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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男主点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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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开始就能救她,这个身世凄伶的公主肯不肯真心对他笑一笑呢?
  李锦麟脑子里两个截然相反的想法正在交互碰撞,如同体内乱窜的灵力。
  一边喊着是男人的话就去啊,如果出现在附近的人真是江姜的话,问她不是就能得到晏怀宁的下落吗?
  另一边喊着你不要命了吗,江姜现在还不认识你,就算真是她,贸然过去的话,也会被斗法的两人波及的!
  晏怀宁……
  公主……
  最为失落的那几年,一直陪在他身边的人,虽然脾气又坏,下手又重,但他果然还是……放不下。
  “阿麟,阿麟,你怎么了,别吓我啊。”
  乔霸先紧张地扶着人晃了晃,李锦麟的脸色很差,对他强笑道:“小乔,你是不是真心想娶我表姐?”
  乔霸先的脸在他的认真注视下竟难得红了一下,嘟囔道:“当然了,你是不是突然想通了,想叫我姐夫?”
  李锦麟轻轻给了他胸口一拳,“你想多了,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还叫你小乔。”
  乔霸先撇撇嘴,李锦麟看着外面雨势,突然背对着两个人开口道:“我要去一个地方。”
  董卓不安道:“小锦……这么大雨,不要去了。”
  回应她的是一个渐渐消失在雨中的背影。


'正文 第十章'

  在这附近灵力相撞得最强烈的地方是北边的外城河。
  河边飘散着雾气,雨势渐弱,淅淅沥沥的雨水顺着头顶滑到下颔,靠近还残留着灵力残留的地方时,原本宁静的河面有响动传来,放眼望去,依稀有一道身影立在河心的小船上,手上似乎撑了一根竹篙。
  李锦麟放轻脚步走近过去,小船在平静的水面上悠闲地浮动着,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撑着长长的竹篙站在船板上,身上穿着的男装精致讲究,眉毛弯而长,嘴角微微上扬,额心一点朱砂红,眼眸低敛,相貌端庄,神似佛经所说的三十三相中的慈悲相。
  气质是还在,不过这长相最多算是清秀,一点都不比不上他记忆中那个姿容闲雅,一笑有百二十种媚的江姜啊。
  况且……
  穿着素淡衣衫的年轻人此时紧闭双眸,有如目盲之人,手上的竹篙看似撑得很稳,其实再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动作并不如表现的那么自如——上天既然赐予人一双能视物的眼,如果不能使用的话自然会有诸多不便。
  李锦麟记起来,江姜以前曾经跟他说过,如果不到合适的契机的话,她是绝不会睁开眼的。
  睁开眼睛的江姜,他只见过两次,一次是他们初次相遇的时候,他爱上了她,另一次是她临死前,他永远记住她。
  现在想起来,江姜的眼睛应该类似一种上古失传已久的媚术,可以直接在人的神识刻上烙印,也幸好他现在是重生到以前,不至于为她意乱神迷心跳不已。
  那神态酷似江姜的年轻人似乎比他印象中还要高挑一点,小船被偶然打过来的浪花弄得摇摇晃晃,那年轻人小心翼翼地半俯下身保持平衡,一手轻轻撑着船舷,发鬓被清风吹得有些散乱,明明刚才在斗法时是能御风控雨威风八面的人物,对手一去,就狼狈得像个笨拙的普通少年。
  这次的浪花袭得厉害,小船晃了晃,疑似江姜的年轻人无奈地皱了一下眉,索性坐进船板里,祭出一支白色的风旗,向左边一比,想想好像有点不对劲,又举起白旗,朝他这边的岸上摇了摇。
  喔,他想起来,江姜的方位感奇差,如果迷路的话,千万不能让她指路,因为那条路一定会是离目的地最远的那边。
  所以现在江姜指的是他这边,那就表示她八成是想去方向完全相反的南岸。
  李锦麟出于私心不想提醒,眼睁睁看着那年轻人摇着白旗,小船渐渐朝他这边的岸靠过来。
  他的身上被刚才的大雨淋得跟落汤鸡似的,衣服全湿了,反观那年轻人身上都是干干净净,一点水滴都没沾上,利落地准备跳下船,却突然有些犹豫,朝着李锦麟所站的方位试探问道:“有人在那边吗?”
