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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邪之浮世情劫-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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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渚!我想亲眼看看大海。”
似乎早有腹案备下,他才会答得这般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的性格,这一点倒是像极了我,或许也有点像他吧。
“好的,我们就去东渚瞧瞧看。”
只要他想得到的我都会替他达成心愿,因为这是我欠他的。
于是,紫发的父亲与紫眸的儿子倏地消失在树下,宛若轻雾,散去无踪。
当年羿朝四大诸侯,南、北已灭,西风称帝,仅有东渚幸保苟免。
经由议和的方式,名列羿朝四大诸侯之一的东渚果断地扔弃了羿朝的旧旗帜,归属进新王朝的阵营,如今照旧保持着原有的雄厚实力,位居风王朝的藩国之首。
君临东渚的乃是渚明棠、渚玉棠俩兄弟,长兄渚明棠为东渚的真正主事者,一国的政务悉数出自此人的手笔,其弟渚玉棠性好耽隐,远离尘嚣,僻居读书,过着长期不问世事的生活。
说到那个渚明棠呀,与那个男人相比倒也是不相伯仲的厉害角色,当年若无我出头作梗,改了天时运数,曾于“风雷奇战”败他一仗,难料定天下又将是怎样一番事业。
如今我踏进他的治辖范围,窃喜他身为凡人,不谙那掐指阴阳之妙,当真做梦也不晓得我这个昔日令他吃尽苦头的祸源已悄然潜入他的东渚领地,或许庆幸的人更应是渚明棠本人,因为我并非以他敌人的身份来此,自然少了一场兵灾劫乱。
东渚毗邻濒海,历来航运业发达,人间食盐居然有六成产于此地,富庶可想而知,自是比别处兴旺许多。
听人道路传谣,渚明棠佳期在即,花烛就在眼前,凭其稳握一方的富贵权势,世间总少不了阿谀之辈、趋炎之徒,途中每每遇见专程前往庆贺的人数络绎不绝,高骖驷马昂然奔流,东渚国国内的气氛似乎胜愈年节,到处洋溢着一片喜气欢腾,由此可见渚氏兄弟在东渚的人望极高,可谓深得民心。
可是这些都不与我相关,即使渚明棠娶得美貌娇娥,日后也不过是一堆红粉骷髅,我此行志不在此,由着别人高兴去吧。
觑得机会,趁四下无人,我与景儿这才一齐现身出来,灵敏的鼻子已然嗅到风中所蕴含的咸湿水气,依稀可闻海潮之声。
“景儿,你没事吧?”看到景儿略呈病容,我万分心切地问道。
“不,没有什么大碍。”
景儿强挣着微笑,唇畔泛起的淡笑犹如浮烟水云,又怎能全数稀释那眉间的楚楚病愁,瞧得我愈加心怜不止,恨不能以身相代。
那御风之术于我原是易事,星驰千里、云海奔骋不过是雕虫小技,仅需在闪念之间,便能一促而就,然而景儿身来体弱气虚,天生不曾具备飞翔的神通,不便硬拉他凌空越野,由天而降,只得利用小小遁术,走走停停,不敢令他太觉神疲,万般都以他的身体安康作为先提打算。
“反正我们也不急,就慢慢地走过去吧。”
我心有不忍,覆手加抚上他的额头,暗中灌输一道真力,助他神元固本,裨补他的精神。
“好的,不过……”景儿忽然眉头一皱,低头瞅了一眼我的脚边,“你最好先把脚落到地面上。”
“哦,是吗?”我连忙朝下瞧向自己的脚下,果不其然,双足离地盈寸,身子竟然飘荡在空中,“糟糕,我又忘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纵身跃回,这么一来总算是履底挨着了地皮,总算是双足踩到了地面。
向来惬意惯了腾云驾雾的轻松享受,学习走路从来都不是天界的头等要事,总是主观的以为云柔如絮、铺地为绵,纵使摔倒了也不会生疼,整个身子轻飘飘的,仿佛一纸飞鹞,尚不知凡间人人身重如坠铅,哪能个个潇洒风中、迎风而舞。
落魄人间的当口,那也是没法子的事情,说实话,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真让我极不舒服,但事已至此,只能强迫自己习惯足下传来的硬质感受,我这才发现走路这门学问真不是普通就能学得来的,起码我是个劣等生。
