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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血涂之路-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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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爸是医生,在我五岁那年,他接受了美国一家研究院的邀请,去到美国工作,所以我们全家就一起搬去了美国。我那时候太小,不太搞得明白父亲到底在做什么工作,只记得他也去医院上班,那家研究院的工作也兼着,并没有辞去。所以他总是很忙,每天都很晚回家,很少有时间陪着我和Malcolm一起玩。我特别怀念我们在挪威的那段日子,因为那时候他总喜欢和我还有弟弟一起,看看书,听听音乐,或者说点有意思的事情。去到美国后,这种时光就很少了。”
  
  “听起来,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是的,那是我记忆里最好的光景,我记得有一次你在给我洗车时,唱过一首中国的民谣,那首歌我爸爸也曾唱过。当时我听了之后就在想,或许你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的家伙,至少还有点用处,再不济还能让你一直唱这首歌给我听,就像我爸爸还没有离开一样。”
  
  袁怵的声音很平静,在诉说这么悲伤的往事时,似乎一点儿也觉察不出痛苦来。凌夙只能从他微微发颤的双手中感受他的情绪,知道他并非感觉不到痛苦,只是在极力压抑而已。他或许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压抑,多年来的自我束缚已经让他能很好地掩饰起自己的情绪,永远以一种冰冷而高傲的姿态示人。
  
  这样的袁怵不好,一点儿也不好,缺少一些活人气息,冷漠的就像是一尊蜡像。凌夙努力了很久才让他微微地打开心房,将自己原本的面貌呈现了出来。但是这似乎远远不够,凌夙突然觉得,自己未来的路还很长,要一直一直陪着这个男人走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他努力回响着自己曾经唱过的那首民谣,最后不太确定地问道:“是我从便利店拿咖啡给你喝的那一次吗?”
  
  “应该是吧,你也就给我洗过一回车。”黑暗里,袁怵脸上微微浮起了笑意,可惜凌夙看不到,他想了想说道,“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了,你和这世上的大多数人都不太一样。你太神出鬼没,那咖啡根本不是便利店的东西,你又经常会无缘无故失踪。除了你拥有空间这一个解释外,几乎没有其他理由能让你这么来去自如。那个时候听尼克提起丽蓓卡,我竟然没有想到你是它的主人。”
  
  “呵,是不是很怀念那咖啡?你喜欢的话,以后我种几株,让你一直有得喝。”凌夙说了半天话,总算想起了那首歌,便不由轻轻哼唱了起来,“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啦啦啦啦啦……”
  
  袁怵听着听着,只觉得睡意渐渐袭来,本还想再说点什么,眼前就一直晃着往日和父母在一起的情景,最终安静地睡了过去。凌夙却一直在那里唱着,像是也被勾起了许多往事,一下子变得伤感起来。
  
  他忍不住又用力一些,紧紧地抱住了袁怵,喃喃自语道:“Adrian,你放心,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所以你也一定不可能离开我。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应该永远在一起,只属于彼此。”
  
  袁怵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他这才发现自己错过了晚饭,肚子竟有些饿。凌夙还躺在他的身边,一直维持着拥抱的姿势,也不觉得累。他忍不住轻轻推开他的手,刚刚坐起身来,就听得凌夙在那里问道:“怎么了,要上厕所吗?”
  
  “不,有点肚子饿。”
  
  “你饿了?”凌夙也跟着坐起来,一拍脑门道,“对啊,没吃晚饭,又做了剧烈的运动,是应该吃点东西了。”
  
  凌夙说着跳下床来,光着脚丫子满屋子乱蹿,随便找了件外套披在身上,就走出了病房,连鞋都没穿。袁怵开灯坐在病床上,看着他急匆匆离开的背影,觉得有些感动。那种被人照顾被人呵斥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了。他刚刚说凌夙唱歌的时候有点像他的父亲,其实现在想想,他对他和对父亲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他不会想和父亲上床,却愿意和凌夙做那样的事情。通常只有男女情侣之间才会做那样的事情,那是否意味着,自己已经抛弃了性别之差,开始完全地接受凌夙这个人,并且愿意和他一生一世在一起了?
  
