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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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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他本来以为乱世之中,做土匪是份很有前途的工作,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成为朝廷的红人,杨广最信任之人。当他红的发紫,想要一展宏图的时候,却是无奈的发现,世道乱了,乱的一塌糊涂,乱的不可收拾。萧布衣以布衣起家,白手天下,铁骑纵横,莫谁敢挡!------墨武2016年三国类新书《偷香》已经在起点发布了,简介下方有传送门,字数已经超百万了!欢迎朋友们前去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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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暴力也是美() 
胖槐是个马匪,此刻正鸭子一样趴在山腰处,扯个脖子向山下望去,心里多少有些紧张。

    他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出来打劫的一天。

    摸着身边的投石机,和摸着女人身体一样轻柔,望着前方不远的少当家,胖槐就像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一般。

    少当家有才,相当的有才。胖槐想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镇定下来,仿佛这次出来不是打劫,而不过是劫个色。

    少当家大病一场后,变了个人一样,在山寨四处鼓弄,没几天竟然明了投石机这个打劫伏击,出门必带的工具。老寨主感慨上草原打劫太累,少爷只策马狂奔几天,就找到了这个通商要道,以后只要守株待兔就行。

    山贼们都说现在的肥羊跑的比瘦马还快,追的累,少当家就打破了马贼传统破旧的一哄而上的打劫行径,选中这个地势,不研究女人,开始研究兵法。

    现在的打劫策略在兵法中说的好,那就是兵分两路,突袭加包抄。

    胖槐心中那个激动,溢于言表,自从跟了少当家出来打劫,竟然和瓮中捉鳖一样的简单,再没有失手的时候。

    “胖槐,你说这次恐龙多,还是美女多?”一旁的莫风流着口水,色迷迷的样子。

    “不论恐龙还是美女,我能分一个就行。”胖槐很是知足常乐。

    恐龙这个称号,是少当家明的,说那是丑女的意思,和东施一样。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可是少当家聪明,很会解释,问他们见过豪猪吗,和那差不多。众人于是恍然大悟,都是钦佩这个少当家不是一般的有才,天马行空的想像实在让山寨以智谋称雄的二当家都是自愧不如。

    胖槐觉得自己书读的少,可是少爷好像从来不读书,他怎么就能说出那么多妙绝天成的语句?

    比如什么床前明月光,地下鞋一双。昨日饮酒过度,醒来仍想呕吐。

    少当家诗做的实在,很直白,很合辙押韵,也很说出了山寨这些人多年的愁苦凄凉。

    二当家听到少当家的吟诗作对,当下就是惊为天人,说少当家有状元之才,做山贼太过屈才。

    敬畏崇拜的目光落在了少当家的侧脸上,胖槐又觉得少当家不是一般的帅!

    虽然不觉得少当家当土匪是难伯汪,可是这么帅的土匪绝对是土匪中的难伯汪!

    难伯汪当然也是少当家的明,说那是第一的意思。

    虽然不明白难伯是哪个大爷,怎么会和狗一样汪汪的叫,可是少当家说过的东西,他们都是牢牢记在心上。胖槐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少当家口中的难伯,汪汪的出出风头。

    萧布衣目光望着山下,静静的等候肥羊上门。肥羊是土匪的专业术语,就是客商。

    他的脸上线条刚硬,鼻子挺拔,双眉浓重,头胡乱的一挽,没有章法。可就算这样,他的侧脸望过去,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魄力。

    他曾经幻想过自己的职业,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关系。

    这实在是个很没前途的行当。

    可是既然做,就要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

    他信奉的原则就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no。1。

    当然这个no。1被胖槐学去,就变成你大爷的难伯,很难很难。他也懒得再去解释,他不解释胖槐还明白,他一解释,胖槐只有更糊涂。

    萧布衣当然不是萧布衣,他几乎快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已经在一千几百年后划了个休止符。

