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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不发威 完结-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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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夏卿见这小东西好玩,便养在身边了一段时间,本想认他为养子,结果这家伙直跳脚,说他好好的一只孔雀才不给臭老虎做便宜儿子,愣是半强迫的拜了他为哥哥,并用尽许多手段从他这里掏了不少修炼秘籍走。而这家伙也有着鸿鹄之志,在他身边修炼了不到一千年后便自己出外闯荡,掐指算来,这一别也得有一千年了。
  孔梓羽在没开门前,只知道门外有一只修炼未到家的小猫和一个普通人类,谁料开门后,居然看到了自己阔别经年的老大哥,而这老大哥不知怎的转世成了人身,只是那样貌根本没变,尤其是眼神之中还能看到妖力流转的痕迹。
  孔梓羽没明白孟夏卿在搞什么鬼,忽然觉得脑袋里一热,紧接着一个声音就在他脑中响起:“我家小猫咪以为我是人类,逞能的告诉我,他是老虎弁虓,你就顺着我的话说下去好了。”
  听完这段传音,孔梓羽差点喷笑出声,哎呦喂,这小猫咪说谁不好,愣说自己是老虎,甚至遇见了正主……啧啧,这李鬼与李逵的日子想必是再好玩不过了。话说回来,这小猫咪管孟夏卿叫主人,他还以为是孟夏卿收的小妖,结果没想到是当宠物。
  孔梓羽脑筋活络为人聪明善变,眼珠一转,谎话就顺口而出:“刚才是我老眼昏花,没有看出这位小兄弟器宇轩昂、气质不凡,双眼炯炯有神不怒自威……仔细一看,哪里是什么小猫咪,明明是一只威振四海的大老虎嘛,我这才斗胆一猜,猜测是弁虓……”他顿了一下,面带疑惑:“可是不知道大王你怎么落得如今这副样子,怎么……怎么修为平白无故减了这么多?”
  小咪一听,面前这家伙真的把自己当成弁虓了,想必也不是什么太厉害的妖怪,说不定修为就比他高一点点,所以他当即扯谎道:“哼,几百年前我修炼时出了岔子,所以被迫重入轮回,投胎转世再来一次,所以这修为才略低、略低而已。”
  二人一听他这话,齐齐对视一眼:小猫,你还真是够不要脸的呀……

  五千年妖力

  来者即是客,孔梓羽让开大门,请毛小咪和孟夏卿进屋里做做。小咪在孟夏卿背后踟蹰了一会儿,毕竟孔梓羽的妖力比他强,如果他心里有鬼等他们进门后发动突然袭击就不好了。可是不进去呢又代表他胆怯,孟夏卿可还等着他保护呢,他要是临阵脱逃的话一定会被看扁。
  这么想着,毛小咪鼓鼓勇气,挺了挺小胸膛,然后拉着孟夏卿昂首阔步走进了孔梓羽的家门。不过只有孟夏卿知道,小咪每迈一步,身子都要抖一下呢。
  孔梓羽的屋子比孟夏卿现在住的屋子差不多,都是一室一厅的结构,只不过孟夏卿把自己屋子收拾的利利索索简洁大方,而孔梓羽呢则是这边一块花布头、那里一张抽象画,把这小小的屋子打扮的非常后现代主义,完全体现出了主人上不得台面的审美取向。
  孟夏卿轻笑一声,阔别千年,他这个孔雀老弟还是喜欢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那他真不该窝在家里当自由撰稿人,应该去搞艺术才对。
  毛小咪支着脖子,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这屋里的摆设,见屋里的东西虽然难看的要死,但是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攻击力,这才放下心,拉着孟夏卿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接着二郎腿一翘,非常大爷摆出老虎大王的架势:“喵~我要吃冰激凌~”
  孔梓羽噗嗤一笑,他还以为小咪会要什么洋酒之类的东西充门面壮胆子,结果一开口就露怯,居然点名要吃冰激凌。
  听到小咪要吃冰激凌,孟夏卿一反常态的板起了脸:“吃什么吃!上次都去医院了,你还敢再吃?”
  小咪被他骂的顿时耷拉下了脑袋,两只食指相对,轻轻戳着,脸上的表情委屈无比。“我……我都好久不吃了,主人你就让我吃一点点嘛~我这次绝对不多吃喵!”
