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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诱惑-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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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菁略为和颜悦色:“这关系着你和我的工作前景,欢颜,我只是公事公办,希望你体谅。”
勉强应了一声,我还是面如死灰。
守着电脑继续用功,只是一个普通的洗发水广告,我已做得如此吃力,天知道,电视里播放的此类广告多达百种以上,费再多的力也有抄袭之疑。
下班同事相约去钱柜K歌,说实话,对陌生人和陌生环境我总有恐惧感,手头一大堆工作变成了最好的推脱借口。尽管如此,我还是报以满脸抱歉的微笑。
走出办公大楼时,已是万家灯火。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灯光将他寂寞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想起,大学快毕业实习的时候,他也是这样默默地等待着我下班,那时候,一看见他,年轻的心里就涨满了喜悦。
此刻,我居然产生出一种甜蜜的忧伤,生活这样艰难,在无聊琐事上耗费太多心力,弄得我常常忘记了,我所有的,不过是他,他亦如此。
我奔过去,叫他:“萧朗!”
萧朗回过头来,嘴里叼着一支玫瑰花,玫瑰的娇艳和他已略显沧桑的面容相衬,奇趣之极。
我顿时羞赧,接过花来在鼻端轻嗅,娇羞如十八少女。虽然年纪也有一把了,我还是会为太过直白的感情表露而害羞。
萧朗拉过我的手,放在他两只手心轻搓,一边埋怨我:“天这么凉了,也不多穿件衣服。”
我也打趣他:“知道我喜欢百合,偏偏要买最艳俗的玫瑰。”
两人都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温馨一直持续到晚餐后,萧朗犹豫再三终于对我说:“导师有一个很好的课题让我参加,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欢颜,我想继续读书。”
我整张脸马上僵掉,读书读书,这世界腥风血雨,谁不想一直呆在象牙塔里,偏偏是我沈欢颜生来命贱,自大学毕业后马不停蹄为生活奔波,我也想不食人间烟火,关键是有哪个好心人能给我一瓢食一箪饮?
我不说话,继续收拾碗筷。
萧朗看着我,满脸愧疚。
我走进厨房,将手插入冰冷的水中,逐个清洗堆了一天的碗。
萧朗跟了进来,呆了半天,只冒出一句:“欢颜,我知道你很辛苦,我这样做,只是为了将来让你有更好的日子。”
拜托,不要拿我当托辞。你将来也许美好,不代表我的青春岁月要永远艰辛。
我回头,目光如电地看向他,可恨此时此刻,竟然失语。
萧朗瑟缩地低下头。我一直逼视着他走出厨房。
还是忍不住,大颗的眼泪滴在污浊而油腻的洗碗水里。沈欢颜啊沈欢颜,你还没有修炼成精啊,生活让你苦痛,却远远还没有让你麻木。
夜里萧朗自动抱被子在沙发上睡,我在床上辗转了半夜,还是爬起来,就着牛奶吃下一颗安眠药。
才入睡,那个无比亲切的声音就轻轻唤我:“欢颜,来来来,见见这最爱你的人。”
口口声声说最爱我的萧朗,现实中我不得不面对他,在这梦境里,我永远不要见他。
延伸在眼前的是一条连绵的山间小路。夹在青山绿水之间,像通往遥远的天国。不时有布谷鸟欢快的鸣叫传来,南风掀起阵阵松涛。
小路的尽头走过来一个人,近了近了,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小女孩伏在一个青年男子的背上。
那男子剑眉星目,理着精神的平头,白衬衣虽然很旧了,却还是浆洗得一丝不苟。我看清楚了他的脸,这个最爱我的人,我的父亲。
我年轻的父亲真是风度翩翩,英气勃勃,典型的美男子,难怪年轻的妈妈会对他一见钟情。
小小的我伏在父亲背上,只得四五岁,也是短发,她调皮地在父亲背上蹭来蹭去,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和布谷鸟的歌唱相互应和。
大风吹下几朵落花,落在父亲的背上,小欢颜留下一朵,别在父亲的耳朵上。
父亲笑着将她放下来,把花别在她红色灯心绒衣服的衣襟上,花是那种白色的小小山花,异常芬芳。
小欢颜仰起天真的脸问:“爸爸,你不喜欢戴花吗?”
