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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些回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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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芳笑了,“你这人怎么总是跟我客气啊,这么多次,都没把你喂熟。”


她这么一说,反倒是我不好意思起来。我挠挠头,不知道怎么说,只好在嘴里胡乱说着,“哪有啊。”


沈芳想了想,说,“今天正好是周六,你要是没事,我们晚上去俱乐部玩,怎么样?”


俱乐部,不是我们国内说得那种。在英国,大部分小青年们去的俱乐部其实就是我们国内的类似于迪厅加酒吧的那种地方。


而英国的酒吧,是没有跳舞的,也很少有乐队。就是纯进去喝酒唠嗑的地方。


在那之前,我酒吧倒是时不时自己一个人逛下,也就是一杯啤酒坐到黑的那种。去的原因是为了能有个找人说话练英语的机会。没去过俱乐部。首先的一个原因就是俱乐部是要票的。我觉得花那钱不值。再就是,俱乐部一般比较乱,一个女孩子去觉得危险。


沈芳这么一提议,我倒是有点跃跃欲试。正好没去过。于是赶紧说,“好啊,干脆,我请你去玩了,酒水我埋单。”


沈芳笑着摆了一下手,没再反驳我,只是说,“那行,我一会儿打个电话给苏她们,她们比我熟,看到时候定到那家,我给你电话。到时候,我来接你。”


我说,“不用了,我这里在城里,地铁也近,去哪里都方便。你到时候给我说一下几点,那里见就好了,我自己摸去。”


沈芳想了想,“也好,傍晚车是也比教难走。到时候,我给你电话好了。“


“行,那电话联系。”我说。


沈芳又看看我,很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说,“你,那个,晚上去的时候,穿的可别这么正式啊,轻松点。”


我有点没明白,我想,我这牛仔裤,球鞋,也算正式吗?但是,又不好意思多问。点点头,于是他们就开车走了。


我把东西一点点搬回我的小阁楼。洗了个澡。果真就坐在那窗台上开始小资了。顺便憧憬了一下我的美好未来,温习了一下我的伤感往事,重申了一遍我的雄心壮志。


接着,沈芳打来的电话,让我又开始抛下这些,琢磨晚上该穿什么去呢?轻松点?于是,我找出一件看上去很少气的套头体恤,翻出我最好的一条牛仔裤,准备再配上我那双阿迪球鞋,那可是下雨天从来不舍得穿的。我跑到厕所看了看,这样够轻松了吧?虽然体恤是件短袖,但是外面套上鸭绒服应该是不冷的。


我就这样期盼着,兴奋着,挨到了晚上。出门取了些钱,买好地铁票。比约定时间早20分钟,来到了那家在伦敦学生中声名远扬的CLUB。


门口早已是车水马龙一片热闹景象。我在入口处看着走进去的人,才明白过来,沈芳叫我穿的“轻松些”到底指的是什么。


原来,这里的club,就是一个可以让姑娘们把自己美丽青春的脸庞和身段,打扮成“鸡”那样,并且也可以做出差不多的举动,但是却不必担心受到任何指责的场所。那么,如此说来,我看了看自己仔裤,球鞋,体恤衫,我倒是真的“鹤立鸡群”了。


做完一天的居家勤快女青年,感觉像倒了一整天的垃圾,往垃圾场跑了5次。我都觉得我的车都跟着一车馊味儿了。喷了很多香水,一股子怪味儿。不理它,自然散去吧。


洗过澡,很舒服,接着我的回忆下去了:


我正在门口张望,冷不防被人从侧面一把抱住,一股浓香扑面而来,我正回头还没闹清怎么一回事,已被人当众那么亲了一口!我下意识一下躲开,正准备反手上去一嘴巴,狗屎迷住眼了;当众揩老娘的油!却见到苏一张大浓妆脸,正冲着我一脸坏笑。我松了口气,“你丫!我还以为谁呢!”正准备后面再带个话掰儿,却瞧见沈芳也走了过来。赶紧把后面的憋了回去。


苏还挺不服气的,冲着我噘嘴,又来了句很不地道的国语版“没劲。”我发现她一说国语,我就下意识想重复一遍,知道什么叫标准口音吗?不知道我说英语时,她是不是也这样想?


