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快穿]时空旅行者-第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路易斯翻看着手中的书籍,随意道:“万一你活得比我久怎么办?”
    邵奇没有说话了。
    第三年的时候,邵奇望着那个大瓶子,带着解脱的笑容闭上了眼。
    他到底,活的比路易斯要短。
    路易斯佝偻着背,当晚,烧了这座房子,什么都不曾留下。
    “啧啧,终于摆脱家庭医生这个恶心的职位了!见鬼,让家庭医生见鬼去吧!”他嘀咕着,慢腾腾走远。
    
    第31章 将计就计
    
    “咳咳……”病床上,已经瘦成皮包骨头的女人不断咳嗽着,无神的双目仍旧望着病床前那神色有些呆滞的男孩。
    “夫人,你再等等,老爷很快就回来了。”
    “若风,若风…来福嫂…带他……带他走,不要吓到他。”
    “夫人。”旁边,有泣音传来。
    这是一个穿着旗袍,慈眉善目,又有些微胖的女人。她红肿着双眼,慢慢起身要去带走那个神色呆滞的男孩。
    在她抓到那个男孩手臂之时,男孩突然捂住脑袋,额头汗水滚滚而下。
    “夫人…小少爷,你不要吓我啊。”来福嫂抱着瘦小的男孩身体,声音无助。
    “若风,若风……”病重的女人生生从床上强行坐起来,她伸出手,想要去拥抱自己的孩子。却在下一刻,连连重喘了几息,身体僵硬的向下倒去。
    “医生,医生啊!”来福嫂哭着大叫起来。
    很快,几个白大褂的西医匆匆忙忙进来。
    有护士抱着小男孩要去看看怎么回事,但男孩身体颤抖的更加厉害。
    “小少爷,你这是怎么了!?”来福嫂死死拉住小孩的手掌,哭的更加厉害。
    “没,我没事。”终于,小男孩在面色惨白之中,微微发出几个音。
    护士将男孩放下来,摸了摸他的头,松了口气道:“他没什么事,他还小,应该是看到自己妈妈去世,受不了才这样。我说你们也是,才五六岁的男孩,你们也要考虑到小孩的承受能力啊!”
    来福嫂带着泣音,连连向着护士道谢。
    很快,医生从病房之中出来。
    “很抱歉,病人已经死亡。”医生微微鞠了躬,而后,病床上女人被人盖着白布推出来。
    “夫人啊……”来福嫂冲上去,抱住女人的身体开始痛哭。
    男孩,不,确定的说是乔绎。
    他头疼的揉了揉眉心,舒服了一些之后才轻轻摇了摇头。这次,他穿越的身体是个小男孩,名字叫庄若风。记忆量倒是不大,所以才能在极快的时间内全部接收。
    男孩还小,记忆都不成体统。但确认的是这个病死的女人是他的妈妈,平时对他极好,甚至是溺爱。
    而他的父亲,则并不亲善他,甚至可以说是厌恶他。这个微胖的女人,是他妈妈做姑娘时就伺候她的仆人,两人感情极好。
    后来,她嫁了人,可惜丈夫很快死了,也没有孩子。她不愿意再嫁,就又回到他妈妈身边做佣人,也一直拿他当自己的孩子看。
    当然,在他记忆之中,这个小男孩的家境极为不错。她的妈妈原本是军阀蔡国富的唯一千金,受尽宠爱。蔡国富在身前,将她许配给了自己的亲信将领,就是他的爸爸。
    不过,他妈妈和爸爸的感情一直一般,甚至算的上是相敬如冰。自从他外公外婆相继过世之后,她妈妈终日以泪洗面,这位曾经的大小姐,到底熬不下去,早早就英年早逝。
    整理着小男孩脑中的记忆,乔绎有些头疼。
    这一世,倒是没什么惩罚。
    毕竟上古世界,他除了没有喜欢上飞鹤,偶尔在对方面前刷个存在感这点没做到外,并没有大致违背剧情的情况发生,也没有改变任何主角的剧情。
