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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变身之停夫待嫁-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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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所不知,那白之逸原是古兰国的太子,他与飞花成亲五年后,古兰国王因病驾崩,白之逸的庶弟为争王位而设毒计陷害他。听闻当年除了白之逸携同他们四岁的儿子逃到中原,太子府的一百四十七口人全部被新王诛杀……”
我心内骇然,白姓--太子--古兰国,莫非与白墨的身世有关?如果云翻翻口中的四岁孩童真是白墨,那么当初他在竹林里听《鲁冰花》的反应就可以解释得通了,虽然我不能原谅他,但对他可怜的身世表示很同情。等一下,那,那眼前的李拂拂--我的师父就是他的外婆??我思绪一阵混乱,辈份还真是乱了套。
李拂拂还处在听闻噩耗的惊愕之中,原本韶颜雅容的中年美妇忽然在瞬间显得苍老起来,她神情木然地呆立着,两点泪花顺着面颊垂落下来……
“数条藤束木皮棺,草殡荒山白骨寒。惊恐入心身已病,扶舁沿路众知难。绕坟不暇号三匝,设祭惟闻饭一盘。致汝无辜由我罪,百年惭痛泪阑干。”李拂拂声调之中满是怆然,吟罢,她声嘶力竭地仰天泣道:“天不怜我……”
白发人送黑发人乃是为人父母者的心之最痛,如李拂拂这样的一代宗师武功再高也救不了自己的孩子。相信任何人见了此情此景,都难以自恃。我也不免鼻头一酸,劝慰道:“师父,人死不能复生,您莫要太过悲伤,小心身子为上,飞花师姐若在天有灵也不忍见您这般的为她伤神……”
她回过神来,别开脸去匆匆地用手背抹了抹颊上的泪痕,再转回头来时已一改凄容,她阴森森地纵声大笑,“飞花??我是为我那苦命的儿子剑舞而悲凄。自从飞花这不孝女离开我的那一刻起,便再不是我李拂拂的女儿,我只当她是杀子仇人。如今有人替我报了仇,高兴和感激还来不及,何来的悲伤?哈哈哈……只恨我知道的太迟,白白便宜了那姓白的畜牲,让他逃过一劫多活过这二十年。剑舞吾儿,待为娘去斩了那畜牲的头来祭你,你也好能瞑目。”说罢,她拔身而起,跃上山崖,身形一晃便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云翻翻没有拦她,而是仰望着星空,长叹一声,道:“当年师妹是多么的疼爱飞花……想不到经年之后,她闻飞花死讯,竟铁石心肠到如斯田地,真个令人心寒。”
看来这老太太一定是没有做过母亲,否则断然不会说出这番话来,我摇摇头道:“师伯,您老人家的看法我万不赞同。其实,师父现在心里难过得要死,所以她刚才会为飞花师姐流泪吟诗。”
第三十三章
云翻翻显然不通诗文,她不以为然地问:“吟诗?那能说明什么?又怎见得她不是为了剑舞而吟?”
“一定是为了师姐。她吟诵的是一首韩愈的祭女诗,当年韩愈遭贬,累得女儿女挐日夜担忧最后病死。他悔不能亲手为爱女下葬,因而诗中有‘绕坟不暇号三匝’。还有那句‘致汝无辜由我罪,百年惭痛泪阑干’也完全流露出韩愈既悔又痛的心情,他在说:你的死全是因我而致,这种痛悔能让我泪流百年。这些都能表达师父此刻正是悔恨交加,她认为飞花师姐之死的根源在自己这个做娘亲的身上。她不承认只是碍于脸面,其实天下有几个做娘亲的能怨恨子女一辈子?我虽不太了解过往的细枝末节,但从刚才你们的对话之中,不难得知师父的境遇--中年丧子,且爱子之死又与女儿有些干系,因此母女间生了嫌隙,她一怒之下便二十余年不肯相见--如果师父真的恨飞花师姐,以她老人家的能力,纵使师姐逃到天边,她要想寻见亦绝非难事,哪里会拖上二十几年?只是她不肯做绝罢了。一边是爱子,另一边是爱女,手心手背都是肉,置身于两难境地,既难抉择,莫不如装聋作哑提也不提,所以也因为这个,她才迟了二十年得知女儿的噩耗,自然是悔不当初啰。”云翻翻边听边点着头,“嗯……听你这么说,似乎也有些道理。”她斜睨着眼睛,道:“我与她相识五十余载,竟不如你这刚入室的弟子能将她看得如此透彻。唉!你这女娃娃莫要再显出聪明伶俐,否则我老太婆就更是要懊恼没有收成你这个弟子。”
我冒着挨踹的危险大着胆子走近她,掺起她的胳膊,撒娇道:“既属同门,师伯与师父阿珍都会一样孝敬。我明白您是真心的想收我为徒,只要--您别总用脚招呼我,我保证当您比师父还亲近,我可是既会烧饭还会捶腿的全能师侄哟!”
