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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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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一般就不会死,所以打了熊文强之后的三天他没来报复,我的紧张恐惧心理就松懈了许多。就像我和阿春那次上按摩店。
那次我们进了按摩店之后,阿春先洗头,我由另一个女的按摩。后来阿春也来按摩,是那个帮他洗头的女的帮他按。按呀按,自然会发生一些在那种地方本该发生的事。阿春把手伸进那个女人的下体里去,期间费了多少周折就不说了。他是第二次去那种地方,有点经验,自然比我顺利。那女的当时穿的是一条裙子,而且只穿了一条内裤,阿春伸手指进去的时候,那女的说:“不要,好脏。”阿春当时以为那女的是说自己的手指好脏,想想自己经常洗手,能致性病的细菌应该是没有的,所以就义无反顾地伸了进去。兴奋激动地就好像插进去的是勃起的阴茎而不是手指。他弄了一下,感觉湿湿的,很湿,和他上次插进去的感觉不一样,难道不同的女人那东西不一样?他起了疑心,撩起那女人的裙子,强行把她的内裤褪掉。天啊!她正值生理期,内裤还有一条浸满了月经的卫生巾。倒霉!晦气!阿春要求换一个女人。正好我的钟点到了,为我按摩的那个女的接着为服务。开始阿春一直强调问她是不是来了例假,因为我手指根本就没有伸进她的下体里去,所以不知道她是否处在生理期,在得到保证之后,才开始享受服务的。
回到住处,阿春洗了三遍手。他把手上沾了月经的事告诉我,还把他那根沾过月经的手指伸到我鼻子底下要我闻。我第一次闻那东西,也极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我感到一股强烈刺鼻的腥臭味侵入鼻腔,并迅速占领我的整个身心。我几乎晕倒,恶心得差点吐出来。没想到能为男人带来天伦之乐的女人的下体竟然会流出那种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当然我怀疑是那女的患有性病,才会有那腥味,正常女人的月经应该是无味的,或者说不是腥臭味。这一说把阿春吓到了,加之那天晚上我右眼狂跳,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祸,两个倒霉鬼倒在一块了。我们俩当即决定在以后的三天之内尽量不出门,出门要一千万个小心,说不定被从阳台上不小心掉下来的花盘砸在脑袋上变成植物人,或者被汽车撞上了不死也残,后半辈子的幸福从何谈起。
在这个关键时刻,阿春把一个艰难又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每天上街买菜买顺带早点。那三天我小心得不敢迈错一个步子,生怕被撞死,身上也带了些钱,如遇见劫财的,把钱给他保条小命下来。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些天是我长到二十多岁以来第一次真正的视金钱如粪土。生命是最宝贵的。
那三天阿春未离开住处半步,连洗个澡都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拧错了开头开了热水龙头,把自己烧到了;洗脸时,脸盘都不敢打多了水,生怕淹死在脸盆里;吃饭时,也学得像个小姐一样细嚼慢咽仔细品味,生怕一口吃多了吃快了,一不小心把自己噎死。那三天可苦了我,除了他担惊受怕的我要担受怕外,我还要骑自行车去买菜送货什么的。有时路近的干脆不骑自行车,远的没办法骑自行车,那还得跟步行速度差不多,看到一个个妇女小孩子老头子老妈子从我身边越过,要在平时这不是奇耻大辱吗?我能咽得下这口气?再说从来没有过这种事,每次都是我超人家,但是那次不同,那是非常时期,就像非典一样形势严峻,特事特办,碰上了红灯,老老实实停下,而且规矩停在线内,绿灯亮了,也不轻举妄动,有了一批先行者之后我再走。
过了三天,我们开始原形毕露。在大街上横冲真撞,红绿灯那是警察叔叔和司机以及那些怕死鬼的事,我们走我们的路,哪儿都是我们的路,骑着自行车往机动车道上跑,放单手放双手,一人扶龙头把手,一人踏踏脚板,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精彩表演天天上。我们不怕了,危险期过了。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死不了。至于后福后来也灵验了,至少在我这边是灵验了,至于阿春有没有赚到大量的钞票,我没问就不得而知了。就在那个夏天我回到N市,在新华书店遇见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紫涵。那时我从阿春那儿回来接通知书。
