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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两代男-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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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4)
三天后我去学校领成绩单,我的数学和语文都是零分。在班主任意见那一栏里,陈老师用红色墨水的钢笔写着这么几句评语:该生太玩皮了,不爱学习, 考试得零分,智力可能也有问题?建议留级一年。我发现陈老师把“顽皮”写成了“玩皮”,便从书包里掏出铅笔,在“皮”字后面加了一个“球”字。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赵巧云带我去学校报到。陈老师说,你的儿子已经留级了,我们班不再接收。赵巧云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妈,我想去实验班读二年 级。赵巧云说,你这孩子大白天说梦话?全校最差的班都不要你了,最好的班会要吗?我说,试试看吧。 我拽着赵巧云,来到实验班的门口。实验班的班主任沈芳正在主持班会,赵巧云将她喊出来,说明来意。沈芳看了我那张成绩单,大笑,说:冯峰,我出 几个题目考考你,答对了我就要你。我点头算是默认了。沈芳说,锄禾日当午。我说,汗滴和下土。沈芳说,床前明月光。我说,疑是地上霜。沈芳说,野火 烧不尽。我说,春风吹又生。沈芳有些讶异,我趁热打铁火上浇油,使出了我的核武器。我滔滔不绝地背诵起了诗仙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如果沈芳当时戴了眼镜的话,我想她一定会将它跌得粉碎。为了背熟这篇《将进酒》,我至少挨了我那些凶神恶煞的姑妈们五顿毒打,关键时刻终于获得 了回报。我不仅如愿以偿奇迹般地进入实验班读二年级,而且还被班主任沈芳另眼相看重点培养,接连代表实验班参加了全省小学生作文和数学竞赛,分别获 得了第三和第五名的好成绩。而更让我激动的是,我终于又和我在幼儿园认识的三位小朋友:李峰、杨柳和余娟成为了同班同学。而我的好友张彭依然呆在那个全校最差最乱的班上,时刻提防着那个悍妇陈老师袭击他的左耳朵。张彭对我的离去有些感伤,更多的也许是妒忌。我安慰他,张彭,咱俩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上了,但我们还在同一个年级,同一个学校,同一条巷子里啊。哪怕将来我们去了更远的地方,谁也见不到谁了,我们依然是朋友。为了证明我和他友谊长存,我花五毛钱买了一个日记本送给他。扉页上我写了一句唐诗: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不过我估计以他当时的水平至少要等到四年以后才能完全看懂。&;nbsp&;nbsp
第七章(1)
我家对门住着一户姓路的人家。这家的男主人路先生高度近视,眼镜的镜片足有两个啤酒瓶底那么厚,步枪子弹可能都打不透。路先生是我们那条巷子里绰号最多的人。他在学校读书时最早被人称作“路四眼”,后来因为走路经常撞到电杆树上,人送外号“路铁头”。再后来在棉纺厂当技术员的路先生出了公伤事故,左脚五个脚趾被机器切掉了,走起路来像扭秧歌,好事之人发现路先生原来的外号已不足以形容其特性,便专门又为其量身定做了一个,名为“路不平”。此后由于路先生的身体再没有出现其它更为引人注目的特征,“路不平”这个绰号总算是固定了下来。我们那条巷子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呼之“路不平”,路先生父母给取的名字反倒无人记得起来了。 路不平出了公伤事故后,考虑他行走不便会影响工作乃至酿成更为严重的事故,厂里安排他去守大门。路不平是个乐天派,任何人都可以拿他开玩笑,他也从来不生气。从技术员变成门卫后,路不平依旧很乐观,整日里笑呵呵的。 路不平的老婆比他小了将近二十岁,不是本地人。据说路不平有天晚上值班回家,走在半道上撞昏了一个人。