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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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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他自己跑进森林的。”
    布莱恩张开的嘴半天没合上:“天哪,天哪,乌古神在上,竟然有亚雌性敢一个人进森林,你确定这个小家伙的脑袋没问题?”
    博格揉揉眉心:“你能帮我把他送到族长家里吗?”
    艾琳最近怀孕了,阿尔特担心她的身体,只让她上午出门,下午则是让熟悉山路的贝拉带着采集队上山。博格觉得自己一定要找个人看着这个让人不省心的亚雌性,否则他可能会再一个人溜进森林。
    “没问题,可你要去哪儿?下午的猎物不是已经抓到了吗?”
    “那头斑鹿是亚雌性的猎物,我还没开始捕猎。”
    这下不只是布莱恩,就连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巴顿都瞪大了眼。
    乌古神啊,竟然有亚雌性能单独抓到斑鹿,现在就算有人告诉他雄性改吃素自己也不会更惊讶了。
    会打猎的亚雌性和捡回这个会打猎亚雌性的兽人都对这个事实引起的轩然大波一无所知。事实上,当“博格家住着的亚雌性可以一个人狩猎斑鹿”的消息在部落里像感冒病毒一样飞速蔓延时,两个当事人一个正一口咬断刺猪脖子,另一个则是坐在床上听艾琳碎碎念。
    “……森林对我们雌性和亚雌性而言是很危险的地方,也许你有狩猎的能力,但亚雌性一个人进入森林只会让别人担心……”
    东陵隐约意识到自己打猎的行为似乎不被看好,但他不明白原因,也不可能放弃这件事转而每天陪着一群女人和小男人采集唠嗑。面上听着对方叽里咕噜说着自己不懂的语言,回以礼貌的微笑,心里早已开始考虑今晚的菜谱。
    既然找到了地瓜,烤地瓜一定要吃,现在时间还早,回去煮个大骨清汤,煮好后洒一把葱花,配上烤肉和米粑……口水流出来了。
    博格扛着刺猪从外面回来时,刚好遇上同样带着猎物的安德鲁,后者已经听说了东陵独自狩猎的“光辉事迹”,想去博格家里见见这个了不起的亚雌性。
    安德鲁本来只想看一眼昨天没细瞧的亚雌性究竟是什么模样,无奈自家伴侣担心东陵,非要一起跟来,结果就变成了大家一起来博格家吃晚饭。
    正在削烤肉签子的东陵听到声音,带着一身木屑去开门,差点和猪头亲个嘴对嘴。
    淡定的后退半步,东陵看了眼博格肩上扛着的豪猪类似物,眼神漂移到另外两人身上。
    谁能告诉他多出来的这两个人是想留下来吃饭呢还是想留下来吃饭呢还是想留下来吃饭呢?
    看习惯了来做客带水果带礼盒的,这来别人家吃饭自带口粮的还是头一回。
    扫了眼安德鲁带来的半头牛,东陵觉得自己可能不需要负责给两头老虎做饭,只是考虑到兽人的食量,把下午才带回来的地瓜倒了半筐在烤肉架下的坑里,盖上柴火打算等他们一会儿烤肉的时候煨熟。
    兽人的厨房就是餐厅,博格家的厨房从前除了灶台外,连桌椅都没有,估计这老兄就是坐在地上对着烤肉架吃饭。东陵住进来的当晚,墙角才多了张矮脚圆桌,不用时就靠墙立着,但吃饭时还是大家围一圈坐在地上。好在烤肉架就在旁边,地面暖和,冬天也不会觉得太冷。
    安德鲁显然对地瓜的味道不太感冒,只是由于新奇才吃了一个,格里却喜欢的很,一顿饭其他的菜都没怎么吃,几乎是吃烤地瓜吃到饱。
    不过东陵没工夫管格里吃了什么,他此时正瞪着身边的银发男人发呆。
    博格依旧冷着一张脸,严格遵循食不言的原则,乍看上去似乎和平时没有区别。但这家伙正在以一种看似斯文,实际上速度极快的方式往嘴里塞地瓜!
    不会吧……
    目睹对方吃掉剩下的差不多十斤地瓜,最后还用木棍扒拉了一下炭火,确定没有遗漏,才意犹未尽的停了手;再联想到厨房那一小罐蜂蜜,东陵的心底顿时涌起一股奇妙的、幻想破灭的坑爹心情。
    尼玛!你一头老虎竟然喜欢甜食!