    至于奥古斯塔斯做了什么,和飞鹤的结局到底变成了什么,那就和他无关了。
    小孩也罢,只是乔绎并不喜欢这种显然有些豪门恩怨的家庭。他喜欢无拘无束,在每个世界尽情的看尽世间风景,直到生命的终点。
    来福嫂哭了会儿,大约又过去半个小时左右,乔绎才见到一个身材高瘦,面色肃然古板的男人赶来。
    对方安慰了来福嫂几句,就去办理那女人的身后之事去了。
    在男孩的记忆之中,这个男人是他家里的管家,对他的爸爸很是忠心。甚至,不算他爸爸严格意义上的仆人,像是能坐下来喝茶聊天的朋友。
    晚上八点。
    男孩的身体到底脆弱,就是乔绎自己有着成人的意志,都有些抵挡不住沉沉睡去。
    等他神清气爽再醒来的时候,家里已经开始办理丧事。丧事从简,只来一些要好的亲戚和朋友。
    乔绎虽小,但依旧要守灵。
    七天之后,那女人的尸体终于被下葬。
    当然,在此之前,乔绎也见到了这具身体的父亲。对方叫庄承,出现的时候面色冰冷,目光之中并无多少悲伤,甚至有些掩藏不住的厌恶。当然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
    大约是家里办丧事叨扰了他的清净,他只应和着招待了宾客几天,便全权让张管家负责了。
    在下葬之后的第二天,听来福嫂说他爸爸回来了。只是支支吾吾,像是还有些话想说。
    乔绎翻了个白眼,洗漱了之后下来,然后看到了他爸爸手里牵了一个八九岁,有些脏兮兮的男孩。
    只是这男孩虽然脏乱,但他的双目漆黑,倒是很有神,不像是那种麻木了灵魂,习惯了卑微乞讨的可怜之人。
    庄承见乔绎从楼梯上下来,抬头看了看他,沉着声音道:“若风,这是我收养的孩子,以后他就是你哥哥。”
    那个男孩将目光放在乔绎身上,露出善意的笑容。
    他张了张口,像是要叫出弟弟两个字,但最终没敢叫出口。
    乔绎打量了下这个男孩,心中暗自嘀咕。
    庄承虽然不疼原本的庄若风,但庄若风还是被他外婆、妈妈宠的无法无天。由于男孩的天性,他也会特别希望能获得爸爸的宠爱。
    但庄承并不亲近对方,时间久了,庄若风的性子就变的有些乖戾,尤其是对着庄承的时候。小小的年纪还不懂什么,为了引起注意就总是做一些调皮捣蛋的事。
    要是按照之前庄若风的性格,这会儿肯定会冲下,红着脸撒泼,顺便嘴里大骂对方一个小乞丐敢踏入庄家的大门,让他滚蛋。
    不过这种事,乔绎到不会去做。
    他对庄承,并没有多少感情,也不在乎对方亲不亲近他。这偌大的家产,虽然原本是他母亲的,他母亲死后,庄承全部继承。但庄承要给别人,也随便他,他反正不稀罕这种钱财。
    但这是个不错的改变性格的机会,他这身体的妈妈刚死,大受打击之下,性格微变,稍稍收敛一些也说的过去。
    乔绎长久不说话,庄承已经皱起了眉。
    他对这个儿子向来看不上,对于留着那个愚蠢女人一半血液的小孩,果不其然,性格也是愚蠢乖张。
    男孩倒是已经紧张起来,颇为有些期待的望着乔绎。
    乔绎突然乖巧笑了下,倒是让庄承一愣。
    “哥哥好,我叫庄若风,以后就麻烦哥哥多照顾我。”
    男孩一愣,继而露出惊喜的笑容。他重重点了下头,声音带着坚定,“庄老板愿意收养我,我很感激。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照顾你!”
    “不要叫我庄老板了,以后和若风一样,叫我爸爸。另外,你原本的名字不能用了,我给你重新取一个,叫庄若龙怎么样?”庄承低下身,带着慈祥之色摸了摸男孩的头。
    男孩漆黑的目光亮了下,应道:“嗯,我以后就叫庄若龙!”
