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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荣耀-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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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离婚
    对大多数人来说,离婚是一场悲剧。
对某些人来说,离婚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
我就是这某些人中的一个。
请不要误会,我不是“妻管严”,不是因为忍受不了妻子的喋喋不休的管束而闹离婚的,她虽然偶尔也数落我的不是,但她不是那种不讲理的女人。我们也不是因为感情不合而离婚,我们很少吵架,就算吵架,不到半个小时就和好了。我们之间也没有第三者,我们一直相亲相爱,直到现在,我仍深爱着她。
但是,我不能不离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我转头看着她,她今天刻意打扮过,就好象我们谈恋爱时那样妩媚动人,这似乎是在向我示威:“和我离婚是你的损失!”她拿笔的手在犹豫,抬起头来挑战似的看了我一眼,才轻咬下唇,签下了字。然后,走到了我面前说:“现在,你该满意了吧!”
“若婵,我……”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在这件事上我虽然有种种理由,但从世俗的观点来看,是我对不起她,所以我心里还是有些歉疚。
她说完话扭头就走,我默默地跟在后面,我们一直走到了大街上。
我试探地说:“若婵,今晚……回家好不好?”
她闻言停下了脚步。自从我提出离婚后,她已经有整整一个月都呆在娘家,不肯踏足我们的小家半步。可是今天是我们正式离婚,我想将她留下来。这将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我需要一个仪式,就象结婚需要仪式一样,它可以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深深的烙印,成为我们人生岁月中的一个纪念。
没想到,她很干脆地说:“好啊,我正要回家收拾东西。”
我接着说:“我准备了烛光晚餐。”
“又是到饭店预订的吧?”她问。
“是。”我点点头。
“我这辈子算是没福气吃到你做的菜了。”她嘲讽道。
我苦笑道:“你是知道的,我没那个能耐。”
从结婚以来,我就从没做过一顿饭。有一次心血来潮,趁她还没有下班,试着炒了两盘最简单的小菜。虽然我从未炒过菜,但天天看老婆炒菜,呆子也学会了。我的杰作自然是油亮光鲜,但是那味道……老实说,我从没有吃过那么难吃的菜。于是我将我的杰作送给了垃圾桶,从此再也不敢提炒菜的事。
我们拦了一辆的士,坐了进去,我正想向司机报出目的地,她抢先说:“去菜市场!”
我愕然地望向她。
她目不斜视地说:“还是我来做饭吧。”
当我们走进厨房的时候,我感觉又回到了过去的时光。我从门后取下围裙给她系上,然后习惯性地从后面搂住她,在她的脸颊边轻吻了一下。我突然醒悟过来,我和她已经离婚了,这个动作是不是太唐突了?
她的身子轻颤了一下,时间在这一刻凝固,我很担心她会给我一顿抢白,但她却象往常那样说道:“ 你出去吧,我很快就好。”
我打开电视,但是无法集中注意力欣赏节目。两年了,我很少帮她做家务,有时还瞒着她请了钟点工到家里来帮忙。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家庭琐事上,可她却不同,什么事都要她亲自做了才放心。
饭菜端了上来,很丰盛。我点上了蜡烛,斟上了葡萄酒。
她举起酒杯轻轻摇晃着,看着玫瑰色的液体在烛光下闪动,幽然地说:“这算是庆祝吗?”
我无言以对。
葡萄酒让她的脸上泛起了红晕,她突然说:“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到这房间的时候,你说了什么吗?”
我想了想道:“我说的是‘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房不在大,有你就行。’”
“不是这一句。”
“那是哪一句?”
“你说将来要买一幢别墅。我说你在空口说白话。你却拍着胸脯保证说你有得是本事……”
“我知道你又要说我没出息了,但是这能怪我吗?”我截断她的话。
她苦笑着说:“我只是担心你,你将来有什么打算呢?听说现在不仅是厂长讨厌你,连以前曾经为你说话的产品开发部主任对你也有意见,有这事吗?”
“他们的思想太保守。”我说。
“又是这句话!”她不满地说,“一个人最怕的是没有自知之明。”
我们都沉默了,直到最后吃完饭。
她起身准备收拾餐具,我说:“还是我来洗吧。”
她说:“也好,我去收拾东西。”
我从来没有象这样认真地洗过餐具,边洗边不由自主地想:“这么洗太浪费时间了。若婵一走,以后可就没人洗碗了。不如买一台洗碗机吧!”
