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4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荀飞光没耽搁,很快就下山来。
  在二爷等几位老人的辞让下,荀飞光坐了主位,沈歌则坐在他旁边。
  荀飞光话极少,并不发表意见,只是静静地听着,态度倒很严肃。
  沈家村人跟他吃了半餐饭,初步确定他的性格,不由放松了些。
  沈歌他们的婚期为六月十六,恰巧还有半个月,沈歌这头无甚好收拾的,荀飞光有荀管事一群人在准备,也无什么亲力亲为的地方。
  沈家村祠堂这事暂时告一段落,沈歌便抽时间提着礼物,带着荀飞光去县城拜访吴夫子。
  胡青言到沈家村后一直住在沈歌家,荀飞光请他到荀家庄住他也未去。住在沈歌母亲在时建造的房子里,他看着沈歌家那相比起京都住宅乃至先前的胡家来说,显得极为简陋的房子,心中伤感。
  沈歌不好多劝,只能给他一些时间。
  这日沈歌与荀飞光要去拜访吴夫子,胡青言也说要去。
  沈歌答应,“舅舅,您与我去吴夫子家之后可要帮我多说些好话啊。”
  “放心,我心中有数。”
  沈歌考上状元后还是第一回去拜访吴夫子,这次去的主要目的又是向这位亦师亦父的老人传达婚讯,故礼备得极厚,林林总总放了大半马车。
  沈歌先前托萧思远与吴秋帮他说情,吴时予先一步回来探亲时他又托吴师兄与他妻子帮忙说情,沈歌倒不怎么担心吴夫子不接受他这桩婚事,就是怕他有气发不出来,会被气到。
  沈歌敲门,来开门的是冉素萱。
  吴时予考上进士有探亲假,他们这个小家与爹娘聚少离多,现下考上了进士,他想多陪陪他爹娘,故回来后一直住在家里,哪儿也没去。
  “阿弟!”冉素萱看到沈歌之后眼中带着惊喜,她忙招呼,“阿弟快进来坐,这两位大人也是。”
  吴予时听到动静从厅里跑出来看,忙朝荀飞光与胡青言行礼,“两位大人安好,阿弟你们快进来。”
  吴予时回京城后再次经历考核,然后方能被授予官职,他现如今还不算正式的官员,见到荀飞光与胡青言不知道怎么称呼,只得胡乱叫一通。
  吴师娘就在厨房内收拾,一行人的响动传到她耳中,她擦擦手忙出来看,“歌儿,你回来啦?”
  沈歌过去轻轻抱了一下比他矮不少的师娘,含笑道:“是,我回来了。”
  “哎,快进屋坐。”
  沈歌这般亲昵,吴师娘受用中有些不好意思,脸上带着一抹薄红,她转过头来招呼荀飞光与胡青言。
  荀飞光给她行了半礼,喊一声,“师娘。”
  吴师娘有些手足无措,忙应下。
  沈歌扶着她的肩,“师娘,这个是我舅舅。”
  胡青言站出来,“沈歌这些年有劳您照顾。”
  “应当的应当的,不必客气。”吴师娘到底是小县城的女娘,她热情地招呼过后,有些局促地朝屋里喊:“老头子,你徒弟来了。还不出来作甚,躲屋里孵蛋呐?”
  沈歌忍不住笑,招呼荀飞光将礼物提进来,“外头还有一些,师兄跟我去拿吧。”
  “你这孩子,怎么还是这么客气?”
  吴师娘见他们大篮小篮地往屋里提东西,禁不住亲热地埋怨一声。
  沈歌知她为自己着想,忙揽着她往屋里推,不叫她推拒,“当弟子的出息了买礼物孝敬夫子师娘乃天经地义,师娘你们可不能不收。”
  吴师娘被他逗得开颜,“是出息了,我们歌儿已经考上了状元。”
  荀飞光与吴时予将马车里的礼提进来,吴夫子在厅里待了好半天,听他们在屋子里说话愣是不进去,忍不住哼一声,走出来没好气地看沈歌与荀飞光一样,“在外头磨磨蹭蹭的作甚?”