    来福嫂站在乔绎身后,只念叨了这个名字几句,心中有些苦涩。
    这么多年了,庄承宁愿领养一个小乞丐做儿子,也不愿意对她家小姐的儿子多看几眼。现如今,大帅和小姐都相继亡故,少爷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她想着,就有些难过。
    乔绎看着那个新出炉的庄若龙,微微皱了眉。
    在对方接受这个名字的一瞬间,乔绎便感受到一股很特别的感觉。出于之前的经验,他可以肯定,这家伙说不定就是主角。
    只是也有些不对,他并没有感受到那种突然冲动起来有很想去做某件事的感应。一般见到主角,就说明在事件中肯定有他扮演的对象,也就一定会感受到那种模糊的感应。
    但现在见到了主角,却还没有这种感应。乔绎摸了摸下巴,最终得出结论,这次他估计来的早了,事件发生说不好还有很长时间。据他估计,搞不好是他们长大之后。
    有意思,在乔绎模糊的记忆中,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哥哥,我有点饿了,就先去吃饭了。”乔绎友好的朝他笑了笑,才在来福嫂的带领下,慢悠悠离开。
    吃完了早餐,乔绎显得有些无所事事。
    庄承并不关心对他的培养,虽然也给他早早找了老师做早期教育,但几乎很少过问,学不学都随便他自己的意思。
    来福嫂原本就十分宠爱他,根本不会逼他学习。如今见他死了妈妈,爸爸又不爱,更是可怜溺爱他,基本随着他高兴来。
    乔绎打了个哈欠,他穿了那么多世界,其它本领一般般,唯有语言和文字记得多,学的精。
    这个世界还比较落后,像是他记忆之中中国的民国时代,文字也多是繁体字。但对他来说,说写都没有任何问题。
    于是,他愣是吃完之后在沙发上躺了半天。
    等他再见到那个男孩的时候,人家洗干净了身体,换了衣服,竟然还出了些气度。不像是那种小偷穿了警服,总有些不配的奇怪感觉。
    “弟弟。”对方脆生生叫了声。
    乔绎环顾了一圈,见庄承不在。来福嫂见他大半天不动弹,就去忙其它了。
    没人,于是,他颇为有兴趣的朝对方勾了勾手指。
    庄若龙巴巴走过去。
    “脚酸,帮我捶捶。”乔绎看了看自己的腿,说的理所当然。
    庄若龙眼睛亮了下,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已经洗干净了。他之前是在街上的流浪儿,但是不愿意乞讨,于是做些擦鞋的活儿养活自己。所以他的手,长年乌七八黑的。
    现在洗干净了,虽然有些粗糙和茧子,但已经没什么鞋油沾染了。
    他倒是情愿的很,蹲下身来给这个弟弟揉腿。
    他从小懂事,也并非一开始就是流浪儿。庄承待他好,更是收养他,让他得以拥有现在的生活。
    知恩图报,他心中对这个弟弟很有好感。
    对方能接受他,叫他这个陌生人一声哥哥,他已经十分开心。事实上,他已经做好了对方对他破口大骂的准备。
    现在这个发展,已经比他的预期好太多。
    乔绎看了看他,觉得揉的挺舒服,还真生出了几分困意。
    等人睡着之后,庄若龙凑过去看了看自己这个新出炉的弟弟。他小心伸出手指戳了戳对方白嫩嫩的脸颊,觉得新奇的很。
    “嗯,弟弟!”他笑的开心愉悦。
    
    第32章 将计就计
    
    乔绎这一睡,活脱脱睡到了下午四五点,直睡的脑袋都有些发昏。他再醒来,却已然是回到了自己房间的大床上,来福嫂正陪着他,顺便做些刺绣的活儿。
    见他醒了,赶忙将他扶起,笑道:“小少爷,您都睡了有一整天了,起来活动活动。”
    洗漱完毕之后,睡醒了的乔绎浑身来了劲儿。还不等他造出什么幺蛾子,那庄若龙倒是又来了。
    他还有些畏畏缩缩,在乔绎门口探头探脑,不敢立刻进来。
    来福嫂见了,立刻道:“大少爷来了,快进来吧,小少爷刚醒。”
    她对这小孩的印象还好,只因今日小少爷睡着之时,见对方热,他便一直尽心尽责给人打着扇子,倒是把自己热出一头汗也不说一句话。
    庄若龙慢腾腾进去,他眼睛有神,只炯炯望着乔绎,直将乔绎看的有些不耐烦之时才道:“爸爸说让你下去吃饭。”
    这是难得的,基本庄承不会去管庄若风。若是饿了,庄若风自己会叫,来福嫂自然会为他去准备吃的。
    庄承不待见这个便宜儿子,他的任何功课、衣食住行等很少理会。但庄若风若因为自己需要提出要用什么钱,庄承也不会拘着他。反正庄家,不差这点钱,就当养着个废物罢了。
    来福嫂闻言,却是露出些惊喜的笑意,她蹲下身,笑道:“小少爷,你爸爸让你去吃饭呢。可见啊,老爷心里还是有你的。”
