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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人间六月天1-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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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麻溜的爬起,穿上鞋子套上外套,刚走到门边,门就自己打开了。门外的寒风刺溜呲溜的涌入屋内,彬鸢只瞧见一身高高条魁梧有力的大叔迈腿而入,那大叔看了一眼彬鸢,直接在茶凳上坐下,宦官麻溜的为他斟茶,态度恭维到了眼皮子里。
  看看,这就是差距。
  “见,见过镇国大将军……”话说这人叫啥来着?彬鸢记性不太好,虽然他和这位镇国大将军有过几面之缘,但从未将对方的名字记入脑海。
  昊肆含一口茶微微点头,深谋远略的目光直视彬鸢。被看的人却宛如穿透一般,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得愣愣的看着对方将茶杯放在桌上,淡淡开口:“你和陛下做了什么交易?”
  彬鸢闻言一愣,不知是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在‘染指為红颜’中这位镇国大将军出场的场面不少,也是唯一一个和主角交手,把主角打伤,触发剧情的关键人物。若不是他打伤主角,主角受伤以后逃亡,才能够碰到女主,而后两人日渐情深,逐步联手反过来攻打浮桑国。
  “回将军,用银钱换得大皇兄的自由,这可算交易?”彬鸢毕恭毕敬的回答,他与这位镇国大将军不熟也不陌生,更不理解对方探自己底气要做甚,只能一板一眼道出事实。
  昊肆收回打量的目光,揉了揉发疼的眉心。这孩子长得越来越像紫宣娘娘,语气、性格、为人处世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此刻坐在这里,他仿佛看到了昔日在御花园花丛簇拥下的那名女子。
  “这当然算交易。”昊肆心不在焉的回答,自惭形秽于过去胆小懦弱的自己,才错失了良人,一辈子只能活在悲痛中。他赞扬着:“你慷慨解囊,将百姓放在首位这很不错。你娘在九天之上,方得安息。”
  这人还认识自己的娘?哦,不,原身的娘。周贵妃,周紫宣。这人到底与周贵妃是何关系?彬鸢内心小小的谨慎一把,如果是来寻仇的话,就武力值方面来说他根本没有胜算可言,就对方常年习武的体格来看,他根本接不了对方一招。如果是反的,他或许还可以套套近乎,毕竟五湖四海皆朋友,宁可接近,也不要得罪。
  “将军,认识我娘?”彬鸢露出不可思议的眼神,很快就从大叔的脸上捕捉到了一丝不对劲。
  那四十多岁的老将军眼神不对,在听见彬鸢那句‘我娘’后,眼眶里酝酿的哀愁之情溢于言表。
  昊肆陷入回忆当中,一米九几的大块头,如今看来憔悴了些。晕黄的灯光下,他发丝间的白发悄无声息的多了些,只听见一声叹息。
  “你娘与我自幼订有娃娃亲。豆蔻年华的宣娘,便爱跟着我们一群男孩子身后跑,钓鱼、捉蛐蛐、打山鸡比男孩子还要跳。她爱笑,没有平常女子的焦躁娇气,绣的一手好鸳鸯,琴棋书画更是远超于同龄的姑娘。宣娘及茾后,便是与我同婚之日。可天有不测风云,恰巧达知达国来战,父亲不得不带着我奔赴战场,父亲战死沙场后,我奉命来都城封将,而宣娘以入宫为妃……我不怪她,是我辜负了她……”
  “我娘从未和我说过这些……”彬鸢压根什么都不知道,根据这具身体模糊的记忆,也没看明白个理所然。
  “你娘是个好母亲。我一直担心她入宫遭奸人暗算,担心她被先皇陛下打入冷宫……唯独忘记了,她是一个奇特的女子。我看得出来先皇是喜欢宣娘的……”昊肆犹如自虐一般,越是不堪回首的往事,越是要自己揪心挖底的给弄出来展示给别人看。
  他爱周紫宣,却自责于自己没有保护好她,虽然派了人手一直守护在她的身旁,可却忽略了女人的妒忌之心是何尝的可怕。周紫宣死于生产,但却只有几个人知道,周紫宣是被人用毒致死,那毒恰巧下在被人忽略的热水里。
  虽然最后万般保住了孩子,可母亲再也没有睁开过眼睛,永远的离开了。昊肆收回回忆的眼神,目光紧紧的盯着彬鸢,他答应过宣娘,一定要保住她的孩子。他不能让心爱之人唯一的孩子死于宫中,必须要送对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彬鸢,离开浮桑国吧,随你去哪里,别再回来了。”
  “为何?”彬鸢差异的眨眨眼,霎那间以为自己心里的计划被别人看出来了,小心脏扑通扑通跳,额头上密布汗水。
  昊肆忽略彬鸢的疑惑,笃定道:“陛下已经派人放了彬旭。明日卯时,第一楼阳光笼罩城墙时,我会派人在城门口接应你出宫,带着你的商队,马上离开朱雀城,离开浮桑国!”
