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包炯沉默地瞅着男人,用看神经病的眼神。
“至于我怎么发现自己是的?很简单,我也吃了一颗,结果发现自己没死呗。”男人笑道,“不是星官吃了就会死,我吃了没死,所以我是星官——明白了么?”
“……”明白你有病!
包炯觉得自己头更疼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星官下凡?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又是谁?不管怎么说,能在自己没发现的情况下接近自己又把自己打昏……
“你是谁派来的?”
“什么?”男人一愣,歪头看着包炯,“什么谁派来的?”
“别装了。”包炯依旧冷静道,“我是在哪里?广东?海南?我不知道你们花时间弄出这么大一个阵仗是为了什么,不过你最好告诉你头上那个家伙,这些东西没意义……”
“停——停!”男人皱眉,蹲下来拍了拍包炯的脸,“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怎么听不明白?不过有件事我能告诉你,老子这辈子上头只有天,没有人——听明白了?”
包炯冷笑:“你以为我会信?”
“你爱信不信。”男人冷哼了声,“我只是看你长得不错又恰好出现在这附近才好心把你带来,发现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又想救你——我又不欠你的。”
平心而论包炯长得是不错——眼睛大皮肤白,天生一张娃娃脸,二十七岁的人了看着和刚二十似的——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没少被人怀疑公安机关非法雇用童工。但是被一个男人称赞“长得不错”显然不是件怎么让人愉快的事情。
包炯一脸狐疑的看着眼前男人,听他语气不像说谎,可是……恰巧出现在这附近?
“这是哪儿?”包炯决定先确定自己的地理位置。
“七星山谷——我取的名字,不错吧?”男人得意道。
“……这附近的城市呢?”对山谷的名字不予置评,包炯继续问。
“城?”男人摸摸下巴,“不远是开封府,怎么?”
“开……封?”包炯差点没咬着舌头,“我在河南?”
河南离他所在的省确实不远,几个小时来回足以——但是,河南也是北方省份,怎么会有这么热的地方?
“什么河南、河北的?”男人歪头,“开封府不就是汴梁城?大宋朝的国都——”
“大宋朝的国都……你说什么?大宋?”包炯觉得一盆凉水扣在了自己头上。
本作品源自晋江文学城 欢迎登陆。jjwxc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4章 第三章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一个朝代,期间涌现出大批文学、艺术瑰宝,无数可歌可泣的历史传说……
这是理科生包炯对“宋朝”仅剩的那点印象,如果说有什么值得庆幸的,那就是他对北宋的了解比南宋详细多了——北宋他还知道都城在哪儿有过什么皇帝,南宋他连该从黄河划还是从长江划这个“南”都不知道。
“喂,你怎么啦?”看包炯沉默了下去,男人有些不乐意了,抬手拍拍包炯的脸,“傻了?”
“我才不信……”包炯低声喃喃道。
“什么?”
“我·才·不·信!”包炯抬起头,咬牙切齿道,“这儿怎么可能是大宋?见鬼的——”
“不是大宋还能是哪儿?难道你是辽人?”男人歪头道。
“我宁可相信你是我仇家买通了来玩我的……”包炯继续咬牙道,“怎么可能……”
“你什么仇家?”男人歪头,“说,我帮你宰了他们。”
“怎么可……呃!”包炯还没把一句“怎么可能”说完,脸上表情已经变了——他亲眼看见,男人右手盖在石头上掰了一下,石头立刻落下一角到了他的手中,被他捏成石粉。
包炯刚刚还用这块石头垫过脚,可以确定那是结实的大理石,而不是塑料泡沫……
“佩服吧?”男人得意洋洋的拿手在包炯眼前晃,一手白白的石粉随风扬起来刺的包炯鼻子发痒,“我是天生神力,如何?”
“……”
“不过你也不用太羡慕,”男人洋洋自得之余还不忘安慰包炯,“你也快了。”
“什么意思?”
“你以为千钧果是什么意思?”男人笑道,“力举千钧——明白了么?这果子吃下去会让人力大无穷,可算是一样宝物了。”
接着,男人摸了摸下巴,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不知道你有没有福享受……”
“什么意思?”莫名其妙被天上砸下的馅饼打到,包炯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但是男人一番话又让他心里一揪——没有付出没有回报,这果子如此神奇,难道还有什么副作用不成?
