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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属性为妖-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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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夏夜在公司里的职位并不像龙一以前那么高,但是他的工作量却不少于一个决策人,容泽从不正面参与东虹的事务,但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教导夏夜怎么做一名合格的领导者,这让龙一比较欣慰,自己没有所托非人。
  晚饭时龙一喝了点酒,量不多,但因为没吃什么东西,喝完之后有点上头。
  “叫夏未央,小名闹闹,要不要抱抱?”夏夜抱了自己的女儿给他看,脸上是不可多得的温柔,他很喜欢自己这双儿女,可三爷只允许他和容泽养育其中的一个,他权衡再三之后选了女儿。
  龙一摇头,太过柔软的人或物会让他有心理负担,他担心无意之下伤着他们,所以能少接触就少接触。
  夏夜见他不冷不热的,不由有些气恼:“不抱拉倒,谁稀罕啊!”
  龙一定定的看着夏夜有点孩子气的脸,却又不像在看夏夜。
  对上他失神的目光,夏夜低低的叹了口气,龙一在透过自己这张酷似影的脸看那个被他一手养起来的孩子。
  “龙一,其实你是喜欢影的吧?”龙一的心事藏的太深,即使是与之朝夕相处多年的夏夜也看不透他隐藏起来的部分,可他觉的龙一应该是喜欢影的,虽然那种程度的喜欢与影对他的感情不成正比。
  龙一不置可否的扯了下唇角,那个笑容微乎其微,可夏夜却被其中的苦涩刺的有些心酸。
  这晚龙一住了下来,大概是喝了那点酒的关系,睡下没多久他就睡着了,但睡的并不踏实,甚至还做了噩梦。
  梦中的场景是一条青石砖的老街,天上飘着细雪,险些成为车下亡魂的少年从雪地上爬了起来,一脸的心有余悸。
  司机气势汹汹的下了车,厉声质问少年是不是不想活了,单薄的少年满眼局促,清瘦的小脸不知是冻的还是吓的几乎没有血色。
  保镖告诉龙一,少年只是擦伤了膝盖,但他们的车子却被划花了很长一道,龙一本不想理会这种琐事,可司机与少年却纠缠不清,似乎是因为赔偿的事起了争执,等的有些不耐烦的龙一降下车窗,对几步开外司机道:“没伤到人就别耽搁了。”
  少年喜出望外的看向了龙一,大概是因为他的神情较为严肃,少年很快又垂下了眸子,局促的道了一声谢谢。
  少年微垂着脸的样子十分乖巧,羽毛般的眼睫覆在纤长的凤眼上,微微一眨便能戳进人的心里似的,让龙一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龙一下了车子,静候一旁的保镖忙撑起一把伞,龙一走到少年面前,淡声道:“抬头。”
  少年迟疑的抬起头,映入龙一眼底的却是一张熟悉的脸,不是隐约的似曾相识,而是看过多少年多少遍的面孔。
  “影!”龙一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惊喜。
  “你要去哪?带我一个呗。”影亲昵的挽住了他的手臂,眼睛弯的如同新月。
  龙一刚想开口,忽然响起了一声刺耳的枪响,龙一下意识的去护影,可前一秒还完好无损的人就这么软软的倒下去了,妖艳的猩红色染透了影的衣襟,模糊了龙一的视野。
  龙一骤然惊醒,昏暗的房间里只有急促凌乱的轻喘声。
  隔天早上,夏夜正在与他家男人友好协商“是我把昨晚送你回来的那个小白脸剁吧剁吧喂猫还是你在前胸后背大腿根儿分别刻上夏夜专属”时,卧室的门被敲响了,于是容总只能拖着死缠烂打没完没了的牛皮糖下床开门。
  夏夜一见门外的人,立即改投怀抱,抱着娘家人嘤嘤哭诉:“容泽这王八蛋红杏出墙,还把小贱人带回家来示威,你给我揍他,揍个半死再拖去活埋!”
  “我昨晚没睡好,现在心情有点差,你最好别把鼻涕蹭在我的衬衫上,不然我不介意先把你揍个半死再拖去活埋。” 冷酷如斯的冰山脸用很少使用的耐心长句安慰一把鼻涕一把泪一把鼻涕的妖孽……这真的是安慰麽?!
  察觉到危险气息扑面而来的妖孽忙不迭的滚回了他家男人怀里,抖着声咕哝:“龙一要变身,嘤嘤嘤,好可怕。”
  容泽一边抚着妖孽的软毛一边问龙一:“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出去办点事,借你的车开一下,顺便和你们打个招呼。”
  容泽点头,拍拍妖孽:“乖,去拿钥匙。”
  妖孽撇了撇嘴,回房间找车钥匙去了。
  容泽迈步出了卧室,一边引领着龙一往楼下走一边说:“吴心他们在顶楼的客房里,应该起来了,让他们开车送你吧?”
  走在后面的龙一道:“小凡爱清静,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夏夜早就在墓园那边安排了人,只要影出现,他和龙一都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今天是初五,龙一想亲自去看看,也拜祭一下廖凡。
  容泽在门厅柜的小抽屉了拿了车钥匙,龙一将钥匙揣进口袋里时楼上响起了“泽,你把钥匙放哪了?”以及乒乒乓乓翻箱倒柜的声音。
  龙一置若罔闻的拉开了大门,准备出去时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了容泽一眼。
  容泽会意,从善如流的说:“葛老的孙子一直好奇小夜私下里是什么样子,我就找了个机会满足了他的好奇心。”
  “小夜撒野了?”龙一那张冷脸一点都不八卦。(注:这不是反讽。)
  “没有,就是想卸了人家的膀子,不过葛齐挺会看事儿的,腿脚也比较快。”
  龙一点了点头,忽觉自认聪明绝顶也确实不笨的夏夜与容泽相比就像百年狐狸VS千年狼妖。
  

