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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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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些日子的开封府颇不平静,流行起了传染病。好在虽然得病的人不少,但是病情不重,大多是卧床几天、多吃几付汤药就好了。
不过即便如此,开封府尹包拯也为此很伤了一番脑筋。不仅出借了专属家庭医生公孙策参加救治,还主动上门请一些开封大药行的掌柜的平价出售药材——当然,不是人人都乐意的,但是问题是当时包拯特意把两个侍卫都带了过去——一个笑得春风拂面,一个摸着下巴四处打量,直接导致那些掌柜们的觉悟迅速上升,都答应了平价出售药物,有的甚至还主动要求出人手帮忙熬药汤。
一时间,开封府内弥漫着一股中药味道——有病治病,无病强身。除了像包炯这样天生不喜欢中药味道的人,基本上人人都灌了几碗药下去。

既然不喜欢中药味道,那么在弥漫着中药味道的开封府内巡逻对包炯来说就成了考验。好在包炯充分发扬了人民警察对困难迎头而上哪怕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的优良品质,顶着中药味道行走大街小巷。
就在一次平常的巡逻中,包炯撞上了一场怪事。

“我要救人,不是害人!”
“你分明是想害死这位老人家!”
“我才不是!你、你们再拖延下去,他就真的……”
“怎么了这是?”包炯皱着眉毛分开人群,走了过去。
人群之间围着一个倒在地上的老人家,老人家身边站着个穿奇装异服的人,正被几个开封群众拉扯着。
呃……的确是,相当的“奇装异服”。
大体颜色是蓝色,但是在衣领袖口都有黑色作为装点,但是比起前两者,最诡异的,莫过于充满这位全身上下的“闪亮”……
没错,闪·亮。
一打眼看过去,包炯恍惚间以为自己又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被拖去哪个动漫展执行任务——那种全身上下都挂满亮晶晶东西的打扮,包炯至今为止只在那种群魔乱舞的地方见过。
而眼前这位,只要阳光一照,包炯就得眯着眼睛看——也不知道他衣服上镶嵌了些什么东西,阳光一照反射出的光芒简直能映瞎人的眼。
“这位大人,你看看这个人,想把那些古古怪怪的虫子往这位老人家身上放,不是害人是什么!”抓着他衣服的那个人冲着包炯喊道。
“才不是古古怪怪的虫子!是、是……”那人咬着嘴唇说了一阵,却颠三倒四地说不清楚话,在周围的围观群众眼里看来,顿时可疑性又上升了一等。
听他说话口音古怪,再看他身上穿着,包炯也大致猜出来了——这应该是个少数民族友人。
我国的民族政策向来都是温和而友好的,包炯放柔了口气,对那人开口说:“能说说是怎么回事么?”
“我看这位老人家倒在地上,试出他可能是中了毒,就想帮帮他……”那人总算有了说话的机会,赶紧把自己的目的交待出来,“我又不想害人!”
“你想怎么帮?”包炯疑惑,开封民众怎么说也是天子脚下的人,见多了大阵仗,什么针灸啊拔火罐啊,理论上来说都不会引起这种轰动吧?
“用这个!”那人抬起手,宽大的袖子飘了起来,从里面窜出一条……
肥肥白白的大胖虫子?
包炯表情顿时诡异——那虫子此时正盘在那人手腕上,看样子酷似一条白色的巨大豆虫,也难怪没人敢让他治了——这看起来太像是要害人了!
“你们这些汉人不懂!这老人家是中了毒,用这个把毒吸出来,最快也不过了!”那人很是不满地说道,“不然,让我试试!要是不成,我命给你!”
包炯摸了摸下巴,看看周围虎视眈眈的人民群众,再蹲下去试了试老人脉搏,眉毛一皱,这才开口道:“那么,你就来试试——若是出了事,别怪我直接把你带去开封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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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二十四章
那人微微一笑,蹲了下去,撕开老人衣襟,伸手按在他胸口。原本绕在他手腕上的巨大白虫仿佛得了什么命令似的,一拱一拱地攀附在老人胸口处。只见那白胖虫子的身体渐渐染上了青色,最后整个都变成了古怪的黑青色,重新慢吞吞的爬回了那人手腕,顺着手臂钻了回去。
“好了。”那人站了起来,挑衅似的看了包炯一眼,“如何?”
“嗯,不清楚。”包炯一摊手——他又不通医理,根本看不出老人现在是好是坏,“我又不擅长这个,怎么知道你是把人治好了还是治坏了?”
那人顿时眯起了眼,脸上的表情颇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好,你看着!”
“看着就看着,我还能走不成?”包炯耸了耸肩,蹲了下去看着那边的人。
只见他又是一甩袖子,这次钻出来的却是条青绿色的虫子,瞅着也细长的多。也是一样的动作爬到老人身上,蠕动几下之后,颜色变浅了许多。
“啊……”原本一直昏迷着的老人忽然睁了眼,有些茫然地四下看着,身体动了动,缓缓地爬了起来,愣愣地看着围着他的人。
“厉害!”
“想不到这个花花绿绿的小子真有这么大的本事?”
“也不知道是哪儿的人,真古怪呢……”
四周人顿时七嘴八舌议论起来,那人脸上笑容顿时得意起来,又看着包炯说:“这又如何?”
“谁知道老人家是不是全好了呢?”包炯笑嘻嘻地反驳回去,“据说,有些药物能让人回光返照不是么?”
“你……”那人咬牙,眼睛里几乎要窜出火来,“老人家!”
“啊?什么?”那位老人显然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迷茫地望着周围的人。
“你跟我走!”那人一把牵住老人手腕,瞪着包炯说,“你给我找地方住!我住到你信了我为止!要是这位老人家出了什么事,我头给你!”
“我要你的头干嘛?不能吃又不能喝的。”包炯咕哝了声,“不过你要跟我走也没什么问题,看你的样子不像中土人士,又身着奇装异服,操持古怪虫子,作为开封府座下侍卫,我问问你的来历也是应该吧?”
还没等那人反驳,一旁老人先开了口:“你……你是开封府的人?”
“是啊。”包炯点头。
“我……我……”老人抓着包炯手臂,表情激动嘴唇发颤,一声竟说不出话来。
“你可有冤情?”包炯一看就明白了——自家祖宗名声在外,尤其是斩了陈世美之后更是以“不畏权贵”之名享誉天下,这位一看就是千里迢迢来鸣冤的。
“是!”老人死死抓着包炯手臂,“大人,草民冤枉啊!我家姑娘……她冤枉啊!”
包炯微微皱眉,眼下情形可不好说了,这街上人多口杂,显然不适合拿来盘问人,当下冲那老人一拱手:“老人家,如果您真有冤情,包大人必会为您申冤——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可否请您与在下走一遭?”
“好,好!”老人用力点了点头。

