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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穿越原始-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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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看出了他的担忧,妻子安慰到:“不用担心,我父亲是族长,他很爱我,他一定愿意收留我们的?”妻子说完后,估计也觉得这句话没有什么说服力,急忙又加上一句:“族人们也很好的,一定不会反对的。”
“知道了!但是我们也得先赶过去再说啊。”虽然自己已经不报希望了,但是为了安妻子的心,自己不得不装出一副相信自己一定会得救的模样。
他必须的把妻子带过去,他相信对方就算不愿意收留他这个废人。但是,他的妻子的身体并没有任何问题,再加上她还是族长的女儿,他们一定会愿意留下她的。
因为食物不足,再加上自己身上的伤,他们的这段路程走的异常艰难。他不止一次的想让妻子放弃自己,但是固执的妻子坚持要和他一起活。到后来,他越来越害怕,要是对方不愿接纳他这个废人的话,妻子会选择再一次和自己一起走。
好在真的是天无绝人之路,真的和妻子所说的一样,他和妻子都被留了下来。
最重要的是城主不仅仅是收留了他,还给了他第二次的生命,让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没有用的废人。
他如今的成就,就算是一个没有缺陷的人也不容易办到的。
他终于证明了自己不是一个只能被放弃的废人,他现在是能够从阎王爷手里强人的医生。他能够受到族人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也有能力让自己深爱的妻子过上好日子。
在今天之前,他每一次取得成就的时候,都想冲到雪山族的面前,让他们好好看看。自己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幻想着他们后悔的模样。
可是,如今他们来到自己的面前,自己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对待他们。
如今,双方的地位已经差的太多了。自己是这个部落站在云端的人,而他们呢?不过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可怜人。
自己狠的雪山族已经不存在了,他们连自己的部落都没法抱住,自己又何必在这个时候再去落井下石一番呢。
在如今的部落,自己的名声很好,大多数的人多认为自己是好人。更有被他救过的族人,称他为‘活神仙’。
可惜,他毕竟不是真的神仙。他做不到忘记别人对他的恶,只记得曾经的情分。
毕竟是自己曾经的族人,在这个时候踩上一脚的事,自己做不出来。但是当年被那么对待过的自己,也做不到不计前嫌的拉他们一把。
这里才是他的家,才有他的族人,才是他效忠的部落。至于雪山族,他欠他们的早已还完了,他们欠他的,他也不想讨要了。
罢罢罢,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吧。可是为什么自己的心还是被影响到了呢,为什么自己还是会难过呢。
‘扣﹑扣﹑扣!’敲门声打断了阿坚的沉思。
“进来。”清醒过来的他,连忙整理了一下自己并不凌乱的衣衫,仿佛在掩饰自己曾经的软弱。
“阿坚院长,例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您准备的怎么样了!”来人是阿坚的助手,他很清楚阿坚的行程,眼看着例会就要开始了,阿坚这个副院长还没有要动身的意思,他终于忍不住前来提醒。
“谢谢提醒!你先出去一会,我收拾一下马上就走。”
阿坚真想自己一巴掌,自己居然纠结于以前的事情连会议时间都给忘记了。
他是阿坚,是山木族的阿坚,雪山族的阿虎在被族人赶下山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对了,他现在的追求可不一样了,他得好好努力,争取为自己的儿女赢得一个姓氏回来。
在如今的部落里,名字取得再威猛都没有用。只有被城主赐予的姓氏,才是被最大程度的认可。就像方菱一样,他的后人永远都会记得是方菱帮他们挣得的这个‘方’这个姓氏。
人要活到这个地步,才能算是没有白活一回。
唉,城主大人现在对于赐姓越来越小气了,全部落也没有几个人有自己的姓氏。每次听到别人称呼爹为‘木院长’的时候,自己都非常羡慕,就连妻子有时候也会得意的说自己是木姑娘,而自己只能是阿坚公子。
所以,什么雪落的无情,雪山族的抛弃,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可是有着比这些都重要的事情要做,要是一直纠结于这些事情的话,自己估计一辈子都没法被城主赐姓了吧,自己得竞争对手可多着呢!
