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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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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些话,我不会真的说出来,阿钟有他自己的主见,有他的尊严和个性,我如果把这些话说出来,他会认为我在污辱他心中无上高贵的“神”,他会用刀子砍我,我孤儿虽然看上去有点呆,但是却一点也不傻。





第60章·阿钟不简单——5


    (阿钟不简单——5)



    “那段时光,呵,多美”阿钟说:“我与小芳,除了我的工作外,成天的呆在一起,出入于各式各样的场合,生活的分外甜蜜,和小芳之间,我们彼此相爱,如胶似漆。当我问小芳,她喜欢我什么时,小芳常说:‘你这个人什么都好,什么我都喜欢就是很讨厌你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



    “‘怎么了?’我问她。”



    “‘看你一整天的都呆在场子里,在那种地方,干的全是伤天害理的活儿,我这心里不踏实’小芳这样的回答我。”



    “我知道,小芳是对我的职业产生抗议感了,我想,任是一个正经的女孩子,该都是不会喜欢自己的男人成天的混迹在堕落场合,以打人施暴为职业的了。”



    “于是,为了小芳,我想到了退出,刚好,那时的我,也早已经深恶痛绝了这种无聊又残暴的打崽头头工作,我想,我就像是一条本来没有泊靠岸的小船,现在,我有了小芳,是时候,也该停下那飘荡的生活了。”



    “呵,呵,我原本也以为,日子会如我想象中的那样去进展,会一天天的好起来,相信自己与小芳的爱情,能够开花结果,但是,有太多的事情,都在我们的想象之外”阿钟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我是一个浪子,这点,无可厚非,而小芳,她只是个女孩子,她需要的,不是一个浪子,我知道,她需要的,是一个‘家’,我爱她,所以我想给小芳这个‘家’,但是,我到底能为她干点什么呢?”



    “我打算,今天晚上,就是我在这场子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阿钟加重了口气:“今天过后,我会向升哥提出辞职,从此后,和她小芳过自由的二人生活……你别这样看着我,我们虽干的不是什么正当行业,但是,盗亦有道,做什么行业,就有什么行业的规则,再不然,没始没终的,不是全都乱套儿啦?”阿钟白了一脸愕然的我一眼,一脸不屑的看了看我,又转过了头,说:“呵,我没有想到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本该平静的夜晚,那天晚上,帮会内部出现了问题,几个大哥不知什么事情,集在一起,紧急的开了一场会,不知是否因为意见产生了什么大的分歧,几个老大开始发生争吵,而后,争吵白热化,大家分成几派,大打出手,我大哥毕升在帮会中德望最高,自然的也受到了最大的排挤,那天晚上,他们几个首脑人们,其中一人,一个拳头,把我大哥的鼻梁骨给打了个碎踏,一群人不欢而散……”



    我很想说,丫的报应啊,但这话我也没有说出口,我自己也是正过坏事的人,呵,可是,就我一个人干过坏事吗?为了在这个世间中生存,谁个不在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毕升与阿钟他们那种人,过的那种生活,虽然说对人民和社会危害很大,但有很多事情,本便就是两情相愿的,谁也不能说,他们那,就不是一种“生活”,居然大家都在“生活”,只是生活的环境和方式不同而已,那么,谁也没有资格高高在上,同样也没有任何人有资格看不起任何人,每个人都应该是一样的,我们就正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病态肮脏的尘世里,各取所需,有好的,自然也就一定会有坏的,再者说了,有很多时候,好与坏,就一对孪生兄弟,原本便是很难能于客观的分个清清楚楚的……



    “那天夜里”阿钟沉沉的说:“我一如以往的却场子中上班,但当我到达场子里时,我才发现,气氛有点不大正常,因为今天的场子,并没有正常的开业,冷冷漠漠,里面没有一个客人,几个小混混们手中提着家伙,门神般的立在那里,好像是在等待着个什么人。”



    “我走上前,才知道,原来今天升哥被人给打了,看来情况很严重,已经打了电话过来说,这里要准备打仗,小混混们为了那所谓的仗义,一个个一脸的兴奋,蠢蠢欲动,大有大干一场的气势儿,我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加入他们的队伍时,升哥开着车子过来了。”