洗完餐具,我去帮她收拾要带走的东西。
她在卧室。有我帮忙,两个大皮箱里很快放满了她的服装和私人物品,她弄得香汗淋漓,坐在床沿上对我说:“帮我想想看,还有什么东西要带走的。”
我摇摇头,表示不清楚。
“你永远也弄不懂家里的东西放在哪里!”她讽嘲了一句,叹了口气说,“算了,我也管不了你了。家里有什么事情不懂得做,可以去问邻居陈妈;你不是想把家里那台洗衣机换成全自动的吗?现在可以去做了;快餐要少吃一点,对身体不好,宁愿多等一些时间让饭店炒几盘菜送上来;下面那家超市的东西很贵,你可以到对街的隆隆超市去买,离我们家还不到一百米,你不要怕麻烦;对了,房间的钥匙给你,妈那里还有一把,什么时候我拿来还给你。”
停了一下,她又说:“我要去洗澡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我说:“今晚你睡这里,我睡另一间。”
她没有异议。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作出这个决定的,只有这样,我才能告别不堪回首的过去,找回我失落了多年的梦。人要有所追求,就必须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就是离婚!今夜之后,我和她将形同陌路,各奔东西。我知道她现在一定在后悔,为什么当初不挑英俊潇洒的孙启华,不挑家财万贯的江文礼,不挑才华横溢的卓立,而偏偏挑中了我这个其貌不扬的呆子—;—;他们哪一个都比我强。不过话又说回来,当我历尽千辛万苦,逐一击败了所有的对手而赢得她的芳心的那一刻,我真是得意极了,那简直就是人生的一大辉煌!直到现在我还感激当年她对我青睐有加,情意绵绵。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的话,我还会选她。这也是我现在内心矛盾的根源,要是她对我不那么苛求,能够积极支持我的事业,我是绝不会和她离婚的。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再胡思乱想也没有用了。
男人苦闷的时候不是抽烟就是喝酒。可我实在不争气,抽烟吧,我不会;喝酒吧,我不配,只有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步。但是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我决定去洗把脸,然后吃一片安眠药。
来到客厅,我奇怪地发现主卧室的门开着,床头灯还亮着,却不见床上有人。再仔细一看,卧室连着阳台的门也开着,月光伴着蓝色的清风徐徐吹来。我走向阳台,她果然在那,沐浴在清冷的月光下。我的到来,她没有觉察到,她正默默地望向深邃的星空,似一尊雕塑。
“你也睡不着啊?”我走到她身旁说。
她这才如梦初醒,急于掩饰般地转过脸去,用手擦拭着。
“对不起……”我尴尬地说。
“‘对不起’真是很廉价的一个词汇。”她幽幽地说。
“我……我真的不想伤害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沉默了半晌,突然说:“当初你应该和杨蔚结婚,她对你那么好……”
她错了,我绝不会因为杨蔚而放弃她。在我的心里除了小雪外,就只有她。我从来没有告诉她小雪的事情。不是我故意瞒她,因为说出来实在荒唐可笑。小雪永远是我心中的一个梦。如果若婵就是小雪,我还会离婚吗?我不知道。
我硬着头皮说:“我从来没有后悔和你在一起,将来也不会后悔。只是拖累了你……”
她摇摇头说:“我们谁也别怜悯谁,怪只怪我们的性格都是那么要强。”
“夜了,早点睡吧!”我说。然后向外走去。
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的手臂被抓住了。
“留下来好吗?”她说。
我转过身来,有些惊讶她的决定。她应该恨我才对!可今天到现在为止,她没有骂过我一句。难道她还爱着我?