  孔梓羽见状替小咪说话:“小孩子嘛,就是要宠的。既然得到教训了,再吃一点也不算什么呀。”说着他招呼小咪:“来,弁虓大王,我带你去厨房,我这里有好多好多冰激凌呢。”
  小咪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他偷偷看了眼孟夏卿的表情,见他并不制止,这才高高兴兴的从沙发上站起来,跟着孔梓羽进了厨房。
  孔梓羽平生没什么爱好,一个是喜欢打扮(但是审美观异常),一个就是喜欢吃点甜食。他冰箱里放着好几大桶冰激凌,各个口味都有,而且还是大牌子——哈根达斯的。他从碗柜里拿出专用的挖冰激凌球的勺子和一个小碗,问小咪:“大王,你想吃几球?”
  小咪向客厅的方向偷偷看了一眼,然后伸出了五根手指。
  孔梓羽摇摇头,见他脸上像是做贼一般的表情,也跟着压力声音配合他:“大王,这东西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小咪扭着手皱着小眉头看着他,然后不甘不愿的收回了两根手指。
  孔梓羽想了想,觉得吃三球冰激凌应该不会影响小咪的健康,这才点点头,拿起勺子要去挖冰激凌。
  “等下!”小咪忽的伸手拉他的胳臂,脸上带着割肉一般的表情:“算了你还是给我一球吧……”那委屈的小样子让孔梓羽看的心都软了,哎呦,要老虎妖真是他这样子,那还得了?“主人不让我吃这么多的……”
  “没事儿,”孔梓羽一时手痒,拍了拍毛小咪的脑袋:“我给你三球,你站在厨房里自己偷偷吃,我不告诉他。”
  毛小咪想了一会儿,发现这确实是个可行之法,脸上一下子太阳高照,露出了八颗牙齿。他美美的点了点头:“嗯!行!”然后捧着孔梓羽给他挖的三勺冰激凌,高高兴兴的缩在了厨房的角落开始一口一口舔着吃。
  孔梓羽见他自己吃的正欢,想必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所以他非常满意的离开了厨房。
  “小咪呢?”孟夏卿见只有孔梓羽一个人回来,好奇问道。
  “吃冰激凌呢。”
  “你给了他几球?”
  孔梓羽比了一个三。
  孟夏卿无奈的笑了笑。
  “大哥,”孔梓羽压低声音:“你是怎么找到这么一个好玩的小东西的?”
  “路上捡的。”
  “我也想捡一个……”孔梓羽一脸羡慕。他本想继续说下去,但是想了想还是用妖力在脑中对话来的稳妥。「话说,这一千年没见,大哥你怎么成了人身?几百年前你便在妖界消失不见,大家都说你走火入魔魂飞魄散,我却道你是得道成仙,怎么现在却成了这副样子?」
  孟夏卿笑了,也用传音回答:「这点你们都没猜对。你也知道,我本来就不想做什么妖界第一人,太多烦心事儿。所以五百年前才生了倦意,想要投胎转世当个普通人,而且我又对人类世界有好感,这才转世为人成了现在这样。我想的简单,以为投胎后什么前尘往事都能消散,结果没想到不仅带了以前的记忆,还保留了一部分妖力。不管我投胎几次都是这样,现在我也认命了。天道循环,天理可循,想必是上天对我有什么安排,才不让我轻易丢掉那些吧。」
  「那大哥你现在有几分妖力?」
  孟夏卿盘算一下:「就剩下两成了。」
  「那就是两千年的妖力,和我现在差不多。」孔梓羽的手指轻轻敲打在桌子上:「实不相瞒,我这几年在人间混的不错,但是一直有件事情是我心头上的一根刺——一百年前,我在人界遇到个富家公子,性子和我完全不同,温润有礼,但是只有我才知道他掩盖在端方冷静的外表下的,是他火热的内心。」说到这里,孔梓羽轻轻笑了一下:「然后就是很俗套的故事啦,我和他好上了,但是当时他家里人不同意,想要派人杀我。我并没有告诉过他,我是只妖精,他为了不让我死,竟然以死明志,在他家的小湖里投湖自尽。」
  「……」孟夏卿静静的听着,妖精一生长及千年,能碰上一个合意的人并不容易。像他,便是幸运的,能遇到小猫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家伙。但是更多的,是人妖殊途,相见不如怀念。
  「当我赶到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魂魄。我虽然心下奇怪,但是还是决定等待他转世。可谁料几十年过去了,他一直没有出现在世上。我经过多方探查,终于发现,原来他本不是凡人,是阴司派到人间历劫的一名小官,现在早就回归阴司了。但是以我现在的妖力,想要打开一条人界与阴司的通道,还是差很多的。」
  孟夏卿立时明白:「所以你才写了那篇小说,想要通过出版社发表出去,召集看到故事的妖怪吗?」
  「是啊,大哥果然明白我,我就是想,通过这么一个妖族里人人都知道的故事,希望能有一些散落在人间的大妖来找我,却没想到第一个登门拜访的居然就是大哥。」说道这里他又叹了口气:「可惜大哥身上也没有多少妖力了,即使你暂时把身上妖力传到我身上,那也不够。毕竟要破开通道,至少需要五千年妖力啊……」
  「倒也不是不行,」孟夏卿忽然道:「我倒是认识一个千年小妖,只是……这事儿有点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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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咦有没有觉得这篇文神展开了!从一个普通的卖萌文变成了正经(?)妖怪文?!!!

