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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穿书]入妄-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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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侠义之名外,凌云公子的阔绰也让人津津乐道。大名鼎鼎的宝津楼、黄鹤楼、滕王阁,皆是魏公子名下私产,最是乐于招待江湖朋友,无人知晓魏凌云的武功有多高绝、家业有多雄厚,但是谁都知道他义薄云天,仗义洒脱,甚至可以为并不相识的朋友两肋插刀。江湖上也许还有更精彩的故事,更离奇的人物,但是如此一位财势两全的俊杰,却着实让不少人为之倾慕。

    故而,对于这位人人敬仰的少侠,会冒然直呼他姓名的,整个江湖都找不出几个。眼前这位黑衣公子根本就不该问这样的废话,更不该问得如此失礼。

    然而魏凌云却全不在意,只是含笑点了点头:“正是在下。敢问阁下如何称呼?”

    这一问可就彬彬有礼多了,说不出的宽容大度。严漠挑了挑唇角:“区区贱名,不足挂齿。”

    如果刚才那句话只是冒失,现在这句话就算得上挑衅了。宝津楼上可不是只有一桌食客,旁边一位身穿灰色书生袍,颔下三缕山羊须的男人已经转过了身,想要呵斥这个莽撞无礼的年轻人。

    魏公子却哈哈一笑,赞道:“阁下真是好性情,让魏某更有结交的心思了。”

    凌云公子都并未发作,灰袍书生摸了摸鼻子,又转回了身去。这时楼下的店小二终于收拾妥了饭菜,高声唱着菜名送了上来。宝津楼的招牌菜自然名不虚传,只见一条头尾俱全,炸的金黄焦脆,又勾了浓稠芡汁的黄河大鲤鱼,并一只浓香扑鼻、筋骨皆烂的荷叶叫花鸡摆在了桌上,壶中之酒则色泽清冽,毫无杂质,光是闻闻那酒香,就让人肚中馋虫大动。

    这本是严漠随意点的菜,只是店家搭配的精心,别具风味又足以饱腹,很是有些名店风度。然而魏公子却皱了下眉,冲严漠笑道:“这顿饭我请,又怎好如此简慢。不如我让厨房做一道‘二十四桥明月夜’,一道“玉笛谁家听落梅”,再来份‘好逑汤’佐餐,才配得上这临水碧波的春时美景。”

    老实说江湖人中就算有喜欢舞文弄墨的,也多是附庸风雅或志趣古怪,比不得正经官宦人家讲究,来这宝津楼吃一道招牌菜已经让很多人心满意足,又怎么会在意什么时节、风韵。听魏公子这句话,倒有不少人好奇的竖起耳朵、瞥过目光,想要看看这些稀罕菜肴有什么离奇。

    像是觉察到了众人的好奇,魏凌云也不私藏,侃侃解释道:“这‘二十四桥明月夜’取得乃是扬州美景,别有洞天之意。先把上好的金华火腿剖开,挖出二十四个圆孔,再把嫩到点指可破的豆腐削成圆球,塞入火腿之中上笼蒸煮,待火腿的滋味全部浸入豆腐后,弃火腿,食豆腐,入口即溶,干鲜无比,让人流连忘返。还有那“玉笛谁家听落梅”……”

    魏凌云的口才着实不差,三道菜介绍的细致入微,做工之独特,滋味之新奇都让人心痒难耐,只恨不得马上就让小二端上来尝尝,就算不是老饕,也好歹过一回嘴瘾。

    偏偏严漠连眉毛都未抬半分,伸手拿起筷子轻轻一插一提,夹了条鸡腿出来:“对不住,我就喜欢大鱼大肉的粗笨吃法,不劳魏公子费心了。”

    其实严漠如今的皮囊非但不粗笨,甚至比这位端方如玉的凌云公子还要俊美几分,白玉般的手指持着乌木筷,看起来风雅斯文,简直楼上任何一人都更像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可是这位贵公子吃起饭来却丝毫谈不上文雅,下箸如飞,还不怎么吐刺吐骨头,跟多数江湖豪客们形容无异。

    看着对方毫不客气的姿态,魏凌云嘴角微微一抽,居然撩起衣摆,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轻轻持起酒壶摇了一摇,魏凌云展颜一笑:“这是本店自酿的剑南春,口感绵长,浓而不烈,便是诗仙词圣也赞不绝口。”

    说着,他手腕一提,在面前的两只酒盏里斟上了美酒,随手举起其中一杯,魏凌云向严漠敬道:“相请不如偶遇,今日便要请阁下饮上一杯。”

    “偶遇?”严漠夹菜的手慢了一拍,像是听到了什么可笑之事,“我看是相请才对。只是不知魏公子引我到这里,又为的是什么?”