我喜欢文学,这是真的,并且一个将来要当一名真正的作家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事都已告诉我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想像,也不可能存在我的梦想,我所有的努只不过想让自己的梦想破灭,然后绝望,死心塌地地随波逐流。为了文学梦,我去逛书店,我喜欢新华书店,尽管那里的书从来不打折,有时候花了定价买来的书却是盗版的,看了不出三天,纸张散落一地。但我还是喜欢哪里,那里有很多刚上市的新书,品种繁多,目类清晰,。
我很少在那里买书,通是在那里发现什么好书,然后到图书城去买打折的或是盗版的书,要不就到夜市上的地摊上去淘书。我喜欢盗版书,只要没太多错别字,几个错别字我能把它改过来;我喜欢旧书,甚至旧得发黄,只要还能看得清楚就行。因为这些书都很便宜,用我省吃俭用的钱可以买上几本。新华书店的书太贵,我买不起,也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想买的太多,巴不得整个新华书店都是我家开的。所以我每次只能站在那里看书,有时候站累了想坐在地上坐一会儿,就会被管理人员当众骂。那时候我知道人生来的两条腿只用来站的。从内心来说,那种时候我感觉很屈辱,我总在想书不是用来教育人的吗?而现在反而变成一种赚钱的工具,太多的铜臭味,不是我这种人消受得了的。如果我自己有能力能买下整个新华书店该多好啊!这是我曾经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那个夏天我几乎每天都去新华书店,为了能在新华书店开门之前到达,早上吃完早点就往那儿赶,有时起来晚了,早点也免了,直接去吃精神食粮。吃物质食粮多庸俗,还是精神食粮高雅,当时的我想。新华书店内设了一排只有四个座位的椅子,平时看书的人多,晚了一点点位置想都不用想——准没份。何况那时正值暑期,天气炎热,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大火炉,路上的行人受不了,跑到书店来乘凉,顺便粘一粘书的灵气,因此他们也加入了占座的大军中。书迷们拿上几本昨天晚上已盯好的书,见到位置就把屁股往上放。
紫涵也经常去新华书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正,她穿了一件白色短袖网状T恤,下面是一条超短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鞋。我的第一个反应她很漂亮,也很成熟,有一种女生所没有的女性韵味美。那个时候我觉得她很漂亮,但也是像看到很多其他和她一样美的女性一样,多了几眼,没怎么特别在意,也没有什么迷信中传说的所谓的感应。
我多看了她几眼,因为N市像她打扮得的这么暴露的女性不是很多。像看见很多漂亮的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纪稍大一点的一样,我有了生理反应。但是我对天发誓,当时我绝对没有非之想,只是下面那东西目无组织纪律自行出动,说得科学一点是出于生命的一种本能,因为自己没多往哪方面去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上,所以不多久它自己就熄灭了,也省得我受一份罪。
本来一个人与另外一个相遇一件很普通很平常的事情,就像在大街上碰见那多擦肩而过的人,没有谁会记得很久。倘若是漂亮一点的,可能会留意,甚至会刻意与她多碰几次面。但是转瞬即逝的,最多在大脑中回味一会儿,或是以她为对象进行无限丰富的联想,她有没有男朋友?她嫁了人没有?如果嫁了人,她老公对她好不好?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她在哪上班?她在想什么?她是不是人家的小蜜或二奶?再想得下流一点,说不定她就是做鸡的。可这些想像通常都不会维持很长时间,因为迎面又来了另外一个美女,美女多了,接踵而至,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如果光顾看,就没时间去想,但如果一个人在你生活的视野中频繁出现,你想到听就不止这些了。什么她是不是上帝么送给我的礼物啊?我和她是不是有什么冥冥之中的缘分啊?我该怎么和她搭讪?怎么样才能靠近她给她留个好印象?怎样才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怎样才能进一步和她发展成为恋爱关系?怎样才能把她弄到手?怎样才能好好爱她?并在心中发誓,如果能够和她在一起,一定要好好爱她一辈子一生一世,甚至如果有来生的话,还要再爱一遍。不管追求她的路上有多少荆棘,有多少艰难险阻,就算是千山万水,就算上刀山下火海,只要能和她在一起,也愿意。