  之后那个古怪的将军离开了,走如一阵风,还是一阵不容刻缓的冷风。这一夜,彬鸢睡得极其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事情他忽略了。
  

  ☆、朱雀城

  天边一楼骄阳照耀在皇宫最顶端的建筑上,皇城之下,一片笼罩在薄雾当中的瓦片屋顶依旧陷入沉睡。
  慢慢地,一纵一纵地太阳向上升起,拔开白蒙蒙的雾气,唤醒沉睡的大地。
  宫门之下,皇宫城门刚开启,一匹枣红色的马驮着一位红衣男子飞奔而去。那红色的影子一路向城外奔跑,手上拿着的令牌使他通畅无阻,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男子已经抵达驿站。
  驿站门口站满了人,为首便是已经等待多时的墨野。他远远见到殿下身着红衣骑马而来,悬着的整颗心才得以放下,迎接上去:“殿下!”
  彬鸢翻身下马,将马绳交给墨野着急的询问道:“皇兄可有出来?”
  “殿下放心,昊将军昨日就将大殿下送达驿站。大殿下在用早膳,殿下可要先用早膳再赶路?”墨野边说边招来一个手下让对方把马带走,随后跟着彬鸢一同上进入驿站。
  他被殿下这身红衣给惊艳到了,红衣窄袖长袍,袖口处镶绣金线祥云,腰间朱红血玉腰带,上挂着一把月牙弯刀,气质优雅,气度逼人。
  以前的殿下总是身穿墨绿色窄袖骑装,浑身处处透着一股子书生之气,如今的红色,倒显得殿下容貌更加的出众迷人。
  两人疾步上楼收拾东西。其实该收拾的东西墨野早就吩咐仆人打理好了,等彬鸢撬开床板,把一包白花花的银子搬出来时,墨野终于见识到了他家殿下多么的与众不同。
  “殿下!这些……这些殿下都是什么时候藏在这里的?”为何我一直不知道?墨野一边震惊之余,还不忘搭把手一起搬。
  “嘿,我早有预感此次来都城,陛下定是冲着我那钱找我的,所以早早藏了些。”彬鸢把布袋子打开,将一包一包银钱塞进去,动作麻利快速,堪称老手。
  “朱雀城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墨野爽快回答:“这个殿下放心,昨日夜鹰传信已抵达,今日出发,两日的时间我们便可以在乐和城中与梁羽辞他们会合。”
  商队的人已经离开,那么只剩下城中那些平民老百姓。彬鸢手上的动作一停,蹙眉道:“城中的老百姓怎么办?”虽说都是一些无关紧要之人,可毕竟都是一条条人命,等敌国攻打来时,靠外围的朱雀城,简直就是狼入虎口,避不可避。
  “我以让铁鹰队中的刘小军、王果果、赵缺前去劝说城中的百姓离开。那些不肯走的,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墨野决然的看着他家殿下,害怕殿下一时心软又跑回朱雀城,这一来一回耽搁时间,保不齐他们回来的途中就会碰到攻打浮桑国的达知达国军队。
  去还是不去?
  人活在世,往往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奋力前进,一种是顺其自然。
  他可以顺其自然发展的,毕竟那些人的生死与他何干,反正不过是一本书中的角色罢了。
  可是,彬鸢止住脑海中的胡思乱想。他记得每一个人对他的微笑,老人亲手将干净的水果递到他的手中、明明生活在苦难中的孩子却摘了最干净的鲜花献给他、命在旦夕的队友愿割肉舍己救人只保得他们平安归乡,替他给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依无靠的妻孤寡老人带句遗言。
  虽然这里的世界只是一本书构造而成的,可是每一个微小的生命都在努力的活着。难道他就能保证他所说的现实世界就是真实的?只要活着,那就是最真实的。
  彬鸢把钱袋塞给墨野,严肃的说道:“血骑队有多少人在这里,又有多少人在梁羽辞那边?”
