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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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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志却笑了——
  「心哥,你怎麽比我还要放不开的。心哥身经百战,还会在乎我这些无名小卒? 感情? 我真不习惯由你口中听见这个过於人性化的词,看来不只是我被洗脑。」戴志耸肩,反而笑得更开怀。他爱笑,有理无理先笑再算,迎人不打笑面虎,这是老爸教的。他跟大多数人一样,都爱看美丽的事物。陈心卸下面具後,那种残酷连野兽也及不上,因为野兽尚不会杀害同类,而他会。但陈心之於戴志,偏生却有股磁石对於铁的吸引力。
  戴志一不怕痛,二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简而言之他是个不怕危险的人,也忘了陈心整过他多少次。但他仍然苦心挑弄出陈心更多的怒火与怨毒,因为他不习惯顺从,拒绝屈服於他人的意志之下。戴志坚信只有获得自由,才是幸福——并不指肉体上的自由,而是心的自由。「不为物喜,不为己悲」,是陈心教戴志的。做到不渴求,做到不被任何人事影响自己的心情,始终保持著一份不怨不恨的赤子之心——可惜他始终做不到——
  「那些事情不是没发生过,我没有忘记,只不过是不当作一回事。你知道吗? 你一定不知道,心哥,如果你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那麽痛苦——要做到释怀,最好的方法并不是忘记,而是将那些事情不当作一回事。就好似饮水、吃饭、上厕所,你会记得自己一天里喝过几杯水吗? 如此一来,再多难堪的回忆只会成为皮肤上的一颗黑痣,甚至不是突起的,摸也摸不著。因此,我与你见面,不是刻意敷衍你或讽刺你,而是以一种自然的态度去对你。」
  戴志反手搂著陈心的颈,对他说最後一句 :「为什麽你总是要令自己陷於不快乐之中? 心哥,你可有发现,其实没有人对你的不幸有责任——甚至这是否『不幸』也值得商榷——这份责任、这些过错,都是你自己一手造成的。到了这步,我仍然当你是好兄弟,你明白为什麽吗? 我看不得别人比我过得惨,尤其是那些本来就应该发亮的、出色的人。我俩再继续绑在一起,不会有得益,你也是时候站到高处,放眼天下,而不需要留我这奴才在身边。每段关系都会完结,每段关系都有一个启示,如此一来,就是结束了也能潇洒面对,寻找下一段更好的关系。」
  「你不是普通人——你是我所见过的人之中最自以为是的。」
  注一 : defer,多指因修不齐学分而弄至迟一年毕业,如果是出於个人意愿、希望多修学分才延7毕业的话,一般叫extend。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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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的话:
  明天见~
    
    ☆、《大志》 03 (美攻强受)

  …因为想等转完专栏类别再更,所以就丢下几天都没更过了
  …这几天都会有二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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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普通人。」戴志记得陈心曾对他说过这句话。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那时他不过是中一生。还记得是冬天,他的田径教练高sir要他每星期抽三晚时间练跑。以T市公园的单车径作起点,跑到医院後面的西铁站,来回大概一小时。
  他读不成书,再加上妹妹戴书资质好,老妈子对戴志更是鄙夷。她看儿子是块运动的材料,乾脆横著心,聘了个私人田径教练为戴志练跑,希望他在运动方面一展所长,不要光是丢人。戴志也争气,虽然年年被老妈骂他「读屎片」(注一),但早在小学已每年打破学届纪录,长短跑、甚至是跳远跨栏等也一手包办,号称十项全能。