  猫咪不发威
  作者:弃妇A

  毛舒尘

  孟夏卿口中的“千年小妖”不是别人,正是他手下负责的人气作者——“心中可人”,或者说,犬妖何忠全。要说何忠全是千年犬妖,这种身份放在其他妖怪眼前,都得毕恭毕敬的叫一声前辈,但是放到孟夏卿和孔梓羽面前,他的本事还真是不够看。
  孔梓羽是孟夏卿认得弟弟,有忙自然要帮,可是孟夏卿内心里,却并不像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很喜欢人类世界的生活,也很喜欢看那些小妖在自己面前无拘无束的样子,若是突然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想必又要给妖精一族里平白招来腥风血雨。
  心中权衡了一下后,孟夏卿的天平还是倾向了孔梓羽的一方。自己的身份什么的……暴露了便暴露了吧,大不了再转世一次,只是不知道,小猫能不能原谅他的谎言呢?孟夏卿长叹一口气,心中明白,如果这件事情一旦处理不好,小猫很可能会将和他走向陌路。
  刚一想到小猫,小猫便喜滋滋的从厨房出来了。刚刚吃完三球冰激凌的他,嘴角还带着冰激凌溶化后的痕迹,配上他灿烂的微笑,让孟夏卿原本有些暗淡的心也跟着奇迹的亮堂了起来。小咪就是有这种魔力,让看到他的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微笑出来。
  “小咪,孔先生给你了几球冰激凌啊,怎么在厨房吃了这么长时间?”孟夏卿故意问道。
  小咪的眼神游移了一会儿,目光盯着地板:“他给了我一球……”
  小咪啊你太不会撒谎了,你左边嘴角明显是棕色的巧克力,右边嘴角明显是粉色的草莓,还有下嘴唇的那点疑似香草的白色……难道孔梓羽家里的冰激凌球是三色的不成?
  孟夏卿没有点破小咪明显的谎言,而是伸手把小咪拉到了身边沙发上。可是小咪早就被孟夏卿养懒了,他动着手脚爬上孟夏卿的大腿,高高兴兴的窝在孟夏卿的怀里,甚至还耍赖的用后脑勺蹭了蹭孟夏卿的胸口,那样子真像一只吃饱喝足餍足无比的猫。
  孔梓羽见他这样也轻笑了出来,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可爱的小东西,让人看着心里就暖和起来,忘掉所有的不快。
  “对了,你到底是什么妖怪啊?”小咪的大眼睛咕噜噜的转了转,好奇的看着孔梓羽。
  孔梓羽灭有正面回答,而是说道:“大王天资聪颖,不如猜一下啊——给个提示,我是一种鸟类,有着世界上最美丽的羽毛哦。”孔梓羽生性自恋,这从卫生间里的等身大镜子就能看出来,他出的谜语自然也透露了自己的本性。
  小咪虽然脑袋不算快,但是他最爱猜谜语了,他轻轻咬着自己的手指,想了半天,终于试探性的问道:“是野□,一定是野鸡的对不对?”