她关上了门,站在我面前默默注视着我的眼睛,一动也不动。
我明白了,她也需要一个仪式来纪念这终生难忘的一天;我也知道了,今晚我会用全部的爱来爱她。
极度的欢娱后是极度的悲伤,我看见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轻轻地吻干了它们。
爱情、婚姻、家庭几乎是一个女人生活的全部。失去了它们会怎样?她用眼泪告诉了我一切。我的心开始脆弱,开始流泪,只要我在她的耳边温柔地说上一声:“我们复婚吧!”就可以结束这一切。可是我张开了嘴,却说不出话。……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因为那样,我为之奋斗了二十多年的事业就将付诸东流,生活又将重新回到起点。
让她骂我自私吧!让她恨我一辈子吧!我没有别的选择!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走得无声无息,只在被窝里留下了一缕温香。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离婚的消息以最快的速度在熟人中传播着。
岳父岳母的态度截然相反。岳父坚决反对我们离婚。岳母则到处宣传说:“他们早就该离婚了!我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有幸福?”
爸妈也骂:“我们没有你这样的儿子!这么好的媳妇不要,你还有良心吗?给我滚!”
一个长舌妇在四处宣传:“他在外面有了女人,而且怀孕了,所以才要急着离婚。……你们不信?我可是亲眼看见的!”
那几个平时爱和我嬉笑打骂的女同事开始下意识地躲着我,她们要避嫌。
只有一位曾经离过婚的外号叫“扁豆”的男同事拍着我的肩膀说:“不要紧!没有离过婚的男人是不成熟的男人。”我明白他的心里其实是在幸灾乐祸,因为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同盟者,一个可以挡在他身后替他挨千夫所指的替死鬼!
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不就是离婚吗?那是我个人的私事。为什么弄得我好象历史罪人一样,不敢抬起头走路?
我一下子不知所措。他们是想让我当一列安分守己的火车,在他们设计好的铁轨上运行,决不允许有半点出轨的企图,否则就要惩罚我。
我的目标太远大,远大得恐怕只有救世主才能完成。我算是什么东西?顶多算是一个伟人吧!我只能尽力而为,只要能向这个目标不断靠近,就是我最大的贡献。
但是伟人往往不被世人所理解。释迦牟尼放着尊贵的王子不当,跑去菩提树下修炼,他是傻瓜吗?不是。说他是傻瓜的人才是真正的傻瓜!
我可以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安慰自己,来为自己辩护,但那有什么用?我最亲爱的人不理解我,现在连亲戚朋友都看不起我。
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或者是因为我的名字“吴勤勇”三个字太不吉利?
不,我不能投降!我必须做出几件有出息的事让他们瞧瞧!看不起我的人将会后悔莫及,嘲笑我的人将会无地自容,造我谣的人将会以巴结我为荣。
我决定孤注一掷。如果失败,我就远走他乡,隐姓埋名,用全部的生命来品尝我自己种下的苦果。
第二章 小雪
    我不知道爹妈为什么要给我起“吴勤勇”这样一个名字,大概是希望我“勤劳勇敢”,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杰出人物吧。
我讨厌这个名字,尤其讨厌中间那个“勤”字。若不是托祖宗的福得了个好姓,我真的会痛恨这个名字。事实上我既不勤也不勇,懒惰是我的梦想,但我竟没有勇气去追求它,我只是个可笑的胆小鬼。这个名字是我生命的梦魇,让我无法呼吸;是我生命的魔咒,这辈子死死跟定了我。
虽然我还年轻,而且刚刚摆脱了婚姻的羁绊,可以自得其乐一阵子了,但我仍然看不到前途有多少光明。
我从小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根据母亲的回忆,我出生三个月后,除了睡觉就是东张西望,抱在怀里也不肯安宁。跟我同龄的孩子还在母亲怀里无法下地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爬:直着爬、横着爬、倒着爬,而且速度飞快。妈妈总是阻止我这么做,怕我弄脏了手,磨破了衣服,但是她一疏忽,我马上又在地上爬来爬去,弄得她无可奈何。虽然还不会说话,但大人们教我辨认什么物品,我总是能很快记住。当大人们再次提到那个物品时,我能够立刻将头转过去,于是大人们都夸我聪明。
孩子是大人们的玩具。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在阿姨们的手臂中传来传去。她们做各种各样的鬼脸,她们送你各种各样的食物和玩具,想尽办法逗乐你,一旦你让她们如愿,她们就会开心地笑起来,比孩子还要天真。
我之所以说“阿姨们”,而不说“叔叔们”,那是因为如果有陌生人想要抱我,我一定挑阿姨,而且是漂亮的阿姨,其他人都不让抱。后来,当妈妈把这件事当作笑话告诉已长大成人的我时,连我自己都纳闷—;—;一个还不懂事的孩子竟然懂得挑三拣四,难道这种审美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吗?
