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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她声娇体软[快穿]-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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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至前送两人下山时,却看到小树林里灯火通明,还围了不少人,吵吵嚷嚷的。
“诶,被发现了?”南妃妤拽着高至前的袖子,轻声说了句。
高至前低头凝着她,心思却全然不在小树林里。
三人在外面听了会儿,原来是张翠花和村里一个鳏夫钻小树林,鳏夫走后张翠花发现了地上昏迷的钟谋,一时没控制住就开始对他那啥了,钟谋也晕乎乎的,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顺着身体的本能活动。
结果两人动静太大引来了村里人,钟谋拉着裤子飞快跑了,王大也赶了过来,看到自家婆娘竟然做了这种丑事,气得开始打人了,张翠花一边痛哭,一边还把鳏夫也供了出来,这下好了,王家的脸算是丢尽了,王大嘴里只嚷着要离婚,村人都在纷纷劝说着呢。
南妃妤听了直咋舌,拉着不明所以的程东宇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高至前不紧不慢跟在两人身后,将他们送回了凌家。
当时一家人都在院子里唠嗑,看到三人时,眼神纷纷露出了了然来。
凌大哥笑呵呵地将程东宇拉进门,留下南妃妤对着高至前。
南妃妤轻笑一声,转身对着高至前,忽然问了一句。
“高大哥,你什么时候来提亲?”
他是她目前遇到的最善良的男人,他对她的好,也是毋庸置疑的,他是她最好的选择。
高至前怔住,黑眸瞪大,蓦地握住了她的手,“我、我可以吗?”
他没有父母替自己做主,也不懂村里的习俗,对于提亲更是一无所知,不过,他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她。
南妃妤觉得他现在蠢得有点可爱,她点了点头,其实原主和程东元还没有领证,不算是程家的人。
这事没几个人知道,否则当初程东宇包括村里的其他人都能理直气壮将她赶出程家。
高至前神情是罕见的激动,有种想要将面前的女孩儿抱起来转圈的冲动,但是他也知道院子里有不少人在偷觑着这边,所以也不敢有出格的举动。
年初三过后,高至前就上门来了。
他就一个人,肩上扛着一个红木箱子,身后还跟着一溜儿看热闹的人。
程东宇紧紧抓着南妃妤的手,小脸写满了紧张。
南妃妤蹲下身,笑看着他,“怎么,怕我抛弃你?”
这话明显戳到了程东宇的心窝了,他眼睛渐渐变得通红,重重咬字,“凌知儿,你不准。”
自从那天早上他将熟睡的她推下山,她回来后就开始变了,她很奇怪,虽然有时候凶巴巴的很冷漠,但是他后来才发现,她还是为他着想的。
她重新送他去镇上上学,她给他布置新衣服,出席他的家长会,给他撑腰,她带他吃好吃的,带他去放松。
她开始办厂开店,捣鼓着那些新鲜玩意,她好像什么都懂,他喜欢跟她在一起呆着……
可是现在,她要嫁给高大哥了吗?
虽然他也喜欢高大哥,但是要是他们结婚了,留下他要怎么办?
她跟高大哥走了,留他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程家吗?
南妃妤指腹摸了摸他眼角,却笑得灿烂,“程东宇,越来越出息了,竟然还哭了,我永远是你嫂子,你觉得我会抛下你?”
她虽然这么说,但是程东宇依旧沉着一张脸。
南妃妤捏了捏他腮帮,有些凶巴巴地开口,“程东宇,去,把你高大哥领进门。”
程东宇咬了咬唇,耷拉着肩膀走了出去。
——
高家小磕巴跟那个招摇过市的程家小寡妇提亲了!
