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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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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经由我们一家三口商议决定,吃不完的东西就全搬去城里半卖半送好了,还能顺便换点新鲜瓜果回来磨磨牙。反正一到月底就会有新的送进来,旧的留着也只是插空嘛。
  之后,我那简单的生活里又多了一项新体验,背着那可爱的小包袱开始了每月一次的赶集大会。小城里住着的都是些淳朴的乡民,操着一口蹩脚的汉语。见我几乎等于白送一样的败家举动,开始都当我神经病,后来就当我成了活菩萨。一来二去的熟了,连带着帮忙搬运的花姑娘都成了神兽转世受小孩子们追捧。
  我表示看着一帮小鬼吃巧克力笑得灿烂是一种享受,花姑娘也表示被一帮小鬼轮换着捋毛更是一种享受。
  等到后来再熟点,一众乡亲们干脆到了月底自发结队进山来半拿半换。瞅着他们一个个喜气洋洋宛如过节样的兴奋劲,我表示这真是一个和谐又可爱的世界。
  中间有一次他们进山时,帮我带来了一包裹。一看署名是花娘的,当时就激动了。决定在山里定居后,我抽空去城里找了台老电话打给了花娘,跟她报了声平安顺便说了要留下的意愿,不过到底没敢说大花受伤不起的事。花娘也赞成,并且表示不会再来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哼,其实是嫌路太远她懒得动是真的。
  但这样一来,我倒也真松了一口气。要不然哪天花娘真心血来潮跑来了,我上哪去找个活蹦乱跳的大花给她?
  这次收到包裹,不激动是假的。好不容易等一众人欢天喜地得走了,忙不迭打开一看,我脸绿了。
  花娘,你是我亲娘!你说你寄润滑剂干嘛?
  寄就寄吧,你寄满满一盒子来是要闹哪样啊啊啊!
  最后,那一盒子的KY直接被我扔进了阴沟。
  你问为什么要扔?
  我…
  大花不跟我好了…
  那时这一手够绝。留朵纹身在我那么私人的地方,弄都弄不掉。自打大花瞧见那一次后,从此再没主动摸过我,就连亲也只是意思着碰碰额头还是我自己主动凑上去!
  都这样了,我还留那玩意干嘛?擦脸啊?
  哼。
  所以说,无数个深夜里,当大花背对着我睡着后,我就跟个幽怨的小媳妇样碎碎念啊碎碎念。
  死那时,你害我守活寡,我咒你这辈子不举!
  抛开这些个不愉快后,留在深山里的生活,其实挺好。
  我知道这叫自欺欺人。虽然跟大花日日夜夜守在一起,有些东西还是一去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隔阂,一点一点侵蚀着我们俩个岌岌可危的安逸生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
  那一天,又是平安夜。投递补给的直升机投下来的,已经不再是食品,是个活生生的人。
  是那时。
  那个向来神龙难见首尾却又阴魂不散样存在着的男人,毫无征兆地又出现在我面前。
  他对我笑,嗓音很低沉。
  他说,好久不见。
  其实一点都不久。才两年,只是两年而已。我一点都不想见到他,一点都不。
  他说,看来过得很好。是因为禁欲太久的缘故吗?居然有了种圣洁感。
  我去你的圣洁!
  所以说,我讨厌那时。这个男人,总喜欢把一切握在手里,每一步都走得那么缜密。我甚至开始后悔,那个遥远的冬日里为什么要去跟一头猛兽搭讪?
  尼玛当时怎么就没冻死你!
  那时说,时间到了。
  


☆、三十

  两年前本就该发生的野合,两年后我让它二度上演。
  被我撞倒在地时,那时只是很安静地看着我,不显慌乱,甚至眼里还有类似老爹当初看我时的那种宠爱与放纵。
  越是这样,我越恨这个男人。
  胡乱地撕扯开他的衣物,笨拙地撩拨着他的情欲。本来还在担心着我的这具身子对他不够有吸引,担心着会不会又像当初在酒店一样被他温柔地嘲笑。但事实证明,他的身体比人诚实了太多。
  可是他不动。死男人那时只是看着我,像是所有长辈在看着无理取闹的孩子时所共有的无奈,那神情也像在说,五六,我知道你的小心思,想要拿你的身子来换与花非花的远走高飞是不?