    “他一入店,就是一声喝‘娘的,老子也敢打,都准备好了没有,今天我们要让他们竖着来,横着回去。’我看见,升哥的样子很狼狈,在他的脸上,有几条抓伤的瘀迹,鼻梁上,贴着一个难看的创可贴。”



    “‘好了,升哥!’小混混们自是应和得跟着一阵吼,叫的他娘的好不洪亮”



    “只见升哥他点了点头,走到了我的身边,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阿钟,这一队人,就交给你带着,等下,你听我在前头开了一枪,你就带着人打第一场,记住,一见到不是我们自己的人就砍,什么也不必多说,知道了吗?’”



    “呵,升哥的话,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重重的点了点头,应了声好的,已经有一个混子,将一把砍马刀递到了我的手中。”阿钟笑了笑说:“我心想啊,升哥,不管怎么说,那对我,是有知遇之恩的,今天我定然要再帮他这最后一次,就算是明天要离开了,我也好开得了口,不至于好像自己总是欠人家太多似的。呵,可是啊,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去,我这恩,虽然是报了,但是想要再全身而退,那却成了一件不再可能的事情……”



    阿钟不再说话了,我也不好再问,我知道,这故事才刚刚开始,就是我不问,阿钟自然也是会讲出来的,这下面的故事,定然会让我听得热血沸腾……只是,有些事儿太沉重,要再回味一次,需要好好的缓一口气罢了……



    “那天晚上……”半响之后,阿钟终于开了口:“天在下雨,阴蒙蒙的,很冷,我的身子在不停的颤抖,我不知道,那是因为天冷,还是紧张的原因。我们一干人,好几十个,放在一起,密麻麻的一片,我们就聚集在一条还未完全开发出来的高速公路前,我们等待着,在寒风中等待着……”



    “对方的人马终于还是来了,他们来的很缓慢,那步子,轻轻浮浮的,就如这雨夜上的一群无主游魂,那领头的家伙,是一个胖胖的大汉子,我只知道,他叫‘李克’,是除我大哥毕升外的,另一个在川建帮中很有实力的首脑。他一步步的,走到了升哥的面前,大手一举,那身后的一群游魂们停在了他的身后。”



    “战争,一触即发。只见升哥也走上了前,一脸的傲慢,二人开始谈判……”阿钟顿了顿说:“忽然,我听到了‘轰’的一声枪响,然后便见升哥手高举,那枪口朝天,在黑夜中冒着烟火,李克则捂着肚子,缓缓的坐了下去,坐在了一片新染的鲜血当中,本来还在梦魇中的我,被这一声响亮的枪声惊醒,这才记起升哥说的话,口中大喊一声:‘娘的,上,砍这群狗娘养的。’一群人如蜂般的一涌而上,彼此冲向了对方,两伙人打激烈的打在了一起,一瞬间,原本宁静的天空,便血腥与嘶叫声掩盖……刀光,血影,那场面,你或许除了在电影中,一生也不可能看过一次,而我,已经经过了一次,而且我敢和你保证,孤儿,那场面,你这一辈子,只要看过一次,必定让你终生难忘……”



    阿钟没有讲到那一场火并的全过程,他只是一笔带过,但我,却似乎能感觉到那气氛的凶杀与肃穆惨烈了,我知道,阿钟是不会再说了,任是一个人,只要你还是一个人,一个从血泊与刀光中,一个从尸体群里爬出来的人,都不会,也不愿意再去回忆一次当时的那场情形,因为我们都是人,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就是死刑犯,到了临行前,也会忏悔自己的罪行。



    但却不想,阿钟还是开了口,他叹了一口气,似乎仍心有余悸的说:“那一架,打的好生惨烈,在场的每个人,几乎都杀红了眼,四处都是鲜血,闻着那空气当中的血腥味,每个人,也都进入了疯狂,不停的砍杀,不停的嘶叫,不停的把自己手上的刀子送进对方的身体里,不停的,用自己的身体,来抗击对方挥来的刀锋……大家彼此之间都没有多大的深仇大恨,有些甚至连面也没见过,就莫名的倒在了对方的刀下,大家都只知道撕杀,却很少有人想过,自己这到底是在干什么……直到那后来,警察来了,拉着警笛,鸣枪了,依旧还有人在那不停的挥舞着刀子对砍……”