    吃过饭后,格里帮着东陵收拾了碗碟拿到河边去洗。洗碗时格里对灰色的肥皂球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翻来覆去的看,还不时按一按压一压。东陵相信,最后要不是自己及时拦住,他都能把肥皂放进嘴里咬一口……
    “太好了,东陵没有生气。”格里低着头刷陶罐,忽然冒出来一句,“我还以为是蒂娜说话太难听,所以你不愿意见我们了。”
    东陵觉得格里也挺了不起,明知道他听不懂,一个人自言自语竟也能说下去。
    幸亏格里心思单纯,有什么话都写在脸上,再加上听到自己和蒂娜的名字,他想说什么其实自己大概也能猜个八…九分。
    其实他也挺好奇,除了当初尚在师门中学习时被老头子骂自己笨拙不开窍,自己活了这么久还没被别人指着鼻子说过什么不是,于是想弄明白蒂娜到底看自己哪里不顺眼。
    “蒂娜,说,我,什么?”
    格里被他乱七八糟的单词搭配和语法弄得呆了片刻,想起他一个外族人在陌生部落里生活本就辛苦,于是更为他抱不平。
    “你不用管她胡说八道,虽然东陵模样不好,但性格好又会干活,以后肯定能找到一个肯对你好的伴侣。”
    “……”完全听不懂。
    东陵努力回想自己名字后面那个形容词的发音,觉得那个词语可能就是事情的关键。
    “……模样不好?”他慢慢的念出这个词语,“什么意思?”
    格里本来不想告诉他,但又怕以后东陵被人说三道四还听不懂,平白吃了亏,便认真的解释。
    “是丑。”
    “抽?”
    “丑。”
    “丑?”
    指导者拼命点头:“蒂娜是美丽的。”
    然后又做了个面部扭曲的表情:“这样,丑。”
    东陵几乎傻掉了,这啥?哭笑不得?
    格里一看东陵那呆脸,就知道他完全没听懂,四下里找了一圈,才在河畔的石缝里找到朵尚未开败的野花。
    “花,美丽。”又把花朵在手心里搓了搓,揉成皱巴巴的丑模样,放在东陵眼前,“花,丑陋。”
    如果说这个前后对比还不算明显,那加上之前的提示,东陵即使再不开窍也明白“丑”这个词是说自己长得很抱歉。
    终于明悟的东陵差点一口老血喷他一脸。
    丑?
    东陵当然不丑,当初道上的人夸赞老头子家的一双美玉可不是客套,如果说和田是超脱俗世的古典美人,东陵便是令人见之可亲的阳光帅哥。
    脸部轮廓棱角分明,双眼大而有神,肌肉线条流畅,身材也高挑结实,拉上街不说回头率百分之二百,却也能迷倒一片少女。这年头小说和电视剧里都流行冰山酷哥,但现实生活中他这种温柔阳光型的反而更受欢迎——可能是因为看起来可远观亦可亵玩?
    医院里暗恋刘医生的小护士一抓一大把,每年情人节光是巧克力就能收几袋子。
    正因如此,在被格里点醒之前,东陵一点也没有身为滞销货的自觉。
    格里还在劝他不要把蒂娜的话放在心上,样貌没有能力重要,可惜东陵听不懂,否则他一定会大发感慨,原来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对比原来在如此遥远的古代就已出现。
    东陵完全无视了不知在说什么的格里,一点点消化这个事实。其实仔细想想,这里的雌性就是大胸蜂腰翘屁股的女人,亚雌性也是文文弱弱、秀气易推倒的小受,自己确实不符合人家的审美标准。
    就好像地球上没几个男人能欣赏世界健美小姐,估计这里所有人看他都像人妖。
    了解了这一点后,东陵表示终于可以不用担心菊花被惦记的生活实在美妙,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可为毛他还是觉得不爽呢?

第11章

在部落里生活了两周后,东陵终于可以用磕磕绊绊的兽人语与其他人沟通。虽说发音和语法每每让格里皱眉头,但总算是脱离了聋哑人的行列。
    “博格!你特么又拿老子的刀切烤肉!用完还TMD又不洗!”暴走状态的东陵抓狂咆哮,毫不留情的飞起一脚踹在门口的老虎身上。
    都说了他有洁癖啊洁癖。你博格不喜欢收拾屋子?没事,一共这么点地方,两个人谁收拾不一样。不喜欢刷锅洗碗?没事,反正锅碗瓢盆都是自己在用,用完了也就随手洗了。可你用老子的东西,用完了就那么一扔不管了,想打架吗!