“等等!”还没等包炯走出几步,后面蹬蹬蹬又赶上来一个。
“怎么了?”包炯看着那边赶过来的人,皱眉道。
“你说你是开封府的人?开封府的包青天是不是什么事情都管?丢东西了也管?”那人认真道。
“理论上来说是的,不过那得看是丢了什么东西,你要是丢了个鸡啊狗啊的,还是自己找吧……”
“是很重要的东西!”那人沉了脸,说道,“再说了,你刚才还说我没本事治好人,我得跟你走,让你知道自己说错了话!”
“好吧,反正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包炯嘟哝了句,他现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遗传了自家祖宗的某项超能力——怎么随随便便在街上一走,都能捡到一个苦主,和一个……
在那边花花绿绿的少年身上一扫,包炯在心中下了定义——
……孔雀呢?

带着两人回了府,把老人交给自家大人去处理,把“孔雀”交给公孙多知去盘问,包炯自己悠哉游哉找了个地方休息——在弥漫着中药气味的开封府转悠了半天,他头都晕了。
但还没休息多久包炯就看见了让他休息不下去的人——那边展昭。
“哟,展大人。”嘴角扯开一个凉凉的笑,包炯对着那边人说道。
“你带回来的那两个人是……”展昭眉头微皱。
“一个苦主,另一个不知道,说是丢了什么东西让大人帮忙找。”包炯揉了揉太阳穴,“鬼知道丢了什么东西,对了,展大人不是陪大人去查案了么?有何收获?”
“我们可能要出去一趟了。”展昭淡淡道。
“去哪儿?开封府的流行病还没解决呢大人能去哪儿?”包炯一讶,随即追问道。
展昭还没来得及回答,一旁王朝已经急匆匆跑来,冲两人一抱拳,开口道:“两位大人,包大人请你们赶快去他的书房。”
“知道了。”包炯顿时精神百倍地跳了起来,招呼上同样趴在一边懒洋洋的警长就冲着书房跑去——那样子,丝毫不见之前的一点颓唐。