“这七星果很好玩儿,每种果子都能赐人一种神通,但是吃下去之后必然要先遭一番罪。”男人站起身来,脚尖在地上点了点,“看好了。”
包炯只觉得眼前男人仿佛变成了一只大鸟——脚尖轻轻点地,人瞬间挑出一米多高,接着踩上那边石碑,高度再升,男人在空中轻盈的翻了个身,然后轻轻落地——如同没有重量一般。
上看下看确定了男人背后没有细钢丝之类的东西,包炯叹为观止——要是国家体操队里的有这水平,多少金牌也拿下来了。
“这就是‘鸿毛果’的作用。”男人一屁股坐到石碑上,“我本来轻功一般,吃了这果子足以问鼎江湖前三。不过么……”
“怎么?”
“吃了这果子,我花了三个月才学会重新走路。”男人摇头道,“吃下果子只觉得身轻如燕,结果走路时飘飘忽忽,站不稳当——我险些没把自己摔死。三个月后才勉强学会了走路,又三个月才能这样动弹。”
“……”包炯只觉得脑后有冷汗冒了出来,“你不是说……”
“这么说吧,原本你走路的时候脚蹬地是一分力,现在还是一分力,可是吃下了这千钧果,你的一分力可是之前的十倍百倍。”男人跳下石碑,走到包炯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看你的样子,不像是练过武功,就算练过也顶多是庄稼把式……”
“……”练了十几年的拳脚被人一口说成庄稼把式,偏偏还不能反驳,包炯除了沉默也不知道该怎么是好。
“这样也好,没练过内力也不算什么,反正以你的力气,那些练过内力的也不能把你怎么样。”男人笑眯眯的拍拍包炯,“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就帮你一把好了——反正我还没收过徒弟,你我都是星官,便宜你了也无妨……”
包炯终于明白那果子到底为什么说“吃则死”了——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得出结论如下:
那果子很可能是外星陨石上携带的外星植物的种子生长而成,拥有刺激人体潜能的独特作用。但是由于刺激得十分厉害,导致一般人吃下去会受不了骤然提升的力量而死——在捏个筷子都把自己的手指头捏肿还险些捏断之后,包炯理解了“千钧果”的威力到底有多强。
但是,也总有些人运气好或者体质好,撑了下来——这些人要么想给自己贴光要么想独占这些果子,便编出“星官”的无聊说法——总之,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什么“星宿”啊,“天官”啊,不过是人牵强附会上的封建迷信罢了。
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包炯绝对不是什么“星官”,但是他照样在狠狠折磨了自己三个月,把从爬行到走路到跑的新生儿成长过程重复一遍之后,掌握了那种强大而又危险的千钧之力。
“徒弟,想什么呢?”
“……没什么。”
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个多月了,包炯也渐渐认了自己的确是跑到了北宋年间这个事实。心里怅然郁闷之余,也有一丝小小的欣喜。
因为他从黑衣人——那家伙坚持不肯说名字,更不肯摘掉面具,包炯又懒得叫他那个麻烦的自称,只能用“黑衣人”代称——那里了解到,这个时候的开封府府尹,是——包拯。
包炯之所以会知道北宋年间的历史,全是拜此人所赐。因为据他老爸和爷爷信誓旦旦所说,他们包家的祖上,正是那位“包青天”,包拯——
从小听着“包青天”的故事长大,包炯对包拯的崇拜已经达到了近乎将对方神化的地步,对历史极为头疼的包炯之所以对北宋仁宗朝的历史有着相当的了解,全是因为这是“他”的朝代。
“如果能见到你的话……”轻轻抿了抿嘴唇,包炯的眼中是全然的向往,“来到这里,我也无悔了……”
本作品源自晋江文学城 欢迎登陆。jjwxc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5章 第四章
虽然包炯很想立刻去见一见自己的偶像,但是黑衣人却不放他走了——“你号称是我徒弟却没学到我的一分本领,想等出去之后害我被江湖人耻笑吗?”