她用指头戳着我的额头,忍不住笑道:“你这丫头会哄人的嘴巴倒是十足十的象我那鬼精灵的师妹。”提起李拂拂,她又道:“听你刚才的分析,看来那鬼婆子首先要做的不是去寻白之逸报仇,而是要寻一处不被人知道的地方躲起来痛哭一场才是。”
“非也。”
“哦?”她皱眉道:“你又知道,那你说说看,她要干嘛?”
我抿嘴一笑,“她刚才说的那姓白的畜牲并不是指白之逸,而应该是他的逆贼庶弟--古兰国王。师父虽表面称要为儿子报仇,实则是想为女儿复仇。毕竟剑舞师兄逝去久矣,师父心头的创伤已然平复,倒是刚刚得知的飞花师姐之死令她痛彻心肺。舐犊情深,所以尽管她嘴上说要感谢篡位的国王,事实上恨不能生啖其肉来为师姐报仇雪恨。因而,我猜想师父此刻十有八九正在赶往去古兰国的路上。”
“啊!”云翻翻忽然大惊失色,“不好!这下可要坏了大事。”说完她也提气飞身上了山崖,我忙大声问师伯要去哪里?她道:“我现在去追师妹。阿珍,要好好照料你师兄,他现在性命已保,你只需继续在其余六大穴施针即可。”言毕接连几下纵跃,竟远远的去了。
我一呆,要坏什么大事害她走的这样匆忙?我连忙叫道:“不行啊,师伯,我不成的……”
只是我的声音回荡在幽幽空谷之中,却再无人回应,以师伯的轻功怕是早奔出几里地了。
我望着火堆旁她留下的布袋傻了眼,金针与药瓶都还在,可--该扎哪里?又如何扎?云师伯一定是以为我刚才讲的‘懂些皮毛’是自谦的话,孰不知我是实话实说,真的只是略懂一二。头疼脑热我能医,号脉接骨我也可以勉强对付,但关于解毒与针灸却是一窍不通,人命关天,这下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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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好不容易我才想起,纳兰飘血还正在树上晒月亮呢。目测了一下树的位置,我忍不住苦笑,云师伯还真是会选地方,不偏不倚恰恰挑了一株长在半山腰的树,上不着天下不挨地,叫我如何能从树上弄下一个这么高大健壮的男子呢?
好在他下不来,我倒可以上去。我重上到崖上调整好绳梯的位置,又沿梯爬至那棵树边。此树的树龄将近十年,树根深深盘结在岩石缝内,树干部分很是粗壮,呈倒挂的拐杖形状斜伸向外,树冠又生得极是繁茂,真是个绝妙的藏身所在。纳兰飘血的左侧腰身正卡在了树丫之上,那怪异的姿势看得我差点笑破了肚皮。我忍住笑,道:“师兄,你呆得还挺舒坦呀。”
他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只得用恨恨的目光向我嗖嗖嗖地放着‘冷箭’。
我也很想帮他换个舒服些的姿势,但苦于本人也还攀在绳梯之上,实在无能为力。不是我不敢爬树,而是生怕我上去,它禁不住这般新增加的二百斤重量。
眼见他倒垂着的脸涨得如关公面色一般红,我也不好再奚落他--只因他的样貌时不时的令我想起‘劫匪流川枫’而致。如果再不想办法弄他下来,怕是他非要控出脑溢血来了。再难也得冒险一试,当下我便将两条小腿螺旋式绕紧绳梯,挪了上半身靠向大树,腾出两手去拉他的双腿。
尽管惊险还算幸运,我费了好半天的功夫,才将我的大师兄从树杈中‘抠’了出来,所幸在主干与几大分枝处天然搭连成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地方。我吃力地扶着他半躺好,“大功告成!师兄,冷吧,我这就去把棉被取来。”
现在他无力表达,只得听任我随意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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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扑灭篝火踢散了灰烬,消除了有人呆过的痕迹,再分两次将地上的那堆物件运至树上,并意外地发现枝头还筑有一只鸟窝。这下倒提醒了我,若是鸟儿发现鹊巢鸠占,定是会报复性地啄他,一不作二不休,我掏出里面的两枚鸟蛋揣在怀内,直接将鸟窝丢到树下去〔残忍行为小朋友莫效仿〕。
我将师伯的布包搭在树丫上,从自己怀中掏出赏孤芳赠我的锦帕系在了纳兰飘血的面上,“你的面具被我不小心掉到火堆里化了,先系这个吧,省得被雀儿啄了眼。”其实他的面具我早已藏在兜里,系锦帕的目的只为遮住他看我时那两道凶巴巴的目光。
在为纳兰飘血盖棉被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那枝毒箭还在他腹部没有取下来。这师伯对自己的解毒功夫忒自信了,毒源还在都能解毒?