阿坚重新振作了精神,坐着自己的软轿敢去参加例会去了。
果然,自己被过去的事情迷了眼,列会居然是最后一个到的。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中,阿坚镇定的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就坐,不想让别人从他脸上看出任何的端倪来。
林柊自然看到出来此刻的阿坚心里有事,但是他也看的出来,阿坚并不想被任何人看出来,作为一个好领导当然不会拆穿他。
林柊清了清嗓子:“既然人都到齐了,大伙儿也就安静下来正式开始汇报工作吧。”
☆、第68章
这三年的时间,林柊一直致力于全力发展部落。在他的带领下,不仅部落的人口急速增加,各项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最最重要的是林柊的领导班子,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如今也都能独当一面了。
而这个例会就是用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交流的,同时也是林柊掌握部落现状的重要途径。
这个例会的流程已经走过无数次了,最近又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项发生,大伙儿汇报完自己的工作后,相互讨论两句后也就很快结束了。
和往常一样,因为要整理思路,林柊依然是最后一个离开会议室的。
可是正当他一脸疲惫的走出会议室大门,盘算着先回去躺一会儿的时候,却看见飞鹰带着一脸的贼笑站在门口。
“这是干嘛呢?“
“呵呵!城主大人,您猜猜,今天有什么好事发生了?”被林柊一问,这家伙立马就来劲了,凑近林柊故作神秘的反问。
飞鹰这小子跟了自己这么多年,也算的上是自己的心腹了。既然是心腹,不仅是他了解林柊的心思,林柊也同样了解他。一看到他这种贼贼的表情,再算一算时间,林柊哪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臭小子,真是学不乖啊!”
看着着飞鹰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林柊也难得玩心大起,他摇了摇头:“不够,真的不够!”
“什么不够?”
“打的不够啊!”
果然此话一出,飞鹰脸上的笑容马上就凝固了。
如此效果,林柊自然非常满意,摇头晃脑的继续说了下去:“我的城主夫人,别的不行,拳脚功夫那可是一等一的好。这点,你上次一定深有体会吧?”
“体会!非常体会。”飞鹰紧捂着自己的双臀,太记忆深刻了,真是太狠了。
“可是啊,本城主觉得城主夫人他下手太轻了。准备等他回来后,让他重新打过。飞鹰护卫,你觉得怎么样?”
“城主大人!”飞鹰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要啊!上次你们登记成亲的时候,我不过是凑热闹叫了句‘城主夫人’,半条小命就没了。”
飞鹰在这里哭天抢地的大吼大叫,可是至少有一半是发自真心的。
去年,自己得知城主和自己的好兄弟卓夕,已经偷偷扯了证的时候,一时得意忘形,叫了一句‘城主夫人’。
结果卓夕那小子脸皮太薄,居然直接恼羞成怒,把自己给胖揍了一顿。虽然没被打出个好歹来,但是那小子是真的狠啊,绝对是看准了打的,专找疼的地方下手。
飞鹰的尖叫声实在是太过凄凉,以至于都走远了的众人纷纷回过头来观察了半天。在再三确定了他们的城主没有任何危险后,才再次赶路。
不少人还在心里嘀咕,今天的飞鹰是怎么回事?没事鬼吼鬼叫什么,害他们白白担心了一场。难道这平时小毛病不断的小子,下定决心要向阿豹看齐了。就使劲折腾吧,正在做免费兼职的阿豹肯定不介意多个同伴的。
殊不知,飞鹰同志简直就是原始社会的‘活雷锋’啊,牺牲自己,娱乐城主啊,同时也帮助大家。你们想啊,最大领导人的心情好了,不就不会找大家的麻烦了吗?
好好乐呵了一阵的林柊,决定给来点实际行动来为爱人接风洗尘。
“飞鹰!”
