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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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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埃及,开罗。
    跟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一样的,这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目不暇给的景色显示出她的繁华与伟大。
    跟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很不一样的,这里日光强烈,黄沙滚滚,即使什麽都不做,照样闷得头昏。
    热。
    非常,非常的热。
    夏季的埃及无疑是考验人类忍耐力最好的时间地点之一——但是,那仅限於户外。
    遮荫棚下,会好上一点点。
    通风良好的室内,又更好一点。
    至於大饭店内,那就堪称完美了。
    玻璃阻挡了黄沙与乾燥的热风,喝冰水,吹冷气,站在高楼鸟瞰喧闹的美丽市景,依饭店地点以及窗景,可以看到尼罗河、市区全景、市区半景,抑或是吉萨金字塔……完美。
    新盖高楼的办公室中,一个腹部微隆的女子笑说:“不过我想,不管哪个窗景对你来说都没有差别吧?”
    “你说呢?”一抹好听的年轻男声反问。
    “我猜没有。”
    “那还问。”不是生气,也不是不耐烦,只是纯粹的觉得这样的对话有点无聊的语气。
    接话的是个身形颀长的东方男子。
    剑眉星目,气息爽朗,肤色是长期日晒後呈现的健康小麦色,敞开的领口可以看见锻链有素的完美肌型,胸口处缀著一颗七彩石坠饰,有一双看起来是劳动阶级的双手。
    很粗糙,有著大大小小的刻痕。
    男子的名字叫谷天霁,是埃及有名的古迹修复师之一,不过才三十岁,手艺已经好到让那些有三、四十年经验的老师傅惊讶。
    他所参与的修复工作从亚历山卓、开罗,一路绵延到阿布辛贝尔,修墓、修石像、修从地底挖出来的瓶瓶罐罐,无论是缺口还是掉颜色,他总有办法补回去,而且补得很自然,补得看不出矫饰的痕迹。
    谷天霁在埃及已经待了近十年的时间,对於一个毕业於开罗大学,又在这里选择了工作的人来说,他的人已经融入了这座城市的精神,饭店的视窗不会是他选择落脚的原因。
    俨然怀有身孕的女子露出了娇媚的笑容,“开罗听到你这种话会哭泣的。”
    谷天霁瞥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开罗看到你这种人来才会哭泣。”
    “哎,你是这样对淑女的吗?”
    “你像吗?”
    美艳孕妇闻言,大言不惭的回答,“我不像的话,全世界就没有哪个女人可以称为淑女了。”
    谷天霁露出了一抹笑,真不知道她打哪来的自信,可以把与事实不符的事情说得如此斩钉截铁。
    该位自称淑女的孕妇名为刘于甄,两家人认识已经久到难以计算,刘于甄的嚣张跋扈他不是没领教过,如果可以,谷天霁实在也不想跟她有任何交集了,偏偏这间预备在年底开幕的新饭店,谷家与刘家各持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谷父并不要求这个喜欢修东西的儿子接手经营,只要求对埃及文化有著一定了解的他在饭店设计上略尽心力——合情合理,谷天霁没有拒绝的理由。
    为此,谷天霁与设计师讨论了许久,终於研商出饭店的雏形,除了现代、舒适之外,也强调古文明感。
    饭店的名字叫“红海之后”。
    设计上,以金色及土耳其蓝为主,有假壁画、假塑像、假人面狮身、假猫面人身、假罗赛提之石……很多很多。
    他把所有一般人对埃及的刻板印象全用上了,这招很有用,因为当模型出来的时候,大小股东啧啧称奇不已,大为惊叹,会场上喔声此起彼落,对於这样的反应,谷天霁一点都不意外,不是当地人,大概都是那个样子吧,想来,观光客也会很爱才对。
    距离开幕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完成,目前所有的人都在加紧赶工当中。
    而就像所有的大企业一样,红海之后也充满了自己人。
    美艳孕妇刘于甄担任最重要的管帐工作。
    执行长叫刘于书,是刘于甄的哥哥,现在应该在饭店的某个角落巡视著需补强的部分。
    总经理的名字叫谷天霍,是谷天霁的哥哥。
    餐饮区经理叫谷天露,是他的妹妹。
    如此这般,红海之后目前为止重要的管理阶层不是姓谷就是姓刘,说好听是楚弓楚得,说白话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有钱人的神经很脆弱,安排一些自己人在那边会比较安心。
    现在所有的人都住在未开张的饭店里,不过由於全数装潢完毕的只有十九与二十两层楼,因此选择性也不大。
    谷天霁与刘于甄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好的青梅竹马,但不管怎麽说也都是看著对方长大的,从小认识的好处当然很多,说话可以直来直往,就像现在一样——她摆明了大小姐没事做,想找会说中文的人聊天,而他,则正为了地下一楼的文化回廊烦心,需要安静。
    “刘于甄,你如果没事做的话,去找刘于书或者是天露,不然多看点婴儿书也好,不要一天到晚跑到我这里来妨碍我工作。”
    “你嫌我吵?”