  沈歌摸摸鼻子,拉着荀飞光与胡青言进去。
  走到吴夫子跟前,沈歌率先介绍他舅舅,“夫子,我这次上京不仅考到了功名,还见着了我舅舅,这是我舅舅胡青言。”
  吴夫子对胡青言印象不错,他与胡青言互相见礼。
  胡青言道:“我这舅舅当得不称职,这些年多亏有您教导。”
  吴夫子也客气,“都是他自己争气,我也没教什么。”
  话题打开后,气氛热络许多。
  吴师娘与冉素萱在厨房里忙活,出嫁的吴秋也被叫了回来,后头跟着她夫君萧思远,反正两家住得近,走动起来极方便。
  大伙热热闹闹地聊着天,麦儿与柳儿两个小家伙分别倚在吴时予和沈歌怀里,边吃零嘴边听大人们说话。
  喝过一轮茶,沈歌道:“夫子,我与荀飞光六月十六成婚,到时您和师娘可得来给我们撑场。”
  吴夫子鼻子出气,“先前也不说一声,就这么通知你夫子就完了?”
  “哪里?”沈歌殷勤地给他筛茶,笑道:“我过来就是想请您同意。”
  “我若不同意,你该如何?”
  “那我就来这里求到您同意为止。”沈歌摇头,一本正经道:“不过这不可能,您这么通情达理的人,哪能不同意?”
  “合着我若不同意,就不通情达理是罢?”
  吴夫子说归说,喝口茶,却无真为难他的打算。圣旨都下了,他一糟老头子不同意也无甚用。
  胡青言给吴夫子筛茶,叹口气道:“我先前听到这消息时,心中也不好受,不瞒您说,我当时差点连睡都睡不着,您跟着受累。若我小妹与妹夫还在世,得过来敬茶感激您。现在他们不在,我这当哥的代劳,您莫嫌弃。”
  吴夫子面色缓和许多,他也想到他那早逝的好友。
  荀飞光给在场几位长辈保证,“您二位放心,我与歌儿两情相悦,今生必不负他。”
  荀飞光这等身份之人,在这铁口铜牙说下这些话,自然不能同市井之人一般说过就忘,吴夫子与胡青言信他。
  吴夫子心中对这事还是有些疙瘩,不过经过女婿儿子几轮劝解,已经接受事实。
  沈歌与吴夫子说好,到时请夫子与师娘到沈家村帮忙筹办婚礼。
  吴夫子一口答应下来。
  吴夫子同意后,沈歌这头算是再无阻碍。至于荀飞光,荀家现如今由他当家做主,老太太早已被他挡回去,一切他说了算。
  大红的绸子一车一车运到沈家村,成婚的各类喜器也一一送到。
  这日,荀管事来报,说是百里宜已到。
  荀飞光让人进来。
  沈歌一瞧,却是一名白皙的俊朗男子,他进来时带着微笑,极具亲和力,令人一望之下便心生亲近。
  “老爷,夫人。”
  “叫二老爷。”荀飞光纠正他。
  沈歌虽名义上作为男妻与他成亲,但两人都是男子,权宜之下外人叫一叫夫人便作罢,荀飞光心中并不乐意人将沈歌放到他附庸之位。
  百里宜从善如流地改口,“老爷,二老爷。”
  “从关外赶来,一路辛苦。”
  “不辛苦。今年自年后到本月,半年时间,商队有二十万两纯利,有钱挣,不辛苦。”百里宜一笑,“账本我已让人给您送过去了。”
  百里宜的爱好便是挣钱,有银钱挣他从不觉得辛苦。
  荀飞光点头,问:“县城那些动静可是你弄出来的?”
  坤究县短短五日内一连开了五家客栈,每一家都是尽善尽美的新客栈,与坤究县本地的小破客栈形成非常明显的对比,荀飞光一看便知是百里宜的手笔。
  百里宜点头,“这都是新租下来的客栈,其中四间到时会用来做其他,二老爷的饰物店也可在这开一家。”
  沈歌有些好奇,“坤究县就这么大,开那么多客栈能挣钱么?”