    他本来是个马术师,很冷僻,却很高贵的行业。他赛一场马,可以说是日进斗金。他喜欢马,甚至比对恋人还喜欢。

    他熟悉马的身体秉性,可以说过了女人的身体和秉性。所以他对卧在身边的一匹战马,充满了怜惜和喜爱,他对马和对朋友一样的真诚。

    除了喜欢马,他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少,他更喜欢天马行空。

    他曾经幻想过得到月光宝盒后,进行一次时光穿梭,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一次野外探险,寻找传说中汗血宝马的时候,他不依靠月光宝盒,竟然也来到了隋朝。

    当然,来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

    于是他成了山寨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做萧大鹏。有了几十个兄弟,天天盘算着打劫肥羊过日子。

    寨主老了,不能亲自带队,所以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布衣的身上。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萧布衣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萧布衣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大隋边境马邑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

    从突厥到大隋,或者说从大隋到突厥,这是一条重要的生意通道。

    从这条路进行交市显然都是非官方的,违禁交易甚至有砍头的罪名,可是因为利润奇大,铤而走险的商人也不在少数。

    萧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这会正带着二十来个手下,埋伏在山腰,等着肥羊送上门来。

    当土匪可是不由他选择,他到了这里,就是这里的少当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萧布衣的身体后,多少有些茫然和惊乱。他爹萧大鹏为了他,担心焦虑,甚至请来个捉鬼的道士为他驱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个用泥巴香灰和黄酒搅和在一起的东西,没法儿,他只能承认自己就是萧、布、衣。

    马儿静静的卧在他的身边,和主人一样的冷静。不但萧布衣身边的这匹马是如此,二十来个手下,二十来匹战马亦是如此,这是萧布衣的功劳!

    他对付马儿如同对待朋友恋人一样,所以马儿也是如此对他,他虽然才当了几个月的土匪,可是就凭驯马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这让他父亲脸上乐开了花。

    以前的那个萧布衣,只是个轻薄不羁的浪荡儿,可是现在谁提起萧布衣,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那是条汉子,有能力,大当家你的儿子,有出息。

    想到这里的萧布衣不知什么心情,望着远方的绿草和天边的白云,嘴角一丝苦涩的笑容。

    “少当家,有肥羊。”身边一人说道。

    那人长着张很抑郁的脸,萧布衣却知道他叫杨得志。杨得志耳力奇佳,贴在地上都可以听到几里外的雉鸡跳,别人往往看不到的时候,他已经听了出来。

    萧布衣从走神中回过神来,眯缝着远方望了半晌,脸色一变,“是突厥人。”

    马贼有些骚动,就算战马都有些不安。

    谁都知道突厥人彪悍异常,他们来到边境,素来都是来打秋风,烧杀掳掠,干一票就走。从这个性质来说,他们和萧布衣这些土匪都是一个娘养的。

    可是萧布衣显然不认这个干亲关系,手一挥,“都精神点,准备好好干一票。”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抢什么?”莫风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们不怕,因为他们也不是吃素长大的,可是无利可图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做。

    “怎么没有。”萧布衣望着远方道:“他们还有十几匹战马,这个我们也需要。”

    众人差点从山腰跌下去,却已经知道了少当家的意图,他想做的事情,已经没有人能阻止。

    “好像还有个女人。”突厥人快马加鞭,已经离这里不远。莫风眼神不错,已经看到马队中央的一匹马上,端坐着一个女人,双手反缚在背后。虽然看不清容貌,可是就算用脚后跟来想,也知道那是个美女,恐龙就算丢在路边也没有人捡。

    “十五个突厥兵,还有一个女人。”萧布衣在莫风望着女人的时候,已经把突厥兵数的清楚,“莫风,你带十个兄弟抄他们后路,胖槐,你还是老套路,带两个人丢石头。”

    胖槐听到萧布衣的吩咐,有些振奋,摸着身边的投石机,“没有问题。”

    “少当家,你呢?”莫风忍不住的问。

    萧布衣懒洋洋道:“那还用问,当然还是老规矩,我带几个弟兄给他们迎头痛击,这比什么都痛快。”

    莫风有些苦笑,知道这个少当家现在已经疯狂,打劫不是目的,从打劫中享受最大的快感才是真正的意图。

    他打劫看起来已经饥不择食,就算凶悍的突厥人,他也照劫不误!