    “对。”
    “玛琪不也一天到晚来?”
    “玛琪是我的工作夥伴,我们谈的是古迹。”言下之意是,小姐你说的都是废话,耽误我的时间。
    刘于甄看了堆满东西的大书桌一眼,轻哼,“我要去跟天霍哥告状。”
    他头也不抬,“快去。”
    砰!
    吵了半日的孕妇终於走了,谷天霁好看的嘴角露出一抹轻松的微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又轻松起来。
    刘于书曾经跟他说:“我真的很佩服丹尼尔。”
    丹尼尔是刘于甄的洋人丈夫,现在,佩服丹尼尔的人又要多一个了,他娶了刘于甄,那简直跟为民除害没什麽两样。
    很伟大、很勇气可嘉。
    这刘于甄,实在很娇,难怪刘于书会叫她刘娇娇,即使已经认识这麽久了,每当面对她,他还是有种隐隐的不耐烦。
    谷天霁曾经想,是不是因为两人从小认识的关系,所以他才不把她当异性看,但後来又想,应该不是,因为他对夏茗微就不会这样。
    夏茗微也是他的青梅竹马。
    跟刘于甄是世交,跟夏茗微是画室的同学。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十二岁,茗微才八岁,梳著两条辫子,粉粉嫩嫩的,像玻璃橱窗里的洋娃娃。
    因为家里经营茶园,所以被取名为茗微,有茶树长得好的意思,据说,原本应该叫夏茗美,後来夏妈妈觉得美这个字太普通,所以才用了微,意思跟发音都一样,但写起来比较漂亮。
    茗微家的茶庄名为“绿园”。
    茗微很以绿园为傲。
    她身上总是带著一种茶园才有的香气,清清悠悠的,闻起来很舒服。
    忆及那个影子,谷天霁阳刚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柔和的线条。
    他看著茗微从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变成十六岁的少女,长大的她跟小时候一样,白皙水嫩,讨人喜欢。
    他们总在雨後乍晴的檐廊下,一起看她最喜欢的彩虹。
    茗微有点小胡涂。
    他们像是有一点点开始。
    然後,因为一些小小的误会,两人失去联络。
    ☆☆☆
    “茗微,有彩虹。”
    “哪里、哪里?”
    “笨蛋。”男孩的声音带著笑意,“另外一边啦。”
    小脑袋顺著男孩手指的方向,很快的见到横越天空的艳丽。
    茗微曾经在一本童话书上读到,据说,情侣一起看到彩虹,会在一起一辈子,朋友一起看到彩虹,会双双有好事发生——因为相信,所以她总习惯在雨後的阳光中寻找那抹天空才有的景色。
    檐廊下,两人因为七彩弯桥而微笑起来。
    男孩与茗微认识很久了,他们是同一间画室的学生,他知道她最爱彩虹。
    茗微的画中,总是色彩鲜活,大量的群青、茜草红、那不勒斯黄,还有绵绵迭迭的胡克绿……男孩曾经问茗微,为什麽她那麽喜欢用胡克绿?