  凌夙端着个托盘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袁怵托着脑袋在那里深思的模样,像极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小孩子,不由便乐了起来。
  
  “怎么了,想什么这么入神?”
  
  袁怵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没什么。”
  
  他不说,凌夙也不追问,只是走到床边,把移动床头桌拿过来,将托盘放在上面,冲袁怵亲切地笑道:“吃吧,特别让人给你准备的,多吃点,你今天辛苦了。”
  
  他这明显是讥笑的话,搞得袁怵一阵脸红,便不去看他,只是低头吃东西。吃了几口后他觉得有些不太对头,便抬头问道:“你吃了吗?”
  
  “还没有,不用管我,你吃你的吧。”
  
  袁怵拿起面前的一杯蔬菜汁,递了过去:“喝了吧,我不喜欢这个味道。”
  
  “是吗?”凌夙明知道他在关心自己,心里美得直冒泡,虽然他也不太喜欢蔬菜汁的味道,但还是高高兴兴地一口气全喝了。吃了点东西后,胃口似乎也开了,他便不客气地往床边一坐,眼见着袁怵舀了一勺豆子往嘴里送,他便厚着脸皮凑了过去,啊地张开了嘴,吩咐道:“喂我!”
  
  面对这样的无赖行径,袁怵本不想理,可见他那张大脸一直在面前晃荡,又觉得心烦,只能把勺子调转个方向,用力塞进凌夙嘴里。喂的时候不小心还撞到了他的牙齿,搞得牙龈有些出血。凌夙却毫不在乎,只觉得这血舔上去也是美味无比。
  
  袁怵喂了他几口后,继续吃自己的东西。他这几天胃口不大,经常吃一点就饱了。整天待在屋子里,别说开枪,连路都走不了几步,自然消耗不大。
  
  他吃了半碟子土豆泥后,只觉得有些口渴,正想要伸手去拿水杯,凌夙已经体贴地拿着杯子凑到他嘴边想要喂他。袁怵愣了愣,听话地张开了嘴,喝了几口后,才推开了杯子。
  
  然后他坐在那里,继续之前未完的那个话题:“我总在想,如果我爸爸没死的话,一切应该都会不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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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夙见袁怵重提那个话题,感到有些意外,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原本他也想要找个人倾诉。这个事情压在他心头应该很多年了,他或许从来没和人说过,今天却和自己说了,这简直就像是突然中了大奖一般。
  
  他见袁怵也不想吃东西,便索性把小桌移走了,然后重新钻进了被子里,紧紧地抱着他,反手“啪”地一声关掉线台灯。
  
  “你要是不想说,就不要说,如果想说的话,我就在这里听着。”
  
  “我爸爸是十年前死的,那个时候我大约十五岁,还在念中学。”
  
  “十年前,就是2012年?”凌夙像是对这个年份有些敏感,忍不住插嘴道。
  
  “是,就是那一年。在此之前很多人传说那一年是世界末日,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一年和以往的每一年都一样,没什么不同。不过对我家来说,却是大起大落的那一年。那年的年初,我妈妈突然检查出怀孕了。这真的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儿。本来他们生了我和Malcolm后,就没打算再要孩子。这个孩子是个意外,他们却特别高兴。说实话,我那时候也很高兴,真希望那是个妹妹。因为我已经有个弟弟了,就想要个妹妹,一个漂亮的妹妹。”
  
  “你妹妹要是长得像你的话,一定很漂亮。”
  
  “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她漂不漂亮了,因为她没能生下来,就死在我妈肚子里了。其实那个时候,我妈怀孕已经四五个月了,身体状况一直很好。可就在这个时候,我父亲却突然去世了,妈妈受不了这个刺激,一下子就流产了。因为这个事情,她的身体从此就一直很糟糕,过了几年也离开了人世。我和弟弟一夜之间就成了孤儿,我想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参军吧。至少在部队里,不用担心生计问题。”
  
  不知道为什么,凌夙的神经突然变得有些敏感,他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只觉得自己似乎想到了什么,却不敢细想,只是轻声问道:“Adrian,我能问一下,你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十年前,西雅图的维克安娜医院,发生了火灾事件,你应该会有印象吧。对了,你是美国人吗?”
  