  李锦麟轻咳一声,那年轻人偏着头道:“我……行动不方便,你能帮帮我吗?”
  声音有些沉,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李锦麟一愣神,那年轻人犯难地咬住唇道:“帮我一把,我就给你……”说着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这个……可以吗?”
  见对方始终不应声,那年轻人惴惴不安地又掏出一块质地上乘的玉佩,“还有这个,你还想要什么呢?我都能给的……”
  李锦麟回过神,把自己的目光从那只白皙修长的手上移开。
  心顿时怦怦乱跳。
  真的是……
  好有钱啊……
  对如今艰苦度日,连吃一顿夜宵都要考虑钱财不够的自己来说,简直雪中送炭!
  金灿灿的金子在他眼前闪,李锦麟眨了一下眼,正色道:“不用那么破费,我只要那块最小的玉佩就好了,对了——你能把那根竹篙伸过来一下吗?”
  那年轻人偏着头,嘴边似乎带着一抹笑,把那长杆递了过去,小船离岸边并不算远,李锦麟调整了一下角度,才连人连船地拉了过来。
  上岸时,那年轻人的身形不由自主地摇晃了一下,李锦麟扶住人,近看之下,对方的脸色似乎有些发青,把玉佩拍在他手心里,道了声谢,转身就走。
  是个凤凰形状的玉佩,雕工细致,质地不凡,在这个年代也只有贵族子女才佩戴得起,雕的又是凤凰……
  李锦麟叫住对方,“喂,你……”
  那年轻人转过身,仰起头看他,额心那点朱红愈发鲜妍。
  李锦麟仔细思量,才昧着良心道:“我刚才仔细看过,你这块玉佩,是假货。”
  年轻人皱了皱眉,神色有些迷惑不解,说话的声音却很坚定:“我从不骗人。”
  李锦麟顺势站到对方面前,厚着脸皮扯住那年轻人的手,口气有些耍赖,“我刚才仔细看过这玉佩的样式,和我以前在宫里当差的一个亲戚描述得很像,是给后宫中的女子戴的,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拿得到这种东西,可见是仿的,就算不是仿的,也是偷偷从宫里弄出来的,按这罪行该被关到牢里去。”
  很强词夺理的说辞,却让那年轻人很用心地想了想,最后回过神察觉到自己的手腕被人轻轻握住时,脸上才开始变得不自在起来,“好吧……就算是我骗你,你能不能先放开我?”
  李锦麟固执地摇了摇头,把手握得更紧。
  那年轻人有些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道不会是妆化掉了吧,都长成这样了还能被不认识的人纠缠?
  听说市井中藏龙卧虎,有些人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不管别人易容成什么样,都能一眼看出对方的真面目。
  嗯,一定是这样的,这个孩子看穿自己的美貌,借着敲诈的机会非礼。
  才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贪恋美色,看来有必要教育一下。
  真实身份是晏国姜后的人纵容地任他抓着自己的手,心里却在盘算着,到底该怎么惩罚才好呢?
  江姜暗自冥思苦想,过了一会,才听抓着自己手的少年吞吞吐吐道:“骗子,我请你吃饭吧。”
  果然是个小色鬼,从借机搭讪,再到请吃饭,接下来是不是想要更近一步……?
  “今天正好三月三,我们这边有个习俗,要请第一个欺骗过自己感情的人吃一顿饭,传说如果被请的那个人不答应,第二天就会暴毙而亡。”


'正文 第十一章'

  ……真是孩子气的诅咒。
  江姜心里既好气又好笑,连带着因为斗法时损耗灵力而变得苍白的脸色也恢复了一点点,也不辩解自己是不是骗子的事实了,只做了个无奈的表情道:“嗯,随你。”
  李锦麟也没料到对方竟然答应得这样快,有些疑惑地瞄了一眼江姜拿在右手上的白色风旗,“呃,你刚才不是想往——”话说到一半急忙改口,“听你的口音,不像本地人吧?来我们这里是找人还是办事?”
  江姜停在原地想了一会,才慢条斯理道:“我是从晏国那边过来的,原先建在那里的一处房子被火烧了,没法再住下去,听说南方这边宜居,我就打算来这边看看呢。”
  何止房子被火烧了,明明是整个国都让人给灭了。
  更有市井流言,晏国皇城被破当日,整个宫殿被人用烈火焚烧了三天三夜,火光冲天,夜间有如白昼。
  “那……你有没有决定,要在哪里住下来呢?”