  “我们这边带了十个,都是我手下的。楚由手下的十个在梁羽辞那里,因为要保护康斯先生,野狼队也全部跟在那边,不过,巴依满在我们这边。”墨野将装满了银钱的小包背好,左右看了看,没有东西落在房里,才退出了房间,关上门。
  两人回到楼下,所有的人都整顿好。
  几十个人围着一辆马车,车厢里坐着的人正是无法看路的彬旭。彬鸢钻上车,撩开车帘子,正好瞧见打理得干干净净身穿一身白衣的大哥安安静静的靠着车厢坐着,因为没有双目,你也不能确定他到底是睡着了还是醒着的。
  那人听见动静,头微微偏移,“小鸢?”
  彬鸢赶紧迎上去,握住空中摸索的双手:“大哥,我在。”
  随着一声吆喝起,马车开始动弹,车轮把尚未融化的积雪碾压进土壤里。
  往后的一个月,彬鸢他们的队伍三次差点与敌国的军队狭路相逢,若不是巴依满的‘巴噜’聪明机警,远远的就察觉到了不对劲,队伍很可能与敌国的军队直接面对面碰壁。
  巴噜是一只灰色杂毛狼,小时候全身上下都是灰朴朴的,前爪子上有两点白毛,长大之后,身上的杂毛越来越鲜艳,灰色都变淡了些。
  巴依满将巴噜驯养的很好,不但聪慧,还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猎手,捕捉兔子的能力一流,天天给队伍的人员加餐,久而见之,大家都非常喜欢这只杂毛灰狼。
  彬鸢与巴依满接触不多,但也知道这脸上有一道赫人伤疤的孩子,不过是看起来面冷,内心还是比较面善的。
  庭院里,天色微微渐暗,掌灯的王果果把门廊下一盏又一盏灯笼点亮,正打算去点下一盏,一个白影从他的□□钻过,吓了他一天。
  他定眼一瞧,只瞧见一条白色的狼尾巴穿过假山,把殿下精心栽种的奇花异草毁了个干净,“娘滴哦!你们野狼队就不能看好你们的狼吗?放出来跟耗子似的,一个个乱窜!”
  咆哮声刚起,姗姗来迟的都安不好意思的向王果果行礼道歉:“抱歉!小白他饿了,我放它出来找些吃的……”
  王果果愤怒的挑起眉毛,拿着盏灯的木棍直往他身上戳,边戳边火冒三丈的吼道:“看看你的小畜生干的好事,给殿下精心买来的花踩出了一条道来。气死我也,气死我也!”
  果真不假,那枝繁叶茂开着五颜六色的花丛,活生生被一条狼踩出了一条道路,残花败柳向两边歪倒。
  都安脸色一白,双手竟抖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虽然和蔼可亲的殿下从不会因为这些东西而惩罚他们,但也因为这一点,他显得格外的内疚。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小白也不知是怎么搞的,老喜欢往殿下院子里窜进窜出,活生生把殿下院子里的花草糟蹋了个干净。
  他耷拉着肩膀,很委屈的把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伸进嘴里,“咻……”清脆尖利的口哨声刺得王果果耳朵发麻……
  哨音刚落,一白色的物体从假山的缝隙中飞快的窜出,飞奔而来。
  白狼围绕着它的主人转了几个圈,根据主人的手势乖乖坐在地上,不仅摇起了尾巴,一副等待表扬等待夸奖的傻气模样。
  都安觉得他家这条狼的模样,倒真如同殿下说的那样,与狗太相似了。他家的小白一点都不像威风凛凛,威震八方的狼,倒有一点像活泼过了头的狗。(古代版哈士奇)
  他默哀的摇了摇头,揉了揉小白的脑袋,懊恼的说道:“你怎么又跑到这里来了。看看你干的好事,虽然殿下不会责怪我们,可也不能老折腾殿下的花草,走吧……”
  在旁边一直被当空气的王果果气愤地说道:“你跟一条畜生说他听得懂吗?照我说,你往它脖子上拴条链子,像这样,给它拴在柱子上,看他到处乱跑!”比划了一个恶意恐吓的动作,白狼瞬间呲牙咧嘴,冲着王果果嗷了几声。
  没想到这狼竟然还反过来冲自己吼,王果果瞬间就不乐意了。
  他好歹也是江湖上第一神偷,竟然还被一条狗给鄙视了。卷起两条袖子,拿起掌灯的木棍往地上这么一撮,一人一狗在这里相互对骂了片刻。
  自个的院子里这么热闹,彬鸢已经没办法和自己的大哥安安静静坐在里面商谈。