    乔绎心中嗤笑了下,按理说这身体如果是庄承的亲儿子,哪怕原身的妈妈和庄承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没有丝毫爱意可以说。但就冲着他身体里有对方一半的血液,庄承也不该如此对他。
    可乔绎可是从庄承眼中看的清清楚楚,他宁可对一个领养的小乞丐说话和蔼,有长着风范,却对原身没有丝毫感情。
    这个样子,可不像是对亲生儿子应该有的态度。
    这其中,大约还有什么隐情。
    但也无所谓,大约在事件开始展开发生之后,什么隐情都会真相大白的,他不必急于一时。
    他对庄承不报任何希望,但这饭,还是要吃的。只是这吃法,还得看看庄承的态度而定。
    到达餐厅时,庄承已经坐好。
    原身身量还小,那凳子有些高,爬上去有些困难。但最为重要的是不雅观,乔绎可不愿意他撅着屁股,就为了坐上一把椅子!乔绎等了会儿,没见庄承有过来扶一把的打算,顿时翻了个白眼。
    庄若龙偷偷看身边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孩,见他盯着那椅子,眼中要冒出火来,顿时有些想要发笑。
    “我抱你上去好不好?”他凑过去,提出建议。
    乔绎看了看他,也就比他高小半个头。他自己上个椅子也才堪堪好,还抱他,别给他摔了。
    “不要,你这么小,肯定也没什么力道。不然,你蹲下一点,我踩着你腿上去好了。”
    庄若龙其实想说,他力气有些大,远比同龄人要大,不会摔了他。但他说要踩,这也没什么,他擦鞋的时候,有时为了擦的干净一些,就会把客人的脚放到大腿上仔细擦鞋。
    他不嫌脏,也不觉得丢脸。他付出劳动,人家给钱,这是个交易。但现在又不一样,他是为了让弟弟高兴,他心里也高兴,踩几脚不算什么。
    “行的,那你当心点,别滑了。”他想去摸了摸这个弟弟的头,但到底没敢。于是想着,等以后熟悉了之后再摸。
    那边,庄承已经皱起了眉。
    他本想让若龙和若风熟悉一些,不求感情多好,差不多就行。这次让庄若风下来吃个饭,也是增加一些熟悉度。顺便的,也让庄家的人正式知道,庄若龙以后就是正儿八经的庄家大少爷了,不再是什么擦鞋的小乞丐。
    但庄若风这性子,果然一如既往乖张。今日白天,还以为他稍稍收敛了一些,不曾想,立刻旧态复萌。
    “够了,若风,这就是你那个好妈妈教给你的礼貌!当然,也不亏是你妈妈的种,性子乖戾的很。”庄承说话,六分严肃,四分带着一丝嘲讽。
    乔绎看了看他,还不等说话。
    此刻,端着菜过来的来福嫂匆匆跑过来,“老爷,您别生气。小少爷年纪还小,以后好好教,一定能改。”
    她抱起乔绎,将他放在椅子上,然后摆弄碗筷,一副要喂他的节奏。
    庄若龙也被吓了一跳,只默默坐上了椅子,只是眼睛的余光一直望向这个白嫩嫩的弟弟。
    若非来福嫂出现,其实他想说,他并不介意,他是从心里愿意的。
    一餐饭,吃的食不知味。
    乔绎心中啧啧了几声,抹了下嘴,就直接去睡觉了。
    第二日,来福嫂告诉他,庄若龙被庄承带走,据说是去拜会一位有名的老师去了。他如今已经快九岁,再不启蒙,就迟了。
    说话间,来福嫂有些叹息。
    说起来,小少爷当初启蒙,老爷一句话都没有过问过。还是夫人出门拜会先生,这才给小少爷找了个比较有名的老师。
    今日,乔绎倒是想出去走走。
    来福嫂也怕他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对身体不好,就带着他上街去看看。之前的原身也是性子活泼乖张,一天到晚喜欢往热闹的地方凑。
    带了点钱,来福嫂牵着乔绎,本来她是想抱着的,可惜乔绎死活不同意。
    乔绎对这个独特的民国时期很是有些奇异,道路多是青石板,不像是他之前穿的世界,多是以水泥为主。
    路上的各色店铺,也有种很是新奇的感觉。偶尔的,几辆黑色的汽车慢吞吞开过。每次汽车过去的时候,都有不少人或颇为羡慕或新奇的看着那几辆汽车。
    现在这个时代,这种黑皮的汽车还很少见,几乎全部从国外进口,因而费用也极高。几乎只有真正有钱的人,才能买的这种小汽车。
    正因为普遍率不高,这种在乔绎看来,颇为有些古董味道的小汽车很被旁人所惊奇。
    这个时代的一切,对乔绎而言都有些很新鲜的观赏感。
    他走走停停,眼睛咕噜噜乱转,一副对什么都好奇的模样,倒是让来福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