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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命为后-第2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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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白的袍子在空旷的草原翻飞如蝶,远处进攻的号角已经吹响,一直负隅顽抗的桑达部落,在这一役溃不成军。
突然从高空飞下来的秃鹰,蛮横地破坏了他们的辎重,抓瞎了弓箭手的眼睛。
骁勇善战的大殷国士兵,没有给他们任何喘息的机会,潮水般的士兵涌进桑达城,将大殷国的旗帜高高地插在了城墙之。
这一年,殷国对外扩张,一路北,将整个草原尽收囊。
这一年,年轻的国师用强有力的手腕让所有质疑他的人闭了嘴。
这一年,是老国师逝世的第六个年头,年轻的国师完成了老国师至死也未曾完成的遗愿。
……
回到都城。
府宅门口,母亲和胞弟早候在了门前。
李术赶紧前一步,搀扶着和硕,和硕眼底满是与有荣焉的感慨和激动。
胞弟立在身侧,眼底也俱是敬佩。
胞弟已经十六岁了,因长期在军历练,个头已经快赶李术。
兄弟俩没有说话,一同陪着和硕进了屋。
母子三人在屋子里聊了许久,直到和硕有些困了,二人才行礼退下。
出了院子,胞弟顿时欣喜若狂地询问起战场之事,眼底满是向往之色。
李术笑:“明年我不去了,换你阵。”
胞弟一怔,有些不敢置信:“可、可爹说我……还不到出师的时候。”
李术一巴掌呼了过去,笑骂起来:“你小子在母亲那儿装傻卖乖算了,居然敢编排起大哥!”
“城南的马匪是谁绞杀的?一夜时间来回百里地,取了魔刹首级……”
胞弟尴尬一笑,忙作揖赔罪:“哥,我错了还不成吗?你可别告诉爹,要是被爹知道了,肯定要军法伺候的。”
李术冷笑:“爹戎马半生,连你小子这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不知道?”
胞弟苦了脸:“这……”
李术大笑:“得了吧。一直以来是母亲心疼你年纪小,不许你阵杀敌,爹可不是这个心思。安心操练着,少犯浑,明年我一定说服母亲,李家的男儿自当在战场建功立业!”
胞弟兴奋地嗷嗷叫,末了一脸贼兮兮地看李术:“哥,我听说攻打桑达部落的时候,突然空降了十几只秃鹰……哥,你是不是掌握了巫术极为深奥的驯兽术……哎,哥,你也给我弄几只秃鹰来做前锋啊……别走啊……”
……
打发了胞弟,李术回了自己的府宅。
六年前,国师去世后,他便独自一人住进了国师府。
学习巫术的那一刻,他便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将注定孤独。
跟随国师学习的那十年,他废寝忘食,全心全意专注在巫术。
的确,如国师为之骄傲那般,他很聪明,似乎天生是草原恩赐的巫师。
只十年,他便学完了国师所有的一切,甚至国师还要出色。
年纪轻轻,便是草原最优秀的巫术,最伟大的国师。他却没有半分兴奋,夜深人静,总会有那么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伤感。
是母亲时常的愧疚,以及父亲尴尬的避而不见,随着他年纪的增长,大家都很小心地避开那个问题。
草原的巫师,这辈子都不能婚娶。
曾经,他毫不在意这个问题,直到十三年前,公主的诞生。
那时候王还未苏醒,乔先生也未曾归来,爹忙着边境城池的修建,国师七日沐浴不能见血。
母亲身怀六甲动弹不得,只好遣了他去宫作陪。
产婆欢天喜地抱了孩子出来,王后怀的是双子,公主是第一个落地的。
小小的襁褓,粉雕玉琢的孩子,闭着眼睛却十分可爱地吐着舌头,粉粉嫩嫩的一团,让人看了心生欢喜。
说来也怪,公主生下来便大哭不止,乳娘产婆想尽了各种法子也没用。最后是他鼓足了勇气说了句让我来抱抱。
公主竟然不哭了,窝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他那一个月几乎都泡在宫里,相吃了睡睡了吃的王子,公主更难伺候,也更娇贵。
好多夜里,都是他抱着她,她才肯入睡。
那时候他也不过才七八岁,却要照顾一个还在月子里的乳娃娃。
再后来,他看着她一点点长大,蹒跚学步,追在他屁股后面,奶声奶气地喊“李术、术……”
他故意不等她,她一屁股坐在地嚎啕大哭。
他只好折回去,将她抱起来,她委屈的眼睛红彤彤的,骄横地质问他:“你、你四不四不要……不要玲姐儿了?”