  百里宜微笑,“能的,过几日二老爷您便知晓了。”


第63章 银楼
  百里宜的推算并没有错; 接下来十日; 坤究县内人来人往; 忽然涌进一大批非富即贵的人。
  这批人对坤究县本地的小破客栈无半分兴趣,哪怕百里宜开的新客栈价格乃这些客栈的十倍有余; 绝大多数来客也宁愿选择新客栈,直到新客栈实在住不下; 这些人方不得不选其余客栈。
  舍得出大价钱的来客只要一住进来便知道他们的选择有多明智,干净的被褥; 美观的设置以及机灵的小二们那口标准的官话都让来客倍觉物超所值。
  无论如何; 住在这些新客栈里起码没有跳蚤爬上身的风险。
  来客的满意意味着银钱哗哗不断涌来。
  沈歌看着新客栈的账册,短短几日; 对百里宜的经商才能彻底心服口服。许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钱; 百里宜区区几日便能赚得盆满钵满,实在令人敬佩。
  韶信暗地里表示; “沈歌儿你可别看他这斯文模样; 实际上这厮白面皮底下满腹黑水,一不小心可就容易着道。”
  韶信与百里宜有些不大对付; 沈歌发现后对两人之间的相互评价通常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向来不大当回事。
  听闻韶信的吐槽,沈歌唯有笑笑,不过他确实相信百里宜不如他表面这般热情纯善,不然他也不可能成为这等大商人。
  沈歌晚间时与荀飞光说这事,荀飞光不在意,“他二人自小一起长大; 一直这般说话,你听听就过。”
  “啊,他们两人年纪差不多么?看起来百里宜比韶大哥年轻不少。”
  “百里宜占个面皮白的便宜,两人同年。”
  沈歌当真未看出来,心头不由有些惊讶。
  荀飞光顺势与他说手下的一些事情,包括韶信麾下的清凌卫,百里宜组建的商队,荀九负责的情报等。
  “我给你一枚印鉴,日后你直接调动他们便是。”
  沈歌推拒,“算了罢,我什么都不知,有你在给我印鉴做甚?我不懂这些还容易误事。”
  沈歌颇有自知之明。
  荀飞光没答他这话,转头将一枚印鉴给他送来。
  那是一枚拇指大小的和田玉印鉴,与荀飞光手上的那枚印出来的图章正好成阴阳关系,一阴一阳,恰好相配。
  沈歌拿到手,什么都没说,只是慎重地将它塞进锦囊挂到脖子下,日夜不离身地怀揣着。
  百里宜不仅经商经得好,他方方面面都极有条理,有他与荀管事在,沈歌两人几乎没操心过婚礼事宜。
  四海来客渐渐汇聚于坤究县,做官的官员多半从京都内来,从商的则来自五湖四海。尽管荀飞光并未朝外头广发请帖,大燕朝一干人精却谁也未忽视他的婚礼。
  许多官员不能亲自到,便遣仆从带来厚礼。
  从商的来客则大多把生意放到一头,千里迢迢地赶过来。
  沈歌看着明显是外地人的那些陌生面孔,心中有些感慨。
  百里宜道:“人向来无利不起早,二爷只看他们赶得辛苦,却不知许多人即使再辛苦,也想要一个能赶过来的机会。”
  沈歌咋舌,“话虽如此,但到底是为我与荀哥的婚礼。来者皆是客,我们还要从他们身上赚钱,是否不大厚道?”
  “这有什么,我倒觉得时日太短,来不及布置更多,有些可惜。白花花的银钱就这么放过去不说,众位客人集中在这小小的坤究县无所事事的,也是无聊,显得我们招待不周。”
  事实上,来坤究县的客人并不怎么无聊。有那么多官商云集于此,众人互相拉关系,找合作还来不及,哪里会无聊。
  百里宜也就是说说罢了,他似乎也并不觉得无聊,每天忙里忙外的,沈歌甚至不经常看到他的身影。
  这一日,沈歌与荀飞光从山上打猎回来,却见百里宜带着一行抬着精致檀木箱子的仆从回来。
  沈歌问,“此乃何物?”