  五六,你别闹了。
  我挫败,完败,垂头丧气地起身离开那时,缩在一旁,自我唾弃。
  “砚宝。”
  低低一声轻喃后,那时俯身过来吻住了我。很温柔的亲吻,心肺间都是他的气息。开始还能保持清明的我,最后却有种脑浆都被他狠狠侵犯了的错觉。氧气却好像被燃烧殆尽样,没想泪液居然也能源源不断地涌出来。明明是为了抢夺最后一点自由的可能才会糟践自个儿的身子,可为什么会在那双手抚上汗湿的脊背时彻底放松下来?
  我甚至觉得安心。
  该死的我居然会觉得安心!
  自暴自弃地靠在那时怀里,任凭他收拾着两人的狼藉。我懒得动,也动不了。这一场中途报废的情事,居然能让我累到手指都废掉,也算破了纪录。
  收拾妥当了,那时也不急着起身,顺手扯了自个儿外衣把我裹个严实后就原地坐着,双臂展成个大大的安全圈。
  “砚宝。”
  “我叫五六。”砚宝已经死了,不用再喊了。
  那时把下巴抵在我头顶上,连带着收紧了保护圈。
  “想跟我谈什么条件。”
  “让我留在这儿。大花不能没有我。他已经瘫了,如果离开我,等于逼他入绝境。你不能这么卑鄙。”
  “我已经放任他再拥有你两年,这样还叫卑鄙吗?你为什么不说装病拴住你的他更卑鄙一些?”
  “他没有装病!”
  “是不是假装,你比我更清楚。”
  这次,轮到我说不出话了。是呢,枕边人,心里想些什么,会不知道吗?我们一同生活了快三十年,看着大花,就像看着自己样。
  “就算…”
  “就算是装病,你也不想离开他,是吗?”
  “是。”
  一直都是。
  “我说过,命运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她也不允许有欺骗。你注定属于我,就像他偷走了你的娘亲你的身份却依旧无法变成你一样。我用二十年的时间来更改你的命运,现在,是时候让你回到原本的命运中了。”
  “我不跟你走。”
  “修砚,你要知道,你属于我。只有我才能保护你,修正你的命运。我所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而你,是我力量的源泉。花非花,他做不到。”
  “我只要他。”
  “呵,还是不信吗?当那口拍卖的锅被你看中时,你就该知道,命中注定的事是无法更改的。它本来就是叶家废墟中的一部分,最终又回到你手中。如果你能强大到足以抗衡这一切,你可以选择。可是,你不能。因为你的力量是我。花非花更不能,因为他什么都不是,他甚至不配与你平起平坐。”
  “你够了!”
  努力挣开他的环抱强忍着打颤的双腿勉强站直了身,我用了很大力气才能克制住给他一拳的冲动。
  “我不会跟你走的,那时,你听清楚。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到你身边。你如果强行带走我,就做好时刻看着我自戕的准备!”
  那时缓缓站起了身,还是那经年不变的欠扁笑,扬手间却又抛了件东西过来。下意识接到手里一看,竟然是我从小戴在脖子上的项链。
  “现在,你可以把它重新戴回去了。我给你十天时间,跟花非花说好再见。十天后,我在家中等你。”
  说完,那时转身就走。
  而那条曾经被我视若珍宝的东西,现在被我狠狠砸向了那时的背影。
  “你做梦!”
  


☆、三十一

  你以为我会乖乖束手就擒?
  哈,简直是痴人说梦。
  五六是谁?虽然曾经懒了些,毕竟也是有头有脸的主。想那五六的名号,在道上也是赫赫有名的。一点小威胁就能让我怯场?
  简直愧对花娘二十年的谆谆教导!
  所以,当那时上飞机的那一刻开始,我已经充分动用了全体脑细胞开始计划出逃路线。那时再厉害,也不过是四九城的土皇帝,就算他能耐到爪牙遍布全国,却不代表他能掌控全世界。还有十天的时间,哼,足够我跟大花飞去另一个半球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
  不过,想到这儿时我其实还是小小后悔了一下。尼玛,早就该跑路了,我脑子是被门挤了啊居然耽搁到现在?
