似从前那样温柔,顿时眼睛都红了,一副更加委屈的样子,“二姐姐,弘历以后要留在宫里读书了。”

    “那又怎样?!”宜萱立刻呵责道,“他就算留在宫里,也改变不了他的生母只是个侍妾的事实!!而你,就算在王府读书,也改变不了我们的额娘是阿玛的侧福晋的事实!!”

    “可、可是……皇玛法好像很喜欢弘历……”弘时小声得提醒道。

    宜萱立刻反问道:“皇玛法今年多大年纪了?”

    弘时不由一愣,才迷糊地道:“皇玛法……六十有四……”

    “你既然知道这点,那皇玛法喜欢弘历又怎样?!”宜萱一语戳中要害。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弘时如何能听不明白,“二姐姐,你是说……”

    宜萱立刻打断他的话:“有些话你明白即可,不必说出来!”康熙已经六十四岁了,离死只有区区五年了!他就算表现出对弘历的喜爱又如何?!难道他还能立弘历当皇太孙不成?!

    笑话,他连太子都不想立!!

    “你只需明白,能决定你和弘历未来命数的,不是皇玛法,而是阿玛!!”宜萱掷地有声地道。决定二人命运的,不是康熙皇帝,而是未来的雍正皇帝!!!

    弘时顿时眼睛一亮,随即他慌张地问:“那我没请示过阿玛就跑来了,阿玛会不会生气了?”

    那还用说?!四爷对儿子管教素来严格,弘时翘了课跑到昌平,他老人家能不生气吗?!这会子宜萱也挺气这个弟弟的!

    这时,星徽幽幽开口,“与其说生气,不如说失望更恰当些……”

    这下子,弘时这个眼漏的才发现自己姐姐的屋子里还有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弘时立刻防备地瞅了一眼星徽:“你、你是谁?!”

    宜萱忙介绍道:“这是我公公的小儿子,纳喇星徽。”

    一听是纳喇家的人,弘时登时便没什么好脸色了,怒冲冲哼了一声,“你跑到我二姐姐的庄子里做什么?”

    “时儿!”宜萱不悦地皱眉,自从纳喇星德做出宠妾灭妻的事儿来,弘时就格外厌恶星德,也连带的迁怒了纳喇家其他人。

    星徽挑眉,戏谑地看着弘时道:“我来昌平,是请了阿玛允许的。三阿哥你呢?”

    “我——”弘时当场噎住了,随即恼羞成怒:“你放肆!!”

    “时儿,不许无礼!”宜萱沉着脸道,“方才星徽还救了我的命呢!”

    这话一出,弘时顿时慌张地拉着宜萱的手臂:“——有人要杀姐姐?!!”

    宜萱微微一笑道:“已经没事了。”

    见自己二姐不像受了伤的样子,弘时这才安定了几分,旋即他咬牙切齿地问:“是谁?!是谁想杀姐姐?!!”

    此刻弘时,已然不复方才那般委屈孩子的模样,浑身煞气肆意,尤其是那一双眸子,竟叫宜萱想起了草原上的狼王……

    宜萱犹然一怔,她突然觉得弘时……原来骨子里还是很像四爷的。只是,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弘时依旧抓着她的手臂,再度追问。

    宜萱拗不过,便简单地把方才在后头山林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三十一、星徽伴读

    “毒蛇老九!!阿玛说得真是一点都不错!!”弘时恨恨道。此刻再看星徽的目光,便已经没有敌意了。弘时的性子,骨子深处其实像极了阿玛,极度恩怨分明。

    “只是这件事——只怕多半是乌琳珠自己自作主张。”宜萱略一思忖道,随即她看了看弘时,便对他道:“好了,这事儿已经过去了,要怎么还击,也得徐徐图之。眼下要紧是你!!”

    “我?”弘时一愣。

    看到弘时这副样子,宜萱就不免有气:“你自作主张跑来昌平,可不是小事!皇子皇孙,无旨,不能出京三十里!你难道忘了这个规矩了吗?!”

    弘时这时候弱弱地提醒道:“这里距京,只有二十多里……”

    宜萱不由一噎,怒瞪他道:“好!就算没有违了祖制!可你未经阿玛允许,便跑出雍王府,待回去了,仔细你的屁股!!”

    弘时不由浑身一紧,阿玛教育儿子,打小都是极为严格的,丁点小错儿,都得打手心,动辄是整个手掌都给打肿了。如今他私自跑出京城,只怕阿玛一怒之下,便要直接用板子了!!

    “二姐姐……”弘时泪眼汪汪看着宜萱,“你可得救我……”

    “哼!”宜萱直接怒哼了一声,狠狠戳了一下他的眉心,“你什么时候能学着稳重点?!一点都不叫我省心!!”

    弘时低下头,像极了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额不,他本来就做错了事!!!

    宜萱深深呼吸了几下,方才思忖道:“眼下……你立刻启程回京,早早回去,早早跟阿玛磕头认错儿,兴许阿玛心情好,就能少打你几下板子!”

    弘时抽噎了一下,可怜兮兮的,活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宜萱见弘时脚下如长了钉子、愣是不肯挪动贵足的模样,便气不打一处:“有胆子跑出来,就没胆子回去了?!瞧你那怂样儿!!”

    弘时抽了抽鼻子,道:“二姐,你又不是不晓得阿玛的脾气!他老人家要是生起气来,简直都能吃人了。”

    宜萱也明白,她那个四爷爹,也就对她这个女儿算得上宠溺,对待儿子,他从来都是贯彻实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政策,从来都不会有一丁点的娇惯。所以不论是从前的弘晖,还是现在的弘时、弘历和弘昼,都怕老子怕得要死!!