路不平尽管眼神不好使,但他在出公伤事故之前走路速度很快,疾步如飞脚底生风。路不平因为经常和电杆树等硬物发生碰撞,久而久之身体具备了一定的冲击力。血肉之躯被他撞一下非同小可。路不平赶紧拦了辆三轮车将被他撞倒的的那人送往医院抢救。在急诊室,他才看清楚被撞的这个人原来是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青年女子。这女子手上死死拽着一个破包裹,面黄肌瘦看上去像个逃荒的。医生给她吊了一瓶盐水外加半瓶葡萄糖后,她终于苏醒了过来。路不平赶紧上前道歉:姑娘,是我把你撞晕的,我不是故意的,我眼神不太好。这姑娘“唉”了一声,眼泪就流下来了。姑娘说,大哥,俺不是你撞晕的,俺是给饿的。俺都两天没吃东西了。 路不平把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子领回家去做了老婆。街坊们拿老路开涮:都说走多了夜路要撞到鬼,你咋撞倒了一个花姑娘哩?路不平也不答话,点上一根烟,傻呵呵地笑。路不平对这段撞来的婚姻是很满足的。老婆年轻,眉眼也俊俏,配他是绰绰有余。尽管老婆接连给他生了两个女儿,可他脑子里并没有重男轻女传宗接代这些个陈腐观念。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美美过日子,这比什么都重要。 然而,路不平的幸福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越是生性乐观的人,似乎越要比别人承受更多的不幸。路不平出公伤事故后不久,他老婆就扔下两个女儿跟人跑了。路不平下班回家,看见小女儿坐在摇篮里,饿得哇哇乱哭。而四岁的大女儿正伸着舌头,拼命地舔着锅底。老婆走了,临走的时候连张字条都没有给他留下。也许,这只是因为她不识字的缘故?路不平安慰自己。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她还为他生了两个女儿。难道她就这样一走了之,连句话都不肯留下么。 邻居们告诉路不平,说他婆娘十有###是跟着那个外地来的木匠跑了。路不平这才如梦初醒。几天前巷子里的的确确来了一个青年木匠。路不平还把那木匠请到家里来为他做了一根拐棍呢。路不平钻进床底,发现他藏在砖缝里的三百元钱和五百斤全国通用粮票也不见了。那是出了公伤事故后厂里发给他的安抚金。 路不平到派出所报了案。那时正处于文革末期,公检法元气大伤,人心惶惶,全国各地大案要案不断,谁有闲心去帮他寻老婆?路不平还不死心,油印了几百份寻人启事,沿街张贴。夜里他躺在床上,竖起耳朵倾听屋外的动静。每当有人从窗前经过,他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根据那细微的脚步声来判断是不是他的老婆。然而,奇迹终究没有出现。 我不知道身体残疾的路不平怎样把他两个年幼的女儿拉扯大的。我只知道自从老婆和人私奔之后,路不平一直没有再婚。路不平四十好几了,脚又有残疾,虽说有份工作,但工资并不高,更何况,他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谁愿意嫁给他?&;nbsp&;nbsp
第七章(2)
路不平虽然越来越穷,但为人依然很慷慨。比如他家里过年杀猪,请冯江阳过去帮了点忙,临走时总会包上几斤猪肝猪肾猪心之类的好东西让冯江阳带走。冯江阳在这个时候一般不会推脱,一来他好这一口,他对动物的肉不感兴趣,但他特别喜欢吃动物内脏。他听医生说吃动物内脏能补肾;二来他了解路不平的性格。路不平决定送出去的东西哪怕是拿去喂狗也绝不收回。有一回路不平平白无故要送给冯江阳一个猪腰子,冯江阳认为大丈夫无功不受禄,死活不肯收,结果路不平一甩手,将猪腰子扔进了垃圾堆,马上被一条路过的母狗给叨走了。这让冯江阳心痛了好半天。 路不平的两个女儿相貌相差甚远。大女儿路春像她母亲,长着标准的瓜子脸,柳叶眉,水蛇腰,狐狸眼,天生具备某种妖媚的气质。而二女儿路秋却长着国字脸,扫把眉,水桶腰,三角眼,乍一看像个男孩。 路秋比我大两岁多,是我小时候的主要玩伴。其实我更愿意和大我六岁的路春玩。可惜人家发育得早,对我们这些小毛孩压根就看不上眼。 路秋的睡房紧挨着她家的猪栏和厕所,中间挂个布帘子就算隔开了。躺在她那张用砖头搭起来的床上,我能闻到从隔壁传来的浓郁的尿臊味。