我还想正顶回去,沈芳已经笑着冲我晃了晃手里的票,原来都是准备好的。我跟她们往里走,排队,挨着进,居然门口还有人拿着金属监测器,查的严的就跟登机似的。我心说,至于吗,多亏今天换牛仔裤没带着我贴身小刀,不然还不给收了去。


然后,看看前面的沈芳和苏,还有他们一起来得几个别的男男女女大概一共5、6个人吧,看上去都是和苏差不多的BBC(出生在不列颠的华裔),都说英语。但是没看到丹尼,也没看到有别的保镖之类的。我想,别八成又是偷跑出来的。


她们的那些朋友穿的也都是一看就很阔气的那种,吊着个脸净跟沈芳和苏说话来着,连个招呼也没给我打,跟我透明似的。我心里很是不忿儿。我也不说话,要不是冲着沈芳和苏,我还懒得理你们呢。


沈芳跟他们说了一会儿,转过头,上下看看我,笑了一下,我明白她笑什么,索性装不知道。她,把头凑过来些,跟我说,“你跟紧些,里面很多人,别走散了。”


我嗯了一声。不再接话。


沈芳那天穿的也很少。也画了妆,眼影有点反光,不过比苏那晒伤妆要保守些。上身是一件苹果绿的短袖收身体恤,只是领子开的很大,大到她随时都下意识捂着领口怕走光。真不知道担心走光,为什么还穿出来。 腰上是一根棕色的粗粗的CD皮带,也就是个装饰,歇歇地跨着。底下穿了同一颜色地百辄皮裙,超短。下面是一个色系的半高尖头皮靴。手袋倒是不算很夸张,DKNY。我以前见她,她要么都是很典雅的扮相,要么就是休闲的装束,这样的造型我倒是从没想过会出现在她身上。不过,到也别有一番味道。显得,怎么说,挺妩媚的。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多了,居然凑上去,把头伸到她耳边,说,“你今天穿的挺性感得。”


她冷不丁我这么一下,吓了一跳,马上脸上有点害羞的神情。我心说,坏了,又说错话。


她尴尬地笑了一下,接了句,“谢谢。”然后,装作想起什么,跟苏说了起来。倒是把我凉在后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还好,天够黑。


那里面果真很多人,而且巨吵。刚进去的时候,那重低音砸的我心脏都快衰竭了,耳膜都感觉要穿孔了。我下意识只能用手去捂着耳朵,这样才慢慢适应了些。


不过,这样的好处就是,马上整个人可以high起来。很简单,你想正常说话都不行,都要用喊的。喊着喊着,人的举手投足就轻浮开了,这也是所谓的放松吧。反正在club里,你要是想一直端着,装样儿,那是得有些定力才行。


玩的倒是没有太多花样,想跳就跟着跳,不想就喝酒。我跑着去买酒,和酒吧价钱差不多,甚至有的便宜些,但是,架不住人high了就喝得多,我记得我们喝得最多的就是伏特加兑柠檬苏打水lemonade,(其实就是雪碧类的),还有一种瓶装得伏特加酒精饮料,白的叫冰;蓝色的,我挺喜欢,名字也叫蓝。


英国人喝酒从来不喝纯酒,都是搀着喝。而且喝混酒。我酒量还行,不算好,但是也能喝些。但是,对于混酒就有点不行了。先是喝了一杯伏特加,一玻璃杯半品脱,含25ml(一个shot)纯伏特加,要说也不多,但是,接着又喝了一瓶蓝和一瓶百威,就开始有点晕。于是,就找了个地方坐着,看她们玩。


沈芳倒是不怎么喝酒,一杯伏特加只喝了一半就放那了,就是一个劲儿跳舞,和那帮BBC们,有时还和鬼佬,边跳边笑,那帮人围着她,看上去是拼命想套磁儿。看得出,她是挺招人的。


苏和另外一个叫温迪得女生就是另一种风格了,整个一豪放女。一会儿跑去跳,还跳的特贴身得那种;一会儿又找人拼酒,也找我,让我陪她们玩小蜜蜂之类的划拳。打和了还得俩人隔着空嘣嘣儿亲。我这个不熟,知道怎么玩,却总是忘动作,自然喝了不少。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再这么喝下去就真高了。就借上厕所跑到洗手间去了。


音乐声一小下来,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有点高了。腿脚都不是很利索了。我对着洗脸池洗了把脸,站了会儿,觉得还晕,于是跑到马桶上,想吐出来些。