☆、措手不及

  廖凡也是龙一培养起来的,即使廖凡故去数年,龙一也没忘记那个如同冬日暖阳一般的男孩偏爱红色,所以龙一特意去买了不适合用于拜祭的红色玫瑰。
  K城有过年扫墓的习俗,初五的墓园并不比清明时人少,好在龙一来的比较早,不然连在哪停车都成问题。
  廖凡的墓在墓园深处,一个坐南朝北的清静位置,龙一将蒙尘的墓碑擦拭干净后起身鞠了一躬:抱歉,把你最重要的人弄丢了,我知道一直怨恨我把他带进夏家,但你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适合独自生活,所以,如果你在天有灵就帮我找到他吧。
  龙一不确定影在受过那些伤害之后还想不想回来,他怕影对三爷对他寒心,见到他在这里会避而不见,所以他只逗留了一会儿就走开了,但他没有走远。
  龙一特意将车子停在了停车场的外侧,这样即使坐在车里也可以看到墓园的入口,虽然他知道三爷想让影离开就不会放他明目张胆的来拜祭廖凡,但他还是抱着那一点点的侥幸心理等待着,等到影出现,或者等来再一次失望。
  九点多钟的时候,夏夜也带了一大束红花来拜祭廖凡,他在墓园逗留的时间比较长,出来时已经快到中午了。
  夏夜与在此蹲守的属下说了几句话,依照属下的指引找到了停车场里的龙一,本想问问他晚上回不回夏家,可他才拉开车门,龙一就从另一侧下车了。
  “喂,你去哪啊?”夏夜抻着脖子问讲着电话往外走的人。
  “轩耀回家了,我过去看看。”
  夏夜有点莫名其妙,虽说轩耀是和影一起失踪的,两人在一起的可能性比较大,可是:“轩耀又不住墓园,你想走路过去啊?”
  龙一挂了电话,回头道:“不是他在K城的住处,是他的老家,我坐你的车去机场,你开容泽的车回去。”
  “这条路堵死了,我的车停在山下,没开上来。”夏夜紧走两步,打算拽龙一上车,“走,我送你去机场。”
  面瘫如龙一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辆车有翅膀?可以飞下去?”
  “……”夏夜讪讪地:“不好意思,我一高兴脑抽了。”
  “别高兴的太早,影没和他在一起。”龙一自言自语的咕哝了一句,也不知在提醒夏夜还是在提醒他自己。
  轩耀来自一个各方面都很一般的小镇,龙一下机之后转了几次车才抵达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
  轩耀是个有点忠犬属性的人,既然他会和影一同失踪,那他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所以,在寻找影的这半年多里,轩耀的去向也在龙一关注的范围之内。
  轩耀在家里住了三天,初八的早上拎着那个差点被“老娘的爱”塞爆的行李袋出了家门,就这样老太太还为没把那包酱牛肉塞进去耿耿于怀呢。
  轩耀没跟家里人提他换工作的事,他大哥像往年一样把他送到了长途汽车站,轩耀从前门进了站,从侧门出站打了辆出租车。
  一个多小时以后,出租车停在了临县的一处住宅区外,轩耀拎着大包小裹的下了车,走到自家单元楼下的时候,忽然冒出只黄灿灿的金毛犬来,上来就扑轩耀手里的袋子。
  “小虎,等等我。”轩耀正想抬脚踢它,就听楼里响起了呼唤声,于是轩耀将抬起的脚放了回去,于是金毛有恃无恐的继续扑那个装满了吃食的包裹。
  眉目如画的小青年从楼里跑了出来,一见自家恶犬又在惹事生非找挨揍,赶忙将其摁住,同时命令道:“稍息,立正,给我立正,不是匍匐前进。”
  轩耀哭笑不得:“训狗得抽一鞭子给一块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那一套它领悟不了。”
  “它记吃不记打。”青年实在制不住见吃不舍的大金毛,于是从口袋里掏出块肉干扔给它去啃。
  