  主意一定,我拖着两条还在打颤的腿就往回走。要出国不难,当初为了实现偷遍全世界的理想,我跟大花假身份假护照的张罗了该有一抽屉。到了国外生活费也不用愁,光这些年大花攒下的老本就够我们俩下半辈子天天拿鱼翅漱口了,更何况还有我自个儿的一份小积蓄。
  但,美中不足的是这些东西都在北边家里。要走,就势必得回去一趟,还不能明着回去。那时精得都成仙了,前走三后走四的家规早就刻在他骨子里。敢放心说给我十天,就等于他是算准了我跑不出他的五指山。要那么明目张胆的回家,还不等于自投罗网?
  啧啧,一想到回自个儿家也要跟做贼样,那可真让人开心不起来。
  如此一来,就得要花娘出马了。你问为什么要找花娘?哈,不知道了吧。首先,让花娘去帮忙拿东西再送了来,既能保证我安全又能节约时间,划算。但这不是最主要的。
  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花娘有存本呢。
  别不信。想花娘一介女流能混到贼界的大姐大还几十年没翻船,除了身手好外,最主要的是,她会易容啊。五十多岁的人了还能保养得跟二十出头小姑娘样四处留情,易容还不跟喝水样简单?
  更何况,退一万步讲,假使那时在海关也有眼线,但我跟大花易容后他是绝对抓不到滴。回头等我们俩出了境,哼,就算他那时是大罗神仙也掐算不到我们俩逃去哪了。
  这一局,我绝对稳胜。
  计划好了,回去后也没跟大花说这事,草草收拾了一下就往城里奔。得亏我这两年间接救济了满城的人,连带着让他们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不光电话多了几部,还有幸能打去国外,真是天助我也。
  没办法,花娘满世界乱窜,一个手提包里能倒出十二部手机,天知道她现在世界哪个旮旯里?
  可是,老天也有不开眼的时候。十二个号码挨个拨了一遍,无一例外是无法接通。手机集体关机人间蒸发这种事,向来不是花娘的风格。
  我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最后咬了咬牙,拨了第十三通电话。那个号码是一款微型手机,被花娘装进了自个儿的表中。一次性的服务,没法卫星定位。当初我们三个就约定好,那是救命的号码,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
  事到如今,我已经豁出去了。
  这次,电话响了几声后终于有了回应。
  “哟,五六,多会子没见了,过得不赖吧?”
  电话那边的人,是六九。
  我的所谓不好预感,瞬间成了真。
  “花娘,在哪里?”
  “老人家隔壁房里睡得舒坦呢,还是不要打扰她了吧。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回头她醒了我一准转达。”
  尼玛,真当我三岁小孩呢?
  “你把她关哪儿了!”
  “啧啧,五六,你说你哪来这么大火气呢?最近夫夫生活不和谐是怎么的?说了在隔壁房睡觉,你还不信。她可是咱们主子未来岳母呢,谁敢亏待了啊。”
  尼玛,个死那时,你敢不敢更老狐狸一点!早就算好了我会找花娘帮忙所以提前把人给扣了当人质是不是!
  忍下把电话砸了的冲动,我咬着牙根往外逼话。
  “你告诉那时,我会回去,让他放了花娘。”
  “别介啊,你们两口子的事我一外人掺乎个什么劲啊,没事找埋汰不是?不过话又说回来,你找花娘什么事?有我能帮的不?有事尽管开口,我一准帮。”
  哈,笑话。我要说了,你帮?你帮忙告密呢吧。
  “我要家里护照存折,还得送了这里来。你帮?”
  “哦,你家二楼左手边倒数第二个房间里壁橱上中间抽屉里的护照跟书房抽屉里的存折是不?什么时候要?现在?今儿是不行了,最快也得明天早晨才有飞机过去。那花非花的护照是不是也给你一块捎了去?要不我全给你带去了,你自个儿随便选?”
  尼玛,感情我们家厨房里藏了什么调味品你都清楚是吧?
  不对,尼玛这到底是什么神展开?
  “你来真的?”
  “怎么说话呢,好歹咱们也相识一场,这点忙都帮不上,以后我六九还怎么在道上混了?等着啊,明儿下午在你那吃饭。”
  说完那边就利索着挂了电话,留我一人原地干瞪眼。
  刚刚,不是我幻听吧?
  今儿出太阳了吗?
