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言宇翔书-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除了对水生动物有特别的喜好外,好似也看不出有什么别的能让小家伙有点兴趣的。
沈翔每周都挤破脑袋的想带梁风去不同的地方感受新鲜事物,把周围好玩的地方都玩遍了。最后,实在想不出带小家伙去哪里玩了,沈翔就让王甫给沈氏全体员工发员发邮件,征集儿童玩耍的好去处。总经理办公室发来的邮件,一年也就一两封,沈氏上上下下没有几个敢不回的,于是两天以后沈翔拿着上下公司上下几百号人集思广益后的厚厚一沓儿童玩耍攻略,乐了好几天,那样子比沈氏拿到上亿的项目还欢乐很多倍。
那个叫做齐蒙的年轻人,就是沈翔和谢宇带着梁风去水上乐园的时候见到的。
那天三个人去了茶园和沈老爷子吃了午饭,下午就去了城南刚建成不久的水上乐园。谢宇会注意到齐蒙,是在给沈翔和梁风买冷饮的时候,憋见一个男人站在不远处抽烟,自己抽了两口就把手里的烟递给手里拉着的小男孩,让小孩子也抽。
那孩子瘦瘦长长的,比梁风大不了几岁,挺好奇齐蒙手上会冒烟的东西,伸手要去接来玩。
谢宇难得的管闲事,走过去抓住年轻人的手,冷冰冰的说了句:“不想被告猥亵儿童,就把你的烟灭了。”
沈翔给梁风买了个海豚的玩偶,拉着小家伙肉肉的小手从商店的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人背对着自己拎着一个孩子在对谢宇飙脏话。老远就听到几个“车祸”,“多管闲事”,“倒霉又碰到你”……之类的词,又看了看谢宇脸上的表情,就猜到十有八九可能就是那次和谢宇撞车的司机。沈翔拉着梁风走了过去,想看看是什么人。
那男人正凶巴巴的对谢宇说:“老子的侄子明天就要被带出国了,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任个黄毛叫爹了,老子今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管不着!”
年轻人是真的在气头上了,声音都高了八度,把烟丢地上狠狠的踩灭了,抱起手里的孩子,转身要走。一转身看到沈翔拉了个孩子在那里。突然就什么气焰都浇灭了,傻愣愣的呆在那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齐蒙。”沈翔镇定的叫了年轻人的名字。
“沈老大……厄,好巧,你怎么也在这里……”齐蒙的话说的明显没有什么底气,心里暗暗叫苦,刚才那么没有教养的一幕到底是被自己的老总给看到了。
“这是谢宇,这是我儿子梁风。”沈翔也知道齐蒙是尴尬的,遇到熟人,还是礼貌的介绍。“谢宇,这是齐蒙,我同事,沈氏的网络主管。〃
“厄,老大,你怎么认识这个爱管闲事的人呀,上回害的我差点没有接到我侄子。这回又是……”齐蒙也不看谢宇,挺别扭的和沈翔抱怨。
沈翔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叫人一起进了甜品店坐了下来。三个大人和两个孩子围着一张桌子,坐在卡通海洋生物形状的板凳上,各自吃着冷饮,看起来也不别扭。
小梁风和齐蒙的侄子齐骁挨着坐,两个孩子也不懂大人聊什么,安静的吃着手上的冰激凌。梁风本来就不爱说话,齐骁是被舅舅之前发飙的样子吓到了,也不吱声的坐在那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吃。