    她告诉他,因为那很像茶园的颜色。
    她还附注,夏家已经经营茶园几代了。
    男孩笑说,难怪她身上总有种清清悠悠的香气。
    那是茶的味道嘛,茗微想。
    她是茶庄的女儿,连名字都与那绿色的植物脱离不了关系,她细细告诉他,“茗微”的意思以及念法。
    他说她的名字很可爱。
    他们学了好久好久的画,茗微的彩料从丹青变成油墨,承彩的素材从宣纸变成画布,题材从花鸟风月变成人物旷野,拿过大大小小的笔,画过很多很多的人,在她的画稿中,有他十二岁的模样、十三岁的模样……直到二十岁的样子。
    他的五官变了很多,但个性却还是那个样子,有时温柔,有时恶劣,有时会以为他的耐心已经用磬,但他偏偏又还轻声细语。
    彩虹好美好美。
    太阳好大好大。
    茗微转过头对男孩子笑,却见他好看的脸朝自己靠过来,眼神亮亮的,他的脸好近好近……好近……茗微有短时间的眩晕。
    “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一声,两声,儿童化的声音不断的重复著。
    薄被里的人伸出柔荑按掉床头那个吵人美梦的凯蒂猫闹钟。
    十分钟後,床尾另一个凯蒂猫也开始叫了,“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
    茗微起身,按掉床尾的闹钟,坐在床铺上,等待睡意过去。
    唔,好困喔。
    揉揉眼睛,伸伸懒腰,一秒,两秒,三秒,终於从梦境中回过神来,梦境?咦?她梦到那个喔,哎,二十六年的人生累积的东西也不少啊,没事去梦那个做什麽,少年在几百年前就落跑了,没道理还要她梦见他埃多少年不见了,茗微连他的模样都不记得了……才怪。
    怎麽说她也是学了十几年画的人,画过以他为模特儿的许多画像,少年的眉眼轮廓她全记得,包括那最後骗人的言语,不是她在小心眼,是他太恶劣了,居然那样欺骗她,简直可恶。
    昔日的美梦,今日的恶梦。
    如果可以,她还真想忘记有关他的一切,画像可以丢掉,但记忆却不是说不要就不要的,那道可恨的身影在消失後还三不五时的出现,打扰她平静的生活,都十年了,他是还想怎样埃茗微皱起眉,总觉得有点讨厌,难得休假却一大早就梦到这个,她今天运气一定会很差。
    拖拖拉拉的下了床,刚好有电话响起。
    她没接,让答录机去应付。
    “茗微,我是李佩芝,我知道你今天休假,可是听到留言後能不能快点回电话给我,有急事。”
    茗微的工作是“台北饭店”文物部的讲解员。
    针对外国观光客,台北饭店设有文化回廊,里面展览著各式各样的中国文物,有的是董事长的私人收藏,有的还是向其他博物馆商谈借出的,茗微的工作就是替住在台北饭店的外国观光客介绍古物的历史背景。
    一口流利的英文加上甜美的笑容,让她很受观光客的喜爱,工作起来如鱼得水,比起其他部门,她们这群讲解员算是很轻松的了。
    打电话来的李佩芝是总经理的特助,跟她们算小熟。
    李佩芝虽然有点不像位在上层的人,但那样急躁的语气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拿起了电话,“喂,我在。”
    “你在埃”李佩芝很显然是松了一 口气,“你的手机不通,我还怕今天联络不到人呢。”
    “怎麽了?”
    “周珊珊刚才打电话来说她怀孕了。”
    “她怀孕了啊啊?”
    怀……怀孕?
    这种时候?
    虽然是好事,但对於周遭的人来说,惊愕要比惊喜多,因为这大大的打乱了所有人的计画。
    周珊珊是文化部之光,预备替她们到国外争光的哎。
    “她打算要生,我们也没有阻止的立常”李佩芝的语气很是无奈,“不过这麽一来,就要找人来替代她出国了。”
    茗微嗯的一声,不禁同情起李佩芝了。
    台北饭店才刚刚与美国的刘氏集团合并,而刘氏最近在开罗投资了红海之后,根据合约,两家饭店要做一定的文化交流,说白话就是要台北饭店把那些放在超大保险库中的古物借出,好增加红海之后的价值——在埃及旅游还可以顺便看到中国古文物,任谁都会觉得赚到了。
    光是借出古文物当然不够啦,还要连带摆设师与讲解训练员一并外借才够意思,为期到饭店开幕为止。
    台北这边选来选去,选中周珊珊。
    夫妻感情稳定,个性独立,英语、阿语都很流利,又是政大历史系的高材生,高挑、美丽、气质出众,怎麽想怎麽合适,她本人也是信心满满,这件事情,早在两个月前就拍板定案,一直以来都非常顺利,没想到一个还未出生的小人儿,就让原本应该是完美的一切走了样。
    周珊珊的能力那麽好,要找到人来替代她很困难,但现在的情况已经有点骑虎难下,不找也不行。
    “那现在要怎麽办?”