父亲温和地回答:“不,爸爸喜欢,但是花是给女孩子戴的。”
小女孩问:“可是爸爸,花是很美丽的,你不要吗?”
父亲说:“爸爸要把美丽的东西留给欢颜。”
小女孩不再追问,无忧无虑地在山路上蹦蹦跳跳,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她太小,她还不明白这句话里所含的爱意,但是我是明白的,我想起读大学时,父亲给我办置漂亮的衣装,自己却穿着磨旧了的西装,结婚那天,他倾其所有为我订制了华贵的婚纱,我拒绝,只不过穿一次而已,在外面租不是很好,父亲却坚持要买,理由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一生一次的婚礼绝对要留下最美丽的一面。
小欢颜走得累了,缠着父亲要他背。
父亲还是笑:“欢颜,自己走啊,爸爸也累啊。”
小欢颜翘起嘟嘟的小嘴:“怎么会啊,爸爸是不会累的啊。”
父亲宠溺地摇摇头,一把抓住她小小的身子,轻轻地放在背上。
父亲的背是那么宽厚,足够为她挡住半生的风雨。
父亲问:“欢颜,有一天爸爸老了,怎么背你啊?”
小女孩头摇得似拨浪鼓:“不会的,爸爸永远不老。”
父亲轻笑:“欢颜一天天长大,爸爸怎么会不老呢?”
小女孩答:“那我就不长大,爸爸也就不会老,可以永远背着我。”
天真的小姑娘啊,你可知道,有一天,爸爸也会老,也会累,也会感到力不从心,纵使他想为你背起一个世界的沉重,他的腰再已不能负荷。当然,所有的小姑娘都认为自己的父亲那样年轻强壮,世界上没有什么事都难得倒他,又怎么会想到他有老去的那一天呢?
那条山路很长很长,仿佛不会有尽头,小小的我伏在父亲的肩上,不时从他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块糖来吃,事隔多年,糖的甜蜜似乎还在我的舌尖打滚。
我多么想这条路一直延伸下去,就像我不想长大,更不想父亲变老。
我禁不住说:“我不想回去,请把我留在这个梦境里。”
那个声音没有回答我,良久,只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
当然还是要醒来,第二天正是休假,打电话跟林菁说我不去加班了,她笑问:“什么事重要到连工作狂人也要休假了?”
当然是最重要的事,我搭了两个小时的车,跑到邻近的另一个城市去看我的父母。
爸妈看到我先是欢喜,继而生疑,妈妈问:“有事没事往家里跑,是不是工作上出问题了。”
我摇头否认。这些年除了过年过节太少回来,难怪他们怀疑,可见我是多么不孝。
来时买了大捧白色的香水百合,插在玻璃瓶子里。父亲捧着花甁用力地嗅,作出一种陶醉之极的样子。我为老人家的幽默感哈哈大笑。
妈妈却埋怨:“怎么不买个盆栽植物,花又养不了几天,多费钱。”难怪有人说女人未老前是浪漫主义诗歌,老了就变成了批判现实主义小说。
爸爸开怀大笑:“花才好啊,这可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啊。”
我凝视着他,岁月已让他长出了老年斑,花白了头发,但在女儿的眼里,他仍是那年轻英俊的父亲。
饭后,妈妈去收拾,爸爸坐在沙发上看一张报纸。
我走过去,蹲在他身旁,仰起脸叫他:“爸爸。”
父亲悄然动容,问我:“怎么了欢颜?”也许是因为我们自幼时起便不再亲近。
我摇头。
父亲并不追问,只是摊开了手掌。
像儿时一样,我把脸埋在他宽大的手掌之中。
两个人都不说话,再抬头时,我已是泪盈于睫,心里却只感到温暖。
黄昏时和两老一起出去散步。父亲在我的左边,母亲在我的右边,我一手一个,搀扶着他们。其实他们的身体还很健壮,但我愿意扶着他们,我知道他们也很愿意。
有一天他们会更老更衰弱,我愿意用更大的力气去搀扶他们。就像小时候,我不想走路了,耍赖蹲在地上要父亲背我。我希望有一天,父母累了,他们能够向我撒娇,对我说:“欢颜,我走不动了,我要你当我的拐杖。”
我很愿意,真的很愿意,在我的余生,做一根坚强的拐杖,陪父母静静老去。自父母处回来后萧朗似有悔意,对我说:“欢颜,我明年五月份毕业出来工作吧,我不该那样自私。”
我反而说:“算了,你想读就读,就当是投资吧,反正已经投了那么多资。放长线钓大鱼。”还会说笑,证明不至于被生活压倒。
萧朗只是摇头。
厨房里的香气溢了出来,世上有什么花香香得快食物的浓郁?