  “……大王您这个答案很有创造性啊,要不要再猜猜。”
  “那鹦鹉?你这么会说话,一定就是鹦鹉啦。”
  “这个……大王您真会说笑。”
  小咪一连猜了好几个答案,每个答案都和孔雀差的很远,孔梓羽都快欲哭无泪了,但是小咪还是玩得津津有味。
  “对了,你修炼了多少年啊。”小咪问道。
  孔梓羽修炼至今已经有两千多年了,不过他还是很保守的只伸出了两只手指,抹了零头,代表他只修炼了两千年。
  小咪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嗯,你修炼了两百年啊……”他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会儿:“那就比我多练了七十五年呀。”说着他皱起小眉头:“我看你长得这么老,真没想到原来你年纪这么小呀。”他哥哥今年都两百五十岁了,看面相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而这孔梓羽看着都要有二十七八了,真是“少年老相”。
  “……”孟夏卿与孔梓羽无奈的对视了一眼,然后双双宠溺的笑了出来。
  之后孟夏卿趁着小咪去卫生间的功夫,定下三个月后的阴月阴日阴时带着“帮手”来孔梓羽这里,帮他破开人界与阴司的通道,助他找到恋人。孔梓羽大喜之下,又从家里搜罗出了不少零食,给小咪装了满满一个大塑料袋,小咪自然认为他这是看在自己面子上“献殷勤”,自然毫不客气的收下了:孟夏卿已经好久没给他买零食了,哼,不买就不买,你看现在还有人送上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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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迅速滑过,转眼距离那日去孔梓羽家登门拜访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了。因为现在正值暑假档期最好的日子,孟夏卿工作甚多,即使他想找个时间去和何忠全摊牌言明需要他的帮助,他也没有时间,更别提最近何忠全正在发力写他的新书,二人都忙得晕头转向。
  何忠全这次的新小说名为《同居》,是以第一人称日记体的特殊形式描绘了一个有些搞笑、又有些温馨的居家故事。主人公“我”是个宅男,却意外的有了一个身为泌尿科医生的同居人,故事就在这两人的日常生活中展开。这篇小说何忠全原本命名为《纯情房东俏房客》,孟夏卿觉得太不严肃,遂改名为《同居》。
  《同居》的第一章刚一登载在杂志上,便大受读者好评,在当月的读者回执中,这篇小说荣登了“我最喜爱的小说”的榜首,何忠全的功力可见一斑。编辑部每日都会收到雪花般的读者来信,皆是催促心中可人赶快继续写下去。甚至还有鲜花礼品送到了责编手上,让其转交给心中可人老师。
  因为他们出版社的新书在这个暑假里打了一场胜仗,老板兴致很高,特意邀请编辑部的所有同仁晚上出去吃上一顿,他还特地把孟夏卿叫进办公室,点名要求把心中可人带过来。他们出版社的老板,是为数不多的知道何忠全的真实性别的人,平常也经常一块喝酒,关系也算不错。听说今天是有几个导演要来,有意想翻拍心中可人之前的小说,所以今天要给他们两方引荐一下。
  于是这日一下班,他便驱车前往何忠全所在的别墅。不出他所料的是,何忠全正大大咧咧、衣冠不整的在客厅里打电动,一点没有人气作家应有的样子。孟夏卿催促何忠全去换衣服,他则去车里等待他。
  可是刚出玄关,一个意料之外的男人却撞进了孟夏卿的视线。
  男人年纪不大,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他留着一头精神的短发,形貌则是一般人没有的美丽,尤其是那双耀黑色的眼睛,和人对视时像是要把人吸进去一般。他穿着得体的正装,表情淡漠,见到孟夏卿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惊讶。他的身上萦绕着一股浓浓的消毒水味,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一名医生。
  可是最让孟夏卿震惊的是,面前这个人的身上有着一种让他熟悉的不得了的妖力波动,这个妖力波动几乎已经刻进了孟夏卿的脑海之中,因为有着同样波动的人现在每天都在他的枕头边上熟睡。
  面前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孟夏卿完全想不到,何忠全打电话时说的那个“泌尿科医生的原型”居然会以另一重身份出现在他眼前。
  孟夏卿扬起了一抹他惯常摆出的温柔微笑,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副面具之下的自己,到底有多么僵硬。
  ——“您应该就是心中可人老师的房客毛舒尘先生是吗?您好,我是他的编辑,孟夏卿。”

 22见或不见
  虽然毛舒尘在他弟弟的眼中,是那么高大、美丽又有本事,但是说到底不过是个两百五十年的小小妖精罢了,他自然看不出孟夏卿的真实身份,自认为阅人无数的他甚至没有看出来孟夏卿的笑容有多么僵硬。
  毛舒尘伸手和孟夏卿握了一下:〃孟先生好,您这是来催稿?〃
  孟夏卿道:〃怎么会?这个月的《知*音》杂志上市一个星期,老师的新文反响不错,光是读者的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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