“到。”虽然有被揍的危险,但是看到城主心情大好,身为下属的飞鹰还是不自觉的跟着兴奋起来。
“去仓库,把能拿的蔬菜都能拿来一些来,再回府通知厨房今晚准备火锅。”把自己特制的令牌扔给飞鹰作为凭证,要是没这个东西,就算是飞鹰也没办法在部落的仓库里取出一点东西来。
“火锅!?”收好城主的令牌后,飞鹰的双眼就开始发光了。
‘火锅’可是飞鹰的最爱,没有之一。自从两年前有幸一尝后,他就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它,并且至今不渝。
可惜,这玩意需要的食材实在太多,有的还属于稀罕物,价格不菲。特别是那花生油,实在是太精贵了。他的薪水虽然在部落也算是高薪阶层了,也是不能经常吃的,他还得存钱取媳妇呢,总不能只顾自己一张嘴吧。
所以能够蹭着吃,是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但是他完全没有想到,人家小两口正是小别胜新婚的时候,他这个时候跑去当电灯泡,这不是上赶着拉仇恨值吗?
请相信你如果真这么干了,城主夫人下次真的不会再对你手下留情了。
打发飞鹰去准备食材,林柊自己则是赶去城门口,安静的等着自己的爱人归来了,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没见到夕了啊!
独自等待爱人归来的时间是最难熬的,为了使时间过得快一点,林柊努力开动大脑,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三年来,外出交易的事情自己完全交给了夕。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夕,每次都是自己亲自带队。
所以,这3年来自己和夕也是聚少离多。当然他们的牺牲也值得的,通过交易,换回来很多的物种和劳动力,才有了部落如今的繁荣。
但是,最近一年来,交易的收获已经越来越少了。想来也是,如今的部落劳动力已经足够,对奴隶的需求也随之降低,再加上这一片的稀罕物也早已经全部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集市’对部落的重要性逐渐减弱了,也是时候把夕给解放出来了。
在林柊对未来的规划中,时间流逝的很快,不一会儿便有熟悉的声音传来。
“大家快跟上,马上就进城了。”
“小心,不要让东西掉下来了。那个瓜,是城主最喜欢的,可不能摔碎了。”
眼看这就要到城门口了,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出状况,细心的卓夕一遍一遍的叮嘱着。
“将军,您快看。”本来疲惫不堪的二虎,居然像打了鸡血一样的跳了起来,害的夕差点把手里的西瓜给扔地上去了。
“干什么呢?如此沉不住气,叫属下这么看着,你也不嫌丢人。”好不容易保住了西瓜的卓夕,对着自己的得力下属吼道。如此毛躁,叫他以后怎么放心把任务单独交给他。部落越来越多,事事亲为的话,自己也有点吃不消了。
“不是,是……,我是说……”被领导呵斥,再加上激动,二虎连话都说不明白了。
“什么一会是,一会不是的,你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被他这么一弄,夕就更加不耐了。
“二虎将军的意思是说,城主亲自来接您了!”还是傍边的人实在看不下去,出手拉了二虎一把。
好人啊,我二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什么?”夕马上向城门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了正在城门口吹冷风的林柊,这家伙搞什么呢,不知道老人家是不能站在城门口吹风的吗?要是着凉了,要怎么办?
不过,大夏天不是更应该担心他中暑的问题吗?卓夕,你果然是关心则乱!
“胡说,城主那是来接大家的。”死鸭子嘴硬的狡辩着。
虽然顶头上司这样说,二虎不是阿豹,大声反驳什么的,他的确不敢。但是这完全不妨碍他不甘心的小声嘀咕;“明明就是来接你的嘛!”
夕当然不会没听见,可是他也无力反驳,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林柊不是专门来接他的。
我说,你好歹也是个城主,统领的族人都已经过万了,你好歹也要时不时做做面子功夫,笼络下人心啊。谁让你没事出来讨他欢心了,笨!