包炯很想说他只打算一出谷就去开封府,想办法在偶像地盘上找个活干,和江湖绝对不会扯上一分一毫的关系……可惜被黑衣人自顾自的给无视了:“不管怎么说,就算你出谷心切我教不了你轻功内功,手上的本事至少得让你好好学学——喏。”
包炯这才注意到,今天黑衣人并不是以往一样的一身黑,而是换了一双银色手套。随着他手部动作,那手套随之反射阳光,耀人眼目。
“这是什么?”包炯看着那双银手套,不明所以。
“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习惯性的偏头向一边忽略掉接下来长篇累牍的自我介绍,男人这套自我介绍他已经快听出耳茧来了,“——玉树临风银爪黑鹰。”
嗯?包炯一挑眉,看着黑衣人——他记得之前最后一个词好像不是这个?
“反正你知道我手上功夫很厉害就成了!”男人含糊其辞,接着忙不迭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木头,“看着!这是我赖以成名的武器——冰丝锐刃爪!”
包炯勉为其难的看了过去,只见男人用戴着银色手套的右手抓住了那块圆柱形木头,让木头在自己手中旋转,然后……慢慢变成一个圆球。细碎的木屑不断从男人手中滑下,在地上渐渐积了一堆。
“是刀片?”包炯眯眼细看,果然在银色手套上每根指头的边缘部分找到一抹比其他部分更亮的银条。
“没错!”男人满意地把木球一丢,语气中大有孺子可教的赞许,“这手套是以天山冰蚕丝佐以银线织就,哪怕在盛夏依旧清凉,防止出汗手滑,可以让你的手发挥出足够的力量——”
包炯一直觉得,眼前的男人若是在他们那个年代,一定是个上好的推销员。
“不过重点在于这手套每根指头侧面都镶有寒铁打造的薄刃,若是你练到如我这般境界,完全可以……”男人又拿出一块木头向天上一丢,整个人也随之而上,右手绕在木头上。木头下坠之势不见分毫阻拦,可等落地之时,木头已经被削出了一个人形——虽说看不清眉眼,但好歹也有了形状。
“你没有内力,年纪又偏大了没法从头再练,只好教教你这些偏门东西。”男人摇了摇头,说道,“好在千钧果赐你一身蛮力,一般武者也奈你不得——若是你能找身盔甲换上,更安全几分,反正那百十斤重量与你也是寻常。”
包炯幻想了一下自己套着一身银光闪闪的盔甲横行于开封大道之上,不由不寒而栗。
“总之呢,为了不坏了我的名声,你至少要能熟练运用这‘冰丝锐刃爪’,否则不能出谷!”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被那一层黑布牢牢挡住,但是包炯仍然觉得,眼前的男人在奸笑。
“冰丝锐刃爪”若是要作为一项武器进行分类,那必然属于偏门兵器——且不说合适的材料有多难找(手套主体要求细软,可以牢牢裹在手上却又不能因为手汗而变滑。上面的刀刃则要求既锐且韧,既能贴合手指动作又要足够锋利),光为此练习手指的灵活就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时间,不过……
“我完成了。”把手上雕得似模似样的人形丢下,包炯平静道。
“……”黑衣人看着那个人形,一声不吭——包炯忽然很想看看那块黑布下的脸扭曲成了什么样子,“你之前是干什么的?偷儿?”
“不是。”他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但谁规定警察不能有一双灵巧的手的?包炯的手灵巧度异常又曾经训练过,以前有个老贼在改邪归正之后经常一脸惋惜的看着包炯的手——“多好的一双手啊,怎么就落到一群条子家里呢……”
“……”黑衣人沉默半晌,忽然又振奋起来,“光有一只银爪还不够,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又一次习惯性扭头,“——玉树临风阴阳神爪,你只有一只怎能对得起你师父我的名号?”
好吧,又换了。
包炯看着眼前男人从腰里拿出之前戴着的黑色手套,换上。换手套的间隙,包炯终于看到了眼前男人除了眼皮之外的皮肤部分——他的手很白,手指修长,和他自己的有些相似。
包炯摸了摸下巴——这样一双手最适合两种人,钢琴家和小偷,这个年代不能有钢琴家,难道说……
“看好了!这是我赖以成名的‘阴阳双爪’之一——乌金摄魂爪!”