    所以说东陵能在这么快的时间里由零基础学会一门语言,博格确实是功不可没……
    自己本来打算把米粑切成片带去森林里当午饭,结果一抓刀子抓了满手油,洗半天洗不净,这特么算是什么事啊。
    东陵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从前在郊区别墅与老头子相处的日子……天天想杀人。
    没错,东陵大部分时间都是温和有礼的模样,但所有衣冠楚楚的表象下都藏着一只暴走的禽兽。
    上次私自进森林被博格撞见,又经受了艾琳一下午口水的洗礼,东陵本来已经做好了长期打游击的准备,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博格就站在门前等他,还告诉他自己需要一个狩猎的搭档。
    当时东陵还乱感动一把的,心想博格这人果然够义气,结果几天相处下来,东陵觉得世界上没人能比自己更讲义气——
    他竟然能忍下博格这种单身汉从脚趾甲长到头发丝的臭毛病。
    在心里感慨自己的伟大,撒过火的东陵拎着油腻腻的短刀去厨房继续清洗大业,把该打理的都打理好,再用大片的芋头叶把早上剩下的烤肉和切片煎熟的米粑包在一起。
    厨房里如今多了个浅底大口的铜锅,和他手里的短刀一样,都是自己用木炭画了图纸,再拿到部落的工匠那里,用两头羚角牛的价钱请人帮忙打造。
    因为从前没有雌性带回猎物的先例,东陵被特许带回更多的食物。但即便如此,他也没办法从牙缝里挤出两头羚角牛,只能先和对方商量好,等过了上交食物的时候再送去。
    青铜器的铸造工序复杂,两样东西直到三日前才拿到东陵手上,来之不易自然宝贝的不得了,他还特意用斑鹿皮给短刀做了刀鞘。结果博格见家里有刀了,切肉这种工作也不用爪子了,直接导致东陵每天在厨房里找到自己的短刀时,刀子都好像在肥肉堆里打过滚。
    板牙从东陵给它搭的棚子里探出半个脑袋,旁观自家主人对兽人拳打脚踢,以一种极幸灾乐祸的眼神打量遭受□□后,趴在地上一点点舔毛的大老虎。
    博格被它看得不爽,低吼一声,板牙也不怕,几步跑到厨房窗边呦呦的叫。
    下一刻屋子里传出东陵的吼声:“博格你特么丢不丢人啊,一头老虎欺负一只鹿崽子!”
    兽人们平时打猎时中午并不回部落,午饭都是在森林里随便抓头小一些的猎物吃掉,东陵知道后便也不要博格中午陪着自己回来,而是每天早上用叶子打包一些早上吃剩的烤肉和米粑,中午在林子里随便吃两口就算是一餐饭。
    他直到现在还无法接受兽人的饮食,虽然知道对方是野兽,可一大早就看到烤肉架上串着滋啦啦冒油星的肉块,东陵是见一次就胃酸上涌一次。
    自从出师后就很少早起的东陵,懒得起大早做饭,又不想和博格一起吃烤肉,就用从南方人口中听过的法子,前一天晚上把米淘好和水一起放在陶罐里,睡觉前在灶台里放几块木炭,第二天一早揭开锅盖,锅里就是热气腾腾的白粥。
    东陵这两个礼拜在森林里没白跑,自从发现地瓜后他的寻找重心就由地上转到了地下。没种过地的东陵完全不认得土豆除了块状茎以外的部分,但萝卜总是见过带叶的,于是每每见着大号的锯齿形叶子都要往下扒拉扒拉,最后还真让他找到了白萝卜和胡萝卜。
    又用刺猪肉换了一个带盖的小陶罐,居家好男人东陵开始了改善伙食的第一步——做泡菜!