虽然在心里骂着林柊笨蛋,其实对于林柊今天的举动,夕还是打从内心的感到高兴的。
所以,联手安排好货物的入库工作后,小两口就兴高采烈的回家去了。
夕拍拍手里的西瓜:“虽说咱部落也有种,但是论味道,还是他们的比较好吃。”
“那是,这天气吃西瓜正好,还是夕知道心疼人。对了,我叫人准备了你最爱吃的火锅。配着西瓜吃正好。”
在没有空调的大夏天吃火锅,你们的口味可真重。
不过,林柊和卓夕才不管这个,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在这里,他们就是王,他们说这么吃最好吃,有谁又能说个不字呢。
现如今,林柊和夕居住的地方也不再是当初的那间小套房了。他们现在的房子虽说比不上那些金碧辉煌的宫殿,可好歹也是个三进三出的小院落了。林柊可不是圣人,部落越来越繁荣,自己当然也得给自己谋点福利。
同时,既然部落的劳动力已足够,交换回来的奴隶自然也开始为贵族阶级服务了。所以,作为部落最上层的林柊和卓夕,终于过上了有人伺候的奴隶主生活。
一切都有人服侍的他们,在换好衣服后。西瓜和火锅都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奴隶也识趣的退了下去。
可是,无论林柊怎么暗示明示,飞鹰就像一根柱子一样定在自家的饭厅里不动了。
“我看,你小子是皮又痒痒了吧!”卓夕终于忍不住,打算用暴力对付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了。
没想到得是,这次飞鹰并没有惨叫着逃跑,而是十分光棍的往地上一躺:“你先打吧!”
“不过,您打完了得让我吃个够才行!”
“……”这是什么情况,用行动来告诉他什么叫‘记吃不记打’吗?
林柊深深的为自己派他去准备食材的的举动感到后悔,他这不是送羊入狼窝吗?他的二人世界,他的烛光晚餐,因为多了一颗无比闪亮的电灯泡,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而此刻的飞鹰则非常有感触,看来只要豁出去这张脸不要了,城主两口子也拿自己没辙,看来不要脸的人,才是最厉害的那个。至于,城主两口子会不会秋后算账?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吃了再说!
所以,他很自觉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进厨房拿了碗筷,很热情的招呼到:“都愣着干嘛,快来吃啊。”
……,那个!他们想说的是,这是是他们家?而且他们真的没有邀请你啊!
☆、第69章
面对飞鹰同志的‘临死不屈’,还比自己还热情的招呼自己吃饭,林柊和卓夕还以为自己回错了家,跑他家做客来着,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对于出现现在的情形,林柊自然是郁闷无比。有了飞鹰这个大灯泡的加入,成亲后脸皮越发薄的夕,肯定是不会愿意和自己在人前亲热了。好不容易熬到爱人回家,却还不能碰。
他精心策划的一切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柊狠的牙痒痒。恨不得直接化身苍蝇怕,拍死这只会飞的苍蝇。亏他还认为这家伙是自己的心腹呢,现在看来心堵还差不错。
虽说浪漫的晚餐环境已经泡汤了,但是美味的晚餐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来说,吸引力依然是巨大的。
特别是卓夕,在外奔波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住都不方便。在自家部落的生活环境远高于一般部落的情况下,外面的日子就甭提有多难熬了。如此丰盛的晚餐,早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午夜梦回中。
和飞鹰一样,卓夕的同样钟情于火锅。要不然,林柊也不会在大夏天准备火锅来为他接风了。
所以,尽管怀揣着一颗恨不得踢飞同桌食客的心,这顿饭卓夕依然吃的很开心,不时还和飞鹰上演夺食的戏码。
相较于这两个狼吞虎咽的人,林柊则显得绅士许多。
“等等!说过多少次了,这肉片得用烫的,像你这样直接全部下锅,很容易煮老的。”林柊慌忙拦下卓夕正准备下锅的盘子:“算了,你先吃别的,这个我来帮你弄!”
“给,尝尝,是不是嫩的多。”体贴的把烫熟的肉片夹入爱人的碗里,看着他品尝完后给自己的赞赏的眼神,林柊的心里就很吃了蜜一样。
“来,来,喝点水!小心别噎着了!”粗鲁的吃相也一样迷人,能够天天这样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被伺候的正舒服的卓夕自然无比享受,伺候人的林柊也同样心里舒坦,可是另外一个人却觉得心里堵的慌。
真是太刺眼了有没有,蹭吃的也是有尊严的,你们这闪瞎眼的温馨场面,是诚心恶心他这个孤家寡人吧。
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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