  他就是在单车径旁的长椅初遇陈心。第一眼看见陈心,就觉得他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人 : 他穿著不称身的衣服,脸上有不属於天真中学生的表情。戴志总是一边逆著北风,一边扭著头看陈心。当然,那时他刚入中学,还不知道那人叫陈心,只觉得那个人好生奇怪。
  陈心那时不过也是读中四,现在想来,还是个孩子而已,但有著孩子不应有的风情。已开始入冬,但他的衣衫出奇地单薄 : 一件薄净色长袖上衣,通常是黑色或藕色,下身穿一条松牛仔裤,不贴脚,令人联想少年身体之瘦削。虽然他很瘦,但身板挺高的,至少比当时的戴志高上半个头。少年总是竖起一条腿踩在长椅上,一脚平放踏在地面,形成身子摺叠的样子,那柳树一样的腰肢比女人更单薄,他每次均拿著一罐饮料——戴志看不清——然後他仰首喝一口,就维持著仰望夜空的姿势,静止,久久不动。
  戴志觉得少年是被束缚於这个公园、这张长椅的幽魂。
  戴志每跑经那张长椅,步速就不由得慢下来,他想看清楚少年的样子。因为陈心那时坐的长椅附近没有街灯,故他隐於夜色中,以戴志的角度看,只看得出一个模糊的轮廓。身後的高sir就会踏著单车,大喝一声,催他跑快一点,不要浪费时间。他就会说 :「是是是! 收到! 但高sir,吊颈都要抖下气(注二)嘛!」
  少年间或直视前方,好似望著戴志般。戴志也不会躲避对方的视线,就直勾勾的回望,眼也不眨,想将少年的姿态完全记入脑中,他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要这样做。戴志觉得当时的陈心在等人 : 或许等某一个人,或者等一个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人。他不似寻找刺激,但也不似孤芳自赏,他在勾引。
  事後孔明,现在想来,陈心一直在勾引一个危险的人。他挑这个一入夜就龙蛇混杂的小公园,穿成这样,就是为了吸引危险的人。据戴志所知,少年时的陈心有自毁倾向。他利用自己姣好的外表,并非玩弄世人,而是权当筹码,去找那些能毁灭他的人。是毁灭——彻底的、乾净的,不是拖泥带水,半死不活的堕落,但他又没有自杀的勇气,可说是一个懦夫。
  有天,练跑过後,高sir走了,他独个儿行单车径回去,其时已是十点了。想不到少年仍坐在同一个位置。那罐饮料早就喝完,他放在椅上,仍不知疲惫地仰首看天空。
  戴志神差鬼使的上去搭讪,他一向不知道「丑」字是怎写的。小学有过一段不甚愉快的交友经历,并没有使他成为一个胆怯的人,相反,他学会先下手为强,任何时候都做主动,再仔细观察对方的性情,调整自我,就能迎合各种人,与任何人相处愉快。回想起来,一个中一生能想到这些事,城府已较同龄人深,但这是戴志付出过高昂的「学费」才学得懂的事。
  「你怎麽总是一个人坐在这里? 我每星期来练跑也见到你,坐在同一张长椅喝东西。说起来,你在喝什麽?」
  戴志说著,拿起少年身边的空罐一看,是一罐蓝妹啤酒。蓝妹酒味不浓,但香,对於无收入的中学生来说,价钱并不便宜,一个少年能喝得起蓝妹,证明他家里有几个钱。戴志的老爸是做地盘的,强壮如牛,也有男人的豪迈,时常喝酒,但亦算有节制。老爸是喝青岛的,最浓烈的啤酒,戴志有时喝一两罐,老妈子就吵得如河东狮吼,说 :「书又读不成,已经是废物,还学人饮酒,你没用的你! 你真是一点用都没,我生一块叉烧好过生你(注三)! 好心你学学妹妹,阿书……」然後老妈子开始赞阿书有多乖巧聪明,似乎忘了,她之所以责骂戴志是因为他喝酒。话题每一次也会从酒,转去成绩。父母与子女的对话,好多时候都是成绩与金钱。
  少年瞟他一眼,戴志隐约看见他的样子。他的眼睛很独特,单眼皮,细长而上佻,却十分有神,并非呆滞的死鱼眼。在夜色下,那双眼好似时明时灭的探射灯,里面没有思想感情,只有试探。少年开口了 :「你问我为什麽常常坐在这里,那我问你,你又为什麽来练跑?」
  戴志见少年肯理他,立刻一笑,说 :「我嘛,来练跑还不是要应酬老妈子! 她想我运动好,多拎奖,还要我下次破学届纪录,那我就跑了。那个教练叫高sir,嘻嘻,看著像个糟糕的中年汉,听说他年轻时十分俊的——当然,这都是他的片面之词,我可没见过他以前的照片……」
  少年皱皱眉,又冷笑,把啤酒罐丢下地,将原来踩上椅的腿放下来,就把那啤酒罐踩扁,啪勒一声在夜里,好像骨头碎裂的声音。他说 :「我问你为什麽来练跑,不是问你其他枝节。看来你并不如外表般蠢,还懂得耍太极。话题由你练跑的原因转去教练的琐事,转移得挺巧妙的,不是吗?」