我和紫涵就是这样。那些个日子她也几乎天都来新华书店,而且每次都在文学那一块看书,见的次数多了我也不免那样想。后来,我觉得她肯定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上帝看我是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被一个异性爱过的苦孩子,让她来爱我,所以,我决定主动上前大献殷勤。献什么殷勤?怎么个献法?成了我苦恼的问题。经过多日仔细周密地观察,我发现她每一次拿书看都是犹豫不定,不知道看哪本好,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我想她肯定需要读书方面的建议,找到了突破口,就好办多了。问题就是怎样向她提供建议呢?或者说以什么样的方式怎样的语气多快的语速什么样的腔调怎么样才能伪装得没有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迹象?我思考很久,终不得解答,最令人沮丧的是,那时候我普通话地方音非常浓,不是经常在一起的人,很难分辩清楚我说什么,按阿春的话说,我说话时嘴里像含了一个大萝卜,口齿含混模糊不精。
不行,一切得从长计议。我发现紫涵看书看久了,站得累了,脚发酸,经常蹲下来揉脚。为了解决她的站立之苦,我决定第二天为她占座,这样我就有机会和她近距离接触。当然开始还不能这么做,平白无故地和人家套近乎,没大脑的人都会以为你没安好心,肯定有企图。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我日思夜想,吃饭想,上厕所想,看书想,走神的时候也想,觉是自然睡不着了。最后我决定以推荐书为名义打着文学的幌子和她套瓷,至于推荐什么书又成了我的一大难题。按理说,女生大多喜欢那种爱呀情呀的纯情小说。偏偏我对这类小说不感兴趣,压根儿没看过几本,谈这小说不是我的强项,去看文字评论进行恶补,一时半儿也来不及,再说那时候关于文字评论的书刊杂志到哪买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去看了。不能打无准备的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没诸葛亮那本事,无法施法术把东风借过来,可仗得打,于是我决定还是谈自己最拿手的。
我拿着一本王朔的《一点正经都没有》,故意蹭到她身旁。亲爱的读者,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么紧张,又有多么兴奋,嘴巴却好像被针线缝上了,半天不听指挥,那些精心设计过的对白,在心中操练了不下千遍,竟然还紧张得全身燥热如坐针毡。我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拿出死皮赖脸的痞子气,心想老子今天豁出去了,把脸丢尽了也无所谓,又不是没丢过脸,上个月和阿春一起做了业务员,脸皮多少厚一点。见她不是很认真的时候,我拍了她的手臂。
“你看过这本书吗?特搞笑。”
“王朔的是吧?!”她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真的蛮好看。”
“我没看过,下次我去看看。”
第一次套瓷到此结束。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高兴,就像拿到清华北大的录取通知书一样,实际上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万事开头难,开了头以后就不那么难了。在很多次套瓷以后,我经常向她推荐小说,当然再也不是王朔之类的,而换成了张小娴、豆豆、皮皮之流,美女作家也不放过,网络作家也经常照顾。我也因此看了许多女性的文字。说实话,有很多小说实在不敢恭维,作为一个成年人,看那些书只能让人觉得幼稚,但是没办法,为了和紫涵拉近距离,我也确确实实幼稚了一回。这样做效果的确不错,在不知道自己多少主动和搭讪以后,她开始和主动我说话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