他心都要化了。
他怎么舍得不要她。
最后,她还是走了。
毅然决然去了南方,临行前她高高兴兴来告诉他:“李术哥哥,噢,不对,现在要叫你国师大人了,嘻嘻。我要去南方,很远的地方,靠近海的地方……母后说我的夫君在那里,我要嫁到那里去,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李术哥哥,你有没有听见我说话呢?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公主走的那天,他去了殿前,主动请求挂帅出征。
似乎,只有北方的战场和杀戮,才能让他暂时遗忘心底的疼。
月色寥寥,他打开抽屉,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小女孩儿的物件。一个簪子,一盒胭脂……有她用过的,有她遗落在国师府的,也有她嬉皮笑脸送给他的。
他深吸一口气,将抽屉关。
心里似乎缺了一块,却又让他释然。
走了,也好。
不见,只是怀念。
见了,反而徒增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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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5章 番外七(齐齐阿)
(全本小说网,。)
凤九台的冬天很难熬,也是到这种时候,齐齐阿才会明白为什么穷人家的房子总是修建的那么小。
凤九台大,寒风从窗户吹进来,一直能吹进暖阁,吹得人像是骨头血脉都冻结凝固了般。
炭火是无法宵想的。
早几年还有最粗陋的木炭,一点燃,殿内到处都是黑色的灰迹,呛得她头晕眼花。
这几年,连炭火都没了。
她颤抖着满是冻疮的手,想要将殿门关,棒子从头顶挥了下来。
腰圆臂粗的老嬷嬷阴阳怪气地立在门口,狠狠朝地啐了一口,然后嫌恶地瞪了她几眼:“怎么,又想自杀?老娘可警告你了,再敢闹幺蛾子,仔细明儿没饭吃!”
说着骂咧着轻笑离去。
偌大的凤九台安排了五个老嬷嬷,并不是来伺候她的,只是监视。
监视她,防止她畏罪自杀。
那些老嬷嬷总是粗言乱棍相向,骂她是宫里的罪人,她这时候总是隐忍着冷笑,罪人?
她齐齐阿犯了什么罪?
没有她齐齐阿,没有阿休国的支持,宋煜的皇位坐得稳吗?
启国能有如今的太平天下?
临了,她却成了不折不扣的罪人,启国历史最不堪的皇后。
连低贱的宫婢都能来作贱她。
她想死,却死不成。
那几个老嬷嬷彻夜不眠地守着她,根本不给她寻死的机会。
好多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快疯了,却又总是疯不了。
这样的折磨,不如疯癫了好。
白天有做不完的活儿,那些低贱的婆子还作贱她,总是让她饱一顿饥一顿的。
晚殿太冷,单薄的棉被根本无法抵御阴寒的冷风,她瑟缩在墙角里,看已经破旧的屋顶,月光如华,却带不来半分温度。
她闭眼睛,想哭,又哭不出来。
秦氏曾经来看过她一次,与穿着华丽的秦氏相,她像落魄可怜的乞丐。
她头脑一热,狠狠地骂了秦氏。
几个嬷嬷便冲来,差点撕了她的嘴。
从那以后,秦氏也不来了。
她的日子越发难熬。
或许是因为了年纪,这段日子,一闭眼睛,总会回想起以前。
以前年轻的时候。
以前在草原的时候。
以前,在西蜀的时候。
那时候的天多么蓝啊,云朵也是洁白的,大雁飞过,成群结队,那样美好风景再也看不到了……
眼泪终于从眼角滚落下来,她伸出手想要接住,双手却颤抖的厉害,被虱子咬的红肿的手背苍老不堪入目,她吸了口气,将手藏进潮湿单薄的被褥里,将脸埋进肮脏带着腐朽味道的被褥里,低低无声的哭泣起来。
回想她这一生,似乎从一出生开始便成了棋子。
父皇手的棋子,阿休国的棋子,宋煜的……棋子。
她以为,只要自己努力,能得到一切想要的。
临了末了,才知道自己错了,错的彻彻底底。
或许,她不该嫁给宋煜,他的心从始至终都没有她。
她清楚的记得,十几年前的那一夜,宋煜破天荒地来了凤九台。
她和他一起坐在星空台下,初夏的风轻轻吹过带来阵阵凉爽。