  “先前二老爷给我的那些饰物图册,有一部分老师傅们已做出来,二老爷您看合不合心意。”
  百里宜说着便开箱。
  箱子内的饰物比沈歌想象中的还要美许多。
  金灿灿的金饰,流光溢彩的宝石饰物,件件都极具冲击力,哪怕身为男子的沈歌,见到这些美丽的饰品也不由心动不已。
  这些饰品这样美丽,即使一件件摆出来,也全无庸俗的市侩感,反而好似一件件艺术品。
  沈歌作为这些饰品图纸的提供者,第一眼望过去,有种难以置信之感。
  “老师傅们也太厉害,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荀飞光也点头,“东西做得不错。”
  “要卖的东西哪能不做好一些。”百里宜笑嘻嘻。
  第二日,百里宜在坤究县内又开了一家银楼。
  这银楼先前也是一家卖饰品的银楼,不过因为经营不善,苦苦支撑几代后终究还是倒闭,被百里宜接手。
  银楼里的柜台伙计等都是现成的,百里宜却没要,而是按自己的心意重新换了个遍。
  大修来不及,楼内只是抬了不少装饰进去,地上全铺满来自草原的地毯,半分地面都不露。这地毯还每日一换,时刻保持着整洁。
  沈歌去看时,银楼里头已焕然一新。无论是墙上挂着的字画,大扇大扇引入光线的窗户,还是脚下柔软的地毯,都颇有他前世那些高档店铺的意味。
  银楼内的装饰不必说,伙计更是杰出。
  不知百里宜从哪儿拉来的小伙子,一水俊俏无比,站在那里看着极为赏心悦目,哪怕同为男子,也不禁多看他们几眼。
  伙计们并非草包,个个能说会道,对待客人时态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会过于殷勤有失格调,也不至于太过冷淡赶客。
  除伙计外,店内还有几个人高马大的青壮,专为震慑宵小而设。实际上伙计们俊俏归俊俏,个个也都身怀武艺,等闲人要是有甚歪心思,过来此处绝对讨不到便宜。
  新张大吉那日,百里宜请了一队舞狮队过来,敲锣打鼓地从这头热闹到那头,整个坤究县的人都被吸引过来。
  那些聚集在坤究县无所事事的贵人富户们听闻这个消息,大多都来过银楼内一观。
  沈歌拿出的图样十分精致,老师傅们的手艺也好,加上难得的材料,基本来银楼内的人都掏过腰包。
  沈歌看到这盛况,心头有些担心这些图样会在第一时间被人复制而去。
  百里宜却道不必担心,“大银楼不敢得罪我们,省得自砸招牌,小银楼又不成气候。何况几个大城如京都,淮扬等我已备好分店,待我们这的客人一动身回去,那头的分店便会开张,怎么着也抢不过我们,相反还能把名声扩散出去。”
  沈歌看着手上短短三日便有净利一万两千两的账本,再次感慨百里宜实乃人才。
  “荀哥,百里大哥这等人才你是从哪里找的?”
  “韶信与百里宜他们都是孤儿,先前我父亲还在时,收养过不少这类孩童,没甚能力的去做小伙计,有能力之人大多走出来成为各方掌柜。他们几个便是其中杰出之人。”
  不仅荀瓖玉使人收养过小孩,荀飞光现下每年仍会留出一大笔银钱,使手下收养没爹没娘的孩童,有读书天赋的便送去读书,根骨好想学武的让去学武,百里宜他们也没少带着八九岁的儿童满大燕跑。
  这些儿童收养起来荀飞光也不让他们改性更名,只不过养出来的孩童大多就留在荀家,吃荀家这口饭的同时也回报荀飞光。
  这么多年,荀飞光从未苛待这帮孩子,故而荀家每年都会有新血流进来,生生不息。
  沈歌听后心中十分感慨,在这个允许买卖奴仆的年代,荀家只是收养孩童,而不直接买奴仆进来养,实在厚道。
  整个坤究县现下极为繁荣,街上十个人走过,起码有两人与荀家或者说荀飞光有关,这股繁荣就是荀家带来的。
  有人在能收税,有商铺开张也能收税,这些都是政绩。
  坤究县的县令指示手下捕快高度重视这些,无论如何都得将县城内的秩序维持好。若有纨绔流氓,不必多说,一律将人押送到衙门。
  一时,整座县城风气一清。
  县城风气清,人也多起来,生意便好做许多。县内县外的老百姓,只要踏实肯干的,这些时日都挣了些小钱,补贴家用。
  这一切都是荀家带来的,故荀飞光与沈歌的名声一时极好,原本还有些看不惯他们的声音在暗地里流传,待大家将钱挣到,就没人顾得上两男子成婚是否合适。
  纵使有人强辩,也会被堵回去,“两男子成婚实行这么些年头,从前朝便开始,怎么不见你去反对?”
  “人成婚关你一外人何事,没看圣上都下旨赐婚了么?”
  “我看还是莫说酸话,先将自个顾好罢。”
  在这种基调下,沈歌与荀飞光的婚礼终于来临。
  在大婚前两日,沈歌搬回家中住着,胡青言陪他,一起住在沈鸿存夫妇留下来的老屋之中,沈歌将会从这出发,被迎去荀家庄。
  婚礼当日,沈歌一大早便醒来,怎么也睡不着。
  绿枝带着一众丫鬟天未亮便赶过来帮他上妆,步莲则留在荀家庄顾荀飞光那头,大红的喜服早便洗好熨烫好,挂在一旁的架子上等待主人的临幸。
  一时间,整个沈家村喜气洋洋,无数陌生的面孔汇聚于此,都带着笑容与祝福前来,参加这个万众瞩目的成亲礼。


第64章 成亲
  沈歌两辈子来第一次成亲; 一成亲便与男人成; 实在刺激得不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