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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穿越原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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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下面跳的厉害的某些人,还是飞鹰这样的,用着舒服一点。虽然飞鹰老实到不知道变通,最近做事还越来越毛躁。
于是林柊只是象征性的敲打了飞鹰几句,就放过他了。
去通知各部门组长开会的路上,飞鹰对夕那可是千恩万谢。
“要是没有你,我估计就要被换掉了。”最近自己被夸得太多了,做事的确没以前尽心了,这个需要反省。部落以后会原来越大,队长可以选择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自己可不能再大意了。要是真的被换掉,估计比没有饭吃还要痛苦。
“不会。”最多被多骂几句,话说,飞鹰这段时间做事的确没以前好了,小心思也明显比以前多了。估计是被那群女人给捧的:“以后做事认真点。”要是飞鹰自己不改的话,他也没办法一直保住他。
“我一直很认真的,只是今天激动了点。”死也不能承认啊,多丢人啊,被人夸几句,就真以为自己是队长了不成。
本来觉得不是什么大事的夕突然一个激灵:“是谁和你说,找我求情有用的。”据他所知,飞鹰没那么聪明。
“呃!就新来的那群人啦,我前段时间偷听他们说话来着。他们说队长对你特别好,你说什么队长都听的。”摸摸脑门:“对了,他们还说,想让他们族里最漂亮的女人给你好呢。呵呵,你小子有福了。”
“没兴趣。”看来是他想多了,只是想讨好自己,接近队长的话,倒是停正常的。唉,和队长呆一起久了,连自己都变的奇奇怪怪的了。
“怎么会没兴趣呢,你都18了,不小了,有些事情改考虑了”
“你19了都还没成亲,我这个18的急什么。好了,快去干正事吧。小心,再坏事,真被换掉哦。”怎么觉得老实的飞鹰今天话特别多呢:“其实,不爱说话的你,更讨人喜欢一点。”忽然反应过来,当初队长选中飞鹰的原因,除了腿脚灵活意外这个也是重要原因吧。
双手按在飞鹰的肩膀上,严肃得说道:“听着,如果不想有一天被换掉的话。就把最近刚学会的坏毛病全部改掉,特别是,话,一定要少说。”
面对夕忽然这么严肃的表情,飞鹰楞住了。好歹也不是蠢人,想明白了后,郑重的点了点头就飞似的跑开了:“我先去通知大家开会。”
夕也加快了自己的脚步,自己也得赶快回去换身衣服。
战线拉的太远,小半天时间飞鹰才把所有人都召集齐。看看蹲在地上和自己开会的领导班子,再看看空旷的四周。这条件艰苦度,简直比红军还红军啊。林柊决定了,等开始正事动工,修建的第一套房子,一定是议事厅。这舒适和保密度都太差了,当领导的,怎么着也得有点福利,才能激励大家进步嘛。
所谓的开会,其实就是林柊安排,大家听而已,想要集思广益什么的,估计还得等上一阵子。
林柊很快就说完了他的计划安排,部落现在有200人左右的青壮。留一半留守,另一半跟他一起出去‘游猎’。对,就是游猎。集探马,寻种,捕猎动物为一身。不过他们这次要捕猎的猎物都必须是活的才行。
单独留下夕和长矛吩咐到,选择人手的时候,注意新旧人员的分配,避免部落内部矛盾。
唉,现在能勉强跟上他节奏的也就夕,飞鹰。方菱勉强也能算一个,人才不够用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25章
话说夕,绝对是所有老板都想要的员工,既忠心,执行力又高,最主要的是长的养眼,真是一举3得啊。
得到林柊的吩咐后,夕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做好了全部安排。有好手下如此,林柊绝对是幸福的,当然,要是好手下能成功转变成贤内助的话,林柊也就此生无憾了。
林柊带上了夕精心挑选出来的100人出发了。这是他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一次大规模‘游猎’,却是帝国以后每年例行游猎的开端。后世对此各种分析,各种赞美。其实,林柊的出发点只是想要建立一个马队而已,其他的都是他附带完成的。不知道后世的那些史学家们,知道了真相后会不会吐血3升,然后拉黑自己的老祖宗。
好吧,每次都是无心插柳的林柊,这次终于都到了老天爷的眷顾。当然,这和他这次目的地明确,头也不回的直奔草原有关。
哇,还真在这里!林柊望着草原上奔腾的野马,直流口水。当然他背后的一群人同样没办法淡定。部落里的那6匹马,个个都是宝,也就是组长级别的人有机会可以碰碰,连小组长都只有羡慕的命,更不要说他们这群普通人了,多看两眼都会被教训。
只要现在林柊一声令下,这群馋疯了的人,估计会比马更疯狂。可是,队长不让轻举妄动,说是要好好计划一番。
看到大伙这般热血非常,林柊忽然决定不玩单单设陷阱那一套了。林柊大致数了数,野马还不到50匹,自己这边,人数上占绝对优势。呵呵,不如,各凭本事吧,顺便还可以考察下自己新手下的身手。
进行了充分准备的林柊终于下令:可以自由捕捉野马,各凭本事!
