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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本多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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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帝,你虽然坐着这个位置,但可别真拿自己当盘菜,我们这些老一辈老了不问事,不懂你们这一套,但我看我自家孩子天经地义,犯的哪门子天条?!”
“娲皇息怒。”玉帝心里默默的吐着槽:“你以为我乐意当这个劳什子玉帝,天天被各种上古神仙群嘲,惹你们这些大爷不高兴了,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哄着你们吧,又是没魄力没出息。”但表面上还得哄,最近这五百年恰逢女娲娘娘更年期,老太婆喜怒无常也很正常,哎,玉帝转了几转,终于委婉道:“娲皇,不是朕。。咳。。不是我不让你去,实在是B市最近有劫,你看前阵子太白金星一遭,貔貅那破孩子又去了一遭,仙气大盛,只怕历劫时遭的反噬更甚啊。”
“怕什么,劫数也是你们降下的,既然怕老百姓遭殃,那就别降劫啊,又想当婊//子,还要立牌坊,有你们这种神仙吗?”女娲一掌下去,将玉帝那尺寒玉案拍的粉碎,玉帝眼疾手快,在寒玉案轰然倒下的瞬间抢救了自己最爱的那支瑶碧狼毫,搂着毛笔小心翼翼的看着女娲道:
“娲皇姐姐,我求你了,你别去添乱了行吗,B市大兴土木,罔顾民生,天庭疑有妖孽作祟,本来想派几位星君下凡净化,但戾气太重,此消彼长,这才决定降劫,且就算降劫,死的也大多是该死之人,万事万物皆有定数,无辜亡灵自会在转世时投个好胎,该死的自然。。。”
“老娘不听你在这儿瞎扯//淡,就一句话,我要去看我儿子,你给不给去?!”
“不给去又如何?”玉帝把心爱的毛笔捏在手里,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正视女娲,“啊。。姐姐我错了。。给。。。给去给去。。我真错了手下留。。。。啊。。我的毛笔!!”
玉帝捧着断做数截的陪伴了他千八百年岁月的瑶碧狼毫泪流满面。
而女娲娘娘捏着毛笔头,大手一挥写了下凡的诏书,再从玉帝怀里摸出玉玺,啪一下盖上,玉帝捂着凌乱的衣衫,一副被“凌//辱”过哀怨至极的模样,其实玉帝是在哀悼它逝去的爱人—那支瑶碧狼毫。女娲看他这幅没出息的样子,叹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玉帝:
“行了,一把年纪不适合卖萌了,再卖也没我儿子萌,这个给你,拿去玩吧。”
玉帝茫然失意的接过女娲递过来的物事,他心爱的毛笔刚才逝世了,他很难过,什么也弥补不了毛笔为他而死的伤痛,他跟毛笔是真爱,这是不争的事。。。
“五!色!石!”玉帝惊呼一声,接过物事,细细端详着这支毛笔,五色石笔管,吟砚紫霜毫。笔管挺直圆健,笔尖如锥犀利如刀,玉帝拿笔蘸了墨写了几个字,行笔纯滑,或刚或柔,大小皆宜。
玉帝立刻将瑶碧狼毫这个“真爱”抛诸脑后,开始投入了跟这位“新欢”轰轰烈烈的爱恋中去:
“娲皇真是。。大方,这补天所剩石头炼成的笔管,必是极稀罕之物,你也肯相赠。。”
“我是为了看我儿子!”女娲才不会承认自己刚才撒泼大闹把人家寒玉案敲碎了的事情呢。
“娲皇真性情!姐姐,您不会看完儿子回来后就把笔要回去吧?!”
“你拿我当什么了?!!”女娲柳眉一竖,气哼哼道。
“那。。。那我就谢姐姐芳恩了。”玉帝爱不释手的摸着毛笔,眼神里时不时露出一种情绪,细细看之,很像凡间的“痴//汉”。
女娲“依照”法定程序得到了下凡的诏书,于是回娲皇宫打扮一番,准备下凡。
第二天,B市高校校际篮球赛,今天是B大对B师大。B市流行一句话,“B师美女B大汉,理工流氓满街窜”。这三所学校在B市都是百年名校,但B师大因为是师范院校,妹子很多,漂亮妹子自然也很多,男孩子则是珍稀物种。而理工大学呢,则是汉子数目以压倒性的优势超过了妹子数目,B大则男生数目略多于女生,整体持衡。但由于近年将一个艺术院校兼并成为B大底下一个独立学院,所以汉子的质量骤然间提高不少。有一句话如此形容这几个学校相爱相杀的男女关系:
若是你的男朋友是师大的,你要好好珍惜,因为他在那么多优秀能干的萌妹子里选择了你,如果你的男朋友是理工大的,那你更要好好珍惜,因为他在那么多优秀能干的帅小伙里
…………居!然!还!没!弯!