接着就是占位子。为了占上两个位置,我每天天蒙蒙亮就起床,也许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可对我来说却是一大难事。我说过我有失眼症,加上兴奋点又在上晚上,所以晚上基本不睡,在大白天的时候,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把被子往身上一裹,包住头浅浅地睡去,而且特警觉,只需一点小声音就能把我吓醒,立刻操起床头的一本书当枪使,还以为有什么不法分子进来了。其实就算有不法分子要加害于我,一时半会儿也难弄开门,因为上了三道保险,连只苍蝇都难飞进来,更别说人了。为了早起,我每天强迫自己晚上最迟八点准时睡去,实在睡不着就看不喜欢看的书,看得头晕脑胀耳痛目眩,眼睛被台灯刺得几乎睁不开了,再用滴眼露,直到大脑极度疲劳,往床上一卷,睡去。尽管如此,大多数夜晚我还是睡不着的,经常看书看到天亮,也就是在那时候时间,我的视力急剧下降。做什么事想取得任何成功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自然没有精力,为了强打起精神,我选择咖啡。回到了高四的那段时光,每天早上灌上一杯超浓咖啡,吃完早点,立刻向新华书店冲去。偶尔几次疲惫至极,一不小心睡死了,眼瞧着时间不够了,打的也要赶上,真是不惜血本。到了新华书店,占位子也是一件难事,人山人海,加上我个头又是不特别高,块头也不大,一句话——实力不强。但为了紫涵,为了伟大的爱情事业,我决定拼出这条小命杀出条血路突出重围,每次都挤在最前头,边挤边打明中竞争暗中较量,所过之处引来骂声一片。对这些我都无所谓了,重要的是能占到位子。有时候后面的人挤得慌,我的整个脸被压在玻璃门上了,导致严重变形,还好当时已过十八岁,要不发育没完全,影响一个少年的正常发育,造成畸形可不得了,说不定现在的“六少神”要变“五少神”了。
门一开,人山人海“豁”地一声往里冲,一群笨蛋还跑到书架上去挑自己喜欢的书,等他挑中了,座位早有人坐着了;有些精明一点的人,前一天就已经瞄准了目标,门一开,冲到书架上,操起书往座位上一扔,扔到了就占好位了,没扔到就等着挨管理员的骂;还有些二个三个一伙的,俗话说人多好办事,他们只需一个人去占座其他人去挑书,这样也是一个好办法。我不是那种超级笨蛋,也不是那种有伙的,一个单枪匹马孤军作战,只能选择第二种。为了每次一扔一个准,我每天晚上都在家里练习,开始是一本一本扔,后来技术熟练了,二本一起扔,再后来越练越上瘾,十几本一起扔也能扔得各就各位,可谓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了,这也为我以后考研在教室占座打好了基础,如果我考研的话。
第一次占好了两个座位请她坐的时候,费了我好大劲,因为座位离书架有一段距离,书店里又不能大声喧哗,只能打手势说哑语。我鼓起连狼窝都敢闯的勇气,对着她打手势说无声语,没想到她还看得还挺认真,半天没反应,可让我失望了好一阵子,旁边的人还以为我是聋哑残疾人或是有神精病。待到她的眼角余光瞟到了我,走过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请她坐下,她送给我一个非常美好的微笑。那微笑是多么地甜美,让我感到无限欣慰,在此之前,所有的辛劳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而且觉得那些付出和这个微笑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在那一刻,我甚至想到如果我因为她而快要死的时候,能见到这样一个微笑,我都会感到死而无憾的。
后来,我们越混越熟,从聊天中得知她那时正失业,知道地住在哪,知道她在学声乐的,知道她结过婚,后来又离了,知道她很喜欢音乐,喜欢咖啡,总之和一般白领没什么区别。再后来,我为了和她亲密接触,故意占一个座位,大家都熟了,就算是一个座位,她也会过来坐在我身旁。多少次的有意无意的肌肤之亲,每次都让我感到无限的快意和满足感。从她身上飘来的淡淡清香,是多么令人陶醉!还有从她后额窝散发出的体是今生永远无法忘记的。
占座位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些事情,有了娴熟的技术作保证之后占座位是很容易的,要守往座位却很难。因为紫涵每天都来得较晚,我一个人只能坐一位子,另一个座位放本书占着,别人见位子空着,总想坐而我又不能让他坐。因为这一坐就难起来了,就算百分之一的概率,碰见一个好人,他觉悟高有诚信,紫涵来了他能起来,紫涵也不好意思坐。赶人家热屁股坐这种事紫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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