萧朗问:“喝鸡汤吗?”
我应一声。
他说:“自己来盛。”
明明是做给我吃的,他自己从不吃这样油腻的食物。
我盛一碗汤端出去,对着香味扑鼻的佳肴一顿猛干。活到二十八岁,生命中所有的乐趣只剩吃和睡,难怪赘肉与日俱长。
虽然萧朗愿意为我洗手做羹汤,两个人到底还是生疏了。新婚那阵子,熬个绿豆汤他都要亲手给我捧出来,小心地吹吹气,一匙匙送到我的嘴边。女人受重视的也就是那么几年吧,好时光总是一去不复返。
回公司做了新的广告。一个简短的动画广告,一个靓女轻轻掠起如瀑黑发,旁边一俊男将鼻子凑到她发端轻嗅,画面音轻轻响起:我的美丽与你共享。真是惭愧,做个广告灵感都来自父亲,真不知哪日会将他老人家血汗压榨干?
林菁那边终于予以通过,下午两个人相约去逛街。
买衣服时可见二人品味。林菁一律黑白灰,套装加衬衣,没有一丝花哨。我选的却是粉红蕾丝,浅碧雪纺之类。
林菁笑我:“办公室不需要开屏孔雀。”
我回敬:“纠正一下,只有公孔雀才需开屏。拜托有点常识。”
笑过之后我正色告诉她:“我不比你,女人结婚超过三年就有沦为黄脸婆的危险,穿得花俏点,当是抓住青春的尾巴。何况,生命已经乏善可陈,为什么不增添一点颜色?”
林菁眼里现出欣慰神色:“欢颜,你终于长大。”
我轻笑:“自从高中毕业后,我就完成了青春发育期。”
“不。”林菁陷入回忆:“读大学时你有一天来找我,哭得天昏地暗,只为了一个室友说了你一句。快毕业时大家忙着找工作,你整天做着自由作家梦,每天缠着我大谈杜拉斯和张爱玲。”
原来我曾经如此年少轻狂。我问她:“菁菁,我小的时候一定很不好相与对吗?”当然,一个那么苍白、忧郁、神经质加轻度幻想症的女孩,总是自顾自地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别人头上。
林菁宽容的笑:“欢颜,你有你可爱的一面。”
我握住她的手:“谢谢你,菁菁,那些年,你一直陪在我身边。”
其实她也有不再想容忍我的时候,所以出国后我们才能那么轻易地断了联系。但是我已不再那么挑剔,是她教会我继续成长,是她给予我工作机会,一个人总要经过无恩可感的阶段才能够得到一颗感恩的心。
告别回家时,林菁提醒我:“欢颜,工作拼命是好事,过头了就不好,同事有什么活动最好参加,不要脱离群众。”
我笑:“我以为在私企,人际关系不那么重要。”
林菁说:“记住,我们身在江湖。任我行老前辈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点头:“多谢指教。”
看林菁上了的士,忍不住追上去问:“任我行老前辈是谁?”