  戴志嘻嘻傻笑,拍著脑袋,说 :「你看我! 我脑袋一向不灵光。小学时,我常常把细楷b和d搞乱,p和q也不太分清,我妈就听社工意见,带我去做什麽……学习能力检查,结果说我有学习障碍,但事情後来就不了了之。幸好现在我总算分清所有字母,就是读书时要花上比人多几倍的时间,你想,我还要练跑呢,这时间总不够用……」
  少年笑起来,眼睛收得更细长,戴志班上也有个眼睛细长的男生,可那男生笑起来却像老鼠,一副阴险诡诈的样子,而眼前的少年却不是。少年笑起来,脸上的傲气更增,而且脸也不自觉上扬,眼睛有意无意斜视著戴志,彷佛戴志是一个底下人。戴志看到,少年眼里没有他的身影。他笑时,眼睛里没有任何人或物的身影,只有一片夜空。
  少年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戴志,他只看见他自己,一直到现在,陈心还是当天那个少年,有蔑视他者的本性。
  「话题跑得更远,你不想让我知道你练跑的真正原因。无妨,我也不打算让你知道我坐在这里的原因。」
  戴志笑得更大声,然後收起笑容,勉强装出认真的样子说 :「你认为我在耍太极,我不否认。但我事实上也不打算知道你坐在这里的真正原因。之所以问你,你为什麽坐在这里,那不过是为了引你说几句话,打开话题匣子而已。你我十分清楚,在这个时分,这种地点相遇,莫说是交心,连朋友也不可能会做到。所以,我引你说话,只是满足自己的一丝猎奇心,正如你坐在这里,也是等待有人向你搭讪,满足你的猎奇心。归根究底,我们不过也是打发时间而已。话题是什麽并不重要,只要听到声音,而那道声音是对自己发出来,那就可以了,你说是吗? 如此一来,就无需要太认真。」
  少年眼里有种碧荧荧的幽光,他缓缓说 :「你不是普通人,真好玩。」
  注一 : 读屎片,就是读不成书的意思,个人觉得挺侮辱性的一句话。
  注二 : 吊颈都要抖下气,指再辛苦也得休息一下,个人觉得这句话挺不合逻辑的,都要吊颈了,就是要去死,还要抖什麽气呢。
  注三 : 广东话其实是「生旧叉烧好过生你」,那个「旧」是「块」的意思,做妈的说出这句话,表示真的十分憎恨子女,或许有时言者未必有心,但听在耳里不好受,幸好笔者未听过。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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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04 (美攻强受)

  …乖乖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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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人会刚入宿,就门也不锁,睡得似死猪吗?」
  一道陌生的男声将戴志唤醒。他甩甩头,头仍像是灌了铅般重。睁开眼,眼睑好似被什麽东西胶住了般,他用劲擦眼,才看清对方——是一个高佻的大男生,皮肤是浅棕色的,如刚烤好的麫包,浓眉大眼却没有丝毫平易近人的亲切感,鼻子高挺,一如那些在天桥上木著脸行猫步的模特儿。那双眼有点熟悉,戴志又想,兴许是他睡糊涂了,再者,这男生的俊也不特别,合乎时下年轻人的审美观,特色欠奉,如同任何一个称得上「好看」的、面目模糊的年轻大男孩。
  「我怎麽就睡著了……不瞒你说,昨晚我一想到入宿就很兴奋,结果辗转反侧,直到凌晨四点才睡得著。一入宿,我就先铺床,安置好行李箱後,倒头就睡了,什麽也没做过,现在几点来著……哗,原来快六点了!」
  戴志夸张的语气与表情逗得那男生笑了。那男生穿著净白色T恤与黑色牛仔裤,挂了条深蓝色的皮带,只是皮带扣十分大,看真一点好似刻了某种兽类的图腾,不知是龙还是什麽的,和著这男生俊逸的脸,使他看来有点坏。坏与乖相对,坏不是好东西,但这男生的坏是用那一身新潮的行头堆砌出来,并不是骨子里的败坏,最多只能欺骗无知少艾。
  「哈哈,看你一脸精明的,想不到这麽白痴。你好,811B,我就是811A了。」那男生往自己胸口一拍,笑起来又成为一个普通得随处可拾的大男孩,没什麽特别,是少女热爱的那类男生,他说 :「我是龙风牵,名字一读得快就变『phone…in』,久而久之又变成中文那个『风烟』,所以大家都叫我『风烟』,一阵风尘味。我是BBA的,读Account。」