“父亲,你要特别小心在人多的地方,千万别教人瞧出了破绽。”景儿隐含忧色地叮咛道。
他也知晓人类是不会飞的,会飞的才有异常呢,在我与他身上流熠的紫辉已不似平常人类所有,若再被人瞧出我竟是凌渡步虚,那么,第一个冲进人类脑子里的念头绝对是把我们当成妖怪,虽然不见得能奈何得了我们,至时也将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而这些完全是可以事先避免的。
“好啦,我一定会小心的。”
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暗自替他惋惜。
这个孩子拥有绝佳的素质,倘若不是天生羸弱,受不得半点劳累,假以时日,绝对是帝王的上驷之材,他会是一个冷静自控的出色君主,较之那个男人的独断专横,尤为适合坐上皇帝的高位。
逆天而诞的孩子啊,生就违背了天意,他与生带来的缺陷使之不能随我同返天界,不然我早已携他归返落日神山,可是他却没有身为神族那一项最基本的能力,他无法飞行,注定了沦落人间的坎坷命运,所以我唯有陪他共留人间、四处飘泊,不奢望他能有多大的作为,但希望他不要被病痛太过折磨,免教他今后怨我多事,怨我不该让他出生,生下了又遭际这般的境遇。
债筹难数,终是我害他受到无辜的连累,生来带病已属悲惨,何况他生来无爱,长成之后他不会懂得情为何物,这究竟算是好或坏呢?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我不稀罕的东西,或许他会想要得到的,然而我亦是无能为力,我可以给他天地神魔间所有的美好,但是只有这个我给不起——一种名为“爱情”的感情,他永远不会产生这种感情——那种曾经让我害怕、战栗的强烈感情。
“这样我就放心了。”
景儿长舒一口气,眉尖轻展颦蹙,嘴角笑意愈浓,稚嫩清秀的脸庞犹然笼罩着三分病态,无论我具有怎样了得的神通也化解不了势必跟定他一生的愁翳。
波澜壮阔的大海已然见识过了,那喷礴汹涌的不凡气势果然令景儿大开眼界,紫邃的瞳眸禁不住流露出欣喜若狂的神情,截然异于他平时所表现出来的疏疏淡淡。
“父亲,我们在此多耽搁几日,可好?”
景儿转头仰望着我,嘴角的笑意虽薄,但他眼底的喜色颇深,让我不忍拂却他的心愿。
“有何不可?你想住多久都成。”我顺着他的意思说道。
海边的沙砾撒了我们一身的风韶,汐潮起伏,碧浪排空,惊涛卷起千堆雪,瀑碎珠弹,一个退避不及,迳自往衣上溅了几串深泽的水沫,颊上淋了几点晶莹的蔚露。
“就近寻个清幽的去处,也好让我们暂时住将下来。”
说着,我挽起微凉的小手,款缓步履,走过大片松软的海滩,在身后余下两行清晰的脚印,却比常人浅了数分。
山外青山水连天,填恨的精卫专心致志地衔啄着石子,继而投入万丈海涛,那斜阳里的乌雀叽叽喳喳地谈论着海上仙山、蓬莱瀛洲,频频讥笑人类浮棹渡海、寻仙求药的痴梦。
走了不过里余,忽见山势豁然,想不到近水之畔,竟是别有洞天,怪石嶙峋之中,赫然建有一处精舍小筑,紫篱竹壁,芸窗檐影,幽静雅逸到了极致,观其屋舍错落、布局井然,谅来主人翁亦非俗物。
我骤然停下脚步,明显地感受到从那精舍之内散发出来的气息,含着天界飘来的花香,平静祥和,脱俗超圣,不同于凡间百花所孕育出的宁馨。
咦,是哪个天界的花仙偷谪人间?
不!这么浓冽的花香决不是来自普通花仙,莫非竟是那花帝涉履尘寰?
这倒是奇了,娇养花丛的花帝不在他的蕴芳殿里摆弄群芳谱,不知为了何故致使他躬亲临此凡尘?
“这里的异象你察觉到了吗?”我低声问向身侧的小儿。
“这里的那些东西好象很多。”
那些东西指的正是遨游花海的精灵。
“喏,你瞧——”我伸手指点于他看,“四季花卉不拘时令,竞相争放,自然是因为他在的缘故。”
“他是谁呀?”心里兜着迷惘无知地问道。
“群芳之冠、花中之皇——我猜一定是花帝亲自来了人间。”我徐徐说道,随即快步走至篁篱门前,拂开几片遮拦的翠叶,扬声往里喊道,“请问里面有人在吗?天庭的故旧偶尔路过此地,特意前来造访。”
话音刚落,不消多时,一名鲜妍娇嫩的绝美少年翩然飞出,袂拟蝶舞,遍体芬菲,雪艳的脸庞好似一朵无瑕的奇花,真个是“轻衫薄儇影,远鸦赴楚岫”,果然不出我之所料,来者正是花帝琅青。
“御殿下!”琅青揭扉而出,蓦地瞥见我的身影,秀目突睁,惊讶地大叫一声,“怎么会是你?”