    众人迅即的兵分两路,对于这里的地形,他们实在比对自己的女人还熟悉。萧布衣牵马走了一程,来到山路,翻身上马,干净利索。

    手臂一挥,萧布衣已经当先杀了下去。

    他身后跟着十来人,对于少当家的这种行径显然司空见惯,齐刷刷的上马,一声不吭的向山下杀去。

    少当家说过,闷声大财才是正道。

    突厥兵这时已经纵马进入了狭长的山谷,突然警觉的抬头向山上望过去,很快现了萧布衣十数人的行踪。

    稍带些诧异,突厥兵都笑了起来,向着山上指指点点,脸上满是不屑。

    很显然,他们认为这些山贼穷疯了,没有认出他们的身份。在这里,向来都是只有他们打劫别人的份,哪有别人抢他们的道理。

    漫不经心的射出了几箭,突厥兵却很快的现,这批山贼的马力强悍的无以伦比。

    从山腰冲到山下,看起来最少要用一盏茶的功夫,可是这些人竟然只用了一半的时间!

    等到他们觉不妙的时候,萧布衣他们已经冲到了山下。

    突厥兵纷纷厉声大喝起来,这才认真的对待起这些马贼。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他们仍然并不畏惧,他们力劲弓硬,马背上长大的,这些人如何能比!

    在他们严阵以待,拉弓计算对方远近的时候,天空突然暗了下,然后突厥兵就听到‘呼呼’的几声响,紧接着两个突厥兵惨叫声都来不及出,竟然连人带马的被投石砸成了肉酱,拍到了地底!

    胖槐投掷出大石后,看到自己的成就,在山腰处兴奋的跳了起来,伸出两指,做个V字形,这也是少爷的明。他告诉手下,这是胜利的手势,虽然还没有胜利,可是胖槐已经预感,这次不会失败!

    突厥兵终于慌乱起来,萧布衣人在马上,抽箭拉弓,大喝一声,“放箭!”

    ‘崩’的一声大响后,‘刷’的一声,十一只羽箭已经射出。

    从拉弓到射箭的那一刻,十一人的动作竟然出奇的一致。

    十一只羽箭组成的暗影从萧布衣几人面前升起,飞蝗一样的飞向了突厥兵。

    突厥兵呼喝连连,已经有了惊惧之意,这些打劫马匪的彪悍和动作一致,恐怕就算是官兵都比不上!

    萧布衣一箭射出,毫不犹豫的抽箭拉弓,又射了一轮。

    第二轮有如第一轮的一样齐整,还是‘崩’的一声后,‘刷’的射出。

    无论是萧布衣还是身后的喽啰,都有一种成就感,因为就是为了这个和谐,他们练了足足半个月。

    少当家说了,暴力也是一种美,他们深以为然。

    十一只箭射死了五个突厥兵,第二轮又射死了三个,石头拍死了两个,转瞬的功夫,突厥兵只剩下了五人。

    所有的突厥兵都是涌到前方,马背上绑着的女人反倒落在了后方,正因为这样,萧布衣才敢放心大胆的射箭。

    因为突厥兵就是靶子,他对身后的手下很有信心,知道他们就算射空,也舍不得射女人!

    马借山势,排山倒海的冲到和突厥兵已经不到十数步的距离,突厥兵却已经死伤惨重!

    这不是说明突厥兵太弱,只能说萧布衣战术运用的得当,投石机不过是搅乱敌人的心理。兵贵神,出其不意永远都是兵家王道。

    突厥兵被天空突降大石打乱了阵脚,在对方射出两轮箭,死了十个人的时候,这才射出了第一轮箭。

    可是他们突然惊恐的现,对方马背上失去了目标,他们的一箭都是射到了空处。

    马虽然冲过来,马贼们却已经不见。

    等到他们意识到什么的时候,马已经到了近前。马肚子下‘嗖,嗖’的又射出几箭,五个突厥兵翻身落马,捂住了咽喉,死不瞑目!