    虽然能放进去的东西除了萝卜就是萝卜,但东陵表示,在调料匮乏的世界里,能吃到酸味就是好的。
    他的香肠也已经灌好了,正挂在厨房的通风处等待风干。这期间倒是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灌香肠时他满世界找可以撑开肠衣的工具,最后是莉莉帮他找到一个竹筒。他当晚问过博格,得到的答案是森林南部有一片竹林。
    得知竹子的存在后,东陵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件事不是有竹笋和竹筒饭吃,而是终于可以做出把好弓了。
    一个没有趁手武器傍身的杀手真心伤不起……
    博格不了解其他雌性或亚雌性的生活习惯,所以对于东陵以谷类和各种植物为主食,极少摄入肉食的事情并不觉得奇怪,见他在厨房里折腾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也不问,如果被叫到帮手也不推辞。但他偶尔会庆幸自己捡回来的是如此与众不同的亚雌性,不仅不需要自己额外的照顾,还可以在打猎时帮忙。毕竟如果对方像格里一样胆小易害羞,他真不知道自己能忍受家里多出一个亚雌性多久。
    当初找到阿尔特请求他允许东陵以自己搭档的身份进入森林,只不过是担心这个亚雌性又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独自行动。博格有预感,无论自己说什么,亚雌性都不会放弃打猎,与其让他一个人在森林里冒险,还不如自己看着他。
    但直到真正开始狩猎时才发现,亚雌性确实给了自己很大的帮助。
    他将猎物驱赶向自己的方向,偶尔也出手杀死几只送上门的动物,中午休息时还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小机关抓一些鸟或者地鼠。他会爬树,会徒手攀上光秃秃的石壁,动作敏捷的不像个亚雌性。博格有时候甚至怀疑,如果这个亚雌性愿意认真起来,部落里可能没有一个兽人能看清他手中小刀的轨迹。
    两个雄性一起狩猎是兽人部落的传统。
    森林里潜藏着各种危险,即使是兽人也可能遭遇不测,所以部落里的兽人大部分都有固定的搭档,两人一起合作捕获猎物的几率更大,一旦遇上突发事件也可以相互照顾。
    博格很早就知道自己与众不同,白虎的体型较同类更大,颜色也十分显眼,极容易被猎物发现。安德鲁曾经想与他组成搭档,但被他找了个理由拒绝,毕竟那时候大家的狩猎技巧都不纯熟,再加上自己这个拖后腿的,打猎会辛苦许多。
    那之后博格一直是一个人,开始是为了不拖累别人,后来便渐渐养成了独自狩猎的习惯。
    而东陵与其他兽人不同,他不需要埋伏在树丛里小心的接近猎物或是等猎物靠近自己,他可以骑在疾风鹿的背上,追赶或驱逐他看中的猎物,然后用巧妙的手法将对方杀死。
    不是埋伏,不是等待,而是追逐。
    与自己一样。
    自己终于得到了一个搭档。

第12章

“硬皮兽和刺猪……”东陵从板牙背上跳下,拨开半人高的杂草,观察草地上留下的脚印和树干上摩擦的痕迹。
    硬皮兽是这个世界的特有物种,浑身上下最具特点的部分就是坚韧的外皮,哪怕是兽人的利爪,也无法轻易刺穿。东陵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片因公牺牲的刀片就是折在它身上。
    事后被博格告知硬皮兽最大的弱点在腹部,于是待二人再次遇到硬皮兽时,东陵没有像往常一样把猎物往博格的方向驱赶,而是命令板牙与对方并排奔跑,自己倒吊在板牙身侧,用随身带着的短刀利落的给对方开膛破肚。
    那一只硬皮兽的皮被他剥下来做了皮靴的鞋底,靴子当然也是自己做,这里的裁缝只会做衣服。借用博格的爪子当裁刀,比照自己的脚型做出鞋底,再用斑鹿皮裁出形状缝成鞋面,虽然没做过这种活路,可摸索摸索也真让他做出来一双靴子。
    拿枪的手用不惯针线,做出来的成品自然好看不到哪儿去,好在靴子足够舒适,一点小瑕疵他还不放在心上。至于学其他雌性和亚雌性将兽皮裹在脚上,东陵试过几次,这种鞋子不仅容易磨损还十分影响行动,日常活动倒也罢了,在打猎时穿如此简陋的“鞋”简直是找死。
    虎型的博格不能说话,只是用尾巴拍打树干上刺猪经过的划痕,他还记得亚雌性这段时间在收集刺猪身上的尖刺。
    东陵没有反对,硬皮兽和刺猪的味道差不多,前者的肉更有嚼劲,后者与猪肉基本没有区别,体型也相差不大。但自己现在正需要刺猪的刺制作箭矢,哪怕博格不说他也会提出追踪刺猪。
    刺猪实际大小与普通野猪相当,只是浑身上下遍布毫针,每根毫针都有食指粗细、近半米长,这么多附加物让它生生肥了一圈,看起来像头小牛。没有长武器的东陵拿刺猪完全没辙,幸好博格对付这种动物经验丰富,在刺猪奔跑时从侧前方扑上去,待猎物失去平衡的瞬间迅速咬断露出来的喉管。
    不过面对浑身长刺的小boss,即使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免不了皮肉受苦,在东陵表现出自己对刺猪的兴趣之后,博格的手臂上每隔几天就会出现新的划痕。东陵对此倒并没有十分愧疚,因为刺猪在捕获后的处理都是自己在做,手上的伤口比起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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