宋煜好看的眸子落在她脸,轻轻笑了笑,听不出话语里是嘲讽还是惋惜:“挺好看的脸,却没用对地方。”
这是他第一次提及她的美貌,她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作答。
那时候,她对他已经没了爱慕。保格的死,将她对他所有的幻想全都冲碎了。
她冷声回他的话:“可惜,却不是皇喜欢的。”
宋煜似笑非笑,竟然还点了点头:“你不及她的万一。”
她没有懊恼,也没有生气,甚至连语气都是平淡的:“那又如何,她终究不属于皇了。而我,齐齐阿,才是陪在皇身边的人。”
这句话是为了激怒宋煜,谁知道他竟然也没有生气,还朝她笑了笑。
那笑,非常冷,让她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他说:“很快,你也会失去我。”
那时候她还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直到突然发丧,她才知道,他那夜来凤九台的意思。
他死了,或许不是真的死了,不过不重要了。的确,她再也不属于他,也永远看不到他。
她不知道他到底有多恨她,应该是很恨吧。
因为太恨,所以连杀她都觉得是轻饶。于是将她留下,永远地留在凤九台,折磨她,羞辱她,让她的后半生在苟延残喘里度过。
有时候她会想,如果当初没有杀死锦程,一切会不会不一样呢?
念头一起,她便猛地摇了头。
哪怕她一无所有又怎么样,一想起那个女人失去了弟弟,宋煜失去了最爱的人,她的心觉得畅快。
这是一病态的心理,她却依然感到快乐。
同样都是他的妻子,凭什么他的心全在锦绣身!
她哪里锦绣那贱人差了?
如此……也好……
她冷笑起来,风从大殿的门吹进来,床的老嬷嬷早已鼾声如雷。
齐齐阿站了起来,一件一件地将衣裳褪去。
寒风刺骨,她却如同感受不到般,脸带着得意的笑。
她是败了,却也赢了。
至少,赢过了宋煜。
那个痴情的蠢男人,最终不也什么也没得到么……
意识越来越淡,她欣慰地闭眼睛,终于可以解脱了么……
隐隐的一阵嘈杂,似乎是老嬷嬷们发出的尖叫,身体在一点点回暖。
她的心沉了下去。
她知道,自己这辈子恐怕都无法解脱了。
这是宋煜留给她的惩罚,让她活的生不如死。
她绝望地挣扎着,却如同一条被剥光了的肮脏泥鳅,再也无法逃出生天。
这是她的罪,需要用一辈子来偿还。
……
【齐齐阿的番外,在深宫苟延残喘,生不如死。这样的结局,并非我本心,归根结底,齐齐阿一开始并非恶人。人之初,性本善,错错在她的贪欲。不是她的东西却妄想得到,最终自然会受到报应。
明天是锦绣的番外,差不多全书完了。
感谢这段时间大家的一路相陪,不管这本书是否有让你们失望,阿元已经尽力了。
鞠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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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6章 番外八(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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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先生是在玲姐儿和旺哥儿诞生后的第二年回来的,锦绣觉得自己很幸运,她以为,殷不悔要昏睡很久很久。
乔先生说解药是从阿休国的王室找到的,锦绣没有意外,齐齐阿对她恨之入骨,用毒还是轻的。
经历过这些磨难,她和殷不悔的心才紧紧联系在一起,两个人更加珍惜在一起的时光。
让玲姐儿去东南沿海,也是她的主意。
殷不悔万分不舍:“玲姐儿是我们的小棉袄……东南沿海那么远,即便你派了护卫暗中保护,万一玲姐儿遇到危险……她那么小,又一直养在宫中天性烂漫,不知人间凶险,万一被人骗了……”
平日里威严万分的殷国王上,此刻碎碎念着如同妇人。
锦绣叹了口气,殷不悔舍不得,她又何尝舍得?