    藏身马腹这招,他们也会,可是他们实在想不到,这些马贼运用的比他们还要熟练!

    突厥兵不比萧布衣他们弱,但是他们输了,他们输在轻敌,没有准备。

    而在这里,输就是死!

    萧布衣身形一转,已经从马腹下钻出,再次骑到马上,长弓一指,凝望着那个女人,虽然眼神中有了一丝惊艳,却是毫不犹豫的沉声道:“以后,你是我的女人!”

    。。。

第二节 吃饱了不饿() 
萧布衣排山倒海,势不可挡的解决掉对手后,莫风这才带着十来人气喘吁吁的赶到,见到萧布衣的威风八面,画地为牢的样子,唾了口浓痰,骂了一句,“你小子是人吗?”

    兵分两路也是策略之一,萧布衣带十人冲下来,并非全部人马,只是骄敌之心,不然人数占了上风,提早引起突厥兵的警觉,拼死一战,倒不见得是好事。

    萧布衣可能不是人,他在众人的眼中是个神。可是女人明显是个女人中的女人。

    女人身穿粗布罗裙,却掩不住她的肩如刀削,腰若娟束。

    明眸虽然带有一丝慌乱,但是如水般深邃。修长的脖颈秀美滑白,她愁苦的时候,春山般的眉黛一蹙,仿若西子捧心,惊惶的神色又像是受惊的玉兔,惶惶惹人怜爱。

    萧布衣说出这是自己的女人的时候,二十个手下已经潮水般的散开。

    少当家说的不容置疑,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找属于自己的战利品,谁让人家是少当家呢。

    “这匹马不错,这是我的。”

    “我要这匹,你看看,肚大腰圆,和胖槐一样,骑在它身上,肯定很爽。”莫风嘿嘿的笑,不怀好意。

    胖槐还在下山的路上,一溜小跑下来邀功,没有听到莫风说的话,不然多半会折返到山腰,拿着投石机砸死莫风。

    众人虽然是马贼,可是山寨马匹并不算多。因为需要马匹拉动投石机,山上的胖槐三个,还有两三个人合乘一匹马过来,这下蓦然多了十几匹,多是心中振奋。

    萧布衣望着手下的兴奋,摇摇头,打了了呼哨,惊惶的马匹听到萧布衣的哨声,竟然都是向这边聚集了过来。

    莫风眨眨眼,忍不住的走了过来,“少当家,怎么你的口哨就这么灵,一招呼马就过来,你能不能把这招教给我?”

    “用心去召唤,用心的去吹口哨。”萧布衣一本正经,“当你呼唤这些马匹的时候,你就像招呼自己朋友,恋人,或者亲人一样,它们自然会接近你。”

    莫风眨眨小眼睛,有些为难的问,“少当家,有没有简单一些的办法?”

    “当然有。”

    “是什么?”莫风精神一振。

    “吃饱了不饿。”

    “这个方法果然简单明了,一学就会。”莫风笑了起来,“少当家真的英明神武,聪明绝顶,在下自愧不如。”

    众人都是笑,萧布衣又是呼啸了两声,不但是马,就算是胖槐都从山腰奔了下来,不由分说的抢了一匹马,肚大腰圆,看到众人都是望着他在笑,自鸣得意,“怎么样,我有眼光吧?”

    众人又是大笑,胖槐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萧布衣却已经翻身上马,让众人处理善后工作。莫风负责收拾尸体,拖到的一处山谷丢下去,胖槐和两个手下负责带着投石机,众人有条不紊的运作。

    其实他们并非生性凶残,像今日这样出手不留情面也是并不多见。

    以前通常在遇到客商的时候,都是胖槐投石示威,两路包抄堵截,萧布衣做事并不赶尽杀绝,很多的时候,只会抽取货物的几成。

    大伙被皇帝逼的逃到了边境,打劫是迫不得已,但对突厥兵的凶残却是有种深深的厌恨,众人唯萧布衣马是瞻,这次一鼓作气杀了十数人,实在是难得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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