听到林柊的命令后,倒没有人觉得队长是在故意为难他们,反而个个斗志昂扬。就算抓不住马,也要借此机会让队长好好看看他们的实力。特别是那群新加入的队员,疯狂表现,简直就是在玩命,他们在队长面前可以露脸的机会可不多。
林柊拦住了准备大干一场的夕和长矛:“你们不用去了,就呆在这里看着就行。身手不错的,考虑入选亲卫队。”
卓夕还好,毕竟上次抓马儿的时候表现了一番,也算过了瘾。长矛就比较郁闷了,男儿爱马,能够自己驯服一匹烈马,可是无比兴奋的事情。可是正当他磨刀霍霍的时候,他最尊敬的人却阻止了他。太悲惨了,心里面痒的就像猫抓一样,还得打起精神来考察别人的身手,太强人所难了,偏偏自己还没勇气违抗林柊的命令,其实有的时候还真羡慕阿豹,至少他的勇气,自己没有。
于是草原上呈现出了一番奇怪的景象。林柊忙着一边考察,一边看戏;卓夕是很认真的考察,间或作思考状;长矛很努力假装认真考察,其实内心正忙着郁闷,间或进行自我带入状;马儿们忙着挣扎逃跑;勇士们忙着群魔乱舞。
所以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人‘哈默雷特’,虽然都是以捕捉马匹为目的,但是每个人的方法却不尽相同。自持武力的,最为直接,跳上马背进行驯服。头脑灵活的,编了个草结,进行着套马活动。当然,也有直接成无头苍蝇蛮干状,被马儿逃脱的。但是,对此林柊早有准备,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大一个马群,难道还会白白放过了不成?
四周早就布置好了陷阱,正默默的等着这些‘漏网之鱼’呢。
既得到了马匹,又考察了族人,同时也考察了自己的领导班子,林柊很得意。唉,长矛的心性还得再磨磨才行啊,独挡一面什么的,还是得再缓缓。不知道,正郁闷着得长矛要是知道林柊的真实想法,会不会直接跳陷阱坑里,把自己给埋了呢。
清点胜利果实,一共捕捉野马45只,其中母马20只,公马25只。唉,母马多点就更好了,利于繁殖呀!被族人直接捕捉的马儿有35只,另外10落入陷阱。很好,这说明,他的族人作战能力还不错。
这次带出来的都是狩猎好手,完全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一边寻找种子,一边培养族人和马匹的默契,不少族人现在都可以骑在马上奔腾了。
某日,族人在喂马的时候:“咦,这是什么东西。马吃了不会有事吧。”
“不知道,遭了,你的马不知道吃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会不会出事啊。”
“不会吧!”好不容易才轮到自己照顾马匹,要是真出了什么事,他一定一辈子都别想再碰到马了。
“那愣着干什么呀?还不把这些个怪东西拿去给队长看看。”见他发愣,傍边的人忍不住催促到。
“哦,我马上就去。”把地上马儿吃剩下的东西快速捡起来兜着,向着队长的方向飞奔过去。
此人赶到的时候,林柊正在享受午餐,看到这家伙手上的玩意,一口肉渣喷了长矛一脸。还好临时改变了方向,这要是喷在夕的脸上,多影响印象分啊。
我的天啦,瞧瞧他看见了什么。是大豆啊,有了它,同时就会有豆芽,豆腐,豆浆……,太幸福了有没有。
赶过来的族人霹雳啪啦一通,终于把自己的担忧说完了,却发现队长盯着自己手上的东西完全愣住了。完了,马儿没救了是不是,队长已经气傻了。呜呜!他是大罪人了,不仅把珍贵的马匹养死了,还气傻了队长,队长可比马珍贵多了。话说,林柊真该为此感到骄傲,因为他在族人的眼中比珍贵的马儿还珍贵。
