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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丁目-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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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休息室出来的安德烈一脸优雅的笑,笑得眉眼弯弯,要不是碍于在场的人太多,他也许会笑得更肆无忌惮,更畅快一些。不过这样的笑容也足以给他招揽来大批八卦记者了,我赶紧放开他的手,侧身躲到自助餐桌去拿我的甜点。啊……蛋塔,我来了!
当人开始肆无忌惮的挑战自己的极限时,往往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我故我,肆无忌惮的吃着甜食,除了头晕倒地,没有别的事情。
斜前方的王子笑得春花浪漫,眉眼里都是笑,脸上都是牙齿,小人得志……角落里被一箩筐八卦问题逼得□的李泽和司颜偶尔分出两道冰凉的视线给我,我微笑以对;张扬沉默地酌饮着香槟,轮廓有点紧绷,眉心有朵桃花结;至于宫清则,曾经的阿志,他的商业笑容为他招揽名流,他忧郁的眉眼为他吸引雅士,是否有那微垂的眼角留给自己,和自己爱的人?我大快朵颐吃着蛋塔,葡式蛋塔的香甜柔软在口中化开,心里很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很好的订婚宴,就算公主想嫁的是骑士,王子爱的是另一个王子。
你在我的心里
订婚宴结束以后,一切回归正规。
又是半年,树叶黄了绿,花儿谢了开,地球不管是公转还是自传都没有改变过。我懒洋洋,辞了东南亚分公司总裁的职务,无官一身轻的和安德烈每日厮混,虽是被老头子大骂了一顿,但他也不能耐我何。
经常看到小泽和张扬的消息,他们华丽的身影总是一起出现,但又有所隔离。毕竟这个世界连最原始最契合的男女之间的牵手都不被看好,何况我们这种人?所以,当杂志上能提到他们一起出场,我便会微微的笑起来。安静的笑着,阳光暖暖在我的身上。
“优。”那个柔软的法国音调令我不由得回头望。
“Lee。”我侧着头对他笑。
每天下午我们都会一起在蔷薇园里晒太阳,因为我像一只猫,总喜欢在阳光下静静的依偎着他。而蔷薇园也是一个最适合他的地方,蔷薇的香气混合着他柔软的嗓音,比最美好的事情还要甜蜜。
“为我读一首诗好吗?”我握着他的手,他坐在我的右侧。
“我不会。”王子不肯就范,难道非逼我说“王子,你就从了我吧!”
“那我念给你听。”我轻笑。
靠在他的肩颈上,贴着他的耳垂,任自己的吐气勾连起一生无法放下的眷恋:
“在同一个一百年里,你来了我来了,
——不早,也不迟。
在同一朵云彩下,你看见我我看见你,
——不远,也不近。
你就在那儿,有树有水。
所以,我爱你。
我没有找到你我碰见你了
我没有想到你我看见你了
我看见你了,你还能往哪儿跑呢
你是我今生今世最大的意外
这不是在梦里,也不是在画里
你和我携手同行
走进落日与大地的亲吻
天地如此宁静,我听见了
我心如此感恩,你听见了吗
你就说吧说吧,今晚我住在哪儿呢
瞧你的长发森林你的明眸流水
都是我的家。”(《我是你流浪过的一个地方》)
我安静下来。安德烈抱住我,轻轻吻我。
“能为我翻译吗?”他的声音如此柔软,比流淌的蜂蜜,倾泻的月光还令我心动。但我只是轻轻摇头,“嗯,告诉你大概吧。”我又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的告诉他这首诗的大概含义。一整个下午,我们都静静晒着太阳,而他和我学着这首诗的中文发音,最后他抚着我的脸颊,用字正腔圆的发音说:
“我将用我一生的细节珍爱你细节的一生
所以从现在起,从这里起
把你的手给我,把你的手放在我心口
相信我的一生就是你的一生
便是这世界背我而去,我也心满意足
我只请求一件事——
我不要思念你,我要紧挨着你”
在他那轻柔的嗓音中,我安静的落泪,一点一滴都在他的肩头。
“为什么今天这么伤感呢?”安德烈舔着我的脸颊,温热的舌头从脸颊上滑过,“优今天的眼泪咸而苦,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
“没有。”我绽开笑颜,用手捏着安德烈的鼻子,直到他的鼻子通红,“哎!好想把司大小姐的小孩子抢过来!”