齐骁是齐蒙姐姐的儿子,齐骁还没有三个月大,他的爸爸就去了日本,一年前回来过一次,是和孩子妈妈领离婚证的。齐骁都是小舅舅齐蒙带大的,名字也跟着妈妈家的姓、齐蒙的姐姐是做物流生意的,满世界到处跑,去年终于领了离婚证,马上就和一个英国男人结了婚。说是安定下来了就要接齐骁去英国长住。那天齐蒙在外地已经出差了一个礼拜,齐骁是送去给她的外婆外公带的,谁知道突然接到电话说姐姐提前回来了马上要接齐骁走,他什么都不顾工作都没有处理完就往家里赶。后来撞上了谢宇耽误了,把他恨的牙痒痒的,毕竟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被人就这么突然带走连面都见不到,心里是真不好受。好在姐姐回来了要呆上一段时间,倒是让启蒙最近可命的带齐骁到处玩,生怕孩子以后不够开心。
“哎,这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爸爸,我姐也满世界的飞,没个人影。以后我不在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受什么委屈。那老外看着还行,也不知道靠不靠的住……”齐蒙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齐骁的事,他是真的舍不得这孩子,可是舅舅再亲也不是亲妈,把齐蒙纠结的,好几个礼拜都脾气暴躁,脸上冒了好几个火气豆。也不管沈翔是自己大老板了,他是见到人就想一吐为快。
齐蒙吐槽完了,才觉得自己废话太多。不过心里的憋屈说出来就好多了。
他是一见到谢宇就倒霉。一次出车祸,一次是遇到自己大老板,还是自己那么糟糕的时候。意识到沈翔和那个自己怎么看都看不顺眼的谢宇是认识的,没有办法,最后还是只能服软的道了歉,毕竟是自己的情绪太糟糕了,逮到谁都脾气很烂。谢宇说了句“以后别教小孩抽烟,是犯法的。”也不和他计较。
齐蒙觉得自己老大和这个男人都是挺随和的人,三个人随后一起带着两个孩子玩了好几个游乐项目,也挺开心的。小朋友和小朋友之间有特殊的磁场,一起玩了次旋转滑梯挺,就挺有默契的把对方当做了好朋友。
齐骁比梁风高一点,瘦一点,睫毛长长的,小脸袋笑起来有个好看的酒窝。
梁风觉得齐骁比幼儿园里的孩子长都好看,而且他总是笑着,很容易亲近的样子。
齐骁觉得梁风看起来木木的,但是真玩起来,胆子挺大。很多小孩子都不敢玩的游戏,梁风都面不改色的坐上去,被水冲,被抛到半空正再掉下来什么的,连自己都害怕,梁风倒是玩好了,面不改色的走下来,大人问他怕不怕,他特别淡定摇摇头,大人问他好不好玩,他还是很淡定的点点头。齐骁心里是暗自佩服梁风的。
五个人去玩急流勇进,大家都绑好了安全带,两个孩子坐最前排,三个大人坐后两排。车子在齿轮上一点点的往最高处攀去。少根筋的齐蒙突然一拍大腿看怪物一样的看着谢宇说了句:“谢宇,你不会就是那个天宇的谢宇吧!难怪我觉得你眼熟!”
谢宇被齐蒙脸上的表情逗乐了,笑说:“沈总,你手下的怎么竟是一群少根筋的木头呀。这家伙和王甫真是一个星球上的人。”
沈翔一听谢宇话里的揶揄,看了看转头看着他的齐蒙脸上的惊讶的表情,自己也乐了。
齐蒙本是也好奇,从没有听说过沈翔有儿子的,倒是看到沈氏的老大,和天宇当家的带着个孩子一起其乐融融的出门玩,沈翔说这个孩子是他的儿子……
齐蒙脑子转了好几圈,终于是转过来了。盯着两个男人看了好一会儿,红了红脸说了句:“老大,我绝对会保守秘密,不会乱说的。”那两个人表情都挺自然的,一点也没有尴尬的样子。
突然哗——的,终于到达巅峰的车,从最高处60度角飞速下滑,落到低端的时候溅起齐蒙满脸的水。把他浇的直呼过瘾。
——
而很多年以后,梁风和齐骁都不记得年幼时的他们早已有过一段美好的记忆了。却是再见到彼此的时候,还是有着同儿时第一次相遇时类似的印象。
一个笑起来有着好看的酒窝,一个淡定的让人蛋疼。
而这两个人的故事,在很多年后,才变得有趣。
作者有话要说:求包养。
我现在要上8个小时实验,打两个小时工,写三个小时文,还要写一份报告的result section。我是超人!!!