  “是,我是,我当年就住在西雅图。”
  
  “真的?”袁怵本来被凌夙从后面抱着,听到这话后,他忍不住转过身来,一脸震惊地望着他。虽然屋子里光线不亮,但凌夙还是能感觉得到,袁怵的眼睛闪闪发光,一直停留在自己的脸上。
  于是他再次点头承认:“是的,我当时正好在那里,不过我本来不住那里。我是在纽约长大的。”
  
  “你去那里做什么?”
  
  “旅游,度假。那时候我刚考上大学,就跑去西雅图玩。维克安娜医院的火灾事件,我也听说了。当时电视报纸上长篇累牍地报导,就算我不在那里,我也肯定知道。事实上,当时几乎所有的美国人全知道这个事情。实在是闹得太大了。”
  
  凌夙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说出这些话,听上去就像是个无关人员似的。但事实上,他刚刚一听到“维克安娜”这个词时,心就忍不住抽搐了一下。他觉得自己心里想的那些事情,已经离事实越来越近了。只是还有些谜团一时难以解开,令他感到困惑。
  
  袁怵却不知道凌夙的想法,只是继续说道:“这么说起来,你倒比我大了几岁。缘分这东西真是奇怪,你那时候在西雅图,我们却不认识。过了十年之后,居然在挪威,我出生的国家遇上了。或许命中注定我们就应该要遇上。”
  
  “是啊,很多事情都是早已注定的,我虽然不信鬼神,不信上帝,不过我相信命运。Adrian,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不如你想象的那么好,能不能看在我们这么有缘的份上,原谅我?”
  
  “怎么,你会对我做什么恶劣的事情吗?”
  
  “不会,我一点儿也不想伤害你。可是命运有时候会捉弄人,我只希望自己永远这么抱着你,一辈子也不要分开才好。”
  
  袁怵很少见凌夙这么感性,忍不住拍拍他的手,安慰他道:“别担心,不会有什么事情的。反正你这个人一向这么喜欢开玩笑,我早就习惯了。”
  
  “嗯,那就好,你继续说,你父亲就是在那一次火灾中去世了?”
  
  “是的。我之前说过,他除了在研究院上班外,还在医院上班。他是维克安娜医院的医生,主治肿瘤,其实他为警方办事情。在那之前这家医院几乎不被人知晓,因为那里关押着很多犯人,我父亲就是替这些犯人看 
 50、50&51 往事 。。。 
 
 
  病,现在想想,他应该也隶属于警察部门了。”
  
  袁怵口中说所说的事件,是指十年前在美国发生的一桩恶性杀人事件。事件发生在西雅图的维克安娜医院,一所事先并不被人关注的小医院。
  
  那一天是7月13日,传说中的黑色星期五。正处盛夏时分,异常燥热难耐。当时袁怵正在家里给花园修剪树枝,就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要在医院加班,那晚不回来睡了。
  
  袁怵当时接完电话后,像平常那样去告诉了妈妈和弟弟,然后继续他的活计。因为天气太热,他没什么胃口,那天晚餐他吃得意外地少,几乎只吃了两三口就停下了刀叉。那时候妈妈还以为他病了,想要去找体温计给他量体温。他却有些心神不宁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只说自己觉得有些热,其他一切都好。
  
  事后回忆起来他才隐隐觉得,或许自己有直觉,潜意识里知道那是他与父亲最后一次通话,听他最后一次叫自己的名字Adrian。父亲人生中最后一次和家人说话,对象竟然是他这个大儿子,而非妻子。这算是他们的父子缘分很深,还是应该说,其实很短,不过短短的十五年,一切都就灰飞烟灭了。
  
  维克安娜医院的火灾,是在夜里大约十点钟左右发生的。那个时间,大多数人都准备去睡了。因为医院地处较偏僻,刚开始烧起来的时候,居然都没有人去报警。这也是后来大家一直关注的焦点。
  
  因为医院附近虽然没什么住家,一时不容易被人发现,但医院内部的工作人员,却奇迹般的一个都没有打报警电话。这不免令人产生怀疑,难道他们全都被人下了药,一个个不醒人事?
  