乌金摄魂爪相比其冰丝锐刃爪来说运用简单了许多,只有一条——防护。包炯力量再强,也没胆子空手去抓别人刀刃,但有了这手套,他完全可以抓了别人刀刃之后再把它揉成一个球而不担心自己的手被刀锋所伤。
不过么,黑衣人既然如此大模大样的摆出来了,肯定不能让包炯那么简单的过关……
“这‘乌金摄魂爪’既然有‘摄魂’之名,那就是要搭配以‘擒拿手’来练习的。这擒拿手路数极多,你只要练成其中一套便可以让你出谷……”
“哦。”包炯点头,起身。
“……你为什么会?这这这……”包炯用的招式虽然古怪,但确实是擒拿动作——而且距黑衣人分析,这套擒拿动作比起其他路数,虽说花巧不足,但威力更强。
“庄稼把式。”包炯忍住了没告诉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边防部队专用的擒敌拳,他从小就被自家爷爷教会了这一套,向来是拿来当广播体操做的。
眼下北宋距离他所在的那个年代足有千年,千载而下武功自然要好好改良去芜存菁,待到包炯学这套擒敌拳的时候早已变了样,但是千变万变基础不变,照样是“擒拿”动作。
第一只爪子留了包炯半个多月,第二只爪子甚至不能留包炯半天——黑衣人黯然神伤,蹲一边画圈圈去了。
“那个……”包炯皱了皱眉,他虽然不明白黑衣人为什么要让他留下,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家救了他的命还教了他不少东西,尽尽礼仪也是应该,“我打算去开封府。”
“你去那儿干嘛?”黑衣人转过头看他,“你既然已经艺成,当去江湖中闯荡一番,不要辜负了师名……”
不知道为什么,包炯觉得眼前人简直像是被负心汉抛弃了的痴情女子,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没兴趣去什么江湖闯荡,只想去见一个人。”想到这儿包炯心情舒畅,嘴角也不由得翘了起来,“若是能在他手下做事,也算圆了我平生夙愿。”
“你说的可是那开封府尹包拯?”黑衣人歪了歪头,问道,“他官声清明号称铁面无私,你帮他做事也不辱了名节——呃,不过……”
“怎么?”
“你师父我既然如此天资绝顶——别那种表情,别的不说,冰丝锐刃爪可是我的独门绝招——总要有那么几人嫉妒的,若是有旁人问起你手上东西来自何方,你只管说是捡来偷来便是。”
一边说是要让自己不坏了他名声,一边又叮嘱自己别说出师承……
相处这么久,包炯也看出眼前人来历恐怕不一般——什么人需要始终遮挡着自己的脸?再加上那么一身武功和轻功,若说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底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感谢此人的救命之恩。
“多谢。”包炯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加上了后面两字,“……师父。”
“不用不用,教你只是举手之劳~”黑衣人顿时精神起来,“当然,如果你将来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是不介意你报我的名号的,哈哈哈~”
“……”包炯后悔了,这人果然得寸进尺!
本作品源自晋江文学城 欢迎登陆。jjwxc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6章 第五章
说是要出,实际上出谷前还是得好好准备准备。别的不说,那一身现代化装备要是让人发现了其中奥妙……
包炯可不想被自己偶像审问,更不想因为来历不明而被人XOXO掉。
包炯坐在地上,此刻他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对宋朝人来说比较正常的衣服(黑衣人友情提供),除了头发之外已经是个标准的宋朝人了。至于头发,那实在是没办法,警察不能留长发,包炯的头发刚刚过耳,本来还打算下个星期再把头发剪成板寸,好在没剪。
他之前穿的那些都被他铺在了地上,一样一样的检视着。
“扔了可惜,还是留下来吧……”别的不说,光一身棉大衣就是在这儿根本买不着的了,还有在现代都难买的防弹衣,要扔包炯真是不舍得。不过,保留下来之前,还得做点准备工作。
帽子上的警徽,还有领花、肩章、警号、胸徽、臂章……包炯一向习惯只要在班上就全副武装,现在拆起来既多又麻烦,有些缝在上面的还得拿刀轻轻削下来。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警官证和身份证。
把代表自己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和公民的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