路秋的床下铺着厚厚的晒干了的稻草,路秋说她没事的时候就玩稻草。稻草很好玩的,她边说边解开裤带,将稻草放了进去。她一只手拎着缀满补丁的长裤,一只手捏着稻草的根部,在裤子里面上上下下来回抽动。 那时我的性意识还没有完全萌发。毕竟我还不到五岁。我来找路秋不是来看她玩稻草的。我想和她玩扑克。那时我们经常玩一种叫做“拖板车”的最简单的扑克游戏。也许路秋对这个小儿科的游戏感到乏味了。她说,我们做点什么吧。 路秋把房门插上后,用手拨拉了几下,检查是不是牢固。此时此刻她的父亲路不平正在麻纺厂的收发室里坐着,而她的姐姐路春正呆在在江阳第一完全小学五年级某班的教室里。我满腹狐疑地瞅着路秋,我怀疑她正准备做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路秋很容易就将身上的衣服脱光了。她神气活现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似乎在展示她的一件不可多得的宝贝。她没有发育的裸体对我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因为我们经常光着身子一起在河里洗澡。路秋对我的麻木不仁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她尖着嗓子嚷道,我晓得,我晓得,你们男人都只喜欢我姐姐。 那时的我对性的理解还停留在巷子里那些中学生编出来淫词艳曲上面。比如“一二三,把门关。四五六,肉碰肉。七###,孩子马上到了手”之类粗俗的玩意,对于路秋的挑逗我丝毫不为之所动,也不知道如何去动。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单独面对路秋的裸体。后来,路秋长成了大姑娘。长成了大姑娘的路秋比小时候耐看多了,皮肤白皙,身材丰满而性感。我最后一次和路秋亲密接触,是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某个晚上。我骑着自行车下晚自习回家,在半路上遇到路秋。那时我家已经搬离了原来居住的那条巷子,我有大半年没有见到路秋了。冯峰,捎我一段。路秋站在马路中间向我招手。车子还没停稳,她就跳了上去。她坐上来后很自然地搂住了我的腰。我心里升腾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可惜,她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她轻盈地跳下车,跟我说了声“再见”,就消失在了夜幕中。自行车后面空了,我的心也随之空了一截。 路秋的姐姐路春在读初中一年级时在江阳街上便有了名气。她有个绰号叫“六元钱”。许多中学生都说只要花六元钱就可以同她上床。我没有调查过,不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空穴来风。我只知道路不平对两个女儿的品行问题是十分看重的。路不平曾经因为大女儿路春涉嫌偷了邻居家放在桌子上的两元钱而被路不平用杀猪时用来捆猪脚的麻绳反绑起来,吊在房梁上鞭打示众。那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我和巷子里许多闲人都端着饭碗挤在那儿围观。被反捆双手高悬在堂屋中央的路春头发篷乱面色潮红香汗如雨。由于长时间吊着,她的脖子已经无法支撑头部的重量。她的头低垂着,口水顺着雪白的脖颈源源不断地往下淌,胸部和臀部的曲线似乎更加凹凸有致,比平时要性感百十余倍。我端着饭碗站在人群中看傻了眼,都忘记动筷子了。路不平再有个性,也不可能当众对女儿进行性虐待吧?我想他应该是恨铁不成钢,只好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向世人展示他嫉恶如仇六亲不认的品格。路不平挥舞着皮带,准确无误地打在路春丰满的屁股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每当皮带落在脂肪上的时候,端着饭碗围观的人们就挥动筷子拼命朝嘴里扒饭, 似乎路春的屁股是一道香嫩可口的美味佳肴,能有效地刺激他们的食欲,增加胃液的分泌。众人饭吃完了,路不平也打累了,像一头刚刚犁完田的老牛,疲惫不堪地躺在椅子上喘气。这时候轮到路不平的小女儿路秋上场了。她双手叉腰,像一条发情的小母狗朝人群狂吠:看什么看?要看回家看你女儿去!她见人群毫无散去的意思,便冲进厨房,端来一盆脏水,恶狠狠地朝人群泼来。只有我知道,她这是在吃她姐的醋。&;nbsp&;nbsp