所以当B师大的那队拼凑出来的篮球队一出场,B大作为主场,并没有显示出强烈的欢迎意愿,但当B师大的啦啦队出来时,拉拉队员统一着装。白色小短裙蓝色小背心,一水儿168cm以上的细腰长腿大胸萌妹子,B大看台上无耻的沸腾了。
“嗷嗷嗷嗷师大真是太幸福了。”
“我//擦这是个怎样的世界啊。B师大的妹子们,你们好吗?!看这里,我们是好邻居。。”
“咦,篮球队里那个小男生长的也不错哦。”说这话的,是个男生。
“。。。。。。。。。。。”
“孟极!!孟极!!”声音非常大,响彻天际,不用说,女娲娘娘的出场一定要华丽!
她用内力发出雄浑的声音,盖过了场上的喧嚣,和看台上沸腾的男声。
众人是不认识孟极的,但却对于认识孟极的这位女性产生了极大的好奇………这么大的声音居然只见浑厚,不见喊破嗓子的尖利,这是怎样的功力啊。
而正在台下帮孟极整理球衣的乔桐自然也听到了这声吼叫,眉头一皱,居然是个女人?孟极也会认识女人?
而孟极则一脸半忧半喜,喜的是女娲娘娘来看自己,忧的是,女娲娘娘每次出场,不引起在场所有生灵充分的注意不算完。
“是女娲。”孟极用一种乔桐不能理解的复杂语调说道。第一次,乔桐猜不中他的情绪,这是高兴啊还是不高兴啊?!
“女娲?!补天的那个女娲!?”
“嗯,我算是她一手养大的,教我法术,你忘。。。算了。”孟极咽下接下来的话,对他道:“陪我过去接她好吗?”
“行。”乔桐跟他一起走过去,迎接这位始祖母神。
“我—的………儿………啊!”女娲一阵风一般冲上前来,把乔桐往旁边一推,乔桐被推了个趔趄,踉跄几步被李胡杨眼疾手快的扶住,这边厢女娲搂着孟极上下其手一阵猛搓:“在这里待的怎么样啊习惯吗这里有你最爱的烤朱雀吗?!”
“。。。。”烤朱雀烤朱雀烤朱雀,乔桐凌乱了,乔桐身边的篮球队队员也凌乱了,朱雀不是传说中的四灵兽之一嘛,是可以随随便便烤来吃的吗?!一定是听错了,其实只是烤麻雀而已拉。
“。。。。。”孟极被他在同学面前一通揉搓,很没有面子,于是扒拉下来她的手:“啊啊别碰我啦热死啦,我要去比赛别人都看着呢。。”
“没良心的小混蛋,你都不想妈妈的吗?!!!妈妈来一次这里不容易。”
“您去年才去过香港。”孟极翻了她一眼,吐槽道。
“。。。。”女娲看到孟极比什么都开心,才不管丢人不丢人,而且呢,大多数人还没有“丢人”这个意识,他们都沉浸在“孟极的妈妈好漂亮”这个思绪里,跟女娲比起来,刚才看台上那些个拉拉队员,那就只有庸脂俗粉四个字可以形容了。
当孟极上场比赛时,女娲娘娘热切的被孟极的同学请到看台的最佳位置:“姐姐您坐这里!”
女娲眼睛一横:“姐姐?!我是孟极的娘亲!”
“真没看出来,您最多也就孟极的姐姐,哪儿有这么年轻的妈啊!”其中一个小伙子嘴巴特甜,夸的女娲娘娘很是受用,于是螓首一转,伸出手挑着这个男生的下巴,小伙子长的不错,但明显不是学生,还扎在学生堆儿里装嫩,这不就是自己刚才随手扔出去的那个男孩儿嘛:“小朋友嘴很甜嘛,叫什么名字啊。”
“乔桐。”乔桐无奈的被她挑着下巴,生平第一次,被个女人给调戏了,乔桐仰着脸,但却低声说道:“被始祖母神调戏,是小桐多大的福分。”
“你。。。。。。。。。。。。。”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还没弯”那个段子是微薄上听来的。。。拿来用了,特此说明
☆、远大理想孟神兽
女娲将挑着乔桐下巴的手缩了回去,眯着眼睛看他,难道孟极这个小混蛋什么都告诉他了?不对,关键是他居然会信?