  轩耀正在整理老家带回来的吃食时,房门被敲响了,盘腿坐在沙发里吃果脯的青年准备穿鞋去开门,低头却见拖鞋少了一只,于是只能无奈的寻找某狗的身影:“小虎,把鞋还给我。”
  轩耀擦了擦手上的酱汁,起身去了玄关。
  拉开大门之前他还在想,会不会又是三楼的小姑娘打着莫名其妙的幌子来找她的心上人,打开大门一看,这人虽然是也来找人的,但完全不需要幌子。
  “住在这么偏僻是怕被找到吗?”龙一面无表情的问。
  “确实怕被打扰。”轩耀说完转身回了客厅,对正在和完全没有看家护院意识的金毛抢拖鞋的青年道:“陌陌,来客人了。”
  青年站起身,视线扫过轩耀,落在了龙一身上,见他定定的看着自己,弯起眉眼道了一声:“你好。”
  “什么?!”龙一脸色微变,愕然的目光在旁人看来有些犀利。
  青年下意识的避开对方的视线,略显迷茫的看向了轩耀:“我说错什么了嘛?”
  轩耀摇了摇头,温声道:“这位是龙先生,我以前的雇主,你们见过面。”
  青年恍然大悟,继而对龙一歉然的笑了:“不好意思,我在一次事故中伤到了头,因此忘记了一些事,呃,和一些人。”
  龙一定定的看着如同对待陌生人一样对待自己的青年,心中百转千回,半晌才开口:“陌陌?你是秦陌?”
  青年笑吟吟的点头:“我变化很大吗?龙先生不会也是刚认出我吧?”
  秦陌,龙一并不陌生,那个为了自己和哥哥的生活有所保障而甘愿做人贴身的小孩就叫秦陌,他的哥哥总是唤他陌陌,或由衷或哄慰的对他说“陌陌最乖”“陌陌很漂亮”“陌陌最聪明”就连从不缺乏关爱的夏夜都会心生嫉妒。
  “陌陌,去买菜吧。”轩耀把钱包交给秦陌,以在家招待客人为由将他支出去了。
  
  