看着明显吓的快哭了族人,知道林柊喜欢神游的夕,忙安慰到:“别怕,你应该是找到好东西了。队长这模样应该是高兴的。”
卓组长这么说,他终于放心了,可是队长表达高兴的方式好奇怪啊。
被这两人的对话打断了神游的林柊,很快回过神来了:“这东西在哪里找到的,除了这些还有没有。”
“还有不少,就在那边。”
“夕,我们一块过去吧。”
跟着族人来到发现大豆的地方,这里果然还有不少的大豆。不过,林柊可不是个容易满足的人,马上下令地毯式搜索,力求找到更多的大豆种子。
林柊带领一小队人员向西边进行搜索,果然被他找到了不少的种子,呵呵,今天运气不错。大豆营养价值好,可以改善下族人几乎纯肉食的饮食习惯,有利于大家的身体健康。
等等,那是什么。老天爷,他错了,他不应该抱怨你偏心眼,原来你并不是不爱他,只是以前时机未到而已。哈哈!居然让他在一天之内,连续发现大豆和玉米两样‘神器’。虽然只是几株玉米苗,但是好好培育的话,要不了几年,就是一片玉米地。
对了,还不知道今天的大功臣的名字呢:“那个谁,就刚发现大豆那个,叫什么名字。”
“回队长,我叫白马”
……,这群人的习惯真让人受不了。
林柊忍不住吐槽到:“看到白马好看,就改名叫白马得吧!你丫的怎么不干脆叫‘小白龙’得了。”那绝对是所有白龙的偶像。
“谢队长赐名!”太感动了,知道一定会得到奖赏,但是却没想到队长会直接赐名。他这次一定是找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了。恩,一定是比马匹还要好的存在。他是部落里第3个被赐名的,他马上要出名了,对吧。
“……”扶额,他错了,身为领导不该没节操的到处吐槽。
“还是把小字去掉吧。就叫白龙好了。”唉,当领导就这点不好。明明被人误会了,还必须得装出本来就是这样的模样,太考演技了。
“好的,队长。”虽然不知道队长为什么要把‘小’去掉,但是他觉得没什么。反正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小’字。他明明很大,叫大白龙还差不多。其实,他比较喜欢‘白马’这个名字的,听起来比较响亮。但是,尽然是队长赐的,他就不嫌弃它了。
虽然很膈应‘白龙’这个名字,林柊还是当着所有人,宣布了对他的奖励。——赐名‘白龙’,另外暂时提升为狩猎队小组长,实习期3个月,考察后转正。部落人口增加,原来的领导配置也得增加才行。
宣布完对‘白龙’的奖励后,林柊的打算暂时打道回府了。上次‘红萝卜’的惨痛教训告诉他,这群只知道吃的原始人根本靠不住。要是像上次一样把好东西搬回去,不好好安排一番就出门的话。等他回来的时候,估计连渣都不会剩。
这年头找到点好东西,容易吗?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这次出来,他还专门去去年发现红萝卜的地方看过,可惜,那里如今,什么都没有了。唉,下次再遇到,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林柊悔的肠子都青了,所以,这种命运的痛失,他绝对不允许来第二次。
他要亲自押运,亲自移植,亲自下种,总之,这次不把一切安排好,他就宅死在部落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按着季节来安排种子的,可是发现我想写的时候时节不对,时节对的时候又有了别的安排。所以,这篇既然是架空文,请大大们当做时候和我们的有点不一样吧,所以食物成熟季节不同。请轻拍!