林菁从车里探出头来,大声回答:“你最爱的令狐冲的岳父。”
原来如此,我不禁失笑,读书时曾觉得从未读过金庸小说的人面目可憎,对不记得桃谷六仙的人都嗤之以鼻,原来有一天我也会遗忘。
不过他的话确是醒世恒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能够躲到哪里去呢,除非你愿意与长毛野人相伴。
那天夜晚我遇上了十七岁的沈欢颜。
身材单薄,皮肤特别好,闪着青瓷般的光泽。并不打扮,穿一件宽袍大袖的男式衬衣,袖口卷起来,有一种落拓的美。很奇怪,在少女时代,我已有非俗品味和非凡气质,真正成熟后却不免堕入恶俗,沦为芸芸众生。
她拿着一本书在窗前读,我听见她轻轻地念:“比起你年轻时的美貌,我更爱你饱经沧桑的容颜。”
是杜拉斯的《情人》,后来也被所谓的小资们捧至滥俗。
我敲着玻璃窗,叫她:“欢颜!”
她瞪圆一双晶光灿烂的眼睛看我,很快微笑,惊喜地唤我:“姐姐。”
原来她一直记得我。
一时间打不开玻璃窗,她整张脸都凑在玻璃上,小小挺拔鼻子被压得扁扁。
我隔着玻璃窗贪婪地盯着她光华如玉的一张脸,伸出手去,贴在平滑的玻璃上,隔着一层薄薄的障碍物,我们双手相贴。
来不及相互拥抱,一个高大女孩子拖着一堆行李气势汹汹地推门而入。
她环顾四周之后,细细地打量了一下靠窗的那张床,自言自语:“这张床还勉强过得去。”
欢颜说:“不好意思,这张床是我的。”
那高大女孩子完全不理会,自顾自提起行李放在那床底下。
欢颜站起来,声音清冷:“这张床是我的。”
那猛女悠然坐下,挑逗地看向她。
欢颜骤然发作,用力拖出她的行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出门去。我倒吸一口冷气,好大的力气,好大的脾气。
很不巧,宿管老师正好从外面经过,无辜地被大件行李击中,当下暴喝:“沈欢颜!”
欢颜理也不理,向被惊得一愣一愣的猛女喝道:“请你马上从我的床上滚下来!”
此女如兔子般跳了下来。
宿管老师大喝一声:“够了!沈欢颜,跟我来!”脸色如六月飞雪。
欢颜站起来,走在她身后,脸色竭力保持平静,但我看得出她身子在微微颤抖。也不是不害怕的,但是人就是这样,气愤之下就不知怕为何物了。难怪历届同事有背后诋毁我的,有当面疏远的,却从未试图与我正面冲突,沈欢颜一发火,相当于河东最凶悍母狮发威。大了当然知道发脾气是不好的,往小说无端造成人际关系冷淡,往大说既毁容颜又减年寿。好像我现在从来不曾为如斯小事发作,和萧朗吵架也能控制在半年一大吵之内。
我跟过去看老师如何训欢颜。
老师:“交一份检讨。如果你再和同学发生冲突,限令你马上搬出宿舍。”
欢颜:“我很抱歉伤到你。我不写检讨。”
老师冷笑:“好强的个性,看在你父亲是我朋友份上,写份检讨已算最低处分。”
欢颜倔强地看向他:“我不写检讨。”眼中有熊熊怒火。
看得我也按捺不住,凭什么,就算是死刑,也要弄清楚杀人动机,哪有这么硬把帽子往人头上扣的。可见劣根深种,到了这般年纪还不知悔改,何况是十七岁少女,透明玻璃心哪能忍受一丝污垢。
老师威胁她:“不写的话,我看你如何毕业。”
妈妈却埋怨:“怎么不买个盆栽植物,花又养不了几天,多费钱。”难怪有人说女人未老前是浪漫主义诗歌,老了就变成了批判现实主义小说。
爸爸开怀大笑:“花才好啊,这可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啊。”
我凝视着他,岁月已让他长出了老年斑,花白了头发,但在女儿的眼里,他仍是那年轻英俊的父亲。
饭后,妈妈去收拾,爸爸坐在沙发上看一张报纸。
我走过去,蹲在他身旁,仰起脸叫他:“爸爸。”
父亲悄然动容,问我:“怎么了欢颜?”也许是因为我们自幼时起便不再亲近。
我摇头。
父亲并不追问,只是摊开了手掌。
像儿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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