    魏凌云挑了挑眉:“阁下何出此言?”

    严漠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不再看那两盘吃了大半的食物,反而用带着一丝隐约戾气的眸子看了看魏凌云手中的酒杯:“我虽不嗜酒,但是也知道碰上朋友才能喝得痛快。这酒,怕是喝不得。”

    面对如此不留情面的拒绝,魏凌云哂然一笑:“阁下多虑了,今天实乃因缘际会,想跟尊驾交个朋友,又何必因为一杯水酒伤了情分。”

    “可惜我没兴趣当别人手下的玩物。”

    冷冷扔下一句话,严漠长身站起,既不道谢也不告辞,径自向楼下走去。这边魏凌云也未阻挡,手腕轻轻一转,便把杯中的醇酒饮入腹中。一股辛辣顺着喉腔滑下,让他目中多出几分盎然兴味。

    这时旁边那桌上的灰袍书生再也按捺不住,快步走到了魏凌云身边:“凌云公子,这人对你如此不敬,我看并不像是什么善类,难不成真是房姑娘嘴里说的那个姚浪?”

    魏凌云轻轻一笑,“那位恐怕还真不是玉面郎君……不过也无需三才先生忧心,小可心中自然有数。”

    三才书生闻言愣了一下,旋即哈哈一笑:“说的也是,不论是何等宵小,又怎能难得住凌云公子,是我多事了。对了,今天宝津楼上是不是还换了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哈哈,说不出的潇洒意气,也不知是谁人所提……”

    “先生谬赞了。”魏凌云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玩味,抬手朝酒楼中的其他食客拱了拱手,“今日耽误了大家用饭,这餐便由小弟请了吧,还请诸位切莫推辞。”

    宝津楼里的饭菜滋味向来不错,价钱更是配得上这些花巧名头,就算酒水对武林中人折价,算起来也是笔不小开销,江湖中谁不要点面子,难不成总让凌云公子挂账吗?因此听到这句免单,众人不由喜笑颜开,齐齐致谢。

    在一片感谢声中,魏凌云施施然踏着楼梯,回到了四楼。

    和别人想象的不同,宝津楼的四层并非全是用来待客的,除了周遭几间极为隔音的雅室外,在楼中间还耸立着一座面积不小的阁楼,踩着轻快的步伐走进阁楼,刚刚关上门,阴影里就传来一个声音,一丝不苟,又无甚情绪可言。

    “主人,那人确实有问题吗?”

    “问题?”魏凌云轻笑着摇了摇头,“那么大的诗匾看都不看一眼,看起来不像是我想的那类人,但是跟你们也不尽相同。更古怪的是,他的面板属性居然还跟姚浪一样,没有丝毫改观,实在是猜不透来历。难道是增加游戏难度的npc?不过他确实要比我想象的聪明,也许光是玉衡都对付不了呢,好想亲手试试他的武功……”

    凌云公子难得的喋喋不休起来,像是回答问题,又像是自言自语。影子太熟悉主人的脾性,知道此时主人一定开心得紧。看到主人如此开心,他低垂的眸子中也闪出一点异样光彩。

    “唉,上次没能杀了他,现在就更不舍得杀了。也许该抓回来,好好审问一下?反正沈雁就要死了,之后也总得找些其他乐子……”

    仰头思索了片刻,魏凌云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冲影子吩咐道:“反正也下了追魂散,先让玉衡把人控制起来吧,这次别带炸药了,没得浪费,可惜今天他居然没沾酒……对了,沈雁大概还能活上几天?”

    “不到五日。”影子低声应道,显然把握十足。

    “蚺婆的手段很不错嘛,不枉我费尽心机挖她出来。”满意的点了点头,魏凌云也不再废话,冲影子挥了挥手:“我要先去探探苏家的底了,你乖乖留在这里守几天,有什么事情让瑶光来找我就好。”

    也不等对方回答,魏凌云伸手扶住多宝阁里的听风瓶,上下左右拧了几下,只听咯吱一声轻响,本来空无一物的地板上突然凭空冒出了条密道,看起来曲折绵长,一眼都望不到尽头。凌云公子微微一笑,从墙上摘下一张面具戴在了脸上,信步朝下走去。

    当魏凌云的身影消失后,影子慢吞吞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的步伐很稳,身形也意外的挺拔,黑暗逐渐从身上褪去,变作烛火带来的光明,直到此时,方才能看清他穿得居然是一席雪白无暇的衣衫,说不出的潇洒不羁。如果让外人看来,十有*会告诉你,这位公子便是赫赫有名的江湖四公子之首,端方儒雅的凌云公子。只是这个魏凌云脸上,没了刚才那样生动的表情。