看来解铃还需系铃人,谁刺的就得要谁来拔。我伸手握住箭尾,道:“你忍着点疼,我帮你把箭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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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包扎好了,箭也取了下来,只是纳兰飘血损失了二钱人肉--箭头的倒刺上正剐着一小块血淋淋的鲜肉,幸好他面罩锦帕又无法还手,否则给他发现,万死难赎吾身呀。
惭愧!为了向这二钱肉默哀,我决定禁两餐浑腥,嗯!想想其实一顿也可以充分表达我的哀思。
子时已过,我又觉得有点饿了,心想他大概也饿了,我看着刚才剩下的那个包子有点犯愁。我生拽了去人家二钱肉,现在不是舍不得给他吃包子补补,而是他这么一个连咀嚼的能力都没有的人,即使对着一笼肉包,也只能望包兴叹。
还好,我想起刚才的那两枚鸟蛋,摸出来一瞧,已挤碎了一枚,弄得我一手粘糊糊的蛋液,当下我便毫不客气地在大师兄的红袍上揩了揩手,接着将另一鸟蛋敲开,喂他吞食了蛋液。
我打了个哈欠,道:“师兄,你听得到,对吧?首先本着对你负责的态度,我得告诉你:针,我是不能给你灸的,因为我根本就不会。不过,你也不必太担心,说不定师伯很快就会赶回来救你的,所以你先在这‘鸟巢’里忍一晚。我还有事先少陪了,明儿再来看你——我知道你烦我,那我也得来,谁让我答应了师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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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从柜中又搜罗出一床旧棉被,倒头便躺在炕上。累死了,这一天把人折腾的,所经历过的比别人的一年还丰富。再有几个时辰就是我走马上任的时候,所以得赶紧休息,以求能保持最佳的精神状态。
上任的三把火该怎么烧呢?不管怎样,得留一把收拾那个叫倪六子的混蛋,谁让他小子调戏良家妇女……
清晨,我刚净过面,徐娘子便进房满怀内疚地告诉我一个坏消息:找了一夜,也并没有发现纳兰飘血的尸身。
“真是怪事儿,除非他百毒不侵,否则他如何能下得了山?”
我道:“也许有人接应他吧。”
“不会,纳兰飘血素来是条独狼,他从不跟人合作……咦!”徐娘子一眼瞟见炕上的旧棉被,“我昨晚特地叫丫头春妮儿给你换了床新的,你怎么盖这个?”
“是吗?”我一脸无辜,“我进屋时就只见到这一床旧的。”
第三十四章
“这点儿事都干不好,白跟了我七八年。”她脸面上有几分挂不住,高声唤着春妮儿。我连忙拦住,“大姐,我盖这个就挺好的,可别为一点儿小事难为佣人。你忘啦?我也是佣人出身,很知道服侍人的难处。”
见我坚持,她也不好再发作。
徐娘子果然是禀性直爽的大女人,一会儿功夫就将不愉快丢到了脑后,与我介绍起了岗内的情况。
原来食人岗并非‘食’人岗,而是因为山顶峰有一大石状若人形,故称作石人岗。此处还是徐娘子的爷爷打下的江山,所以说她做这行当算是世家了。两年前父亲病故,她便女承父业做了总当家的,她闺名叫做许三娘,江湖人称许娘子,后来嫁给了徐不痴,许徐音近,叫来叫去便成了如今的‘徐娘子’。徐不痴是几年前投奔来的异乡人,石人岗的上一任当家人--许老爹,一眼相中了徐不痴的忠义性情,便做主将女儿许配给了他。
山岗共有土匪兵两百七十人,组织结构是这样的:除了徐氏夫妇,全部人马均分成红黄蓝三组,每组九十人。大迷糊是红巾组的头目,虽然平素稀里胡涂的,但胜在勇字当先,敢打敢拼;黄巾组的头目名叫何三刀,本是屠夫出身,以凶狠见长;蓝巾组的头目就是我在津河谷遇见的刘雄,此人的特点是轻功好、脚力快,因此许多重要行动都由他亲自去侦察。徐娘子还告诉我说:全岗的弟兄们虽是匪类出身,算不上是劫富济贫的豪杰,但也从不打穷人的主意,并且只以劫财为目的,绝不滥杀无辜。
我疑惑地道:“不是我质疑大姐的话,可我昨天真是亲眼见到与我同行的伙伴被杀,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背地里为非作歹……”