“方圆十里花香浓郁袭人,除了花帝,谁还有这个本事能令百花齐放?我们是被花香吸引而来的。”
我莞尔一笑,天上遥遥经年,转眼已是数百年,这个娇气十足的花帝原是本性难移,纯真如斯,有若娇娃,喜怒尽现于一张小脸上,心思简单得不可思议。
“东渚海滨寂少人烟,御殿下你怎会突然现身于此?”琅青犹自奇道。
“我们正好想要欣赏大海的景观,所以才来的。”
“你的落日神山住腻了?”琅青俏皮地耸耸肩头,猛然发现依偎在我身旁的小小孩童,不由多看了几眼,愕然问道,“这个小孩是谁家的?既具仙骨粹禀,看来不完全是人间凡胎,可是他又流有人间的血脉,到底是什么来历?”
“他是我儿子御景。”我无意隐瞒,于是和盘托出地说道。
“他是你儿子?”
琅青好象见鬼似的尖叫了起来,稚气未脱的娇俏模样,反是御景显得比他老成持重些。
“喂,琅青,我儿子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妖魔鬼怪,拜托你好呆收敛一下你的嘴脸。”
又不是他花帝琅青突然冒出来一个儿子,他干嘛这么大惊小怪的。
“他既然拥有人类的血统,当然不可能是你与南陵公主生下的孩儿。”琅青犹在频频打量着一脸沉静的瘦小孩童,瞬间又发现了许多疑点,不禁狐疑地问道,“御殿下,这个孩子难道是……”
“其中的详细情节极是曲折复杂,我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楚。”
我藉辞搪塞了过去,不欲他抱着好奇往深处追究下去。
“好可怜的孩子……”琅青目露同情之色,怜悯地咕哝着。
“你若有心,不如送我儿子一坛你蕴芳殿里的花凝露,替他滋养精神。”
我不失时机地向琅青索讨珍贵无比的稀世圣品,那花凝露的功效端的是非同小可,对于景儿的身子绝对有益。
“真有派得上用处的地方,我又何惜一坛花凝露。”琅青快人快语,立即义不容辞地一口允诺下来,直把胸脯拍得震天响。
“多谢了。”
我不觉笑了,花帝琅青天真烂漫、胸无城府,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我永远不会把他视之为敌。
“琅、琅……”
遥闻有人呼唤声渐至,那缠绵的语调里充满了彷徨焦灼,仿佛一刻不见,已是三秋,凝蓄了无限情意,犹如海深。
“玉棠、玉棠,我在这里……”
琅青听见喊声,顿时眼发柔光,急急返身迎了上去,倏地妙影已渺,撇下了我们一对父子呆立当场。
玉棠?我心中一怔。
不会那么巧合吧?玉棠,莫非竟是那个渚玉棠?
“景儿啊,主人家忘了请我们进去坐坐,我们也只能厚着脸皮自己闯进去了。”我半含调侃意兴地说道,心下自是断定凭琅青那种率直的性子,现在恐怕已忘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对于他冒冒失失的作风,我也不晓得该怎么评论才好。
性格上的成熟是不分年龄齿序的,眼前便有最佳的一例可为典范。
唉,花帝琅青,比我更幼稚,应该说他比景儿还幼稚。
“父亲,我应该喊那位花帝为叔叔呢,还是哥哥?”御景眨眨眼睛,问我。
“我与他本是平辈论交,你唤他一声叔叔也无妨,或许他会觉得被你叫老了。”我忍俊不禁,嘴角翘起抢眼的笑纹,“花中仙子多是女流之辈,那花帝不免也沾染上女性的癖习,你还是把他叫得年轻一点,省得他象女子一般敏感自己的年龄。”
“他很老了吗?”御景的紫眸中透出莹润的笑意。
“在人类眼里他的确够老了,不过你千万不要在他面前提及此类问题。”我想了一想,这才出声告诫自己的儿子,“美人如花,花似美人,年龄在于她们绝对是讳莫如深的,花帝亦不例外。”
尤其是生长于众香国里的花帝,他的性情最是温绮细腻,那些绰约花仙个个生就玉貌芳姿,近朱则赤,连带的他的行为举止也不脱三分女儿家的娇态,而天界尽人皆知,花仙嗜美成性,生平最忌恨提到一个“丑”字、一个“老”字,花帝也未见得能独善其身,这爱美的天性由来已久。
花帝的那个俊雅情人果然确系渚玉棠本人,明眼人一眼即可瞧出来他对花帝情根深种,款款深情,柔柔似水,就象是东渚一望无垠的大海,细心体贴地包容着那位娇气的花帝,
景儿早已熟睡,昼间的一段奔波着实令他乏透了,于是神情萎靡地黏牢了眼皮,进入黑甜的梦乡。
我缓缓摊平手掌,汲取垂落花瓣的夜露,渐渐地在掌心凝幻成一个柔和的光球,散发出朦胧的幽晕。
“想不到我们会在人间碰头,我记得你们花族盛典甫毕,你又怎会有空飘落凡尘?”我如是问着花帝琅青,转身将手上这一团含聚着花精雨髓的光球没入景儿体内。
“还不是海棠仙子惹得祸殃。”琅青撅起粉柔的朱唇,秋水澄眸盈满娇嗔,“典礼那日群芳齐至,就缺她一个,我一查之下才知道,原来她恋上了人间的一个男子。”
“仙凡相恋?”我讶然,为何近日世上此事颇多?