    信步走到多宝阁前,新的魏凌云伸手推了推立在墙边的硕大梅瓶,那道密门再次悄然不见了踪影。他在屋里又站了片刻,像是静静等待着脸上僵硬的肌肉恢复正常,不一会,就再次露出了那风度翩翩的和煦笑容。

    长袖一敛,“魏凌云”向门外走去。

 第十三章

    出了宝津楼,严漠没再费心查看这座大城,反而飞快向城外掠去,速度可比来时要快上几倍,繁华闹市转眼被抛在脑后,这座城里,已经没什么值得他驻足的事物了。

    这次来“开封府”,虽然没能找到期望看到的东西,严漠却从侧面印证了一个猜测:摘星楼的势力集中在城池之中。

    刚到此地时,为了打探消息,严漠几乎是逢城即入,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城池里横亘了许久。他行走的路线当然不是安排好的,却次次都能在城中遇到这副皮囊曾经的敌人,试想一个采花贼就算惹了再多的是非,会多到处处都有人围追堵截吗?这些人里真正寻仇的和前来试探的怕是五五之数,而真正的幕后者只可能是一人。

    如此繁琐的试探了许久,可能查清自己的确不同于姚浪,黑衣杀手便赫然现身。那次暗杀称得上不遗余力,光是四枚霹雳炮就足以夺取大多数好手的性命,若不是自己曾见过类似的火器,怕是已经着了道,命丧黄泉路。但是如此势在必得的暗杀,居然没有出现第二次,当他弃城而去,开始选择林间露宿后,这些鬼魅魍魉顿时都销声匿迹,不但杀手不再现身,就连寻仇的“熟识”都没了音信。

    真个是因为他藏的无迹可寻吗?踏雪山庄的人马可没有错过他的形迹,虽然晚了些时日,但是依旧在入城之前就拦住了他,还想直接把他掳走。事后严漠又等了许久,居然都没等到杀手们的光顾。然而当他再次进了瑞京城,往昔那种“巧遇”就又冒了出来,也来得更加明目张胆。

    这两者的手段可称得上迥然相异,不难看出两家势力的差异,按道理说踏雪山庄的行径反而更合理一些,不够迅捷却相当全面,配得上它江湖四大山庄的名号,也能看出其中脉络。而摘星楼就古怪太多了,消息固然灵通,却不怎么喜欢离开城池,反而像是某种依附巨树而生的嗜血蔓藤。

    这诡谲的行事暂且不论,这次“宝津楼”一行,说不得也是场透着十足古怪的鸿门席。在这个全然不同的世界,居然还能见到耳熟能详的事物,设局之人可说抓到了严漠的软肋。宝津楼上喝破他身份的女子虽然性情古怪,但的确无甚恶意,然而当“凌云公子”出现后,事情便陡然化作另一番模样。那位凌云公子一言一行都透着股难以掩盖的兴趣盎然,看起来不像是对待敌人,而反像是伸爪戏鼠的无聊猫儿。

    只是魏凌云想要试探他,他又何尝不想探探这位宝津楼主人的虚实。想来这位魏公子也该知道“金明池”、“宝津楼”这两个称呼中的玄机,如此大大方方请自己过来,又设这么个局,为的不过就是看看他的反应。既然姓魏的一下就能猜到他这副皮囊下另有其人,是不是也可以设想,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不止一次呢?藏在那个江湖第一人皮囊之下的,又是何人。

    一桌席饭吃得没滋没味,其实菜是好菜、酒也是好酒,但是两样里都加了些许“作料”,单吃还无妨,一起吃怕是要留下些隐患。严漠虽然在用毒用药上欠了些天赋,但是他家师尊可是玩弄毒物的老祖宗,他从小到大吃的迷药毒药怕是比平常人吃的米盐还要多出几分。酒菜里的药剂虽然微不可查,对他而言也足够醒目了。

    更不用桌椅碗筷上洒下的那些追踪药物,怕是对方也清楚自己的短处所在,这次是专门下了药想要锁定他的行踪。看来无论魏公子对自家有多少兴趣,暗杀狙击都势在必行,哪怕探不出自己的根底,那位他们也不会再容这具皮囊肆意逍遥了。

    如此狠毒阴险,真是正派人物所为吗?严漠俊美的面孔上泛起一层寒霜。想当初他在踏雪山庄斩杀的那位冉公子也是位名声甚好的才俊,有了一个英才,再多位“江湖第一人”似乎也不怎么稀奇,只是如此一来,这“摘星楼”的来头,怕是要比自己所料的强上太多,也不知魏凌云在组织中身居何等高位……