    “所以我打电话给你埃”
    “给我喔。”茗微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给我?”
    不,不会吧……
    然,彷佛是为了印证她的想法似的,李佩芝的声音继续笑吟吟的传过来,“我知道你会讲阿拉伯语。”
    “小韶也会埃”
    “小韶穿旗袍很难看,你穿起来比较漂亮。”
    “那小艾,她穿旗袍很美,而且她一直很喜欢三毛。”
    “我就是怕她太喜欢三毛了,会中途落跑到撒哈拉去。”李佩芝的话听起来头头是道,“想来想去,你最合适了。”
    “可是……”可是我不想去那里啊,茗微在心里哭喊著。
    她认床、认棉被、认闹钟的声音,每天早上一定要吃7…ELEVEN的御饭团,而且还喜欢麦当劳的鲜肉满福堡,开罗的麦当劳听说卖的是羊肉堡,她,她不敢吃羊肉啦,还有,她皮肤不好,容易过敏……然,李佩芝这个总经理特助当然也不是当假的,先是跟她讲理,告诉她为什麽,然後动之以情。
    “如果你不愿意,饭店还是会叫周珊珊去,一个三十五岁的高龄孕妇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要工作……”然後是点点点的留白,留白的意思当然就是让她想像一个孕妇在异地辛苦操劳的样子。
    “三十五岁怀孕实在很辛苦,现在又很热。”
    “你不是想买房子吗?如果你愿意出公差,不用花钱,薪水加倍,回来後就有头期款了。
    “才几个月而已,你还年轻啊,就当去开开眼界,看看别的国家的生活与文化,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番舌灿莲花下,茗微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尤其,李佩芝的小高压加上周珊珊与老公的温情攻势,她只考虑了几夭,便点了头。
    其实,不答应好像也不太行,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实在不好找,一方面也是由於一直以来,周珊珊实在对她不错,进入台北饭店三年,她始终像个大姊姊般的照顾自己,去年感冒声音沙哑,周珊珊替她多代了好几回班。
    在知道她愿意之後,李佩芝十分高兴,“茗微最可爱了,不亏我这麽疼你,我会替你争取额度最高的津贴,员工原有的福利也换算成台币给你。”
    墙上的日历打著一个红圈圈,那个就是她要飞往开罗的日子——六月一日。
    第二章
    清晨五点半,谷天霁驾著车正在前往开罗国际机场的路上,任务只有一个去接一名叫周珊珊的女人。
    资料上注明,三十五岁,身长一百七,照片看来是个美女,头衔则是中国文物摆设师以及解说训练员。
    虽然说是企业合并导致的结果,但要台北饭店愿意出借那些价值连城的古物及对古物了若指掌的员工,红海之后这里也出了不少力气,为了表达诚意,推手刘于书打算亲自到机场接人,奈何大哥他从昨夜腹泻不止,直至清晨三点,能求助的也就只有老友兼战友的谷天霁了。
    当时,谷夭霁才刚入梦,就被一阵叩叩声吵醒,打开门,一下就看到脸色泛青的刘于书。
    “拜托你,帮我去机场接人。”刘于书扶著门框,一副要倒不倒的样子,“我肚子还在痛。”
    “你的秘书呢?”
    “他的手机没开。”
    “我才刚睡,明天一早还要跟费曼教授去皇后谷地。”谷天霁说出自己不能接手的原因,“我大哥习惯早起,我叫他去接人。”
    闻言,刘于书露出害怕的样子,“天霍哥最近对我稍有肯定,我不能再出楼子,如果去接个人都出现问题,会很麻烦。”
    谷天霁皱眉,“你那麽怕我大哥做什麽?”
    “因为他很可怕埃”
    谷天霁知道刘于书见到自己的哥哥一如老鼠看到猫,不过,他没想到就在自己表明要以费曼教授的工作为主之後,刘于书竟然要冒险自己开车——虽然市区到机场不过四、五十分钟的距离,但对一个肚子痛的人来说,就算是三分钟都很难忍受埃见状,谷天霁知道自己不帮忙也不行了。
    车子在黎明的天色中朝国际机场前进。
    谷天霁一边踩著油门,一边在心中盘算著,也许可以利用开罗到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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