过了一会儿,也没吐出什么。正准备打开门出去,听见外面横冲直撞跑进来一人,一把撞开隔壁门就哇哇哇吐。听得我妈的在旁边那叫一个反胃啊。我走出去,隔壁门没关好。我一看衣服,居然是温迪这姑奶奶。于是,我敢快走进去,搀住她,一边拍她背,一边问她怎么样了。


这姑奶奶真是喝高了。也不看看我是谁,一个劲儿英语在哪儿念大神儿似的屋里哇啦。我也听不懂她说什么。只好就这么帮她在背后揉。


终于,她算是把我恶心完了。我又扶她去水池洗。她洗,我就递纸巾什么的。


她终于趴着洗手池边,看着有些缓过来劲儿了,看了我一会儿,像是记忆恢复得样子,跟我说了句,“你。”


我心嘀咕,你以为谁呢啊,真当是英国遍地活雷锋送温暖献爱心啊?帮你捶半天背你不给小费啊?但我没说话,只是笑笑。


接着,温迪就摇头晃脑地看了我一会儿,做了一件让我很吃惊的事儿。她突然冲过来抱着我,开始亲我。我一个躲闪不及被她重重亲了一下,这次可不是脸,是嘴对嘴的。我先是一吃惊,随后有点儿火,心想,“怎么醉成这样了!”


然后,我想推开她,居然被她抱得更紧,片刻之间又被亲了几下。我当时真的是恼了,使劲一挣扎,接着猛地一推,她被我推出好几步,踉踉跄跄,要不是后面墙挡者,差点没坐地上。


我有点想发飙了。妈的,搞什么啊,我长这么大也就是跟我男友这么亲密过。虽然说你一女的,我也不损失什么,但是,这可是在英国。要是人家看到了非把我们看成女同不可,而且,你丫亲我脸我就忍了,居然过来亲我嘴。操。我差点就想上去踢她了。


但是,我冷静了一下,一来,大家是一起来的,也算是朋友了。二来,怎么说她也是喝高了,指不定把我想成那个白马王子了呢。


于是,我忍了忍火气,走过去,跟她说,“你醉了。”我故意把“醉”这个字的英文念的很大声。


她晃了晃手,并没有让我扶,而是,问我,“你是同还是双?”


我一点儿也没明白,什么“bi”。我觉得我可能没听懂她什么意思。没理她,搀住她说,“我们走。”


她挣了一下,又问了一句话,“你喜欢女人吗?”


这是个简单疑问句,没生词儿,我听懂了。而且,也“理解”了。


我当时有点吓了一跳。虽然,据说这玩意儿在英国挺多,听过不少中国学生讲的有关类似的桥段。但是,我保证在此之前我绝对没亲眼见过这类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没想到沈芳的朋友居然就是传说中的“……”。


她看我一副措不及防的样子,也可能有点尴尬,耸耸肩说,“这没什么,每个人选择不同,没什么的。”


我也挺尴尬,结结巴巴回她,“是的,其实没什么。”我当时可能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儿,真的挺紧张的,除了是的,不是,可能也想不出别的英语词儿了。


她看我做出一副表示理解的样子,可能是想给自己找台阶吧,又接着说,“你从大陆来,可能不知道,其实这里人们很理解这个事情,我们没有伤害谁,只是我们选择不一样。除了这个,你觉得我有什么反常吗?你觉得苏有吗?沈芳有吗?”


当我听到苏,又听到沈芳?我简直觉得跟做梦似的。脑子里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来四个牛头不对马嘴的字:不可理喻。


我就是一直想这个词儿。怎么可能?!苏?!沈芳???!


当时,我除了震惊,就是拼命告诉自己,她醉了。这丫绝对喝傻了。


但是,潜意识里,我看着她的眼神,我心里另一个声音,似乎要提着个大喇叭跟我说:沈芳居然是……!!