☆、第 167 章

  “没错,我是跟三爷他们一起离开的夏家,但是,我只在法华寺逗留了半天就被派去S市取东西了,我再回来的时候少爷已经不见了,三爷说少爷要清静些日子,不能被打扰。三爷发了话,我自然找不到他。”轩耀顿了顿,像是在回忆当日的情形,“我再见到少爷的时候,他人在医院,精神很萎顿,记忆七零八落,可医生却很激动的对我说,这真是个奇迹。” 面相严肃的男人眯了眯眼睛,“知道医生为什么对我说这种话吗?”
  龙一冷冷的瞪着他,目光锋利的如同刀子一样,显然是没心情听人卖关子。
  轩耀也没指望他开口,自问自答的继续道:“因为他是一个因车祸昏迷多年的植物人,因为我工作调动被转到那家医院,转院的当天下午他居然醒了,他新的主治医生会因这个‘奇迹’声名大噪名利双收,而他虽然丢了一半的人生记忆,却要感谢老天的仁慈。”
  影当初会被带进夏家是因为龙一遇见他的那一年正在闹金融风暴,东虹根基深才堪堪躲过一劫,夏夜那两个自立门户的舅舅就比较凄惨了,他们在欧洲的生意几乎全军覆没,还欠了银行一大笔钱,两人不甘就此败落,于是再一次打起了夏家的主意。
  夏夜的母亲在去世之前只将一少部分遗憾留给了三爷,其余的全留给了夏夜,这样分配遗产倒不是不信任自己的丈夫,而是遵从她父亲的意愿,郁老不想自己辛苦打下的江山落在外人手里是可以理解的,但他没想到自己的女儿会那么短命,她甚至没等到夏夜成年就病逝了。
  这样的变故将夏夜推到了怀璧其罪的危险境地,如果夏夜在成年之前不幸夭折,他的资产就要重新划分,虽然他的两个舅舅得不到全数,但东虹基数庞大,哪怕只是凤眸麟角也够一个普通商人奋斗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
  如此一来,三爷不得不未雨绸缪,他为夏夜造了一个替身,这个替身不仅可以为夏夜分担危险,还可以在夏夜遭遇不测时取而代之,当然后一种功用是最不得已而为之时才会被启用的。
  “现如今夜少已成年,陌陌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三爷会为了你舍弃他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连记忆都剥夺未免太过分了吧?!”
  三爷曾说,影失踪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事实证明,三爷果真说到做到。 
  “他是怎么失忆的?”龙一面色冷然,语气淡定,似乎还是那个冷静果决的龙一,事实上他心里很乱。
  他毁了曾经的秦陌,又毁了现在的影,他把这个孩子的人生搞的支离破碎一塌糊涂,这样的念头挥之不去,罪恶感与自责在身体里猛烈的撞击,像是要将那层由理智支撑的外皮撕裂一样。
  “我不清楚医生是怎么说服他接受催眠的,但他确实被深度催眠了。”轩耀需要龙一了解当前的局势,了解已经与夏家没有关系的秦陌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所以,他把对龙一的反感成见暂时放到了一边,耐着性子说了很多。 
  三爷给轩耀安排的身份是廖凡的堂哥,他受已故的大伯所托寻找廖凡多年,可惜兄弟俩团聚没多久,廖凡和他孤儿院的朋友就一同出了意外,廖凡不幸身亡,而他的朋友,也就是秦陌,变成了植物人,昏迷期间一直由轩耀照料。
  “他向来不擅长应付突发状况,失忆给他带来了很大困扰,从最初的焦虑不安到彷徨无措,再到接受习惯,他用了将近三个月。”轩耀知道说服龙一放弃影很难,但是,为了影以后的生活可以安枕无忧,他必须去尝试。
  龙一可以想象影当时的境况,他被抹去了那么多记忆,醒来时应该像只雏鸟吧?
  龙一不敢再深思了,想的越多心越乱,心不定脑子就不灵光,眼前的局面已经够混乱了,他再乱了心神就是真正的乱上加乱了。
  秦陌牵着被当成小毛驴使唤的金毛犬回到家里时,轩耀坐在客厅抽烟。
  “怎么就你在?龙先生呢?”秦陌不明所以的问。
  轩耀朝阳台的方向挑了挑下巴,龙一站在那里打电话,冬日的冷空气浸染着气质冷厉的男人,让人分辨不出哪个更冷一点。
  午饭是秦陌一手包办的,很丰盛,也很可口,可惜三人里一个寡言少语,一个惜字如金,再加上各怀心腹事,饭桌上的气氛难免沉闷,好在轩耀平日里就奉行食不言寝不语,已经习惯在安静中进餐的秦陌并没看出端倪。
  午饭结束之后,秦陌让轩耀陪龙一叙叙旧,自己包揽了收拾残羹的任务,洗刷碗盘的流水声淹没了客厅里的交谈,秦陌把饭厅和厨房归置整齐之后洗了些水果端进了客厅,却见客厅一个人都没有。
  秦陌一边吃水果一边等,水果下去一大半了人还是不见一个,于是拨了电话给轩耀,电话响了几声就被挂断了,不多会时候进来条短讯,内容很简练,就一句话:我在外面办事,晚上回去。
  秦陌有心问问轩耀怎么不打声招呼就出门了,可一想他在办事,就没去打扰他。
  晚上八点多钟,龙一和轩耀一前一后进了门,秦陌以为龙一吃完午饭就走了,这会儿见了他不免有些意外。然而,让秦陌更加意外的是,原本决定在县城里买房开店,就地扎根的轩耀居然要随前任老板回K城。
  
  

☆、遗失的。。。。。。

  轩耀擦车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喊他,回眸去看,便见遛狗回来的秦陌牵着金毛犬跑了过来。
  “冷不冷?”轩耀看着捂的像个小包子似的秦陌,眼底噙着淡淡的笑。
  在K城这种典型的北方城市里,冬日的阳光是温暖的假象,清晨的太阳尤其信不得。
  “不冷。”秦陌吸了吸冻得红彤彤的的鼻子,苦恼的瞅着脚边的金毛犬,“它冷,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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