  “这倒没有。”江姜淡淡一笑,摇了摇头,“不过我听说南国那边是最温暖的地方,一年四季气候如春,刚才要不是不小心指错方向,咳……总之,我过两天就会去那边看看,嗯……你不是要请我吃饭吗?现在就走吧。”
  李锦麟“哦”了一声,走到侧旁带路,江姜突然开口道:“等一下。”跟着就把手指搭在他的肩头上,摸到被雨水淋得浸透的外衣,皱了皱眉,“衣服全湿了……”
  李锦麟歪了下肩膀,不在意道:“也没什么,天有不测风云嘛。”
  身为罪魁祸首的江姜脸色突然红了一下,“嗯,天有不测……可你现在这样,会着凉的,要不,我先带你去买身衣服?”
  李锦麟耐着性子听对方说完,略想了想之后,才点了点头,笑了起来,“大哥哥,你真是个好人。”
  听到这个陌生的称呼,江姜不自觉地怔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
  平常的时候哪会有人敢这么叫,都是称呼自己为……
  不过仔细想想,大哥哥这个称呼也不错嘛,有种被依赖的感觉。
  从来没有过弟弟妹妹的江姜心里一动,闭眼摸索着去牵对方递过来的手,细细瘦瘦的,比自己的手稍微小一点,握在手心里感觉凉凉的。
  姑且算是个摸起来很舒服的拐杖?反正现在暂时不能睁开眼,让这孩子扶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他搭讪的方式,稍微拙劣了点……
  “我们这座城,叫做凤栖,听说是个很有名的文士取的,典故出自古书的‘凤凰非梧桐不栖’。”
  走到一处路口,李锦麟一边由着江姜牵着自己的手,一边开口说着,“虽然比不上南国那边暖和,不过地方小,很安静,不少在沙场征战的将军,戎马一生,到辞官了,也经常选在这边养老定居。”
  “……养老?”
  走在旁边的江姜听着听着,考虑了一下,随后无奈笑道:“我好像,没那么老啊。”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呃,可惜你不能睁开眼看看,这种小地方真的很适合像你这么单纯良善的人……”
  如果到了人多眼杂的大都会,你身上的金银珠宝分分钟就会被不怀好意的人骗走,赚钱不易,且行且珍惜啊我的江大美人。
  “真的麽?那我考虑看看,你们这边买下一座房屋需要多少银两?最好院子里有树,枇杷树最好,要是买房还能附送几个小厮就更好了,做事要伶俐,力气要大……”
  “……为什么不是要丫鬟?”
  “呵,女孩子做起事来总是要娇弱些的,要是听到她们抱怨起来我又不忍心……”
  “原来大哥哥也会怜香惜玉啊,那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
  “嗯?”被问话的人沉思了一会,才道:“暂时没有。”
  “那,那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
  “……这就更不可能有了,我喜欢长相可爱一点的,个子稍微小一点的——”
  江姜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下,平摊的掌心正好悬在李锦麟的头顶上方,“对了,差不多这个身高的女孩子,不能再往上长了,抱起来的感觉刚刚好。”
  ……总觉得话题往奇怪的地方上越绕越远了。
  还有,他怎么从来不知道江姜有这种奇怪的嗜好,总觉得再深入挖掘下去,会打听到某些自己根本不想听到的讯息呢。
  在奇怪的预感下,李锦麟打断了江姜接下来的话,“这种事情,大哥哥不用特意说出来的,对了——前面就是布店了,我去找老板借身衣衫。”
  江姜很大方地开始掏钱袋,“这个需要多少银两?听说这边布料很贵,好多人一家子共穿一件衣裳。”
  “哪至于穷到那个地步,我就进去借一身,要不了多少钱的。”
  “可是……”
  “大哥哥,你就在那边站着,从一数到一百,我就出来了。”
  “嗯?那好吧,如果没钱可以跟我要,一,二,三,四……”
  就在江姜老老实实地站着原地数数的时候,浑然不知已经有人躲在暗处观察。
  “有阴谋,一定有阴谋!”