    阿钟苦笑着摇摇着,显然,从他的表情中可以看的出来,他当然也是属于那“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又或是“听到警笛了,还在不停对砍”的人的其中之一。



    “在那一次打斗中,我受了很重的伤,身上十多处伤口,就连这脚,在后面走起路来,也有点用不上力了,在医院中抢救的那几天,我开始一点点的明白,自己做的事情,其实真的很傻……”



    想到上次阿钟脱去衣服时,露出的那大大小小的如蜈蚣般条形的疤痕,我一阵阵的心悸,心中想,这就是出来混的代价。



    “这次打架,我被判了六年的刑,由于改造表现好,又减去了两年,所以说,这实坐,我就坐了四年,这四年里,小芳失了踪,她没有来看过我,甚至连信件也没有来过一封,我知道,她是在恨我了,她也应该恨我的,她哥哥毕升,因为这件事情,在第二年,便枪毙了……呵,现在想来,除了想笑,我再无法用别的表情来表示心情,呵,是啊,多少好笑,我升哥,不管他为人怎么样,但怎么着也能称得上英雄二字吧?但是,又有多少英雄,多少凶残的人物,平时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但是最后呢?他们能得到什么?呵,升哥是英雄,他也确实的牛B过,但最后,他死了,一颗子弹,足够结束他的一条性命,尽管死的那年,他才四十岁不到,而我,呵呵,更可笑,只是曾经做过一个想做英雄的梦,到最后,英雄没有做成,倒是失去了自由,受到人们的唾弃,家人亲友为了自己的行为而蒙受灰尘,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同时,我也失去了我最不想失去的小芳,呵呵,失去了一个爱着自己,与自己同样深受的女人……”



    我冷笑一声,表示对阿疯话语中的不屑,心中在想:丫的,她爱你?爱你至于在你落难的时候,狠心的离开你?



    阿钟淡淡一笑,他看穿了我的不屑,他摇了摇头,问了我一个问题:“孤儿,你说,如果当时,是你自己被判了六年多,六年,一个女人青春的全过程,如果这个女人告诉你,她在外面等你,你会愿意让她等吗?”



    我当时不以为然,到了现在,如果阿钟再提出这个问题,让我再回答一次,我一定会回答他说——不会。



    现实的生活,毕竟不是童话,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当你真的爱着得一个人,作出了离开你的决定时,为了别人,为了自己,请为他(她)祝福。



    “那么,后来呢?”尽管自己当时有些不屑,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声,不得不承认,阿钟的故事,对我,有那么一定的吸引力。



    但却不想,阿钟这个狡猾的家伙,他看了一看手机,摇摇头,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站起了身说:“喔,你看,时间又快到九点了,再不去上班,阿林那家伙,又得整着法儿,克扣我们俩的工资了”话罢,逃难似的溜走,气得我丫的在他身后大骂他娘……





第61章·谁最有型——上


    (谁最有型——上)



    一天下来的工作,我又做了三个头发,剪了十二个头,把一个“发如雪”的老太太,硬是焗成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丫的,那个成就啊……那个累啊,这种生活都啥时是个大头……



    一个月之前,我们的店中进来了一个新的成员,他叫小国(听说),在我们店中,做的是中工(挂牌),今年十八岁(猜想),家住在安徽(自诉),平日里,油腔滑调的,与阿疯倒是臭味相投,蛮是合得儿来(表面)。