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边塘村。
大家都好奇给了多少聘礼,但是红木箱子里是什么,却无人得知。
凌家人当然不会告诉外人,那是一箱子的名牌衣服,他怀里揣着一排的勋章,还有一张存折。
此时凌家,高至前正一脸忐忑,劳应跟他说了,聘礼就把家里最贵重的东西还有存折都拿过去就行了。
他家里什么都没有,就有一袋子从b市带回来的衣服,还有他的勋章。
所以他直接就扛了过来。
不过,凌知儿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他那天就连夜打了结婚报告寄到了部队,让劳应帮忙着递上去。
凌父一开始还觉得礼数不周到,但是想到他的家境,也没说什么了,再一看那用血汗聘来的功勋,他当即就点头了。
而凌母比较现实一些,翻了翻存折,然后递给了南妃妤,一张嘴都合不拢了。
这傻大个儿啊,她还以为女儿跟着他会吃苦,现在就放心了。
南妃妤看到那一箱子的女士衣服时,嘴角抽了抽,不过又都挺喜欢的。
“小高,你的春假什么时候结束?你觉得这婚礼什么时候办比较好?”凌父开口。
高至前一楞,黑眸亮了起来,“春假到十五,越早越好。”
南妃妤:“……”她还打算先跟他来段刻骨铭心的异地恋呢,怎么就说起了婚礼的事了。
不过这个年代在农村里结婚也就这么回儿事,看对眼了就行。
第52章
凌母让人算了日子,定在了初八。
农村的婚礼都是挺简单的; 而且高至前现在就一个人; 南妃妤是二嫁; 所以办得还是挺低调的。
高至前那边来了几个曾经的战友,都是同一个地方的; 也不远; 婚礼当天帮着忙活了一下。
他没有请高家的人,免得看了心烦。
谁知道高大娘不请自来了,还嚷着他不孝; 结婚都不知道请自家人!
最后村长都看不过去了,出声想把她劝退; 来吃宴的村人对她也一通赶,她才骂骂咧咧离开。
她的出现就是一个小插曲; 很快被人丢在了脑后。
别看小磕巴看起来寒酸; 这宴席还是挺丰富的,也不知道用的是谁的钱……
凌知儿现在也算是哥小富婆了; 娶了她只能说小磕巴走运了!
夜里; 所有人开始散场,高至前这个简陋的屋子顿时安静了下来。
今天的婚宴也请了不少村里的人; 他们的小声议论高至前都听在耳里。
他们说他一直住在这样的屋子里; 太穷酸了; 可能养不起她。
他以前不觉得寒酸,一个人住哪儿都行,可是如今不一样了。
他都觉得知儿跟了他; 实在是委屈了她。
两人收拾了一下,外面就飘起了雪来,南妃妤抖了抖身子,连忙将门给关上了。
“明天再收拾,太冷了!”她喊了一声,一把弄乱了床上的喜庆的红双喜被子,整个人钻到了被窝里。
可是这被子冷冰冰的,身下的木床也硬邦邦,她又默默下了床。
高至前看了过去,只见她扯着被子冲他喊了一句,“小磕巴,快来暖床!”
听到那声称呼,高至前耳根微热,却一本正经对她开口,“知儿,要叫哥。”
他说着已经来到了床边,目光盯着她手里的被子,不敢对上她的眼睛。
南妃妤凝着他脖子上蔓延开的红色,觉得好笑,虽然村里是有这个习俗,感情浓厚的时候叫声哥哥妹妹的,但是她有些不习惯。
“我想叫老公。”她一逗他,他脸色更红了,但是脸上依旧要表现得从容镇定。
高至前心脏急促跳动,搂着她的细腰将她带上床,哑声道,“那你叫来听听?”