每天早上10点以后的更新都是捉虫,大家无视哟。。
30
30、二十九 言语 。。。
二十九
那天小梁风把沈翔给他买的海豚玩偶送给了齐骁。因为他听齐蒙一直在念叨,齐骁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好像很不好,没有好吃的,也不知道那里会不会有海豚可以看。
齐蒙带齐骁和大家道别的时候。梁风淡定的把一直抱在手里的玩偶给了人家,用糯糯的娃娃音说了句:“以后一起玩。送给你。”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双眼睛里干干净净的。
小齐骁接过有着蓝色的脊背白花花的肚皮的海豚玩偶,皱起了眉想了想梁风话里的意思,最后朝小梁风笑了下,露出好看的单边酒窝,说了句谢谢,就牵着叔叔的手走了……
那之后的很多年,小梁风慢慢的长大,有了别的玩伴,也认识了很多人,却是再也没有在哪张脸上,看到过那么好看的酒窝了。
而城北在夏季开了满院子鲜花的房子里,几天以后的周日午后,来了一个女人。
……
苏晓晓曾经是谢宇的未婚妻,连婚戒都一起挑好了,俩个人的感情却是败给了年轻和距离。很多年以后苏晓晓再一次回到这座城市,她还记得城北的这栋房子。
只是几年不见,同一栋房子外的院子里开满了她不曾见过的鲜艳的花朵,而给她开门的人换成了另一个男人。
沈翔和苏晓晓对视了十秒,两人同时的:
“你(我)找谢宇……”
谢宇正和梁风一起坐在琴凳上,一板一眼的教儿子弹琴。听到苏晓晓的声音才转头看了看门口。微微皱起了眉。
沈翔本是坐在沙发上抱着汤圆翻着《儿童心理学》。敲门声响起的时候,他正看到“维果斯基的社会认知发展理论”这一章。而这位留着短卷发,穿着格子上衣碎花长裙的女子,给他的第一印象很好,不是找他的,那么就应该是找谢宇的。只是沈翔搬来这里住了一年多,这位女孩是这里第一个客人。身份应该挺特殊。
谢宇见是苏晓晓,把凳子上的小梁风一把抱了一来,过去了门口站在沈翔的身边,让客人进门。
苏晓晓好奇的走进谢宇的家,几年没见,如今这里多了两个人和两只猫。
一个小男孩穿着白色的娃娃T恤衫和蓝色背带裤,脚上套着章鱼形状的拖鞋正乖乖的坐在她身边,手里拿着本动物童画册看的挺认真,小男孩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木木的,一个大美女坐在边上,显然根本没有手里的画册有吸引力。一只纯白色的猫咪趴在苏晓晓和小男孩中间,突然见到有陌生人坐在它身侧就坐了起来朝着苏晓晓的方向张望,小男孩伸出肉肉的小手在猫咪的背上拍了两下,猫咪就听话的又趴了下来,张了张嘴,像是又开始打盹了。
另一个有着清俊五官的男人,和谢宇穿着同一款式的棉质T恤和休闲裤,背对着她在厨房忙碌着,一只花斑猫竖起尾巴在男人的脚边不停的转来转去,偶尔跳起来像是要看看男人在忙活些什么。
……
沈翔在厨房烧水准备泡茶。家里一共只有三个杯子,谢宇去楼下储藏室找之前为了腾地方收起来的水杯。沈翔听叶辰说起过,谢宇在美国的那几年差点和一个女人结婚。至于为什么没有结婚,谢宇没有告诉他们。谢宇也和他提起过一次,没有说的很细,他也就没有再问。
谢宇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杯子,脸上不知道哪里抹到的灰,沈翔很自然抬手帮他抹了抹脸,转身继续切一个水果蛋糕。谢宇洗好了杯子泡上茶,给苏晓晓端过去。
谢宇把小梁风抱起来坐在自己的腿上,指着梁风说:“晓晓,这是我儿子。叫小风。那是沈翔……是我的家人。”谢宇抬头往厨房的方向望去。
梁风听到谢宇介绍自己,难得的抬了头看了看苏晓晓,轻轻的叫了一句:“阿姨好。”
而沈翔,是压根没有听到谢宇的这番话。
……
苏晓晓和谢宇是在美国的乐团认识的。
两个人是乐团里唯一的两个亚洲人,苏晓晓是那座城市里音乐学院里的才女,拉了一手漂亮的大提琴,谢宇在那个乐团做兼职。
是苏晓晓追的谢宇,两人不温不火的交往过几年。到底是谢宇这人太过无趣,除了长的帅气,才华满的都要溢出来了以外,一点也不懂得浪漫,也不懂得哄女孩子开心。苏晓晓无数次的怀疑过,谢宇对她是不是根本没有感情。谢宇回国后,苏晓晓并没有跟他回来,在美国很快有了新的男友,两人也就再也没有联系。
苏晓晓是来过城北的房子的,那一年和谢宇一起放假回国,两人就住在这里。晓晓不喜欢冷清的城北,只住了几天就搬去了热闹的市中心。再一次回来的时候,只是想碰碰运气,看看那个男人是否还在这里。却是来了,就悔了。
女人,多数都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的,而后悔的时候,是再怎么挽回都是徒然,什么都晚了。好在一次次的后悔的疼痛里,女人慢慢的长大成熟,明白什么才是她们最想要的。
……
苏晓晓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两手紧抓着衣角,有些抖。到底是忍住了没有发作。勉强的笑了出来:“我是真的没有想到,你会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自己也不曾想过,发生了,就接受了。”谢宇淡淡的,到是挺客气:“你这次回来准备长住还是旅行?”