第七章(3)
我们那条巷子里有很多狗,经常可以看见公狗趴在母狗身上,臀部不停地耸动。我甚至还看到过两只公狗骑在同一条母狗身上。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巷子里的小孩们每当看见这种场面,便视为人生一大快事。他们找来砖头从四面八方攻击它们,试图把它们分开。而它们就像连体婴儿一样,哪怕被砸得头破血流,也宁死不分。这时唯一有效的方法便是泼水了。水可以使狗们沸腾的欲望迅速冷却。 路不平的女儿路秋泼了好几盆脏水,人群才渐渐散去。他们就像刚刚看完了一场精彩绝伦的午夜电影,在回家的路上对女主角路春评头论足。回家以后我在抽屉里找出了两元钱,只身一人回到路不平的家门前。此时路家大门紧闭,屋里漆黑一片。我把耳朵贴在门板上,依稀可以听见从里屋传来路春如泣如诉的哽咽声。我犹豫了一下,把钱从门缝里塞了进去。 五年以后,冯江阳在“夜来香”旅馆里寻欢作乐的时候,意外地看见了路不平的大女儿路春。这让他吃惊不小。那时我们已经搬家,不再住在路不平家对门了。冯江阳找来“夜来香”的老板他的结拜兄弟陆飞龙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陆飞龙说,路春只是临时在这儿做做,一个月来三四次。每次交二十元钱给他,算是床铺费。陆飞龙又说,老大你眼力真不错啊,这妞今年才十八,刚从学校出来的,要不我给你们介绍介绍?冯江阳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说,介绍个屁,那是我一个街坊的女儿。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当年他父亲每次杀猪都把猪肾留给我,说吃了补肾。他要是知道我补肾补得同他女儿上了床,还不杀了我? 冯江阳来到路春的房里,将门反锁。路春站起来,刚喊了声“冯叔”,冯江阳上前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得她花容失色泣不成声。冯江阳说,你到这里来干什么?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路春跪在地上,抓住冯江阳的裤腿,说,冯叔,冯叔,你千万不能把我交给公安局。冯江阳说,要得。不过你要对我说实话。 原来路春初中毕业后,在棉纺厂当临时工。她交了一个男朋友,长得标标志志一表人材,却天生是个赌棍,欠了一屁股债,无力偿还,便逼她出来卖淫。她一个月接四次客,每次一百二十元,扣除交给陆飞龙的八十元床铺费,还可以净挣四百元。相当于她在棉纺厂当临时工月收入的五倍多。 冯江阳沉默了许久,又问:你做这一行,不怕你父亲知道?他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他又是个要脸面的人。要是他晓得了,只怕要被你活活气死。 路春冷笑,一脸不屑。她找冯江阳要了一根烟,点上,深吸一口,将烟圈吐到冯江阳的脸上,幽幽地说,冯叔,你知道是谁破的我的处女身吗?冯江阳一惊,手中夹着的一根万宝路掉在了地上。难道是你父亲?冯江阳声音有些颤抖。 路春凄然一笑,说,冯叔,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天我们只图新欢,不算旧账。你要看得起我,今天晚上你就留下;要是看不起,你现在就滚出去。 冯江阳滚出去没有,那就不得而知了。&;nbsp&;nbsp
第八章(1)
在我居住的那条巷子里乃至整个江阳县城,可能找不出比我更有钱的小学生了。虽然冯江阳和赵巧云每月并不会给我太多的零花钱,但我在上幼儿园的时 候无意中撞见了冯江阳在家里藏钱的场面。冯江阳有一个良好的习惯:他去银行存钱时掏出来都是十元大钞(当时的最大面额),从来不带分角的。这样银行 里那些穿着漂亮制服的女职员就会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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