“那我们去领养一个吧。”隔了很久才说了这么一句。
我打打哈欠,“呵。谁养!?不过是很久没虐待小孩子,想玩一玩罢了。大不了回香港去抢来玩几天好了。”
“李泽的婚礼你不去参加吗?”安德烈还记得我昨天把李泽的结婚请柬给撕了。
“呵。订婚的时候去了,结婚的时候就没什么好去了吧。何况,又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事情。”我继续无聊的打着呵欠,把头枕在安德烈的双腿上。他一手玩着我的头发,一手拿着锡兰红茶,他嘴巴开开合合好几次,最终才问道:“那,张扬还好吧。”
“哎呀。你也会关心张扬啊,难得。也是,他现在可是小泽的人,跟我没关系了呢。”我取笑了他一番,伸出手把自己的头发拨的更乱,“谁知道呢?没死就成。”
有些事情,没死的就还有希望。
从安德烈怀里爬起来,我静静点上一支烟。烟圈由小变大,在空气中消散,不得不说,烟圈和烟花有着一样美好而短暂的生命。掐掉烟,我又爬上床。从背后抱着那具在月光下反射着柔光的身体,不是女人的柔软,不是少年的纤细,有着一种安心的刚毅。
他转过身抱住我,迷迷糊糊间,在我头顶轻轻的说:“快点睡。我的宝贝。”
俗气的昵称。听惯了的昵称。无法反驳的昵称。
再一次抱紧你。
一松手,便是一千里。
明信片和信
李泽和司颜的婚礼很顺利,虽然没有到场道贺,但听说结婚当天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就是头发是金的,眼睛是蓝的,稍微特别了一点。不过,我还是发了封信件祝贺他们夫妻俩成功的为改良中华民族的基金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至于张扬?看张扬公司旗下那八卦周刊的大标题“白种小子诞生,击溃李、司两人的结婚誓言!”就知道张扬这小子大概还是活得挺好,但不排除要连着一周睡空床的可能。
我不知道能为颉晴做什么,虽然很担心她的情况,但也只是让宇正帮我多留心点。宇正说,似乎有个很不错的男孩子在追颉晴,书香门第,为人很温和。这大概是最近最让人兴奋的消息了。
而至于宫清则,我想他最后也总会有自己的幸福。
现在的我在亚历山大城,明媚的太阳在上,晴朗的天空很蓝,几乎不见白云,抬起手看着天空,虽然这晴空还是千年前的那片晴空,但人已经不是过去的人了。当年的埃及居民去了哪里?恐怕也没有人能说清楚。只是这么一片家园从此遗落,会是他们心底最深的痛吧。
离开摩纳哥也有三个月了,不知道安德烈还好吗?虽然当初留了信给他,却不知道他是不是大发雷霆接受不了解释。说是信,也不过就是一句话“我想出去走走,不要找我”。玩了三个月的失踪,他还好吗?
我在印着“夏宫”的明信片背后写上:“我很想你。等我回去。”
把明信片放进邮筒,坐上前往阿斯旺的长途客车,又是一站。
一年后,最后一封写给安德烈的信正在大西洋的上空飞行。
安德烈:
你好吗?
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有一年半了吧,你果然没有找到我。真糟糕。以前你那么快就找到我了。果然是老了腿脚不利索啦?!
我先是去了巴西,学了一阵子弗朗明哥。这弗朗明哥真是太难了,给你的明信片上是《卡门》的片段,真是美人啊,如果你是那卡门,我也宁愿你死在我手上而不愿意你去爱别人。后来还去了智利,刚去的时候皮肤太白,没什么艳遇,等把皮肤晒黑后搭讪的人多多了。对一个笑得很灿烂的智利男人有了精神出轨,请你原谅我。因为他的腹肌实在太漂亮了,蜜色的,像绸缎,看上去触感实在太好了。不过你放心,我只是看了看,没动手。虽然他一直诱惑我,但我为了你还是守身如玉了。哎。多可惜。阿根廷和秘鲁都去了,不过没什么艳遇,略过不计。
后来还去了非洲。不敢去那些打仗打得太猛的地方,就去了埃及、苏丹、突尼斯、南非和可爱的马达加斯加。非洲就是热,把我晒得更黑,感觉起来似乎壮实了很多。只是再壮实最后也得整瘦了。因为我生病了。很重的病,医生安慰我说会好起来的,但我知道好不了了。因为头痛得越来越厉害,看东西也不是那么清楚了。突然晕倒的现象也很普遍,所以我只好离开了马达加斯加,飞到美国看病。
你大概也发觉我生病了,可是我不想让你知道,只好跑了。住医院真是很孤单,以前去看你的时候就知道,现在自己住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了。最近清醒的时间好像变少了,东西也不是记得很清楚。就记得一些无聊的事情。比如说第一次看到你,你就骗我;比如说第一次□是被你强
暴;还有第一次压你,嘿嘿,这个大概是最美好的回忆了。我真TMD的可悲。下辈子,你好好等着,我一定压回来!
对了,还记得我教你的那首诗吗?那首诗的结尾不是我教你的那个,而是:
有一天,当我死了,想到你会流泪,
我已如此幸福。
真想告诉你,
你是我一生中一件最美好的事。
当你死了,当你回到落叶化成的泥土,
我将认出你,
我的心将挨着你
不声不响,你知道是我,我知道是你。
但是我不愿意接受你的提前到来,如果你不在你该死的时候就先来了,那你找不到我。我和你一样,我会好好的照顾自己,在深潜的海底祝福在天空飞翔的你,就算我们之间有着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PS:本来说要回去的,大概要食言了。
李优
X年X月X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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