    一个月,一个月时间不长,但也不短,在一个月里,可以发生很多的事情,比如说,我和阿钟已经分了居,结束了那时时让人猜疑的“同志”关系,这是一个月来发生的事情;张家的小姑娘,曾经说爱我爱到发了疯,但是,她已经嫁人了,这事儿,也发生在一个月之前;阿疯说过,一个月之后,要请我到必胜客里吃比莎的,估计着他现在也已经忘记了,但我却清清楚楚的记得……而我现在呢,呵呵,放心,我很好,没病没痛的,我还和喵喵在我们店前边不远处的一个街角中租了一个小房,过起了甜蜜的二人生活,朝起而作,太阳一下山,我们就回房,干“那事儿”(呵,我就知道大家想歪了,我说的“那事儿”只不过是在家里的电脑上一起玩弱智的QQ游戏罢了,这丫头爱玩嘛,真一天到晚的做爱,我就是想,那也真得有那精力才行不是?)。



    不得不承认道林话(他说喵喵是个好女孩),的确,喵喵是个好女孩,她很善解人意,在我每天去上班之前,她都会给我做好早餐,也有时她休息,就做好了,直接的端个碗儿,送到我们店里,直看着那几个有家却没有爱情阳光温暖的家伙们,嫉妒到牙齿痛,还我,则那个得意的笑,口中自是少不了一通乱喊——爱情万岁!



    此时,时钟已经不知几时,偷偷的,没有经过我同意的,就爬到了夜里九点,最后的几桩生意,在九点整的钟声敲响的一刻宣告结束,阿林在放着他丫最爱听我《包青天》主题歌,嘴中还一连的在哼着,那难听的声音,在店中的每个角落中传荡“开封有个……包啊青啊天……”



    这边一边唱,还在一边数着钱,看这样子不要太开心才对。



    “丫的,阿林你烦不烦啊,数钱就数钱嘛,你唱个嘛子魂吗?想要人命不成啊,忙了一天了,求你,给个消停……”阿疯一声不耐烦的喊,阿林狠狠的白了他一眼,但还是闭上了嘴巴。



    阿钟看着这一幕,苦笑着摇了摇头,又低下头去,开始拔弄着他的破手机,看着他那开心的模样儿,也不知道又把哪家的小妹子给骗了上了,以至于让他如此的“春”光明媚;秃子终于放下了他那和他一样让人看得心厌的扫帚,一个人,学着我般的丫在那门口处看着窗外发呆;阿疯骂了阿林几声后,又转过了身,正与小国这小子,一个店,俩个歌神,在切磋着“歌艺”,丫的,俩个大半夜出来吓人的家伙,扯开着那难听的要命的嗓门,往死里的打那飙着“阿信”的高音,硬是把一首《死了都要爱》,唱的牛头不对他娘的狗屌儿,还时不时的引过来隔壁饭店中的那一阵阵叫骂之声。



    我闲着屌生疼,于是走了过去,和秃子站在了一起。



    “秃子,打这干什么呢?想女人啦是不是?这么的出神,那街道上又没有漂亮的大姑娘。”我顺着秃子望去的方向看了看,丫的,确实没有漂亮的花姑娘。



    秃子转过头,对我露齿的就是一个傻笑,不答我。



    “呵,呵,我说孤儿,你丫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阿疯转过话题对我说:“人家秃了今年都快十九岁了,孤儿,现在什么时节?春天嘛,你那不是明知故问吗?你说说,这个世界,他娘的是多么的不公平,都是人,差距,你说啥就这么大捏?你孤儿那十九岁的时候,已经自诉着有五十六个民族的丑八怪都给玩光了,可你看看人家秃子……吱吱吱,真可怜,就今天啊,我就看一个丫头,长的和秃子差不多的,人就说了一句夸奖秃子可爱的话,你猜这丫的兴奋到什么程度,只差没有立马就以身相报了,丫的,看着那形象,我阿疯敢保证,这丫的必定是一绉鸟儿,我说孤儿,你这做大师兄的,你看看自己都干了些什么玩意儿?你就忍心让秃子保存着‘清白之身’到死?你怎就不调教调教?我看啊,你丫的赶紧,给他找个地儿给消灭了,搞不成,丫的,还可以卖个好价钱,我看,对面的‘那家’就很不错,我还听说着,你和那荃子,关系也早已暧昧不清了……”



    “你丫的给我闭上你那发臭的狗嘴行不行?人家这个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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