  他撩开竹帘,远远的看见门廊的转弯处,一人一狼鸡同鸭讲争的脸红脖子粗。而都安拼命的想把小白拽走,可惜这小白也是一个倔脾气,四肢着地硬是不动弹,一双炯炯的狼眼紧紧的盯着王果果咆哮。
  彬旭因为看不见的原因,听力格外的敏锐,他轻笑一声:“那几个孩子可真是精力丰盛,他们碰到你这样的主子,也算是一种福气。”
  如今这战乱纷飞的年代,仆人在贵族的眼里那就是一条供人驱使玩乐的狗,哪里会有人真正把他们的尊严性命放在眼里。
  彬鸢明白大哥话里的意思,也明白大哥是暗地里提醒他,广招贤士的确是要,但也不可什么人都招纳到自己的手里,免得祸从己出。
  “大哥说的是。他们也不过是天涯落难人,如今这灾荒饥野的江湖,贵族们占地为王,诸侯四海称霸,他们不过是想要一个安稳的家罢了。”彬鸢将竹帘放下,为大哥喝空了的茶杯添上热茶,将瓷杯小心翼翼的放置在大哥的手中,“大哥也不必忧心,如今我们身在挧国,天高皇帝远,就算朝廷手再长,那也伸不到这儿来。”
  “你呀,还是和周娘娘一样心慈手软。”彬旭嘴角微撇,想起了小鸢的生母,那个总是言笑晏晏爱给众多皇子们讲故事的女子。
  那女子死得早,如今,他在回想起来,已经想不起那女子的容颜了。如果,他现在的双眼还可以看得见东西,估计与小鸢应该非常相似。
  “大哥在想什么?竟笑得嘴角微扬。”彬鸢惊讶的发现,一向面无表情的大哥竟然嘴角微扬,心口好似有什么甜蜜的事情在荡漾开来。
  他只知道大哥身上散发着一种让人亲近的气质,看见大哥笑,他的内心也开心起来。如同三月里盛开的桃花,带着淡淡的香味,不曾散去,缭绕在心间丝丝密密。
  

  ☆、女帝

  隔日一早,公鸡早已在房顶打鸣。主院子里的房门依然紧闭,急的下人们围在外面伸长了脖子就是不敢进去敲门。
  墨野赶来的时候,院子外被堵得水泄不通,伸手拦下一个仆役询问原因,才得知,昨晚殿下画设计图又画到很晚,今天估摸着不睡到太阳出来是不会醒了。
  他无奈的摇摇头,吩咐下人们准备好午膳要用的食物,将人解散。
  房门稍稍裂开一条缝,悄无声息,熟睡中的人并未察觉到有人进来,依然呼呼的埋头在被子里卷缩着。
  将冒着热气的脸盆放于架子上,墨野将房间里紧闭的窗户打开,瞬间,室内透亮,一股子春天的气息弥漫每个角落。
  此刻光线透亮,便可瞧见满屋子的文房四宝到处都是,地上散落了许多纸张,简直寸步难行。墨野弯腰捡起宣纸一张张整理好,凌乱的草稿图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叉叉,每一张都是,无一例外。
  “嗯……”被褥里仍然熟睡的人不舒服地翻了一个身,往床侧滚去,将头伸进被子里挡住光源,继续呼呼大睡。
  墨野来到床边坐下,扯了扯被褥,“殿下,已经午日了。起来用些午膳,可好?”
  被窝里的人不为所动,仿佛听不见声音。
  “殿下啊,今日城中可有百花节,殿下不是说要趁着这大好的时间狠狠捞上一笔吗?殿下,看的时间都过去了半天,咱们未时还要去吗?”
  百花节乃是挧国三月初七必定会举行的一场盛大节日,节日维持三天,这三天举国上下不上朝,供百姓祭拜春之神‘桃花仙’与白鸟神‘火凤凰’两神。
  为了能够赶在这特殊节日上,好好的卖一笔自己的产品,彬鸢这几天可是彻夜赶图,寝食难安,终于赶在百花节之前把货物准备好。
  一听见这消息,床上,连人带被子爬起来的彬鸢,顶着两个黑眼圈,目光炯炯地看着坐在床边的人,“商铺那边可准备好了?”
  麻溜爬下床,接过对方递来的衣裳穿上,双手摊开,墨野环住他的腰,为他系好腰带挂上一只上好的青鸟玉佩。
  墨野倒觉得殿下比较适合穿红色,不仅拿了一件红色的对襟窄袖长衫,“殿下看看这件如何?”
  “随便随便。”彬鸢无所谓地摆摆手,双手伸直,墨野欢喜的为他套上。
  黑发以镶碧鎏金冠固定束着,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雅致,让人觉得高不可攀、又格外想要亲近。
  春花齐齐绽放,百鸟城中欢腾,城中可谓热闹非凡,欣欣向荣。
  凤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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