“不是相恋,是单恋。”
琅青的眉间竟透出几分酸溜溜的醋意。
“不会就是那位渚玉棠吧?”我略一沉吟,胸中已然一片雪亮,于是明知故问道。
“玉棠辛勤浇灌的那株海棠花确系海棠仙子的花魂寄托所贮,日久生情,她暗恋上了花主人,为了守在他身边,就连盛典也情愿缺席不到。”
“那也用不着你亲自出动呀。”我仍保持着不动声色。
“海棠仙子一再藐视我命令她速归的花喻,所以气得我跑来凡间,意欲将海棠仙子的花魂收了回去。”
言语至此,娇艳的脸庞泛现愠色,怒云晕红,仿佛浴日的霞光。
“那你又何故在此滞留不返?”
“就在我打算动手的时候,恰巧被玉棠撞破了,是他替海棠仙子苦苦求情,我才饶过她一命,并与玉棠订了一年之约……”琅青的声音不由微弱了下去,听得我暗暗好笑。
“一年以后,你果真践约而来,并且留在他身边,莫非你爱上他了吗?”我以过来人的姿态询问着他,“渚玉棠不过是一介凡夫罢了,而你的花中帝王。”
“爱情是不分仙家与凡人的,我想我真的是爱上他了。”琅青神情一肃,浅颔着螓首,郑重地说了下去,“那种感觉我从来都没有过体验,它让我情不自禁地想留下来,陪伴着他,永不分离。”
“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不能与凡人相恋的,你与他最后会有什么好结果呢?”
我悠然叹息起来,我这么问向他,或者我其实想问的是自己一句——我与那个男人的最后结局将是怎样的?注定了悲伤,注定了离散。
“我不知道……”琅青若有所失地低诉道,俏靥旋即一片黯然,“这种心情你也该与我一般,毕竟你与凡人生下了一个孩子,依你的为人,若不是十分钟情的,你又岂会让人间的女子生下你的孩子?”
“景儿并不是人间的女子所出……”我难堪地咬了咬唇,“他是我生的。”
当我察觉出自己有了那个男人的根芽时那种羞恚欲死的心情,简直被那个男人的强暴更有过之而不及,直教我无地自容,一直强调着傲骨铮铮的身体居然接纳了那个男人的种子,比之任何方式更能对我造成震撼性的打击,那时我真的好想一头撞死算了。
我错了,当时的我做了一项错误的决定,我真的错了,我不该一念之仁地生下了孩子,而致殃及无罪的景儿。
“你?”琅青吓得跳了起来,“你怎么生得出来的?”
“你忘了?我原先是精灵之体,非男亦非女。”我眼底的微妙岂是生性单纯的琅青所能窥破的,“未臻成熟的身体本来就容易接受外来之力的影响,我差一点就变成了女性体,幸好没有。”此时乍忆起过往的凶险,心中犹有余悸。
“算起来你的成年期已过,莫非到现在你的性别仍不曾稳定?”
他别有用心地瞄了我一眼,极欲想探出我与以前究竟变了多少。
“不是的。”我迅速地加以否定,“我把自己固定在男性,现在我是标准的男性体。”
“可是这个孩子……”琅青的声音充满了疑问。
“多亏了那个孩子,他出生时的血光玷污了封印的咒文,方能将我从禁锢中解放出来,重获自由。”
我猝现的笑容有些凄凉,月下看来,不胜戚彻。
“谁有那么大的胆子竟敢向你叫阵,你居然还输了?”琅青不可置信地吵嚷着,无法相信我会有落败的一日。
风曜军团缔造的辉煌神话,似乎眩晃了无数眼睛,致使失败是不被采信的,蓦然听来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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