结实滚烫的身躯像一座火山将南妃妤笼罩着,好像感觉没有刚才那么冷了。
“老公?”她轻唤了一声。
娇软的嗓音跟她平时说话有些差别,那声称呼直击他心脏最柔软的一处,让他眼神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她的脸细嫩白皙,透着淡淡的粉色,眼眸亮晶晶的,小嘴润润的,哪哪都好看。
他想起了上次那个吻,他没有喝醉,但是却借着酒意欺负了她。
那么软,那么甜。
他还想再尝尝。
“知儿……”他喉咙干燥似着了火,微凉的薄唇轻轻碰触了一下那一抹柔软的嫣红。
她终于是他的了。
高至前三十年来都过着禁欲的生活,吻起人来没有什么技巧。
南妃妤觉得自己就像一根冰淇淋似的,快要被他化开了。
空气中冷飕飕的,衣服没了之后,她靠的都是他的体温来取暖,双手双腿都都紧紧缠在他身上。
高至前被那温软如水的身子磨得满头大汗,太阳穴的青筋隐隐跳着,见她眼神迷乱似已准备好时,他才伸手托在她腰下,失控般迅速侵入。
——
高至前光着膀子起身,披了件大衣就去煮热水,帮南妃妤擦洗了一下。
她身子娇贵,他刚才用力没有分寸,竟然在她身上留了这么多的痕迹,他看着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南妃妤迷迷糊糊睁眼,喊了一声冷,高至前连忙丢开了毛巾,上了床将她紧紧揽住。
他已经升到了团长,等他回去打了家属随军申请,她就能跟他一起去部队了。
翌日,高至前被生物钟早早闹醒了,但是他一动,怀里还睡着的人就不乐意了,“冷,别动……”
的确,冬天里就是翻个身,冷空气入侵被窝,都冷得让人直哆嗦。
可是高至前想去做早餐,他怕她等会儿醒来会饿坏。
“知儿,你继续睡,我先去给你做早餐?”他低声在她耳边说着,呼吸轻拂在她耳际的绒发上。
他觉得可爱,又伸手帮她捋了一下耳边的发丝。
“不吃……”南妃妤眼眸都没睁就回了两个字,粉嫩的脸颊还在他胸膛上蹭了蹭。
高至前马上感觉自己身体发生了变化,而怀里的人感觉到他身体升温,抱得更紧了。
“别戳我。”南妃妤伸手推了推抵在自己腹部的东西。
高至前闷哼一声,倏地翻身将她压在了床上,“知儿,你真是……”
他憋了半晌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她现下妖媚的模样,下一秒只是用力将她圈入自己怀里,让她感受一下被她撩起来的熊熊烈火。
南妃妤昨晚被他像煎饼一样反复烙了几遍,现在除了全身酸软,其他倒是没有什么不适。
她瞥到他肩膀上有一个深深的牙印,是她昨晚的杰作。
程东元身子病弱,当初并没有跟她做过,否则她也不会痛这一次了。
说实在的,他这尺寸……简直是太欺负人了,而且还一身蛮力!
“真是什么?”她故意问,像八爪鱼一样勾着他的腿。
程东宇亲了亲她额头,“真是好喜欢你。”
“……”南妃妤脸一热,一头扎在了他胸前,接着就感觉到他胸腔震动,沉沉的笑声也传来过来。
高至前食髓知味,趁着大雪不宜出行,动不动就缠着她要一回。
他在部队磨炼了这么多年,体力惊人,每每让她受不了。
三天后他陪着她回门,不过也是回凌家吃了一顿饭。
年还没过完,南妃妤就要回镇上了。
家里种庄稼收入不高,她想着让其他几个哥哥都去镇上帮忙,不用辛辛苦苦背朝天地干活。
但是居住又成了个问题,所以这件事还是推后了。
高至前陪着她在若水镇呆了一天,接着又去了忙江和城装修新店面的事。
正月十五后,高至前回了部队,争取早点把她接过去。
不过,他知道她忙着生意的事,也不一定能马上走。
————
南妃妤在江和城待了一个多月,等到店面的生意稳定后,才松了口气。
这时候,高至前也给她发过了电报,说要回来接她过去b市。
现在“素裳”的品牌已经在省内打响了,但是还不够。
南妃妤还没等高至前回来接她,她就自己坐了火车去了b市,只是给他发了一封电报,跟他说了大概到达的时间。
差不多一天多的路程,她从火车站出来后,整个人都快要废了。
b市果然跟高至前说的那样,一派繁荣,天气干冷,南妃妤穿了素裳出品的米白色呢子大衣,内里搭了一件粉色毛衣,和白色的半身纱裙,脚踩着一双驼色短靴。
杏色的围巾将她脖子和半张脸都遮得严实,只露出了挺翘的鼻梁和一双黑亮的眼眸。
她这个装扮在b市算是新潮的,她手里拉了个行李箱,往车站门口一站,都吸引来了无数的目光。
甚至有不少青年才俊上前来询问她需不需要帮忙,她都是摇了摇头拒绝。
她看了眼手腕的表,她到的时间比电报里晚了将近一个小时,也不知道现在高至前在哪儿。
正想着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他的声音,“知儿。”
高至前早早就在火车站里等着了,就怕她来了又找不到人,可是这里是终点站,要下车的人很多,他一没留意她就跑出来了。
南妃妤转身,朝他张开了双臂,一双眼眸弯成了月牙。
高至前轻咳一声,也顾不得要注意军人的形象,直接搂着她的腰把她抱了起来。
她又瘦了,被他抱着一点儿都快感觉不到重量了。
他将她放下,脱下身上的军大衣,将她裹紧,“不是跟你说了,出门要多穿点?”