乔桐一边脑补这位娘娘当年捏泥巴的样子,一边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下各地看到的女娲塑像,怎样也无法跟眼前这个一身OL装扮拎着L牌最新款包包的时尚女性联系在一起,天庭到底是有多与时俱进啊!在这么与时俱进的前提下,只有孟极还保留了一点天外来客的单纯和无知,可见天庭到底是有多不待见孟极啊,乔桐突然就十分多愁善感的对在场上撒欢奔跑的孟极产生了几许同情。
孟极在李胡杨的指导下,总算记住了篮球的游戏规则,他在场上的位置是小前锋,一个对速度和反应要求极高的位置,乔桐无视时不时来自女娲X光一样的视线扫射,将精力聚集在场上,孟极打球是很漂亮的,如果说别的球员是在用经验来打球,那么孟极完全是再用天赋在打球,或者也可以说是,本能。
极快的速度,虽然持久力不佳,不过小前锋的功能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所以每当队友将球传给孟极时,孟极就会本能的将球往篮筐里塞,猫科动物完美的平衡能力让孟极即使跳起来的再高也能稳稳的落到地上,所以这场比赛就出现了这么一个诡异的场景:
那个个子不到一米八的白净小孩儿抱着篮球突然蹿很高越过比他高出很多的对手,篮球从空中抛出若干个或曲折或凌厉的弧线,最终都妥妥的进了篮筐。
有了孟极这个进球小能手,再加上此次对决本身就是男生不多,打篮球的男生更不多的师大,最后的比分难免有些难看,差距拉开的太大,搞的最后两队队员握手时候,李胡杨的笑容多少都有些尴尬,而其他人的高兴也是闷在心里的乐,只有孟极,赢的很开心。
所以在回去的路上,孟极就多多少少有些得意忘形,又加上遇到很久不见的女娲,更是肆无忌惮,趁着四下无人,变作小猫的样子跟在乔桐后面撒欢,但乔桐就尴尬多了,本来若是有孟极,还可以跟女娲娘娘打打岔,但孟极自己在那儿竖着尾巴自娱自乐,只留乔桐一个人面对这么尊大神。
而女娲娘娘面对此种情形是很吃惊的,孟极有所有猫科动物的天性:聪明,敏捷,多疑,无法驯服,换言之,就是很难去完全的相信谁,但她眼睁睁的看着孟极拽着乔桐进了厕所,出来时,乔桐的袋子里拎着孟极的衣服,而他臂弯里,也多了只精神的小猫。小猫冲女娲娘娘龇牙一乐,”咻”的一下蹿到窗台上,几步跃出去了,然后就时隐时现的跟在乔桐和自己的后面,女娲此行来,一是为了看看孟极过得好不好,但看它如此无忧无虑的样子,原本应该的放心反倒变成了更大的揪心。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知道孟极如此大的秘密,却无动于衷,那么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真的无所谓,另一个就是有更大的所图。
女娲对人类往邪恶道路的进化程度是有很深的认知的,所以她直言不讳的问了乔桐:
“你打算把孟极怎么办?”
乔桐歪头看了她一眼:“什么怎么办?”
“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猫,你没有想过利用它。。”
乔桐笑了:“姐姐,你们神仙不都喜欢讲与人为善的道理嘛,怎么。。”
女娲不耐烦的打断他:“正因为你们人类太邪恶,所以才要你们向善,再说,我跟那些没骨气的神可不一样,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你们这些人类的。”
“。。。。。”乔桐摸着鼻子笑了笑,将自己如何遇见孟极的经过告诉了女娲,女娲还是将信将疑,乔桐也无所谓她信不信,她这么神通广大,想知道什么查不到,自己也犯不着花言巧语:“孟极据说是来人间界找人的,所以呢,在他找到要找的人之前,就暂住在我这里,至于找到之后要怎么办,完全是他自己的选择,我没有权利去干涉。至于说利用他来做什么,乔某不说有多成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做到的,所以真心没有必要去利用一头畜生来做些什么,这不等于骂自己畜生不如么?”