“寻常人家的孩子在玲姐儿这么大都该嫁人了,正因为她缺少历练,才应当自己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见殷不悔如同缺了一块肉般,锦绣安慰他:“玲姐儿终究要嫁人的。元娘与我情同姐妹,定然会将玲姐儿当亲生女儿看待,姜哥儿那孩子淳厚,不会欺负了玲姐儿……”
“你这么急着让玲姐儿离开,是不是怕术儿……”殷不悔的话没有说完,他看见锦绣面色一僵,神情变得极为复杂。
不由得心中一顿,长长叹了口气。
他与锦绣夫妻一心,何尝不知道锦绣心里在想什么呢。
李术那孩子……
哎!
“我私下里问过玲姐儿,她对术儿,只有兄长之情。”锦绣嘴角一片苦涩,她不是迂腐之人,若是玲姐儿与李术当真情投意合,大不了李术国师不做了,选个清净的地方,让二人做神仙眷侣去。
很显然,玲姐儿没有别的情愫,只是李术一个人……
她心里闷闷的,总觉得于李术有愧。
殷不悔走上前,握住她的手,温声细语道:“儿孙自有儿孙福。路是他们自己选择的,我们也插不了手。”
玲姐儿最终独自骑着马离开了草原,而李术则在第二天主动请缨征战,锦绣示意殷不悔答应下来。
她很清楚,也许玲姐儿这一走,在很长的时间便不能相见了。
纵然百般不舍,也要舍得。
留下,只会给更多人带来痛苦,李术的路,需要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玲姐儿一走,锦绣后脚便将旺哥儿踢进了军营,让锦荣狠狠地操练。
旺哥儿倒也争气,好几次战役中屡建奇功,气得李家那二小子羡慕的干瞪眼。
天气渐热,殷不悔跟着武器营的人去研究新的箭弩了。自从殷不悔昏迷,锦绣掌管朝局,管理的井井有条。
殷不悔醒来以后,居然还是将大半的政务丢给她,美其名曰:家有贤妻,为夫甚感松虞啊!
殷不悔好似被王位耽搁了的天赋异禀的兵器创造大师,在锦绣掌管大半国策后,殷不悔将大量精力投到兵器研制上,推陈致新,改革了好几代兵器,单是投石机一项就可一次射发十五个石头。
除了兵器的研制,殷不悔还专注在耕耘上,似乎想要将昏迷的这几年都一次性地补上。
锦绣总是被折腾的腰腰腿酸疼,身子如散了架般,结果十多年过去也没有半分动静。
乔先生说大约是诞玲姐儿和旺哥儿的时候亏空了身子。
殷不悔没有失望,想起锦绣独自诞玲姐儿和旺哥儿时的凶险,顿时又不想锦绣再生孩子了。
这十几年,锦绣不断推崇新策,大力培植鼓励人才,大修私塾和医术学院,兴修水利,治理沙漠盐碱化和水土流失,使得殷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殷国的版图也扩张到最大。
王室内外,再也没有质疑锦绣的声音,甚至那些大臣们有要事禀报,也率会求见锦绣。隐隐的,锦绣的威望还在殷不悔之上。
春天一过,草原的嫩草开始发芽,锦绣正在宫中与大臣商议合理控制放牧和栽种一批树苗的事,突然觉得胸口一阵发闷,竟是“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大臣们吓得脸色大变,慌忙请了乔先生来。
乌桑则赶紧去禀报殷不悔。
待到殷不悔风风火火赶回来,乔先生正好号完脉。
殷不悔紧张地上前,额头上倏忽冒了一层冷汗。
“怎么样?”殷不悔双手不自觉地颤抖着,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此刻竟然流露出了一丝紧张。
乔先生抿了嘴,拱手作揖道:“恭喜王上,王后有喜了。”
殷不悔僵在原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愣愣地抬头看了眼乔先生,又看了眼娇羞的躺在床上的锦绣,傻里傻气地问了句:“谁的?”
这件事被锦绣嘲笑了好久,殷不悔只能尴尬地回答:“太、太意外了,我以为我们这辈子不会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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