到了包拯书房,包炯才注意到事情似乎很不对劲——不仅仅是他之前送来的老人,连那“孔雀”也站在一边,正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包拯书房内的摆设。由于包拯清廉乃是出了名的,书房内的摆设也不过是与朝中几个交好的清流往来时赠送的书画(看看那下面的落款,再联想一下自家祖宗那绝对不优秀的书画技巧,包炯只能说他祖宗占了大便宜……),也亏得他好耐性,一点一点地看下来。
“大人,出什么事了?”
“之前在开封附近官驿,发现了一具男尸。”包拯也不绕弯子,皱着眉毛直入主题,“但待我去检验之后,却发现那人并非像上报上来一样是病死,而是……中毒。”
“毒杀?”包炯倒是不觉得这毒杀有多么难断的。要毒杀就得有毒药,而毒药这玩意儿从来不是好弄的——哦,对了,那些总是能搞出乱七八糟神奇毒药的“大侠”除外。瞥了眼那边展昭,包炯又问道:“只是这样?”
“若只是这样,那边好了……”包拯叹了口气,“那死者我认识,不是什么过往的客商,而是陈州通判方瑜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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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五章
通判的地位可以说是低于一州知州,但是绝对没有哪个知州敢得罪通判——通判虽然官位低,但却有直接向皇帝上奏的权力,知州的政令也需要通判签署才能下发。通判乃是本朝太祖创设之职,较好地解决了了五代以来的藩镇武人专权、偏远藩镇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同时也起到了监督官员廉政的作用。以上,摘自公孙知道。

包炯对官制相当不了解,咨询了公孙策之后才大致明白了这个陈州通判突然死到了开封附近的官驿里面是怎么回事——简直就是昭告天下“陈州有问题!”么,也难怪自家祖宗脸色那么难看了。
毕竟,陈州,可不是一个一般的地界。包拯在朝中最大的对手,庞籍庞太师之子庞昱,便在陈州当一个安乐侯。

姑且不说这位“庞籍”庞太师和历史又有几分冲突(包炯觉得,如果论冤枉,这位甚至还在陈世美之上——陈世美不过是被冤枉抛妻弃子,这位可是硬生生从一个知人善用清廉能干政绩卓著的名臣变成一个千古传唱的奸臣,他不冤枉谁冤枉?),光那庞昱就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作为贵妃娘娘胞弟,这个庞昱可比正牌皇后曹皇后的家人更嚣张几分。陈州本就接近辽国,掌握商路,是个富庶之地。庞昱更是借了这里的地利之便,当起了逍遥自在的土皇帝。满朝文武对此多有不满,称外戚掌权本就有违本朝太祖定下的规矩,但皇帝在这里倒是难得的坚持,因此庞昱至今还是在边城逍遥快活着。
也为此,陈州通判方瑜世可是包拯亲自挑选出来的官员,清正廉明,性格耿直,有他在陈州,那安乐侯好歹能略微收敛点。如今方瑜世离奇死亡,还是死在这么一个地方,也难怪包拯如此担忧。
“而且那毒也有古怪,据那驿站的官役所说,方瑜世入住之时还很正常,虽行事遮掩,但是面色正常,不像是中毒的样子。”包拯轻敲着眼前桌子的桌面,“而且方瑜世昨晚并未吃驿站内准备的饭食,经仵作验尸,他的口中、喉咙、鼻腔、手上皆无毒,身上也没有伤口……”
包炯凝眉思索,据他所知毒杀要么从嘴巴进去要么从血液进去,毒烟也有可能,虽然的确有那种号称“沾在皮肤上就会死”的毒药……不过,在这个年代会有么?