  某个穿着锦绣服饰的少年把两手趴在墙上,有些气愤地嘟囔着,“那个瞎子长得没本少爷好看,他怎么会去牵那瞎子的手呢?一定是被灌了迷烟,这世道太危险了,尽出些骗财骗色的败类,我要去阻止他!”
  一旁忠心耿耿的家丁苦着脸道:“少爷,我好像记得学堂里的先生说过,帮助有困难的弱者是做人的美德,李公子就帮着就扶一把,也没什么的。”
  “那也不该牵手,送拐杖送竹杠不行麽?他们这样牵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小情侣呢,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三月三啊,在我们这边比七夕还要特别的日子,就算要牵,也该牵我的手嘛。”
  “诶?小的怎么从来不知道三月三还要牵手的,就听过每年的这天受过情伤的少女都要请负心汉吃一顿饭,那味道尝起来辛酸苦辣甜,估摸着跟苦恋的滋味也差不离了,听说东街的宝玉少爷去年被负过心的几个少女请吃了十二碗,回到家时再吃东西都觉得味如嚼蜡,身子一天天消瘦下来,最后还是斋戒了一年才渐渐调养回来呢。”
  “去去去,那是你没见识,其实啊,请吃完那顿饭之后,少女算是告别了自己的过去,接下来,就要带着自己亲手做的糕点去找暗恋的情郎,要是那男人喜欢呢,就收下糕点,两个人就算成了,要是那个男人不收,那个少女的闺中密友就可以帮着那女孩子把那男人踹到河里去,算是出一口气。”
  “啊?做男人真可怜——不过,这个跟少爷你有什么关系,你喜欢的又不是女人。”
  “你……你就不会变通一下,虽然本少爷不喜欢女人,不过也想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收到心上人送的东西啊,要是能顺便牵牵小手就好了。”
  “……”
  家丁沉默了一下,突然抬头望天道:“少爷,你快看,头顶上有一只纸鹤在飞!”
  “少骗我,又不是变戏法。”
  “真的有一只纸鹤在飞,好像活的一样,少爷,快点拿手拍住它!”
  “你好烦……”
  叶红提不耐烦地伸出手,原本悬在头顶上的东西“啪”地一声被他打在地上。
  “少爷,上面好像有字,咦?一个傻字,还有一个大叉,这是什么意思啊?”
  “……傻叉。”


'正文 第十二章'

  凤栖城有首民谣。
  三月三,晚春过,夏草生。
  谁家闺秀上城楼,望西北,借问良人归不归?
  钗头凤已摘,旧时锦衣换素服,低吟相思曲。
  一年复一年,秋风扫落叶,檐上雪化水,又是明年春。
  三月三,夏蝉鸣,借问情郎归不归?
  镜中青丝已微斑,恨不能,常鸦鬓,年年如少时,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三月三,胡不归?
  ……
  讲的是个家世很好的女子,为了等外出经商的丈夫,年复一年走上当初目送丈夫远去的城楼上眺望,从豆蔻年华等到白头,最后才在偶然中得知自己的丈夫早就在异乡娶妻生子,最后含恨而终。
  有个路过的文士偶然听到这则轶事,随手记了下来,没想到在他死后的十几年后这故事传唱下来,这座小城里便多了个每到三月三,少女可以找负心的男人一刀两断的习俗。
  到了这天,街道上各个卖吃食的地方都有贩卖一种味道极度古怪的食物,尝一口五味俱全,胃里直泛酸,要是能憋住不喝水的,绝对是个勇士。
  当然也有无辜中招的可怜男人,因为苦苦纠缠得姑娘不耐烦,结果被恶整了,偏偏这种长久定下来的习俗最不好拒绝,旁边的人也会跟着瞎起哄,不吃就显得畏畏缩缩……
  等到恶整完心里厌恶的男人后,性子彪悍点的可能还会扇扇耳光骂上几句,稍微矜持些的待嫁姑娘就可以理一理自己的云鬓,补上一点妆,去找自己心仪的情郎送礼物了。
  多半是些手工做的精致糕点——也许还会有自己亲手缝的衣裳,趁着热闹的庙会,或是在靠近城楼的小河边放花灯的时候,既害羞又兴奋地递上去,若是那人不答应,还可以怂恿着在旁边助威的姐妹们把人推到河里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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