“我不冷。”南妃妤刚说完,就打了个寒颤。
高至前无奈地笑开,拉过她的行李,一手揽着她的腰,带着她离开。
——
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到了高至前所在的部队。
他以前住在家属大院的旧楼,可是升了团长后,部队给他换到了新楼去,还是一套两层的小独栋。
这里近郊区,南妃妤感觉比在市区里冷多了,一路上她低着头跟在高至前身后,走到一处炮台的地方时,她然后感觉又好几道视线胶在自己身上,于是忍不住四处打量了一下。
高至前也停了下来,朝着炮台的方向喊了一声,“出来!”
接着,南妃妤就看到炮台后缓慢挪出了十几道军绿色的身影来,年轻黝黑的脸,都挂着傻乎乎的笑容,“团长好,团长夫人好!”
劳政委说得没错,团长的小媳妇真有气质,怪不得团长那么猴急地打报告,而且这一个月来除了训练他们,就是在看着照片发呆,魂不守舍的!
高至前拿出了属于团长的威严,“叫嫂子。”
团长夫人,听着就奇怪。
“嫂子!”十几个战士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惹得附近的人都看了过来。
南妃妤微窘,将脸上的围巾拉了下来,朝他们颔了颔首,“你们好!”
等她一张白玉般精致剔透的脸露出来,一群年轻又血气方刚的战士就瞬间涨红了脸,然后在高至前一记冷瞪下跑了个没影!
劳政委怎么没告诉他们,团长夫人不仅有气质,还长得特别好看!特别嫩!真的成年了吗?!
昂~~团长分明是老牛吃嫩草了!
高至前俊脸一黑,伸手将南妃妤的围巾又拉了上去,薄唇憋出两个字,“挡风。”
媳妇怎么越来越好看了,也是个烦恼。
南妃妤轻笑,双手抱住了他的胳膊,亲昵地黏在他身边。
高至前这才心满意足,见了熟人就停下来介绍,等回到家已经是二十分钟后的事了。
傍晚的时候,整个家属院就传开了,高团长家的小媳妇特别好看,跟小仙女下凡似的。
高团长特别小气,看都不让人看一眼!
家属院里不缺八卦的人,到了饭点后,这家媳妇送来一盘鱼,那家媳妇送来半只鸡,等见了南妃妤后才笑眯眯地离开。
怪不得高团长要藏起来啊,这娇滴滴的小媳妇,谁舍得被人看了去?
南妃妤又送走了对门儿的宁参谋长家的媳妇时,回头看了眼桌上满满当当的菜,想着今晚的晚餐可以解决了。
高至前来到了她面前,将她拥进怀里,“知儿,累不累?”
他知道她也不是喜欢跟别人打交道的,可是家属院里的嫂子们却刚好相反。
南妃妤摇了摇头,“不累,就是有点儿饿。”
“饭已经在煮了,把大家送来的菜热一下就能吃了。”高至前嘴角噙着笑。
他思她想她一个多月了,如今温香软玉在怀,他也没有特意控制自己,顺着心意含着她柔软的唇,轻轻吸允。
不过他太低估了她对他的诱或,没一会儿就有些失控了。
在吃饭之前,他倒是先抱着她回了房,狠狠吃了一顿。
大家都调侃他老牛吃嫩草,事实上,他的确是。
知儿才十八岁,她家给上户口的塞了钱,将她的出生日期改成了跟她四哥一样,弄成了双胞胎。
——————
第二天,南妃妤醒来后天色还早,不过高至前早就离开了,她看了眼厨房,炉上煮了粥。
她起来收拾了一下,没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了。
她开门看到是对门的参谋长夫人章雨花。
她把人迎进门,先笑着开腔了,“嫂子,早啊。”
章雨花热情地跟她打了招呼,进门后就急切地拿出了一份日报,“弟妹啊,我有件事儿想问问你……”
她指了指小角落里有一个报道,是关于火车站缩影的一个新闻,上面还有一张照片,正是昨天南妃妤和高至前相拥的时候被拍下来的。
这时候的像素不高,看不清晰人脸,但是章雨花看了照片里女孩儿的装扮,一眼就认出来了。
南妃妤看着那照片,眼眸里亮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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