“只是顺路上来看看,你过的很好,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苏晓晓极力的保持着笑,她想起谢宇曾经对她的温柔。这个没有情趣,多数时候连表情都没有的男人,从来都没有给过她浮夸的礼物,只有细水长流般淡淡的关怀融在一天天的生活里,而这些,都被还年轻的她猜忌,辜负,背叛了。随着年岁的增长,形形色色的男人为她停留过,为她离开过,苏晓晓慢慢的懂得,那个叫做谢宇的男人,曾经给过她的温暖和关怀,是谁都无法代替的,那么的难得的人,她曾经是那么的接近过。。
爱情是融不得背叛的,那时候的苏晓晓想要的太多,兜兜转转了一圈回过头来终于什么都不想要,只想守住一个好男人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了,那个人,那个家,早已物是人非。
……
这个女孩在看到谢宇背影的一刹那,脸上就写满了对谢宇的感情,沈翔看在眼里,心里到底是不舒服的。
沈翔切好了蛋糕拿了些水果端了出来。很自然的抱过谢宇手里的孩子,拿走了梁风手里的书,给他塞了个苹果。梁风心里是想把那本画册里的动物都看全,突然手里的画册变成了苹果,他也就挺乖的开始小口小口的吃苹果,没有什么情绪。
苏晓晓并没有逗留很久。谢宇给了她胡年丰的名片,若晓晓愿意在这座城市里常住,去胡年丰的乐团,至少能拿到数字客观的薪水。
沈翔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什么,和梁风两父子吃了几口水果,然后一人一本书,看的挺自在。谢宇送走苏晓晓,站在那里看着淡定的俩父子很久很久。然后穿了围裙去了厨房,做晚饭的时间到了。男人的脸上一直带着笑意,也不担心沈翔会误会。
果然,没过多久,沈翔打发了梁风和汤圆汤匙去院子里玩耍,进厨房帮谢宇做晚饭,却被男人一把搂着,抱了很久很久。
……
沈翔一直都觉得,谢宇并不是外人看到的那样冷情。他只是懒。凡是他提不起兴致的,谢宇都懒得多说一句话,也不愿意多做表情。而在家人的面前,这个男人是挺能说,也是愿意笑的。谢宇之所以在一年前为了天宇找到他,也还是因为他懒。以他的能力有无数种办法对付中天保护天宇,他却选了最省事的那种。虽然挺卑劣的,可是却是典型的谢宇的作风。
沈翔笃定的想,谢宇当年对苏晓晓是好的,就像谢宇对他和梁风,只是做着每天都该做的事情。没有惊喜,没有浪漫,偶尔两人擦枪走火,在彼此身上消耗掉所有情。欲,剩下的也就两个男人带着两只猫和一个孩子一天天的日子,慢慢的重复的过,。
那么多年,其实谢宇一直都懒惰着,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他幸运的遇到了沈翔,那个懂得他种的花,懂得他做的菜,懂得他的懒惰,懂得他的爱的男人,和他一起,完整了一个家。于是为了沈翔,他偶尔的还是会变得富有攻击性,为了守住这个男人,为了守住这个家。
一年又一年的,时间把什么都带走了,也把什么都带来了。谢宇还是做着自己,只是身边的人变了,于是爱,在某个时候盛开了,结出了果。
……
很多年以后,梁风回忆起小时候和沈翔谢宇生活的那些年里,那两个人似乎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便能懂得对方。仿佛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传达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