“春妮儿!去把刘雄叫来。”看来这徐娘子是个雷厉风行的脾气,她对我道:“昨天是刘雄带人去的,等我向他问个清楚。如果有人胆敢违犯岗规,我定要扒了那狗娘养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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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刘雄解释后,我方才得知,原来之前杀我随从的一伙强盗就是小驰寨的人马,刘雄他们到时,我的从人们都已死了,蓝巾组只不过是把我和财物从小驰寨的强盗手中劫了下来。两帮之间为抢货素来不睦,械斗在所难免,蓝巾组杀的都是对方的强盗。
事后,我经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招祈渲雇佣了小驰寨的土匪杀我,只是他没有料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石人岗的介入使我虎口余生。既然岗上的人都误以为我是奶妈出身,那就是说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我只要继续假装下去,应该会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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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早餐时,徐娘子忽然道:“呆会就要举行结拜仪式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姓氏呢。”
我想了想,道:“阿珍是我做奶妈那户人家里的老夫人取的,只为叫着顺口,其实--我的本名叫做余恨水。” (注:余--取‘我’之意,水--取渲字的部首‘氵’)
的确,应该和过去告别了,我再也不想当什么甄家大小姐、招家大少奶奶,那些都是由甄甜儿那里继承而来的,是外力强加给我的。顶替着别人的身份,焉能活出自我?事实上昨儿一天的功夫,我已经凭借自己的努力换得了新的身份,我不需要再当甄甜儿了,所以从今日起甄甜儿已死,我--就是无常派第七代弟子、石人岗二当家的余恨水。
古时代的结拜之谊可以比拟一奶同胞的亲情,因此虽从昨天晚上我已开始叫徐娘子做姐姐,但正式的仪式还是必不可少的。在早餐过后,徐娘子携我在聚义厅的关帝像前焚香磕头正式结拜。向天起誓之时,我在心里承认,自己愿与她结成姐妹有些许利益成分的驱使。我并不是真的稀罕做什么二当家的,首先我还是敬重她的为人,如果换做是一个卑劣品性的人,纵使给我个一品大元做,我也是不肯的。我指的利益是天下之大,目前却无我容身之处,我急需一个‘家’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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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娘子召集了全岗的喽罗们排列在厅前,为我举行入岗仪式。
由于很多人都骨折了,所以场面看上去不那么整齐,有柱拐的、有吊着胳膊的、还有互相掺扶着的……唯一一致的是众人手里都端着一大碗高粱酒。
徐娘子向大家朗声道:“昨日与塞上红魔一战,诸位弟兄们都在场,期间的凶险不必再提,这一仗很多人都受了伤。但我得说,这一仗打得值!因为它让我结识了一个人——我的义妹余恨水。如果不是她,今天我许三娘恐怕也不能站在这儿同弟兄们开怀把盏,义妹的智勇双全各位都见识到了,多余的废话我就不说了。现在我要宣布的是:打今日开始,余恨水就是石人岗的二当家,以后诸位弟兄要象尊敬我和不痴一样尊敬她。”
二百多人齐声应道:“是!”
徐娘子率先割破中指,点了两滴血在供桌上的酒碗里。我看得出来她待我是一片挚诚,这是我穿至古代第一个如此器重我的人,真是令我大为感动。受她的感染之下,我也忍痛自行割破了手指,在那只酒碗滴了血。
她将酒分成两份,递给我一碗,道:“义妹,你姐夫正卧床休养,我也即将临产,以后岗里的大事小情就得劳你多费心了。”
“自家姐妹,说客套话就见外了。”
“好,”她举起碗道:“干了!”
我忙提醒她孕妇应该忌酒,她朝我爽朗一笑,“人生得一知己,死都无憾,还管它什么狗屁禁忌呢,休要拘泥,来,喝!”说罢她仰头豪饮起来。
对呀,偶尔放纵一回又有何不可,“好!那恨水就与大姐及众弟兄喝个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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