    这时候,星徽开口了:“郡主,不如叫三阿哥暂且在这里留一日,明儿再回京。”

    宜萱蹙眉摇头:“拖得越久,我怕阿玛会越生气。”

    星徽却笑道:“四王爷自然是要生气的,可明日,便只会生九贝子的气,不会生三阿哥的气了。”

    宜萱眼睛恍然一亮:“你的意思……把弘时跑来我这儿的理由,改成是我险些遇刺?”

    星徽笑着点头:“正是!”

    宜萱不由颔首,这的确是个好法子。

    且用了午膳,宜萱便叫金盏准备了笔墨,打算亲自手书一封回雍王府,把自己遇刺之事说道说道,也能顺便为弘时开脱。

    星徽趁机道:“郡主,可否举荐我为三阿哥伴读?”

    宜萱那执着玉管狼毫的素手一凝,忙抬头问道:“什么?你想做弘时的伴读?”

    星徽点头,面色依旧是那如三春暖阳一般温润的微笑。

    宜萱不由心头一暖,星徽的性子,沉稳灵敏,若有他在弘时身边,时时提醒劝导,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弘历留在宫里读书的事儿,宜萱虽然嘴上对弘时说无妨,可她心里明白,弘历留在宫中,无疑会在皇上面前,给阿玛有很大的加分,而且宫里一旦有了变动,弘历也能及时向雍王府传递消息。

    这样一个有用的儿子,阿玛又如何会不喜欢呢?

    而弘时,虽然读书不错,但性子终究太不稳重,也太毛躁,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长此以往下去,他现有的优势,早晚会被弘历超越。

    阿玛如今最喜欢的儿子虽然是弘时,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这个四爷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儿永远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将来他登极九五,在选择继承大统的人选上,必然选择的是最成熟稳重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所以,弘时现在太需要一个像星徽这样的人来帮助他了!!

    宜萱将刚刚蘸饱了徽墨的狼毫搁在青玉笔山上,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朝着星徽蹲身做了一个万福,道:“如此,多谢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举动惊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搀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双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书写家信。

    “父王台鉴:

    见字如见吾。旬月未见,拳念殷殊。谨以尺素,略吐愚思。”——口头上,宜萱自然是要称呼四爷为“阿玛”,可在书信中叫“阿玛”,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够尊敬,便汉化地尊称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细斟酌着话语,按照古人的习惯,徐徐写着,将所发生之时,也细细娓娓道来,又言本不愿惊动阿玛,私告之弘时,故而弘时马不停蹄亲至,又劝自己不该隐瞒,故而特在书信中赘述。

    “星徽此子,请父甄鉴。”落下这么最后一句,再写上“敬请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搁笔。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迹,问星徽道:“你看这么写……可有问题?”

    星徽笑了笑,“很合适。”

    还好以前怀恪经常写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着从前的习惯来,没有做太大变化。既然星徽也觉得没问题,宜萱便将信笺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写上“父王亲启”字样,再以蜡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当真不好写……宜萱暗自咕哝了一句。

    弘时在昌平皇庄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辞别的姐姐,与星徽一同结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见到了阿玛的回信。

    信的内容相当简洁:“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

三十二、额娘来了(上)

    “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四爷大人当真是惜字如金呐!想她那封信,啰啰嗦嗦,写了少说也有二三百字,好几大张,结果四爷就给回了两句话,十一个大字!

    宜萱有些黑线,她的四爷爹当真是慧眼如炬!宜萱急忙问送信的太监小闽子:“那弘时现在怎么样了?”——屁股挨了几下?

    小闽子躬身道:“回郡主的话,三阿哥被王爷罚抄四书十遍。”

    宜萱顿时松了一口气,四书加起来有数万字,更何况是十遍,弘时只怕是要抄写到年底了。不过抄书这种惩罚,在后世是极为变态的变相体罚,可在雍王府,那是最轻的处罚了。

    不过四爷爹既然准了星徽给弘时做伴读的事儿,她也就安心了。虽然弘时和星徽年纪相若,可在宜萱眼中,一个小孩子,另一个却要比成人都成熟稳重。

    小闽子道:“还有一事,王爷嘱咐奴才提前告知郡主:圣上已经定下了来畅春园避暑的日子,内务府也在筹备着了,介时王爷随御驾也会来圆明园。王爷知道郡主一人在昌平难免孤单,所以已经叫李福晋准备着,过几日,李福晋便会先行一步,前来与郡主相伴了。”

    宜萱听了,欣喜坏了:“可当真?我额娘就快要来了?”

    小闽子笑着道:“是!就是这三五日的事儿了。”

    想必也是乌琳珠的刺杀举动,叫阿玛担心她受了惊吓,所以叫额娘早一步过来。宜萱心中一股暖流涌过,深深呼吸了几口,方才平定了心绪。

    “对了,瑞雪可还好?”宜萱笑眯眯问道。

    小闽子一愣,这才忙回话道:“瑞雪吃得好睡得好,已经长胖了一圈儿了!请郡主放心。”

    瑞雪,便是宜萱之前送给阿玛的那只小京巴。因毛色雪白无瑕,所以被雍亲王取名为“瑞雪”——足可见四爷大人是有多喜欢这只萌物。

    宜萱不由莞尔,便取来了几件小东西交给了小闽子。

    小闽子看着匣子里那只有巴掌大的绣了吉祥纹的大红色杨缎马甲等物,甚是纳罕:“这么小衣裳……”——可是连最年幼的四格格都穿不下呀!

    宜萱便笑道:“这是给瑞雪做的小衣裳!还有那个金铃铛,记得要系在它脖子上,还有——要打个蝴蝶结才好看!”

    “额……嗻!”郡主吩咐,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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