  戴志坐直身子,往床後的书桌摸了一盒曲奇,笑著说 :「那我也『自介』(注一)一下。我叫戴志,朋友都叫我戴志伟,足球小将那个。别误会,我不是踢足球的,以前是运动健将,现在老了就不中用。你可以叫我戴志伟,或者我的英文名字,DC,随你高兴。对了,初次见面,没什麽好东西,就请你吃曲奇吧。」
  龙风牵打开盒子,随意拿了一块放入口中,脸色却变得奇怪,他说 :「这曲奇是手制的?」
  「嗯,我妹做的啦。我妹是个天才,不只脑筋比我好一百倍,就连甜品也做得好,个个吃完都会上瘾。」
  龙风牵点点头,问他 :「DC,你未说你读哪个department。」
  「啊! 我都忘了! 你看我,说著说著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麽。我是社工系的,看不出来吧? 我也有普渡众生的宏愿……没有啦,我只是想帮帮人而已,虽然我本来就是个废柴。」戴志笑嘻嘻的,没有半点正经的态度,倒是龙风牵比较稳重。
  他又吃了一块曲奇,沉吟道 :「哦,原来是读social。你是arts student?」
  「是,我是文科生,看不出来吧? 我是修地理和经济的,不是读纯文。」
  「还有修Chinese Literature?」龙风牵见戴志一愕,又微笑说 :「我猜的。很多文科生都有修,我有一个朋友修English Literature,他说老师很harsh,觉得Chinese比较好读。」
  龙风牵的英文发音极标准,似外国人,想必是外面的名校子弟。可是,一问之下,原来他也是住T市的,原是读L中。L中是区内数一数二的英文中学(注二),戴志猜龙风牵定是L中的尖子。他状似随口问句 :「风烟,你的姓氏挺特别的,姓龙的人,我之前只认识一个。他说,龙这个姓,不是每个人用得起,有些人受不住姓氏的杀气,走了条歪路,反被自己的名字吞噬,有些人受得起,就成为人中龙凤。」
  龙风牵喷笑,一副眉目显出些风流的颜色,眼袋有点大,但双目有神,流露出轻狂的色彩 :「好笑,我第一次听到这个range的人说这麽迷信的事。你从哪儿看回来的? 姓龙就有杀气,那帝王的姓氏不也有杀气吗? 就似李唐、朱明、赵宋……我读science,但初中也读了点history的。」
  戴志莞尔一笑,说 :「不是我胡吹出来的,是我那位姓龙的朋友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他是胡说还是认真,但他确实有一个富霸气的名字,只是他终究受不起那个名字,最後……」戴志耸肩,没说下去,又说 :「至於帝王的姓氏嘛,我想现在已是没有杀气了。你说你读理科,但总不会连『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也没听过吧? 英雄亦敌不过时代,时移世易,不得不变,不得不没落,那种神圣的帝王光辉就褪去了,又何来杀气?」
  「呵,照你这样说,所有朝代也会有灭亡的一天吗? 现在的王朝又不见得会亡,还有各大特产,包括蟹、一系列新用词,连『失纵』也可以用passive讲出来,少不得的就是security apparatus的进步。」
  「此言差矣,此言差矣。」戴志摇摇食指,一副迷头迷脑的样子,不住摸下巴,装著古时夫子的神态 :「你想想,中国王朝素来有治乱兴衰之说,虽然你没修过高中中史,但老夫看你资质不错,回想过往读过的历史,也不难找出各朝代治乱兴衰的时期吧? 当然,夫子我所指的是长朝代,如汉唐、宋明那类,不是魏晋乱世。
  「活在治乱兴衰任何一时期的人,都无法想像另一个时期是怎样的。例如活在初唐至盛唐交界的人,见到唐太宗的治绩,无法联想到安史之乱後,代宗竟然要向回纥借兵才得以平乱。同理,我们是活在王朝中的盛世,最多只想到八十年代初王朝之兴,至於王朝的衰亡,是我们所不能预想得到。读中国史的人很容易觉得历史是连贯的、事事有关连,但其实历史亦可以被视为一个个断裂的时期,而非连续,因此并不需要强将每件事拉上因果关系。所以,即使时人看不见王朝倒下的先兆,亦不代表这王朝就会不倒,只是时人未有识见,看不见王朝倒下的一幕,这王朝是终有一天要倒的,只是时间问题。」
  龙风牵似被戴志的话震慑住了,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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