我觉得像是有个什么东西,咔喳一下,在我心里碎了。就像又听到了,我爸手里的水晶杯,重重落在地上的那种声音。


从洗手间出来,我已经决定要回去了。


我跟苏打了个招呼,说我晚上有别的约会得现走。她也没挽留我。那会儿,她正忙坐在一个长的挺帅气得男孩腿上,俩人忙着在那儿打情骂俏呢。我拎起大衣,很迷茫的看看她,举止够轻佻,眼神也很风骚。虽然,如果换做在平时,我可能会很看不惯她这个样子。但是,那天,她的这些举止在我眼里,却觉得是那么的心安理得。我跟自己说,这样才对,这样,温迪说的那些都是酒后胡言了。


我拿这大衣往外挤,我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舞池中跳的正起性的沈芳。她合着那强劲的节拍,正在舞动着美丽的腰身,长发随着身体的摆动而飘扬着,脸上带着陶醉的笑容。那时的她,和我曾经见过多次的那个端庄有礼的大家闺秀简直判若两人。浑身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青春的冲动和张狂。我想,如果我是个男的,我估计也会喜欢上她。不过,温迪的那些话始终在我心里徘徊不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就把那些话一下当真了。


我看到沈芳注意到了我。自然,看到了我拎着大衣往外走的样子。她的眼睛里充满了询问和不解的目光。那眼神曾经让我感到过震撼,感到过温暖,但是,那晚,却让我感到如此的陌生。


我们就这样,隔着舞池,来往的人群不断的遮住我的视线。温迪的举动,温迪的话,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召之即来。那个时刻,我觉得这段不算远的舞池,似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鸿沟。闪烁的灯光,忽明忽暗。一切的一切,隔段了我和她。我觉得她的那个世界,离我很遥远。


我努力做出轻松的笑容,冲着她挥了挥手,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外面。就一头扎进人群中了。似乎,沈芳想追过来。似乎,我觉得她好像要跟我再说什么。我没有转过头,只是加紧脚步。我想赶紧离开。


出了门口,才意识到那么冷。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雪来。洋洋洒洒,鹅毛般飘洒在空中。但落在地上,却没有积成白色的“棉被”,而是化作一滩滩污水。我忽然想到了沈芳。尽管,我觉得这个比喻对她或许是一种侮辱。


我穿上羽绒服,还是很冷。我看着那些身着淡薄风骚万种的姑娘们,小伙们一个个哆嗦着,抱着双臂,等出租或是紧着脚步往远处的居民区的街道上去取车。心里有些嘲笑。


我把拉链拉到头,脖子缩在里面。往地铁站走去。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跑了起来。我就这样一直跑着,跑着,像个骡子一般。我跑进地铁站,跑下电梯,跑进车里,我的鞋上沾满了污水,我的裤角湿了一片,但我还想跑。我在车厢里来回走着,跺脚,搓手,我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仿佛只要一停,那个念头就重新升起,直到占满我整个心房,整个脑海,几乎要把我憋炸。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当真,她醉的那么厉害。但是,我没有答案。我只是很轻易的、不可理喻的,相信了。


回到我的新居。屋子里还是一片凌乱。我无心收拾。坐在窗台边,看着外面。我想起妈妈曾经跟我说,我和那些有钱人在一起要当心,不要学坏。又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庆幸。我决定,以后还是要和沈芳保持一些距离。或许,那些名门贵族的生活,对于我这样的老百姓家的孩子,只是一个存在于脑海和幻想中的奢望。当真实的来到你身边时,我最终无法理解,更不要说是接受。


那天,沈芳没有给我来电话,没有问我为什么不辞而别。我觉得这样很好,省去了尴尬。我不喜欢说谎。


那天,我如约给母亲和男友去了电话。我仍是兴高采烈地讲述了我在俱乐部的见闻。我把那些人的衣着,发抖的样子,描述的绘声绘色。他们哈哈大笑。


但是,我没有提温迪对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那个新认识的有钱的女孩子是“另一类”人。不知不觉中,这个曾经让我无比骄傲,无比钦慕的女子,在我心里却成了我不喜为人知的一个疮疤。或是说,成为一个耻辱。或许,那时我这么想,真的有些过分了。 


我忘记那晚后来我是怎么睡去的了,至今,想起那个飘雪的夜晚,卧室黄色黯淡的灯光,那个大大的离地不高的窗户,那个宽阔的窗台,心里仍然有种惆怅的感觉。


年少时就是这样,一觉醒来,会觉得昨晚的那些不愉快似乎都已远去。接下来的几天,我很快就和刚认识不久的室友们打成了一片,或许是年龄相仿佛,或许,因为我们都是平凡人家的孩子。


那个房里,除了我,住了3家人。一对儿河南的小两口,在一楼;一个山东的男孩子和一个吉林的朝鲜族女孩分别住在二楼的两个房间里。


我和那对儿河南的小两口最早熟起来的。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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