“哟啦,不带伤口也不是毒不死人哟。”那边包炯捡回来的孔雀忽然开了口,“那位老人家不就是没伤口、没服毒,但是照样中了毒?”
“草民……中毒了?”倒是那位一直旁观“官老爷们”讨论的老人家最先愣住了,他只知道自己突然没了意识,可不知道自己居然中了毒。
“是啊。”一边“孔雀”点了点头,“我们那儿有种办法,在你体内埋了只虫子,虫子里面灌了毒。若是时间久了,虫子醒来,想要钻出去,自然就会先把毒液吐出来。然后虫子自己从鼻孔嘴巴里面爬走了,当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了。”
开封府中人面面相觑——还有这种下毒法子?太……匪夷所思了点吧?
“哟啦,你们汉人没见识,别当这事儿是不存在的。”“孔雀”得意地咧了咧嘴,露出满口白牙。
“哦,那照你这么说,这是你们那边的办法?”包炯挑眉一笑,“中原人惯来没有这么下毒的,现在整个开封府,能下毒的不就是你一个?”
“呃……怎么可能!”“孔雀”顿时一惊,“我才到了这儿没几天,这种虫子至少也得在人体养上好几天才能动弹,怎么能是我做的……”
“那么,你的族人有谁可能出现在陈州?”一旁展昭恰到好处的接上,包炯愣了愣,随即啧了声,扭头朝向一边。
“我来开封就是为了这件事!”“孔雀”突然激动起来,“我们族里丢了东西!是很重要的东西!开封府不是有个包青天么?能不能帮我们找到?”
“……”自家祖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万能了?想想包拯自己还常常把东西乱放导致只能借警长去找东西的窘事,包炯忍不住想笑。
“对了!大人,草民有冤情啊!”让“孔雀”一提醒,那边老人家也忙不迭开口了,“大人,草民的女儿冤枉啊!”

如果说“包拯”二字是包炯的兴奋剂,那么“冤枉”二字毫无疑问就是包拯的兴奋剂。包拯立刻示意包炯先把“孔雀”带出去问明情况,自己开始询问那老人。
“喂,他为什么不听我说话?”被扯出去的“孔雀”不满道,“你知不知道我丢了什么东西?那可是……”
“不知道,”包炯直接一句话回去,“是什么?”
“蛊卵!”说到这个,“孔雀”的脸沉了下来,“是蛊王产下的卵!”
“蛊?”一旁一起出来的展昭——包炯再次无视了他——皱了皱眉,开口道:“你是苗人?”
“对。”“孔雀”点了点头。
“哪个苗?”包炯依稀记得苗族人好像是根据衣服颜色来区别分类的,看了眼眼前这位,包炯发现好像不管什么颜色都能在他身上找到——赤橙黄绿青蓝紫,整个一个天边的彩虹。
“彩衣。”“孔雀”微微一笑,脸上的表情显出一种罕见的恬静,“我是彩衣苗族的人。”

“……没听说过。”包炯沉默片刻,得了这么一个结论。
“彩衣……”倒是展昭若有所思,“万虫之王彩衣皇?”
“那是什么东西?”包炯瞅了眼展昭——这人简直能和公孙知道相提并论了。
“以前在江湖行走时曾经听过说,彩衣苗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擅长用虫制蛊,但人数极少,又隐居在深山里,所以一般无人知晓。”
“那你是怎么听说的啊展大侠……”包炯咕哝了句,“果然‘江湖’里面没什么好鸟……”
“我们的确是没人知道啊,不过‘万虫之王彩衣皇’说的倒是没错。”“孔雀”颇得意地说,“虽然苗疆擅长炼蛊的人很多,但是只有我们才是真正的万虫之王,所以,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那蛊卵,不然……”
“孔雀”的眼神黯淡下来,声音也低落了几分:“不然……会出大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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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六章
据“孔雀”(他自称叶亚)所说,他口中的“蛊卵”乃是他们彩衣苗族世代相传的“蛊王”所产下的卵,经过不同药物的培育可以发展成不同的蛊虫,可以说是极危险的东西。彩衣苗虽说是世代炼蛊,但大多不以蛊术害人,蛊术对他们与其说是一种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兴趣爱好,但也不是每个族人都有这么豁达的想法。叶亚的族人中有个和他同辈的叫叶添的人,就认为他们不能固步自封,而应该去外面见见世面,干点大事业。但他这种想法不为族人所容,导致叶添在族内颇受排挤,最终盗走了蛊卵,逃出族去。
“那为什么就你一个来找他?”包炯看了看叶亚,这小子分明就是一个未成年,十六岁都不知道够不够,他家大人也真有勇气。
“彩衣苗的女孩子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年轻一辈的男孩子只有我和他是学蛊术的,只能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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