  火灾发生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消防局终于接到了电话,赶到了事发现场。这个时候火灾已经处于无法控制的地步。整栋楼全都烧了起来,天气火热干燥更加助了火势,到处都吐着血红的火苗。
  
  据当时在现场的消防员说,维克安娜医院整个看起来,就像是被恶魔突然施了法术,显得很不真实。
  
  这也为这次事件平添了几分诡异神秘的色彩,在西方人的世界观里,恶魔就是邪恶的化身,维克安娜很容易就被人看作是不详之地,正在遭受上帝的惩罚。因为它里面住着的几乎全是罪犯,这更让人相信,有一种邪力在悄悄地作祟,那场火不像是人祸,倒更像是天灾。
  
  袁怵对这些说法根本不相信,他只知道,自己的父亲在这次火灾中,永远地失去了生命。
  
  因为火势猛烈,消防车几乎没派上用场,一直到所有该烧的东西都烧尽了,火势才被压制了下来。他们没能从里面救出来一个人,那晚在医院里的人,不管是病人也好,医生护士也罢,甚至是那些看管病人的警察,统统遇难,无一幸免。
  
  但凡这样的火灾,几乎很难会做到全员死伤。因为在火起的时候,总会有人处于清醒的状态,及时从里面逃生。但奇怪的是,维克安娜的火灾真是有太多令人不解的地方,所有的人都葬生火海,烧得面目全非。
  
  据事后统计,这次火灾大约造成八十九人死亡,以一个医院来说,似乎不是很多。因为这家医院真的不大,事发的时候也没有住满,又是晚上,大部分医生护士全都回去了,只剩下一些值班人员。
  
  但是这个数字还是震动了美国上下,对于惜命如金的美国人来说,他们在别国的驻军死了一两个,都够新闻媒体炒作好几周。更别说是一下子死了近百人,这简直就是百年难遇的大新闻。
  
  作为受害人的家属,袁怵自然不像其他人那般对此事津津乐道。当时他们家其实是很混乱的,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场就晕了过去。Malcolm只有十四岁,吓得当即就大哭了起来。袁怵一个人要照顾一整个家,几乎手忙脚乱。他甚至都没时间抽空出来好好地哭一场,整天忙着安慰家人,处理父亲的后事。
  
  母亲因为受不了刺激,当天就住进了医院,几天后就流产了。警方通知他们家去领取遗体时,妈妈还在医院里躺着,弟弟又不太懂事,每天浑浑噩噩。
  
  十五岁的袁怵那时候已经知道,被烧死的人不可能好看到哪里去,所以他没让弟弟和他一起去,而是一个人去到医院,领取了父亲的遗体。事实上,他根本什么都没有领到,因为他根本不相信,他所看到的东西,竟然会是他的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逼自己快点写完,我决定一天更两章。




51

51、52&53 情人 。。。 
 
 
  凌夙听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有些毛骨悚然,他大约已经猜到了袁怵去医院领到的是什么,不由觉得一阵心疼,将他的头扳了过来,双唇凑过去细细地亲吻着他。他的吻非常轻柔,从额头开始,隔着袁怵柔软的头发,慢慢一路向下,从鼻尖到双唇,再到下巴处,最后他停了下来,柔声道:“Adrian,不要再说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你不是说,都过去了?我应该都放下了,不是吗?”袁怵轻轻回应了凌夙一下,主动吻了下他的唇,然后从正面伸出双手,紧紧地搂住了他,“没有关系,既然都说了,就索性全都告诉你吧。我至今都没搞明白,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我去医院领尸体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并没有找到我父亲的完整尸体,只有一只他的手臂,已经被烧成了焦碳。他们之所以觉得那是我父亲,是因为之前统计调查的时候,我曾经把母亲的结婚戒指给他们看过,我父亲手上有一款一模一样的,就是大一些而已。他们就是凭着这个,最终把父亲的手臂还给了我。想想其实有些可笑,十五岁的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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