“哈哈哈哈。。。”女娲听他这么说,一下没忍住乐出声来,而孟极则在树上盯着远方树杈上一只振翅欲飞的鸟,在女娲娘娘笑声还未落地时,孟极猛的蹿出去,前爪一扑,下一秒,嘴里叼着一只鸟稳稳的落在孟极和女娲的面前,威风凛凛的盯着乔桐和女娲。
“你给我滚回家刷牙去!”乔桐冲孟极大吼一声,吓得孟极将鸟扔在路边,委委屈屈的在乔桐脚边蹭了蹭,乔桐不知道嘱咐了孟极多少次,不要在外面随便打猎,大城市污染严重,很多老鼠啊鸟啊身上都带着各种各样的细菌,如果换只真正的猫如此做乔桐也不会说什么,但关键是孟极并不总是猫,人形状态的时候还。。。
乔桐一想以后孟极有事儿没事儿沾他便宜在他脸上咗一口时或许掉下来几根鸟毛就觉得接受无能,当然为何会允许孟极沾他便宜的深层原因,乔总是没时间想的。
“行了你别骂他了,不就是逮了只鸟吗它,天性就是如此你不要太过苛求他了。”
“。。。。。。。。”乔桐觉得自己刚才对于孟极的同情课真多余,他总算算知道孟极这么任性的原因在哪儿了,据孟极说是女娲娘娘一手带大的他,看来他这些毛病,都是惯出来的。
孟极趁此机会,跐溜一下蹿到乔桐的身上,稳稳的蹲坐在乔桐的肩膀上,用传音入密的方法告诉女娲:
“娘娘,他是碧梧”
“什么?!”女娲一惊之下,叫出了声来,无视掉乔桐好奇的眼神,同样以传音入密回道:“碧梧不是死了吗?”
“没死透,后来的事儿你不知道,总之我费了很多波折,才知道他转生到这里,但是以前的记忆都没有啦。”
“所以你说,来凡间找人,刚才乔桐说你还没找到,其实是已经。。找到了?”
“嗯。”孟极顿了顿,又跟女娲道:“娘娘,我想留在这里。”
“留在这里?什么意思?你疯了吗?你属于这里吗?先不说碧梧已经不是以前的碧梧了,就算他是,他也只有几十年的寿命,而你呢。”
“所以,我才想请娘娘你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子让他跟我一样,永寿?”
“他。。。”女娲打量着乔桐,过了会儿跟孟极道:“神仙无非两种,一种是先天尊神,为天地本源之道的代表,比方他们这些开天时的神仙还有一堆神兽,另一种就是后天修来的神仙,但这种的十分困难,功德和机缘,一样都不能少。”
而眼前这位,虽无大错,却也无甚功德,至于机缘,这种东西玄之又玄,她一个神仙都讲不清楚各种深意,何况一介凡人?
“那么我就变成凡人,陪着他吧。就算只有一世,死后同去阴曹地府,过桥喝汤,希望届时娘娘卖个面子,求求东岳大帝和十殿轮转王,让我们以后的数辈子都在一起吧。”
“哼,你个没出息的,他是人,你是兽,你们死了之后,都不在一个地方发落。再说,你这种开天辟地时的灵兽,若要变成凡人,只有一个地方好去,诛仙台!”
作者有话要说:更!
☆、罔极梦里忆绸缪
乔桐带着女娲来到了他跟孟极的家,女娲不愧是一位见过大场面的神,趾高气扬的站在乔桐家门口,乔桐纳闷的看向孟极,难道还要有什么仪式?孟极也不知道女娲到底在搞什么,想起最近新学的一个很洋派的人类姿势,两手一摊,耸了耸肩。
女娲娘娘慢悠悠的说了一句:“把拖鞋给我啊,进你们人类的家门,不都要换鞋的吗?”
“。。。。。。。。”乔桐感慨了一下,不愧是始祖母神,素养岂是孟极和貔貅那两头畜生能比的?!于是颠颠的拿了拖鞋躬身递给女娲:“娘娘您请换。”。
乔桐以往那些床伴从不往家带,所以拖鞋只有男式的,女娲娘娘很嫌弃的看了眼那个灰扑扑的蓝色拖鞋,无奈的将脚伸了进去。
“小桐斗胆问句,您是怎么知道我们人。。。我们凡人是要进家换鞋的?”
“哦,韩剧TVB剧大陆剧都这么演啊。”
“。。。。。”乔桐心想幸亏您不看日剧,不过下一幕他就知道他想多了,女娲娘娘仪态万方的跪坐在地上,臀部放于脚踝,上身挺的笔直,乔桐悲哀的看了眼沙发和椅子,只好学着女娲娘娘的样子席地而坐。
“您还看。。日剧呢?”
“看,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我很喜欢。”
“怪不得您这坐姿。。。”
“这坐姿不是我华夏的传统吗?”
乔桐低头想了想,似乎跪坐确实是由中国传入日本,但是从唐朝开始就以垂足坐取代。。算了,乔桐还是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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