他们总是希望我快点长大,我也这么想,可是当我能够自己走路以后,我的屁股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仅仅是因为我抢了别的小孩的玩具,或者画花了邻居家的墙壁这类的小事。那时候我的父母工作都很忙,我的种种恶行劣迹让他们防不胜防,于是他们决定将我送进幼儿园。
我隐约记得那一天下着毛毛雨,妈妈说要带我去一个很好玩的地方,还给我换上了新衣服。和我们一起同行的还有邻居袁阿姨和她两岁的儿子操操。我还小操操半岁,所以得管他叫哥哥。妈妈总是告诉我要尊敬长辈,可是在我玩泥巴、捉蚂蚁的时候,这个操操总是我的跟班,所以我从没想过要尊敬他。
那个好玩的地方有一扇很大的门,是由一根根象大人手臂那样粗的铁管子组成的。我想伸手去抓,但妈妈制止了我,说会弄脏了手。很快出来一位年轻的阿姨,开了门让我们进去。
妈妈和那位阿姨说了几句话,然后蹲下来对我说:“勤勇乖,今天就在这里和小朋友们玩,等妈妈下班了就来接你。”
我的眼睛早就看见了里面空地上的秋千架和滑滑梯,听说要让我玩,哪还不乐意,连连点头。
那一边的操操却哭成了一个泪人儿,抱着他妈妈的大腿不肯放。几个大人说尽了好话,他也不依。他妈妈没办法,狠了狠心掰开了他的手,将他交给那位阿姨。谁想操操哭得更狠了,最后竟然尿了裤子。于是大人们又是一阵忙乱。他妈妈眼圈都红了,差点想改变主意将操操带回家去。这时,我走过去拉住了操操的手,说:“我们去玩滑滑梯吧。”这一句话打破了僵局,操操虽然还在哭着,但终于肯留下来了。
就这样,我和操操一起走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在我们眼前的是一间漂亮的房间,墙壁上贴着彩色的卡通动物画,墙角放着一些玩具,二十几张小凳子靠墙摆放着,围成一圈,上面坐着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孩子,都瞪着大眼好奇地看着我们。我和操操都是第一次离开亲人,独自面对这么多的陌生人,我变得很拘谨,不敢说话;操操则紧紧抓着我的手,现在我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我和操操坐了下来,一个阿姨开始教我们做游戏、学唱歌。我很快就不紧张了,全身心地投入了这个大人陪小孩的游戏中。那一天,我得到了一朵红花,有两个阿姨都夸我很乖,很聪明。操操也得到了一朵红花,不过那是为了安慰他,免得他又哭了。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在这么多人面前没有给自己丢脸。这件事给我的启发很大,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办起事来胆大妄为,从中尝到了不少甜头,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那个当年尿裤子的操操现在已经是一个一米八几的大块头,在一所体校担任羽毛球教练。两年前的春节,他带着妻子、女儿回家过年,我正好去他家拜年,和他见了一面。我问他:“还记得我们第一天上幼儿园的事吗?”他说:“不记得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不记得了,总之我不能当着他家人的面揭他的短,于是就说起现在的幼儿园要比当年好多了之类的话。
现在幼儿园的孩子真是幸福,不仅住的好,吃得好,还有各种各样的玩具可玩,甚至还可以学电脑。可我们那时候的条件很简陋,吃得也不好,很多玩具还是旧的。阿姨们的表扬让我得意了好几天,但热乎劲一过,我就发现要得到表扬的代价必须是循规蹈矩,而循规蹈矩会让我失去很多乐趣。幸好有她在,才使我对童年的回忆充满了甜蜜。
幼儿园里有两匹小木马,是放在露天里的,它们身上的漆已经剥落了许多,只有那个马型还在。马的双脚是用两根弧形的木架子做的。坐上去前后摇动,还真有些骑马的威风样。骑马是男孩子的专利,凡是户外活动时间,我总是要在木马背上呆上几分钟过过瘾。这一天我在木马上摇了几下,因为力气太小,所以停下来喘气。那个愣头愣脑的小子陈志超就站在我的马旁边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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