    心中思绪翻腾,脚下却没有停顿半分,沿着笔直宽敞的街道一路飞驰,严漠须臾间就跨出了瑞京城,简单一辩方位,他提气向前方那片茂密树林掠去,此处地处平原,并没有什么可供隐蔽的山岭,但是毕竟身处黄河腹地,在林中找一条溪水应该不算太难。如今逃出城池还不算完,还必须除掉身上那些追踪药物,他才能化被动为主动,争到些许胜算。

    严漠的计划自然不差,这片树林本就毗邻河道,虽然面积算不得大,但是水源着实充沛,走了不到一刻钟,哗哗水声就在耳边响起。然而当他望见那条清澈见底的溪水时,不由停下了脚步,眉头微蹙。

    此时已经接近黄昏,日头西斜,暖光懒洋洋的洒向大地,斑驳树影随风摇曳,四周飘散着泥土和河水交叠的湿润气息。然而本该清冽柔美的粼粼波光中,却泛起一片刺眼的银色,只见河里大大小小的鱼儿全部翻了肚皮,连河虾、螃蟹、蟾蜍都不例外,整条河流一片死寂,似乎都被银色的鳞片覆盖,在阳光下反射出让人胆寒的狰狞色泽。

    看着河中数之不尽的鱼尸,严漠冷笑一声,朝溪水上游奔去。

    在距严漠不到五里之外的地方,一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妪正蹒跚而行,可能是因为走得太远,又受了点小伤,她的步伐已经有些踉跄,靛蓝色的罗裙被扯下了一大块布料,露出右侧干瘦枯黄的小腿,一线微不可查的墨色正顺着脚踝滴落,让她刚刚淌过河水,变得有些湿漉漉的鞋底更加潮湿,在身后留下一个个黝黑脚印。

    老妪手中还持着根快有一人高的木杖,木质实沉,寻常壮汉拎起怕都要花老大功夫。那婆子却把沉重木杖一下下砸向地面,发出嘭嘭撞击之声,木杖每次敲到地面,周遭的泥土都会抖上一抖,偶尔还会从泥土里蹿出一条色泽艳丽的毒蛇,或是张牙舞爪的赤蝎,但是老妪压根没把这些毒物放在眼里,只是一步一步走着自己的路,任那些虫蛇翻腾两下,僵死在原地。

    在这不紧不慢,又诡异难言的跋涉下,老妪慢吞吞跨过了最后一截道路,站在了一棵华盖擎天的大树下。幽幽叹了口气,她冲树下那道略显狼狈的身影说道。

    “娃娃,该歇口气了。”

 第十四章

    沈雁也长长叹了口气,微微站直了斜倚在树干上的身体。如今的浪子早就没了几日前那副风流倜傥、潇洒不羁的模样。他的脸色白的吓人,比纸坊最上等的绢纸还要惨白几分,偏生眼圈下好大两团乌青,看起来有几分可怜,几分可笑,还有几分可怖。下颔冒出了一层短短胡茬,像是有段时间未曾打理仪容,发髻勉强还扎在脑后,丝丝缕缕乌发逃脱了束缚,正狼狈的挂在颈边耳后。

    更要命的是他穿在身上的那席青衣。浪子是个乐于享受的人,他的衣衫总是挑选最为柔软的布料,最为妥帖的裁切,就算跟人打上百来个回合,也未必会污了袖摆衣角。然而此时,他早就衣衫褴褛,袖子掉了半幅,后背净是划痕和泥土,哪里还想个风流浪子,反到像逃荒遇难的穷酸书生。

    在这遍体狼狈中,唯有那双眸子还灵动如昔,和他掌中握着的透明短刃一样,闪烁着耀眼光彩。

    “婆婆如此尽心,我又怎能敷衍了事。”

    沈雁开口了,声音有些沙哑,似乎几天没能好好吃饭喝水,透着无穷的疲惫和倦怠,但是他唇边那点笑意依旧执拗的不肯隐去,像是在讽刺面前的老妪,又像是在嘲笑自己。

    “老身已经跟了你这么久,折了两个徒弟,一个儿子,还损了这么好的一副罗裙。老身累了,不想再多走一步。”

    老妪的声音不那么好听,像是被剧毒蚀坏了嗓子,她的语气也不怎么激烈,似乎死掉的徒弟和儿子还不如那条皱巴巴的靛青罗裙。但是闪烁在她眼里的是比毒蛇还阴冷,比豺狼还凶残的恶意,像是只用双眼就能斩杀面前之人,再用他的尸首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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