  


☆、三十二

  带着满肚子的不解往回走,走到半路,我废了。
  没办法,之前就跟打了鸡血样兴奋,直接导致完全忽略了自个儿的体力问题。这次倒好,没睡没吃还往返走了五个钟头的山路顺带被六九吓了老大一跳,没一头摔地上已经是奇迹了。
  不过看眼下半倚在石头前废了两条腿的自个儿,啧,还不如干脆昏死过去听天安排来得舒坦些。
  天黑了。
  嗓子干得要冒了烟,肚子山响,腿还抖得像筛糠。一想还有三个钟头的山路要走,还是在黑漆漆不见五指的林子里钻,就觉着立刻死了飘回去更现实了点。
  东想西想的,意识就模糊起来。明知道不能睡,结果睡死得速度又破了纪录。模模糊糊里总觉着一条带着腥臭的舌头起劲地舔着我的脸,连带着还有熟悉的狗腿样低嚎声。
  应该,可能,是花姑娘吧?这是来找我了?
  问题是,就它那废样,怎么可能把我驮回去?
  想着想着,彻底睡死过去。
  后来,我是饿醒的。也不知道死睡了多久,外面天都亮得要闪瞎了人眼。花姑娘一直趴在床头上咧着嘴淌哈喇子,见我醒了犹豫着就像凑过来。
  我一记眼刀过去,它老老实实夹了尾巴缩回去再没敢动弹一下。
  现在的情形,实在是说不出的诡异。昨晚明明记得自个儿差点报废在林子里,结果一觉醒来居然会了家,还是躺在大花的床上醒了来。那时早已经走了,林子里也没有第三个人存在。
  所以说,我其实是被非人生物扛回来的吧?
  这想法一点都不好笑。
  起身下床出门,很轻松就瞧见了躺藤椅上晒太阳的大花,微眯着眼看着远方,相当的慵懒。
  假如不是在他躺了两年后,假如不是在这深山里,那副美男日光浴的画其实还是挺惹眼的。
  问题是,哪里来的假如?
  听到动静,大花也没起身没回头的,只是动了动手指,换了个更惬意的姿势。
  “醒了?”
  “嗯。”
  我居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也不敢走过去。天晓得我怎么就不敢过去了,又不是犯了什么错。
  可我还是不敢过去,不敢对着他的脸说话。
  最后还是乖乖蹲门槛上,手揣怀里,跟上刑样。
  “没什么要问我的?”大花自个儿先开了口。
  想了想,还是摇摇头。真没有要问的,对天发誓。后来一想我在他后面,摇头他也看不见,这才低声开了口。
  “想吃点什么?我去做。”
  可别小瞧我,现在我那下厨的手艺,啧啧,倍儿棒。
  “不用忙了,我们说会话。”
  “哦。”
  结果,大花又不开口了。
  “花?”你倒是说话啊。
  “五六,你恨不恨我?”
  “啊?”
  “其实,我可以走路。两年前那个平安夜我已经发现自个儿可以下床了。那些来治病的医生说的没错,恢复是早晚的事。那次你被带回去,我是自己走进树林的,在那里等了你两天。本来以为你不会再回来的,可是你回来了。然后,便觉得,如果能把你拴在身边,其实一辈子装瘫子也没问题。”
  “那个,上次他们带来的腊肉还没动过,我给你做道山笋酸肉?再来道野菌汤?”
  “五六,为什么不跟他走。”
  “啊,对了,糯米粉还剩不少,再炸点年糕怎么样?”
  “你们在树林里脱衣服时,我在十米开外。”
  我…
  自作孽,不可活。
  “我们…没做。”
  未遂唉,不用判死刑的吧?
  “我看到你在哭,却不是难过的哭。就好像忍了很久的委屈在瞧见亲密的人时全部发泄出来样。我们在一起时,你从来不哭。就算第一次疼得要死过去了,你也只是红着眼眶狠狠咬着唇。我抱你时,你只是懒得挣扎。他抱你时,你却会紧紧抓着他的手。五六,我很难过。”
  我活该被千刀万剐。
  大花终于舍得起身了。他走到我跟前蹲下来,桃花眼里漾着太多复杂的情绪,连带着映出个畏畏缩缩的我。
  “二十多年来,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儿时的变故才让你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会爱人,也不懂挑剔。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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