☆、第26章
由于已经对接下来的工作有了具体安排,自然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悠闲赶路了。加上带着新移植的玉米苗,必须赶时间栽种的缘故,林柊抛下了大部落,带着几个人先行回部落了。
林柊这种几乎落单似的跑回来,弄得留守的老族长,紧张的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了。
林柊出门的时候,就有了寻找种子的打算。所以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方凌对族人的工作安排倒是开荒为主,烧砖为辅了。林柊一直认为方凌出外勤有困难,内务上却是一把好手。
望着刚被开垦出来的新田,林柊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虽然新田的产量不会太高,但是有了自己的农作物后,食物才算是真的有了保障。
小心翼翼的把带回来的玉米半成品移植到自己的农田里,希望可以存活吧。现在的玉米苗,可是林柊最心尖尖上的东西,就连夕都得往后靠靠,哼!谁让他不给他吃的。
自己手上的玉米苗不多,不分良莠的全部种下,也只有半亩田不到。他想想:在现代一般管理的好的玉米地,亩产能达到900斤。差的也就500来斤左右。可惜,自己这边肥料严重不足,只有最原始的粪肥,别说亩产900斤了,能达到500斤,他就该偷笑了。简单估算了一下,他这一片玉米苗能得到的收成估计在200斤左右。
换句话说,明年是铁定吃不上玉米的了,收上来的玉米,必须得全部作为种子下田。没办法,为了将来,忍忍吧!
解决掉玉米苗,就该轮到大豆了。不过现在大豆种子,还在后面的大部队身上,自己这群人只带回了需要马上移植的玉米苗而已。算了算时间,估计还得有个5,6天的样子,大部队才能赶回得来。
把跟着自己一起回来的小分队打发去帮忙开荒,自己得静下心来,好好理理思路了。
这次找到的大豆种子不少,也就犯不着像对待玉米苗那样,不分良莠的全部下田了。本来自己部落的新田就不多,这要是全种了大豆,再找到新种子的话,不是没法种了吗。既然不打算全部下种,就得选种了。
自己虽然是看过几本农业方面的书,但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发无聊的上班时间。看的倒是不少,能记住的却很有限了。书上讲的选种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林柊能记住的,就一个——‘粒大饱满’,这好像也是所有植物选种时的通用标准。
至于栽种大豆的特殊要求,好像就是对日照的要求比较高一点。恩,这个下种的时候得注意一下。
林柊趁着大豆种子还没回来的空窗期,去棉花田里转了转。呵呵,幸得老天爷保佑,长势还不错的,再等上个半个月就能收获了。不过总觉得这时节上和现代有些对不上,不过自己到底不是学农业出生的,对这种东西还真说不准。
4天后,大部落就带着大豆种子回到了部落,比林柊预计的还早了1,2天。拿到种子后,林柊立刻召集人手进下选种。
半个月后,林柊终于把所有大豆都种植完毕了。呵呵,居然足足有3亩田了,比起半亩不到的玉米地,简直是秒杀。
不过,部落的人手还是个老大难问题。既要烧砖,还要开荒,现在还要种田,全都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活计。话说,林柊原本还打算弄点活禽来养着的。可是,现在光他新带回来的40匹马对部落人手的消耗量就很大了。还有部落的日常工作,也是需要人去完成的,还是劳动力严重不足啊。
想要快速发展,却一次又一次的被人口制约,林柊不可谓不纠结。
可问题是,林柊对周围部落的吸收也不敢太快,一来怕引起大部落的戒心,二来部落原人口基数太小,贸然吸收太多外来人员,风险太大,鸠占鹊巢的事情不是没可能发生的。
唉,有些东西着急是没有用的,慢慢来吧。把烦心的事情甩到脑后,林柊看着选种后剩下的大豆有了主意。
这些豆子已经被林柊晾晒了半个多月,都已经变成了黄豆。
剩下的豆子不少,让他想想看到底要怎样犒劳自己,和大伙。
可以做些豆浆,再做些豆腐,对了,还有豆芽也可以来点。这可是蔬菜,要知道他自从穿越后,蔬菜对他来说就成了奢侈品。话说,现在的东西又有几样对原始社会来说,不是奢侈品呢?
豆芽可谓是林柊在现代唯一实践过得东西了,当然是在小学实验课上。从部落仓库中找来一个特大号的陶盆。加满水,把黄豆浸泡进去,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在等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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